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食堂餐饮服务 红案厨师招标公告(武汉市蔡甸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024)
武汉市蔡甸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湖北省莲藕及其制品质检中心(武汉市蔡甸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湖北省莲藕及其制品质检中心(武汉市蔡甸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RJ-CD-FW-20240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4-2024-00548
3、项目名称:湖北省莲藕及其制品质检中心(武汉市蔡甸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食堂餐饮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6.5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46.5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采购人根据合作情况可续签,但续签不超过两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29日至2024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121.40.254.19/caidian/views/announce/home.html)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蔡甸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2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3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如遇系统操作疑问可咨询4006398178或027-6960358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蔡甸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莲花湖大道225号
联系方式:027-696086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人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 城管花园2单元203室
联系方式:180717353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18071735342
相关下载
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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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莲藕及其制品质检中心(武汉市蔡甸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项目名称:湖北省莲藕及其制品质检中心(武汉市蔡甸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单位:武汉市蔡甸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编制时间:2024年02月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1.1项目名称:湖北省莲藕及其制品质检中心(武汉市蔡甸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食堂餐饮服务1.1.2预算金额:46.5万元1.1.3最高限价:46.5万元1.2采购项目的功能或者目标:湖北省莲藕及其制品质检中心(武汉市蔡甸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食堂餐饮服务1.3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湖北省莲藕及其制品质检中心(武汉市蔡甸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食堂餐饮服务二、需求调查情况本项目不适用。三、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本项目不适用。四、采购需求4.1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是否创新产品绿色发展预留11湖北省莲藕及其制品质检中心(武汉市蔡甸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食堂餐饮服务C22040000项1否否否预留金额46.5万元;预留比例100%4.2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4.2.1服务内容供应商负责为武汉市蔡甸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提供食堂运营管理、提供工作餐用餐服务、配送食堂所需要的食材及日杂用品。由供应商负责食堂餐饮烹饪、菜品目制定、菜肴质量管理、人员管理、食堂区域卫生管理、厨房设备维护等工作。其中,食堂厨师、保洁人员由供应商负责聘用,工资及社保由供应商支付及缴纳,食堂水、电、燃气等费用由采购人负责。(一)开餐时间:(具体开餐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而定)早餐:07:30-08:30中餐:12:00-13:00(二)供餐方式及品种:品种要求:早餐:主要包含热干粉(面)、汤粉(面)、炒粉(面)、稀饭、包子、馒头、鸡蛋、水饺、油炸等品种,每天不少于6个品种,每周共计不少于20个品种。中餐:两荤+一素菜+米饭+一汤采购人加班工作餐、工作接待餐:具体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制作每日早餐、中餐菜品,必须做到饭菜的花色品种保证,不定期的进行口味调整。(三)食堂食材及日杂用品配送:1、采购人食堂所需的食材及日杂用品由供应商供应,供应商负责送货上门,于每天早上07:00前按采购人要求送到采购人食堂。超出约定时间30分钟,则将扣除当日货款10%作为违约金。2、采购人有需临时加送菜品(提前3小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按时送达。3、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采购人。在通知采购人后,供应商配送到达时间不得超过约定时间2小时。4.2.2服务要求(一)项目总体服务要求1、食堂工作人员的招聘由供应商负责,但必须经采购人审查,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其所聘用食堂劳务工作人员的工资、为劳务人员办理健康证和定期体检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社保、福利、加班、伙食费、税金、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2、服务人员必须按岗位配备要求到岗到位,采购人有权不定时进行抽查。供应商必须以优质的服务、礼貌的用语和认真的态度为采购人全体人员进行供餐服务,不得以任何言语及方式诋毁。3、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食堂管理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供应商安排的食堂劳务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采购人的办公区域。4、供应商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果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5、供应商派驻的食堂劳务工作人员无论发生任何事务,均不得与采购人全体人员发生争执,遇到解决不了事务请直接向公司食堂管理人员反应,不得私自处理。6、供应商派驻的食堂劳务工作人员必须按行业要求着装,仪容、仪表要得体大方,工作服要保持清洁卫生,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手链,上岗前和便后应清洗双手,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不允许吸烟。7、供应商拟派的食堂劳务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严把食品质量关,加工关,确保生产的食品安全。8、供应商包干区域内要确保卫生清洁,对操作间和食堂内的垃圾要做到及时清理,保持地面干燥整洁,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大扫除,确保卫生无死角。