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案 审计、评估机构招标公告(南阳旭祥卡半尼实业有限公司2024)
(2023)豫1321破4号关于南阳旭祥卡半尼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任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南阳旭祥卡半尼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任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南阳旭祥卡半尼实业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宋长花于2023年3月20日向南召县人民法院提出对南阳旭祥卡半尼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破产的申请。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9日作出(2023)豫13破申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阳旭祥卡半尼实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7月31日做出(2023)豫13破33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由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审理。南召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11日作出(2023)豫1321破4号决定书,指定河南勤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为开展对债务人南阳旭祥卡半尼实业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及财务审计工作,经管理人报人民法院批准,拟采取遴选方式选任审计、评估机构。截至2024年2月28日,仅一家机构参与竞选审计机构,无评估机构参与招募。现继续招募审计、评估机构,截至日期延至2024年3月5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南阳旭祥卡半尼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半尼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15664536315,成立于2010年12月01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位于南召县产业集聚区,法定代表人:姜伟。企业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地毯加工、销售;五金、建筑材料、纺织品、工艺品、家居饰品、电子产品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仓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二、报名条件
1、具备从业资格及相应资质(机器设备、存货、进出口贸易等)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本次选定的审计、评估机构需入围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审计、评估类专业机构名册,并具有与破产清算相关的工作经验;
3、与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无利害关系;
4、三年内未受过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罚。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机构
1、全面审查、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审计;
2、协助管理人审核债权、债务,并制作债权表和债务表;
3、审查债务人股东出资情况;
4、协助管理人组织债务人财产盘点工作;
5、根据人民法院、债权人、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6、与审计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评估机构
1、完成债务人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报告;
2、根据人民法院及管理人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3、根据人民法院、债权人、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4、与评估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审计、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
1、参加债务人南阳旭祥卡半尼实业有限公司审计、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审计、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
4、项目负责审计师、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
7、所提供材料一式四份,自行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机构公章后提交管理人。
五、审计、评估费用
1、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2、鉴于破产案件的特殊性,由管理人决定审计、评估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比例。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截至时间:2024年3月5日。
2、材料递送方式: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
3、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中州路9号大统百货539室。收件人:南阳旭祥卡半尼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4、联系人:徐婉;联系电话:19837762315。
七、选任方式
1、本次公开选任审计、评估机构接受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人民法院及债权人监督与建议;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综合考虑各报名机构的资质、规模、业绩、报价等因素,由管理人综合评定后决定;
3、管理人将在报名截止后三日内通知最终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未入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八、特别说明
1、本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南阳旭祥卡半尼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2月29日
附件
关于南阳旭祥卡半尼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任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关于南阳旭祥卡半尼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任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南阳旭祥卡半尼实业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宋长花于2023年3月20日向南召县人民法院提出对南阳旭祥卡半尼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破产的申请。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9日作出(2023)豫13破申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阳旭祥卡半尼实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7月31日做出(2023)豫13破33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由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审理。南召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11日作出(2023)豫1321破4号决定书,指定河南勤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为开展对债务人南阳旭祥卡半尼实业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及财务审计工作,经管理人报人民法院批准,拟采取邀选方式选任审计、评估机构。截至2024年2月28日,仅一家机构参与竞选审计机构,无评估机构参与招募。现继续招募审计、评估机构,截至日期延至2024年3月5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企业基本情况南阳旭祥卡半尼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半尼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15664536315,成立于2010年12月01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位于南召县产业集聚区,法定代表人:姜伟。企业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地毯加工、销售;五金、建筑材料、纺织品、工艺品、家居饰品、电子产品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仓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报名条件1、具备从业资格及相应资质(机器设备、存货、进出口贸易等)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本次选定的审计、评估机构需入围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审计、评估类专业机构名册,并具有与破产清算相关的工作经验;3、与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无利害关系;4、三年内未受过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罚。三、工作内容及要求(一)审计机构1、全面审查、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审计;2、协助管理人审核债权、债务,并制作债权表和债务表;3、审查债务人股东出资情况:4、协助管理人组织债务人财产盘点工作;5、根据人民法院、债权人、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6、与审计相关的其他工作。(二)评估机构1、完成债务人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报告;2、根据人民法院及管理人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3、根据人民法院、债权人、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4、与评估相关的其他工作。四、需要提交的材料参与本次透选工作的审计、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1、参加债务人南阳旭祥卡半尼实业有限公司审计、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2、有效的审计、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4、项目负责审计师、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5、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7、所提供材料一式四份,自行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机构公章后提交管理人。五、审计、评估费用1、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2、鉴于破产案件的特殊性,由管理人决定审计、评估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比例。六、报名方式1、报名截至时间:2024年3月5日。2、材料递送方式: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3、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中州路9号大统百货539室。收件人:南阳旭祥卡半尼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4、联系人:徐婉;联系电话:19837762315。七、选任方式1、本次公开选任审计、评估机构接受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人民法院及债权人监督与建议;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综合考虑各报名机构的资质、规模、业绩、报价等因素,由管理人综合评定后决定;3、管理人将在报名截止后三日内通知最终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未入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八、特别说明1、本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特此公告。南阳旭祥卡半尼里人2024年2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破产清算案 审计、评估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