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隧道工程 道路规划条件核实测量 隧道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招标公告(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挂广州市城市交通发展示范性项目管理中心、广州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牌子)2024)
关于为【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公开选取【测绘】机构的公告
2024-03-05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公开选取测绘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
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量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是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2019-440105-48-01-004780
采购项目编码
440100G339643472403010667
项目规模
其他
项目规模说明 本项目投资额约为196962.96万元。
所需服务
测绘
服务内容
车陂路-新溶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北起黄埔大道与车陂路交叉口,黄埔大道、花城大道、临江大道相交后,采用沉管隧道下穿珠江后,向南与现状新港东路交叉,长约2.1千米,为城市主干道,道路规划宽60米,隧道段双向六车道。服务内容: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及管线竣工测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
其他要求说明:
报名即视为同意按业主方合同版本签订合同(详见附件)。
服务时限说明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服务金额
¥668,672.98元
金额说明
签约合同价为本公告发布的服务金额。结算价以合同约定为准。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是否选取中介
否
有无回避情况
否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3-05 17:3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服务合同.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03-01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计划名称: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合同名称: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委托单位(甲方):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合同编号:GTCC2024(W)-受托单位(乙方):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服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委托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下,就【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量】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服务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2.项目地点:【海珠区、天河区】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车陂路-新溶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北起黄埔大道与车陂路交叉口,黄埔大道、花城大道、临江大道相交后,采用沉管隧道下穿珠江后,向南与现状新港东路交叉,长约2.1千米,为城市主干道,道路规划宽60米,隧道段双向六车道。其中项目K2+626~K4+095区段为过江隧道,隧道为双向六车道,南岸隧道明挖敞开段213m,明挖暗埋段250m;北岸明挖敞开段194m,明挖暗埋段310m;沉管段500m,隧道总长1467m。】第二条服务的内容、要求、方式及验收标准(一)服务内容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及管线竣工测量,出具项目道路工程《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记录册》,协助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审批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出具项目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报告,完成地下管线竣工数据录入广州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并取得入库回执(视项目实际情况,最终以管线接收单位的接收要求为准)。(二)服务要求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符合以下要求,为该项目的建设和审批提供必要的科学依据:1.甲方委托书/中选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本合同;2.国家、省、市地区适时有效的标准、规范、规定及技术水平。3.广州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编制《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记录册》所要求的内容和深度。4.技术标准:1)广州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4401/T66-2020);2)《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篇》;3)《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4)《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5)《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73-2019);6)广州市《1:5001:10001:2000地形图式》(DB4401/T166-2022);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5.技术要求:采用广州2000平面坐标系和广州市高程系统,按广州市地形图统一分幅和编号。6.如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本条项下执行的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三)服务方式1.根据本合同的服务要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技术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等对本项目进行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2.出具项目的道路工程《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记录册》应符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如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需对本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调整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完善相关手续,直至通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本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3.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道路工程《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记录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及相应的电子文档;4.指派专人协助甲方完成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四)验收标准道路工程《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记录册》通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地下管线竣工数据成功录入广州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并取得入库回执(视项目实际情况,最终以管线接收单位的接收要求为准),视为验收合格。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必需的资料,并及时通知乙方进场测量。2.按照本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3.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合同实施情况、作业状况(工程进度、质量等),并提出建议,配合乙方解决服务过程中碰到的困难。4.如发现乙方履约行为不符合同约定或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或委托第三方完成本项目。5.甲方组织项目服务评价和合同履约验收。