9、食堂劳务工作人员全部由供应商安排(即成交供应商为用人单位,食堂劳务工作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供应商应按劳动法规定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保。10、供应商必须维护、保管好采购人的资产,不能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11、供应商确保经营期内房屋、设备、设施的完好率和维修及时率应达到100%。若服务期由于供应商人为原因造成的维修,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当服务合同终止时,双方派代表应再次清点,如有损坏和缺失供应商据实赔偿。12、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环境处理工作,采购人有权监督,并可随时检查。如因供应商管理不善造成经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安全事故的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13、为保证就餐人员的健康,采购人有权对膳食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卫生安全、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进行监督考评,对不执行以上意见或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提出工作人员的更换要求,且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意见执行。14、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向服务对象发放服务满意度调查表、意见征询表,对食品卫生、生产安全、营养搭配、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礼节礼貌、仪表仪容、环境卫生、服务态度、满意率情况等进行季度综合考核(考核标准合同中约定),供应商的满意率不得低于80%,若连续两个季度基本满意率低于80%,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二)服务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由红案厨师兼任),全面主持食堂的管理工作,贯彻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食堂工作人员及厨房全面管理,食谱制定、设备维护管理、节能降耗、食品卫生管理、生产加工及烹饪,供餐方式优化、员工培训等。服务人员需求配备表服务人员需求配备表服务人员需求配备表服务人员需求配备表序号职位数量(名)岗位要求1红案厨师11、兼任项目负责人。2、负责制定红案每日菜谱、负责饭菜加工。3、在烹制过程中,首先把好卫生关、质量关,安全生产。不制作腐烂变质的食品,发现问题及时向食堂领导汇报,不得擅自处理。4、负责红案工作间餐具、厨具、灶台、地面的卫生清扫,每次操作后要清洗干净、摆放整齐。5、红案组有权安排协调杂工人员的工作。6、每次加工的食品必须试尝并留样保存24小时。7、在工作中要相互配合,协同作业,服从安排。2杂工21、切配时应注意食品的质量,如发现食品变质、有异味、污染不洁时不应切配加工。2、对需要上架食品原料,操作前手必须洗干净,开封后的食材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并放置冷藏冰箱,食材摆放有序。3、切配海鲜产品后的刀、砧板、抹布必须在洗刷干净后,再切配其他食品。4、冰箱要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洗、除霜、防止叠盘挤压,生的与半成品、腥味大的水产品与其他产品原料应分隔放置,防止窜味。5、配菜结束后,做好及时冲洗清扫工作,砧板要洗净竖放于通风处,防止发霉,刀具统一存放安全场所。6、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及时倒入专用的容器内,做到一天一清。7、参加员工就餐过程中被分配的服务工作。8、及时回收、清洗用过的餐具,清理餐桌,清扫地面,确保用餐器具、场地的需要。9、协助维持就餐秩序,营造良好就餐环境。10、负责本工作区内所有物品清洁工作,使之摆放有序,食物与清洁卫生用品须分开存放。11、完成责任区的卫生清扫,并符合有关清洁标准。12、爱护和节约粮食、副食品和易耗品,节约用水、用电、用煤(气)。13、协助做好淘米及拣、洗、切菜等前期准备工作。14、完成食堂主管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三)卫生管理要求1、食品卫生安全:遵守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饮食安全;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及赔偿,食品加工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须符合卫生要求,有与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场所。2、生产安全:安全无隐患,报作规范,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采购人提供食堂设备及场地,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承担日常维护维修和经费开支,退场时必须保证设备完好,可以正常工作。加强食堂设备管理,无设备带病运转现象。加强食堂防火、防盗、防毒防范工作,做好食堂电器、设备等的使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因供应商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相应赔偿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3、人员持证上岗(健康证),服务规范。搞好个人卫生,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帽、口罩,服务时不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等。4、就餐环境、餐具清洁、卫生。供应商需负责食材就餐及公共区域卫生清洁。确保就餐人员每天按时按质按量就餐。餐厅应整洁无积尘、蛛网、积水、杂物、蚊蝇、老鼠、蟑螂孽生地,餐桌椅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餐具一餐一消毒等;餐厅卫生做到周小清月大清。(四)菜品管理1、营养:荤素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倡导健康饮食;2、供餐:品种齐全,供餐及时,注重花色调剂;3、质量:色香味惧全,菜品不得有异物;4、菜谱:每周更换,每天不得有重复。(五)食堂服务质量管理要求1、供应商所经营食堂的主副食烹饪制作规范,就遵照“卫生、营养、科学、合理”的原则,注重色、香、味、型的同时兼具营养价值,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饭菜质量份量价格、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等实施全方位监管。供应商应主动了解采购人需求,接受意见和建议,不断调整食堂品种搭配,努力改善伙食质量,并主动采取措施保证食堂成本基本稳定。2、供应商必须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例如遇停电、停水、断气等突发事件,必须保证按时按量正常供餐等)。(六)食堂内部控制度1、供应商须派遣业务能力强的管理、技能和服务人员,引入6T、色标管理等先进方法,实现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并明确内部管理制度报采购人备案。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品卫生防疫工作。定期对员工开展食品安全卫生、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部门的有关标准。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给采购人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七)管理要求1、食堂坚持统一管理,封闭式运行,分操作间经营,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工作区域就餐人员必须遵守食堂就餐时间和文明就餐公约。疫情防控期间还需有防控措施。2、服务期间,严禁供应商转租、转包、分租、分包。3、采购人有权检查监督供应商饭菜质量、卫生、服务态度等。(八)其他要求1、供应商不得将食堂劳务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2、供应商必须服从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管理要求,在服务期间因供应商管理原因导致产生的相关费用一律由供应商负责缴纳。