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镜超声小探头系统医疗设备招标公告(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24)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内镜超声小探头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院内唯一来源谈判采购公告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就内镜超声小探头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唯一来源(唯一品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谈判。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信息
采购人: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谈判采购项目名称:内镜超声小探头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YNCG2023-A0102
发布网站: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官网
谈判公告时间:2024/2/23-2024/2/29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3/614:50
谈判时间:2024/3/6 14:50
谈判地点: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采购预算

包号
项目名称
品牌
型号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元)

01
内镜超声小探头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奥林巴斯
UM-3R

1
312000.00

三、报名及资格预审条件
以上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要求谈判人必须具有谈判采购项目各包行业相关资质,应在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工作日时间8:00-12:00,14:30-17:30到采购管理办公室报名并提交预审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预审材料及要求:1、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含资质文件);3、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人最近有效社保证明(须有税务局或社保基金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盖章),以证明被授权人为公司在职员工。
以上材料复印件全部需盖章,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谈判采购公告有效时间。
*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报名表详见附表(报名表不得盖章)。下载报名表填写公司名称和最后三栏(谈判人联系电话、谈判人联系邮箱、谈判人签名确认)后,与相关报名材料一起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hz_zbgl@126.com邮件标题命名规则为“谈判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资料”。
报名预审不合格或者未进行报名及资格预审的,采购管理办公室不受理其谈判。
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报名,近三年有行政部门违法违纪或不良行为记录及被我院列入黑名单的不得报名(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其他合法途径查询结果及我院黑名单记录为准)。
四、谈判文件获取
潜在谈判人可直接从本谈判采购公告的附件中下载谈判文件。
如对文件有异议,请于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社保证明材料及质疑内容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以上缺少资料不予受理)向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现场提出合理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公告到期后未收到书面质疑,视为潜在谈判人认同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采购管理办公室有权不再受理谈判人对谈判公告或谈判文件的质疑。
五、联系地址:惠州市鹅岭北路41号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号楼C区2楼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2-2288035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2024年2月23日

附件1-院内唯一来源谈判采购文件-内镜超声小探头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doc
附件2-谈判响应报名表-内镜超声小探头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docx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院内唯一来源谈判采购文件文件编号:YNCG2023-A0102谈判项目名称:内镜超声小探头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管理办公室编制2024年2月23日目录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三部分谈判须知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第五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潜在)供应商: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内镜超声小探头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将进行院内唯一来源(唯一品牌)谈判采购,欢迎拟谈判供应商响应报名。1.文件编号:YNCG2023-A01022.采购项目名称:内镜超声小探头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唯一来源谈判采购(唯一品牌)四、采购预算:包号项目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预算金额(元)01内镜超声小探头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奥林巴斯UM-3R套1312000.00五、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2月23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报名,谈判文件请自行在挂网采购公告中下载附件。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14时50分(北京时间)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北路41号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号楼C区2楼采购管理办公室。八、谈判时间:2024年3月6日14时50分(北京时间)九、谈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北路41号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号楼C区2楼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人: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752-2288035联系地址:惠州市鹅岭北路41号邮编:516001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24年2月23日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1.供应商资格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被授权人最近缴交社保的有效证明。(如为被授权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证明材料,要求为2023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不在该时效内的属于缓缴的情形应提供说明及政策佐证材料)。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至2022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投标人具备采购项目的经营许可或备案,属于医疗器械的,响应供应商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医疗器械经营的资质(注: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6、本次采购的货物均属于医疗器械,投标人所投货物应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主页面或免注册的备案凭证/规定条文(注册证过期的,须提供网上可以查询的延期公告,如因其他特殊原因查询不到,须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的医疗器械注册延期通知书)。7、响应供应商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并打印截图),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公司股东组成人员名单查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查询并打印截图)。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10、以上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各采购项目包进行分包或转包。二、项目概况见谈判邀请函。