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参数血小板功能分析仪设备及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 多参数血小板功能分析仪 配套专机专用耗材招标公告(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2024)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多参数血小板功能分析仪设备及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项目议价公告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多参数血小板功能分析仪设备及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项目拟议价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议价采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多参数血小板功能分析仪设备及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项目
2.项目类别:医疗设备及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
3.采购方式:议价
4.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使用科室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允许进口/国产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 (万元)
预算总价 (万元)
是否需要注册证/备案证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
输血科
ZCB-2024-YS-026
多参数血小板功能分析仪
国产
1

9.5
9.5



5.报名时间:2024年3月2日至3月6日下午17:00截止。
6.报名方式:拟参与议价的供应商将以下资料打包压缩发至邮箱进行报名zdbycgb@163.com. 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公司 + 【】设备及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项目
1)报名表(加盖公章)含PDF和文档版;
(2)设备、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有附页的,必须提供完整附页));
(3)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
(4)如报名供应商为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不在厂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地销售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如报名供应商为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6)设备配套的专机专用耗材/试剂必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和投标人的经营许可证;
(7)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及议价被授权人身份证;
(8)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或者合法代理商或合法代理商的授权商,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扫描件;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代理证明文件扫描件;供应商若为授权商,须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扫描件;
(9)《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微) 企业采购的项目需提供,格式见采购文件模板)
7.报名表(报名表禁止报价):

**设备及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报名表(报名表禁止报价)

序号
设备名称 (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列明配置)
产地
数量
单位
品牌、规格、型号
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是否专机专用
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包装规格
耗材广东联盟集采中选价
深圳阳光平台价
注册证/备案证号

(一)

/
/
/
/

1
配置1

/
/
/
/

2
配置2

/
/
/
/

……

(二)
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名称
如有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必须如实列明详细信息,否则视为本次总价内终身配备

1

2

3

报名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沟通邮箱:

注:【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名称】及【规格型号】必须和注册证保持一致,请携带配套专机专用耗材的样品至开标现场。
8.领取采购文件后,因任何原因无法应标,请书面告知。若未告知,视为能够如期应标。如果出现未书面告知又没有如期应标的情况,我院将视情况,将违规公司列入不诚信名单。
9.采购时间:2024年3月11日上午9:30(9:00到场签到)
10.采购地点:行政楼307会议室
11.响应文件应于议价当天带至议价现场,需作密封处理(一正5副)。
12.有关本次采购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1) 联系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2)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福星北小区9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行政楼302
(3) 联系人:熊老师
(4) 联系电话:0755-82898683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2024年3月1日

附件:多参数血小板功能分析仪设备及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项目采购文件.docx

