重庆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招标公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



重庆银行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FG2400040146A)
一、招标条件
本重庆银行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260万元;招标人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重庆银行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项目,采购预算:26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重庆银行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重庆银行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出日期间,(案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个银行业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类咨询项目案例。
提供佐证资料:
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提供的复印件至少包含封面、能体现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及包含签订主体、签订日期的页面,(如无法提供相关内容页,或提供的相关内容页无法直接证明其业绩符合性的,还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定)。
业绩认定标准:
(1)合同名称或合同内容中包含以下任一关键词关键字:“(内控)合规风险预警或案防风险预警或(内控)合规数字化或案防数字化或内部控制(合规)体系建设或合规管理系统建设或智慧合规或(内控)合规管理(系统)优化或内控合规数据标准化或内控合规问题标准化或内控合规词条标签化或内控合规与操作风险管理咨询或(内控)合规管理建设优化”。或合同中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实质性工作内容与上述相关关键字相符,均视为有效案例。若案例中虽包含上述关键字,但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案例与本项目无实质关联性,则视为无效案例。
(2)分包、转包项目视为无效案例,不予认可。
(3)资格要求评审合格的案例可以继续纳入后续评分评审。
(4)涉及与其他系统厂商联合开展项目的,须出具系统厂商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的主协议以及投标人与系统厂商签订的附属协议作为有效案例佐证,需提供的资料与上文本条“提供佐证资料”相同。
3、投标人须至少提供5人(含5人)项目团队成员,其中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项目经理至少1人,高级顾问、顾问或其他项目人员至少各1人,以上五类成员不允许互相兼任。
(1)项目负责人由公司合伙人或项目总监或以上级别管理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0年及以上金融行业合规或内控相关咨询工作经验。
(2)项目经理须应具有5年及以上金融行业合规或内控相关咨询工作经验,项目经理必须驻场。
(3)高级顾问、顾问或其他项目人员,具有3年及以上金融行业合规或内控相关咨询项目工作经验,高级顾问、顾问和其他项目人员必须驻场。
人员认定标准:1)提供项目实施团队成员表(格式见附件《项目实施团队成员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由投标人为上述成员表中所有人员缴纳的2023年6月至本招标文件发出日期间任意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若委托第三方人力外包服务公司代缴的,不予认可。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注: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结果。
查询方式:进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右上角查询框中输入企业名字查询,在查询结果中找到对应企业,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提示: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为PDF格式,名称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右上角有二维码校验码。
查询生成时间 :应当为本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天。
递交方式:将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装订入投标文件中一起密封提交。(单独成册或制作进投标文件均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2月 23日09时00分到2024年 3月15日06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www.cqggzy.com,咨询电话:02363626781)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3 月15日 09 时30分
递交方式: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3月 15 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七、其他
(1)服务内容:对我行内控合规工作的现行架构及机制进行全面梳理,对标行业先进,进行现状与差距分析,从架构、制度、系统层面对我行内控合规管理有效提升提供战略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并配合实施方案对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进行需求细化、开展项目监理。详见《重庆银行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项目需求方案》。
(2)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除系统落地支持、监理、知识转移及培训外的咨询内容,并配合系统实施项目推动咨询方案落地;于2025年底前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其他所有内容。
(3)服务地点:重庆银行。
(4)服务成果要求: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文档应进行有效管理,按照本行文档管理机制整合项目文档,并完整地转移给本行。2、各阶段交付的文档应包括主要工作过程与模式、工作成果、分析报告以及项目开展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重要文件。3、文档应同时以电子和纸质形式交付,文档内容应完整详实、数据准确、论证充分、结论明确,能够详细、清晰记录咨询过程及结果。
(5)对拟投入服务的人员配置、经验等方面的要求:1、本项目拟投入人员配置、经验等须与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保持一致,并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点中相关要求。
2、供应商应派出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的服务人员提供服务。除了投标文件所列的项目团队成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的称职服务人员(以本行认定为准)来保障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6)售后服务要求:
1)在内控合规数智平台最终验收通过且正式上线后,供应商免费为本行提供为期一年的售后服务,辅导本行推进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及系统实施项目的相关工作,及时帮助本行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2)售后服务分为远程协助和现场协助。远程协助通过电话或邮件进行,现场协助由供应商每季度派至少一名参与咨询项目的专家在现场了解情况,解决问题,遇临时需要供应商现场解决的,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及时响应。
3)案件风险监测模型上线后一年内,对模型至少开展2次及以上有效性验证及调优。
(7)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
(一)服务质量及项目管理要求
1)建立切实可行的项目计划,确保相关人力资源的投入和人员的稳定性及充足性,项目进行过程中应保证驻场人员稳定性,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更换项目组所有成员,如确需更换项目组成员的,应书面征得行方同意方可更换,且不得影响项目进度及质量;
2)建立阶段性成果要求,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3)建立有效的知识转移机制和跟踪机制,确保本行相关人员掌握本项目的知识,具有执行本项目的能力;
4)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标准、监督和检测过程,确保项目达到目标。
(二)项目验收要求
本行组织进行项目验收,确保咨询项目达到预期目标,组织验收前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次项目交付品全部交付,服务工作完成,知识转移实现。
2)咨询方案切实可行,各项工作成果切实可行,执行标准和实施方法、要求等符合监管要求,充分考虑合规要求、最佳实践和本行实际,具备前瞻性。
3)各阶段的项目成果均需经本行审议并通过,本行有权对案件风险监测模型监测结果的有效性、可解释性进行考核审议,并要求供应商根据本行的风险偏好进行调优。本行对工作成果的验收不能免除供应商对工作成果的内在质量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可能出现工作成果与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不相符导致本行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的权利。本行可在验收期内向供应商提出合理异议,供应商应根据本行的合理要求、本合同及其附件,在1年免费售后服务期内对提交的项目成果进行相应修改,供应商不得因此向本行另行收取服务费用。
4)在本项目范围内,若存在属于监管或本行要求内容但未明确列入交付品清单内的,供应商仍应当免费提供服务、负责建设,并向本行提交该成果的交付品。
(8)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街道永平门街6号
联系人:向老师
电话:023- 633671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804室
联系人:杨老师、卢老师
电话:023-67706925、67706285
电子邮件:/
 

重庆银行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项目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6232813760000652262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15010202900420146613929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123904808710630016723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3111230034020021461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0304010120010028835000450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312601010400083780000004739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9902001764082887

附件:项目实施团队成员表.xlsx

附件-重庆银行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项目需求方案-2024.1.21.docx

2024.2.23发布-招标文件-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项目.docx

附件:业绩展示清单.xlsx

 

重庆银行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项目需求方案一、项目背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于2023年4月7日印发了年度案件防控及安全保卫工作要点,2023年11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金规〔2023〕10号),要求建立健全案件风险全链条防控机制,尤其深化了3项重点工作任务与要求: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以“预防为主、关口前移”为原则,充分识别重点领域案件风险点的表现形式;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分级授权体系和权限管理、重要岗位轮岗和强制休假管理等;加大案件风险防控信息化建设力度,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加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应用,不断提升主动防范、识别、监测、处置案件风险的能力。为全面落实监管要求,重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计划启动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二、项目目标本行计划以全面落实监管要求为契机,通过实施本项目及内控合规系统实施项目,从架构、制度、系统等层面大力提升本行内控合规管理有效性,具体包括:1.优化内控合规管理工作体系。基于监管文件对本行内控合规工作的现行架构及机制进行全面梳理,对标行业先进,进行现状与差距分析,进一步完善本行内控合规管理工作体系,包括明晰三道防线内控监督职能职责、健全检查管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优化内控案防绩效考核机制、加强案件风险监测预警等,提供优化建议并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建立适合监管要求及本行实际的内控合规工作体系。2.提高内控合规管理数字化水平。制定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整体规划以及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需求,开展项目监理。(三)提升案件风险防控的前瞻性。基于监管新规要求,对全行数据进行探测、清洗、整理,以数据为基础,结合案件特征、本行数据及管理现状,制定完整、合理、有效的案件风险监测模型建设方案以及全行标准问题库实施方案,构建可视化看板,对基层网点主要负责人11项案防日常基础工作等实现线上“硬控”。三、项目主要内容(一)项目启动制定本项目工作计划、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建立有效的项目组工作机制。交付文档1:《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工作开展方案》(二)现状诊断及差距分析1、按照最新监管文件要求,对《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解读,调研本行内控合规管理现状,全面分析梳理内控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制度流程、工具方法及系统应用等情况,对比与现行法的差异,形成文档。交付文档2:调研问卷及访谈纪要交付文档3:《监管文件解读及现行差异分析报告》2、现状评估及差距分析。对标监管文件及同业实践,结合本行管理需要及现状,就在节能增效的大背景下如何最有效开展内控合规各项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提出改进建议,形成现状评估及差距分析报告。交付文档4:《内控合规管理现状评估及差距分析报告》(三)内控合规管理工作体系优化及实施方案1、内控合规体系优化方案对标《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制度以及同业先进经验,从现状出发形成改进建议,完善本行内控合规管理体系、制度与流程,提升内控合规主动管理能力,协助高层明确内控合规部门长期定位,以此定位为核心规划长效管理战略。交付文档5:《内控合规体系优化方案》及相关制度文件2、内控监督职责优化方案按照监管要求和本行对三道防线职能部门的划分,结合本行岗位说明书,梳理合规各功能条线职能边界,识别管理痛点,分项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明晰职责分工,明确本行各部门的内控监督检查职能,促进各部门协同履职。同时优化考核机制,突出绩效考核中内控合规正向激励作用。交付文档6:《内控监督职责及考核优化方案》及相关制度文件4.提高内控合规管理数字化水平1、内控合规管理数字化建设规划全面梳理评估本行内控合规管理数字化建设情况,基于评估结果,制定内控合规数字化转型战略规划方案,构建内控合规数字化蓝图及需求落地建议;建立1年规划-3年规划-5年规划的持续数字化转型落地方案,并建设分阶段分步骤的实施路径,为长期数字化转型提供夯实基础。交付文档7:《内控合规管理数字化建设规划及落地方案》5.提高案件风险防控的前瞻性1.案件风险监测模型建设基于监管要求及本行实际管理需求,结合同业实践,全面识别并梳理案件风险监测场景,厘清各场景监测思路。调研分析行内外基础数据,以数据为基础,通过“案例特征化、特征规则化、规则模型化”,搭建案件风险监测模型,明确各模型监测规则和数据来源,多触角监测业务流程、员工疑似异常行为,实现案件风险的实时侦测预警,及时抑制案件风险苗头。同时,建立案件风险监测模型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明确模型开发、模型验证、模型发布、模型维护、模型评价以及疑点线索核查机制等管理要求及职责分工。