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缓释肥招标公告(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2024)
2024年南谯区水稻缓释肥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南谯区水稻缓释肥采购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cznq.gov.c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并于2024年3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南谯区水稻缓释肥采购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约22万
最高限价:3500元/吨,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资格要求:无;
2.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三、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cznq.gov.c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
方式:网上下载2024年南谯区水稻缓释肥采购项目(三次)招标文件.doc
售价:0元
四、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3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4楼会议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1.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七、联系方法
1、采购人: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政务中心3号楼4楼
采购联系人:章青青
电话:18855057606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鸿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港汇中心B座10楼
联系人:尹鑫
电话:13083326075
八、公告发布媒体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cznq.gov.cn/)
2024年南谯区水稻缓释肥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盖章)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鸿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24年2月目录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1第三部分谈判办法12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14第五部分合同条款22第六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24第七部分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本谈判文件的确认331.2024年南谯区水稻缓释肥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2024年南谯区水稻缓释肥采购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cznq.gov.c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并于2024年3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2024年南谯区水稻缓释肥采购项目(三次)预算金额:约22万最高限价:3500元/吨,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的资格要求:无2.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3.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地点: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cznq.gov.c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地点: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4楼会议室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1.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七、联系方法1、采购人: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政务中心3号楼4楼采购联系人:章青青电话:18855057606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鸿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港汇中心B座10楼联系人:尹鑫电话:13083326075八、公告发布媒体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cznq.gov.cn/)234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南谯区水稻缓释肥采购项目(三次)2采购项目类别货物类3采购人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鸿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6供货要求详见采购需求7招标范围详见采购需求8谈判有效期6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9最高限价3500元/吨,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供应商资格要求1.本项目的资格要求:无;2.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1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12联合体谈判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13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14封套上写明1、供应商名称以及标注“正本”或 “副本”字样,密封处应加盖单位公章。2、项目名称: 3、标明 “请勿在(填入前附表中规定的谈判日期和时间)之前启封”字样。16现场踏勘不组织17质疑答疑请于2024年3月5 日17时前,将疑问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1182671189@qq.com)代理邮箱,采购人将在2024年3月6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cznq.gov.c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请各潜在供应商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8装订、密封要求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胶装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的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响应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格式”的目录次序装订。响应文件正副本密封于响应文件袋内。19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收件人:安徽鸿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时 间:2024年3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 点: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4楼会议室20谈判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21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由采购人3人及以上组成。22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是,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人数:3名,标明排序。23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公章后方可发出。24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担保:☑收取,□不收取 形式:☑银行转账 ☑保函(☑电子保函☑银行直开或分离式纸质保函)☑ 支票☑汇票☑本票☑保险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暂以22万作为中标金额)×2.5% 收款单位:另行通知 开户行、账号:另行通知 缴纳时间: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7 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①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政府采购验收合格后,一次性 退还;②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方式: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供货期满后止。 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5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所有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中标人向招标人开具正规发票。26采购代理费本项目采购代理费按3000元,专家评审费以实际发生支付,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6.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6.1.A总则6.1.1.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采购。1.2本次采购属货物类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项目所在地有关法规、规章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6.1.2.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安徽鸿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2.4“谈判小组”:是指采购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谈判评审工作的临时机构。2.5“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服务的义务。2.6“日期”指日历日。2.7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的形式,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6.1.3.3.合格的供应商3.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诚信谈判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6.1.4.4.服务期及服务质量4.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4.2服务质量:符合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6.1.5.5.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方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2.B谈判文件说明6.2.1.6.谈判文件的构成6.1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采购、谈判程序和合同条件。谈判文件包括: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谈判办法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第六部分合同条款第七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第八部分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本谈判文件的确认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6.2.2.7.谈判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澄清的供应商,请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采购人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答复,并发送至各供应商谈判文件收受人。变更或修正内容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且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6.2.3.8.谈判文件的修改8.1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8.2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文件的收受人,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8.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进行研究考虑,采购人可自行决定,酌情推迟谈判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收受谈判文件的供应商。8.4谈判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6.3.C响应文件的编写6.3.1.9.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9.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谈判文件中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9.