附属第八医院中THEEIGHTHAFFILIATEDHOSPITAL,UNYT-SENUNIVERSITY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多参数血小板功能分析仪设备及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项目采购方式:议价采购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2024年2月29日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函3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5第三章议价评审规则12第四章供应商须知14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71.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18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9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04.议价产品开标一览表215.议价最终报价表226.设备生命周期维护成本257.技术参数条款响应一览表268.售后服务承诺329.议价资格声明函33(十)中小企业声明函35(十一)有效业绩37(十二)履约承诺函38(十三)签约承诺函39(十四)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医用耗材/试剂产品质量及货源保证书40(十五)彩页41(十六)所投产品参数42(十七)合同文本431.采购邀请函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多参数血小板功能分析仪设备及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项目拟议价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议价采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1.采购项目名称:多参数血小板功能分析仪设备及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项目2.项目类别:医疗设备及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3.采购方式:议价4.设备采购清单:序号使用科室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允许进口/国产数量单位预算单价(万元)预算总价(万元)是否需要注册证/备案证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输血科ZCB-2024-YS-026多参数血小板功能分析仪国产1台9.59.5是是5.报名时间:2024年3月2日至3月6日下午17:00截止。6.报名方式:拟参与议价的供应商将以下资料打包压缩发至邮箱进行报名zdbycgb@163.com. 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公司 + 【】设备及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项目(1)报名表(加盖公章)含PDF和文档版;(2)设备、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有附页的,必须提供完整附页));(3)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4)如报名供应商为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不在厂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地销售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5)如报名供应商为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6)设备配套的专机专用耗材/试剂必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和投标人的经营许可证;(7)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及议价被授权人身份证;(8)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或者合法代理商或合法代理商的授权商,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扫描件;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代理证明文件扫描件;供应商若为授权商,须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扫描件;(9)《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微) 企业采购的项目需提供,格式见采购文件模板)7.报名表(报名表禁止报价):**设备及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报名表(报名表禁止报价)序号设备名称(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列明配置)产地数量单位品牌、规格、型号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是否专机专用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包装规格耗材广东联盟集采中选价深圳阳光平台价注册证/备案证号(一)////1配置1////2配置2////……(二)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名称如有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必须如实列明详细信息,否则视为本次总价内终身配备123报名单位(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沟通邮箱:注:【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名称】及【规格型号】必须和注册证保持一致,请携带配套专机专用耗材的样品至开标现场。8.领取采购文件后,因任何原因无法应标,请书面告知。若未告知,视为能够如期应标。如果出现未书面告知又没有如期应标的情况,我院将视情况,将违规公司列入不诚信名单。9.采购时间:2024年3月11日上午9:30(9:00到场签到)10.采购地点:行政楼307会议室11.响应文件应于议价当天带至议价现场,需作密封处理(一正5副)。12.有关本次采购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1.联系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2.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福星北小区9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行政楼3023.联系人:熊老师4.联系电话:0755-82898683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2024年3月1日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1.议价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议价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3.议价供应商须提供与项目相关的特殊资质。4.议价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与本项目议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7.议价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供应商出具声明函,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结果截图)。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响应供应商出具声明函,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等可显示公司完整法人、股东、高管人员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9.响应文件要求按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顺序装订,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1正本5副本。在响应文件首页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需提供响应文件正本盖章扫描件,现场带U盘与响应文件同步上交(独立包装,包装上注明项目编号),文件资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有任何一项遗漏均为废标处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议价,不允许转包、分包。11.本批项目各设备相互独立,允许兼投兼中。12.本项目纳入医疗器械目录管理,需提供对应类别的有效证件:(1)若议价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包括设备及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下同)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不在厂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地销售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若议价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2)议价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复印件(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3)如开标时以上证件有效期剩余不足2个月的,投标人需一并提交续期申请证明13.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或者合法代理商或合法代理商的授权商,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扫描件;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代理证明文件扫描件;供应商若为授权商,须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供应商须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14.若投标人所投配套专机专用试剂为危险化学品的,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含生产范围)、《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生产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经营范围)、《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15.若投标人所投设配套专机专用试剂为消毒剂的,还需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1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报名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需符合工信部认定的中小企业标准,必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必须真实(格式见采购文件),一经发现虚假承诺,采购人将上报主管部门,由财政部门纳入不诚信名单。备注: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对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并列入不诚信公司名单。二、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一)多参数血小板功能分析仪1.★配置清单(响应方案应当不低于下表配置)序号货物名称进口/国产数量单位预算单价(万元)预算总价(万元)是否需要注册证/备案证是否属于消耗品一多参数血小板功能分析仪国产1台9.59.5是否1主机国产1台///否2电源线国产1根///否3接地线国产1根///否2、技术参数说明:“▲”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需议价现场与供应商逐一确定是否满足。技术要求标注1、 检测原理:采用连续血小板计数法对聚集前、后血小板数量、状态进行连续跟踪检测,从而真实反映血小板功能水平检测。(提供证明材料)▲2、根据血小板体积变化分析血小板聚集功率、粘附率等。(提供证明材料)▲3、样本量:每个测试≤ 0.30ml(提供证明材料)▲4、检测速度:每个测试≤ 3分钟。(提供证明材料)▲5、检测模式≥4个,≥4通道。6、诱聚剂添加方式:机器全自动添加诱聚剂。7、线性范固:聚集率0-100%;血小板数 0-9999 X 109个/L。8、质量、质控监测样本:仪器自动监测每个样本的原始血小板数量和原始血小板体积,保证样本质量9、检测报告:血小板最大聚集率、血小板粘附率、原始血小板数量等23项参数10、检测项目:二磷酸腺苷、花生四烯酸、胶原、肾上腺素。11、仪器有监测报警功能及分析故障报警功能。12、有质控体系。13、有自动清洗功能14、具有与实验室信息系统进行通讯的功能,可使用RS-232接口与外接的计算机进行数据传输。15、信息存储: ≥200个检测结果,可设置和选择多种打印格式,自动打印中、英文检测报告。★三、商务要求(一)设备商务需求1、交货时间:系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且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时间。具体是指:(1)多参数血小板功能分析仪项目:合同签订后并接采购人通知20日历日内;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投标报价要求报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全部费用4、付款方式:合同总价≥3万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将采购合同总价5%(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货到清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出具全额发票,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完整资料,自发票到达采购人财务之日起15日内,支付100%合同货款到中标人指定帐户。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履行/不妥善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如中标人不履行/不妥善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损失赔偿款项。如果在合同签订后至中标人履行完毕合同约定义务事项期间未发生中标人不履行或不妥善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在中标人履行完毕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完整资料到达采购人财务之日起15日内,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中标人。合同总价<3万付款方式:货到清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出具全额发票,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完整资料,自发票到达采购人财务之日起15日内,支付100%合同货款到中标人指定帐户。5、交货要求5.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配置清单、产品说明书、图纸、操作手册、中文操作使用说明书、设备原厂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护手册(含维修密码及接口数据)等维护维修必需的材料和信息。所有外文资料需提供中文译本。文件应随货物一并交付至采购人指点地点。5.2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全新货物,出厂日期在采购人收到日期前12个月内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产品如需要计量检定的应提供相关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合法检定报告。其中,进口设备必须具有报关证明文件、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否则采购人概不接收。如国家规定的强检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完成首次计量强制检定,验收前中标人必须附上计量检定合格报告。5.3采购人有权检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如发现所交货物与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不符或存在质量、技术缺陷等,采购人可以拒绝接收该货物,中标人应在7日历日内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以满足规格的要求,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5.4中标人负责货物的现场安装和调试,提供货物安装、调试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中标人应在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一周内开始安装调试,并在7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5.5货物安装需施工的,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供设备安装施工图纸,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签字确定安装场地施工方案。并承担设备的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商检及计量检测、关税、增值税和进口代理等费用。6、关于验收6.1中标人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使用。由采购人按合同和招标、响应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交货验收。6.2验收要求:货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被采购方接受:1)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2)设备全新,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3)如有国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如无国标,则按照行业标准;如无国标及行业标准,则按双方约定执行。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测证实是真实的。检验及质量保证期内达到的性能指标与要求一致,达到或优于相应标准。4)技术文件资料、备件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5)按照招标书要求及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要求验收必须合格。6)中标人提供的各种文件载明的内容必须真实,采购人对产品的技术数据置疑时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照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方法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测结果必须证明中标人提供的技术数据是真实的,否则视为不合格7)在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所有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产品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中标人提供产品质保文件。7、售后服务要求7.1(1)多参数血小板功能分析仪项目:免费原厂保修期至少3年;备注:质保期是指投标人应在该期间内对本项目下交付的所有货物提供质量保证,不包括消耗品的配送。