交付文档8:《内控合规数据需求、数据分析及差异分析报告》交付文档9:《数据质量改进及长效机制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内控合规数据治理规则制度、治理流程以及后续验证方法、验证脚本等。)交付文档10:《案件风险监测场景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在建模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特征指标的设计逻辑、参数等。)交付文档11:《案件风险监测模型设计文档(含具体监测规则、模型说明、建模过程及方法、逻辑、参数等)》交付文档12:有效性验证报告。对不低于3个月以上的数据开展有效性测试及结果验证,并提供模型测试及验证报告。交付文档13:《案件风险监测模型评价、维护、优化以及疑点线索核查方案》2、案件风险排查及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设建立案件风险隐患信息的发现、报送,线索核查处理以及案件风险排查机制,包括定期与不定期的联合排查,明确案件风险排查的职责分工、管理要求与管理流程等内容;同时配套制定考核相关内容。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案件风险监测、排查及联防联控实施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形成“事前有效识别、事中快速应对、事后评价总结”的全流程闭环联防管理机制。交付文档14:《案件风险监测、排查及联防联控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3、标准问题库建设对全行历史问题数据进行清洗,明确问题数据标准化字段,并对照整理历史问题数据,剔除冗余信息、补充缺失信息,形成结构化的历史问题数据清单。通过将全行检查资料模板化、构建问题数据标签体系(即问题管理词条),实现对重要业务及主要管理环节的全覆盖和对问题风险点的准确体现,根据问题性质、情节和后果,评估各项问题词条风险等级。基于标准问题库,实现操作风险与内控合规视角的机构画像、员工画像以及指挥决策等。同时,根据问题库数据设计多维度的可视化统计分析看板,配套机构评级、员工考核等后续运用机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检查管理与问题管理实施方案进行优化调整。交付文档15:《问题数据标签体系》交付文档16:《历史问题数据库及问题更新、整改、管理方案》交付文档17:《可视化看板与配套运用方案》4、检查管理与问题管理机制建立统一检查管理和问题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管理要求、管理流程等内容,同时配套制定考核相关内容。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检查管理与问题管理实施方案进行优化调整。交付文档18:《检查管理与问题管理建设方案》及相关制度(六)系统业务需求分析与落地实施支持根据本行内控合规管理现状及管理需求,开展内控合规数智平台需求分析并撰写系统业务说明书,主要包含案防管理、案件风险监测模型、检查管理、问题管理、格式合同库、合规管理、制度管理等功能模块。同时开展系统落地实施支持,协助本行与系统开发商进行需求沟通与澄清,协助本行制定测试方案进行系统功能测试(包括POC测试、验收测试等),协助系统验收,在后续系统落地推广阶段按需提供支持服务。交付文档19:《系统业务需求说明书》(包括案防管理、检查管理、格式合同库、合规管理、制度管理等模块。)交付文档20:《内控合规数智平台测试方案》(含测试案例)交付文档21:《内控合规数智平台测试结论》(包括POC测试、验收测试等)(七)系统实施监理根据上述咨询结果,由咨询公司提供相应的系统建设及管理方案、详细需求、数据加工逻辑、模型及数据验证手段、后期运维方法等,并作为内控合规数智平台监理方,全程指导、配合我行业务、科技及系统服务商完成系统开发、测试、落地、上线等工作,同时对系统、模型运行及数据采集准确性等工作开展验证,最终确保咨询成果在系统中有效落地且满足我行交付标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为系统开发厂商的选型提供建议、与系统开发厂商进行需求沟通、进行系统架构与需求评审、系统开发/改造过程中的答疑支持、上线前的测试与抽样验证、模型上线后的有效性验证及调优、协助制定内控合规数智平台管理办法等,实现系统功能与业务需求的无缝对接。交付文档22:《内控合规数智平台建设、管理方案》及管理制度交付文档23:《系统实施监理报告》(八)知识转移及培训针对项目进行充分的知识转移和培训,制定知识转移和培训计划,并编制知识培训材料,保证将项目实施涉及到的知识和技能完全转移给本行相关人员。具体培训要求包括:1、制订详细的项目培训计划根据项目安排和进度,预先制订详细的项目培训计划,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项目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讲师名单(提供资质说明)、本行参与培训人员范围等,针对高管层以及覆盖总行部室及分支机构层面的培训次数不低于4次。2、确定项目培训资料根据项目培训计划,预先就项目培训内容准备培训资料,并在培训开始日3个工作日前将材料提交本行。3、保证项目培训效果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项目培训计划为本行提供项目培训(经双方建议或同意更改的项目培训计划除外),保证为项目培训提供充足的时间和人力资源保障,确保项目的最终培训效果。(十四)售后服务1、在内控合规数智平台最终验收通过且正式上线后,供应商免费为本行提供为期一年的售后服务,辅导本行推进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及系统实施项目的相关工作,及时帮助本行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2、售后服务分为远程协助和现场协助。远程协助通过电话或邮件进行,现场协助由供应商每季度派至少一名参与咨询项目的专家在现场了解情况,解决问题,遇临时需要供应商现场解决的,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及时响应。3、案件风险监测模型上线后一年内,对模型至少开展2次及以上有效性验证及调优。四、项目要求(一)项目服务时间要求本项目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除系统落地支持、监理、知识转移及培训外的咨询内容,并配合系统实施项目推动咨询方案落地;于2025年底前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其他所有内容。(二)服务质量及项目管理要求1、建立切实可行的项目计划,确保相关人力资源的投入和人员的稳定性及充足性,项目进行过程中应保证驻场人员稳定性,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更换项目组所有成员,如确需更换项目组成员的,应书面征得行方同意方可更换,且不得影响项目进度及质量;2、建立阶段性成果要求,有序推进项目建设;3、建立有效的知识转移机制和跟踪机制,确保本行相关人员掌握本项目的知识,具有执行本项目的能力;4、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标准、监督和检测过程,确保项目达到目标。(三)项目验收要求本行组织进行项目验收,确保咨询项目达到预期目标,组织验收前需满足以下条件:1、本次项目交付品全部交付,服务工作完成,知识转移实现。2、咨询方案切实可行,各项工作成果切实可行,执行标准和实施方法、要求等符合监管要求,充分考虑合规要求、最佳实践和本行实际,具备前瞻性。3、各阶段的项目成果均需经本行审议并通过,本行有权对案件风险监测模型监测结果的有效性、可解释性进行考核审议,并要求供应商根据本行的风险偏好进行调优。本行对工作成果的验收不能免除供应商对工作成果的内在质量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可能出现工作成果与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不相符导致本行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的权利。本行可在验收期内向供应商提出合理异议,供应商应根据本行的合理要求、本合同及其附件,在1年免费售后服务期内对提交的项目成果进行相应修改,供应商不得因此向本行另行收取服务费用。4、在本项目范围内,若存在属于监管或本行要求内容但未明确列入本方案交付品清单内的,供应商仍应当免费提供服务、负责建设,并向本行提交该成果的交付品。(四)文档要求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文档应进行有效管理,按照本行文档管理机制整合项目文档,并完整地转移给本行。2、各阶段交付的文档应包括主要工作过程与模式、工作成果、分析报告以及项目开展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重要文件。3、文档应同时以电子和纸质形式交付,文档内容应完整详实、数据准确、论证充分、结论明确,能够详细、清晰记录咨询过程及结果。(五)项目服务人员安排及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点中相关要求、第一章《招标公告》“七、其他”中相关要求及招标文件涉及的相关要求。\n业绩展示清单\n业绩展示清单\n业绩展示清单\n业绩展示清单\n业绩展示清单\n业绩展示清单\n业绩展示清单\n\n序号\n项目名称\n甲方名称(银行)\n甲方行业类型\n合同金额(万元)\n项目说明\n备注\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填写说明:1.项目名称:应与合同中项目名称相符;2.甲方名称:指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银行全称;3.甲方行业类型:指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银行类型,如国内六大行(工、农、中、建、交或邮储)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或渤海银行)总行或地方性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或民营银行)总行或国内六大行(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省级分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或渤海银行)省级分行等;4.项目说明:具体说明所提供业绩的项目范围是否涵盖内控合规管理现状与差距分析、战略规划、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内控合规数据梳理、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标准化、标签化处理机制、问题库建设、案件防控监测模型建设等内容;没有作出相应解释说明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为非有效业绩处理,不予认可。\n填写说明:1.项目名称:应与合同中项目名称相符;2.甲方名称:指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银行全称;3.甲方行业类型:指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银行类型,如国内六大行(工、农、中、建、交或邮储)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或渤海银行)总行或地方性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或民营银行)总行或国内六大行(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省级分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或渤海银行)省级分行等;4.项目说明:具体说明所提供业绩的项目范围是否涵盖内控合规管理现状与差距分析、战略规划、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内控合规数据梳理、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标准化、标签化处理机制、问题库建设、案件防控监测模型建设等内容;没有作出相应解释说明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为非有效业绩处理,不予认可。\n填写说明:1.项目名称:应与合同中项目名称相符;2.甲方名称:指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银行全称;3.甲方行业类型:指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银行类型,如国内六大行(工、农、中、建、交或邮储)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或渤海银行)总行或地方性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或民营银行)总行或国内六大行(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省级分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或渤海银行)省级分行等;4.项目说明:具体说明所提供业绩的项目范围是否涵盖内控合规管理现状与差距分析、战略规划、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内控合规数据梳理、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标准化、标签化处理机制、问题库建设、案件防控监测模型建设等内容;没有作出相应解释说明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为非有效业绩处理,不予认可。\n填写说明:1.项目名称:应与合同中项目名称相符;2.甲方名称:指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银行全称;3.甲方行业类型:指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银行类型,如国内六大行(工、农、中、建、交或邮储)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或渤海银行)总行或地方性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或民营银行)总行或国内六大行(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省级分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或渤海银行)省级分行等;4.项目说明:具体说明所提供业绩的项目范围是否涵盖内控合规管理现状与差距分析、战略规划、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内控合规数据梳理、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标准化、标签化处理机制、问题库建设、案件防控监测模型建设等内容;没有作出相应解释说明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为非有效业绩处理,不予认可。\n填写说明:1.项目名称:应与合同中项目名称相符;2.甲方名称:指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银行全称;3.甲方行业类型:指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银行类型,如国内六大行(工、农、中、建、交或邮储)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或渤海银行)总行或地方性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或民营银行)总行或国内六大行(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省级分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或渤海银行)省级分行等;4.项目说明:具体说明所提供业绩的项目范围是否涵盖内控合规管理现状与差距分析、战略规划、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内控合规数据梳理、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标准化、标签化处理机制、问题库建设、案件防控监测模型建设等内容;没有作出相应解释说明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为非有效业绩处理,不予认可。\n填写说明:1.项目名称:应与合同中项目名称相符;2.甲方名称:指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银行全称;3.甲方行业类型:指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银行类型,如国内六大行(工、农、中、建、交或邮储)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或渤海银行)总行或地方性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或民营银行)总行或国内六大行(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省级分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或渤海银行)省级分行等;4.项目说明:具体说明所提供业绩的项目范围是否涵盖内控合规管理现状与差距分析、战略规划、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内控合规数据梳理、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标准化、标签化处理机制、问题库建设、案件防控监测模型建设等内容;没有作出相应解释说明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为非有效业绩处理,不予认可。\n填写说明:1.项目名称:应与合同中项目名称相符;2.甲方名称:指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银行全称;3.甲方行业类型:指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银行类型,如国内六大行(工、农、中、建、交或邮储)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或渤海银行)总行或地方性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或民营银行)总行或国内六大行(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省级分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或渤海银行)省级分行等;4.项目说明:具体说明所提供业绩的项目范围是否涵盖内控合规管理现状与差距分析、战略规划、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内控合规数据梳理、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标准化、标签化处理机制、问题库建设、案件防控监测模型建设等内容;没有作出相应解释说明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为非有效业绩处理,不予认可。\n\n\n\n\n\n\n\n\n\n\n投标人:(公章)\n\n\n\n\n\n\n\n\n\n\n\n
