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口腔显微镜 医疗设备招标公告(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2024)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口腔显微镜等6套医疗设备(BNQ23A00143)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口腔显微镜等6套医疗设备(BNQ23A0014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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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口腔显微镜等6套医疗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3月21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BNQ23A00143
项目名称: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口腔显微镜等6套医疗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86,000.00元
最高限价:2,486,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口腔显微镜、经口胆胰子镜直视系统
1,203,000.00元
1
批
口腔显微镜:★A1、配备荧光模块:可用于辅助检查探测龋齿和去除多余树脂。 ※A2、 ZOOM连续变焦,放大倍数范围至少包含2~29倍。 ★A3、至少拥有大光阑、中光阑、小光阑,至少包含黄色滤光片、绿色滤光片,三种光阑与滤光片之间可随意组合和搭配使用,并可随意切换。 经口胆胰子镜直视系统:※C1、主机内置独立LED冷光源,主机具有LED亮度调节等级≥7级 ★C2、主机具备自动白平衡功能 ★C3、主机适配胆道镜胆道手术的成像导管规格≥3种、适配ERCP胆道手术的成像导管规格≥3种(成像导管满足工作通道直径≥1.0mm和≥1.8mm ,至少有一款导管具备双通道,即同时有导丝通道和器械通道) ★C4、主机视频输出格式≥4种,至少要求具备:DVI、CVBS、SDI、S-VIDEO格式 其他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2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微波肿瘤热疗仪
1,283,000.00元
1
套
微波肿瘤热疗仪:※A1、具有聚焦辐射器,热效率高、热场分布均匀。(附热场图)其他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A2、测温装置:高阻无干扰测温系统,测温范围25℃~50℃(误差±0.3℃),可在微波电场等强电场环境中连续、实时测温。 ★A3、工作频率: 915MHz±4MHz,加热原理采用固态源技术。 ★A4、温控范围:35℃~45℃,测温精度±0.2℃。 ★B1、输出功率:0~200W,可1W逐级可调,误差不大于±30%。
最高限价总计:2,486,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定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投标货物关键性技术参数(“※”条款)在其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应有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对投标货物关键性技术参数(“※”条款)未体现和描述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货物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相配套的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提供的技术白皮书。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提供的技术白皮书上必须对投标货物关键性技术参数(“※”条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未体现和描述的条款进行体现和描述。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3月1日 至 2024年3月21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00: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3月1日 16: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1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4年3月21日 14:00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刘斌
采购人电话:02366222458
采购人地址:龙洲湾街道渝南大道65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曹杨
代理机构电话:66238831
代理机构地址: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2号(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66233881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BNQ23A0014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口腔显微镜等6套医疗设备3..1.docx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1版(1).rar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口腔显微镜、经口胆胰子镜直视系统
最高限价:1203000.00
数量:1
单位:批
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BNQ23A00143项目名称: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口腔显微镜等6套医疗设备采购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3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1一、招标项目内容1二、资金来源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2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六、投标有关规定4七、联系方式4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6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1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11※二、报价要求12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四、付款方式14五、知识产权14六、培训14七、其他14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6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6二、评标方法18三、评标标准19四、无效投标条款21五、废标条款21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3一、投标人23二、招标文件23三、投标文件24四、开标26五、评标26六、定标26七、中标27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7九、签订合同29十、项目验收29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9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30一、合同主要条款30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3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5一、经济文件37二、技术(质量)文件39三、商务文件42四、其他46五、资格文件5212.投标邀请书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口腔显微镜等6套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分包号及分包名称最高限价(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备注分包1:口腔显微镜4套、经口胆胰子镜直视系统1套1,203,000.00元1制造业本项目每个分包须分别独立制作和提交投标文件。