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9.3响应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将被拒绝。6.3.2.10.谈判语言10.1由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6.3.3.11.计量单位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3.4.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所有服务方案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响应方案,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方案和报价(包括有条件的折扣)。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了选择方案和/或报价的,其谈判将被拒绝。12.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诚信谈判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服务承诺(格式见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6)谈判报价函(格式见附件);以上证明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每页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评审。6.3.5.13.响应文件格式13.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谈判响应函”、“谈判报价表”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注明提供的工程名称、类型说明等。6.3.6.14.谈判响应报价14.1本项目的谈判响应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法报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响应固定单价是指完成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价格。14.2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服务(货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货物)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中标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14.3凡本谈判文件要求(或允许)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进行报价的各项费用项目(不论是否要求进入报价),或因供应商对谈判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各供应商自负,采购人将认为这些费用供应商已计取,并包含在报价中。14.4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填写。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但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同一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除非谈判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4.5供应商所报的谈判响应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根据供应商须知的规定,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响应文件为非响应性谈判而予以拒绝。14.6本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保留要求供应商二次或再次报价的权利。6.3.7.15.货币15.1采购人只接受人民币作为唯一货币。6.3.8.16.证明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16.1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提交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6.3.9.17.证明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17.1供应商应对谈判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做出清晰准确的答复。17.2证明服务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业主证明。6.3.10.18.谈判保证金(本项不采用)18.1谈判保证金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进行提交。18.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拒绝。18.3谈判结束后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18.4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a.供应商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及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b.供应商有违法违规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c.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拒绝签订合同的;d.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e.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的。6.3.11.19.谈判有效期19.1响应文件从谈判之日起,谈判有效期为60天。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人有权拒绝。1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6.3.12.20.响应文件的签署及格式20.1响应文件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谈判。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0.2响应文件统一采用A4纸编制(如部分附表需要用其他规格的复印纸编写,则应按A4复印纸折叠),采用电脑打印或复印,文本格式采用常规的文本格式。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0.3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被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20.4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谈判将被拒绝。6.4.D响应文件的递交6.4.1.21.响应文件的数量、包装和标记21.1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响应文件”、二份副本“响应文件”。每套“响应文件”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主。21.2响应文件必须密封递交。正/副本需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供应商应当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谈判时,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所有的副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所有密封袋/箱正面和响应文件封面须标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正本”、“副本”等字样。21.3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袋/箱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1.4响应文件的密封材料和样式不作统一规定,各供应商应使用不易破损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封套均应按下述写明:项目名称:标明“请勿在(填入前附表中规定的谈判日期和时间)之前启封”字样。供应商名称:6.4.2.22.谈判截止时间22.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地址。22.2出现第8.3款因谈判文件的修改推迟谈判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2.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的任何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6.4.3.2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3.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其送达时间不得迟于谈判截止时间。23.3在谈判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谈判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3.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按照规定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谈判保证金。6.5.E谈判/评审6.5.1.24.谈判24.1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到,并参加谈判。24.2谈判时,供应商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认可确认无误后方可拆封响应文件。24.3谈判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谈判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份数等内容并做记录,与会的供应商或其代表应在谈判记录上签字确认。24.5谈判程序:a.介绍与会各方人员;b.介绍供应商;c.宣布谈判纪律;d.核对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e.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对密封情况确认表态;f.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收到响应文件,谈判时对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都应当予以拆封、宣读;g.由谈判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纸质响应文件,对供应商纸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份数等主要内容进行宣布,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对宣布结果明确表态并确认;h.宣布休会,进入评审和谈判阶段;i.会议结束。6.5.2.25.谈判小组25.1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25.2谈判小组成员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25.3谈判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6.5.3.26.响应文件的澄清26.1在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谈判小组的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26.2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5.4.27.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价27.1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正:27.1.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7.1.2如果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7.1.3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值为准。27.1.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7.1.5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27.1.6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27.2如果谈判供应商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27.3谈判小组根据各谈判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决定是否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方式为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27.4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要求:可等于或小于原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最终是否认可并成交的权利属于谈判小组),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27.5供应商需进行最终报价,供应商应当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最终报价为不可更改价格,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作为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依据。27.6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其不能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其最终报价为无效报价。6.5.5.28.