(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当确保其具备履行本合同服务的相应资质,并确保该资质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持续有效。2.乙方应按照下列进度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并确保服务成果文件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1)在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工作。如测量工程规模较大、现场未满足测量条件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乙方无法按约定完成测量的,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后,受影响部分的测量工作时间相应顺延;(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或完成现场测量工作后/日内】,完成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系统录入工作(视项目实际情况,最终以管线接收单位的接收要求为准)。提交道路工程《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记录册》一式【3】份,电子文本【1】套(包括DWG、SHP两种格式文件等);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一式【3】份,电子文本【1】套(包括DWG、SHP两种格式文件等)以及取得市地下管线中心管线入库回执。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部门的要求,甲方有权对上述工作节点进行合理调整,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确保按调整后的时间要求和深度要求,投入足够人员以完成工作任务。3.乙方应确保本项目道路工程《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记录册》满足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的有关要求,并对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准确性负责;负责审批时本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记录册》的解释工作,解答与《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记录册》相关的咨询、疑问等;配合甲方的申请工作;若《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记录册》的内容、形式、深度不符合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等要求的,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无偿进行补充、修改、份数增补,直至通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4.在提交结算资料前,负责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会议纪要、技术报告、行政主管部门文件及项目有关的文件等)按甲方的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并移交甲方归档。5.乙方应按甲方的项目结算管理要求及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已有资料提交终审部门进行结算、确认结算结果,因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6.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第四条服务报酬、进度款及结算(一)服务报酬1.服务报酬暂定总价为¥【668672.98】元【大写:人民币陆拾陆万捌仟陆佰柒拾贰元玖角捌分】。服务报酬总价确定方式:(1)计费标准参照国家测绘局颁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详见附件5),按实际工作量计算,并按照甲方文件《关于印发项目发包控制价下浮率设置规定的通知》(穗中交管合【2023】)1033号)第三章第六条3点要求下浮。(2)本合同的服务报酬总价不得超过100万。2.本合同服务报酬为税后价格,已包含测量费、仪器使用费、人工费、加班费、编制费、税费、利润等因履行本合同项下所有工作内容所需要的直接和间接的全部相关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不因人工、材料、设备的变化而作调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二)进度款1.服务报酬由甲方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如下方式、时间支付:(1)在本合同生效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累计支付至服务报酬暂定总价的20%;(2)乙方已完成的现场测量工作,经甲方确认,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累计支付至已完工作量的【60】%;(3)乙方提交道路工程《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记录册》,且项目通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并取得意见书后,可累计支付至已完工作量的【70】%;(4)乙方完成本项目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系统录入工作(视项目实际情况,最终以管线接收单位的接收要求为准),根据甲方服务评价情况,可累计支付至已完工作量的【80】%。①甲方对乙方进行服务评价,得分在90分或以上的,可累计支付至已完工作量的80%;②甲方对乙方进行服务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下的,可累计支付至已完工作量×80%×[1-(90-项目服务评价得分)%]。2.当上述付款条件满足时,乙方可视实际情况合并请款,请款时应按甲方财务管理制度办理请款手续。请款资料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在收到材料及时完成审核、提交上级及财政部门办理支付;请款资料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补正,乙方补正后提交甲方重新审核。3.本合同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甲方向财政部门办理支付即视为完成支付义务,甲方需及时办理资金支付。如合同履行期间相关主管部门对本项目支付有新规定的,按适时有效规定执行。(三)结算及最终支付1.提交结算资料乙方应在完成本合同服务工作后【30】天内,按甲方的项目结算管理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收到结算资料后组织合同履约验收。若乙方未按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甲方有权将甲方的现有资料提交结算终审部门进行结算审核,并直接确认该审定价为结算价,因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若本合同结算时项目概算仍未批复,可由双方协商先行办理结算。2.确定结算价双方一致同意,结算价确定原则如下:(1)结合本项目服务评价结果计算拟报审的合同结算价如本项目服务评价得分在90分或以上的,本合同结算价=实际完成工作量的服务报酬;反之,则本合同结算价=实际完成工作量的服务报酬×[1-(90-项目服务评价得分)%];(2)按政府相关规定报结算终审部门审核,以结算终审部门按照本合同约定审定的价格为最终结算价;如本合同项目被纳入审计的,则按审计意见整改。3.办理最终支付根据上述结算原则确定结算价后,如还有尾款未支付的,由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尾款,支付金额=最终结算价-已支付服务报酬;如存在超支付的,由甲方要求乙方退还超付部分,退还金额=已支付服务报酬-最终结算价。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应在另一方提出书面要求后及时支付相应款项。第五条保密条款双方一致确认,与本合同及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纸、图片、声像资料、电子数据等)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提供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详见附件4)第六条知识产权归属1.因本合同服务事宜形成的过程性文件、成果文件等文件资料,乙方享有其署名权及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修改的权利,其他著作权利由甲方享有。乙方仅能为实现本合同目的对前述文件进行复制、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前述文件及相关信息泄露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2.乙方应确保其在提供本合同过程中及其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不存在侵犯第三方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合法权益的行为。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七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且违约方应按服务报酬暂定总价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若乙方为违约方的,还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报酬。2.