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库工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南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4)
綦江区马龙水库、綦江区中岗水库工程跟踪审计服务公告
綦江区马龙水库、綦江区中岗水库工程跟踪审计服务公告
项目名称:
綦江区马龙水库、綦江区中岗水库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采购编号:
QJJY2024Q022
采购内容:
綦江区马龙水库、綦江区中岗水库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见采购文件要求(采购文件见附件)
采购文件公告时间:
2024年 2月 22日- 2024年 2月 29日
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报名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并交纳标书费后,才具备投标资格。
采购文件售价(元):
3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3月14日 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4日 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 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四层)
开标时间:
2024年3月14日 9时30分
开标地址:
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 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四层)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南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钓鱼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办蟠龙路中段饲料市场二号楼
经办人名称:
谭老师
联系电话:
17347612810
綦江区马龙水库、綦江区中岗水库工程跟踪审计服务.doc
国有企业采购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QJJY2024Q022招标项目名称:綦江区马龙水库、綦江区中岗水库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人:重庆市南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钓鱼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2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2一、招标项目内容2二、资金来源2三、投标人资格要求2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2五、投标保证金3六、投标有关规定4七、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服务(质量)需求6一、工程概况6二、服务范围和内容6三、人员要求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8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8二、报价要求8三、付款方式8四、知识产权8五、其他9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0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0(一)资格审查10(二)符合性审查11二、评标方法11三、评标标准12(一)评审因素13(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3四、无效投标条款13五、废标条款14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5一、法律责任15二、投标人15三、招标文件15四、投标文件15五、开标17六、评标17七、定标17八、中标通知书18九、关于质疑和投诉18十、采购代理服务费18十一、交易服务缴费19十二、签订合同19第六篇合同造价过程跟踪控制审计服务合同20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7一、经济文件37二、技术(质量)文件37三、商务文件37四、其他37五、资格文件37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钓鱼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南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綦江区马龙水库、綦江区中岗水库工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序号招标内容暂定总价最高限价(元)投标保证金(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綦江区马龙水库、綦江区中岗水库工程跟踪审计服务616600120001其他未列明行业1.以上的招标内容的具体需求,见第二篇相关内容。二、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61.66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https://www.cqggzy.com/qijiangweb/)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三)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按《关于简化中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证明材料的通知》(渝财采购[2019]4号)规定,若投标人属于微型企业的,报名时单独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也可免交该笔费用。(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文件才被接受: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2.按时报名签到。(五)投标地点: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4楼)。(六)投标截止时间:见本项目公告。(七)开标时间:见本项目公告。(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账号一致,否则投标无效。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本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相应部分提供转款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二)投标保证金账户(以下账号任选其一)户 名: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綦江支行账号1账 号660102029001128426账号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城北支行账号2账 号31122601040004747账号3开户行綦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3账 号635423158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3.咨询电话:(023)48671761方式二:保函1、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部分相应部分中提供银行或担保机构开具的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复印件,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2、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3、投标人须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或项目所在地核验真伪,并在投标文件部分相应部分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4、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复印件一致,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投标处理。5、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纸质投标保函开展核验。采购人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无法对该纸质投标保函进行核验的,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对纸质投标保函无法核验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6、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采购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或担保机构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间和金额提交(请完整填写保证金账号及其他相关信息,避免因账号填写不全等引起投标无效),若凡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都交由评审小组作无效投标处理。注: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按上述方式之一要求提交。六、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投标人计算。