评审原则28.1谈判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内容进行谈判。28.2评审过程的保密:在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谈判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6.5.6.29.谈判办法采用最低价法,谈判小组按照谈判办法规定的评审内容进行评审,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6.5.7.30.评审程序按照资格审查、初审、详细评审的顺序分步骤进行评审。30.1资格审查:详见第四部分谈判办法。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经谈判小组同意后将按响应无效处理。30.2初审: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下述内容凡有一项不合格的,即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1)响应文件中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的;(2)无谈判有效期或谈判有效期达不到谈判文件的要求;(3)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出现漏项或服务内容与谈判文件要求不符;(4)响应文件实质上未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5)响应的技术方案达不到谈判文件要求,降低了质量或影响项目进度;(6)出现选择性报价的;(7)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30.3排序: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6.5.8.31.响应文件的澄清31.1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时,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和相关技术人员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接受询问时应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询问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到场或未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1.2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1.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4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31.5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经谈判小组认可后可以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谈判。如果供应商成交,这些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也作为成交的依据。31.6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只是谈判小组根据谈判的需要而可能进行的工作,并非是谈判的必要程序,也并非每个供应商都需要进行澄清。6.5.9.32.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32.1重大偏差是指响应文件未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32.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为重大偏差:(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在一份响应文件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5)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6)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的(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7)明显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8)响应文件附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0)谈判文件明确规定无效和拒绝接受的其他情形。32.3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供应商对细微偏差拒不补正的,谈判小组将在详细评审时作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6.5.10.33.无效响应文件33.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经谈判小组讨论被确定为重大偏差的响应文件均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3.2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串通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谈判的;(2)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的;(3)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谈判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对谈判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33.3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谈判小组可以否决其响应文件。6.5.11.34.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34.1谈判小组仅对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34.2详细评审是谈判小组评审和比较经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34.3谈判小组按第四部分“谈判办法”中载明的方法及标准对响应文件作出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根据采购方的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6.5.12.35.谈判过程的保密35.1在宣布成交供应商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35.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判为无效响应文件。35.3在谈判期间,采购方将指定采购代理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进行联络。F重新采购6.5.13.36.重新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采购:(1)供应商少于三个的;(2)谈判小组评审认为响应文件均不满足响应性要求时否决所有供应商的;(3)谈判小组对一部分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后其他有效供应商不足三个使得谈判明显缺乏竞争而决定否决全部响应文件的。G成交及签约6.5.14.37.成交37.1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7.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报告对评审过程及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复函采购代理机构。37.3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成交供应商复函后,向成交供应商发《成交通知书》。37.4《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补充文件(如澄清、承诺等)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37.5《成交通知书》发出7天内,如果已成交的供应商不能按响应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澄清、承诺等)中承诺的条件履行签约合同的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37.6成交供应商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37.7采购方将根据谈判小组的书面谈判报告,依据法律法规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方不得在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之外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成交结果无效。37.8采购方对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及其响应文件作最终审查,进一步核查其财务、服务能力、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信誉和同类项目业绩。6.5.15.38.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谈判的权力38.1采购方保留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出现特殊情况,经谈判小组认定后,可以接受或拒绝任何谈判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向供应商解释其理由的义务。6.5.16.39.成交通知39.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成交通知书。6.5.17.40.签订合同40.1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指定时间、地点,根据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必要时可请公证机构对合同进行公证。40.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书面澄清、成交通知书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6.5.18.41.腐败和欺诈行为41.1定义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和/或采购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代理机构和/或采购人的利益,包括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谈判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41.2如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认为供应商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其谈判7.第三部分谈判办法1.谈判原则1.1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内容进行谈判。2.谈判内容2.1供应商提供货物、服务等均符合招标要求,即进行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中标价格:采用两次报价形式,以有效报价的最低价,确定中标价。投标函价格作为第一次报价,谈判小组将与供应商就投标报价等内容进行谈判,然后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投标报价,否则取消其投标报价资格。如果二次报价相同时则采购人采取现场抽签决定排名情况,谈判过程中,若投标价格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宣布本次谈判失败。2.2服务期、质量、价格等。3.谈判办法3.1初审: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下述内容凡有一项,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符合要求响应文件中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的符合要求无谈判有效期或谈判有效期达不到谈判文件的要求;符合要求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制或出现漏项或服务内容与谈判文件要求不符;符合要求响应文件实质上未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符合要求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符合要求3.2详细评审(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诚信谈判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服务承诺(格式见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6)谈判报价函(格式见附件);以上证明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每页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评审。3.3、成交供应商的确定谈判小组应当根据谈判情况,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最后有效报价最低的有两家或以上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评审过程中,若出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审,有关情况待谈判小组确定后,再行评定。3.4.其他供应商试图对采购人和谈判小组的评审、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谈判被拒绝。4.采购需求水稻缓释肥规格1.配合式(N-P2O5-K2O)为26-9-13,其中:氮不低于26%,不高于28%;五氧化二磷不低于9%,不高于11%;氧化钾不低于13%,不高于15%。总养分≥48%,缓释氮不低于8%。2.产品必须符合GB/T21633-2008、GB/T23348-2009国家标准,具备有效的肥料登记证。3.农业农村部网站可查询水稻缓释肥登记技术指标:N≥44.0%(连续浸提法:24小时释放率N≤5%;120天释放率N≥80%)4.包装规格每袋为40kg。5.最高限价每吨3500元。4月上旬发货,肥料送到指定地点(各乡镇)。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仅供参考)1.