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医疗中心提升工程手术室、供应室等基础配套设施招标公告(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4)
项目概况
杭州湾高端智造集聚区医疗中心提升工程(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手术室、供应室等基础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PSYF2024002
项目名称:杭州湾高端智造集聚区医疗中心提升工程(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手术室、供应室等基础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9800000
最高限价(元):1964698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杭州湾高端智造集聚区医疗中心提升工程(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手术室、供应室等基础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9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代理授权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7日至2024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63 开标室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管理学习专题》。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CA管理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ca?utm=web-government-front.380aac0a.0.0.fc2b6aa0b6e211ebbdb0dd007730dd44《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3.投标文件制作:① 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②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国企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需登录账号后查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6.特别提醒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88号科创中心
联系方式:0575-82893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11楼
联系方式:13805746800
项目联系人:周权
附件信息:
2024-2-27,招标文件发布定稿,杭州湾高端智造集聚区医疗中心提升工程(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手术室、供应室等基础配套设施采购项目.doc1.2M
图纸.rar13.2M
杭州湾高端智造集聚区医疗中心提升工程(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手术室、供应室等基础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TPSYF202400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二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须知6一、总则10二、招标文件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五、开标15六、资格审查16七、评标16八、定标21九、合同签订及其他21十、质疑与投诉22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4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9第一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9第五部分采购合同主要条款139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145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杭州湾高端智造集聚区医疗中心提升工程(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手术室、供应室等基础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的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公告日期:2024年02月27日按照《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杭州湾高端智造集聚区医疗中心提升工程(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手术室、供应室等基础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TPSYF2024002二、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公开招标三、招标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标项基本概况介绍最高限价(万元)备注1杭州湾高端智造集聚区医疗中心提升工程(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手术室、供应室等基础配套设施采购项目1项1980详见采购需求1964.6989/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虞国资委〔2021〕42号》第十八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代理授权资格;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五、投标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3月19日9:30之前获取。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hengcaiyun.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提示:1.将拒绝接受未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六、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管理学习专题》。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CA管理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ca?utm=web-government-front.380aac0a.0.0.fc2b6aa0b6e211ebbdb0dd007730dd44《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3.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国企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需登录账号后查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6.特别提醒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2024年03月19日09时30分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03月19日09时30分整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63开标室开标。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当日10:0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当日10:00前)解密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投标人提供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后缀名为.bfbs)须存储在U盘中,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用信封进行密封并盖章,由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若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锁,则U盘退还给供应商;若解锁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U盘中的备份文件上传,该U盘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本次开标(不)提供现场视频。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周权联系电话:13805746800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11楼2、采购人名称: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5-828936983.主管部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575-82893696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杭州湾高端智造集聚区医疗中心提升工程(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手术室、供应室等基础配套设施采购项目2项目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3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1964.6989万元。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是指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5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6询问供应商对国企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8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向采购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组成。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1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2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14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向采购人提供中标价 1 %的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递交。(投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在本项目供货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天内无息退还。15采购及中标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16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好答复工作,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7投诉按照《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或者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主管部门投诉。采购人主管部门应当在 30 个工作日内调查并回应。投诉事项调查期间,采购人主管部门应当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投诉人提交投诉件时,应当提供相关书面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18特别说明投标人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的阅读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该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招标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19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按年度中标合同支付。20是否提供演示1.本项目不需要提供视频录制演示。 21是否提供样品1.本项目需要提供样品。