(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https://www.cqggzy.com/qijiang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七)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十)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南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宋老师电话:18983856635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滨河大道7号梦里水乡8幢3-附3(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钓鱼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谭老师电话:17347612810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办蟠龙路中段饲料市场二号楼第二篇项目服务(质量)需求一、工程概况1.项目概况:马龙水库是一座以防洪、城乡供水功能为主的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利工程。总库容103.65万m³,其中防洪库容为9.74万m³。枢纽工程主要由挡水工程、交通工程、监测设施及边坡工程等组成。水库坝型为C20堆石砼重力坝,最大坝高56.50m,属于Ⅳ等小(1)型;中岗水库是一座以防洪、农业灌溉功能为主的综合利用的小(2)型水利工程。总库容15.27万m³,其中防洪库容为1.285万m³。枢纽工程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等组成。水库坝型为C15埋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31m,属于V等小(2)型。2.建设地点:马龙水库位于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中岗水库位于重庆市綦江区横山镇。二、服务范围和内容(一)服务范围:綦江区马龙水库、綦江区中岗水库工程的施工阶段跟踪审计服务。(二)服务内容:按照委托人要求,运用审计技术,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参与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投资控制评审、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咨询、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结算等工作,并对提供的咨询结果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招标人要求完成的其他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咨询及项目管理服务内容:1.对项目全部内容的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完工结算及相关验收、移交阶段实施审计监督。2.对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进行监督。3.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4.对项目服务供应商对外签订合同进行监督提出相应意见及建议。5.对项目整体成本进行控制,对项目建设进度款的支付进行监督审核。6.参与隐蔽工程现场收方、签证以及主要建筑材料认质认价;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和施工组织方案的经济性进行审查并建立相应台账。7.监督项目建设进度,协调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8.协助、参与工程项目的合同谈判、签署,对合同条款提出咨询意见;并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全面、合法、公平,与招标文件和投保承诺是否一致。8.建立跟踪审核单位日志,按时报送跟踪审核单位月报、季报、年报。9.办理工程结算初步审核(包括阶段性结算审核),配合采购人完成最终结算审核报告。10.对二类费用的支付进行审核监督。11.项目完结后,参与项目移交工作,对项目投资控制情况编制工作总结,根据结算审核报告分析项目经济指标,提出相应建议意见。12.编制跟踪审计方案,按要求定期召开跟踪审计协调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13.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项目结算审计等工作,并对其提供的咨询结果承担法律责任。三、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须为投标人单位职工,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专业)执业资格,相关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需与投标人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2)承诺每周保证去现场至少1次。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身份证、承诺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派驻服务本工程项目专业造价人员专业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具备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证或水利工程二级及以上造价师执业资格,相关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需与投标人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必须按照建设期间的工序要求,委派不少于2人的专业造价人员常驻项目现场,办公场所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可根据现场建设情况,要求增加人员配置。专业造价人员每月驻工地天数不得少于22天,自行承诺。注:以上所有要求提交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身份证、网页打印件或截图、电子证书及带有二维码的原件除外)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根据实际情况核验有关证明(证件)和资料的原件,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原件查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否决投标处理。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服务期限计划自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建设项目所涉及范围内各项工作并工程审计完成止。(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按国家及重庆市工程造价审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二、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第二篇服务需求中所述的本项目服务内容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后,根据相关收费文件中的规定并结合自身条件以及市场行情进行自主合理报价。2.投标报价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服务需求、合同条款等一起阅读和理解。3.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均已包括了实施合同项目所需的报价,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设备、材料、管理、保险、税费、安全、利润、咨询成果咨询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投标人应将本项目的相关费用充分考虑进入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一切任何费用。4.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特点及复杂性,充分考虑与其他有关方的干扰和协调配合,其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5.本招标项目设置暂定总报价最高限价为616600元,投标人所报暂定总报价不得超过相应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6.中标价在本合同范围内,不论任何原因均不作调整,也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7.投标货币:人民币。投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三、付款方式按施工进度付款,具体为:施工进度达到50%,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完工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经区审计局审核完毕后,支付尾款。若审计局审减率超过最终送审结算审核报告10%及以上至20%的扣减合同价款10%;若审计局审减率超过最终送审结算审核报告20%及以上的扣减合同价款20%。同时向采购人书面写出审减情况说明。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诉讼费用。五、其他(一)未经采购人允许,中标单位不得更改拟派项目负责人,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二)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若无实质内容修改,合同主张以采购人意见为主。(三)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项目服务地点人民法院起诉。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共计5人,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提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综合评分法:(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三、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1002技术部分(40%)5分跟踪审计及项目管理的工作范围、目标、依据及原则等把握方案,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或无内容的不得分。根据本项目实际,有针对性编制跟踪审计及项目管理服务方案。