本项目为巴南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供应商按照《巴南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投标及相关操作。分包2:微波肿瘤热疗仪1套1,283,000.00元1制造业本项目每个分包须分别独立制作和提交投标文件。本项目为巴南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供应商按照《巴南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投标及相关操作。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预算总金额为:2,486,000.00元,分包1预算金额:1203000.00元;分包2预算金额:1,283,000.00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投标货物关键性技术参数(“※”条款)在其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应有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对投标货物关键性技术参数(“※”条款)未体现和描述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货物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相配套的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提供的技术白皮书。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提供的技术白皮书上必须对投标货物关键性技术参数(“※”条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未体现和描述的条款进行体现和描述。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上资格条件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线上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网上获取标书→在线获取),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意事项:本项目为巴南区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线上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巴南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和《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失败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电子招投标”栏目,下载《巴南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2、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电子招投标”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按照《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操作。(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五)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电子招投标”栏目,在“网上项目投标→上传投标文件”板块提交。(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北京时间14:00,以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显示屏时间为准。(七)开标时间:2024年3月21北京时间14:00。开标地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现场前往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公园北路12号)开标室参加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抵达开标现场的,其投标无效。(八)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网上开评标大厅,进入开标室完成在线签到、标书解密、确认开标结果。注意事项: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前往指定开标室参加开标。2、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全程以电子数据为基础。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招投开评标电子化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巴南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和《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并按其要求操作。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六、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更正、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招标文件联合体相关条款不生效。(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本项目为巴南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投标人按照《巴南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和《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详见公告附件)进行投标及相关操作。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曹老师(文书制作)张老师(开标及保证金事宜)电话:(023)66277263(023)66239860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2号(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二)采购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联系人:蒋老师电话:(023)66233881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渝南大道659号(三)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23-63782216转8050(四)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晓伦电话:139837874603.项目技术(质量)需求1.招标项目一览表分包1:口腔显微镜、经口胆胰子镜直视系统序号产品名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最高限价(元)备注1口腔显微镜套4778,000.00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经口胆胰子镜直视系统套1425,000.00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分包2:微波肿瘤热疗仪序号产品名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最高限价(元)备注1微波肿瘤热疗仪套11,283,000.00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1.分包1口腔显微镜技术方案功能要求必要功能★A1、配备荧光模块:可用于辅助检查探测龋齿和去除多余树脂。功能要求必要功能※A2、 ZOOM连续变焦,放大倍数范围至少包含2~29倍。功能要求必要功能★A3、至少拥有大光阑、中光阑、小光阑,至少包含黄色滤光片、绿色滤光片,三种光阑与滤光片之间可随意组合和搭配使用,并可随意切换。功能要求辅助功能★B1、双目镜筒配备一键放大装置,当前倍数基础上再次放大1.5倍。功能要求辅助功能B2、内置4K超高清影像系统,集成于显微镜头中,无需额外附件分辨率3840x2160,双USB3.0影像储存,双USB2.0控制接口,输出接口1 HDMI。功能要求辅助功能B3、快速拍照/录像,动/静态影像可直接存储于U盘中,影像采集按钮集成于手柄处,左右手均可操作.性能及技术指标主要技术指标C1、目镜,屈光度调节范围不小于±7D。