三、谈判基本要求1、本采购项目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响应谈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与具体要求存在负偏离,且谈判小组认为该负偏离将对采购单位使用造成重大影响的,谈判小组在符合性审查时将不予通过,确定为响应无效。响应谈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进行填写,如不能填写请提供说明。2、本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为参考技术指标,响应谈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对应的技术参数应等同于或优于谈判文件中的参考技术参数,响应谈判供应商必须按所投货物/服务的实际参数进行响应参数填写,并提供对主要技术参数的响应证明材料。3、响应谈判供应商须提供独立的《报价单》一份、谈判响应文件上册(资格性文件)四份及谈判响应文件下册(符合性文件、评审资料)四份,并各自独立密封提交,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所有复印资料应清晰,如因资料不清晰产生的扣分、终止谈判等后果由响应谈判供应商自行负责。同时要求以U盘的形式提供谈判响应文件盖章件(红章)扫描版一份,跟谈判响应文件下册一起密封递交。必须确保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内容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四、采购项目技术参数指标(规格、技术参数/方案、配置)要求技术参数要求序号技术参数名称技术参数要求描述★1用途用于对消化道、胆管系统(胆囊、胆总管、肝内胆管)、胰管、周边器官进行腔内超声成像;(提供注册证作为佐证材料)★2匹配使用能与科室现有的主机匹配使用,主机厂家和型号为:奥林巴斯;EU-ME2 PREMIER PLUS;3超声探头驱动装置探头驱动装置兼容性:兼容环形扫描小探头和同步双切面扫描探头;4超声探头驱动装置显示模式:B模式;▲5超声探头驱动装置扫描方向:垂直于插入方向;▲6超声探头驱动装置探头扫描方式:支持环形扫描和螺旋扫描;7内镜用超声小探头显示模式:B模式;8内镜用超声小探头扫描方向:垂直于插入方向;9内镜用超声小探头扫描方法:机械环形扫描;10内镜用超声小探头探头频率为20MHz;11内镜用超声小探头有效工作长度≥2000mm;12内镜用超声小探头探头插入部外径≤2.5mm;13内镜用超声小探头探头扫描图像与内镜图像可在同一监视器上以画中画形式显示;14内镜用超声小探头最大外径≤2.5mm,适用内镜管道直径≥2.8mm;▲15内镜用超声小探头可采用的检查接触方式:直接接触方式。配置清单(单台/套)序号项目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1超声探头驱动装置UM-3R1个2内镜用超声小探头MAJ-6831个3支架MAJ-16631个4支臂MAJ-17201个五、采购项目商务要求★1、供货要求:(1)权利保证:应保证出卖给采购人的产品或产品任何部分非他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未设有抵押权、租赁权,未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一旦出现侵权,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2)产品质量:①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或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②产品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应符合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及生产厂商公开的宣传资料和生产厂商官方网站宣传内容的标准要求;③应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按本条描述响应谈判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材料(抽验的检测报告或质量认证证书或者合格证或上级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符合质量证书或其他任何可以有效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资料)证明其产品符合或优于质量要求,如未提供则该条款承诺无效。如提供假冒伪劣或充装产品者,将按成交金额的十倍进行罚扣,且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准参与医院的任何采买活动。(3)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手册、发票和其他应具有的单证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4)货物须为原厂原装的、生产或出厂时间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进口产品为6个月内)的最新设备,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2、经验要求:应负责技术支持,费用均已涵盖在报价中。免费负责为采购单位产品(设备)使用人员的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采购单位使用人员能独立正常操作使用为止。3、项目预算:详见投标邀请函。★4、报价要求:(1)响应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所列每个单项逐项报价,并按配置响应表进行明细报价。价格包含包装费、仓储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保修服务费、商检费、税费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2)报价应为已经包括了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调试安装交付使用的所有费用。设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报价高于预算价按响应无效处理。(3)响应谈判供应商须提供本设备所有易损件产品的包装规格和单价报价,以作为日后采购的价格参考,该报价不包括在本项目响应总价中。并承诺在维保期内的易损件产品供应单价不高于本次报价。(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报价具体格式见谈判响应文件报价单。★5、保修期:超声探头驱动装置为叁年,其他配件质保期壹年,含一切非人为原因导致的故障;保修期期限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一切非人为原因导致的故障,卖方负责免费保修,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6、交货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后60天内成交供应商负责将产品运送至院方指定地点,产品需要安装调试的应及时安装调试,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等费用。成交供应商在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并负责清理废弃包装材料。7、验收要求:(1)要求单据齐全:包括合格证、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厂家盖章的保修文件等)及其他应具有的单证。若产品是进口产品,则须提供合法的原产地证明、进口报关单证、完税凭证、商检检验证明等资料原件给采购人核查。(2)仪器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后,采购人将与成交供应商共同验收,如成交供应商时不指派人员参与,则验收结果应以采购人的验收报告为最终验收结果。验收时发现短缺、破损,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3)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验收,以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要求响应的具体内容为准,如对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进行了无偏离或正偏离响应的但在安装与验收时却无法显示或实现功能的,则一律按照虚假响应处理。(4)验收时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在投标时存在虚假指标响应情况,采购人将取消合同并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5)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进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验收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及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标准、投标文件、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验收完毕由采购人代表及成交供应商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7)验收时间: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将设备在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培训至正常使用后,由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于接到验收申请后伍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8、售后服务:(1)要求产品(设备)有良好的售后维修保障,保修期内硬软件包换,免费保修。除耗材及易损件外,保修期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保修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成交供应商接到报修电话后需立即响应,工程师通过电话方式指导排除问题,响应时间≤4小时。如电话不能解决问题,需≤48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并排除故障,如遇重大技术问题需及时组织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讨论,确定方案,并以最快的速度解决采购人的问题。需另行购买零件材料的(材料应与原材料一致,不一致的应经过采购人批准),应在三天之内解决,且购买零件材料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需要拆除重装的,应在一周之内解决。