甲方未及时提供资料,导致乙方逾期完成服务成果的,乙方有权顺延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进度及要求提供服务或提交服务成果文件,应按服务报酬暂定总价的1‰/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1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按服务报酬暂定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向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服务报酬。4.因非甲方原因导致服务成果文件不符合审批要求,且乙方累计补充、修改达三次以上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承接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的违约责任;视情节严重,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予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服务报酬暂定总价。因本合同约定需由乙方承担的赔偿金、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的服务报酬中直接扣除。7.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与其他机构合作等任何方式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服务报酬暂定总价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八条合同变更、解除(一)合同变更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二)合同解除1.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政府对本项目的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导致本项目不能如期进行,属不可抗力;(2)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2.因政府对本项目的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导致本项目不能如期进行及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4.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第九条双方项目联系人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蔡志炜(联系方式:020-83630319)】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联系方式:)】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负责项目有关事宜的联络与沟通。(2)跟进项目进度。(3)解决实际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联络和沟通。2.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2.因违约方原因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济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以及因追究违约方责任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费、担保费、保险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3.若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赔偿或支付相关款项等要求不成立时,提出方应赔偿因前述要求(或诉求)所导致另一方的各种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因提出方原因导致另一方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费、担保费、保险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4.一方就本合同相关纠纷提起诉讼的,若最终以双方和解或法院调解形式解决的,因该纠纷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因该纠纷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费、担保费、保险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按和解或调解结果承担。第十一条其他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变更本合同明确的收款信息的,应当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直接按照变更前的收款信息进行付款,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委托建设管理单位(代建单位)对本合同工程或部分工程进行建设管理的,已经应接受建设管理单位(代建单位)在本合同范围内的建设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相应责任。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义务后终止。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八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其中一份作为结算专用,结算时须提供合同副本原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当正副本出现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5..以下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委托书/中选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附件2: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廉洁责任书地图II类收费标准为11390.33元/幅(第十六页)按II类计费。建设用地拔地定桩(点)II类点81092.788742.24《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规划定桩测量II类收费标准为4371.10元/件(4点)(第二十七页)小计小计小计小计小计32928.65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293183.67海珠段海珠段海珠段海珠段海珠段海珠段海珠段海珠段海珠段道路规划条件核实测量项目工作内容类别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元)金额(元)备注道路规划条件核实测量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隧道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控制点观测II类点153791.3956870.85《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地形控制点GPS测量II类收费标准为3791.39元/点(第十页)按II类计费。道路规划条件核实测量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隧道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桩点对比测量II类点271092.7829505.06《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规划定桩测量竣工地形图测量II类幅511390.3356951.65《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1:500数字线划地图II类收费标准为11390.33元/幅(第十六页)按II类计费。II类收费标准为4371.10元/件(4点)(第二十七页)建设用地拔地定桩(点)II类点271092.7829505.06《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规划定桩测量II类收费标准为4371.10元/件(4点)(第二十七页)小计小计小计小计小计172832.62配电房规划条件核实测量项目工作内容类别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元)金额(元)备注配电房规划条件核实测量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黄埔大道至新港东路)隧道管理设备用房控制点观测II类点33791.3911374.17《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地形控制点GPS测量II类收费标准为3791.39元/点(第十页)按II类计费。竣工地形图测量II类幅111390.3311390.33《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1:500数字线划地图II类收费标准为11390.33元/幅(第十六页)按II类计费。面积测量II类平方米170.22.03345.51《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规划面积测量II类收费标准为2029.55元/千平方米(第二十七页)按II类计费。建设用地拔地定桩(点)II类点41092.784371.12《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规划定桩测量II类收费标准为4371.10元/件(4点)(第二十七页)小计小计小计小计小计27481.13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200313.75管线工程规划测量预算项目工作内容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元)金额(元)备注管线竣工测量公里4.957283.0336051.00《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管线竣工测量II类收费标准为7283.03元/点(第二十五页)按II类计费。