各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提供整机免费原厂保修期(按照优于上文要求填写)年,终身维修。质保期内,年度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次数应不少于2次并留存维护记录。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免工时费。7.24小时内响应,24小时维修到位(不可抗力情况除外)。消耗品和零配件供应及时,质保期内及外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备用机给采购人使用直至设备修复完好投入使用。7.3质保期满以后,中标人对设备终身负责维修、安装、升级软件服务,长期以优惠价提供零配件(中标供应商提供主要零配件报价单)。设备使用期间中标人每季度至少回访采购方使用科室一次并对设备进行维护并留存维护记录。7.4终身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并免费开放设备接口,无偿派人配合与医院各信息系统的连接工作(包括院内各信息系统接口费与二次开发费),直至该设备与医院信息系统可进行完整的数据交换;在设备保修期内,当医院信息系统变更并需要与该设备连接时,需无偿派人配合直至该设备与医院信息系统可进行完整的数据交换。7.5质保期内【设备故障率】≤【5】%。【设备故障率】未达要求的,每升高【1】%,质保期顺延【30】天。当【设备故障率】≥【10】%时,响应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提出要求之日起【30】日内无条件更换新机,并按该设备总价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采购人其他损失的,中标人应另行赔偿。中标人维修的指定邮箱,采购人维修通知的邮件发出后,视为采购人的维修通知送达中标人。7.6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应以优惠价供应维修零配件、消耗品。签订合同时填写合同模板中的《设备配套消耗材料报价单》和《设备主要维修配件报价单》。采购人可与中标人就优惠价进行谈判,但优惠价不得高于签订合同时承诺的维修零配件、消耗品的报价。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应以优惠价供应维修零配件、消耗品和延续保修合同。价格最高的前5项零配件、消耗品和延续保修合同的报价明细必须填写于《合同报价清单》中。采购人可与中标人就优惠价进行谈判,但优惠价不得高于中标人在响应文件的《零配件、消耗品和延续保修合同报价清单》中承诺的维修零配件、消耗品和延续保修合同的报价。8、培训要求需针对临床使用人员及工程人员设计培训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床使用及维护保养培训: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直至能独立操作并附培训方案。9、违约责任9.1中标人所交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功能、技术参数等方面不能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且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9.2中标人逾期交货,或逾期完成安装调试,或货物逾期通过验收的,中标人均应支付逾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5‰计算;逾期超过三十日的,中标人需向采购人另行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于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解除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回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此条款与9.1条同时执行。10、其他10.1如有设备相关耗材、试剂或易损器械,设备及主要维修配件,请提供并分别列出它们的优惠价格。10.2设备电源插头符合使用科室现有的插座,如不符合提供相应的插头转换接口。10.3如涉及工程类需提供相关的电路图、施工图,安装工程所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装修费、旧设备拆装费、总承包管理服务费、安装如涉及外接电源、网络、给排水、排风等必须对现有设施进行改造或增加管线、材料及人工等),均由中标人承担,电源电线插座、长度和用电等需符合采购人的使用要求,所供设备均需妥善安装确保采购人可正常使用。10.4中标人所交付货物、工程或服务不符合其响应承诺的,或在响应阶段为中标而盲目虚假承诺、低价恶性竞争,在履约阶段则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而获取利润的,将不予验收,并交主管部门遵照相关规定处理,所有责任由中标人一力承担。(二)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商务需求1.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8个月。2.中标产品在医院临床试用期为1个月,若一个月内收到产品质量投诉且经采购人或政府相关部门(包括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确认是有效投诉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中标人需赔偿因上述事宜给采购人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3.中标人承诺所有中标产品按中标目录,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执行线上采购,如阳光平台暂无目录,必须尽快在阳光平台备案,若不执行,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采购协议。协议期限内中标产品的价格,若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的价格低于附件中标目录价格的,按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的价格执行。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则可线下采购。4.投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采购谈判方法;采购人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5.付款方式:按照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有关规定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1)试剂、低值耗材在采购人消耗出库后;(2)或者高值或植入性耗材在采购人使用后,双方进入结算环节,中标人收到系统的结算通知后7日内提供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自发票到达采购人财务之日起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发票等额货款。6.验收方式:由使用单位进行验收,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医用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产品合格证每批次1份,产品检测报告每批次1份。7.所提供产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产品整个有效期的三分之二。8.售后服务基本要求1.配送要求。一般产品配送不超过48小时送达;紧急配送,供应商应保证所有产品在4小时内送达。使用单位发出订单,将不分节假日。供应商应留置值班人员以满足医院订货需求。如果上述两种情况没有按照医院要求及时送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须承诺无条件破损换和近效期退换服务。2.退换处理。对于接近有效期的产品(耗材:近效期3个月或以内的;试剂:近效期2个月或以上的)、破损、有疑义或使用前发现不宜使用的现象,中标人保证无条件更换新批号且效期在半年以上的产品。保证供货产品的实际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与投标文件内所投产品描述一致;供货产品确保最新生产批号,绝不提供过期或即将过期的产品,否则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9.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正副本)》、产品检验报告书等到期前,应将变更后的最新有效证明文件报送到使用医院。超过有效期未报送的,停止中标医疗器械供货资格。10.中标产品的采购、配送均须通过采购人SPD医用耗材管理系统。根据中标结果,中标人必须与采购人SPD供应链延伸服务商签订供应链延伸服务协议,并支付交易金额2%的服务费用,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重新组织招投标。11.报价要求:(1)投标人所报价格的产品必须为全新的、经检验合格的并在各医院正常运行的产品。(2)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交加盖投标公司公章密封的报价表,报价表标明的单价应为包括所有税费(包括产品运输至使用单位、保险、销售、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和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以及各种税款等项费用)在内的供货价,即投标人对采购人的实际供应价。每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报价币种为人民币12.因政府重大事项变革,导致无法继续履约合同的情况,将无条件终止合同。若深圳市启动耗材集采工作,我院将中标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上述条款为采购中的实质性条款,任何投标承诺如果对上述条款不满足、不清晰或有所保留,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第三章议价评审规则一、开标1、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在公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2、开标时,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将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由响应供应商确认密封情况后拆封唱标。唱标主要内容为下面几点并做好唱标记录。(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2)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二、议价参与人员1、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将根据采购标的的特点组建议价小组,其成员由有关技术的专家及医院管理职能科室组成。议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2、评审期间,响应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答辩。三、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1、议价小组就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内容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认定其响应无效。2、议价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次序排先者优先):(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响应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4、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议价小组将依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响应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响应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响应将被拒绝。5、议价小组可以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根据实际需要作出改变或提出新的要求,但需做好评审记录并告知所有供应商,并要求所有参与议价的供应商根据新的要求作出最终报价。6、议价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议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议价评审记录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议价评审记录。四、响应文件的澄清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议价小组应当要求响应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评审方法和评审规则1、议价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评审的基础为采购文件、各响应人响应文件、议价现场的评审记录。3、评审规则:评审时,议价小组按照采购文件、响应人响应文件、议价现场的评审记录中的各项因素,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所有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并可分别对供应商进行一对一的多次谈判。4、推荐中标候选人:议价小组结合最终方案的报价及报价是否与市场价格相匹配、质量、服务方案、质保期、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评判,共同择优推荐成交供应商或形成其他意见。5、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医院内控流程,汇报并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六、议价评审记录议价评审记录是议价小组根据全体议价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议价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议价评审记录由议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议价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议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议价评审记录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议价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七、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1、评审是议价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议价小组内独立进行。议价小组将遵照评审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响应供应商。2、评审期间,议价小组将对响应文件中有关问题分别向响应供应商进行询问。各响应供应商应予以认真答复。重要或复杂问题的答复需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在评审期间,响应供应商不得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4、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不得与响应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议价采购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审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5、议价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第四章供应商须知一、报名及报名的撤销(1)供应商需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和要求提供完整的报名资料,供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料审核。如需补充资料,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补齐资料。(2)报名后应当按照公示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如无法到场的,应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项目经办人,并递交书面弃标函需写明弃标原因,开标当天遇到突发情况的,应当在开标时间前及时告知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经办人,突发事件消除后应当及时补交弃标函。二、响应文件的编写1、响应语言及计量单位(1)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和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就响应交换的文件和往来的信件,应以中文书写。(2)除在采购文件的设计思路和方案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的组成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响应文件》、《开标一栏表》、《最终报价表》等采购文件和价现场议价小组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3、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必须毫无遗漏地包括采购文件要求的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内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采购文件所提供响应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没有相应格式的,由响应供应商根据招标要求自行编制。4、响应报价(1)响应报价应为到指定地点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2)响应供应商应分别在采购文件所附的“开标一览表”和“报价表”上写明响应货物的单价和响应总价。响应供应商对每种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采购文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3)此报价作为议价小组评标标准,但不能限制采购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4)报价需与同类产品、服务市场成交价格相匹配,如未提供有效成交业绩,需根据招采办查询的同类产品、服务的成交价进行报价,如被评审小组认定为脱离市场价格虚高报价或明显低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内容,评审小组有权不接受该报价,视为报价无效。5、响应报价有效期:至项目完成所有履约义务之日。6、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数量必须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应当一致,一旦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2)为了便于响应文件保存,需提交一份响应文件U盘。(3)响应文件正本及开标一览表须打印,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件。(4)除响应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修改遗漏处,必须由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6)响应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为无效响应。三、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须在每一份响应文件封面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3)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并应在封套上载明以下信息:a.