1.1样品清单 :序号名称数量尺寸(长(mm)×宽(mm)×高(mm))1无菌操作台-层叠式1套(共2台)气动升降层叠式(大号)×1台1120×580×950/13501无菌操作台-层叠式1套(共2台)电动升降层叠式(中号)×1台900×540×850/12502多种存储方案的精益物资分类管理存储柜内配件1套透明物品管理篮筐(含任意调节型隔片、拆卸可调式导轨、可移动牌卡)×1个满足样品功能工艺需求2多种存储方案的精益物资分类管理存储柜内配件1套不锈钢层板(含“积木式”物品分类装置、拆卸可调式导轨)×1块满足样品功能工艺需求2多种存储方案的精益物资分类管理存储柜内配件1套“SPRI”标准灭菌篮筐(含拆卸可调式导轨)×1个585×395×1953精益物资分类管理存储柜-抽屉式1台905×680×21004药品管理车1台660×500×900/9805单位洗手设施(组合柜),另提供具有置物装置的水槽槽体单位洗手设施(组合柜)×1台600×680×850/21005单位洗手设施(组合柜),另提供具有置物装置的水槽槽体具有置物装置的水槽槽体×1个≥610×500×2801.2样品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应隐去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地址、商标(品牌)、投标人名称等投标人特有的标识,工作人员将样品按投标人签到顺序进行编号,评委按编号进行打分;供应商递交样品同时提供“样品清单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以便递交和退回时核对。1.3评审结束后,未成交的样品按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知时间取回,否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负保管责任。成交人的样品不退还,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最终货物的材质与工艺质量低于招标时提供样品质量的,采购人有权按不合格产品退货;1.4、样品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室指定位置。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样品不予接收。2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3是否允许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4其他1、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皆需提供正反面,否则按不提供处理。2、本项目所供货物如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动力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一、总则1.项目说明1.项目说明见前附表所述。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法定时间内提出。2.投标人须对所投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1.3本招标文件所称公章是指单位法定名称章或者冠以单位法定名称的电子公章。1.4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构成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须知3.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4.第四部分采购需求5.第五部分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6.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5.招标文件的解释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通过招标公告发布网站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不论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6.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1.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在公告发布网站查看。若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要求投标人作电子澄清(询标由专家在政采云系统上发起询标函,投标人在澄清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投标人的电子澄清,应由法定代表人进行电子签章(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扫描后上传),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统一为人民币计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成本费、人工成本费、管理费、运费、保险、税费、安装调试费、维修保养费以及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凡投标人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1.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签字是指线下签字扫描后上传或者线上进行电子签章),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否则则应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代理授权资格(提供具有制造商盖章的针对投标产品的代理授权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书格式自拟)。2.技术文件,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提供以下项所列的技术文件: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项目明细清单(格式见附件);3.技术响应及建议表(格式见附件);4.项目组人员清单(格式见附件);5.技术条款响应情况;6.方案响应情况;7.样品;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3.商务文件,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提供以下项所列的商务文件: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2.资信分自评表(格式见附件);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4.管理体系认证;5.服务认证;6.投标产品环保认证;7.同类项目采购业绩;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如果本项目涉及系统软件定制开发,还需提供相关完整配置方案(软件名称、版本号、数量、主要技术参数等)。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如果投标人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投标将被追认为无效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实质性指标、关键性指标和重要指标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技术偏离表中仅复制粘贴而未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的,其产生的影响直至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10.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或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未提供备份文件或者备份文件也出现异常情况无法进行评审的,亦视为放弃投标。2.投标文件上传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前附表所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11.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2.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的;3.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条款;4.中标人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6.投标人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手段的;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12.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按招标文件9.1条、9.2条、9.3条、9.4条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四部分。2.投标文件须按附件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写全称。(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予以确认。4.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截止期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传输,以纸质、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为应对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异常情况,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交备份文件。2.采购人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公告形式通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15.投标文件的修改、撤销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五、开标16.开标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三家(含)以上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开标。2.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若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投标人提供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后缀名为.bfbs)须存储在U盘中,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用信封进行密封并盖章,由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3.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及有关人员参加。4.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投标人一般不需要参加现场投标和开标,若投标人需要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则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备份文件。若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锁,则U盘退还给供应商;若解锁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U盘中的备份文件上传,该U盘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六、资格审查17.资格审查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开标后评标前的信用记录,经查询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无效;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人资格审查意见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七、评标18.评标原则1.竞争优选;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3.价格合理,方案、产品先进可行;4.反对不正当竞争。19.评标组织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推选产生的组长主持;3.本次评标为在线评标。20.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2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内容、项目建设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4.即按《评分标准》确定的标准,以经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技术和商务评估,并综合进行比较与评价。参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5}13号)规定,“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22.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投标(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3.投标文件的澄清1.评审中因投标文件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24.无效投标经过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存在以下重大偏离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将因未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而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3.