若成交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或购买原材料的,采购人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维修或自行购买原材料,产生的维修费用或自行购买原材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保修期内保障设备的开机率≥95%(按照一年365天计算),开机日每降低1天,保修期往后顺延2天。(4)维护保养:保修期内由具备设备原厂授权资质的技术人员上门提供设备巡检、保养、质控服务,并提供完整的服务报告,频率≥2次/年。(5)备品提供:保修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5个工作日无法修复的,需提供备品给采购人使用。(6)保修期外设备维修:设备出保后厂家能够提供长期优质的售后服务,维修配件能够长期供应,厂家保证在设备使用有效期内均能供应。9、付款期限及方式:合同签订后,全部货物到现场完成安装、调试后安排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验收应出具验收报告)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后60天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100%,若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则20天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100%;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支付。10、履约考评:履约期间每半年将按我院《供应商诚信量化评价管理办法》对供应商履约行为进行考评一次,将每次考评低于70分者进行合同金额的2%罚没,并要求整改;一年累计考核两次不合格者将进行淘汰,扣罚合同金额的5%,并终止合同,纳入黑名单管理。11、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不能交货的,采购人不向成交供应商付款。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2)成交供应商所交产品品种、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技术参数及配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及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换货的再次交货时间超过合同交货时间的视为逾期交货,退货的视为不能交货,并承担逾期交货、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3)成交供应商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采购人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采购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4)对于出现违约行为或服务行为不符合质量要求,采购人将要求成交供应商按规定进行整改,在两次整改均无效或仍不能符合质量要求的,报经医院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终止合同,将成交供应商列入黑名单管理。同时,成交供应商须承担所有违约责任。注:响应谈判供应商必须满足上述所有技术参数指标要求以及商务条款中加★号的必须实质响应的条款要求,并对应承诺,如出现任何负偏离或不满足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第三部分谈判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项目。2、“采购人”是指: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3、合格的响应谈判供应商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1)符合谈判文件“供应商资格”规定要求;(2)按要求进行了资格预审并通过;4、“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谈判供应商;5、合格的货物和服务:“货物”是指谈判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货物等。谈判文件中没有提及谈判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所投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我院谈判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其中包括:响应谈判供应商需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服务。6、响应谈判供应商不得恶意竞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恶意竞价的响应谈判供应商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在此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采买活动。7、无效报价的认定(1)报价文件没有有效签署的;(2)报价文件不响应谈判小组评审时质疑提出的问题,且该问题将可能给采购人造成重大影响的;(3)报价文件的报价明显过低,可能低于其成本,而响应谈判供应商又不能做出合理说明的;(4)报价文件的总价超出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接受的;(5)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6)谈判小组认为本次报价不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7)其他谈判小组一致认为应作为无效报价的。8、有以下情形的,将视为响应供应商互相串通响应,不得报名或响应无效:(1)不同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响应事宜;(2)不同响应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3)不同响应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不同响应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相互混装;(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共同股东组成或主要管理人员中有共同人员的;(6)不同响应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9、响应供应商有下列弄虚作假的行为的,不得报名或响应无效:(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6)谈判响应文件或报价文件中的签名代签或冒签的;(7)被授权人委托他人响应,无委托书的。10、“★”号条款:必须实质响应的条款,响应谈判供应商不可偏离,负偏离将导致技术分不得分,评审时认定为响应无效。“▲”号条款:可以偏离的响应条款,将影响响应供应商的技术得分。11、谈判响应文件自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点起,三个月内有效。12、以下情形,拒收谈判响应文件:(1)逾期送达;(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13、有下列情形,谈判小组将否决其响应:(1)谈判响应文件未经响应单位盖章和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2)响应谈判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响应谈判协议;(3)同一响应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谈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的除外;(4)响应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谈判最高响应限价的;(5)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谈判小组认为明显不符合评审要求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采购数量;(6)响应供应商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7)谈判响应文件出现雷同内容的;(8)谈判现场存在争议的。14、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出现的以下不良行为的,将列入我院黑名单管理,在此后的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采买活动:(1)远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价或提供虚假材料谋求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潜在供应商的;(3)与其他潜在供应商恶意串通围标的;(4)近两年内有受到上级行政部门处罚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5)随意申请撤换或放弃成交结果的;(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迟迟不签订采购合同的;(7)成交后,超过合同约定的供货(或服务)时间未按要求执行,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8)在谈判采购过程中,与相关部门协商谈判的;(9)向医院涉及的相关部门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的;(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采购合同的;(1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13)不遵守谈判现场纪律,扰乱评审现场,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14)谈判后擅自撤回采购相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15)成交后,擅自将采购合同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供应商的;(16)不按谈判响应文件的要求和承诺执行或擅自降低响应承诺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或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17)实际提供的有关产品性能指标和技术服务能力明显低于采购响应文件或询价、谈判时的承诺的;(18)一年内有一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19)连续两次供应商履约诚信量化评价得分不合格的供应商;(20)一年内累计达两次报名且未按规定提前一天发函告知不响应的。