排水管线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控制点观测点153791.3956870.85《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地形控制点GPS测量II类收费标准为3791.39元/点(第十页)按II类计费。排水管线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竣工地形图测量幅411390.3345561.32《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1:500数字线划地图II类收费标准为11390.33元/幅(第十六页)按II类计费。排水管线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小计138483.17电力(10kv)管线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控制点观测管线竣工测量点公里30.693791.397283.0311374.175025.29《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地形控制点GPS测量II类收费标准为3791.39元/点(第十页)按II类计费。《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管线竣工测量II类收费标准为7283.03元/点(第二十五页)按II类计费。竣工地形图测量幅0.611390.336834.20《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1:500数字线划地图II类收费标准为11390.33元/幅(第十六页)按II类计费。小计23233.66管线竣工测量公里1.17283.038011.33《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管线竣工测量II类收费标准为7283.03元/点(第二十五页)按II类计费。电力(220kv)控制点观测点53791.3918956.95《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地形控制点GPS测量II类收费标准为3791.39元/点(第十页)按II类计费。电力(220kv)竣工地形图测量幅0.911390.3310251.30《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1:500数字线划地图II类收费标准为11390.33元/幅(第十六页)按II类计费。小计37219.58管线竣工测量公里0.57283.033641.52《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管线竣工测量II类收费标准为7283.03元/点(第二十五页)按II类计费。电力隧道控制点观测点33791.3911374.17《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地形控制点GPS测量II类收费标准为3791.39元/点(第十页)按II类计费。电力隧道竣工地形图测量幅0.511390.335695.17《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1:500数字线划地图II类收费标准为11390.33元/幅(第十六页)按II类计费。电力隧道小计20710.85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219647.26总计总计总计总计总计总计713144.68未下浮委托价委托价委托价委托价委托价委托价668672.98按中心规定下浮附件6:乙方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附件7:项目服务评价表项目服务评价表服务单位服务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完成时间业务执行部门业务执行部门征拆和管线迁改部征拆和管线迁改部征拆和管线迁改部评价内容及分值评价内容及分值评分标准扣分最高值得分一、服务态度(25分)一、服务态度(25分)1.态度不积极,工作拖拉,未能主动运用专业知识及时推进工作对委托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能按委托单位要求时限提交工作成果,每延迟一天扣0.5。10一、服务态度(25分)一、服务态度(25分)2.对项目不重视,人员配备不专业、不到位,人员投入不足或更换频繁或未经批准擅自更换,不按委托单位要求增加工作人员或更换不称职人员的,每人次扣1分。5一、服务态度(25分)一、服务态度(25分)3.对委托单位要求置之不理,不贯彻在工作成果文件中,每次扣1分;若经提醒后仍不改正,扣2分。102.未提前踏勘、现场摸查并搜集足够相关资料,扣2分。23.需现场作业的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每次扣2分。44.资料编写过程中存在抄袭情况,或缺失重要章节和内容,每处扣2分。45.未积极响应及合理吸纳相关单位、协调会议或评审会议书面意见,每处扣2分。46.成果文件不具有可实施性,或经济不合理,每次扣2分。4二、服务效果(50分)(一)服务质量(25分)1.将过期资料和规范纳入成果文件,每处扣0.5分。27.请款资料出现原则错误需修改,每次扣1分。28.出现泄密问题(非廉洁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扣3分。32.因疏忽或错误等原因导致成果资料评审不通过、或被审批部门退案,每次扣2分。4(二)服务效率(25分)1.在项目推进及有需要时,未及时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每次扣1分。6(二)服务效率(25分)3.工作过程中与业务相关方沟通及反馈不充分、不及时,导致工作延迟,每次扣0.5。5(二)服务效率(25分)4.未按委托单位要求参加相关会议并准备相关会45.工作过程进度未按计划和委托单位指令执行,每次扣1分。3议材料,每次扣1分。6.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成果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完整,每次(处)扣0.5分。32.履约过程中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扣2分。2三、其他不良行为(10分)三、其他不良行为(10分)1.出现成果文件弄虚作假情况,扣2分。2三、其他不良行为(10分)三、其他不良行为(10分)3.擅自再次委托业务,扣3分。3三、其他不良行为(10分)三、其他不良行为(10分)4.出现廉洁问题,扣3分。3四、相关业务部门评价(15分)四、相关业务部门评价(15分)相关业务部门按优、良、中、差四个档次进行综合评价,其中:优为15分;良为10分;中为5分;差为0分。最终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其中,N为评价部门个数):相关业务部门评价得分=(部门1分数+部门2分数…+部门N分数)/N15总分(100分)总分(100分)总分(100分)注:1.由业务执行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服务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评价采用扣分制的方式进行,由各部门根据所设的评分项目进行扣分并列明扣分理由。2.本表各评价内容的扣分累计分值不应超过该项评价内容设置的总分值。3.本表评分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附件:8: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委托单位服务单位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金额验收内容实施过程实施过程工作成果(如有)工作成果(如有)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合同管理造价控制验收内容1.合同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2.变更(如有)手续是否完善:是□否□3.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是□否□1.合同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2.变更(如有)手续是否完善:是□否□3.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是□否□1.成果资料是否完整:是□否□2.成果资料是否符合同约定要求:是□否□1.成果资料是否完整:是□否□2.成果资料是否符合同约定要求:是□否□1.合同及补充合同(如有)签订是否完成:是□否□2.合同及补充合同(如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1.合同及补充合同(如有)签订是否完成:是□否□2.合同及补充合同(如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1.合同及补充合同(如有)签订是否完成:是□否□2.合同及补充合同(如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1.请款资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2.结算价是否符合同约定:是□否□验收人签字第三方验收机构意见(如有)第三方验收机构意见(如有)代建单位意见(如有)代建单位意见(如有)委托单位意见委托单位意见委托单位意见受托单位意见受托单位意见单位(公章):□合格□不合格□其他日期:年月日单位(公章):□合格□不合格□其他日期:年月日单位(公章):□合格□不合格□其他日期:年月日单位(公章):□合格□不合格□其他日期:年月日单位(公章):□合格□不合格□其他日期:年月日单位(公章):□合格□不合格□其他日期:年月日单位(公章):□合格□不合格□其他日期:年月日单位(公章):□合格□不合格□其他日期:年月日单位(公章):□合格□不合格□其他日期:年月日注:如需第三方验收机构参加验收的项目,须加盖第三方验收机构单位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隧道工程 道路规划条件核实测量 隧道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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