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明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4.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5.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6.因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7.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技术、商务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8.投标详细配置清单响应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9.对招标产品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致使其技术文件无法评审的;10.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2.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单价及总价)的;13.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料”部分中出现《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报价明细表》相关内容的;14.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即“★”的关键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负偏离或缺漏;15.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4.16.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4.16.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4.16.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4.16.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4.16.5不同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24.1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5.废标按照《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在公开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采购程序或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6.中止电子交易活动和重新组织采购26.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7.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2.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采购人不得在中标人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4.投标人相互之间,或与采购人相互不得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5.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人解释未中标的原因;6.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八、定标28.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28.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8.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8.5中标人应携带介绍信自行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28.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人主管部门保留对其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28.7中标人放弃中标或经查实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九、合同签订及其他29.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0.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条款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1.验收31.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1.2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所生产设备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1.3采购人负责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32.货款结算方式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项目款项的支付。33.售后服务考核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主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由有关职能部门给与相应处罚。十、质疑与投诉根据《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34.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国企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供应商质疑参照《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3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好答复工作,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5.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5.提出质疑的日期。未按上述内容填写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35.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国企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6.供应商投诉36.1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或者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主管部门投诉。采购人主管部门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调查并回应。投诉事项调查期间,采购人主管部门应当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36.2投诉人提交投诉件时,应当提供相关书面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章评标办法一、本次招标将按下列第1种评标办法进行评标:1、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评分标准》规定的评分因素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以报价分、技术分、商务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总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总得分且报价相同的,以技术指标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无法确定技术指标优劣的,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2、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评审后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低报价相同的,以技术指标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无法确定技术指标优劣的,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二、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二章评分标准一、报价文件评分标准(40分)报价文件主要是对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进行评议,其评分标准及分值设置规则如下:1、本次招标最高限价规定如下: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壹仟玖佰陆拾肆万陆仟玖佰捌拾玖元整(小写¥19646989元)。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市场价格的调查设定。2、投标人的报价在最高限价内的,为有效报价。3、投标报价分按下列方法计算:平均价法(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2)评标基准价: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其中,投标评标价不足5个时,为所有投标评标价的算数平均值;投标评标价在5个至7个时,为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数平均值;投标评标价在8个及以上时,为去除一个最高、次高价和一个最低、次低价后的算数平均值)。(3)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40分);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5分;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最低得0分。4、当投标(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报价明细表报价予以修正并由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修正或确认的,则做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赠送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如出现则做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价格的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技术文件评标内容及标准(54分)1、技术文件评分细则评分项目分值评分内容和标准技术参数满足情况14分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二、技术规格要求及三、货物需求一览表的配置需求”偏离情况进行打分:1.标“▲”为重要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重要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的得满分14分;2.重要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条款响应得分=(供应商满足重要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条款的数量÷重要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条款的总数量)×14分(如遇到小数情况,保留两位小数);注:技术要求及参数需在“技术响应及建议表”中逐条列出,并提供采购需求中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表内响应内容为空头或仅拷贝粘贴响应均不得分。技术参数满足情况4分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二、技术规格要求及三、货物需求一览表的配置需求”偏离情况进行打分:1.除标“▲”外的均为一般性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一般性技术参数要求的得满分4分;2.一般性技术参数要求条款响应得分=(供应商满足一般性技术参数要求条款的数量÷一般性技术参数要求条款的总数量)×4分(如遇到小数情况,保留两位小数);注:技术要求及参数需在“技术响应及建议表”中逐条列出,并提供采购需求中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表内响应内容为空头或仅拷贝粘贴响应均不得分。方案响应情况8分深化设计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突出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空间布局设计深化方案:评委根据方案的完整性(0-2分)、科学性(0-3分)、针对性(0-3分)进行打分,不提供不得分。方案响应情况6分品质管理管控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突出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品质管理管控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所投核心产品结构示意图、制造工艺流程、产品表面处理工艺流程、产品核心配件配置方案等):评委根据实施方案的完整性(0-2分)、科学性(0-2分)、针对性(0-2分)进行打分,不提供不得分。