15、响应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如果响应谈判供应商只注明“差不多”“接近”等不明确表述,或擅自修改谈判文件的谈判技术、商务等要求的将导致谈判小组拒绝其响应。二、谈判文件1、谈判文件主要由1)谈判邀请书;2)采购项目内容;3)谈判须知;4)合同书格式;5)谈判响应文件格式;6)在谈判过程中由谈判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2、响应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响应谈判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谈判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谈判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谈判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响应截止时间五天前通知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管理办公室将对响应谈判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4、响应谈判供应商应在收到谈判文件后,仔细阅读,有疑问的应在报名有效工作时间内提出质疑。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我院将视其为无异议,不再接受对谈判文件内容的质疑。5、要求响应谈判供应商报名后应参加响应,报名后不响应的应在响应截止日前一天前致函我院采购管理办公室说明情况。如未致函说明者,将记不良行为一次,一年累计达两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6、谈判文件的修改,在响应截止时间三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管理办公室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谈判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登记报名响应的潜在响应谈判供应商,并对潜在响应谈判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潜在响应谈判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我院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为使谈响应谈判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充足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可适当推迟响应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已登记报名的潜在响应谈判供应商。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1、响应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响应谈判供应商与我院采购管理办公室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谈判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2、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的要求。3、响应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响应的,其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进行页码编制并分别装订和封装。响应谈判供应商应当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谈判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响应谈判供应商承担。4、谈响应谈判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5、响应谈判供应商必须对谈判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我院采购管理办公室和采购管理监督小组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6、如果因为响应谈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响应谈判供应商承担。7、响应谈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8、响应总价中不得缺漏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将可能被视为无效响应。9、谈判文件中的谈判响应文件上册(资格性文件)、谈判响应文件下册(符合性文件、评审资料)两部分应各编制一式四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正本,原则上要求标记正副本,如有疑问或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一切以正本内容为准!如未标记正副本的,以盖红章谈判响应文件为准!谈判响应文件上册一式四份、谈判响应文件下册一式四份、报价单一份各单独封装。同时要求以U盘的形式提供谈判响应文件盖章件(红章)扫描版一份,跟谈判响应文件下册一起密封递交。必须确保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内容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的信封袋或者文件袋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文件编号、包号和“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日期和时点)前不得拆封”字样,封口,加盖公章。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我院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2、响应谈判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书面告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后,响应谈判供应商不得对其谈判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超过截止时点后的响应视为无效响应。3、响应谈判供应商所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予退还。五、谈判谈判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资格性审查,第二阶段进行符合性审查;第三阶段进行价格谈判,只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报价人方有资格进入价格谈判。1.采购管理办公室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参加谈判的授权代表应当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以供查验,原则上要求被授权人亲自前来谈判。确因不可抗拒之原因,委托他人前来谈判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1个月社保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必须双方手写签名,未签名无效。如缺少上述资料,按响应无效处理。2、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即谈判响应文件上册)采用资格前审的方式,由采购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价格开标后进行;只有资格性审查通过的响应谈判供应商才能交由谈判小组进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主要为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准入条件和响应谈判供应商的合格性(质量合格、来源合法合规、途径清晰等)等,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第一点供应商资格。评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资格性审查(谈判文件上册)响应函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资格性审查(谈判文件上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资格性审查(谈判文件上册)准入条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响应谈判供应商必须是在采购办登记报名响应,并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第一点供应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谈判文件上册)其他要求按响应资料清单中规定提供“必须提交”的文件资料(诚信投标承诺书、近三年无违法违纪声明函)。3、谈判小组由项目承办部门代表、申请采购科室代表和财务人员代表各一名组成。谈判过程在采购管理监督小组成员的监督下进行。4、推荐谈判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谈判小组组长,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组长。谈判小组成员在履行独立评审权利义务的同时,不得发表有失公正和不负责任的言论,不得相互串通和压制他人意见,不得将个人倾向性意见诱导、暗示或强加于他人认同。5、对谈判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主要为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报价的唯一性等,审查不合格者按响应无效处理。只有符合性全部审查合格才能进入后续评审。评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谈判响应文件下册)技术/服务要求评审技术参数要求是否全部完全响应符合性审查(谈判响应文件下册)商务要求评审实质性(“★”项)商务条款是否全部完全响应符合性审查(谈判响应文件下册)报价的合格性在经营范围内报价,报价不高于预算价,报价方案唯一确定。