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名称编号甲方:乙方:电话:电话:住所:住所:(甲方)的(项目名称)中所需(产品名称)经谈判,确定(乙方)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本合同文件下列每一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阅读和解释:(1)谈判文件(2)响应文件(3)中标通知书(4)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补充条款或说明2、采购标的、数量、质量要求3、合同总价本项目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总价为元。4、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所有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中标人向招标人开具正规发票。5、合同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质保期、验收要求及违约责任:质保期一年。中标人无故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项采购服务不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谈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内容双方另行约定)。8、履约保证金要求:不收取9、争议解决: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0、合同的生效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买方:卖方:名称:(盖章)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二合同条款一.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采购人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一般性条款;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交易文件;有关图纸、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合同的主要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2)合同文件使用技术性条款约定的为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行业标准、规范。非标货物应按约定的技术性条款的标准和规范。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4、完整物权对于出卖的标的物,卖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卖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5、质量保证(1)卖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卖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提出索赔。(3)除合同主要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按不低于国家标准和卖方承诺的高于国家标准的质保期(卖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6、包装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7、伴随服务(1)卖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标的物的现场安装或指导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对买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买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8、标的物的交付(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2)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标的物。(3)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采购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9、检验和验收(1)在交货时,卖方应配合买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2)买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买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2)如买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卖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3)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五.合同价款和支付11、合同价款和支付(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合格的销售发票;买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3)买方应按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4)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六.违约责任12、违约责任(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乙方服务期内未能履约,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履约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履约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者终止合同,如甲方终止合同,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如甲方同意延长合同履行时间,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上报采购监督部门将乙方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乙方履约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重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上报采购监督部门将乙方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4)乙方将合同转包、擅自变更、终止或者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采购监督部门对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的罚款,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13、买方违约责任(1)在合同生效后,买方要求退货的,应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卖方交付的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卖方由此造成的损失。14、卖方违约责任(1)卖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买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买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足。(2)卖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和采购管理部门协商,买方仍需求的,卖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买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15、不可抗力(1)因水灾、火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索赔16、索赔(1)买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卖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4)买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当地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卖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7、合同的解除(1)买方和卖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8、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合同的生效19、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一.争议解决20、争议解决买卖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进行调解,协商不成,可选择:(1)双方同时申请仲裁;(2)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附则2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22、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7.18.六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封面)项目名称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诚信谈判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服务承诺(格式见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6)谈判报价函(格式见附件);(7)分项报价清单以上证明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每页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评审。8.0.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8.0.2.或(1)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人的的谈判项目。代理人在谈判、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诚信谈判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8、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人同意;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服务承诺书致:(采购人):1.本承诺声明:(供应商名称)对本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或相应)。服务质量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8.18.2.谈判报价函致:(招标人)2.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3.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采购项目的货物及服务,响应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吨(小写)元/吨。同时,承诺按时完成2024年南谯区水稻缓释肥采购项目(三次)等工作程序。4.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一旦我方中标,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5、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分项报价清单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位单 价(元/吨)123... 注:1、所有投标只能选择一种方案,单价的报价只能是唯一,且须列出详细的分项报价。(与采购清单项相一致,不得缺项,否则视同包含在其他项目。)2、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包括:货物成本、运输费、实施过程中所需产生的第三方检测等费用、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投标人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竞争性谈判二次报价单序号名称事项1项目名称2024年南谯区水稻缓释肥采购项目(三次) 2报价次数第 二 次报价3报价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4谈判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吨4谈判报价(人民币)(小写): 元/吨5声明:我方在报价前,已认真阅读谈判文本,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文本中所有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备注:1、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报价应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原谈判响应文件报价,否则,取消谈判资格。2、最终报价只需填报单价,最终以谈判单价确定成交供应商。提示:请各供应商将此表打印2份,盖上公章携带至谈判现场,用来填写最终报价。9.第七部分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本谈判文件的确认我单位对2024年南谯区水稻缓释肥采购项目(三次)的谈判文件进行确认。招标单位: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 委托代理人:章青青联系电话:18855057606 (单位盖章) 2024年2月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鸿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尹鑫联系电话: 13083326075 (单位盖章) 2024年2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稻缓释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