项目编号;b.项目名称;c.响应供应商名称;d.注明:响应文件“正本”、副本”(“U盘”单独密封并注明项目编号)e.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2、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1)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与开标仪式的地点相同。(2)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公示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送至议价地点。(3)出现因采购文件修改或其他原因推迟响应截止时,则按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4)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3、迟交的响应文件: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有权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议价开始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正本。(2)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本规定进行.(3)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须在议价会议开始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如不按照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要求修改或撤销,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有权不接受其修改和撤销。四、议价评审现场答辩(1)现场答辩的人员需为被授权人,授权人可带本公司熟悉响应文件所有内容,了解所投产品性能的工作人员参与答辩。如因参与答辩人员不能有效答辩影响议价效率,议价小组可视情况记录在评审记录中,供应商将承担不利后果。(2)响应供应商应当与议价小组进行有效的谈判,授权人不得拒绝议价小组提出的多次谈判要求。五、视为响应供应商串通,其投标无效的情况(1)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响应供应商的资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被财政部门等其他主管部门认定为串标的其他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供应商资格,纳入我院不诚信名单。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包装封面参考(双面打印、热熔装订)议 价 文 件口 正本口 副本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议价供应商:公司地址:公司法人: 联系人: 手机: 公司电话: 开标之前不得启封(一)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包号:序号证书名称证书有效期证书颁发机构备注说明(请同时按照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的“一、议价资质要求”的内容提供证明文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_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响应文件中标注的议价有效期相同。附:经济性质:主营(产):兼营(产):议价单位名称:签发日期:年月日(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议价地址)的(议价名称)由(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议价活动,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议价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重要要求】现场签到人需为被授权人,且熟悉响应文件所有内容,了解所投产品性能,能现场对评审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专业答辩。被授权人(议价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本授权书自盖章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议价单位名称:日期:年月日(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提供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四)议价产品开标一览表(双面打印!)1、初次报价表采购内容数量单位议价报价(人民币 元)品牌型号生产地址交货期【】设备小写:RMB大写: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小写:RMB大写:2、设备配置分项报价【必须优于需求配置清单】:序号设备名称产地数量单位注册证/备案证号品牌型号单价总价11.11.2议价单位名称:日期:年月日(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备注:2.1.议价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2.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价格折扣的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议价。2.3.此表需做双份,一份为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递(双面打印!),一份为纸质报价表装订在标书内。(五)议价最终报价表1、设备最终报价表:**项目最终报价表(项目编号:**)说明:此表需打印1份,与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递,现场填写的最终报价、质保期、到货期均现场填写!序号名称(请按照项目要求逐一列明各项配置数量预算总价(万)报价单价(万)报价总价(万)品牌型号产地注册证号到货时间原厂质保期现场最终报价(现场填写)1       合计           议价现场其他承诺: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议价日期: 年 月 日报价单位(盖章):使用科室代表现场确认:议价日期: 年 月 日注:最终报价表需做双份,一份为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递,一份为纸质报价表装订在标书内。议价单位名称:日期:年月日(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2、**设备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最终报价表:**设备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最终报价表(项目编号:**)说明:此表需打印1份,与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递,现场填写的最终报价、质保期、到货期均现场填写!序号注册证名称规格型号最小计量单位生产厂家产品注册证号广东联盟集采中选价广东联盟集采产品代码深圳阳光平台价格深圳阳光平台代码近一年内使用价格(元)每人份报价(元)医保收费价格(元)耗占比现场最终报价(元)序号注册证名称规格型号最小计量单位生产厂家产品注册证号广东联盟集采中选价广东联盟集采产品代码深圳阳光平台价格深圳阳光平台代码1医院名称成交单价2医院名称成交单价3医院名称成交单价现场填报1               议价现场其他承诺: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报价单位(盖章):使用科室代表现场确认:议价日期: 年 月 日1.承诺所投标的试剂为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中标目录内的须按最终报价在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执行线上采购,若不执行,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协议。2.报价如超过阳光平台价格为无效投标注:最终报价表需做双份,一份为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递,一份为纸质报价表装订在标书内。【注册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品注册证号】必须严格和注册证保持一致。请携带配套专机专用耗材的样品至开标现场。承诺所有投标产品需按最终报价在深圳市阳光平台执行线上采购,如不执行,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协议。如中标价在后期发现大于或等于三色九段中的红色段,中标供应商自动将价格降至加权平均值,否则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项目或解除采购协议。议价单位名称:日期:年月日(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六)设备生命周期维护成本1、设备使用年限说明(承诺函)及证明文件(提供设备出厂标签或者使用说明书作为证明附件)2、质保期后(质保期内整机质保)维修零配件、消耗品(医用耗材以外的消耗品)初步报价明细清单,下文未列维修零配件、消耗品报价的项目,如有易损件也可按以上格式进行初步报价。(该部分报价不包括在预算总价内)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商原产地单价(元)1加样针2计数杯3、延续保修初步报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价格(元)1延续保修合同议价单位名称:日期:年月日(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七)技术参数条款响应一览表1、技术参数响应一览表说明:议价必须对应采购文件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序号采购技术需求条款议价条款偏离情况说明(一)带“★”的实质性技术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议价)12(二)带“▲”的重要条款12……(三)所有参数条款响应列表(按照采购文件所列完整参数按顺序逐一列明,含“★”、“▲”条款,偏离情况需根据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彩页所载明的情况进行判断,如发现虚假响应,将承担虚假应标的不利后果)12……**项目合计:*条非“▲”号技术参数,本公司正偏离:*条;无偏离*条;负偏离*条。备注:议价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未提供的视为负偏离。议价单位名称:日期:年月日(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2、设备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条款不响应将做废标处理)商务要求响应情况一、到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并接甲方通知 日历日内;(按照采购需求中对应项目的要求填写)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报价要求报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全部费用四、付款方式合同总价≥3万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将采购合同总价5%(人民币 ,¥ )的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货到清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出具全额发票,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完整资料,自发票到达甲方财务之日起15日内,支付100%合同货款到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履行/不妥善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不妥善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损失赔偿款项。如果在合同签订后至乙方履行完毕合同约定义务事项期间未发生乙方不履行或不妥善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在乙方履行完毕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资料到达甲方财务之日起15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合同总价<3万付款方式:货到清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出具全额发票,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完整资料,自发票到达甲方财务之日起15日内,支付100%合同货款到乙方指定帐户。五、交货要求5.1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配置清单、产品说明书、图纸、操作手册、中文操作使用说明书、设备原厂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护手册(含维修密码及接口数据)等维护维修必需的材料和信息。所有外文资料需提供中文译本。文件应随货物一并交付至采购人指点地点。5.2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全新货物,出厂日期在采购人收到日期前12个月内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产品如需要计量检定的应提供相关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合法检定报告。其中,进口设备必须具有报关证明文件、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否则采购人概不接收。如国家规定的强检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完成首次计量强制检定,验收前中标人必须附上计量检定合格报告。5.3 采购人有权检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如发现所交货物与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不符或存在质量、技术缺陷等,采购人可以拒绝接收该货物,中标人应在 7 日历日内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以满足规格的要求,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5.4中标人负责货物的现场安装和调试,提供货物安装、调试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中标人应在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一周内开始安装调试,并在 7 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5.5货物安装需施工的,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供设备安装施工图纸,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签字确定安装场地施工方案。并承担设备的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商检及计量检测、关税、增值税和进口代理等费用。六、验收 6.1中标人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使用。由采购人按合同和招标、响应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交货验收。6.2 验收要求:货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被采购方接受: 1)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2)设备全新,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3)如有国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如无国标,则按照行业标准;如无国标及行业标准,则按双方约定执行。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测证实是真实的。检验及质量保证期内达到的性能指标与要求一致,达到或优于相应标准。4)技术文件资料、备件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5)按照招标书要求及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要求验收必须合格。6)中标人提供的各种文件载明的内容必须真实,采购人对产品的技术数据置疑时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照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方法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测结果必须证明中标人提供的技术数据是真实的,否则视为不合格7)在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所有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产品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中标人提供产品质保文件。七、售后服务要求7.1各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提供整机免费原厂保修期 (按照不低于采购需求中对应项目的要求填写) 年,终身维修。质保期内,年度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次数应不少于 2 次并留存维护记录。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免工时费。(备注:质保期指投标人应在该期间内对本项目下交付的所有货物提供质量保证,不包括消耗品的配送)7.2 4小时内响应,24 小时维修到位(不可抗力情况除外)。消耗品和零配件供应及时,质保期内及外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备用机给采购人使用直至设备修复完好投入使用。7.3质保期满以后,中标人对设备终身负责维修、安装、升级软件服务,长期以优惠价提供零配件(中标供应商提供主要零配件报价单)。设备使用期间中标人每季度至少回访采购方使用科室一次并对设备进行维护并留存维护记录。7.4终身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并免费开放设备接口,无偿派人配合与医院各信息系统的连接工作(包括院内各信息系统接口费与二次开发费),直至该设备与医院信息系统可进行完整的数据交换;在设备保修期内,当医院信息系统变更并需要与该设备连接时,需无偿派人配合直至该设备与医院信息系统可进行完整的数据交换。7.5质保期内【设备故障率】≤【 5 】%。【设备故障率】未达要求的,每升高【1】%,质保期顺延【30 】天。当【设备故障率】≥【 10 】%时,响应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提出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无条件更换新机,并按该设备总价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采购人其他损失的,中标人应另行赔偿。中标人维修的指定邮箱,采购人维修通知的邮件发出后,视为采购人的维修通知送达中标人。7.6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应以优惠价供应维修零配件、消耗品。签订合同时填写合同模板中的《设备配套消耗材料报价单》和《设备主要维修配件报价单》。采购人可与中标人就优惠价进行谈判,但优惠价不得高于签订合同时承诺的维修零配件、消耗品的报价。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应以优惠价供应维修零配件、消耗品和延续保修合同。价格最高的前5项零配件、消耗品和延续保修合同的报价明细必须填写于《合同报价清单》中。采购人可与中标人就优惠价进行谈判,但优惠价不得高于中标人在响应文件的《零配件、消耗品和延续保修合同报价清单》中承诺的维修零配件、消耗品和延续保修合同的报价。