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检服务招标公告(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淮安区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采购公告
淮安区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淮安区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淮安区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3月12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JSZC-320803-HACJ-C2024-0001 (二)项目名称:淮安区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 300万元 (五)最高限价: 300万元(本项目按普通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单批次进行报价,普通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最高限价为550元/批次) (六) 采购需求:淮安区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七)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检验工作。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CMA)资质证书(须含附表)。(提供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8日)。 2、获取方式: 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3月12日下午14时30分 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 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3、磋商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次磋商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宏信大厦18楼 联系方式:张女士 15952358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国际商城A3楼6楼 联系方式: 纪俊 0517-85983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纪俊 电话: 0517-85983788 八、“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2.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附件:淮安区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淮安区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803-HACJ-C2024-0001采购人: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三月总目录1.磋商邀请……………………………………32.供应商须知…………………………………73.合同文本……………………………………214.采购需求……………………………………27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356.响应文件格式………………………………41第一章磋商邀请受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淮安区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概况:淮安区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3月12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JSZC-320803-HACJ-C2024-0001(二)项目名称:淮安区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预算金额:300万元(五)最高限价:300万元(本项目按普通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单批次进行报价,普通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最高限价为550元/批次)(六)采购需求:淮安区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七)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检验工作。(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CMA)资质证书(须含附表)。(提供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8日)。2、获取方式: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3月12日下午14时30分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3、磋商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本次磋商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宏信大厦18楼联系方式:张女士159523585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淮安市国际商城A3楼6楼联系方式:纪俊0517-859837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纪俊电话:0517-85983788八、“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2.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更正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按实计取)均含在磋商报价中,但不单独立项,其中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结束后两日内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费用采用数字人民币形式支付。注:多名供应商入围的,费用按入围供应商数量平均支付。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分项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7、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3.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9.