符合性审查(谈判响应文件下册)其他非医院谈判文件格式要求,谈判响应文件中出现错误字/词/句位置一致的,雷同内容达20字及以上的等涉嫌围标或串标行为的。6、谈判小组与审查合格的响应谈判供应商进行谈判,也可以视情况从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谈判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参加谈判。7、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谈判供应商应实行现场告知,由谈判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响应谈判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谈判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各条款及报价、澄清等内容进行审查。8、谈判小组与响应谈判供应商应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响应谈判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9、谈判文件需要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谈判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10、最终报价:谈判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提交最终报价(最终谈判轮次视谈判进程由谈判小组决定,可以进行多轮谈判及报价)。除非在谈判中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谈判报价的最终报价。八、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符合质量技术和服务要求,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按最终有效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人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采购管理办公室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废标条件与处理在谈判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中止谈判:(一)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四)谈判响应文件未经响应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中止谈判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谈判。十、公示1、谈判完成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成交公告。2、成交公告时间截止未收到投诉或者异议,采购管理办公室发放成交通知书。十一、质疑1、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由我院采购管理办公室受理,并进行答疑等相关工作。2.对谈判文件的质疑必须在报名有效工作时间内提交,对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以上均须以书面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名盖公章后提交,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质疑必须合理,实名,盖章,任何公司不得诬告。3、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或投诉的及无合理根据多次质疑的,都予以驳回,一并列入黑名单。4、采购办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5、不能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6、未按规定报名的或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参加谈判的,不得质疑,采购管理办公室不受理其任何质疑。十二、合同的订立和履行1、合同的订立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谈判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承诺签订采购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视为主动放弃成交资格。2、合同的履行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确需要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报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第四部分合同书范本格式买卖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买方):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乙方(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成交通知书:(文件编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原则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由甲方购买乙方出售的以下产品。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包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及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使用科室合计人民币: 元整(¥ )以上价款为到达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指定院区的价格,包含包装费、仓储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保修服务费、商检费、税费、设备与医院相关信息系统(如HIS)的接口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第二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出卖给甲方的产品或产品任何部分非他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未设有抵押权、租赁权,未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并已得到合法授权并在中国及其他国家地区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相关软件、文件和资料等亦未侵犯或涉嫌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将来发生侵犯或涉嫌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而引致诉讼或者争议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产生的所有费用(含罚款、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赔偿金等)。第三条产品质量(一)乙方所出卖的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或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的最新标准;产品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应符合谈判文件和乙方谈判响应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及生产厂商公开的宣传资料和生产厂商官方网站宣传内容的标准要求。(二)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是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包装标准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第四条交付和验收(一)交货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后60天内,乙方负责将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的院区,产品需要安装调试的应及时安装调试,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等费用。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二)验收时间:产品安装、调试完毕,产品试用合格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应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伍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需要其他管理机构验收的由验收机构出具验收报告,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不组织验收,又未向乙方提出数量、质量异议的,视为乙方交付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三)验收标准: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他应具有的单证;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是进口产品,则须提供合法的原产地证明、进口报关单证、完税凭证、商检检验证明等资料原件给甲方审计和采购部门核查。2、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或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符合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及生产厂商公开的宣传资料和生产厂商官方网站宣传内容的标准的要求。(四)如果货物属于国家《计量法》规定强检目录的,乙方应及时进行计量检测并提交法定专业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未计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予验收。