性能及技术指标主要技术指标C2、显微镜采用优质光学玻璃,多层镀膜增透,复消色差光学设计。性能及技术指标主要技术指标C3、落地式支架,显微镜立柱高度不小于1700mm,支架臂伸展范围不小于1500mm。小横臂长度不低于700mm,旋转角度不低于:±150º,上下移动不小于±260mm;大横臂长度不小于500mm,旋转角度不低于:360°;大横臂位于小横臂上方。性能及技术指标次要指标D1、LED照明系统,亮度连续线性可调,调光旋钮集成在主镜镜身上;物面照度(焦距F=200mm时)不低于80,000Lx,使用寿命不少于60000小时。自动限位开关,抬高显微镜小横臂可自动关闭光源,下拉至工作位自动开启光源,延长光源的使用寿命性能及技术指标次要指标D2、0°~180°变角双目镜筒,瞳距可调,瞳距覆盖范围不小于55mm-75mm性能及技术指标次要指标D3、双目镜筒倾摆功能装置,在医生坐姿不变的情况下,镜身向左向右倾摆时可保持双目镜筒保持水平观察位置基本配置 (单台配置)E1 手术显微镜整机 1台基本配置 (单台配置)E2 平衡挂臂 1套基本配置 (单台配置)E3 瞳距调节机构 1套基本配置 (单台配置)E4 变焦物镜(原厂) 1套基本配置 (单台配置)E5 光学延长器集成,立体分光器 1套基本配置 (单台配置)E6 旋转环(原厂) 1套基本配置 (单台配置)E7 数码相机接口 1套基本配置 (单台配置)E8 数码相机内置电源 1套基本配置 (单台配置)E9 数码相机脚控 1套基本配置 (单台配置)E10 内置4K全高清影像系统 1套基本配置 (单台配置)E11 相机(微单相机)。 1台基本配置 (单台配置)E12 显示器(27寸4K 显示器) 1套经口胆胰子镜直视系统功能要求必要功能A1、胰胆管疾病内镜诊断与治疗;功能要求辅助功能B1、可经胆道镜进行相关胆道手术和经十二指肠镜进行相关ERCP手术。性能及技术指标主要技术指标※C1、主机内置独立LED冷光源,主机具有LED亮度调节等级≥7级性能及技术指标主要技术指标★C2、主机具备自动白平衡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主要技术指标★C3、主机适配胆道镜胆道手术的成像导管规格≥3种、适配ERCP胆道手术的成像导管规格≥3种(成像导管满足工作通道直径≥1.0mm和≥1.8mm ,至少有一款导管具备双通道,即同时有导丝通道和器械通道)性能及技术指标主要技术指标★C4、主机视频输出格式≥4种,至少要求具备:DVI、CVBS、SDI、S-VIDEO格式性能及技术指标次要指标D1、支持主机软件升级性能及技术指标次要指标D2、主机具一键有视频录制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次要指标D3、主机支持USB外接存储设备性能及技术指标次要指标D4、LED光源与主机一体化设计,光源具备独立开关基本配置E1、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配合主机使用) 1套基本配置E2、医用视频显示器(配合主机使用) 1套基本配置E3、台车(配合主机使用) 1台基本配置E4、蠕动式冲洗泵(配合主机使用) 1台基本配置E5、主机电源线(配合主机使用) 1套(二)分包2——微波肿瘤热疗仪技术方案功能要求必要功能※A1、具有聚焦辐射器,热效率高、热场分布均匀。(附热场图)功能要求必要功能★A2、测温装置:高阻无干扰测温系统,测温范围25℃~50℃(误差±0.3℃),可在微波电场等强电场环境中连续、实时测温。功能要求必要功能★A3、工作频率: 915MHz±4MHz,加热原理采用固态源技术。功能要求必要功能★A4、温控范围:35℃~45℃,测温精度±0.2℃。功能要求辅助功能★B1、输出功率:0~200W,可1W逐级可调,误差不大于±30%。功能要求辅助功能B2、测温通道:双通道、高阻无扰、无损、实时测温。功能要求辅助功能B4、腔内腔道辐射器:φ30腔内辐射器一个。性能及技术指标主要技术指标C1、辐射器驻波比:≤2.5。性能及技术指标主要技术指标C2、计算机控制台可实现对功率、时间、温度等实时检测和连续自控制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主要技术指标C3、外壳泄漏:10mW/cm2。性能及技术指标主要技术指标C4、定时范围:0~90分钟,误差不大于定时时限的±3%。性能及技术指标主要技术指标C5、功 耗:≤1000VA。性能及技术指标主要技术指标C6、安全功能: 具有可靠的安全保护功能(超温:超出设定温度)、最大功率输出限制等),具有自动报警,紧急自动停机功能,并且具有提示报警功能,尤其是电脑故障保护功能如:病毒,死机,干扰等,可手动紧急关机。性能及技术指标主要技术指标C7、屏蔽室:能够起到抗击电磁波和电流干扰的双重屏蔽效果,屏蔽室具有20dB以上衰减能效。性能及技术指标主要技术指标C8、治疗床:舒适、安全、全电动操作,床长度≥2000mm,宽度≥650mm载重量不少于180kg。性能及技术指标主要技术指标C9、辐射器悬挂装置:电动升降臂,垂直调节距离≥200mm,可进行垂直、水平位置调节,摆位方便。性能及技术指标主要技术指标C10、操作系统,热疗控制软件,实时温度及功率监测。性能及技术指标次要指标D1、电气安全:符合GB9706.1、GB9706.6及GB9706.15标准。性能及技术指标次要指标D2、使用环境:10℃~30℃,相对湿度≤70%。性能及技术指标次要指标D3、工作电压:AC220V±22V 50Hz±1Hz。基本配置E1、控制主机 1台(原厂)基本配置E2、固态源915MHz/200W 1台(配套厂家)基本配置E3、微波源主机 1台(原厂)基本配置E4、电动治疗床 1台(原厂)基本配置E5、测温放大器二路 1只(配套厂家)基本配置E6、控制盒二路 1个(原厂)基本配置E7、测温传感线— — 2根(配套厂家)4.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内容,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期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定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7.采购人需要厂家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9.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本项目特点和现场情况,自行编制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质保期为:口腔显微镜:整机质保两年;经口胆胰子镜直视系统:整机质保三年;微波肿瘤热疗仪:整机质保三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由生产厂家出具售后服务承诺。2.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上述年限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3.投标人投报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文件。(二)售后服务内容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1电话咨询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在8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36小时内解决的,应在72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或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除不可抗力和采购人责任外,费用全部由投标人和制造商承担。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1.4其他服务要求:1.4.1质保期内保证开机率≥95%。1.4.2质保期内产品质量经权威机构鉴定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由投标人包修、包换、包退(指产品整体、非部件),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全部费用。1.4.3同一质量问题,修理两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投标人应为采购人免费调换合同规定的产品。1.4.4发生严重质量问题,采购人直接选择换货时,投标人应当免费为其调换合同规定的产品。1.4.5符合换货条件,因无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投标人应为采购人调换不得低于合同货物规格且买方满意的其他规格型号和样式的产品。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1.4.6换货后,产品质保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1.4.7因产品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赔偿。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故障响应时间要求投标人接到采购人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在8小时内做出响应,采取相应措施,36小时内解决故障。