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磋商小组23.1采购人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3.11供应商参加磋商时,未按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三、项目服务规范”中标注“★”的要求提供承诺函的;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将依据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合格响应供应商≥6名的,最终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4名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3名<合格响应供应商≤5名的,最终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合格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合格响应供应商为3名的,最终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2名合格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8.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3.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3.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3.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3.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苏采云平台”->“供应商“登录,从”项目质疑申请”模块提出质疑。未通过交易平台、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均不予受理。29.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9.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9.4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29.5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实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办理质疑事项授权书(授权中必须载明具体权限、期限和事项)。】29.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9.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件的形式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如果质疑供应商还需要纸质形式回复函的,需主动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索取,或者在质疑函中明确提出该要求。29.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淮安市淮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对该供应商列入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标的物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编号:淮安区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采购合同甲方: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淮安区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服务。2、具体服务执行要求详见甲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及乙方响应文件承诺。第二条合同总价款1、本合同普通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服务单价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批次。2、本合同餐具抽样检验服务为固定单价200元/批次。3、合同结算金额=检测总批次数*成交单价。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标的磋商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价格部分;2、投标承诺/服务承诺;3、成交通知书;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响应文件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第六条交付和验收1.服务期限:于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抽样工作,于2024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检验工作(包括出具合法的检验报告以及按照规定要求录入国家食品抽检管理系统)。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3.履约地点:在淮安区行政区域内的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普通食品的任意地点(抽样场所主要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餐饮场所等;抽检品种上主要以当地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为主,普通食品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执行)。4、绿色包装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服务中加强绿色低碳管理,公共部位的水、电应节约使用,不得有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及违章使用未经许可的电器,对垃圾要及时清运,创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环境。成交供应商服务期内对涉及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涉及设备运维参考《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执行。第七条履约保证金本次磋商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八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且采用数字人民币形式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方式:全部工作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甲方在全年任务结束后对不合格检出率进行考核,以普通食品不合格率2.0%,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率5.0%为基准,每低于0.5个百分点,乙方所有抽检批次费用减少100元/批次;乙方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报告,最终结论被推翻或报告被撤销的,每有一份,费用按最终结算金额的1%进行扣除。在省局食品安全抽检数据质量抽查中,每有1份检验报告出现问题数据被通报,费用按最终结算金额的1%进行扣除;在市局食品安全抽检数据质量抽查中,每有1份检验报告出现问题数据被通报,费用按最终结算金额的0.1%进行扣除。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服务。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9、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十条项目履约验收1、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实施执行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履约验收;2、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响应;3、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淮安区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第十四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方可更改。