八、培训要求 需针对临床使用人员及工程人员设计培训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床使用及维护保养培训: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直至能独立操作并附培训方案。九、违约责任9.1中标人所交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功能、技术参数等方面不能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且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9.2中标人逾期交货,或逾期完成安装调试,或货物逾期通过验收的,中标人均应支付逾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5‰计算;逾期超过三十日的,中标人需向采购人另行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于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解除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回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此条款与9.1条同时执行。十、其他10.1如有设备相关耗材、试剂或易损器械,设备及主要维修配件,请提供并分别列出它们的优惠价格。10.2设备电源插头符合使用科室现有的插座,如不符合提供相应的插头转换接口。10.3如涉及工程类需提供相关的电路图、施工图,安装工程所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装修费、旧设备拆装费、总承包管理服务费、安装如涉及外接电源、网络、给排水、排风等必须对现有设施进行改造或增加管线、材料及人工等),均由中标人承担,电源电线插座、长度和用电等需符合采购人的使用要求,所供设备均需妥善安装确保采购人可正常使用。10.4中标人所交付货物、工程或服务不符合其响应承诺的,或在响应阶段为中标而盲目虚假承诺、低价恶性竞争,在履约阶段则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而获取利润的,将不予验收,并交主管部门遵照相关规定处理,所有责任由中标人一力承担。议价单位名称:日期:年月日(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3、**设备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条款不响应将做废标处理)序号商务要求响应情况1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8个月2中标产品在医院临床试用期为1个月,若一个月内收到产品质量投诉且经采购人或政府相关部门(包括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确认是有效投诉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中标人需赔偿因上述事宜给采购人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3中标人承诺所有中标产品按中标目录,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执行线上采购,如阳光平台暂无目录,必须尽快在阳光平台备案,若不执行,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采购协议。协议期限内中标产品的价格,若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的价格低于附件中标目录价格的,按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的价格执行。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则可线下采购。4投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采购谈判方法;采购人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5付款方式:按照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有关规定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1)低值耗材在采购人消耗出库后;(2)或者高值或植入性耗材在采购人使用后,双方进入结算环节,中标人收到系统的结算通知后7日内提供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自发票到达采购人财务之日起 15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发票等额货款。 6验收方式:由使用单位进行验收,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医用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产品合格证每批次1份,产品检测报告每批次1份。7所提供产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产品整个有效期的三分之二售后服务基本要求。8售后服务基本要求(1)配送要求。一般产品配送不超过48小时送达;紧急配送,供应商应保证所有产品在4小时内送达。使用单位发出订单,将不分节假日。供应商应留置值班人员以满足医院订货需求。如果上述两种情况没有按照医院要求及时送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须承诺无条件破损换和近效期退换服务。(2)退换处理。对于接近有效期的产品(近效期3个月或以内的)、破损、有疑义或使用前发现不宜使用的现象,中标人保证无条件更换新批号且效期在半年以上的产品。保证供货产品的实际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与投标文件内所投产品描述一致;供货产品确保最新生产批号,绝不提供过期或即将过期的产品。9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正副本)》、产品检验报告书等到期前,应将变更后的最新有效证明文件报送到使用医院。超过有效期未报送的,停止中标医疗器械供货资格。10中标产品的采购、配送均须通过采购人SPD医用耗材管理系统。根据中标结果,中标人必须与采购人SPD供应链延伸服务商签订供应链延伸服务协议,并支付交易金额2%的服务费用,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重新组织招投标。11报价要求:(1)投标人所报价格的产品必须为全新的、经检验合格的并在各医院正常运行的产品。(2)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交加盖投标公司公章密封的报价表,报价表标明的单价应为包括所有税费(包括产品运输至使用单位、保险、销售、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和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以及各种税款等项费用)在内的供货价,即投标人对采购人的实际供应价。每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报价币种为人民币12因政府重大事项变革,导致无法继续履约合同的情况,将无条件终止合同。若深圳市启动耗材集采工作,我院将中标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议价单位名称:日期:年月日(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八)售后服务承诺1、配送时间及伴随服务承诺表采购编号:议价单位名称(盖章):议价对所申报产品的配送时间等事项做出以下承诺2、售后服务承诺应包括的其它主要内容:1、售后服务人员简介;2、应急维修时间安排;3、技术培训安排;4、保修服务计划;5、其它服务承诺;6、….议价单位名称:日期:年月日(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九)议价资格声明函致: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关于贵公司代理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项目编号))招标,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议价,并声明:1.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公司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3.我公司保证我院拥有所投产品完整的所有权,不以保护知识产权或技术保密的名义对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任何限制。4.我公司参与该项目议价,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议价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议价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5.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采购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议价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包组)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议价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议价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8.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9.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中议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在我公司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即我公司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0.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即我公司不存在还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情形。1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贵院带来的损失。备注:1.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议价。2.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议价处理。议价单位名称:日期:年月日(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注:符合条件的需提供。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响应供应商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工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十一)有效业绩(2020年以来)议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序号采购人项目名称金额(元)完成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投品牌型号备注:请同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合同或发票)议价单位名称:日期:年月日(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十二)履约承诺函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我公司承诺:1.1.1.1.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1.1.1.2.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1.1.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1.4.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1.1.1.5.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1.1.6.我公司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1.1.1.7.我公司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议价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议价无效处理。1.1.1.8.我公司参与该项目议价,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议价的竞争行为,不损害贵院或者其他议价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议价无效处理。1.1.1.9.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采购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议价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1.1.1.10.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议价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将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议价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1.1.1.11.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响应文件中全部议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响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1.1.1.12.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贵院带来的损失。议价单位名称:日期:年月日(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十三)签约承诺函致: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议价已明确知悉:按照《深圳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贵院、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合同。本议价承诺:提交本承诺函前已了解对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要求,对如若中标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合同不执异议,如因议价原因导致未能按上述时间要求签订合同的,议价同意按中标项目金额1‰/天的标准向贵院支付违约金,如超过法定期限不能签订合同的,我院可依法报财政监管部门进行处理。特此承诺。议价单位名称:日期:年月日(此处加盖议价单位公章)(十四)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医用耗材/试剂产品质量及货源保证书致: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我公司作为生产(产品名称)(可另设附表)的企业(企业名称)的代理商(代理商名称)授权的企业(投标人名称),我公司已获得有效授权代理上述产品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医用耗材竞价采购。根据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医用试剂采购文件(采购编号:此编号详见招标公告)的规定,我公司已获得上述产品的有效授权,一旦采购入围并依法签订购销合同后,我公司保证:上述产品的生产标准达到产品执行标准;在集中采购期内,保证及时提供充足的货源。如有违反,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我单位保证出具的质量及货源保证书真实、合法,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本保证书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注:1、授权期限有效期不能少于一年时间(国内厂家、总代理商或区域一级代理商除外)。2、本保证书中“代理商”指投标产品的国内总代理商或国内一级代理商。投标人单位名称:日期:年月日(此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5.彩页16.所投设备参数(十七)合同文本(含设备及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合同模板)(1)设备采购合同(院内)甲方(需方):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法定代表人:沈慧勇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中路302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44557440305乙方(供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年月日【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议价/谈判/跟标等】采购结果),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采购设备及其服务,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1.合同设备要求1.1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下表中所列设备及负责免费安装调试等服务。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产地 品牌注册证名注册证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随机配件使用科室设备用途详见配置清单此处填写临床设备或科研设备等合计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肆仟伍佰陆拾元整(¥00,000.00)1.2注册证名、产地品牌、规格型号应与在行政部门登记的注册证描述一致并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在注册证号栏中分别填入注册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批号。合同设备如属《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内的,乙方需提供计量合格证,所有上述证照办理的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如国家规定的强检设备,由乙方负责完成首次计量强制检定,验收前乙方必须附上计量检定合格报告。1.3进口设备手续(进口设备才使用该条款)。乙方提供的进口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进口注册证书、《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中国海关商检合格证明,并负责办理设备进口报关等手续。向甲方提供原产地证明、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及其他合法证明,进口医疗设备还须取得国家进口医疗设备注册证。2.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整(¥0,000.00),以人民币进行结算,总价包含报装、设计、设备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和保修期届满前备品备件费用以及与本合同设备及服务相关的税和费。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3.合同组成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4.技术要求乙方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甲方招标文件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规范和要求,并提供设备的测验报告。5.合同设备包装、交货、安装及验收5.1合同设备的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符合产品标准关于包装的要求。