项目实施团队成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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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性别
学位(学历)
身份证号码
职称(或资质)
是否缴纳养老保险
本项目中拟任职位
本项目中拟承担的职责及工作量
从事与金融业合规或内控相关咨询工作年限
从事与金融业合规或内控相关咨询项目名称
前项咨询项目中对应职位
对应项目甲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

例1
张三

研究生
000
1、高级经济师
2、PMP
3、......

项目负责人
XXX
15年
1、2021年XX银行合规咨询项目
2、2022年XX银行内控风险咨询项目
3、......
项目负责人
1、李四186000000
2、赵五133000000

......
......
......

填表说明:
1、本项目中拟任职位仅可选择:(1)项目负责人;(2)项目经理;(3)高级顾问(4)顾问(5)其他项目人员。
2、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兼任;项目经理、高级顾问、顾问及其他项目人员均不允许兼任且必须驻场。
3、我公司承诺以上内容信息都是真实、可靠的。在评审及后续工作中若发现表中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我司愿赔偿相应损失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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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公司承诺以上内容信息都是真实、可靠的。在评审及后续工作中若发现表中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我司愿赔偿相应损失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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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中拟任职位仅可选择:(1)项目负责人;(2)项目经理;(3)高级顾问(4)顾问(5)其他项目人员。
2、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兼任;项目经理、高级顾问、顾问及其他项目人员均不允许兼任且必须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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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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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重庆银行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项目项目编号:SFG2400040146A招标文件招标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评标方法2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部分)29第五章项目需求5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4第一章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重庆银行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260万元;招标人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重庆银行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项目,采购预算:260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重庆银行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重庆银行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出日期间,(案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个银行业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类咨询项目案例。提供佐证资料: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提供的复印件至少包含封面、能体现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及包含签订主体、签订日期的页面,(如无法提供相关内容页,或提供的相关内容页无法直接证明其业绩符合性的,还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定)。业绩认定标准:1.合同名称或合同内容中包含以下任一关键词关键字:“(内控)合规风险预警或案防风险预警或(内控)合规数字化或案防数字化或内部控制(合规)体系建设或合规管理系统建设或智慧合规或(内控)合规管理(系统)优化或内控合规数据标准化或内控合规问题标准化或内控合规词条标签化或内控合规与操作风险管理咨询或(内控)合规管理建设优化”。或合同中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实质性工作内容与上述相关关键字相符,均视为有效案例。若案例中虽包含上述关键字,但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案例与本项目无实质关联性,则视为无效案例。2.分包、转包项目视为无效案例,不予认可。3.资格要求评审合格的案例可以继续纳入后续评分评审。4.涉及与其他系统厂商联合开展项目的,须出具系统厂商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的主协议以及投标人与系统厂商签订的附属协议作为有效案例佐证,需提供的资料与上文本条“提供佐证资料”相同。3、投标人须至少提供5人(含5人)项目团队成员,其中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项目经理至少1人,高级顾问、顾问或其他项目人员至少各1人,以上五类成员不允许互相兼任。(1)项目负责人由公司合伙人或项目总监或以上级别管理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0年及以上金融行业合规或内控相关咨询工作经验。(2)项目经理须应具有5年及以上金融行业合规或内控相关咨询工作经验,项目经理必须驻场。(3)高级顾问、顾问或其他项目人员,具有3年及以上金融行业合规或内控相关咨询项目工作经验,高级顾问、顾问和其他项目人员必须驻场。人员认定标准:1)提供项目实施团队成员表(格式见附件《项目实施团队成员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由投标人为上述成员表中所有人员缴纳的2023年6月至本招标文件发出日期间任意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若委托第三方人力外包服务公司代缴的,不予认可。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注: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查询方式:进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右上角查询框中输入企业名字查询,在查询结果中找到对应企业,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提示: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为PDF格式,名称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右上角有二维码校验码。查询生成时间:应当为本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天。递交方式:将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装订入投标文件中一起密封提交。(单独成册或制作进投标文件均可)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2月23日09时00分到2024年3月15日06时30分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www.cqggzy.com,咨询电话:02363626781)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现场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3月15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七、其他(1)服务内容:对我行内控合规工作的现行架构及机制进行全面梳理,对标行业先进,进行现状与差距分析,从架构、制度、系统层面对我行内控合规管理有效提升提供战略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并配合实施方案对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进行需求细化、开展项目监理。详见《重庆银行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项目需求方案》。(2)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除系统落地支持、监理、知识转移及培训外的咨询内容,并配合系统实施项目推动咨询方案落地;于2025年底前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其他所有内容。(3)服务地点:重庆银行。(4)服务成果要求: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文档应进行有效管理,按照本行文档管理机制整合项目文档,并完整地转移给本行。2、各阶段交付的文档应包括主要工作过程与模式、工作成果、分析报告以及项目开展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重要文件。3、文档应同时以电子和纸质形式交付,文档内容应完整详实、数据准确、论证充分、结论明确,能够详细、清晰记录咨询过程及结果。(5)对拟投入服务的人员配置、经验等方面的要求:1、本项目拟投入人员配置、经验等须与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保持一致,并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点中相关要求。2、供应商应派出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的服务人员提供服务。除了投标文件所列的项目团队成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的称职服务人员(以本行认定为准)来保障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6)售后服务要求:1)在内控合规数智平台最终验收通过且正式上线后,供应商免费为本行提供为期一年的售后服务,辅导本行推进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及系统实施项目的相关工作,及时帮助本行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2)售后服务分为远程协助和现场协助。远程协助通过电话或邮件进行,现场协助由供应商每季度派至少一名参与咨询项目的专家在现场了解情况,解决问题,遇临时需要供应商现场解决的,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及时响应。3)案件风险监测模型上线后一年内,对模型至少开展2次及以上有效性验证及调优。(7)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一)服务质量及项目管理要求1)建立切实可行的项目计划,确保相关人力资源的投入和人员的稳定性及充足性,项目进行过程中应保证驻场人员稳定性,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更换项目组所有成员,如确需更换项目组成员的,应书面征得行方同意方可更换,且不得影响项目进度及质量;2)建立阶段性成果要求,有序推进项目建设;3)建立有效的知识转移机制和跟踪机制,确保本行相关人员掌握本项目的知识,具有执行本项目的能力;4)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标准、监督和检测过程,确保项目达到目标。(二)项目验收要求本行组织进行项目验收,确保咨询项目达到预期目标,组织验收前需满足以下条件:1)本次项目交付品全部交付,服务工作完成,知识转移实现。2)咨询方案切实可行,各项工作成果切实可行,执行标准和实施方法、要求等符合监管要求,充分考虑合规要求、最佳实践和本行实际,具备前瞻性。3)各阶段的项目成果均需经本行审议并通过,本行有权对案件风险监测模型监测结果的有效性、可解释性进行考核审议,并要求供应商根据本行的风险偏好进行调优。本行对工作成果的验收不能免除供应商对工作成果的内在质量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可能出现工作成果与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不相符导致本行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的权利。本行可在验收期内向供应商提出合理异议,供应商应根据本行的合理要求、本合同及其附件,在1年免费售后服务期内对提交的项目成果进行相应修改,供应商不得因此向本行另行收取服务费用。4)在本项目范围内,若存在属于监管或本行要求内容但未明确列入交付品清单内的,供应商仍应当免费提供服务、负责建设,并向本行提交该成果的交付品。(8)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发布。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九、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街道永平门街6号联系人:向老师电话:023-63367107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804室联系人:杨老师、卢老师电话:023-67706925、67706285电子邮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所对应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条款号内容一、说明1.1招标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023-63367107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街道永平门街6号1.2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杨老师、卢老师电话:023-67706925、67706285 传真:(023)67706443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804室1.3项目名称:重庆银行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项目服务地点:见本文件第一章1.4资金来源:自筹1.5服务内容:见本文件第一章1.6服务时间:见本文件第一章1.7付款方式:1、以转账方式分5次支付:1)第一次:合同签订,项目组人员进场且收到乙方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2)第二次:完成除系统落地支持、监理及知识转移及培训外的咨询内容,取得阶段性成果并且收到乙方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5%;3)第三次:系统整体功能以及案件风险监测模型完成开发达到上线验收标准并且收到乙方发票后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4)第四次:系统整体功能以及案件风险监测模型,试运行期满,最终验收通过正式上线,并且收到乙方发票后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5)第五次:项目免费运维期满后的20个工作日内,并且收到乙方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特别说明,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相应金额的可全额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投标人2.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本文件第一章“三、投标人资格要求”。2.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三、招标文件5.2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后,若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时,请在(www.cqggzy.com)匿名提问,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 2 月27 日09时00分。