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招标公告(伊吾县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2024)
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风光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施工
( 65052223022700058003)
一、招标条件
本 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风光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编号:65052223022700058003)已由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发改投资[2023]108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7500.0 万元,招标人为伊吾县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吾县
2.项目规模: 7#厂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高度11.5米;8#、9#、10#厂房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11.5米;11#、12#厂房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高度9.1米;13#、14#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高度9.1米;15#厂房建筑面积12998.10平方米,建筑高度13.5米;2#配电室建筑面积418.88平方米,建筑高度4.8米;附属用房1建筑面积340.7平方米,建筑高度3.9米;附属用房2建筑面积381.92平方米,建筑高度3.9米;外网建筑面积59769.7平方米。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52223022700058003001
标段(包)名称: 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风光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施工
招标范围: 7#厂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高度11.5米;8#、9#、10#厂房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11.5米;11#、12#厂房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高度9.1米;13#、14#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高度9.1米;15#厂房建筑面积12998.10平方米,建筑高度13.5米;16#厂房建筑面积3339.44平方米,建筑高度8米;2#门卫建筑面积30.6平方米,建筑高度3.9米;2#配电室建筑面积418.88平方米,建筑高度4.8米;附属用房1建筑面积340.7平方米,建筑高度3.9米;附属用房2建筑面积381.92平方米,建筑高度3.9米;外网建筑面积59769.7平方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及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及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提供建造师简历表、建造师的身份证复印件、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及建造师个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企业承诺书; (4)提供项目现场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及现场管理班子成员证书或电子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质检员上岗证、施工员证、安全员(不少于3人)上岗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并提供项目管理班子无在建项目的企业承诺书;注:如项目班子成员存在单位变更,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成员投标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配备人员;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近半年社保手续证明(如委托人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6)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近3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7)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年2月1日—2024年2月1日)之间至少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与本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8)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承接过合同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 (9)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处罚执行期内、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门户网站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的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网页截图,时间截止到投标截止日之前)。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6日到 2024年03月04日
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19日 10:00
2.递交方法:网上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9日 10:00
2.开标方式:现场公开开标(采用电子评标)
3.开标地点: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建设大厦1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为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2、本项目采用新点系统开评标,开标现场投标单位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锁解密打开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详情登录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或咨询新点服务热线4009980000。
3、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500000元),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行户名: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单位账号开户行名称:工行新疆哈密解放路支行
保证金存入账(卡)号:9558833 011000054559
保证金缴纳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选择电子保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银行电汇、网银转账、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各种缴纳方式均须从总公司基本账户支出,其他账户支出的保证金无效。
5、各投标企业只需委派一名投标人代表提供期社保证明参与开标活动,项目建造师及管理班子其他人员无需到场参与开标活动,待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实地核查,若发现存在虚假行为的将严肃追责。
6、本项目仅采用计算机辅助电子开评标,未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上传至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要求开标现场提供审查原件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号建设大厦1 楼开标厅)参与开标解密。开标现场无须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定标候选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份数及封装提供纸质文件至招标代理公司。纸质标书用于定标,为了保证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的一致性,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哈密版)”直接打印生成。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吾县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蒙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密市伊吾县振兴东路351号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向阳东路东河源底商三楼
联 系 人:赵文虎
联 系 人:张莉
电 话:0902-6722878
电 话:1869020274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4年02月26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风光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