(四)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投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四、付款方式该项目由采购人自行付款,各分包具体支付方式为:(一)分包1:口腔显微镜、经口胆胰子镜直视系统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30%;2.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之日起一个月后5个工作日支付设备款的30%;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之日起一年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款的20%;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之日起两年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款的20%(投标人垫资不计息)。(二)分包2:微波肿瘤热疗仪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30%;2.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之日起一个月后5个工作日支付设备款的30%;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之日起一年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款的20%;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之日起两年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款的20%(投标人垫资不计息)。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时,供应商须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含电子保函)。如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可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六、培训中标人对其提供的产品应尽培训义务。中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七、其他※(一)所有软件应为最新版本并按采购方要求配备齐全。※(二)设备完成安装调试时间与设备生产日期之间相差不得超过一年。(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四)中标人确定后,由采购人和成交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合同。(五)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5.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5项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5项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2-5项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5项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投标货物关键性技术参数(“※”条款)在其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应有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对投标货物关键性技术参数(“※”条款)未体现和描述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货物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相配套的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提供的技术白皮书。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提供的技术白皮书上必须对投标货物关键性技术参数(“※”条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未体现和描述的条款进行体现和描述。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说明:以上资格检查证明材料,该年审的应当年审合格,设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内,提供原件的应当有效。提供复印件的应当清晰可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①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响应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③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5分为政策性加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单一品目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本项目每个分包按照上述办法分开独立评审,分别独立推荐成交候选人。三、评标标准1.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40%)4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投标报价政策性扣减”。2技术部分(45%)45A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45分。2技术部分(45%)技术部分(45%)B扣分条款:1、重要技术参数带(★)部分有一条不满足的,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2、一般性技术参数(非(★)号标注的部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3分,扣完即止。A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45分。3商务部分质保期(2%)2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壹年加1分,最多可加2分。分包内有多个设备的,需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分包内所有设备质保期都增加壹年加1分,都增加两年加2份。3商务部分售后服务能力(9%) 91、售后服务机构设置4分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投标人)在西南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在重庆本地有授权服务机构可得4分。 2、售后服务机构人员配置3分根据售后服务人员配置齐全程度、专业是否对口以及人员的职称学历等方面进行评分,最多可得3分;3、售后服务机构装备1分根据为满足售后服务所配备的装备情况给分,满分1分;4、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1分根据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配备的齐全程度及价格的合理性进行评分,满分1分。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投标人)在西南地区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须提供在西南地区工商注册证明;制造商(或投标人)授权本地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授权书或服务协议。3商务部分信誉实力(4%) 4企业信誉、实力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0-2分):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具有ISO9001认证的得1分;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具有ISO13485认证的得1分;荣获省市级及以上其他荣誉的,计1分/项,该项累计不超过2分。4政策性加分(5%)51、投标产品列入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款得1分,最多得3分;2、投标产品列入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加1分;3、所投分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投标报价政策性扣减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2.