第五条技术培训乙方免费负责为甲方产品(设备)使用人员的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甲方使用人员能独立正常操作使用为止。第六条售后服务要求(1)内镜超声小探头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超声探头驱动装置为叁年,其他配件质保期壹年,含一切非人为原因导致的故障;质保期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一切非人为原因导致的故障,卖方负责免费保修,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2)要求产品(设备)有良好的售后维修保障,保修期内硬软件包换,免费保修。除耗材及易损件外,保修期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保修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成交供应商接到报修电话后需立即响应,工程师通过电话方式指导排除问题,响应时间≤4小时。如电话不能解决问题,需≤48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并排除故障,如遇重大技术问题需及时组织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讨论,确定方案,并以最快的速度解决采购人的问题。需另行购买零件材料的(材料应与原材料一致,不一致的应经过采购人批准),应在三天之内解决,且购买零件材料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需要拆除重装的,应在一周之内解决。若成交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或购买原材料的,采购人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维修或自行购买原材料,产生的维修费用或自行购买原材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保修期内保障设备的开机率≥95%(按照一年365天计算),开机日每降低1天,保修期往后顺延2天。(5)维护保养:保修期内由具备设备原厂授权资质的技术人员上门提供设备巡检、保养、质控服务,并提供完整的服务报告,频率≥2次/年。(6)备品提供:保修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5个工作日无法修复的,需提供备品给采购人使用。(7)保修期外设备维修:设备出保后厂家能够提供长期优质的售后服务,维修配件能够长期供应,厂家保证在设备使用有效期内均能供应。第七条付款期限和方式合同签订后,全部货物到现场完成安装、调试后安排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验收应出具验收报告)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后6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若为中小(微)企业的则2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支付。第八条履约考评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产品保修期满期间,每半年将按甲方的《供应商诚信量化评价管理办法》对乙方履约行为进行考评一次,履约考评的分数将作为乙方以后参与甲方采购活动的诚信评分依据,将每次考评低于70分者进行合同金额的2%罚没,并要求整改;一年累计考核两次不合格者(60分合格)将进行淘汰,扣罚合同金额的5%,并终止合同,纳入黑名单管理。第九条违约责任(一)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交货的(超过应交货日期90天),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数量、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换货的再次交货时间超过合同交货时间的视为逾期交货,退货的视为不能交货,并承担逾期交货、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若乙方延迟交货达30天或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4、对于出现违约行为或服务行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将要求乙方按规定进行整改,在两次整改均无效或仍不能符合质量要求的,报经甲方医院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终止合同,将乙方列入黑名单管理。同时,乙方须承担所有违约责任。(二)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并向乙方偿付拒绝接收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第十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鉴定费用先由提出鉴定方预付,鉴定结果符合合同规定、谈判文件及谈判响应文件要求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鉴定结果不符合合同规定、谈判文件及谈判响应文件要求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其他事项由于乙方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人身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1、本合同文本,2、成交通知书,3、谈判文件,4、谈判响应文件。本合同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第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盖有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审计部骑缝章)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分管院领导:委托代理人:经 办 人:经 办 人: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地点: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地址: 惠州市鹅岭北路41号地址: 电话: 邮编:516001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附件一:配置清单:附医疗卫生机构廉洁购销合同甲方: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乙方: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买卖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购销活动中,买卖双方共同严格遵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制定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国卫医发〔2021〕37号)的相关规定。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买卖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买卖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八、本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买卖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分管院领导: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年月日年月日第五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谈判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公司资质、业务代表授权书等。1、自查表2、谈判响应文件目录/目录页3、资格性文件4、商务响应部分5、技术响应部分6、价格部分二、谈判响应文件每页均应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包括附件,未盖章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所有页面必须清晰可分辨阅读,凡是有页面(含复印件)不清晰经专家讨论认为无法分辨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三、响应谈判供应商必须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谈判响应文件编排装订(至少要简单装订成册,不得随意用回形针之类的别住)及盖章密封标记,文件袋必须贴封条密封盖章,注明响应包号和响应项目名称,谈判响应文件上册(资格性文件)、谈判响应文件下册(符合性文件及评审要项)各一式四份,均单独封装;《报价单》单独一份另外封装,注明响应包号和响应项目名称。同时要求以U盘的形式提供谈判响应文件盖章件(红章)扫描版一份,跟谈判响应文件下册一起密封递交。必须确保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内容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四、响应文件散乱未装订或模糊不清导致专家不予评审;响应谈判供应商因谈判响应文件未装订而造成评审中资料遗失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自负。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如下:谈判响应文件(上册)资格性文件(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院内唯一来源谈判采购)文件编号:响应谈判包号:谈判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公章日期:1.1.目录页1.2.1资格性自查表评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资格性审查响应函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通过 □不通过见谈判响应文件第()页资格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通过 □不通过见谈判响应文件第()页资格性审查准入条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响应谈判供应商必须在采购办登记报名响应,并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公司营业执照等,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第一点供应商资格)。