优秀:针对每项方案说明详细、准确、符合项目实际状况;良好:方案说明较为详细、较为准确、但符合项目实际状况;一般:方案说明内容不详细或准确度不高,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不提供或者严重偏离实际情况,该项得分为0分。提供服务方案,由评标专家独立评审,所有评标专家的平均分则为最后的技术部分得分。2技术部分(40%)5分跟踪审计及项目管理的工作部署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组织机构与分工、工作程序及方法、工作开展具体内容、工作时间要求等,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或无内容的不得分。根据本项目实际,有针对性编制跟踪审计及项目管理服务方案。优秀:针对每项方案说明详细、准确、符合项目实际状况;良好:方案说明较为详细、较为准确、但符合项目实际状况;一般:方案说明内容不详细或准确度不高,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不提供或者严重偏离实际情况,该项得分为0分。提供服务方案,由评标专家独立评审,所有评标专家的平均分则为最后的技术部分得分。2技术部分(40%)5分本项目的组织结构及人员配置。组织结构清晰完整、人员配置科学合理。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或无内容的不得分。根据本项目实际,有针对性编制跟踪审计及项目管理服务方案。优秀:针对每项方案说明详细、准确、符合项目实际状况;良好:方案说明较为详细、较为准确、但符合项目实际状况;一般:方案说明内容不详细或准确度不高,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不提供或者严重偏离实际情况,该项得分为0分。提供服务方案,由评标专家独立评审,所有评标专家的平均分则为最后的技术部分得分。2技术部分(40%)10分本项目工作实施的质量保证措施、工作实施的难点。以及针对本项目咨询过程突出问题处理及应对措施提出方案和合理化建议。优得10分,良得7分,一般得4分,差或无内容的不得分。根据本项目实际,有针对性编制跟踪审计及项目管理服务方案。优秀:针对每项方案说明详细、准确、符合项目实际状况;良好:方案说明较为详细、较为准确、但符合项目实际状况;一般:方案说明内容不详细或准确度不高,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不提供或者严重偏离实际情况,该项得分为0分。提供服务方案,由评标专家独立评审,所有评标专家的平均分则为最后的技术部分得分。2技术部分(40%)5分现场组织协调方案,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或无内容的不得分。根据本项目实际,有针对性编制跟踪审计及项目管理服务方案。优秀:针对每项方案说明详细、准确、符合项目实际状况;良好:方案说明较为详细、较为准确、但符合项目实际状况;一般:方案说明内容不详细或准确度不高,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不提供或者严重偏离实际情况,该项得分为0分。提供服务方案,由评标专家独立评审,所有评标专家的平均分则为最后的技术部分得分。2技术部分(40%)10分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控制措施。控制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服务内容的不同阶段,跟踪审计咨询服务质量控制有明确的重点、难点及处理方法。优得10分,良得7分,一般得4分,差或无内容的不得分。根据本项目实际,有针对性编制跟踪审计及项目管理服务方案。优秀:针对每项方案说明详细、准确、符合项目实际状况;良好:方案说明较为详细、较为准确、但符合项目实际状况;一般:方案说明内容不详细或准确度不高,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不提供或者严重偏离实际情况,该项得分为0分。提供服务方案,由评标专家独立评审,所有评标专家的平均分则为最后的技术部分得分。3商务部分30%业绩(20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每承担过1个跟踪审计服务的得5分,最多得20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30%企业人员(10分)拟派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专业)的,每有1个得5分,最多得10分。提供相关证书(注册证、职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电子证书、网页打印件或截图除外)(一)评审因素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其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法律责任本次采购活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若违反相关规定将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https://www.cqggzy.com/qijiang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九十天内。(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应为投标文件正本全部扫描件,签字盖章齐全)。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邮寄、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明细报价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正、副本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五、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七、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公司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服务需求的优劣顺序排列;服务需求优劣顺序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https://www.cqggzy.com/qijiangweb/)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八、中标通知书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内容、时限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对采购文件中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质疑答复时限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1质疑投标人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2.1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定的;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四)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监督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监督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注:本次采购活动质疑投诉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文件执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基准按照渝招投协〔2015〕11号文件计取,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招标代理费已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单独支付此费用。十一、交易服务缴费中标人在公示期届满后,请按照《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綦发改价〔2023〕19号)文件要求到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缴纳相关费用。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48671761十二、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第六篇合同造价过程跟踪控制审计服务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咨询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綦江区马龙水库、綦江区中岗水库工程跟踪审计服务。2.工程地点:重庆市綦江区。3.工程规模:马龙水库是一座以防洪、城乡供水功能为主的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利工程。总库容103.65万m³,其中防洪库容为9.74万m³。枢纽工程主要由挡水工程、交通工程、监测设施及边坡工程等组成。水库坝型为C20堆石砼重力坝,最大坝高56.50m,属于Ⅳ等小(1)型;中岗水库是一座以防洪、农业灌溉功能为主的综合利用的小(2)型水利工程。总库容15.27万m³,其中防洪库容为1.285万m³。枢纽工程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等组成。水库坝型为C15埋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31m,属于V等小(2)型。4.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38亿元。5.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6.建设工期或周期:服务期限计划自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建设项目所涉及范围内各项工作并工程审计完成止。7.其他:/。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1.服务范围:完成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工程从开工到完工结算造价项目咨询服务工作。2.