方案响应情况5分项目实施和验收、服务及保障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项目实施和服务及保障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生产、运输、安装及成功实施项目的能力和服务及保障流程及响应方案等内容等):评委根据实施和服务及保障方案的完整性(0-2分)、科学性(0-2分)、针对性(0-1分)进行打分,不提供不得分。方案响应情况2分质保期(投标文件中如承诺的质保期年数有不一致时,以最低的质保期年数评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得1分,最多得2分,延长时间不足一年的不计入得分。样品3分样品1:无菌操作台-层叠式,数量1套(共2台):气动升降层叠式(大号)×1台、尺寸:长1120mm×宽580mm×高950/1350mm;电动升降层叠式(中号)×1台、尺寸: 长900mm×宽540mm×高850/1250mm;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打分:①产品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尺寸、工作效率、工作舒适度,考虑职业健康)、表面无毛刺、卫生学原理(不易藏污纳垢),最高得1.5分。②产品使用可靠性、关键部件的稳定性、操作的便利性,最高得1.5分。注:不提供样品、样品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样品3分样品2:多种存储方案的精益物资分类管理存储柜内配件:数量1套 ;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打分:①产品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工作效率、工作舒适度,考虑职业健康)、表面无毛刺、卫生学原理(不易藏污纳垢),最高得1.5分。②产品使用可靠性、关键部件的稳定性、操作的便利性,最高得1.5分。注:不提供样品、样品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样品3分样品3:精益物资分类管理存储柜-抽屉式:数量1台,尺寸:长905mm×宽680mm×高2100mm; 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打分:①产品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尺寸、工作效率、工作舒适度,考虑职业健康)、色彩运用合理、表面无毛刺、卫生学原理(不易藏污纳垢),最高得1.5分。②产品使用可靠性、关键部件的稳定性、操作的便利性,最高得1.5分。注:不提供样品、样品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样品3分样品4:药品管理车:数量1台,尺寸: 长660mm×宽500mm×高900/980mm;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打分:①产品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尺寸、工作效率、工作舒适度,考虑职业健康)、色彩运用合理、表面无毛刺、卫生学原理(不易藏污纳垢),最高得1.5分。②产品使用可靠性、关键部件的稳定性、操作的便利性,最高得1.5分。注:不提供样品、样品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样品3分样品5:单位洗手设施(组合柜):数量1台,尺寸:长600mm×宽680mm×高850/2100mm另提供具有置物装置的水槽槽体:数量1个,尺寸:≥长610mm×宽500mm×高280mm;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打分: ①产品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尺寸、工作效率、工作舒适度,考虑职业健康)、色彩运用合理、表面无毛刺、卫生学原理(不易藏污纳垢),最高得1.5分。②产品使用可靠性、关键部件的稳定性、操作的便利性,最高得1.5分。注:不提供样品、样品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三、商务文件评标内容及标准(6分)1、商务文件评分细则评分项目分值评分内容和标准管理体系认证1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注: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截图,二者缺一不可,不提供不得分,已失效或撤销或暂停的不得分。服务认证1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 五星级认证证书的得1分。注: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截图,二者缺一不可,不提供不得分,已失效或撤销或暂停的不得分。投标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1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提供有效期之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的得1分。注: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截图,二者缺一不可,不提供不得分,已失效或撤销或暂停的不得分。同类项目采购业绩3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自2021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今,具有同类产品有效业绩的,合同金额100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合同金额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下的,每提供一个得0.25分,最高得1分。注: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产品内容页及双方签章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注: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资信分为客观分,也需独立进行评价并核对分值,最终分值需一致。2、所有文件、合同、证书等需要真实有效。中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原件,若发现资料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一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述1、环境条件使用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五星西路以北,杭甬运河以西)。2、技术标准和规范供应商在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中,均应达到或优于国家和行业的最新技术标准和规范。3、货物总体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型号、性能及指标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相关标准要求详见原材料、成品要求。(2)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要求。(3)货物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准确无误地表明货物之型号、规格、制造厂及生产或出厂日期。(4)对于影响货物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供应商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5)所有货物须提供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等。(6)采购人可委托通过实验室资质认证的检测部门对生产过程和最终交付的产品进行相关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需方有权退回不合格产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7)产品的生产、运输、安装、检测检验必须由中标人负责实施,采购人将不定期对中标人的生产过程进行质量和工艺的监督,一旦发现中标人有违背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收不合要求的货物,必要时可单方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2.货物需求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规格(长(mm)×宽(mm)×高(mm))数量单位参数配置需求备注1无菌操作台-脚踩式气动升降600×400×900~125044台1.单杆气动升降、插入式、脚踩式气压解锁装置; 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0mm;4.不锈钢无菌器械托盘采用抗划痕工艺处理,提高耐腐蚀性及耐磨性,延长使用寿命;5.气动升降机构:台面在受力上升时无需接触任何开关即可上升,台面下降时为脚踩式气压解锁装置,台面可在任意区间止停时下压托盘没有明显的上下浮动间隙;6.可锁定气弹簧功能要求:符合GB/T25750-2010《可锁定气弹簧技术条件》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锁紧力:锁紧力(向下有锁紧力,向上没有锁紧力);2、力特性:启动力<1.5F3;3、耐高低温性能:Fa↓%≤5;4、常温循环寿命:Fa↓%≤13、油液带出量g<0.5;5、抗拉性能:3000N拉力保持3min,力特性不变,6000N拉力保持3min,不断裂与肢解;6、蒸馏水试验:72小时蒸馏水试验后,不应有起泡、脱皮和腐蚀缺陷;杆端、管端螺纹与孔口不应起泡、脱皮;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7.脚轮:双踏式(一踩刹车、二踩解刹)全 ABS 外罩双轴承,轮面pu材质(85%硬度,适用于PVC胶地板),防锈防卷发静音脚轮;符合QB/T 4765-2014《家具脚轮》万向轮检测标准;中心手术室×27台、麻醉科×17台;2无菌操作台-双杆气动升降850×500×900~12507台1.双杆气动升降、跨床式、手动式气压解锁装置; 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0mm;4.不锈钢无菌器械托盘采用抗划痕工艺处理,提高耐腐蚀性及耐磨性,延长使用寿命;5.气动升降机构:台面在受力上升时无需接触任何开关即可上升,台面下降时为手动式气压解锁装置,台面可在任意区间止停时下压托盘没有明显的上下浮动间隙;6.可锁定气弹簧功能要求:符合GB/T25750-2010《可锁定气弹簧技术条件》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锁紧力:锁紧力(向下有锁紧力,向上没有锁紧力);2、力特性:启动力<1.5F3;3、耐高低温性能:Fa↓%≤5;4、常温循环寿命:Fa↓%≤13、油液带出量g<0.5;5、抗拉性能:3000N拉力保持3min,力特性不变,6000N拉力保持3min,不断裂与肢解;6、蒸馏水试验:72小时蒸馏水试验后,不应有起泡、脱皮和腐蚀缺陷;杆端、管端螺纹与孔口不应起泡、脱皮;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7.脚轮:双踏式(一踩刹车、二踩解刹)全 ABS 外罩双轴承,轮面pu材质(85%硬度,适用于PVC胶地板),防锈防卷发静音脚轮;符合QB/T 4765-2014《家具脚轮》万向轮检测标准;中心手术室×7台;3无菌操作台-层叠式(大号)1120×580×930/101020台1.层叠式,大号单层,台面带三面安全围栏,模压一次成型台面;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0mm,主管材:φ25×1.0mm;4.台面围栏采用电解抛光工艺处理,提高耐磨性及耐腐蚀性,不锈钢管电抛光处理工艺检测符合GB/T20016-2005/ISO15730:2000《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不锈钢部件平整和钝化的电抛光法》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水浸泡试验(8个湿-干循环),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2、湿度试验(24h),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3、中性盐雾试验(24h),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4、硫酸铜试验,产生的铜色沉积和(或)铜色斑点不明显,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5.台面双层复合型工艺,符合感控要求;6.台面下方四周加固工艺,保障承重安全性;7.脚轮:双踏式(一踩刹车、二踩解刹)全 ABS 外罩双轴承,轮面pu材质(85%硬度,适用于PVC胶地板),防锈防卷发静音脚轮;符合QB/T 4765-2014《家具脚轮》万向轮检测标准;中心手术室×20台;4无菌操作台-层叠式(中号)900×540×86520台1.层叠式,中号单层,模压一次成型台面;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0mm,主管材:φ25×1.0mm;4.台面双层复合型工艺,符合感控要求;5.台面下方四周加固工艺,保障承重安全性;6.脚轮:双踏式(一踩刹车、二踩解刹)全 ABS 外罩双轴承,轮面pu材质(85%硬度,适用于PVC胶地板),防锈防卷发静音脚轮;符合QB/T 4765-2014《家具脚轮》万向轮检测标准;7.柔性防撞圈:四脚安装防撞塑圈,撞到墙面时有受压旋转泄力功能,保护医护人员在推动车辆时身体不受伤害,并有效保护医院墙面及门套;中心手术室×20台;5无菌操作台-层叠式(小号)680×510×80020台1.层叠式,小号双层,模压一次成型台面;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0mm,主管材:φ25×1.0mm;4.台面双层复合型工艺,符合感控要求;5.台面下方四周加固工艺,保障承重安全性;6.脚轮:双踏式(一踩刹车、二踩解刹)全 ABS 外罩双轴承,轮面pu材质(85%硬度,适用于PVC胶地板),防锈防卷发静音脚轮;符合QB/T 4765-2014《家具脚轮》万向轮检测标准;中心手术室×20台;6无菌操作台-电动升降层叠式(大号)1120×580×950/13501台1.