□通过 □不通过见谈判响应文件第()页资格性审查其他要求按响应资料清单中规定提供“必须提交”的文件资料(诚信投标承诺书、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声明函等)□通过 □不通过见谈判响应文件第()页注:以上材料将作为响应谈判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响应谈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要求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对应序列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响应!在对应的□打“√”,并标注页码。本表为一票否决,请认真填写!响应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响应谈判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2.2资格性文件2.1.2.1响应函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的谈判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响应谈判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一式份。1.自查表;2.资格性文件;3.商务部分;4.技术部分;5.价格部分。在此,我方声明如下:1.同意并接受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2.谈判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90天,成交供应商谈判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谈判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有)。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谈判文件的所有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5.我方承诺在本次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分,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响应谈判供应商: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响应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响应谈判供应商名称(公章):开户银行:账号:日期:2.2.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致: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签发日期:单位:(盖章)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主营(产):兼营(产):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主营:兼营: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致: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兹授权同志,为我方响应、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有效期限:至年月日签发日期: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主营(产):兼营(产):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主营:兼营: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5.有效期限:必须超出谈判响应文件中标注的响应有效期,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6.响应谈判供应商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2.3必需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单页)1、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承诺函。近三年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声明函致: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本人以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声明: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医院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若在本次项目响应的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声明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采购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特此声明!响应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响应谈判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2、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单页)致: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本企业郑重承诺:一、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医院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不恶意竞价;二、依法诚信参与医院采购活动,自觉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三、严格保守医院采购活动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四、依法履行采购合同和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以及优良的售后服务;五、依法诚信进行质疑与投诉活动;六、主动接受医院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医院作出的处罚。响应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响应谈判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2.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关于贵方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文件编号:谈判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谈判响应,提供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公司营业执照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被授权人最近缴交社保的有效证明。3、2021年至2022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5、设备生产厂家营业执照6、设备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7、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无,提供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为非医疗器械的界定文件或通知等证明资料。)8.响应供应商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证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并打印截图)9、公司股东组成人员名单查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并打印截图)10、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相关资质及证明文件附后)响应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响应谈判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所提供的资格性文件材料必须保证能准确反映所投项目的来源清楚,质量合格、途径正规,提供资料能匹配对应,否则可能导致资格性审查不通过。谈判响应文件(下册)符合性文件、评审资料(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院内唯一来源谈判采购)文件编号:谈判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公章日期:目录页3.1符合性自查表评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符合性审查技术要求完全响应谈判文件中项目技术参数的指标要求□通过 □不通过见谈判响应文件第()页符合性审查商务要求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中“★”号参数的商务要求□通过 □不通过见谈判响应文件第()页符合性审查报价要求在经营范围内报价,报价方案唯一确定,报价不高于预算价□通过 □不通过见谈判响应文件第()页注:以上材料将作为响应谈判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响应谈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要求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对应序列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响应!在对应的□打“√”,并标注页码。