5.41、招标人在认为有必要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或修改时,应于2024年 2 月 28 日 18 时00分前,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在(www.cqggzy.com)发出,并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2、无论投标人是否在(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全部澄清或修改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己负责。6.11、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主动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于2024年 2 月 28 日18时 00 分前,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在(www.cqggzy.com)发出,并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2、无论投标人是否在(www.cqggzy.com)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全部澄清或修改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已负责。四、投标文件11.1投标货币:人民币11.21、投标报价为投标总报价(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1.1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及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填报),应完全包含招标文件(含附件、答疑、澄清及修改文件等)要求的服务范围。若因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有漏报、缺项的情况发生,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要求,漏报、漏项部分已计入投标报价之中,若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报价不予调整。具体要求:报价均为完成所要求供货及服务的整体包干价,应包含完成项目建设所需的人工费、交通费、办公设施费、第三方软件费、税费等所有费用。2、(1)本项目采购预算:26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该采购预算,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2)特别说明,本次报价为包含可全额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的价格。3、投标报价还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节“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的约定,将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计入投标总报价中,但不单独列项。12.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任选一种。3、提交时间和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汇)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银行账户,其转(汇)款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小时,若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则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相应顺延。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到账情况均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示的银行到账信息为准,迟到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如下:按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出的随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账号,任选择其一。(注: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请以随本次招标公告一并发布的为准!)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天。5、特别提示: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1)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跨行转账或电汇等所需的时间。投标保证金未在到账截止时间前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从2018年8月1日起,投标人(市场主体)应按要求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完善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未办理信息登记的,开标现场保证金展示信息上可能无法体现企业信息,后果自负;因故未到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或变更(如银行基本账户有变更的投标人)的投标人,请自行携带本单位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在开标会结束前现场提交代理机构(或已将以上证明资料装入投标文件中),以递交评标委员会查验确认其投标保证金来款账户与该投标人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是否一致,若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市场主体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进入“市场主体信息登记系统”或“主体信息—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专区,认真阅读登记流程,下载安装驱动,点击“市场主体登记”标签页,进入登记流程,按要求填写信息后妥善保存登录名及密码。(3)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果不是从其基本账户汇出,或者不是汇到上述指定专用帐户,将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6、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件大厅相关信息(投标保证金缴纳、市场主体信息登记等问题可致电交易中心垂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咨询电话:02363626781网址:www.cqggzy.com12.3中标候选人以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将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来款帐户。12.4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其他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来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提交履约担保(如果有)后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来款账户。12.5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通过相关原件复核(如有);2、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参加相关测试或相关测试未通过的(如有)。13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14.3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正本1份,纸质版副本1份,电子投标文件数量2份;其中电子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执行:全套投标文件扫描件的U盘2份,采用U盘作为载体,格式为PDF或JPG。注:1、电子投标文件仅作存档使用,不作为评标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应当一致,当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2、特别提醒各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虽“仅作存档使用,不作为评标依据”,但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场交易管理所需要;若因投标人个体行为(电子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的)导致后期自身的投标保证金无法正常退还的,其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5.1投标人应制作一套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同时按要求提供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不作为评审的依据。15.2投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由投标人自行密封。投标文件密封袋,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若投标文件过厚,投标人可自行将投标文件分装成多册多部分。特别提醒各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虽“仅作存档使用,不作为评标依据”,但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场交易管理所需要(交易中心存档要求),建议电子版投标文件用小信封单独密封后装入投标文件大袋(装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小信封封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6.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 月 15 日 09 时3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LED显示屏。不接受邮寄投标。六、开标及评标18.1开标时间:2024年 3 月 15 日 09 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LED显示屏。18.2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18.2。19.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19.2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9.4评标澄清,详见投标人须知19.4。19.5中标候选人的推荐,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相关规定。七、评标结果及定标20招标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开标后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网站查询。211、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第一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通过相关原件复核(如有)及相关测试(如有)且无其他影响中标结果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的,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确定其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2、如存在以下情况,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但在满足以下第3条报价原则前提下,招标人可根据中标候选人排位顺序按以上第1条规则依序进行复核及相关测试(如果有)工作,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2.1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通过相关原件复核(如有)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通过相关测试(如有)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2.2中标人放弃中标或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低价履约担保(如有)或未在收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其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时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3、如依中标候选人排位顺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应遵循以下报价原则:3.1第一中标候选人拟中标金额在100万以下的,排名靠后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第一名投标总报价的5%;3.2第一中标候选人拟中标金额在100万(含)—200万(含)的,排名靠后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第一名投标总报价的4%;3.3第一中标候选人拟中标金额在200万以上的,排名靠后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第一名投标总报价的3%;3.4经招标人采购委审批同意的其他情形。3.5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重新组织采购。八、授予合同22.1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后5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其领取中标通知书的3个工作日内领取。24.21、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金额的10%;2、履约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汇票;3、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和账户:乙方在合同签订前7日内向甲方提交(户名: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20101040017909 开户行:重庆银行总行营业部);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执行完毕,供应商如无违约行为,将一次性无息退还(不计息);如有违约,仅退还扣除违约金后的余额,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十、纪律、监督和异议及投诉28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有关监督部门监督具体监督部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 王老师(联系电话):023-63367365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30.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以下“服务招标”所列费率执行,以中标的投标总报价为计费基数计取(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向招标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中标金额招标类型(万元)服务招标100以下1.5%100-5000.8%*80%500-10000.45%*80%1000-50000.25%*80%1、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按招标文件约定,由中标人支付。2、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注:招标代理费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1入场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文收取,全额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缴纳。十二、其他32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证明资料清晰可辨,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因相关证明资料不清晰、不清楚或不能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等原因否决该投标或决定该投标的对应评分项不予得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31.本招标文件中提及产品品牌(如有),均为供投标人投标参考,非指定产品品牌。2.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表述,均指加盖该单位的法定名称章(非投标专用章等)且为鲜公章。34招标文件相关部分出现的“供应商”、“外包商”、“外包投标人”、“乙方”,在招标阶段均表示“投标人”。35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表述,均指加盖该单位的法定名称章(非投标专用章等)且为鲜公章。