3、供应商在服务期间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4、供应商提供的膳食要足量、优质、品种多样化,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采购人会不定期抽查饭菜的质量、数量、卫生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5、如采购人后期用餐人数有人数增减时,采购人在保障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服务人员数量作出相应的调整,使食堂年劳务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内。6、合同执行期间,如遇需终止服务合同情况,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做好交接工作,不得造成食堂服务的中断。7、因政策原因采购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双方须无条件解除合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补偿任何经济损失。4.2.3商务要求1、预算金额:46.5万元2、最高限价:46.5万元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采购人根据合作情况可续签,但续签不超过两年4、报价要求:4.1、本项目费用由人员劳务费和食材物资费等组成,食材物资费用最终按实际采购情况据实结算,实报实销。4.2本项目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由供应商承担风险。4.3、本项目报价应包含员工资、为劳务人员办理健康证和定期体检所发生的费用、社保、意外保险、福利、加班费、员工伙食费、员工服装费、培训费、税金、管理费、利润等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5、支付方式:满足政府采购付款方式,以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五、采购实施计划:5.1合同订立安排5.1.1采购项目预(概)算、最高限价1.采购预算:46.5万元2.最高限价:46.5万元5.1.2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02月份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4年03月份完成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具体计划安排详见下表:序号任务内容实施周期1采购意向公开时间30个日历天2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编制5个工作日3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审核5个工作日4竞争性磋商公告计划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8日5竞争性磋商时间公告发布后10个日历天后6成交结果确定时间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7成交结果公告及通知书发布2个工作日内8合同签订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9合同公示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10项目验收按需求进度5.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5.1.4采购组织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1)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集中采购2)委托代理机构:武汉人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1.5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5.1.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5.1.7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5.1.8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5.1.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5.1.10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5.1.11申请人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1.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其他/;5.1.13竞争范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全部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5.1.14评审规则本项目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详见项目评审方法、评审标准。5.1.15其他/5.2合同管理安排5.2.1合同类型:服务合同5.2.2定价方式:固定单价5.2.3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详见7.2合同范本5.2.4履约验收方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7.2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此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最终以招标人和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签订的合同为准。)一、合同书(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和为另一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书2)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4)磋商文件及磋商文件有关问题的备忘录及其附件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7)中标人在投标时随同响应文件一起递送的其他资料2.合同金额(标的)合同总金额为元人民币。3.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证盖章后生效。4.其他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二份。买方:,卖方:名称:,名称:地址:,地址:邮编:,邮编:传真:,传真:电话:,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名称:名称:地址:地址:邮编:邮编:传真:传真:电话:电话: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二、合同条款及附件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项目基本情况:2、合同期限:3、服务内容或质量标准(包含数量):1.2.3.4.5.…4、货款或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二、本项目货款或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万元;2.万元;3.万元。三、服务费支付方式及支付报酬:四、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五、验收要求:5、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6、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7、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8、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9、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10、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13、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效。甲方份,乙方份,政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中标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餐饮服务 红案厨师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