层叠式,大号单层,跨床式设计,最大限度满足跨床需求,电动式升降符合人机工程学;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0mm;4.台面采用抗划痕处理工艺,提高耐腐蚀性及耐磨性,延长使用寿命;5.电动式升降机构,内置独立蓄电系统,使用时无管线干扰,台面可在任意区间止停时下压台面没有明显的上下浮动间隙,并有升降高度数字显示功能,符合人体工程学;6.脚轮:双踏式(一踩刹车、二踩解刹)全 ABS 外罩双轴承,轮面pu材质(85%硬度,适用于PVC胶地板),防锈防卷发静音脚轮;符合QB/T 4765-2014《家具脚轮》万向轮检测标准;中心手术室(达芬奇手术)×1台;7无菌操作台-电动升降层叠式(中号)(提供实物样品)900×540×850/12501台1.层叠式,中号单层,跨床式设计,最大限度满足跨床需求;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0mm;4.台面采用抗划痕处理工艺,提高耐腐蚀性及耐磨性,延长使用寿命;▲5.电动式升降机构,内置独立蓄电系统,使用时无管线干扰,台面可在任意区间止停时下压台面没有明显的上下浮动间隙,并有升降高度数字显示功能;(提供有效证明,图文或其他方式)。6.脚轮:双踏式(一踩刹车、二踩解刹)全 ABS 外罩双轴承,轮面pu材质(85%硬度,适用于PVC胶地板),防锈防卷发静音脚轮;符合QB/T 4765-2014《家具脚轮》万向轮检测标准;【仅作样品打分要求】:1.产品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尺寸、工作效率、工作舒适度,考虑职业健康)、表面无毛刺、卫生学原理(不易藏污纳垢)。2.产品使用可靠性、关键部件的稳定性、操作的便利性。中心手术室(达芬奇手术)×1台;8无菌操作台-电动升降层叠式(小号)680×510×750/11501台1.层叠式,小号单层,跨床式设计,最大限度满足跨床需求;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0mm;4.台面采用抗划痕处理工艺,提高耐腐蚀性及耐磨性,延长使用寿命;5.电动式升降机构,内置独立蓄电系统,使用时无管线干扰,台面可在任意区间止停时下压台面没有明显的上下浮动间隙,并有升降高度数字显示功能;(提供有效证明,图文或其他方式)。6.脚轮:双踏式(一踩刹车、二踩解刹)全 ABS 外罩双轴承,轮面pu材质(85%硬度,适用于PVC胶地板),防锈防卷发静音脚轮;符合QB/T 4765-2014《家具脚轮》万向轮检测标准;中心手术室(达芬奇手术)×1台;9无菌操作台-气动升降层叠式(大号)(提供实物样品)1120×580×950/13506台1.层叠式,大号单层,带三面安全围栏,双杆气动升降,手动式气压解锁装置; 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0mm;4.无菌台面采用电解抛光工艺处理,提高耐磨性及耐腐蚀性,不锈钢板电抛光处理工艺检测符合GB/T20016-2005/ISO15730:2000《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不锈钢部件平整和钝化的电抛光法》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水浸泡试验(8个湿-干循环),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2、湿度试验(24h),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3、中性盐雾试验(24h),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4、硫酸铜试验,产生的铜色沉积和(或)铜色斑点不明显,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5.气动升降机构:台面在受力上升时无需接触任何开关即可上升,台面下降时为手动式气压解锁装置,台面可在任意区间止停时下压托盘没有明显的上下浮动间隙;(提供有效证明,图文或其他方式)。6.可锁定气弹簧功能要求:符合GB/T25750-2010《可锁定气弹簧技术条件》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锁紧力:锁紧力(向下有锁紧力,向上没有锁紧力);2、力特性:启动力<1.5F3;3、耐高低温性能:Fa↓%≤5;4、常温循环寿命:Fa↓%≤13、油液带出量g<0.5;5、抗拉性能:3000N拉力保持3min,力特性不变,6000N拉力保持3min,不断裂与肢解;6、蒸馏水试验:72小时蒸馏水试验后,不应有起泡、脱皮和腐蚀缺陷;杆端、管端螺纹与孔口不应起泡、脱皮;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7.脚轮:双踏式(一踩刹车、二踩解刹)全 ABS 外罩双轴承,轮面pu材质(85%硬度,适用于PVC胶地板),防锈防卷发静音脚轮;符合QB/T 4765-2014《家具脚轮》万向轮检测标准;【仅作样品打分要求】:1、产品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尺寸、工作效率、工作舒适度,考虑职业健康)、表面无毛刺、卫生学原理(不易藏污纳垢)。2、产品使用可靠性、关键部件的稳定性、操作的便利性。中心手术室×6台(杂交手术×3间 、数字化手术×3间);10无菌操作台-气动升降层叠式(中号)900×540×850/12506台1.层叠式,中号单层,双杆气动升降,手动式气压解锁装置; 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0mm;4.无菌台面采用电解抛光工艺处理,提高耐磨性及耐腐蚀性,不锈钢板电抛光处理工艺检测符合GB/T20016-2005/ISO15730:2000《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不锈钢部件平整和钝化的电抛光法》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水浸泡试验(8个湿-干循环),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2、湿度试验(24h),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3、中性盐雾试验(24h),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4、硫酸铜试验,产生的铜色沉积和(或)铜色斑点不明显,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5.气动升降机构:台面在受力上升时无需接触任何开关即可上升,台面下降时为手动式气压解锁装置,台面可在任意区间止停时下压托盘没有明显的上下浮动间隙;6.脚轮:双踏式(一踩刹车、二踩解刹)全 ABS 外罩双轴承,轮面pu材质(85%硬度,适用于PVC胶地板),防锈防卷发静音脚轮;符合QB/T 4765-2014《家具脚轮》万向轮检测标准;中心手术室×6台(杂交手术×3间 、数字化手术×3间);11无菌操作台-气动升降层叠式(小号)680×510×750/11506台1.层叠式,小号单层,双杆气动升降,手动式气压解锁装置; 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0mm;4.无菌台面采用电解抛光工艺处理,提高耐磨性及耐腐蚀性,不锈钢板电抛光处理工艺检测符合GB/T20016-2005/ISO15730:2000《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不锈钢部件平整和钝化的电抛光法》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水浸泡试验(8个湿-干循环),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2、湿度试验(24h),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3、中性盐雾试验(24h),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4、硫酸铜试验,产生的铜色沉积和(或)铜色斑点不明显,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5.气动升降机构:台面在受力上升时无需接触任何开关即可上升,台面下降时为手动式气压解锁装置,台面可在任意区间止停时下压托盘没有明显的上下浮动间隙;6.脚轮:双踏式(一踩刹车、二踩解刹)全 ABS 外罩双轴承,轮面pu材质(85%硬度,适用于PVC胶地板),防锈防卷发静音脚轮;符合QB/T 4765-2014《家具脚轮》万向轮检测标准;中心手术室×6台(杂交手术×3间 、数字化手术×3间);12双层无菌操作台820×500×865/93528台1.双层,模压一次成型台面,台面三面直管式围栏;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0mm,主管材:φ25×1.0mm;4.台面双层复合型工艺,符合感控要求;5.台面下方四周加固工艺,保障承重安全性;6.脚轮:双踏式(一踩刹车、二踩解刹)全 ABS 外罩双轴承,轮面pu材质(85%硬度,适用于PVC胶地板),防锈防卷发静音脚轮;符合QB/T 4765-2014《家具脚轮》万向轮检测标准;7.柔性防撞圈:四脚安装防撞塑圈,撞到墙面时有受压旋转泄力功能,保护医护人员在推动车辆时身体不受伤害,并有效保护医院墙面及门套;中心手术室×20台、内镜中心×8台;13手术化药治疗台860×560×85027台1.全不锈钢、双层、正面抽屉×2;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0mm,主管材:φ25×1.0mm;4.抽屉采用工艺可达到手触摸及消毒擦拭后表面无指纹/水渍印记,并更加耐腐蚀,工艺可达到手触摸及消毒擦拭后表面无指纹/水渍印记,并更加耐腐蚀;5.抽屉双层复合型工艺,符合感控要求;6.脚轮:双踏式(一踩刹车、二踩解刹)全 ABS 外罩双轴承,轮面pu材质(85%硬度,适用于PVC胶地板),防锈防卷发静音脚轮;符合QB/T 4765-2014《家具脚轮》万向轮检测标准;7.导轨:承重≥15kg,使用寿命≥60000次循环,具有止动防滑功能,符合QB/T 2454-2013《家具五金抽屉导轨》检测标准;8.柔性防撞圈:四脚安装防撞塑圈,撞到墙面时有受压旋转泄力功能,保护医护人员在推动车辆时身体不受伤害,并有效保护医院墙面及门套;中心手术室×27台;14双袋分装污物车785×480×88054台1.全不锈钢、全封闭式不锈钢底板、双位、固定塑料袋卡扣;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0mm,管材厚度≥1.0mm;4.不锈钢表面整体电解抛光工艺处理,提高耐磨性及耐腐蚀性,不锈钢板及不锈钢管电抛光处理工艺检测符合GB/T20016-2005/ISO15730:2000《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不锈钢部件平整和钝化的电抛光法》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水浸泡试验(8个湿-干循环),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2、湿度试验(24h),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3、中性盐雾试验(24h),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4、硫酸铜试验,产生的铜色沉积和(或)铜色斑点不明显,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各1份;5.每车配2×2,共4只布袋;6.脚轮:双踏式(一踩刹车、二踩解刹)全 ABS 外罩双轴承,轮面pu材质(85%硬度,适用于PVC胶地板),防锈防卷发静音脚轮;符合QB/T 4765-2014《家具脚轮》万向轮检测标准;7.柔性防撞圈:四脚安装防撞塑圈,撞到墙面时有受压旋转泄力功能,保护医护人员在推动车辆时身体不受伤害,并有效保护医院墙面及门套;中心手术室×27台、麻醉科×27台;15圆形分装污物车φ550×80027台1.全不锈钢、圆形,固定塑料袋卡扣;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管材厚度≥1.0mm;4.不锈钢表面采用电解抛光工艺处理,提高耐磨性及耐腐蚀性,不锈钢管电抛光处理工艺检测符合GB/T20016-2005/ISO15730:2000《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不锈钢部件平整和钝化的电抛光法》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水浸泡试验(8个湿-干循环),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2、湿度试验(24h),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3、中性盐雾试验(24h),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4、硫酸铜试验,产生的铜色沉积和(或)铜色斑点不明显,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5.脚轮:双踏式(一踩刹车、二踩解刹)全 ABS 外罩双轴承,轮面pu材质(85%硬度,适用于PVC胶地板),防锈防卷发静音脚轮;符合QB/T 4765-2014《家具脚轮》万向轮检测标准;中心手术室×27台;16清点污物分类车φ450×40027台1.不锈钢移动底架、配不锈钢拎桶及活动式纱布滤网隔片;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管材厚度≥1.0mm;4.框架采用电解抛光工艺处理,提高耐磨性及耐腐蚀性,不锈钢管电抛光处理工艺检测符合GB/T20016-2005/ISO15730:2000《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不锈钢部件平整和钝化的电抛光法》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水浸泡试验(8个湿-干循环),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2、湿度试验(24h),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3、中性盐雾试验(24h),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4、硫酸铜试验,产生的铜色沉积和(或)铜色斑点不明显,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5.脚轮:双踏式(一踩刹车、二踩解刹)全 ABS 外罩双轴承,轮面pu材质(85%硬度,适用于PVC胶地板),防锈防卷发静音脚轮;符合QB/T 4765-2014《家具脚轮》万向轮检测标准。中心手术室×27台;17脚踢式污物车φ400×36027台1.