36本项目不予接受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眼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单位的投标文件。特别说明: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国有金融企业聘请外审机构提供咨询服务之相关规定,重庆银行现任外审机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咨询公司若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独立性声明,若未提供或提供的独立性声明无效的,一律视为负偏离,作否决投标处理。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招标项目相关情况说明1.1招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服务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服务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付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2.投标人资格及要求2.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2.2.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2.2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2.2.3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2.3对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条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分包中投标。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均无义务或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三、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4.1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4)评标方法前附表(5)评标方法(6)合同条款及格式(7)项目需求(8)投标文件格式(9)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补遗、澄清、修改。4.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5.招标文件的质疑和澄清5.1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资料,并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技术要求及规格等全部内容,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需澄清的具体事项及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或答复。5.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补遗的形式在(www.cqggzy.com)网上发布,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5.4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质疑和澄清问题的回答内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www.cqggzy.com)网上发布,但不指明质疑和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招标人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则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6.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内容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www.cqggzy.com)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在网上查寻并自行下载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修改、答疑、补疑等重要内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四、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函(2)资格、技术、商务部分8.2资格和业绩证明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9.投标文件填写说明9.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等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内容,然后装订成册。10.投标文件附件的编制10.1投标文件附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11.投标报价11.1币种为人民币。11.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应按投标函的内容逐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12.投标保证金12.1本项目约定投标人应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1)银行转帐;(2)银行电汇;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12.3中标候选人以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3)中标人未在收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其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5)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低价履约担保的(如有)。(6)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交易服务费的。(7)投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的。(8)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9)《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日内,投标文件保持有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8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14.2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盖章处)。14.3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数量、电子文件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4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14.5投标文件如果有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同一人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14.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五、投标文件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5.1投标文件的正、副本标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15.2要求密封并加写标记,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16.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不受理。16.3投标产品样品的要求及递交:招标文件若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样品,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样品的规格及数量,样品提交时间、地点,以及样品的包装、标记及处置方式。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收到书面材料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17.2投标人修改或撒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按本章14.2、15.1的要求签字、盖章、密封、标记,派人送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并标明“修改”或“撒回”字样。17.3开标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否则,修改的投标文件无效;撒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六、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开标时间及地点: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18.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展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作好检查记录;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随机当众开标,公布《投标函》规定的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7.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会结束。19.评标19.1评标委员会19.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人数及成员的确定方式,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在开标前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9.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9.1.3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包括项目概况及需求,招标文件编制和评标办法设置等情况。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19.1.4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19.1.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19.2评标原则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9.3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评标标准和评标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方法”没有载明的评审因素、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19.4评标澄清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19.5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评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或评标价格由低到高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也可根据招标人授权,由评委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七、评标结果及定标20.评标结果公示20.1招标人公示中标候选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1.定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八、授予合同22.中标通知书22.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22.3中标通知书将是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3.签订合同23.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并向买方提供履约担保(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时)后,与买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23.2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4.履约担保24.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24.2履约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提交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3中标人如未按第24.1及24.2条的规定办理,招标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24.4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九、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5.重新招标25.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1)招标公告截止后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人的。25.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6.不再招标26.1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26.2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十、纪律、监督和投诉27.纪律要求27.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27.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27.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7.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7.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2.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27.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虚假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它弄虚作假的行为。27.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标。27.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8.监督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有关监督部门监督,具体监督部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异议及投诉29.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拟中标结果公示期内先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异议回复不满意的,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异议回复之日起10日内向具体监督部门投诉。29.2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问截止时间前或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程序及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提交加盖公章且经投诉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投诉书》。29.3投诉人应保证其提出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29.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根据九部门2013年第23号令修正))、《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渝公管发〔2021〕5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处理异议及投诉。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30.招标代理服务费30.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由中标人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0.2招标代理服务费为银行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31.