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道路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道路基础设施 道路工程 给水工程招标公告(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2024)
【工程编号:111F0JL202400009】 窦店镇道路基础设施项目(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窦店镇道路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已由 北京市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房山发改(审)〔2023〕17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房山区窦店镇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管线线性工程,包括规划大窦路、规划大于路、规划环城西大街、规划房窑路新建DN150~DN700 毫米给水管线11139米及路面原貌修复、新建DN100~DN600 再生水管线14559米及路面原貌修复。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22573.1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293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含窦店镇道路基础设施项目的道路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交通工程的部分重建及新建等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的监理工作。 2.5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近 / 年内具有已完成的 / 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可以 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采取否决性 (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信誉要求: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4-2-29 17:00:00 至 2024-3-5 17: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下载招标文件。 5.2 凡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者,请于 2024-3-1 9:00:00 至 2024-3-5 17:00:00 在 北京市石景山区西井路15号1幢6层601房间 领取招标技术资料。技术资料押金 0.0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适用于网络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3-21 10:30:00 。投标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6.2 逾期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房山区窦店镇窦店村 联 系 人: 吕工 电 话: 1851012866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蓝石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西井路15号1幢6层601房间 联 系 人: 张吉荣 电 话: 15601119907 传 真: / 电子邮件: 2741843617@qq.com
2024 年 02 月 29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道路基础设施 道路工程 给水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