不锈钢底架、标配塑料桶、脚踢便捷式;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管材厚度≥1.0mm;4.框架采用电解抛光工艺处理,提高耐磨性及耐腐蚀性,不锈钢管电抛光处理工艺检测符合GB/T20016-2005/ISO15730:2000《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不锈钢部件平整和钝化的电抛光法》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水浸泡试验(8个湿-干循环),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2、湿度试验(24h),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3、中性盐雾试验(24h),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4、硫酸铜试验,产生的铜色沉积和(或)铜色斑点不明显,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5.脚轮:双踏式(一踩刹车、二踩解刹)全 ABS 外罩双轴承,轮面pu材质(85%硬度,适用于PVC胶地板),防锈防卷发静音脚轮;符合QB/T 4765-2014《家具脚轮》万向轮检测标准。中心手术室×27台;18组合式脚凳500×350×10054个1.不锈钢模压防滑面,双层复合式,无孔叠加放置;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0mm,管材厚度≥1.0mm;4.双层复合型工艺,符合感控要求;中心手术室×54个;19组合式脚凳500×350×15054个1.不锈钢模压防滑面,双层复合式,无孔叠加放置;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0mm,管材厚度≥1.0mm;4.双层复合型工艺,符合感控要求;中心手术室×54个;20手术圆凳φ350×500~700148个1.棕色橡塑凳面、四腿弯管型、隐藏丝杆升降,符合感控要求;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要求底架;3.主材规格:管材厚度≥1.0mm;4.优质防滑、防痕迹底脚;5.关键配件:橡塑凳面为一体成型,凳面具有透气孔及模压凸起降疲劳功能。中心手术室×108个、供应室×40个;21麻醉圆凳φ350×500~70037个1.黑色橡塑凳面、带轮、带靠背、气动升降; 2.ABS五星底架;3.主材规格:管材厚度≥1.0mm;4.关键配件:橡塑凳面为一体成型,凳面具有透气孔及模压凸起降疲劳功能。中心手术室×10个、麻醉科×27个;22仪器设备治疗推车510×435×830/91046台1.喷涂、欧式、单层、正面抽屉×1;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要求+轻型合金铝,符合GB/T3190-2020要求;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0mm;4.表面采用静电喷涂工艺,≥25种符合色彩学色系供选择,表面静电喷涂工艺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规定的要求(漆膜附着力:优于2级;硬度:≥H(防磨损);漆膜抗冲击强度:冲击高度400mm,应无剥落,无裂纹皱纹;漆膜耐腐蚀性:100H内,在溶剂中样板上划道两侧3mm以外,应无气泡、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现象),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5.抽屉双层复合工艺,内部把手、导轨安装螺丝无外露,避免藏污纳垢,易于清洁;6.抽屉内部配置积木式物品分类装置,并配有专用可移动标识牌;7.下部居中配不锈钢篮筐×1、侧面不锈钢洗手液架×1(均采用电解抛光工艺处理,更加防腐与耐磨),不锈钢棒料电抛光处理工艺检测符合GB/T20016-2005/ISO15730:2000《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不锈钢部件平整和钝化的电抛光法》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水浸泡试验(8个湿-干循环),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2、湿度试验(24h),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3、中性盐雾试验(24h),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4、硫酸铜试验,产生的铜色沉积和(或)铜色斑点不明显,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8.脚轮:双踏式(一踩刹车、二踩解刹)全 ABS 外罩双轴承,轮面pu材质(85%硬度,适用于PVC胶地板),防锈防卷发静音脚轮;符合QB/T 4765-2014《家具脚轮》万向轮检测标准;9.导轨:承重≥15kg,使用寿命≥60000次循环,具有止动防滑功能,符合QB/T 2454-2013《家具五金抽屉导轨》检测标准。中心手术室×27台、麻醉科×4台、各区域护理推车×15台;23手术输液泵架500×500×1240~200027个1.全不锈钢、五轮定位、承重底盘;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管材厚度≥1.0mm;4.上部采用电解抛光工艺处理,更加防腐与耐磨,不锈钢棒料及不锈钢管电抛光处理工艺检测符合GB/T20016-2005/ISO15730:2000《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不锈钢部件平整和钝化的电抛光法》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水浸泡试验(8个湿-干循环),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2、湿度试验(24h),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3、中性盐雾试验(24h),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4、硫酸铜试验,产生的铜色沉积和(或)铜色斑点不明显,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各1份;5.底部实心板材加固工艺,可色彩学设计;6.配置输液泵固定装置;7.特殊安全升降机构:旋转升降式,外部无止动螺栓;8.脚轮:双踏式(一踩刹车、二踩解刹)全 ABS 外罩双轴承,轮面pu材质(85%硬度,适用于PVC胶地板),防锈防卷发静音脚轮;符合QB/T 4765-2014《家具脚轮》万向轮检测标准。中心手术室×27台;24多品类物资管理运送车800×500×160067台1.全不锈钢、四层、每层均配三面围栏,均为整板式层板;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管材厚度≥1.0mm;4.层板均为模压一次成型;5.脚轮:双踏式(一踩刹车、二踩解刹)全 ABS 外罩,φ125聚胺酯双轴承,轮面pu材质,具有防锈、防卷发、静音功能,符合QB/T 4765-2014《家具脚轮》万向轮检测标准;6.柔性防撞圈:四脚安装防撞塑圈,撞到墙面时有受压旋转泄力功能,保护医护人员在推动车辆时身体不受伤害,并有效保护医院墙面及门套。中心手术室×37台、供应室×30台;25精益物资分类管理运送车673×427×160035台1.单列,十九层间距可调;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管材厚度≥1.0mm;4.管材采用电解抛光工艺处理,更加防腐与耐磨,不锈钢管电抛光处理工艺检测符合GB/T20016-2005/ISO15730:2000《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不锈钢部件平整和钝化的电抛光法》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水浸泡试验(8个湿-干循环),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2、湿度试验(24h),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3、中性盐雾试验(24h),不应有明显的红锈和其他可见的反应产物;4、硫酸铜试验,产生的铜色沉积和(或)铜色斑点不明显,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5.透明物品管理篮筐×5只,尺寸分别为600×400×200mm、600×400×100mm供选择;6.透明物品管理篮筐由透明物品篮筐∕可任意调节型隔片∕可上下调节导轨组合而成,透明物品管理篮筐在导轨上具有前后抽拉及防止滑落功能,单个篮筐承重、抗压需≥80kg,可承受重物耐压及弹性增压等破坏性测试;7.透明物品管理篮筐压力蒸汽检测:根据WS/T310.2-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压力蒸汽灭菌参数为:温度121C,压力为102.8kPa~122.9kPa,时间为20分钟;产品耐受以上压力蒸汽条件后,外观应无变化、无变形、无开裂现象;(提供有效证明,图文或其他方式)8.透明物品管理篮筐配备的专用可移动标牌卡满足≥3种尺寸及≥3种颜色设计;9.拆卸可调式导轨(一体成型、有二种锁定限位功能),材质为防摔承重、防折优质塑材;10.防尘盖:导轨安装调节孔配置ABS防尘盖,符合感控要求11.柔性防撞圈:四脚安装防撞塑圈,撞到墙面时有受压旋转泄力功能,保护医护人员在推动车辆时身体不受伤害,并有效保护医院墙面及门套。中心手术室×35台;26术后污物分类运送车1000×500×810/95020台1.全不锈钢、折叠式污物筐、三层、正面抽屉×1、带垃圾袋固定卡;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0mm,管材厚度≥1.0mm;4.抽屉采用工艺可达到手触摸及消毒擦拭后表面无指纹/水渍印记,并更加耐腐蚀,工艺可达到手触摸及消毒擦拭后表面无指纹/水渍印记,并更加耐腐蚀;5.抽屉双层复合型工艺,符合感控要求;6.脚轮:双踏式(一踩刹车、二踩解刹)全 ABS 外罩双轴承,轮面pu材质(85%硬度,适用于PVC胶地板),防锈防卷发静音脚轮;符合QB/T 4765-2014《家具脚轮》万向轮检测标准;7.导轨:承重≥15kg,使用寿命≥60000次循环,具有止动防滑功能,符合QB/T 2454-2013《家具五金抽屉导轨》检测标准;8.柔性防撞角:四脚安装防撞塑角,撞到墙面时有受压泄力功能,保护医护人员在推动车辆时身体不受伤害,并有效保护医院墙面及门套。中心手术室×20台;27精益物资分类管理存储架-斜放式1500×627×210017台1.可联体拼装式,共五层、四层倾斜式及一层平板式层板、二十四层间距可调;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5mm,管材厚度≥2.0mm;4.层板及支耳为数控加工一体成型,不可有锐角/断面/任何焊接点(承重性强,长期使用不变形);5.管材连接安装位置无缝对接、非焊接处理、配有ABS连接件;6.管材:采用电解抛光工艺处理或静电喷涂工艺,≥25种符合色彩学色系供选择;7.层板上配置积木式物品分类装置,①材质须为“铝合金”,铝制分隔片材质符合GB/T 3190-2020《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检测要求,保障使用寿命;②为符合卫生学及清洁方便,物品分类装置的所有隔片上下均不能有齿口/切口/孔洞,须为模压一次成形,隔片两面均有模压一次成形的加强筋;③为方便分隔放置大小不同的物品,物品分类装置的所有隔片在抽屉中需保证可任意前后移动、调节成不同大小的空间及横向/竖向任意分隔,尺寸高度需提供三种或以上;8.配专用可移动式物品标牌卡(标牌卡满足≥3种不同尺寸及≥3种不同颜色设计,以方便物品储存的“时效管理”及“色彩视觉管理”);9.立柱底部调节脚:具有可旋转自动与地面调平功能;10.安装不锈钢承重定位螺栓(不可有任何焊接点),螺栓长度≥15mm,螺栓符合GB/T1220-2007《不锈钢棒》标准规定要求;11.铝制分隔片:材质符合GB/T 3190-2020《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检测要求。中心手术室×11台、DSA×3台、供应室×2台、ICU—A区×1台;28精益物资分类管理存储架-平放式1500×627×210025台1.可联体拼装式,五层平板式层板、二十四层间距可调;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5mm,管材厚度≥2.0mm;4.层板及支耳为数控加工一体成型,不可有锐角/断面/任何焊接点(承重性强,长期使用不变形);5.管材:采用电解抛光工艺处理或静电喷涂工艺,≥25种符合色彩学色系供选择;6.层板上配置积木式物品分类装置,①材质须为“铝合金”,铝制分隔片材质符合GB/T 3190-2020《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检测要求,保障使用寿命;②为符合卫生学及清洁方便,物品分类装置的所有隔片上下均不能有齿口/切口/孔洞,须为模压一次成形,隔片两面均有模压一次成形的加强筋;③为方便分隔放置大小不同的物品,物品分类装置的所有隔片在抽屉中需保证可任意前后移动、调节成不同大小的空间及横向/竖向任意分隔,尺寸高度需提供三种或以上;7.配专用可移动式物品标牌卡(标牌卡满足≥3种尺寸及≥3种颜色设计,以方便物品储存的“时效管理”及“色彩视觉管理”);8.立柱底部调节脚:具有可旋转自动与地面调平功能;9.安装不锈钢承重定位螺栓(不可有任何焊接点),螺栓长度≥15mm,螺栓符合GB/T1220-2007《不锈钢棒》标准规定要求;10.铝制分隔片:材质符合GB/T 3190-2020《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检测要求。中心手术室×11台、门诊手术×6台、DSA×6台、ICU—A区×2台;29精益物资分类管理存储架-透明篮筐式473×627×210049台1.可联体拼装式,单列,顶部二层导轨倾斜式安装,二十六层间距可调;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管材厚度≥2.0mm;4.管材采用电解抛光工艺处理或静电喷涂工艺,≥25种符合色彩学色系供选择;5.透明物品管理篮筐×7只,尺寸分别为600×400×200mm、600×400×100mm供选择;6.透明物品管理篮筐由透明物品篮筐∕可任意调节型隔片∕可上下调节导轨组合而成,透明物品管理篮筐在导轨上具有前后抽拉及防止滑落功能,单个篮筐承重、抗压需≥80kg,可承受重物耐压及弹性增压等破坏性测试,并经高温121度灭菌后外观无颜色变化、无形状变化、无开裂现象;7.透明物品管理篮筐配备的专用可移动标牌卡满足≥3种尺寸及≥3种颜色设计;8.拆卸可调式导轨(一体成型、有二种锁定限位功能),材质为防摔承重、防折优质塑材;9.防尘盖:导轨安装调节孔配置ABS防尘盖,符合感控要求10.立柱底部调节脚:具有可旋转自动与地面调平功能。