交易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二、其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第三章评标方法第一节评标方法前附表评标方法前附表是对《评标方法》所对应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款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盖章处签字及盖章齐全。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报价唯一只能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它资格条件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4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服务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投标报价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2项规定。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书面说明或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其报价不能参与评分。商务符合性符合商务符合性应答表中的要求(无负偏离)。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2.1分值构成(100分)报价部分(30分)商务部分(30分)技术部分(40分)2.2.2评分标准投标总报价(30)分(一)评标基准价:初步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算术平均值下浮5%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价格部分得满分30分,其余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扣完为止。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二)以上最终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商务部分(30分)团队10分(一)项目团队专业性(5分)1、项目负责人(2分):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0年金融行业合规或内控相关咨询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每多一年得0.5分,累计最多得2分。项目负责人超过一人的,得分按照单人得分最高分进行计分。2、项目经理(2分):项目经理至少具有5年金融行业合规或内控相关咨询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每多一年得0.5分,累计最多得2分。项目经理超过一人的,得分按照单人得分最高分进行计分。3、高级顾问、顾问或其他项目人员金融行业合规或内控相关咨询工作经验3(含3年)-4年(含4年)的,每有1人,该人员得0.2分,最多得0.4分;金融行业合规或内控相关咨询工作经验4年(不含4年)以上的,每有1人,该人员得0.3分,最多得1分;累计最多得1分。(二)项目团队驻场人员(5分)团队驻场人员为5人的,得0.5分;6人的,得1.5分;7-9人的,得3分;10人(含10人)及以上的,得5分。注:人员认定标准:1)提供项目实施团队成员表(格式见附件《项目实施团队成员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2023年6月至本招标文件发出日期间任意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若委托第三方人力外包服务公司代缴的,不予认可。业绩20分(三)有效业绩(20分)1、符合资格要求第2条的业绩中,每有一个国内六大行(工、农、中、建、交或邮储)总行或十二家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或渤海银行)总行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类咨询业绩,得3分,最多得10分。2、符合资格要求第2条的业绩中,每有一个国内六大行(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省级分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或渤海银行)省级分行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类咨询业绩,得1.5分;每有一个地方性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或民营银行)总行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类咨询业绩,得1分;累计最多得10分。业绩展示应以清单列示(格式见附件《业绩展示清单》)。注:同一家银行的多个有效业绩,只计一次得分(计最高得分)。上述全部累计最多计20分。提供:《业绩展示清单》(格式见附件《业绩展示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提供的复印件至少包含封面、能体现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及包含签订主体、签订日期的页面。(如无法提供相关内容页,或提供的相关内容页无法直接证明其业绩符合性的,还须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定);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技术部分(40分):投标人技术部分最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技术部分(40分)(一)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40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按以下标准进行横向比较并综合评审:1、对项目相关监管要求、项目需求及范围的理解,整体应答方案是否清晰、准确;优得4-5分,良得3-4分,一般得2-3分,较差得0分。2、战略规划与实施方案是否完整、合理、有效,工作进度安排、人员分工是否合理;优得4-5分,良得3-4分,一般得2-3分,较差得0分。3、咨询成果交付品(交付品是否完全涵盖本项目的服务需求等)以及增值服务的构成、与系统实施工作的衔接安排是否完整、合理、有效;优得4-5分,良得3-4分,一般得2-3分,较差得0分。4、数字化建设方案设计思路是否完整、合理;问题库及案件风险监测模型建设方案思路有效性、可操作性、可追溯性。(包括: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整体功能的完备性;对检查管理、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标准化、标签化处理以及构建可视化看板的机制与方法、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等内容;案件风险监测模型建设方案是否有效,是否能对我行现有数据进行探测、清洗、整理、数据质量改进方案思路是否清晰、推动行方内部完善数据;有效开展案件风险监测及处置的工作机制与方法、服务内容等);优得12-15分,良得10-12分,一般得7-10分,较差得0分。5、售后服务、项目成果转移、知识转移及各层级人员培训的方案和内容是否完整、合理、有效;优得4-5分,良得3-4分,一般得2-3分,较差得0分。6、系统监理方案是否完整、合理、有效;优得4-5分,良得3-4分,一般得2-3分,较差得0分。7、本项累计最多得40分。注: 投标人应根据评审标准的内容编制服务方案。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本附表2.1.1~2.1.3对投标人进行初步审查,再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本附表2.2.2规定的标准和分值进行详细评审。第二节评标方法1.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各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总得分相等的,按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优先排名;投标总报价相等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排名;技术部分得分相等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排名;商务部分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投标人排名顺序。招标人不得在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00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一节评标方法前附表2.1.1、2.1.2、2.1.3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第2.2条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标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2.3投标人总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部分)重庆银行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项目合同甲方:地址:邮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话:传真:乙方:地址:邮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话:传真: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经过合同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项下咨询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特此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内容本合同约定的关于服务的内容、要求、进度安排等内容,请见本合同附件《工作说明书》2.服务期限第三条质量及验收要求一、乙方应按合同及附件《工作说明书》中约定的项目管理、人员安排为甲方提供服务并交付项目成果,包括项目完整的书面文件和甲方要求的电子文档。二、服务质量及项目管理要求1、建立切实可行的项目计划,确保相关人力资源的投入和人员的稳定性及充足性,项目进行过程中应保证驻场人员稳定性,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更换项目组所有成员,如确需更换项目组成员的,应书面征得行方同意方可更换,且不得影响项目进度及质量;2、建立阶段性成果要求,有序推进项目建设;3、建立有效的知识转移机制和跟踪机制,确保本行相关人员掌握本项目的知识,具有执行本项目的能力;4、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标准、监督和检测过程,确保项目达到目标。(二)项目验收要求本行组织进行项目验收,确保咨询项目达到预期目标,组织验收前需满足以下条件:1、本次项目交付品全部交付,服务工作完成,知识转移实现。2、咨询方案切实可行,各项工作成果切实可行,执行标准和实施方法、要求等符合监管要求,充分考虑合规要求、最佳实践和本行实际,具备前瞻性。3、各阶段的项目成果均需经本行审议并通过,本行有权对案件风险监测模型监测结果的有效性、可解释性进行考核审议,并要求供应商根据本行的风险偏好进行调优。本行对工作成果的验收不能免除供应商对工作成果的内在质量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可能出现工作成果与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不相符导致本行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的权利。本行可在验收期内向供应商提出合理异议,供应商应根据本行的合理要求、本合同及其附件,在1年免费售后服务期内对提交的项目成果进行相应修改,供应商不得因此向本行另行收取服务费用。4、在本项目范围内,若存在属于监管要求内容但未明确列入本方案交付品清单内的,供应商仍应当免费提供服务、负责建设,并向本行提交该成果的交付品。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一、合同价款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金额:元整)。本合同项下支付的全部价款(为完成所要求服务的整体包干价,应包含完成项目建设所需的人工费、交通费、办公设施费、第三方软件费、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全部费用),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支付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费。乙方承诺从合法途径(包括自行开具及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向甲方提供形式和内容均为真实、准确、合规以及完整的发票。二、本合同价款以人民币结算,采用转账汇款形式,分次付款。1、;2、;3、;4、;5、;第五条知识产权约定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项目成果、研究方法及研究工具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号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权、商业方法权等。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为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成果,将视为乙方对以上提供品所涉及信息、图片、方案、方法等的来源及所附的第三人权利已进行了严格审查,且已明确知悉相关情况。在甲方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付款义务前提下,交付成果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然而,乙方在先于本合同之外所创造的或经许可而取得的各种资料或软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意见、概念、诀窍、信息、技术、法明和其改进)以及对其后续修改的知识产权以及在提供合同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除著作权以外的其他知识产权(以下称“乙方的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如交付成果内附有乙方的知识产权,甲方将拥有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永久免费使用权,其目的只是供甲方内部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仅供甲方用于本合同或相关服务成果中所述的目的。除非本合同或相关服务成果另有说明,或法律另有规定,甲方不应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而:(a)向第三方提供服务成果,或在公开文件中引用或提及服务成果、乙方的名称或标识;(b)作出与乙方或服务相关的公开陈述。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及项目成果涉及第三人权利,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对甲方的所有授权、承诺、同意涉及第三人的,乙方应遵循合法途径事先取得有权人的有效授权,并保证甲方能按合同的约定享有或使用服务、项目成果。第六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二、如果因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协助,导致乙方不能正常提供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三、乙方仅因自身原因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按服务费用金额以每日[0.0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则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如逾期履行超过[9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金额的5%]、赔偿损失及退还已收费用。如因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造成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的,也按照以上逾期约定处理。四、对于因乙方违约、侵权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的与本服务有关的损失或损害或任何因法律规定所应负之责任(包括各项违约金和赔偿金等),乙方在责任上限内承担责任,责任上限为甲方就导致该责任的相应服务部分所应支付的服务费,但最终认定该部分损失或损害是由于乙方的恶意或欺诈行为所导致的情况除外。第七条合同的生效、补充、变更与解除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除特殊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外,本合同约定1年免费售后服务期结束即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服务地点安排在重庆。三、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五、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六、合同生效后,甲方因自身需求发生变化而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予同意。七、如果情况使得乙方继续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将违反、破坏或损害独立性或任何其他适用的法律、条令、法规、或职业准则、规定或指引,乙方有权在提出书面通知的前提下,暂停或终止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并立即终止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甲乙双方不再履行。