凡由于包装问题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5.2合同设备的交货5.2.1乙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并接甲方通知后个日历日内。5.2.2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搬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5.3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5.3.1安装调试时间:货到7个日历日内完成。5.3.2乙方负责合同项下设备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5.3.3货物安装需施工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供设备安装施工图纸,甲方与乙方共同签字确定安装场地施工方案,确保安装场地(包括消防、环保等)适合设备安装,如因乙方延迟提供材料或未及时签字确认方案等致设备无法如期安装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安装前乙方通知甲方使用科室、设备科三方共同到场开箱,并填写开箱记录。乙方应提供与货物相符且完整的资料,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①产品安装、操作和维修手册②中文版使用说明书③出厂合格证(进口产品提供进口报关单及检疫证明)④到货清单。5.3.4乙方安装时须对安装场地及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场地或场地内其他设备、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安装地点不适合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调换合适的地点,设备运送、安装调试以及计量检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5.4设备的验收5.4.1验收时间: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正常运行后30个日历日内。5.4.2验收日期前乙方必须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培训,包括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货物使用培训及日常保养培训并提供培训记录。现场验收时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协助甲方完成各项指标和功能的测试,否则因验收延误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5.4.3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及时书面提请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乙方保证设备自全部货物到齐,安装调试完毕并正常运行后30个日历日内通过验收。乙方提供的货物的风险在货物验收合格后转移至甲方。因乙方未及时书面提请验收造成付款延误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5.4.4验收按本合同要求及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可作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换货、补充缺失、更换损坏部件和追责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各种文件载明的内容必须真实,甲方对产品的技术数据置疑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方法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结果必须证明乙方提供的技术数据是真实的,否则视为不合格。5.4.5验收发现货物短装、损坏或质量不符合本合同之规定,不论何种原因导致,在甲方提出换货要求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设备如期安装、通过验收。换货的相关费用和相应后果由乙方承担,验收时间不予顺延。5.5设备的所有权、知识产权保证5.5.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如第三方对设备提出权利请求的,甲方不涉入任何此等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如甲方涉入纠纷,则乙方同意赔偿甲方因涉入纠纷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纠纷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的赔偿金额等。5.5.2如有关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本合同项目下设备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酌情采取以下措施之一:(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设备的权利;(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设备,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该设备。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6.1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要求。6.2质量保证期(即免费保修期)及售后服务。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开始起算,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每年2次定期保养。6.2.1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甲方有关部门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所有设备整机免费原厂保修期【】年。保修期内【设备故障率】≤【5】%。【设备故障率】未达要求的,每升高【1】%,保修期顺延【30】天。当【设备故障率】≥【10】%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30】日内无条件更换新机,并按该设备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乙方维修的指定邮箱为,维修电话为,甲方维修通知的邮件发出后,视为甲方的维修通知送达乙方。6.2.2免费保修期内,非甲方人为因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免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技术要求另有规定除外),并在【24】小时内消除障碍。若乙方未能在【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每次;若乙方未能在【24】小时内消除障碍,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消除障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2.3乙方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并免费开放设备接口,无偿派人配合与甲方信息系统的连接工作(包括接口费与二次开发费),直至该设备与甲方信息系统可进行完整的数据交换;在设备整机免费保修期内,当甲方信息系统变更并需要与该设备连接时,需无偿派人配合直至该设备与甲方信息系统可进行完整的数据交换。保修期满后乙方对设备终身负责维修、安装、升级软件服务,长期以优惠价提供零配件(乙方提供主要零配件报价单)。设备使用期间乙方每季度至少回访甲方使用科室一次并对设备进行维护并留存维护记录。6.2.4保修期内及外,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免费提供备用机给甲方使用直至设备修复完好投入使用。6.2.5下列情况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6.2.5.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方法使用而致设备故障、损坏;6.2.5.2甲方擅自改装设备。6.3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难以界定设备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双方均有权请求广东省或深圳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由乙方预付,经鉴定设备符合合同要求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要求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6.4临床使用人员及工程人员培训:乙方或设备所属生产厂商需针对临床使用人员及工程人员设计培训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临床使用及维护保养培训: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本合同已包含培训的所有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另行收取。6.5乙方保证合同设备如需专用消耗材料均已在合同附件中列出,合同附件未列的消耗材料视为乙方永久无偿向甲方提供。6.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设备原厂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修密码等维护维修必需的材料和信息。质保期内乙方必须进行质量“三包”:15天内无条件退货;30天内出现质量问题直接更换;30天后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或每次修理时间超过15天的,应予退货。7.院内设备付款方式:合同总价≥3万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将采购合同总价5%(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货到清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出具全额发票,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完整资料,自发票到达甲方财务之日起15日内,支付100%合同货款到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履行/不妥善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不妥善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损失赔偿款项。如果在合同签订后至乙方履行完毕合同约定义务事项期间未发生乙方不履行或不妥善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在乙方履行完毕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资料到达甲方财务之日起15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合同总价<3万付款方式:货到清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出具全额发票,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完整资料,自发票到达甲方财务之日起15日内,支付100%合同货款到乙方指定帐户。8.技术服务和合同执行进度8.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派出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提供技术服务,配合工作。8.2.乙方应确保按甲方提出的其他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如有)有效、按期执行合同。9.不可抗力9.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9.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合同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9.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9.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10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10.索赔10.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应承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甲方要求退货,则乙方应在3日内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全额退还甲方,并将货物搬离甲方场所,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要求退货,则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甲方不要求退货,要求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满足甲方要求并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10.2本合同项下的索赔金额、违约金额等,甲方均有权直接从合同款项中扣除,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11.违约责任11.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安排收货,为乙方向福田区财政支付部门申请支付货款。在无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拒不申请货款的,应按合同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11.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还应继续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11.3验收发现问题的,换货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11.4如甲方使用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使用时无法满足招标文件的星号(★)条款要求,甲方可随时退货并要求全额退还货款,并根据赔偿条款要求乙方赔偿;发现乙方提供的设备功能与投标文件不符,或者发现虚假应标情况的,甲方有权选择退货或不予支付未付货款,同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11.5乙方逾期交货,或逾期完成安装调试,或货物逾期通过验收的,乙方均应支付逾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5‰计算;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需向甲方另行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于收到甲方发出的解除通知书后3日内无条件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此条款可以与11.2、11.3、11.4条同时执行。11.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1.7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条款,不履行保修、维修义务或履行内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达3次或以上的,除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12.合同生效、解除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连同附件八个,共页,一式伍份。13.争议的解决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争议事项的解决,不影响合同其余部分的履行。14.其他14.1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及授权代表为【】;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该指定联系人及授权代表的行为、意思表示及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直接具有约束力;甲方通知送达该联系人及授权代表时,即视为通知送达乙方。14.2乙方的指定联系人、授权代表的信息发生变化的,或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到甲方。否则相关送达的不利后果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14.3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14.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14.5甲方双方共同遵守国家的法律和规定,在委托、代理业务过程中不得行贿、受贿、索贿,违反者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各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4.6乙方承诺不从事商业贿赂行为。一旦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4.7如有设备相关耗材、试剂或易损器械,设备及主要维修配件,请提供并分别列出它们的优惠价格。14.8乙方必须提供由设备生产原厂签署承诺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证明(售后服务承诺函,盖厂家公章),厂家签署承诺的保修期应与投标供应商承诺的保修期一致;必须由原厂工程师及技术人员直接提供保修、维修、免费技术培训服务。14.9本合同附件1.配置清单;2.原厂售后服务承诺;3.每年二次的维护计划;4.应急措施和应急方案;5.技术偏离表/技术参数、含技术参数的产品彩页6.三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7.中标通知书/采购通知书8.廉洁协议甲方: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乙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中路3025号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不可打印,必须签字或者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时间: 年 月 日附件1:注意:清单中对设备的品牌、数量、质量、参数、功能等,要求交付的设备必须在报关、完税、商检等方面无瑕疵、具备合法文件,否则视为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责任由乙方承担。设备配置清单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注册证号备注设备配套消耗材料报价单(实际以相关部门议价结果为准,本价格为议价的最高限价)序号产品注册名称(中文)产品注册证号规格 型号计量单位单价(元)设备主要维修配件报价单(实际以相关部门议价结果为准,本价格为议价的最高限价)序号配件名称(中文)计量单位单价(元)配件编码备注附件2:承诺书1(临床医疗器械)本设备厂家(XXX)就经销商(XXX公司)销售给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的XXX设备相关事宜(厂家和经销商)做出如下承诺,并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承诺项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要求根据《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办法》即18号令的第17条规定,厂家是需要提供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修密码等维护维修必需的材料和信息。(验收资料审核时递交)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要求根据《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办法》即18号令的第15条规定,售后服务的内容必须规定:厂家或者供应商最少每年2次的上门走访检测、校准或者保养,并形成报告保存设备科存档(院方工程师)。