中心手术室×17台、门诊手术×5台、DSA×11台、供应室×13台、ICU—A区×3台;30精益物资分类管理存储柜-层板式905×680×210026台1.无框工艺,双门(带锁),四层可调层板;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0mm;4.门板、柜内左右两侧面均为双层复合工艺制作,门板模压一次成型、门板四角为模块安装连接(非焊接拼装式),避免藏污纳垢,符合感控要求;5.柜体外侧及内部均采用纳米技术抗指纹工艺,工艺可达到手触摸及消毒擦拭后表面无指纹/水渍印记,并更加耐腐蚀;6.柜门静电喷涂工艺,≥25种符合色彩学色系供选择,表面静电喷涂工艺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规定的要求(漆膜附着力:优于2级;硬度:≥H(防磨损);漆膜抗冲击强度:冲击高度400mm,应无剥落,无裂纹皱纹;漆膜耐腐蚀性:100H内,在溶剂中样板上划道两侧3mm以外,应无气泡、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现象),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7.柜门外部配物品标牌卡(标牌卡主体上加上透明盖板既不影响标示又有效防尘,无卫生死角符合感控要求,拿下透明盖板可更换标示卡片,标牌主体通过膨胀螺丝固定在抽屉面或柜体上结构牢固不会脱落);8.柜门安全锁具具备可调式留钥匙功能(开锁状态钥匙不可拔出),提高贵重物品的安全管理意识,配有多种不同管理模式的钥匙,分别为常规使用模式、管理人员专用应急模式、取锁芯式维修更换模式,应对日常工作时钥匙丢失后的紧急开锁、维修更换时通过专用钥匙单独拆除锁芯无需更换整个锁具,降低安全隐患、减少维修成本、提高工作效率;9.不锈钢把手:材质符合GB/T1220-2007《不锈钢棒》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Ni8.00~11.00%,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10.不锈钢弹簧插销: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 1220-2007《不锈钢棒》检测标准要求。中心手术室×10台、门诊手术×2台、DSA×1台、麻醉科×3台、供应室×9台、ICU—A区×1台;31精益物资分类管理存储柜(提供配件(包括透明物品管理篮筐(含任意调节型隔片、拆卸可调式导轨、可移动牌卡)、不锈钢层板(含“积木式”物品分类装置、拆卸可调式导轨)、“SPRI”标准灭菌篮筐(含拆卸可调式导轨))实物样品)905×680×210025台1.无框工艺,双列双门,顶部二层为倾斜式、层间距可调;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0mm;4.门板、柜内左右两侧面均为双层复合工艺制作,门板模压一次成型、门板四角为模块安装连接(非焊接拼装式);5.柜体外侧及内部均采用纳米技术抗指纹工艺,工艺可达到手触摸及消毒擦拭后表面无指纹/水渍印记,并更加耐腐蚀;6.柜门静电喷涂工艺,≥25种符合色彩学色系供选择,表面静电喷涂工艺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规定的要求(漆膜附着力:优于2级;硬度:≥H(防磨损);漆膜抗冲击强度:冲击高度400mm,应无剥落,无裂纹皱纹;漆膜耐腐蚀性:100H内,在溶剂中样板上划道两侧3mm以外,应无气泡、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现象),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7.多种组合型存储方案:①透明物品管理篮筐:由透明物品篮筐∕可任意调节型隔片∕可上下调节导轨组合而成,透明管理篮筐在导轨上具有前后抽拉及防止滑落功能,单个篮筐承重、抗压需≥80kg,可承受重物耐压及弹性增压等破坏性测试,并经高温121度灭菌后外观无颜色变化、无形状变化、无开裂现象;②不锈钢层板:层板上配置“积木式”物品分类装置,层板具有前后抽拉功能,并可与透明物品管理篮筐进行快速互换功能;③“SPRI”标准灭菌篮筐(尺寸585×395×195):具有前后抽拉功能,并可与透明物品管理篮筐及层板进行快速互换功能;(提供有效证明,图文或其他方式)。▲8.配备的专用可移动牌卡满足≥3种尺寸及≥3种颜色设计;(提供有效证明,图文或其他方式)。▲9.拆卸可调式导轨(一体成型、有二种锁定限位功能),材质为防摔承重、防折优质塑材;(提供有效证明,图文或其他方式)。10.防尘盖:导轨安装调节孔配置ABS防尘盖,符合感控要求11.柜门安全锁具具备可调式留钥匙功能(开锁状态钥匙不可拔出),提高贵重物品的安全管理意识,配有多种不同管理模式的钥匙,分别为常规使用模式、管理人员专用应急模式、取锁芯式维修更换模式,应对日常工作时钥匙丢失后的紧急开锁、维修更换时通过专用钥匙单独拆除锁芯无需更换整个锁具,降低安全隐患、减少维修成本、提高工作效率;12.柜门外部配物品标牌卡(标牌卡主体上加上透明盖板既不影响标示又有效防尘,无卫生死角符合感控要求,拿下透明盖板可更换标示卡片,标牌主体通过膨胀螺丝固定在抽屉面或柜体上结构牢固不会脱落);13.不锈钢把手:材质符合GB/T1220-2007《不锈钢棒》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Ni8.00~11.00%,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14.不锈钢弹簧插销: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 1220-2007《不锈钢棒》检测标准要求。【仅作配件样品打分要求】:1.产品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工作效率、工作舒适度,考虑职业健康)、表面无毛刺、卫生学原理(不易藏污纳垢)。2.产品使用可靠性、关键部件的稳定性、操作的便利性。中心手术室×8台、门诊手术×2台、DSA×2台、麻醉科×5台、供应室×6台、ICU—A区×2台;32不锈钢导轨式存储架355×627×21007台1.可联体拼装式,单列,标配七层导轨,层距可调,二十六层间距可调;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管材厚度≥2.0mm;4.管材采用电解抛光工艺处理或静电喷涂工艺,≥25种符合色彩学色系供选择;5.不锈钢一体成型导轨:①需满足高度可调节,便于使用过程中不同尺寸硬质容器/篮筐存放位置的随时更换;②为减少重物品的磨损,导轨模压一体成型没有任何焊接点及打磨痕迹;③为确保不锈钢一体成型导轨的强度,单根导轨厚度需≥2.5mm,保障贵重物品安全;6.立柱底部调节脚:具有可旋转自动与地面调平功能。中心手术室×3台、供应室×4台;33组合型承重物资存储架1200×500×210012台1.全不锈钢、可联体拼装式(可在场地L型/U型任意组装,非固定焊接式工艺),配五块不锈钢层板、十一层间距可调;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5mm,管材厚度≥2.0mm;4.层板及支耳为数控加工一体成型,不可有锐角/断面/任何焊接点(承重性强,长期使用不变形);5.管材:采用电解抛光工艺处理或静电喷涂工艺,≥25种符合色彩学色系供选择;6.背部及侧面可配备:可拆卸式不锈钢安全挡板;7.配专用可移动式物品标识管理卡;8.立柱底部调节脚:具有可旋转自动与地面调平功能;9.安装不锈钢承重定位螺栓(不可有任何焊接点),螺栓长度≥15mm,配件螺栓符合GB/T1220-2007《不锈钢棒》检测标准;10.承重:单层≥150KG中心手术室×10台、供应室×2台;34组合型承重物资存储架1500×500×210031台▲1.全不锈钢、可联体拼装式(可在场地L型/U型任意组装,非固定焊接式工艺),配五块不锈钢一次成型冲孔层板或不锈钢棒料镂空式层板(镂空式层板采用电解抛光工艺)、层间距可调;(提供有效证明,图文或其他方式)。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5mm,管材厚度≥2.0mm;▲4.一次成型冲孔层板及支耳为数控加工一体成型,不可有锐角/断面/任何焊接点(承重性强,长期使用不变形);(提供有效证明,图文或其他方式)。5.管材:采用电解抛光工艺处理或静电喷涂工艺,≥25种符合色彩学色系供选择;6.背部及侧面可配备:可拆卸式不锈钢安全挡板;7.配专用可移动式物品标识管理卡;8.立柱底部调节脚:具有可旋转自动与地面调平功能;9.安装不锈钢承重定位螺栓(不可有任何焊接点),螺栓长度≥15mm,配件螺栓符合GB/T1220-2007《不锈钢棒》检测标准;10.承重:单层≥150KG中心手术室×11台、门诊手术×4台、麻醉科×8台、供应室×8台;35精益物资分类管理存储柜-抽屉式(提供实物样品)905×680×210018台1.无框工艺,双门(带锁)、上二层层板、下四只抽屉、层板及抽屉均可调节高度;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0mm;4.门板、柜内左右两侧面均为双层复合工艺制作,门板模压一次成型、门板四角为模块安装连接(非焊接拼装式);▲5.柜体外侧及内部均采用纳米技术抗指纹工艺,工艺可达到手触摸及消毒擦拭后表面无指纹/水渍印记,并更加耐腐蚀;(提供有效证明,图文或其他方式)。6.抽屉双层复合型工艺,符合感控要求;7.柜门静电喷涂工艺,≥25种符合色彩学色系供选择;表面静电喷涂工艺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规定的要求(漆膜附着力:优于2级;硬度:≥H(防磨损);漆膜抗冲击强度:冲击高度400mm,应无剥落,无裂纹皱纹;漆膜耐腐蚀性:100H内,在溶剂中样板上划道两侧3mm以外,应无气泡、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现象),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8.抽屉内配:积木式物品分类装置,①材质须为“铝合金”,铝制分隔片材质符合GB/T 3190-2020《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检测要求,保障使用寿命;②为符合卫生学及清洁方便,物品分类装置的所有隔片上下均不能有齿口/切口/孔洞,须为模压一次成形,隔片两面均有模压一次成形的加强筋;③为方便分隔放置大小不同的物品,物品分类装置的所有隔片在抽屉中需保证可任意前后移动、调节成不同大小的空间及横向/竖向任意分隔,尺寸高度需提供三种或以上;④为方便标识管理物品,物品分类装置的所有隔片的正面/两侧面均可任意放置专用可移动式物品标牌卡(标牌卡满足≥3种尺寸及≥3种颜色设计,以方便物品储存的“时效管理”及“色彩视觉管理”);(提供有效证明,图文或其他方式)。▲9.隐藏式多抽互锁系统,防止同时打开多个抽屉后重心偏移带来柜体倾倒的误操作安全隐患,该锁具需具备多抽互锁防倾倒功能(当一个抽屉被打开,其他抽屉就无法打开);(提供有效证明,图文或其他方式)。▲10.柜门安全锁具具备可调式留钥匙功能(开锁状态钥匙不可拔出),提高贵重物品的安全管理意识,配有多种不同管理模式的钥匙,分别为常规使用模式、管理人员专用应急模式、取锁芯式维修更换模式,应对日常工作时钥匙丢失后的紧急开锁、维修更换时通过专用钥匙单独拆除锁芯无需更换整个锁具,降低安全隐患、减少维修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有效证明,图文或其他方式)。▲11.柜门配置全不锈钢轴心式承重铰链,与门板形成一体式安装工艺,无任何外露部件及安装螺栓,更加符合卫生环境要求;(提供有效证明,图文或其他方式)。▲12.柜门外部配专用物品标牌卡,标牌卡主体上加上透明盖板既不影响标示又有效防尘,无卫生死角符合感控要求,拿下透明盖板可更换标示卡片,标牌主体通过膨胀螺丝固定在抽屉面或柜体上结构牢固不会脱落;(提供有效证明,图文或其他方式)。13.不锈钢把手:材质符合GB/T1220-2007《不锈钢棒》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Ni8.00~11.00%,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14.不锈钢弹簧插销: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 1220-2007《不锈钢棒》检测标准要求;15.导轨:承重≥15kg,使用寿命≥60000次循环,具有止动防滑功能,符合QB/T 2454-2013《家具五金抽屉导轨》检测标准。【仅作样品打分要求】:1.产品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尺寸、工作效率、工作舒适度,考虑职业健康)、表面无毛刺、卫生学原理(不易藏污纳垢)。2.产品使用可靠性、关键部件的稳定性、操作的便利性。中心手术室×8台、门诊手术×1台、DSA×1台、麻醉科×1台、供应室×6台、ICU—A区×1台;36下空式存放橱柜1800×680×21003台1.无框工艺,上对开门顶柜(无框复合门),下空式,配不锈钢背板;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0mm;4.门板、柜内左右两侧面均为双层复合工艺制作,门板模压一次成型、门板四角为模块安装连接(非焊接拼装式),避免藏污纳垢,符合感控要求;5.柜体外侧及内部均采用纳米技术抗指纹工艺,工艺可达到手触摸及消毒擦拭后表面无指纹/水渍印记,并更加耐腐蚀;6.柜门静电喷涂工艺,≥25种符合色彩学色系供选择,表面静电喷涂工艺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规定的要求(漆膜附着力:优于2级;硬度:≥H(防磨损);漆膜抗冲击强度:冲击高度400mm,应无剥落,无裂纹皱纹;漆膜耐腐蚀性:100H内,在溶剂中样板上划道两侧3mm以外,应无气泡、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现象),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7.可调层板(双层复合工艺);8.柜门外部配物品标牌卡(标牌卡主体上加上透明盖板既不影响标示又有效防尘,无卫生死角符合感控要求,拿下透明盖板可更换标示卡片,标牌主体通过膨胀螺丝固定在抽屉面或柜体上结构牢固不会脱落)。中心手术室×3台;37下空式存放橱柜1550×680×21003台1.无框工艺,上对开门顶柜(无框复合门),下空式,配不锈钢背板;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0mm;4.门板、柜内左右两侧面均为双层复合工艺制作,门板模压一次成型、门板四角为模块安装连接(非焊接拼装式),避免藏污纳垢,符合感控要求;5.柜体外侧及内部均采用纳米技术抗指纹工艺,工艺可达到手触摸及消毒擦拭后表面无指纹/水渍印记,并更加耐腐蚀;6.柜门静电喷涂工艺,≥25种符合色彩学色系供选择,表面静电喷涂工艺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规定的要求(漆膜附着力:优于2级;硬度:≥H(防磨损);漆膜抗冲击强度:冲击高度400mm,应无剥落,无裂纹皱纹;漆膜耐腐蚀性:100H内,在溶剂中样板上划道两侧3mm以外,应无气泡、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现象),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7.