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盖章)(盖章)地址:地址: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帐号:帐号: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1.具体服务需求1、各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等相关规定开展抽样和检验工作,确保程序规范严谨、标准适用准确、判定方法有效。食用农产品抽样以及案件稽查、事故调查中的食品安全抽样活动,应当由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或者陪同,保证抽样工作程序合法。2、检验工作结束后,须在2日内汇总检验结果统计报表。同时结合实际工作和检验情况开展研判和分析,形成相关分析报告;分析报告须在5日内报采购人。抽检情况应及时录入国家食品抽检管理系统。3、按照采购人的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抽样、检验任务;检验过程中发现被检样品存在严重安全问题或较高风险问题的,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采购人。4、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则,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5、现场检验的抽样人员必须着装统一、举止文明,配备相应的采样工具和设备(包括车辆、冷藏运输设备、各项工具等),积极配合采购人工作安排。(★)6、一般样品进实验室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结果报告(特殊检验项目按检验时限要求出具报告);如有紧急需要,在确保检验结果合法有效前提下,可在2-3天出具检验结果报告;全部合法检验报告中保证不合格率达到要求(预包装食品≥2%;农产品≥5%),录入到国家食品抽检管理系统中的数据质量应符合相关要求(如因数据质量不符合相关要求被省、市局通报,每一条错误数据扣1000元);中标人因检验检测能力发生变更导致无法完成检验任务等原因,自动终止合同。7、本项目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括:“税费、人工费、材料费、等其他一切与本次项目有关的费用”,供应商自己考虑其他费用的发生数额,成交后不作任何调整。8、采购内容:合格响应供应商≥6名的,最终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4名响应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3名<合格响应供应商≤5名的,最终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合格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合格响应供应商为3名的,最终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2名合格响应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9、所有中标人共同完成本次抽检工作,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抽检任务。各品种抽检批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但必须保证所有产品品种全覆盖。(★)10、抽检品种及检测项目2024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必检品种、项目表及普通食品要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一、附件二。(★)二、项目工期于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年抽样工作,于2024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全年检验工作(包括出具合法的检验报告以及按照规定要求录入国家食品抽检管理系统)。(★)三、付款方式全部工作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四、履约地点在淮安区行政区域内的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普通食品的任意地点(抽样场所主要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餐饮场所等;抽检品种上主要以当地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为主,普通食品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执行)(★)五、本项目为单价报价,按普通食品抽检单批次进行报价(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价格与普通食品等同),电子磋商报价表、二次及以上磋商报价均需填写单价,如磋商报价单价为550元/批次,即填写550元,视为普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550元/批次。(特别说明:1、本项目中包含至少500批次餐具抽样检验,此部分价格已明确为200元/批次,供应商无需对此部分进行报价。2、本项目农产品抽样检验价格与普通食品等同。)标记“★”为实质性条款。附件一2024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必检品种、项目表序号食品大类(一级)食品亚类 (二级)食品品种(三级)食品细类(四级)风险 等级抽检项目备注1食用农产 品畜禽肉及副 产品畜肉猪肉高挥发性盐基氮、吠喃卩坐酮代谢物、吠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克伦特 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喳乙醇、恩诺沙星、替米考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节嚏、氟苯尼 考、多西环素、土霉素、地塞米松、甲硝哩、氯丙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1食用农产 品畜禽肉及副 产品畜肉牛肉高挥发性盐基氮、吠喃哇酮代谢物、吠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克伦特 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茉嚏、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土霉 素、地塞米松、林可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1食用农产 品畜禽肉及副 产品畜肉羊肉高吠喃哇酮代谢物、咲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 、沙丁胺醇、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氟苯尼考、林可霉素、环丙氨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1食用农产 品畜禽肉及副 产品畜肉其他畜肉高吠喃哇酮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氧氟 沙星、恩诺沙星1食用农产 品畜禽肉及副 