对于已经完成的服务成果,甲方按照实际工作量与乙方协商支付相关费用。对于甲方已支付费用但乙方尚未开始或尚未完成的工作,乙方应按照尚未开始或尚未完成部分占甲方已支付费用而应当完成的全部工作的比例,与甲方协商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第八条合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本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以求妥善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并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在重庆进行仲裁。仲裁庭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该三名仲裁员将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予以确定。双方同意可以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之外选定仲裁员。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九条不可抗力一、如因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原因造成合同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该方履行期限可相应顺延,对于由此造成的损失,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二、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按期履行的一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最短时间内以快递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明。收到发生不可抗力通知的一方须立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上述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后果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三、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按期履行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消除后尽快通过快递、邮件或传真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时间超过30日,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以后的执行问题。第十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就本项目于所签署的保密协议将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合同的一部分。如此等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则此等协议应予以优先考虑。如果有关保密性的条款仅在保密协议或本合同中的任一处出现时,该条款将继续有效。乙方的责任上限为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费。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资料和信息,除该方做出相反的书面说明外,均应视为该方的商业秘密,未经该方书面同意或保密协议另有约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与本项目无关人员泄漏。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无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都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合同各方签署: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一《工作说明书》一、项目背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于2023年4月7日印发了年度案件防控及安全保卫工作要点,2023年11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金规〔2023〕10号),要求建立健全案件风险全链条防控机制,尤其深化了3项重点工作任务与要求: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以“预防为主、关口前移”为原则,充分识别重点领域案件风险点的表现形式;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分级授权体系和权限管理、重要岗位轮岗和强制休假管理等;加大案件风险防控信息化建设力度,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加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应用,不断提升主动防范、识别、监测、处置案件风险的能力。为全面落实监管要求,重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计划启动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二、项目目标本行计划以全面落实监管要求为契机,通过实施本项目及内控合规系统实施项目,从架构、制度、系统等层面大力提升本行内控合规管理有效性,具体包括:1.优化内控合规管理工作体系。基于监管文件对本行内控合规工作的现行架构及机制进行全面梳理,对标行业先进,进行现状与差距分析,进一步完善本行内控合规管理工作体系,包括明晰三道防线内控监督职能职责、健全检查管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优化内控案防绩效考核机制、加强案件风险监测预警等,提供优化建议并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建立适合监管要求及本行实际的内控合规工作体系。2.提高内控合规管理数字化水平。制定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整体规划以及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需求,开展项目监理。(三)提升案件风险防控的前瞻性。基于监管新规要求,对全行数据进行探测、清洗、整理,以数据为基础,结合案件特征、本行数据及管理现状,制定完整、合理、有效的案件风险监测模型建设方案以及全行标准问题库实施方案,构建可视化看板,对基层网点主要负责人11项案防日常基础工作等实现线上“硬控”。三、项目主要内容(一)项目启动制定本项目工作计划、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建立有效的项目组工作机制。交付文档1:《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工作开展方案》(二)现状诊断及差距分析1、按照最新监管文件要求,对《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制度进行解读,调研本行内控合规管理现状,全面分析梳理内控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制度流程、工具方法及系统应用等情况,对比与现行法的差异,形成文档。交付文档2:调研问卷及访谈纪要交付文档3:《监管文件解读及现行差异分析报告》2、现状评估及差距分析。对标监管文件及同业实践,结合本行管理需要及现状,就在节能增效的大背景下如何最有效开展内控合规各项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提出改进建议,形成现状评估及差距分析报告。交付文档4:《内控合规管理现状评估及差距分析报告》(三)内控合规管理工作体系优化及实施方案1、内控合规体系优化方案对标《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制度以及同业先进经验,从现状出发形成改进建议,完善本行内控合规管理体系、制度与流程,提升内控合规主动管理能力,协助高层明确内控合规部门长期定位,以此定位为核心规划长效管理战略。交付文档5:《内控合规体系优化方案》及相关制度文件2、内控监督职责优化方案按照监管要求和本行对三道防线职能部门的划分,结合本行岗位说明书,梳理合规各功能条线职能边界,识别管理痛点,分项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明晰职责分工,明确本行各部门的内控监督检查职能,促进各部门协同履职。同时优化考核机制,突出绩效考核中内控合规正向激励作用。交付文档6:《内控监督职责及考核优化方案》及相关制度文件4.提高内控合规管理数字化水平1、内控合规管理数字化建设规划全面梳理评估本行内控合规管理数字化建设情况,基于评估结果,制定内控合规数字化转型战略规划方案,构建内控合规数字化蓝图及需求落地建议;建立1年规划-3年规划-5年规划的持续数字化转型落地方案,并建设分阶段分步骤的实施路径,为长期数字化转型提供夯实基础。交付文档7:《内控合规管理数字化建设规划及落地方案》5.提高案件风险防控的前瞻性1.案件风险监测模型建设基于监管要求及本行实际管理需求,结合同业实践,全面识别并梳理案件风险监测场景,厘清各场景监测思路。调研分析行内外基础数据,以数据为基础,通过“案例特征化、特征规则化、规则模型化”,搭建案件风险监测模型,明确各模型监测规则和数据来源,多触角监测业务流程、员工疑似异常行为,实现案件风险的实时侦测预警,及时抑制案件风险苗头。同时,建立案件风险监测模型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明确模型开发、模型验证、模型发布、模型维护、模型评价以及疑点线索核查机制等管理要求及职责分工。交付文档8:《内控合规数据需求、数据分析及差异分析报告》交付文档9:《数据质量改进及长效机制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内控合规数据治理规则制度、治理流程以及后续验证方法、验证脚本等。)交付文档10:《案件风险监测场景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在建模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特征指标的设计逻辑、参数等。)交付文档11:《案件风险监测模型设计文档(含具体监测规则、模型说明、建模过程及方法、逻辑、参数等)》交付文档12:有效性验证报告。对不低于3个月以上的数据开展有效性测试及结果验证,并提供模型测试及验证报告。交付文档13:《案件风险监测模型评价、维护、优化以及疑点线索核查方案》2、案件风险排查及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设建立案件风险隐患信息的发现、报送,线索核查处理以及案件风险排查机制,包括定期与不定期的联合排查,明确案件风险排查的职责分工、管理要求与管理流程等内容;同时配套制定考核相关内容。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案件风险监测、排查及联防联控实施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形成“事前有效识别、事中快速应对、事后评价总结”的全流程闭环联防管理机制。交付文档14:《案件风险监测、排查及联防联控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3、标准问题库建设对全行历史问题数据进行清洗,明确问题数据标准化字段,并对照整理历史问题数据,剔除冗余信息、补充缺失信息,形成结构化的历史问题数据清单。通过将全行检查资料模板化、构建问题数据标签体系(即问题管理词条),实现对重要业务及主要管理环节的全覆盖和对问题风险点的准确体现,根据问题性质、情节和后果,评估各项问题词条风险等级。基于标准问题库,实现操作风险与内控合规视角的机构画像、员工画像以及指挥决策等。同时,根据问题库数据设计多维度的可视化统计分析看板,配套机构评级、员工考核等后续运用机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检查管理与问题管理实施方案进行优化调整。交付文档15:《问题数据标签体系》交付文档16:《历史问题数据库及问题更新、整改、管理方案》交付文档17:《可视化看板与配套运用方案》4、检查管理与问题管理机制建立统一检查管理和问题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管理要求、管理流程等内容,同时配套制定考核相关内容。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检查管理与问题管理实施方案进行优化调整。交付文档18:《检查管理与问题管理建设方案》及相关制度(六)系统业务需求分析与落地实施支持根据本行内控合规管理现状及管理需求,开展内控合规数智平台需求分析并撰写系统业务说明书,主要包含案防管理、案防风险监测模型、检查管理、问题管理、格式合同库、合规管理、制度管理等功能模块。同时开展系统落地实施支持,协助本行与系统开发商进行需求沟通与澄清,协助本行制定测试方案进行系统功能测试(包括POC测试、验收测试等),协助系统验收,在后续系统落地推广阶段按需提供支持服务。交付文档19:《系统业务需求说明书》(包括案防管理、检查管理、格式合同库、合规管理、制度管理等模块。)交付文档20:《内控合规数智平台测试方案》(含测试案例)交付文档21:《内控合规数智平台测试结论》(包括POC测试、验收测试等)(七)系统实施监理根据上述咨询结果,由咨询公司提供相应的系统建设及管理方案、详细需求、数据加工逻辑、模型及数据验证手段、后期运维方法等,并作为内控合规数智平台监理方,全程指导、配合我行业务、科技及系统服务商完成系统开发、测试、落地、上线等工作,同时对系统、模型运行及数据采集准确性等工作开展验证,最终确保咨询成果在系统中有效落地且满足我行交付标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为系统开发厂商的选型提供建议、与系统开发厂商进行需求沟通、进行系统架构与需求评审、系统开发/改造过程中的答疑支持、上线前的测试与抽样验证、模型上线后的有效性验证及调优、协助制定内控合规数智平台管理办法等,实现系统功能与业务需求的无缝对接。交付文档22:《内控合规数智平台建设、管理方案》及管理制度交付文档23:《系统实施监理报告》(八)知识转移及培训针对项目进行充分的知识转移和培训,制定知识转移和培训计划,并编制知识培训材料,保证将项目实施涉及到的知识和技能完全转移给本行相关人员。具体培训要求包括:1、制订详细的项目培训计划根据项目安排和进度,预先制订详细的项目培训计划,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项目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讲师名单(提供资质说明)、本行参与培训人员范围等,针对高管层以及覆盖总行部室及分支机构层面的培训次数不低于4次。2、确定项目培训资料根据项目培训计划,预先就项目培训内容准备培训资料,并在培训开始日3个工作日前将材料提交本行。3、保证项目培训效果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项目培训计划为本行提供项目培训(经双方建议或同意更改的项目培训计划除外),保证为项目培训提供充足的时间和人力资源保障,确保项目的最终培训效果。(十四)售后服务1、在内控合规数智平台最终验收通过且正式上线后,供应商免费为本行提供为期一年的售后服务,辅导本行推进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及系统实施项目的相关工作,及时帮助本行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2、售后服务分为远程协助和现场协助。远程协助通过电话或邮件进行,现场协助由供应商每季度派至少一名参与咨询项目的专家在现场了解情况,解决问题,遇临时需要供应商现场解决的,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及时响应。3、案件风险监测模型上线后一年内,对模型至少开展2次及以上有效性验证及调优。四、项目要求(一)项目服务时间要求本项目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除系统落地支持、监理、知识转移及培训外的咨询内容,并配合系统实施项目推动咨询方案落地;于2025年底前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其他所有内容。具体如下:(二)服务质量及项目管理要求1、建立切实可行的项目计划,确保相关人力资源的投入和人员的稳定性及充足性,项目进行过程中应保证驻场人员稳定性,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更换项目组所有成员,如确需更换项目组成员的,应书面征得行方同意方可更换,且不得影响项目进度及质量;2、建立阶段性成果要求,有序推进项目建设;3、建立有效的知识转移机制和跟踪机制,确保本行相关人员掌握本项目的知识,具有执行本项目的能力;4、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标准、监督和检测过程,确保项目达到目标。(三)项目验收要求本行组织进行项目验收,确保咨询项目达到预期目标,组织验收前需满足以下条件:1、本次项目交付品全部交付,服务工作完成,知识转移实现。2、咨询方案切实可行,各项工作成果切实可行,执行标准和实施方法、要求等符合监管要求,充分考虑合规要求、最佳实践和本行实际,具备前瞻性。3、各阶段的项目成果均需经本行审议并通过,本行有权对案件风险监测模型监测结果的有效性、可解释性进行考核审议,并要求供应商根据本行的风险偏好进行调优。本行对工作成果的验收不能免除供应商对工作成果的内在质量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可能出现工作成果与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不相符导致本行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的权利。本行可在验收期内向供应商提出合理异议,供应商应根据本行的合理要求、本合同及其附件,在1年免费售后服务期内对提交的项目成果进行相应修改,供应商不得因此向本行另行收取服务费用。4、在本项目范围内,若存在属于监管或本行要求内容但未明确列入本方案交付品清单内的,供应商仍应当免费提供服务、负责建设,并向本行提交该成果的交付品。(四)文档要求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文档应进行有效管理,按照本行文档管理机制整合项目文档,并完整地转移给本行。2、各阶段交付的文档应包括主要工作过程与模式、工作成果、分析报告以及项目开展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重要文件。