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要求根据《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办法》即18号令的第18条规定,要明确质量要求、维修要求等,售后服务内容必须规定:厂家维修后,必须要有设备性能,或者电气安全方面的检测报告。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要求设备关键技术指标的校准及检测工作包括:(验收资料审核时递交)1.临床技术员自行校准的官方要求(周期、方法步骤);2.厂家定期提供专业设备的质量校准及检测(保外若需收费注明费用);3.厂家或法规要求的第三方检测工作。设备维护成本要求设备经销商及厂家必须提供400或维修热线电话支持,合同保修期期内,接到故障报修电话后,按要求做出技术响应。停机设备,电话报修后,工程师必须在约定时间到达现场。保修期后厂家的上门维修收费标准需提前报备。设备维护成本要求保修期内设备出现如下质量问题,厂家、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整机更换、延保、更换相关零部件:设备运行三个月内故障频发(三次以上);同类故障频发(保修期内三次以上);同类零部件故障频发(保修期内,同型号设备故障总和三件次以上);整机故障率高(每年10次以上);设备维护成本要求进口设备使用五年内,同类贵重零部件(人民币10000元以上)出现批量性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故障(同类设备故障总和五件以上),厂家、供应商应免费给予更换配件或免费维修,或以成本价(低于市场价50%)提供全新原厂零部件予以更换。因此原因更换的零部件至少保修1年以上;设备维护成本要求经销商和厂家需共同提供设备的原厂保修的证明,保修内出现故障需提供原厂维修证明。厂家需提供设备年保修价格≤采购价 5-8%设备管理厂家需主动告知并召回潜在故障设备及处理方法并提供软件升级服务设备管理厂家官方建议的设备报废年限,设备报废的官方鉴定书设备管理部分设备(大型设备、数量多、科室多)除设备验收时培训工作外,厂家需提供额外的大型培训及院方工程师的专业培训(不少于两次)其他厂家需协助经销商做好设备验收前期的资料准备,参照我院设备验收说明。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全新货物,出厂日期在甲方收到日期前12个月内,最新生产批次且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注:以上条款若厂家未能及时有效的执行我院将采取相应的处罚和措施。厂家/中国总代理: 中标代理商/经销商: 电话: 电话: 盖章: 盖章: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2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我们(投标人单位名称)(制造商或者进口机电产品的国内总代理商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公司,主要营业地址设在。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主要营业地址设在的(投标人单位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活动: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关于项目(项目编号:)要求采购的由我方制造/或进口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2.作为原厂商,我方保证为本项目验收合格后的组织实施、售后服务提供_年纯正的、专业化的保修和技术支持且在保修期内所有故障配件免费更换。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产品名称为:;规格型号:;我方保证:该产品既非试验产品也非积压产品,而是成熟产品,且出厂日期在采购人收到日期前12个月内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在可以预见的360(天)内,我方没有对该型号产品进行停产、淘汰的计划。4.我方承诺将及时提请贵方关注:相关产品的生产、供货、售后服务以及性能等方面的重大变更:___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厂家/中国总代理: 中标代理商/经销商: 电话: 电话: 盖章: 盖章:附件3.每年二次的维护计划;附件4.应急措施和应急方案;附件5.技术偏离表/技术参数、含技术参数的产品彩页附件6.三证:乙方营业执照、乙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附件7.中标通知书/采购通知书附件8.廉洁协议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协议甲方: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乙方:采购产品:为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我院医药产品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八、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五份,乙方执一份,甲方执四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2)医用耗材采购协议采购协议甲方: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法定代表人:沈慧勇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中路3025号联系电话:0755-8398222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44557440305乙方: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年月日“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年第期(试剂/耗材/物资)招采项目”(招采项目名称:招采编号:)供货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乙方条件乙方应是经工商、税务部门正式批准,具有医疗经营许可范围(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公司。乙方应是所提供该产品的供应商,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审核,并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获准进入市场,货质来源符合国家规定,并提供产品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二、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中标产品在医院临床试用期为1个月,若一个月内收到产品质量投诉且经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包括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确认是有效投诉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需赔偿因上述事宜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诺所有中标产品按中标目录在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执行线上采购,若不执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采购协议。协议期限内中标产品的价格,若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的价格低于附件中标目录价格的,按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的价格执行。三、付款方式1、货到验收合格后,(1)低值耗材在甲方消耗出库后;(2)高值或植入性耗材在甲方使用后,双方进入结算环节,乙方收到系统的结算通知后7日内提供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自发票到达采购人财务之日起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发票等额货款。2、除因不可抗力外,若乙方收到系统的结算通知后超过90天内未向甲方出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的,视认乙方放弃此笔货款的确认并承诺不再就此笔款项向甲方要求支付,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四、配送产品具体事项描述(一)配送产品要求1、中标产品的采购、配送均须通过甲方SPD医用耗材管理系统。根据中标结果,乙方必须与甲方SPD供应链延伸服务商签订供应链延伸服务协议,并支付交易金额2%的服务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2、乙方配送的产品必须是中标产品,严禁配送中标目录外规格型号产品,凡私自配送或配送目录以外的产品,甲方均不予认可,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严禁直接送至甲方使用科室,任何个人或科室的验收均不代表甲方已经收到或认可该批产品,由此导致的损失以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必须从甲方采购人员处接受采购订单并根据订单定制产品,严禁直接接受甲方使用科室订单;乙方配送的产品必须送至甲方库房验货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使用,由甲方组织验收,将货物的名称、单位、数量、型号、批次等记载在验收记录中,但难以发现的隐蔽质量瑕疵除外。急救应急产品经甲方采购部门负责人同意可直接配送至甲方使用科室,急救应急产品配送至甲方使用科室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必须补办相关手续,逾期将视为乙方自行放弃此批产品的确认权,甲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5、甲方采购人员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舒曼联系电话:83980730乙方配送的产品应提前至少48小时通知甲方采购人员,按照甲方要求确定配送时间。6、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产品包装上(包括大包装、小包装等)需附有以下所列各项国家规定的中文标识:(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2)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3)产品注册证号、生产许可证号;(4)产品标准编号;(5)产品生产日期或批(编)号;(6)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有效期限;(7)依据产品特点应标注的图形、符号以及其它相关内容;(8)电源连接条件、输入功率。7、甲方除非对有效期另有规定,产品剩余的有效期不得少于该产品整个效期的三分之二,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予以拒收。8、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与产品注册证的名称、规格型号一致,否则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后果均由乙方承担。9、乙方所供产品的注册证名称、规格、型号、中标价、生产厂商等必须与中标通知书(附件1)中的中标产品一致。10、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合同产品或合同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遭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或/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指控。否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应对该等指控而支出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侵权赔偿等。(二)配送时间1、产品必须于收到甲方采购订单时起48小时内送达,节假日照常配送;临床急救应急产品按甲方的要求送达(最迟应于4小时内配送完成);对于在择期手术中使用且需要在术前进行消毒、灭菌的产品及配套器械,须根据甲方的要求,预留充足的处置时间,应在术前日15时前配送至甲方消毒供应中心。2、因涉及患者的生命安全,乙方同意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协议的要求进行配送。在配送过程中,乙方若不能按招标文件及采购协议的要求对甲方及时配送,只要存在违反一次的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协议,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上述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解除采购协议的通知一经送达即生效,同时甲方无需支付未按要求配送产品的款项,并将乙方列为甲方不良信誉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甲方招标采购活动。(三)配送货物验收1、乙方所送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经甲方库管人员初步验货合格后予以接收,若乙方所送货物存在质量、数量、保质期不足等问题以及其他不符合协议约定的配送产品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于24个小时内重新配送。经要求乙方重新配送仍不符合要求的或超时未提供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协议,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上述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若乙方所供货物在日后使用过程中存在任何问题、瑕疵,乙方应予以退换,并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更换完毕,若无法及时更换完毕的,应当向甲方提供书面说明,甲方可以同意其延期的申请;若乙方无法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货物或退换货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上述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合同产品有效期内,甲方发现合同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实质响应,派员至货物存放点,与甲方共同确认货物质量问题;不能当场确认的,应当共同封存问题货物,并在7日内确定质量鉴定机构。4、同时,因产品质量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甲方初步验货不合格的产品则不予接收,并有权要求乙方在1个工作日内更换完毕;乙方经更换后,产品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上述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5、乙方在交货时配合甲方办理进货查验手续,提交经营资质及货源证明文件,并保证交货时一并提供合同产品的合格凭证或文件(如有),以及随货出厂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产品信息资料,包括合同产品说明书,试剂保存温度以及运输装箱清单等。(四)所有权及风险转移产品所有权自乙方交付给甲方并验收合格之时视为转移,由甲方享有所有权,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时起由甲方承担。五、售后服务条款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全面的售后服务(详见附件2),根据甲方的需要,产品技术人员必须随叫随到。六、违约责任(一)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周期内供货总价款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1、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或者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产品要求及配送要求;2、甲方发现乙方私自配送中标目录以外的产品或未经甲方同意向甲方科室配送的;3、中标产品注册证名称、规格、型号、中标价、生产厂商等与中标通知书不一致;4、乙方不能按照附件2为甲方提供全面的售后服务;5、乙方所供货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影响使用的瑕疵。6、乙方未能按照协议的要求配送产品;7、因乙方原因在采购协议期内中断向甲方供货的。(二)对于在择期手术中使用且需要在术前进行消毒、灭菌的产品及配套器械,如乙方不能按照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在术前日15时前配送至甲方消毒供应中心的,乙方需按延迟送达时间段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在送达当日15时至16时送达(15:01-16:00)的,每延迟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2、在送达当日16时至17时送达(16:01-17:00)的,每延迟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3、在送达当日17时至20时送达(17:01-20:00)的,每延迟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4、在送达当日20时以后送达(20:01以后)的,每延迟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特殊情况在手术通知单上注明延迟送达原因,经手术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后,免收违约金。(三)对于乙方所供的货物,甲方在使用后,若因产品质量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损害或其他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采购协议,由乙方承担因上述事宜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上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财产保全和担保费、鉴定评估等费用。七、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1、因台风、地震、水灾以及其它非人为原因造成的,以及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或其他涉及群体性事件导致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天内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延期履行。2、协议期内,若中标目录内的全部产品被纳入政府组织的集中采购,则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与政府集中采购的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之日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无需承担提前解除协议的违约责任;若中标目录内的部分产品被纳入政府组织的集中采购,则被纳入的产品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其余产品仍按照本协议执行。八、通知及送达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按本协议载明的地址、传真送达,该地址为双方确认适用于因本协议产生一切争议或诉讼仲裁的司法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原地址、传真发送均视为送达。2、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九、争议的解决1、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由双方共同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如产品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合同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或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2、本协议一式叁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附件:1.