产品禽肉鸡肉高挥发性盐基氮、吠喃卩坐酮代谢物、吠喃西林代谢物、吠喃它酮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 氯酚计)、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恩诺沙星、沙拉沙星、替米考星、磺胺类(总量)、 甲氧节嚏、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土霉素、金霉素、甲硝哩、尼卡巴嗪、环丙氨嗪、土霉素/金霉素/ 四环素(组合含量)1食用农产 品畜禽肉及副 产品禽肉鸭肉高吠喃哩酮代谢物、吠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氧氟沙星、恩诺沙星、 磺胺类(总量)、甲氧节呢、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土霉素、甲硝陛、环丙氨嗪、土霉素/金霉素/四 环素(组合含量)1食用农产 品畜禽肉及副 产品禽肉其他禽肉高吠喃哇酮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氧氟沙星、诺氟沙星、恩诺沙星、氟苯尼 考、多西环素、土霉素、甲硝哇、环丙氨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食品大类 (一级)食品亚类(二级)食品品种(三级)食品细类 (四级)风险 等级抽检项目备注1食用农产 品畜禽肉及副 产品畜副产品猪肝高镉(以Cd计)、咲喃哩酮代谢物、咲喃西林代谢物、咲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 氯酚计)、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茉呢、多西环素 、氯丙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1食用农产 品畜禽肉及副 产品畜副产品牛肝高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1食用农产 品畜禽肉及副 产品畜副产品羊肝高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磺胺类(总量)、环丙氨嗪1食用农产 品畜禽肉及副 产品畜副产品猪肾高咲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恩诺 沙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茉喧、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1食用农产 品畜禽肉及副 产品畜副产品牛肾高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恩诺沙星1食用农产 品畜禽肉及副 产品畜副产品羊肾高镉(以Cd计)、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恩诺沙星、环丙氨嗪1食用农产 品畜禽肉及副 产品畜副产品其他畜副 产品高咲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氧氟 沙星、诺氟沙星、磺胺类(总量)1食用农产 品畜禽肉及副 产品禽副产品鸡肝高吹喃哩酮代谢物、吠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氧氟沙星、恩诺沙星、 环丙氨嗪1食用农产 品畜禽肉及副 产品禽副产品其他禽副 产品高咲喃哇酮代谢物、吠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恩诺沙星、环丙氨嗪序号食品大类 (一级)食品亚类(二级)食品品种(三级)食品细类 (四级)风险 等级抽检项目备注1食用农产 品蔬菜豆芽豆芽较高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革基腺噂吟(6-BA) 、亚硫酸盐(以SO?计)1食用农产 品蔬菜鲜食用菌鲜食用菌较高镉(以Cd计)、总碑(以As计)、百菌清、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氯氟氤菊酯和高效氯氟氤菊 酯、氯氤菊酯和高效氯氤菊酯1食用农产 品蔬菜鱗茎类蔬菜韭菜较高铅(以Pb计)、镉(以Cd计)、阿维菌素、敌敌畏、嚏虫月米、毒死蟬、多菌灵、二甲戊灵、氟虫腊 、腐霉利、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乐果、六六六、氯氟氤菊酯和高效氯氟氤菊酯 、氯氤菊酯和高效氯割菊酯、三哩磷、水胺硫磷、辛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1食用农产 品蔬菜葱较高铅(以Pb计)、镉(以Cd计)、毒死蟬、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氟氤菊酯和高效氯氟氤 菊酯、唾虫嗪、三哇磷、水胺硫磷、戊哩醇、氧乐果1食用农产 品蔬菜芸薑属类蔬 菜结球甘蓝较高苯醍甲环哩、毒死蟬、甲胺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乐果、灭线磷、嚷虫嗪、三哩磷、氧乐果、 乙酰甲胺磷1食用农产 品蔬菜芸薑属类蔬 菜菜墓较高镉(以Cd计)、毗虫嚇、呢虫眯、毒死蝉、氟虫睛、甲拌磷、联苯菊酯1食用农产 品蔬菜叶菜类蔬菜菠菜较高铅(以Pb计)、镉(以Cd计)、格(以Cr计)、阿维菌素、毒死蝉、氟虫腊、腐霉利、甲氨基阿维 菌素苯甲酸盐、甲拌磷、克百威、乐果、六六六、氯氟氤菊酯和高效氯氟氤菊酯、氯氤菊酯和高效 氯氤菊酯、氧乐果、乙酰甲胺磷1食用农产 品蔬菜叶菜类蔬菜大白菜较高镉(以Cd计)、阿维菌素、叱虫琳、敌敌畏、0定虫月米、毒死岬、氟虫腊、甲胺磷、甲拌磷、乐果、 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哩虫酰胺1食用农产 品蔬菜叶菜类蔬菜普通白菜 (小白菜 、小油菜 、青菜)较高铅(以Pb计)、镉(以Cd计)、阿维菌素、毗虫琳、敌敌畏、嚏虫月米、毒死蟬、氟虫腊、甲氨基阿 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氟割菊酯和高效氯氟割菊酯、氯割菊 酯和高效氯氤菊酯、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1食用农产 品蔬菜叶菜类蔬菜芹菜较高铅(以Pb计)、镉(以Cd计)、阿维菌素、百菌清、苯酷甲环哩、敌敌畏、呢虫月米、毒死蟬、二甲 戊灵、氟虫腊、甲拌磷、甲基异柳磷、腊菌哩、克百威、乐果、氯氟氤菊酯和高效氯氟氤菊酯、氯 氤菊酯和高效氯氤菊酯、马拉硫磷、灭蝇胺、嚷虫胺、嚷虫嗪、三氯杀蟠醇、水胺硫磷、辛硫磷、 氧乐果、乙酰甲胺磷1食用农产 品蔬菜叶菜类蔬菜油麦菜较高阿维菌素、毗虫琳、嚏虫月米、毒死岬、氟虫腊、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腊菌 哩、克百威、氯氟氤菊酯和高效氯氟氤菊酯、灭多威、嚷虫嗪、三氯杀蟠醇、水胺硫磷、氧乐果、 乙酰甲胺磷序号食品大类(一级)食品亚类(二级)食品品种(三级)食品细类 (四级)风险 等级抽检项目备注1食用农产 品蔬菜茄果类蔬菜茄子较高镉(以Cd计)、毒死蟬、氟虫腊、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甲氤菊酯、克百威 、嚷虫胺、嚷虫嗪、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水胺硫磷、氧乐果1食用农产 品蔬菜茄果类蔬菜辣椒较高铅(以Pb计)、镉(以Cd计)、倍硫磷、毗虫琳、毗哇醍菌酯、丙漠磷、敌敌畏、喧虫眯、毒死蟬 、氟虫睛、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克百威、乐果、联苯菊酯、氯氟氤菊酯和 高效氯氟氤菊酯、氯氤菊酯和高效氯氤菊酯、嚷虫胺、嚷虫嗪、三哩磷、杀扑磷、水胺硫磷、氧乐 果、乙酰甲胺磷1食用农产 品蔬菜茄果类蔬菜番茄较高镉(以Cd计)、敌敌畏、毒死蝉、腐霉利、甲拌磷、氯氟氤菊酯和高效氯氟氤菊酯、烯酰吗琳、氧 乐果、乙酰甲胺磷1食用农产 品蔬菜茄果类蔬菜甜椒较高铅(以Pb计)、镉(以Cd计)、阿维菌素、毗虫琳、毗哩醜菌酯、喧虫眯、毒死蟬、氟虫腊、氯氟 氤菊酯和高效氯氟氤菊酯、唾虫胺、唾虫嗪、水胺硫磷、氧乐果1食用农产 品蔬菜瓜类蔬菜黄瓜较高阿维菌素、哒蟠灵、敌敌畏、毒死蝉、腐霉利、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拌磷、克百威、乐果 、嚏虫嗪、氧乐果、乙蛾哇、乙酰甲胺磷、异丙威1食用农产 品蔬菜豆类蔬菜豆豆较高阿维菌素、倍硫磷、陡虫眯、毒死岬、氟虫腊、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甲基 异柳磷、克百威、乐果、氯氟氤菊酯和高效氯氟氤菊酯、氯氤菊酯和高效氯氤菊酯、氯陛磷、灭多 威、灭蝇胺、。