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耗材招标公告(许昌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2024)
许昌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打印耗材定点采购项目询价邀请函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打印耗材定点采购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打印耗材,并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且为全新、未使用过的正品。
2.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准确的配送服务,确保商品在约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
3.对于需要安装或调试的打印耗材,供应商应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服务。供应商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商品退换货、维修、技术咨询等。
4.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报价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报价提供)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报价提供)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需按照询价报价表中列明的打印机耗材,提供耗材品牌及报价,并标注上门维修服务收费标准。
2.供应商在提供报价时,应注明是否有价格优惠或折扣,并明确优惠或折扣的具体条件和期限。
四、报价文件编制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报价承诺书及询价报价表(按附件格式填写)。
3.报价文件需密封在档案袋内并加盖公章。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下午3:00,逾期不再接收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市委市政府综合楼办公区8117。
六、评价
1.评价时间:2024年3月8日下午3:00。
2.评价地点:市委市政府综合楼办公区8236。
3.参加评价人员由询价单位采购小组成员三人以上和监督人员一人组成。
4.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单位有权当场予以废止:
4.1报价文件未密封及未加盖公章的;
4.2报价方营业范围不符合询价项目资质范围要求的;
4.3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
4.4报价文件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未签字盖章的;
4.5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的;
4.6未按询价文件编制要求的。
5.作废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由询价单位存档。
6.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报价单位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且报价最低者成交。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最低报价相同的,则由最低报价相同的报价单位进行二次报价,最终选取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人。
七、成交通知书
评价结束后采购单位3日内发放成交通知书。
八、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单3日内双方签订合同,合同以询价文件为依据,不得擅自更改询价文件需求。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在符合条件的剩余供应商超过三家(含三家)的情况下,按照报价排名顺序顺延选取第二名为成交供应商并重新发放成交通知书。
采购单位:
许昌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联系人:廖金来
电话:18637409677
2024年3月1日
打印耗材附件1-6.wps
打印耗材采购合同.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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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打印耗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