中标通知书2.售后服务承诺3.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供应商廉洁协议书(协议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甲方: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附件2:售后服务承诺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我单位对中标产品的售后服务做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保证本次中标产品价格为深圳市最低成交价,否则,贵院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并选择其他中标公司签订合同并供货。二、采购周期内中标产品若在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平台价格低于贵院中标价,或中标产品因其它原因价格低于贵院中标价,我单位保证及时将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平台或深圳地区最低成交价交由贵院备案,同时根据最低价格执行。我单位若不如实或不及时报备,经贵院发现查实后则退回全部差额。三、接到贵院供货通知时,我单位保证第一时间安排送货,一般产品配送不超过48小时送达,紧急配送,供应商应保证所有产品在4小时内送达。若因供货不及时而影响工作,贵院有权单方面取消我单位供货资格及以后投标资格。四、若中标产品有断货或停货等特殊情况时,我单位保证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贵院设备科,并出示加盖公章的停货书面说明。五、企业经营资质,产品相关资质,授权书等文件上传至spdB2B平台。采购周期内如有更新,应及时上传更新资料,超过有效期未更新,贵院有权停止中标医用品、耗材的供货资格。六、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如因产品原因出现异常情况,我单位保证及时请厂家或专家到贵院协助解决异常情况,一切费用由我单位负责。七、对于一些需要指导的新产品,我单位保证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培训产生的费用由我单位负责。八、我单位保证在供货中对因运输破损等原因无法使用的产品无条件退换。如有违约,自愿接受贵院处罚,并支付货款10倍的违约金。本承诺期限为:自本承诺函签订日起至本次采购周期结束,产品质量问题不受此承诺期限限制。供应商名称:(此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供应商廉洁协议书甲方: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乙方:为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我院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书,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规定。二、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物资产品购销合同的约定购销物资、服务类产品,自觉承担合同义务。三、甲方应当严格执行物资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的物资、服务类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四、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五、发现乙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六、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物资、服务类产品的选择权。七、乙方指定作为代表洽谈业务。乙方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八、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九、本合同作为物资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三)试剂采购协议格式供货协议甲方: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法定代表人:沈慧勇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中路3025号联系电话:0755-8398222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44557440305乙方: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年月日“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年第批(试剂)招采项目”(招采项目名称:招采编号:)供货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乙方条件乙方应是经工商、税务部门正式批准,具有医疗经营许可范围(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公司。乙方应是所提供该产品的供应商,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审核,并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获准进入市场,货质来源符合国家规定,并提供产品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二、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中标产品在医院临床试用期为1个月,若一个月内收到产品质量投诉且经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包括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确认是有效投诉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需赔偿因上述事宜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诺所有中标产品按中标目录在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执行线上采购,若不执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采购协议。协议期限内中标产品的价格,若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的价格低于附件中标目录价格的,按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的价格执行。三、付款方式1、货到验收合格后,乙方收到系统的结算通知7日内向甲方出具与结算金额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自发票到达采购人财务之日起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发票等额货款。2、除因不可抗力外,若乙方在货物验收合格收到系统的结算通知后超过90天内未向甲方出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的,视认乙方放弃此笔货款的确认并承诺不再就此笔款项向甲方要求支付,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四、配送产品具体事项描述(一)配送产品要求1、中标产品的采购、配送均须通过甲方SPD医用耗材管理系统。根据中标结果,乙方须与甲方SPD供应链延伸服务商签订供应链延伸服务协议,并支付交易金额2%的服务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2、乙方配送的产品必须是中标产品,严禁配送中标目录外规格型号产品,凡私自配送或配送目录以外的产品,甲方均不予认可,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严禁直接送至甲方使用科室,任何个人或科室的验收均不代表甲方已经收到或认可该批产品,由此导致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必须从甲方采购人员处接受采购订单并根据订单定制产品,严禁直接接受甲方使用科室订单;乙方配送的产品必须送至甲方库房验货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使用,由甲方组织验收,将货物的名称、单位、数量、型号、批次等记载在验收记录中,但难以发现的隐蔽质量瑕疵除外。4、急救应急产品经甲方采购部门负责人同意可直接配送至甲方使用科室,急救应急产品配送至甲方使用科室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必须补办相关手续,逾期将视为乙方自行放弃此批产品的确认权,甲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5、甲方采购人员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0755-83980242乙方配送的产品应提前至少48小时通知甲方采购人员,按照甲方要求确定配送时间。6、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产品包装上(包括大包装、小包装等)需附有以下所列各项国家规定的中文标识:(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2)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3)产品注册证号、生产许可证号;(4)产品标准编号;(5)产品生产日期或批(编)号;(6)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有效期限;(7)依据产品特点应标注的图形、符号以及其它相关内容;(8)电源连接条件、输入功率。7、甲方除非对有效期另有规定,产品剩余的有效期不得少于该产品整个效期的三分之二,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予以拒收。8、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与产品注册证的名称、规格型号一致,否则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后果均由乙方承担。9、乙方所供产品的注册证名称、规格、型号、中标价、生产厂商等必须与中标通知书(附件1)中的中标产品一致。(二)配送时间1、产品必须于收到甲方采购订单时起48小时内送达,节假日照常配送;临床急救应急产品按甲方的要求送达(最迟应于4小时内配送完成)。2、因涉及患者的生命安全,乙方同意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协议的要求进行配送。在配送过程中,乙方若不能按招标文件及供货协议的要求对甲方及时配送,只要存在违反一次的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供货协议,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上述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解除供货协议的通知一经送达即生效,同时甲方无需支付未按要求配送产品的款项,并将乙方列为甲方不良信誉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甲方招标采购活动。(三)配送货物验收1、乙方所送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经甲方库管人员初步验货合格后予以接收,若乙方所送货物存在质量、数量、保质期不足等问题以及其他不符合协议约定的配送产品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于24个小时内重新配送。经要求乙方重新配送仍不符合要求的或超时未提供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供货协议,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上述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若乙方所供货物在日后使用过程中存在任何问题、瑕疵,乙方应予以退换,并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更换完毕,若无法及时更换完毕的,应当向甲方提供书面说明,甲方可以同意其延期的申请;若乙方无法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货物或退换货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上述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同时,因产品质量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甲方初步验货不合格的产品则不予接收,并有权要求乙方在1个工作日内更换完毕;乙方经更换后,产品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上述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四)所有权及风险转移产品所有权自乙方交付给甲方并验收合格之时视为转移,由甲方享有所有权,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时起由甲方承担。五、售后服务条款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全面的售后服务(详见附件2),根据甲方的需要,产品技术人员必须随叫随到。六、违约责任(一)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周期内供货总价款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1、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或者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产品要求及配送要求;2、甲方发现乙方私自配送中标目录以外的产品或未经甲方同意向甲方科室配送的;3、中标产品注册证名称、规格、型号、中标价、生产厂商等与中标通知书不一致;4、乙方不能按照附件2为甲方提供全面的售后服务;5、乙方所供货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影响使用的瑕疵。6、乙方未能按照协议的要求配送产品;7、因乙方原因在供货协议期内中断向甲方供货的。(二)对于乙方所供的货物,甲方在使用后,若因产品质量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损害或其他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供货协议,由乙方承担因上述事宜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上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财产保全和担保费等费用。七、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1、因台风、地震、水灾以及其它非人为原因造成的,以及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或其他涉及群体性事件导致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天内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延期履行。2、若协议期内中标产品被纳入政府组织集中招标采购的,则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与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之日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无需承担提前解除协议的违约责任。八、通知及送达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按本协议载明的地址、传真送达,该地址为双方确认适用于因本协议产生一切争议或诉讼仲裁的司法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原地址、传真发送均视为送达。2、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九、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或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2、本协议一式肆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附件:1.中标通知书2.售后服务承诺3.廉洁购销合同(协议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甲方: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附件2:售后服务承诺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我单位对中标产品的售后服务做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保证本次中标产品价格为深圳市最低成交价,否则,贵院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并选择其他中标公司签订合同并供货。二、采购周期内中标产品若在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平台价格低于贵院中标价,或中标产品因其它原因价格低于贵院中标价,我单位保证及时将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平台或深圳地区最低成交价交由贵院备案,同时按最低价格执行。我单位若不如实或不及时报备,经贵院发现查实后则退回全部差额。三、接到贵院供货通知时,我单位保证第一时间安排送货,产品配送48小时内送达,节假日照常配送;临床急救应急产品按医院的要求送达(最迟应于4小时内配送完成)。若因供货不及时而影响工作,贵院有权单方面取消我单位供货资格及以后投标资格。四、若中标产品有断货或停货等特殊情况时,我单位保证提前一个月通知贵院药学部,并出示加盖公章的函件。五、企业经营资质,产品相关资质,授权书等文件上传至SPDB2B平台。采购周期内如有更新,应及时上传更新资料,超过有效期未更新,贵院有权停止中标医用品、耗材的供货资格。六、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如因产品原因出现异常情况,我单位保证及时请厂家或专家到贵院协助解决异常情况,一切费用由我单位负责。七、对于一些需要指导的新产品,我单位保证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培训产生的费用由我单位负责。八、我单位保证在供货中对因运输破损等原因无法使用的产品无条件退换。如有违约,自愿接受贵院处罚,并支付货款10倍的违约金。本承诺期限为:自本承诺函签订日起至本次采购周期结束,产品质量问题不受此承诺期限限制。供应商名称:(此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年月附件3廉洁购销合同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供应商廉洁购销合同甲方: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法定代表人:沈慧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44557440305乙方: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采购产品:项目(采购编号:,中标试剂共种)为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我院医药产品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试剂、耗材等医药产品事宜。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医疗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医疗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进行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八、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供货协议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多参数血小板功能分析仪设备及配套专机专用耗材/试剂 多参数血小板功能分析仪 配套专机专用耗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