塞虫胺、嚏虫嗪、三哇磷、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1食用农产 品蔬菜豆类蔬菜菜豆较高毗虫琳、毒死蟬、多菌灵、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克百威、氯氟氤菊酯和高效氯氟氟 菊酯、灭蝇胺、唾虫胺、三卩坐磷、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1食用农产 品蔬菜豆类蔬菜食荚豌豆较高毒死蟬、多菌灵、灭蝇胺、嚏虫胺、氧乐果1食用农产 品蔬菜根茎类和薯 芋类蔬菜山药较高铅(以Pb计)、克百威、氯氟氤菊酯和高效氯氟氤菊酯、咪鲜胺和咪鲜胺镒盐、涕灭威1食用农产 品蔬菜根茎类和薯 芋类蔬菜萝卜较高铅(以Pb计)、敌敌畏、毒死蟬、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对硫磷、乐果、氯氟氤菊酯和高效氯氟割 菊酯、嚷虫嗪、水胺硫磷、氧乐果1食用农产 品蔬菜根茎类和薯 芋类蔬菜胡萝卜较高铅(以Pb计)、镉(以Cd计)、毒死蟬、氟虫腊、甲拌磷、氯氟氤菊酯和高效氯氟氤菊酯1食用农产 品蔬菜根茎类和薯 芋类蔬菜姜较高铅(以Pb计)、镉(以Cd计)、毗虫琳、敌敌畏、毒死蟬、甲拌磷、克百威、六六六、氯氟氤菊酯 和高效氯氟氤菊酯、氯氤菊酯和高效氯氤菊酯、氯哩磷、唾虫胺、唾虫嗪、氧乐果、乙酰甲胺磷附件二:普通食品监督抽检必检品种、项目表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执行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③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③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三、磋商小组将依据下列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本评标标准的总分为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合格响应供应商≥6名的,最终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4名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3名<合格响应供应商≤5名的,最终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合格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合格响应供应商为3名的,最终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2名合格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四、具体标准:1、价格: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分注:本次磋商报价按普通食品抽检单批次进行报价。(农产品抽样检验价格与普通食品等同)2、诚信评分:2分供应商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得2分,信用等级为AA级的得1.5分,信用等级为A级的得1分。注:(1)供应商须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根据《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苏信用办〔2021〕17号)要求出具的信用报告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并在“信用淮安”官网、“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官网公示。(2)上述“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是指在“信用淮安”官网或“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公示的信用服务机构。3、方案部分:33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分(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不提供分项方案或者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分项方案存在重大偏离的,分项方案不得分。(1)实施方案(14分):供应商应在采样服务、检验服务和后续服务方面制定完整的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7个模块:①服务团队②工作制度③采样方案④检验方案⑤采样结果质量保障措施⑥检验结果保障措施⑦后续服务(含供应商承诺派遣熟练的专职人员为本项目提供数据质量核查、承检机构飞行检查等其他配套服务)。模块内容详细完整、表述准确、清晰的,能够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且可行性强的,每一模块得2分;如模块内容表述不够准确、清晰的,能够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可行性一般的该模块得1分;模块缺失的,该模块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4分。(2)质量控制方案(8分):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合理的质量控制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4个模块:①质量方针②质量目标③质量承诺④质量保证措施。模块内容详细完整、表述准确、清晰的,能够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且针对性强的,每一模块得2分。如模块内容表述不够准确、清晰的,能够基本满足项目需求,针对性一般的,该模块得1分;模块缺失的,该模块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3)应急预案(5分):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合理的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5个模块:①沟通平台建设②应急预案流程③安全保障措施④应急响应措施⑤对争议结果的解决方案。模块内容详细完整、表述准确、清晰的,能够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且可行性强的,每一模块得1分。如模块内容表述不够准确、清晰的,可行性一般的该模块得0.5分;模块缺失的,该模块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4)合理化建议和意见(6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切实可行,操作性强,有助于本项目开展且被评委认可的,每提供一条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4、商务部分:49分(1)供应商自2021年以来,在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安全抽检考核中获得90分(含)以上(取得A或优秀等次)的,有一年的得2分,二年的得4分,三年的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2)供应商自2021年以来,单一年度内承担过同一县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测量达1000-2000批次的得2分;检测量达2000-3000批次的得4分;检测量达3000批次及以上的得6分;本项最多得6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