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依照(财库〔2014〕68号)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依照(财库〔2017〕141号)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格式文件),并对真实性负责。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或者分项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6.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项目商务要求;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投标业绩计算,按照共同投标协议分工认定。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7.以联合体投标的,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投标文件:1.1电子投标文件一式二份,一份为加密投标文件,一份为备份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与备份投标文件保持一致,系统会对备份投标文件与加密投标文件一致性进行核验。1.2.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1.3.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每页必须电子签章。2.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五)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的方式为投标人作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按《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操作。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时间以发布补遗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三)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采取电子开标。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室将展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由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同步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2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为合同见证方,负责政府采购合同的备案。(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7.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5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0.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见证方: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见证方(盖章):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2号(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联系电话:经办人: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8.投标文件格式(请按本篇要求提供)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三)第二篇所需方案或证明材料(如果有)(四)第四篇评审因素技术部分所需方案或证明材料(五)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第三篇所需证明材料(如果有)(四)第四篇评审因素商务部分所需证明材料(五)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五、资格文件(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1.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投标货物关键性技术参数(“※”条款)在其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应有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对投标货物关键性技术参数(“※”条款)未体现和描述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货物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相配套的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提供的技术白皮书。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提供的技术白皮书上必须对投标货物关键性技术参数(“※”条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未体现和描述的条款进行体现和描述。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分包号及)名称投标报价(小写)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报价(大写):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3.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人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投标人”处至少应加盖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公章。(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二)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说明: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三)第二篇所需方案或证明材料(如果有)(四)第四篇评审因素技术部分所需方案或证明材料(五)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1份,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投标商务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相应条款;2.本表可扩展。3.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三)第三篇所需证明材料(如果有)(四)第四篇评审因素商务部分所需证明材料(五)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五、资格文件(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1.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投标货物关键性技术参数(“※”条款)在其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应有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对投标货物关键性技术参数(“※”条款)未体现和描述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货物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相配套的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提供的技术白皮书。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提供的技术白皮书上必须对投标货物关键性技术参数(“※”条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未体现和描述的条款进行体现和描述。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口腔显微镜 医疗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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