工作内容(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照委托人要求,运用审计技术,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参与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投资控制评审、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咨询、配合委托人完成项目结算等工作,并对提供的咨询结果承担法律责任,以及委托人要求完成的其他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咨询及项目管理服务内容:2.1.对项目全部内容的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完工结算及相关验收、移交阶段实施审计监督。2.2.对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进行监督。2.3.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2.4.对项目服务供应商对外签订合同进行监督提出相应意见及建议。2.5.对项目整体成本进行控制,对项目建设进度款的支付进行监督审核。2.6.参与隐蔽工程现场收方、签证以及主要建筑材料认质认价;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和施工组织方案的经济性进行审查并建立相应台账。2.7.监督项目建设进度,协调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2.8.协助、参与工程项目的合同谈判、签署,对合同条款提出咨询意见;并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全面、合法、公平,与招标文件和投保承诺是否一致。2.9.建立跟踪审核单位日志,按时报送跟踪审核单位月报、季报、年报。2.10.办理工程结算初步审核(包括阶段性结算审核),配合委托人完成最终结算审核报告。2.11.对二类费用的支付进行审核监督。2.12.项目完结后,参与项目移交工作,对项目投资控制情况编制工作总结,根据结算审核报告分析项目经济指标,提出相应建议意见。2.13.编制跟踪审计方案,按要求定期召开跟踪审计协调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2.14.配合委托人完成相关项目结算审计等工作,并对其提供的咨询结果承担法律责任。三、服务期限从本咨询工程开工起至完成各项工作完工结算并工程审计完成止。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按照现行工程造价标准与规范的要求完成全部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一)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完成工作时限1、工程进度款等付款审核(1)接到完整支付申请书后14日内审核完毕(资料不合规、不完整除外),逾期扣除咨询费1000元/次。(2)进度款审核,应按合同约定,计算已完成工程造价。常驻施工现场人员应参与现场计量、隐藏工程收方、变更、签证费用的审查与确认,参与工程进度月报、变更、签证、现场收方及计量。缺席一次扣除咨询费1000元(未通知到位除外)。2、工程变更及签证的造价控制(1)现场确定变更方案接收施工方报送预算后14日内,书面提出变更估算金额。(2)对工程现场签证手续严格把关。建立专门部门,委派专业人员对工程实行专业化管理,为了严肃变更签证手续,应采取项目工程咨询人(含监理方)、委托人、施工方代表现场联签的方式,保证变更、签证的真实性、合理性、经济性,避免弄虚作假现象及由此引出的纠纷。(3)造价咨询项目部应做好工程变更引起工程价款增、减造价控制工作,工程变更实施前项目部应就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影响程度向委托人报告,供委托人决策。(4)造价控制工作前,造价咨询项目部应收集并验证工程变更资料,其内容包括:1>委托人发出的工程变更指令;2>设计单位提供的变更图纸及说明;3>承包人的变更实施方案;4>现场的签证资料;5>监理工程师的造价控制意见。资料欠缺的(参建单位未提供完善除外),每次每项扣除咨询费1000元。(5)造价咨询项目部收到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变更和签证的实际完成量和变更价款进行造价核实、签署意见。工程变更与签证在确定价款后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异议,造价咨询项目部可根据现有资料自行出具变更报告。(6)工程变更引发价款申请,造价咨询项目部应根据发承包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计量、计价。3、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并负责监督隐蔽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参与现场收方、核量工作及现场签证。现场收方、核量工作及现场签证一般当日完成。缺席或未按时完成的。4、加强对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收到资料后原则上接件后14日出具造价控制意见。审核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分析施工技术措施可行性、经济性和科学性。计算不同施工技术措施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择优选择施工技术措施。5、编制咨询月报、年报,每月月底/年底交付委托人。咨询月报/年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本月/年实施进度情况,与投标书进度的差异及原因分析;②本月/年完成工程量和投资额情况,与计划工程量差异及原因分析;③图纸变更情况汇总;④本月/年其它重大事项;⑤目前造价控制的主要问题、可能出现的风险、解决措施;⑥全年月报汇总单;⑦与项目管理、造价控制相关的合理化建议。6、材料与设备的询价/核价一般材料7日、设备10日出具材料设备询价/核价意见/报告(重大材料、设备需委托人组织集体询价的时间可适当顺延),逾期未提交又未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原因的。(1)造价咨询项目部对材料和设备的询价结果应填表,供委托人决策参考。(2)造价咨询项目部询价应有充分依据,尽可能与所用材料的规格、质量、要求、数量匹配符合。确保所询价格能满足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需要,特殊材料、重要材料和设备的询价结果应提供有效依据。(3)大宗材料、设备的询价应参考三家以上。(4)价格的最后确定应以项目工程咨询人(含监理)、委托人、承包人签字盖章为准。7、对于委托人要求咨询人作出书面答复的问题,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答复要求之日起3日内(复杂事项5日内)进行书面答复,特别复杂事项与委托人沟通后适当延期。8、咨询人进场后,应及时了解、跟踪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及合同执行情况,其派驻施工现场的监控人员应建立项目审计台帐(期中支付、变更等各项费用造价控制),为正确核定费用,提供第一手资料。9、咨询人进场后1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本工程“工程项目造价详细咨询计划及咨询细则”,经委托人审批认可后严格实施。10、配合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造价控制工作。咨询人负责配合委托人完成对工程竣工结算的复审,以及配合委托人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对结算造价及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的相关工作,并承担因造价控制造价不准确带来的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二)质量控制要求1、收方。2、签证。3、进度付款。4、材料、设备核价。(三)造价控制的组织机构建立和运行1、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需求和投标时所提供的人员配备。咨询人可根据项目进展和实际需求情况调整驻场人员专业和人数,但必须提前书面通知委托人并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必须保证项目班子的稳定性,若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需更换人员需提前征得委托人同意。2、项目造价审计咨询服务专业造价人员在工程全面施工阶段必须全职(驻场人员2人,每月不少于22天)在施工现场工作,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前期及工程收尾、工程停窝工等其他特殊阶段视造价咨询工作量情况由委托人确定驻场人员类型和数量。3、专业负责人必须参加监理例会等重大会议及参与项目关键节点工作。造价咨询项目部人员按时参加委托人组织的监理例会、造价咨询专题会等相关会议。各种会议应参加人员、人数以会议通知为准,但至少保证会议议题涉及到的项目造价咨询人员全部参会。(四)提交成果1、按要求提交现场收方、签证、材料设备核价、进度款造价控制等过程咨询资料(具体份数、样表、流程另行通知)。2、咨询人在进场后,以单项工程为对象,从该单项工程开工之日(以开工报告为准)起3个月内,向委托人提交该单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底稿。五、酬金或计取方式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形式,人民币(大写)(¥元)。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2.投标函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4年月日。2.订立地点:綦江区。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时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肆份,咨询人执贰份。委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咨询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1.2语言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投标函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6)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C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2.2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2.2.1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2.2.2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3合理工作时限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7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咨询人。