响应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响应谈判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3.2.1.1.2响应谈判供应商综合概况2.1响应谈判供应商情况介绍表单位名称地址主管部门法定代表人职务经济类型授权代表职务邮编电话传真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单位优势及特长单位概况注册资本万元占地面积M2单位概况职工总数人建筑面积M2单位概况资产情况净资产万元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单位概况资产情况负债万元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财务状况年度主营收入(万元)收入总额(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资产负债率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财务状况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2)如响应谈判供应商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响应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响应谈判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2.2供货渠道与合作机构情况分项基 本 情 况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华南地区或广东省总代理或中国总代理或生产厂家单位名称:地 址:销售负责人:姓名:电话:传真:关键设备合法来源渠道(1)产品名称: 制造/供应商:生产地: 经销总代理:销售负责人:产品介绍和报价的权威网站:产品合法来源验证查询专线:售后服务管理验证查询专线:姓名:电话:传真:关键设备合法来源渠道(2)产品名称: 制造/供应商:生产地: 经销总代理:销售负责人:产品介绍和报价的权威网站:产品合法来源验证查询专线:售后服务管理验证查询专线:姓名:电话:传真:设在广东省内的售后服务机构情况机构名称:地 址:负 责 人:服务机构性质:企业自有 /委托代理姓名:电话:传真:响应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响应谈判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4.3.1项目技术参数要求条款响应表项目技术参数要求条款响应表序号技术参数名称技术参数要求描述响应谈判供应商响应情况是否响应偏离情况(正/负/无)偏离说明及证明材料所在页面注:1、响应谈判供应商必须对应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响应要求。“★”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响应谈判供应商请在“是否响应”栏内填“是”或“否”(不得空白,空白视为“否”),并对照偏离情况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不响应视为负偏离。采购服务要求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不得作任何更改。否则视为不符合响应要求。2、响应谈判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必须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不响应处理。响应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响应谈判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4商务部分4.1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实质性(“★”项)商务条款响应表序号名称要求是否响应偏离情况(正/负/无)偏离说明12345注:1.响应谈判供应商必须对谈判文件实质性商务条款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响应要求。标“★”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任何一项负偏离该响应无效。响应谈判供应商请在“是否响应”栏内填“是”或“否”(不得空白,空白视为“否”),并对照偏离情况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不响应视为负偏离。2.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响应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响应谈判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4.0.0.14.0.0.2.4.2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序号一般商务条款要求是否响应偏离情况(正/负/无)偏离说明1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2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响应供应商、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求3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响应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4谈判有效期:谈判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起至确定正式成交人止不少于90 天,成交单位有效期至项目验收之日5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6所提供的报价不高于产品制造商权威网站目前的报价水平和广东省现市场零售价7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8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9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10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2小时,维修工程师应在≤48个工作日到现场维修并排除故障。11满足对售后服务的各项要求12完全理解并接受履约考评要求13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注:1.响应谈判供应商必须对上述一般商务条款逐条响应。如有缺漏项视同不符合对应条款之要求。请在“是否响应”填“是”或“否”(不得空白,空白视为“否”),并对照偏离情况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不响应视为负偏离。2.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响应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响应谈判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4.3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根据采购需求的要求(格式自定)1.免费保修期;2.应急维修时间安排(含电话响应、到达现场响应);3.维修地点、地址、联系电话及技术服务人员(包括厂商认证工程师等人员);4.制造商的技术支持;5.其他服务;6.培训计划。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4.0.4.4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可选)售后服务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根据采购需求的要求(格式自定)1.免费保修期;2.应急维修时间安排(含电话响应、到达现场响应);3.维修地点、地址、联系电话及技术服务人员(包括厂商认证工程师等人员);4.制造商的技术支持;5.其他服务承诺;6.培训计划。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4.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或承诺书等5价格部分报价单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和规格单位单价(元)数量总价(元)制造商名称和国籍交货期备注合计:分项报价表备注:请按注册/备案的标准配置进行报价,并细分各项报价。以上报价含税票、运送、安装、培训及其他所有费用,注意报价单位。响应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响应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供应商履约诚信量化评价表项目承办部门评价表(单次采购货物类)序号供应商设备/服务/工程名称开标时间质量水平评价(40分)响应能力评价(20分)服务能力评价(25分)履约合作评价(15分)合计序号供应商设备/服务/工程名称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要求的一致性15分优良品率10分质量保证体系15分交货的及时性10分使用培训的及时性5分零配件供应能力5分配套售后服务质量10分故障或应急到修的能力10分服务态度5分合同完全履约情况10分价格优惠程度5分合计(采购管理办公室评价部分)序号供应商设备/服务/工程名称开标时间及时性(40分)投诉(30分)履约合作评价(30分)合计序号供应商设备/服务/工程名称开标时间合同签订的及时性10分安装/实施/到位的及时性10分培训的及时性与全面性10分故障解决的及时性10分收到科室的电话/书面投诉(30分,每收到一次投诉扣10分)非正当理由终止合同15分服务态度5分价格优惠程度5分消化涨价的能力5分合计综合评价得分=项目承办部门评价得分×70%+采购管理办公室评价得分×30%谈判/响应报名表谈判/响应公司名称谈判/响应项目名称文件编号内镜超声小探头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文件编号:YNCG2023-A0102报名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报名提供的资料法人资格证明书(含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提供的资料业务代理人授权书(含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提供的资料业务代理人社保证明采购办审核结果审核时间审核人签名谈判人联系电话谈判人联系邮箱谈判人签名确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内镜超声小探头系统医疗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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