可调层板(双层复合工艺);8.柜门外部配物品标牌卡(标牌卡主体上加上透明盖板既不影响标示又有效防尘,无卫生死角符合感控要求,拿下透明盖板可更换标示卡片,标牌主体通过膨胀螺丝固定在抽屉面或柜体上结构牢固不会脱落)。中心手术室×3台;38组合型承重物资存储架1000×500×21002台1.全不锈钢、可联体拼装式(可在场地L型/U型任意组装,非固定焊接式工艺),配五块不锈钢层板、十一层间距可调;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5mm,管材厚度≥2.0mm;4.层板及支耳为数控加工一体成型,不可有锐角/断面/任何焊接点(承重性强,长期使用不变形);5.管材:采用电解抛光工艺处理或静电喷涂工艺,≥25种符合色彩学色系供选择;6.背部及侧面可配备:可拆卸式不锈钢安全挡板;7.配专用可移动式物品标识管理卡;8.立柱底部调节脚:具有可旋转自动与地面调平功能;9.安装不锈钢承重定位螺栓(不可有任何焊接点),螺栓长度≥15mm,配件螺栓符合GB/T1220-2007《不锈钢棒》检测标准;10.承重:单层≥150KG中心手术室×2台;39精密器械物品管理柜700×680×21004台1.无框工艺,双门,四列竖式可调式挂壁,每列挂壁标配七层可调式导轨、间距可调;2.主体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7%;2、Cr17.50~19.50%;3、Ni8.00~10.5%,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04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主材规格:板材厚度≥1.0mm;4.门板、柜内左右两侧面均为双层复合工艺制作,门板模压一次成型、门板四角为模块安装连接(非焊接拼装式),避免藏污纳垢,符合感控要求;5.柜体外侧及内部均采用纳米技术抗指纹工艺,工艺可达到手触摸及消毒擦拭后表面无指纹/水渍印记,并更加耐腐蚀;6.柜门静电喷涂工艺,≥25种符合色彩学色系供选择,表面静电喷涂工艺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规定的要求(漆膜附着力:优于2级;硬度:≥H(防磨损);漆膜抗冲击强度:冲击高度400mm,应无剥落,无裂纹皱纹;漆膜耐腐蚀性:100H内,在溶剂中样板上划道两侧3mm以外,应无气泡、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现象),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7.双门安全互锁机构:防止同时打开柜门后重心偏移带来柜体倾倒的误操作安全隐患,该锁具需具备多抽互锁防倾倒功能(当一个柜门被打开,剩余柜门就无法打开);8.配套竖式可调挂壁专用的ABS一体成型物品管理标识卡;9.柜门外部配物品标牌卡(标牌卡主体上加上透明盖板既不影响标示又有效防尘,无卫生死角符合感控要求,拿下透明盖板可更换标示卡片,标牌主体通过膨胀螺丝固定在抽屉面或柜体上结构牢固不会脱落)10.不锈钢把手:材质符合GB/T1220-2007《不锈钢棒》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Ni8.00~11.00%,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中心手术室×2台、供应室×2台;40手工清洗工作单元1600×690×850/20401台1.无框工艺,槽体+平台,下柜为抽屉或柜门组合设计,背板+LED照明装置;2.槽体为国标316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3;2、Cr,%16.00~18.00;3、Ni,%10.00~14.00,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16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其余为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要求;4.槽体厚度≥1.5mm,柜门板材厚度≥1.2mm,其余板材厚度≥1.0mm;5.门板无框工艺,双层复合工艺制作,门板模压一次成型、门板四角为模块安装连接(非焊接拼装式),避免藏污纳垢,符合感控要求;6.柜体外侧及内部均采用纳米技术抗指纹工艺,工艺可达到手触摸及消毒擦拭后表面无指纹/水渍印记,并更加耐腐蚀;7.抽屉双层复合型工艺,符合感控要求;8.抽屉及柜门静电喷涂工艺,≥25种符合色彩学色系供选择,表面静电喷涂工艺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规定的要求(漆膜附着力:优于2级;硬度:≥H(防磨损);漆膜抗冲击强度:冲击高度400mm,应无剥落,无裂纹皱纹;漆膜耐腐蚀性:100H内,在溶剂中样板上划道两侧3mm以外,应无气泡、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现象),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9.槽体为模压一次性成型,没有任何焊接点及打磨痕迹,槽体内具有模压一次成型的双层置物装置,并配备专用可伸缩折叠置物架,槽体尺寸≥长610mm×宽500mm×高280mm,优化操作体位,降低腰部颈部疲劳,符合人体工程学;10.全不锈钢混合水龙头、微量冲洗龙头;11.升降PC罩;12.触摸式液晶倒计时器;13.台控拉线式浸泡槽阀门装置;14.浸泡槽配恒温装置;15.清洗喷枪:可以接水或压缩空气、标配8只喷嘴;16.柜门采用全不锈钢轴心式承重铰链,与门板形成一体式安装工艺,无任何外露部件及安装螺栓,更加符合卫生环境要求;17.抽屉内配:积木式物品分类装置及专用可移动式物品标牌卡。中心手术室(应急消毒间);41手工清洗工作单元1800×690×850/20401台1.无框工艺,槽体+平台,下柜为抽屉或柜门组合设计,背板+LED照明装置;2.槽体为国标316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3;2、Cr,%16.00~18.00;3、Ni,%10.00~14.00,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16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其余为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要求;4.槽体厚度≥1.5mm,柜门板材厚度≥1.2mm,其余板材厚度≥1.0mm;5.门板无框工艺,双层复合工艺制作,门板模压一次成型、门板四角为模块安装连接(非焊接拼装式),避免藏污纳垢,符合感控要求;6.柜体外侧及内部均采用纳米技术抗指纹工艺,工艺可达到手触摸及消毒擦拭后表面无指纹/水渍印记,并更加耐腐蚀;7.抽屉双层复合型工艺,符合感控要求;8.抽屉及柜门静电喷涂工艺,≥25种符合色彩学色系供选择,表面静电喷涂工艺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规定的要求(漆膜附着力:优于2级;硬度:≥H(防磨损);漆膜抗冲击强度:冲击高度400mm,应无剥落,无裂纹皱纹;漆膜耐腐蚀性:100H内,在溶剂中样板上划道两侧3mm以外,应无气泡、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现象),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9.槽体为模压一次性成型,没有任何焊接点及打磨痕迹,槽体内具有模压一次成型的双层置物装置,并配备专用可伸缩折叠置物架,槽体尺寸≥长610mm×宽500mm×高280mm,优化操作体位,降低腰部颈部疲劳,符合人体工程学;10.全不锈钢混合水龙头、微量冲洗龙头;11.触摸式液晶倒计时器;12.台控拉线式浸泡槽阀门装置;13.柜门采用全不锈钢轴心式承重铰链,与门板形成一体式安装工艺,无任何外露部件及安装螺栓,更加符合卫生环境要求;14.抽屉内配:积木式物品分类装置及专用可移动式物品标牌卡。中心手术室(应急消毒间);42手工清洗工作单元2600×690×850/20401台1.无框工艺,槽体+平台,下柜为抽屉或柜门组合设计,背板+LED照明装置;2.槽体为国标316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3;2、Cr,%16.00~18.00;3、Ni,%10.00~14.00,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16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其余为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要求;4.槽体厚度≥1.5mm,柜门板材厚度≥1.2mm,其余板材厚度≥1.0mm;5.门板无框工艺,双层复合工艺制作,门板模压一次成型、门板四角为模块安装连接(非焊接拼装式),避免藏污纳垢,符合感控要求;6.柜体外侧及内部均采用纳米技术抗指纹工艺,工艺可达到手触摸及消毒擦拭后表面无指纹/水渍印记,并更加耐腐蚀;7.抽屉双层复合型工艺,符合感控要求;8.抽屉及柜门静电喷涂工艺,≥25种符合色彩学色系供选择,表面静电喷涂工艺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规定的要求(漆膜附着力:优于2级;硬度:≥H(防磨损);漆膜抗冲击强度:冲击高度400mm,应无剥落,无裂纹皱纹;漆膜耐腐蚀性:100H内,在溶剂中样板上划道两侧3mm以外,应无气泡、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现象),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9.槽体为模压一次性成型,没有任何焊接点及打磨痕迹,槽体内具有模压一次成型的双层置物装置,并配备专用可伸缩折叠置物架,槽体尺寸≥长610mm×宽500mm×高280mm,优化操作体位,降低腰部颈部疲劳,符合人体工程学;10.全不锈钢混合水龙头、微量冲洗龙头;11.升降PC罩;12.清洗喷枪:可以接水或压缩空气、标配8只喷嘴;13.柜门采用全不锈钢轴心式承重铰链,与门板形成一体式安装工艺,无任何外露部件及安装螺栓,更加符合卫生环境要求;14.抽屉内配:积木式物品分类装置及专用可移动式物品标牌卡。中心手术室(应急消毒间);43手工清洗工作单元2300×690×850/20401台1.无框工艺,槽体+平台,下柜为抽屉或柜门组合设计,背板+LED照明装置;2.槽体为国标316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3;2、Cr,%16.00~18.00;3、Ni,%10.00~14.00,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16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其余为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要求;4.槽体厚度≥1.5mm,柜门板材厚度≥1.2mm,其余板材厚度≥1.0mm;5.门板无框工艺,双层复合工艺制作,门板模压一次成型、门板四角为模块安装连接(非焊接拼装式),避免藏污纳垢,符合感控要求;6.柜体外侧及内部均采用纳米技术抗指纹工艺,工艺可达到手触摸及消毒擦拭后表面无指纹/水渍印记,并更加耐腐蚀;7.抽屉双层复合型工艺,符合感控要求;8.抽屉及柜门静电喷涂工艺,≥25种符合色彩学色系供选择,表面静电喷涂工艺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规定的要求(漆膜附着力:优于2级;硬度:≥H(防磨损);漆膜抗冲击强度:冲击高度400mm,应无剥落,无裂纹皱纹;漆膜耐腐蚀性:100H内,在溶剂中样板上划道两侧3mm以外,应无气泡、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现象),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9.槽体为模压一次性成型,没有任何焊接点及打磨痕迹,槽体内具有模压一次成型的双层置物装置,并配备专用可伸缩折叠置物架,槽体尺寸≥长610mm×宽500mm×高280mm,优化操作体位,降低腰部颈部疲劳,符合人体工程学;10.全不锈钢混合水龙头、微量冲洗龙头;11.升降PC罩;12.清洗喷枪:可以接水或压缩空气、标配8只喷嘴;13.柜门采用全不锈钢轴心式承重铰链,与门板形成一体式安装工艺,无任何外露部件及安装螺栓,更加符合卫生环境要求;14.抽屉内配:积木式物品分类装置及专用可移动式物品标牌卡。中心手术室(污染器械预处理)44手工清洗工作单元1800×690×850/20401台1.无框工艺,多槽+平台,下柜为抽屉或柜门组合设计,背板+LED照明装置;2.槽体为国标316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1、C,%≤0.03;2、Cr,%16.00~18.00;3、Ni,%10.00~14.00,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国标316不锈钢板材检测报告1份;3.其余为国标304不锈钢,符合GB/T3280-2015要求;4.槽体厚度≥1.5mm,柜门板材厚度≥1.2mm,其余板材厚度≥1.0mm;5.门板无框工艺,双层复合工艺制作,门板模压一次成型、门板四角为模块安装连接(非焊接拼装式),避免藏污纳垢,符合感控要求;6.柜体外侧及内部均采用纳米技术抗指纹工艺,工艺可达到手触摸及消毒擦拭后表面无指纹/水渍印记,并更加耐腐蚀;7.抽屉双层复合型工艺,符合感控要求;8.抽屉及柜门静电喷涂工艺,≥25种符合色彩学色系供选择,表面静电喷涂工艺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规定的要求(漆膜附着力:优于2级;硬度:≥H(防磨损);漆膜抗冲击强度:冲击高度400mm,应无剥落,无裂纹皱纹;漆膜耐腐蚀性:100H内,在溶剂中样板上划道两侧3mm以外,应无气泡、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现象),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送检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份;9.槽体为模压一次性成型,没有任何焊接点及打磨痕迹,槽体内具有模压一次成型的双层置物装置,并配备专用可伸缩折叠置物架,槽体尺寸≥长610mm×宽500mm×高280mm,优化操作体位,降低腰部颈部疲劳,符合人体工程学;10.全不锈钢混合水龙头、微量冲洗龙头;11.触摸式液晶倒计时器;12.台控拉线式浸泡槽阀门装置;13.浸泡槽配恒温装置;14.柜门采用全不锈钢轴心式承重铰链,与门板形成一体式安装工艺,无任何外露部件及安装螺栓,更加符合卫生环境要求;15.抽屉内配:积木式物品分类装置及专用可移动式物品标牌卡。中心手术室(污染器械预处理)45多抽屉存放柜905×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中心提升工程手术室、供应室等基础配套设施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