3)供应商自2021年以来参加国内机构组织的食品检测项目的实验室能力验证情况:获得满意结果≥20项的得2分;获得满意结果≥30项的得4分;获得满意结果≥40项的得6分;本项最多得6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证明材料及所组织的能力验证工作报告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不提供不得分)(4)供应商自2021年以来承担类似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任务及项目情况:承担过县区级食品抽检任务的得2分;承担过地市级食品抽检任务的得4分;承担过省级及以上食品抽检任务的6分;本项最多得6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合同或委托书等证明文件的主要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不提供不得分)(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者)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同一人不重复得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人员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自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供应商为其办理的返聘材料和工资发放明细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6)食品领域高水平检验和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供应商拥有国家级专家,得4分;省级专家,得2分;市级专家,得1分(“国家级专家”指院士或国家级市场监管部门印发的文件或颁发专家证书(聘书);“省(市)级专家”指获得省(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印发的文件或颁发专家证书/聘书的人员。按最高水平人员得分计算,得分不作累加。)(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自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供应商为其办理的返聘材料和工资发放明细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7)供应商自2021年以来,作为县级食品安全抽检数据质量抽查牵头机构的得2分,作为市级食品安全抽检数据质量抽查牵头机构的得4分,作为省级及以上食品安全抽检数据质量抽查牵头机构的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8)供应商自2021年以来承担过县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性抽检中,以承担预包装食品抽检任务100批次(含)以上项目年抽检不合格率计(不含餐饮具、保健食品非法添加专项任务),不合格食品检出率达到2%得2分,每提高0.5%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经委托单位盖章的委托合同和不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9)供应商自2021年以来在地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食品检验类不含快检)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下的得2分,获得二等奖的得4分,获得一等奖的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注:1)上述第(2)-(4)及(9)项中按最高等级情况计分,得分不作累加。2)上述第(7)项中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明确数据质量抽查牵头机构文件为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信息模糊的均不得分。3)上述(8)不合格食品检出率增加幅度必须为0.5整数倍数,如2%得2分,3%得4分,以此类推。需提供经委托单位盖章的委托合同、不合格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5、售后服务:6分供应商具备突发事件产品抽查的能力,抽检样品单程服务时限在1小时内到达实验室的得6分,2小时内的到达实验室得4分,2小时以上到达实验室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提供承诺书,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第六章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目录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提供申明函;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三、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四、法人授权书五、磋商响应函六、小微企业声明函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八、分项报价表九、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人员配备表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致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三、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CMA)资质证书(须含附表)。(提供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四、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五、磋商响应函致: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贵方的(项目名称)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我方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视同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八、分项报价表序号服务(项目内容)名称价格(元/批次)备注合 计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备注:1、磋商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总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2、本项目为单价报价,按普通食品抽检单批次进行报价(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价格与普通食品等同),电子磋商报价表、二次及以上磋商报价均需填写单价,如磋商报价单价为550元/批次,即填写550元,视为普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550元/批次。九、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人员配备表序号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相关证书拟任职务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安全抽检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