2.5答复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2.6支付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3.1.2项目负责人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3.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7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3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3.1.4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3.2.2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3.2.3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3.2.4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3.2.5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2.6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C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1.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4.1.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14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2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1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合同解除6.2.1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28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6.2.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6.2.4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件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6.2.5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6.3合同终止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2奖励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3保密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联络8.4.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8.4.3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8.5知识产权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2语言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及优先适用顺序为: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投标函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专用条件及附录、通用条件、其他合同文件。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按照附录C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2.2提供工作条件2.2.1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2.4委托人代表委托现场执行经理:。2.5答复对程序性、一般性事项,委托人同意在3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对重大技术性、需学校论证或需设计等单位回复事项,根据项目进度,尽可能缩短回复时间。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造价工程师或全国造价员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2人。3.1.2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从本咨询工程开工起至完成各项工作竣工结算并工程审计完成止。3.1.3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按本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第四条约定内容执行。3.1.4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按本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第四条约定内容执行。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按本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第四条约定内容执行。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按本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第四条约定内容执行。3.2.2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4份。详见附录B。3.2.4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10日内给予书面答复。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重庆2021水利定额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等。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的方式为/。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咨询人有重大过错或与施工单位串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汇率为:/,其他约定:/。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20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5.3支付酬金:5.3.1、支付原则:以中标价为合同签约跟审酬金总价,按照工程进度的完成情况进行支付。按施工进度付款,具体为:施工进度达到50%,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完工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经区审计局审核完毕后,支付尾款。6.审减扣款的约定:若审计局审减率超过最终送审结算审核报告10%及以上至20%的扣减合同价款10%;若审计局审减率超过最终送审结算审核报告20%及以上的扣减合同价款20%。同时向委托人提供书面说明。7.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7.1合同变更7.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7.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无7.2合同解除7.2.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委托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7.2.2.1咨询人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委托人召开的项目会议达9次及以上;7.2.2.2咨询人开展的服务工作满一个月,经委托人测评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服务要求和服务质量;7.2.2.3咨询人因不按投标时的承诺派驻相应人员;不按时参加项目会议;不按时间节点提供造价控制意见或提交审核报告等情形时累计扣除的服务费达到中标金额的5%;7.2.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8.争议解决8.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进行调解。8.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其他9.1考察及相关费用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9.2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9.3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所有涉及本项目的资料,开工至结算审计完成止。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9.4联络9.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5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9.4.2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9.5知识产权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运输费/10其他费用/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库工程跟踪审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