3、文档应同时以电子和纸质形式交付,文档内容应完整详实、数据准确、论证充分、结论明确,能够详细、清晰记录咨询过程及结果。(五)项目服务人员安排及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点中相关要求、第一章《招标公告》“七、其他”中相关要求及招标文件涉及的相关要求。项目团队人员具体如下:2、供应商应派出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的服务人员提供服务。除了投标文件所列的项目团队成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的称职服务人员(以本行认定为准)来保障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项目团队人员具体如下:附件二重庆银行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保密协议本保密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签署:甲方:乙方:在重庆银行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项目(“本项目”)合作中,为使甲、乙双方拥有的保密信息得到有效保护,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和融合共赢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本协议为于年月甲乙双方就本项目签订的服务合同(“主合同”)的附件。如本协议与主合同存在冲突,则本协议应予以优先考虑。为免产生误解,乙方就本项目承担的责任上限为主合同所规定的金额。第一条定义本协议所使用的下列词句或词组,除本协议中另有约定或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以外,应具有如下含义:一、保密信息:指甲方在合作事项进行中,向乙方披露的涉密信息,包括下述任何一项或多项:1、涉及甲方发展战略及规划、信息系统、业务、资产、财务、经营、人事等信息;2、甲方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的知识产权项下的任何信息,或其他未公开的技术决窍;3、甲方专有的任何带有“秘密”“机密”“绝密”字样的文件,以及一方的各项规章制度;4、甲方为进行合作事项而达成的任何合同、协议、约定或在进行合作事项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会议纪要、会谈记录等。上述保密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图表、胶片、光盘、文件、计算机媒介和网络),也无论是否以口头、文件、演示或其他形式提供,也无论是否记载或标注为保密信息(第一条第(一)款中第(3)项除外),均不影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性质。但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1、在不违反本协议的情形下,已为公众所知的信息;2、在甲方向乙方披露该等保密信息时,乙方已经知悉该等保密信息且对此无保密义务(但甲方表示乙方必须就该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的除外);3、乙方合法地从第三方处得知的信息,并且该第三方向乙方作出的披露并不违反任何其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无论该保密义务是基于协议/合同的约定产生,还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产生);4、甲方明确表示该信息已不属于其保密范围之内。(二)雇员:指被聘用或服务于乙方的人员,无论该人员是否获得报酬,也无论其服务期限为长期、短期还是临时。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一、应对其从甲方处获知、收到的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确保保密信息不被本协议以外的其他方直接或间接接触、获悉;乙方内部应具备相应的控制机制确保乙方项目人员履行本协议所述保密义务。二、除以下情况外,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除合作事项以外的其他目的,也不得将保密信息再披露给本协议以外的其他方:1、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司法、行政、乙方为其成员的专业机构(如中注协)、金融监管部门的合法要求对外披露的;2、依有关规定向其上级机构披露的;3、仅向与合作事项有关的、确需接触保密信息和负责处理保密信息的雇员(包括境内其他*****实体的雇员但不涉及其他境外实体)、中介机构提供保密信息;4、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对外披露的。三、在第二条第二款情况下披露保密信息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司法、行政、金融监管部门及相关机构另有要求外,对可能造成甲方不良影响的,乙方应在披露保密信息前书面告知甲方,并合理配合甲方采取必要措施以减轻对甲方的不良影响;四、确保第二条第二款第3项中所提及的雇员和中介机构了解保密信息的涉密性及其对甲方所负有的保密义务。一旦雇员及中介机构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视同于乙方对本协议的违反,并应由乙方承担本协议所约定的违约责任。五、除为进行合作事项所必需以外,不得复制或部分复制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或以其他方式制作副本、备份等;六、除为内部留底且乙方对其留底的材料继续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以外,在甲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提出合理请求或合作事项终止后,根据甲方的书面要求,向甲方返还相关保密信息的所有书面及电子形式的文件、记录、资料(包括其副本和复制品),或者销毁上述文件、记录、资料或使其难以在合理的情况下被获取。第三条违约责任一、一旦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下述各项违约责任:1、立即停止违反本协议的行为;2、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范围继续扩大;3、按照主合同约定赔偿因违反本协议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二、上述第三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责任并不免除乙方依据本协议所适用的法律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也不限制甲方采取其他法律救济措施。第四条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上述保密信息进入公开领域止。第五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本协议的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本协议,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以求妥善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并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在重庆进行仲裁。仲裁庭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该三名仲裁员将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予以确定。双方同意可以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之外选定仲裁员。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六条其他约定无。第七条附则一、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二、本协议一式肆份,各方各执贰份。本协议各方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第五章项目需求商务符合性要求条款号招标要求1服务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服务地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服务期限: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售后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5服务成果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6对拟投入服务的人员配置、经验等方面的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如附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按附件要求执行。7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8付款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履约担保: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合同条款: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部分)》。11评标结果公示后,招标人有权通知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复印件的相关原件进行复核,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要求的上述原件资料送达招标人处,经招标人复核无误后,由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确定其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复核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款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招标人有权按以上规则依序对其他中标候选人进行相关原件复核后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选择重新招标。注: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响应后,招标人在后期合同签订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不再做出调整。附件:1、《重庆银行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项目需求方案》(随招标文件另附)2、《项目实施团队成员表》(随招标文件另附)3、《业绩展示清单》(随招标文件另附)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标注正本或副本处)投标文件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年月日目录(投标人自拟)A:投标函部分1.投标函致:(招标人)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服务工作,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2、我们现提交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纸质版副本1份,电子投标文件2份。3、我们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完全答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条件和评审办法。4、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5、若我们成为中标人,我方将按照评标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投标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中标人,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入场交易服务费。7、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邮编:邮箱:联系人:年月日1.1报价明细表采购名称数量合计备注重庆银行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项目1合计(即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小写,单位:元)合计(即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致:(招标人)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此处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投标人:(公章)年月日B:资格、技术、商务部分1.诚信声明及承诺致:(招标人)我司申明:1、我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都是真实、可靠性的。若在评标及后续工作中发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我司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我司愿赔偿相应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2、我方完全认可: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5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相关规定。3、我方完全认可招标文件中“相关测试”(如果有)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并承诺严格按招标文件执行。4、我方完全认可招标文件中“复核”(如果招标人要求)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并承诺严格按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执行。……注:投标人可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补充其他更优的承诺或说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3.其他资料(该部分资料由投标人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商务评审(如果有)、技术评审(如果有)等内容自行编制,格式自拟,并附相应证明资料)附件1评审表页码对照表各投标人按照第三章第一节《评标方法前附表》内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所罗列的内容,以表格形式在此一一对应地将投标文件中所对应页码标注说明,以便评标委员会查找和评审。附件2商务符合性应答表(该表以招标文件正文第五章《项目需求》中“商务符合性要求”描述为准,请各投标人按序号作出响应;若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以招标文件正文第五章《项目需求》中“商务符合性要求”描述为准)条款号招标要求有否偏离如有偏离,请自此备注偏离内容1服务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服务地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服务期限: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售后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5服务成果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6对拟投入服务的人员配置、经验等方面的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如附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按附件要求执行。7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8付款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履约担保: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合同条款: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部分)》。11评标结果公示后,招标人有权通知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复印件的相关原件进行复核,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要求的上述原件资料送达招标人处,经招标人复核无误后,由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确定其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复核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款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招标人有权按以上规则依序对其他中标候选人进行相关原件复核后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选择重新招标。注: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响应后,招标人在后期合同签订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不再做出调整。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内控合规数字化建设咨询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