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全自动荧光操作仪招标公告(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
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关于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全自动荧光操作仪项目的全流程公开招标公告
受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就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全自动荧光操作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全自动荧光操作仪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 “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1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0-XWJC-G2024-0027
项目名称: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全自动荧光操作仪项目
预算金额:55万元
采购需求: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全自动荧光操作仪项目,预算、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整机厂家全保保修期为≥伍年。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须一并提供)
(2)(国产设备)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
(3)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招标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方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访问“无锡政府采购网”点击“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用户注册”按钮进入注册界面进行账号注册并填写申请信息,也可以直接通过http://jszfcg.jscz.gov.cn/jszc/register进入注册界面。
(2)潜在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3)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与电子签章,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原CA须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以确保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办理“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二楼9号、10号窗口),办理手续及流程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技术服务电话:0510-81827781(服务时间:工作日 9:00-11:30,13:00-17:00)
(4)CA驱动下载: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账号登陆页面,点击“驱动下载”链接中的“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可以直接下载驱动安装包,安装包中附有驱动安装手册。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参与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及“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访问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进行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或可至无锡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苏采云”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7)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8)苏采云系统应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1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中山路68号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510-68563705
2.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路450号
联系人:沈老师 钱老师
联系电话: 0510-85757946
八、其他
1.本次采购采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QQ:孙先生:442456465;王先生:1476328133。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开标评标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全自动荧光操作仪项目采购文件.doc
无锡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电子化全流程)政府采购编号:JSZC-320200-XWJC-G2024-0027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全自动荧光操作仪项目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二○二四年三月四日目录一.投标邀请函------------------------------------------(4)二.投标人须知------------------------------------------(7)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18)四.合同书(格式文本)----------------------------------(23)五.合同条款(格式)------------------------------------(24)六.附件(投标文件格式)--------------------------------(27)政府采购提醒函各投标供应商: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防范和惩治供应商串通投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现将有关串标情形及后果的规定列明如下,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在参与采购活动中,要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得从事违法行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一、串标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后果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投标供应商深入了解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和义务,提高政府采购法律意识和公平竞争意识,知晓串通投标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有涉及上述问题的线索,可拨打0510-82702773电话或发送邮件至weijianzonghe@163.com进行举报,感谢您对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一.投标邀请函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受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全自动荧光操作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招标项目信息1.项目编号:JSZC-320200-XWJC-G2024-00272.项目名称: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全自动荧光操作仪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55万元5.本项目不设定(设定/不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万元。6.采购需求(简介):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全自动荧光操作仪项目,适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血清中抗核抗体(ANA)。预算、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整机厂家全保保修期为≥伍年。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还必须具备: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须一并提供)(2)(国产设备)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3)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本项目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5.《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四)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招标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方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2024年4月1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公开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将于以下时间、地点对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公开答疑。投标人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提出“JSZC-320200-XWJC-G2024-*****项目需澄清问题”,并于答疑会前原件递交至项目联系人。公开答疑会时间:2024年3月13日14:00~16:00公开答疑会地点: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答疑室(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路450号)(八)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九)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无锡市中山路68号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510-685637052.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信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路450号联系人:沈老师钱老师联系电话:0510-8575794610.其他1.本次采购采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2.潜在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3.供应商可登录“无锡政府采购网”点击“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按钮进入注册界面,选择用户类型“供应商”进行账号注册,也可以直接通过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进入注册界面。4.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与电子签章,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原CA须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以确保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办理“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二楼9号、10号窗口),办理手续及流程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技术服务电话:0510-81827781(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5.《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做指南》(包括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苏采云”系统CA签章切换注意事项、“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客户端安装包)下载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6.无锡市卫生健康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管理系统注册登记。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登入无锡市卫生健康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填报。(注册地址https://wxyc.jssinoview.com/wxtb/index_company.html,填写正确的注册信息,等待账号通过审核则可以正常登录系统,在“业务办理-运行中项目查看”标签页,找到有意向参与项目)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二.投标人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联系解决。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三)采购文件的解释: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四)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如需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将在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更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依法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答复范围限于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商务要求以外内容。供应商对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包括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以及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等)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五)投标文件的组成(相应内容上传至政府采购系统客户端,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扫描后上传,身份证应为正、反面):(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到采购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6)投标人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按照企业实际成立时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7)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8)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新成立公司按照企业实际成立时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新成立公司按照企业实际成立时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1)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详见“投标邀请函”-“投标人资格要求”之3中要求);12.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产品销售授权书(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见附件),须由该产品的国内总代理出具)。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细目报价表(格式见附件)5.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能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的,随机所需配备耗材清单(格式可自拟)7.本项目产品售后服务方案及保障体系(格式见附件)8.项目技术要求中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9.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10.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1.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如投标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的,须提供按格式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投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上述1-8项必须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6)(7)(8)(9)四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六)投标文件的要求: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要求如实填写,须有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投标文件中的非中文材料,需同时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公证内容应包括中文翻译件与原文一致的内容5.投标费用自理。(七)网上投标1.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4.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5.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有)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章的;3.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7.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8.投标文件图片、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9.投标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1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12.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14.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16.项目(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7.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0.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1.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22.投标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中★条款要求的;23.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九)开标、评标:1.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开标仪式由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执行。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开标时,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①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报价)承诺函等进行审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信用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②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7.评标方法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按标段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单位。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技术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同上处理。本项目核心产品:全自动荧光操作仪8.评标标准: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1)价格(30分)以进入评标程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须未超过采购预算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保留两位小数)价格扣除: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服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同一投标人,上述两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2.技术(40分)★号指标不符合即无效标书。其余技术指标按《技术参数评分一览表》评分。技术参数评分一览表序号技术参数技术评分标准分值(下限)分值(上限)★1用于间接免疫荧光法(IFA)检测抗核抗体的全自动仪器,样本稀释、加样、温育、清洗等步骤实现全自动操作。符合得4分,不符合即无效标书04★2加样针≥3针,加样精密度高,加样CV<5%。符合得4分,不符合即无效标书043自动完成200个抗核抗体IFA操作时间<3小时。符合得5分,不符合不得分。054样本位≥180个,可支持不同型号血清管上机。符合得5分,不符合不得分。055单独检测IFA载片数≥20张,单独检测IFA测试量≥180个。符合得5分,不符合不得分。0562023年度国家卫健委临检中心组织的抗核抗体室间质评项目中,使用该品牌的实验室参评数量≥40,以国家卫健委临检中心网站截图为准。符合得5分,不符合不得分。05★7可与LIS连接,双向通讯,实现数据的自动传输,并包含连接LIS各项费用。符合得4分,不符合即无效标书04★8提供一套工作站(处理器I3以上,内存4GB,硬盘>1TB,显示器>19寸,操作系统windows7专业版)。符合得4分,不符合即无效标书。049提供与行规相关的各种比对及性能验证等技术支持。符合得4分,不符合不得分。04注:投标人必须如实地在《投标偏离表》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带星号(“★”)的技术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产品说明书、相关检测报告、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白皮书、手册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能佐证偏离表内容的,评审时不予认可。(3)售后和服务能力(最高得分22分)①专机专用试剂成本(10分):抗核抗体检测试剂单人份测试报价,报价从低到高:第一名10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4分,其余不得分,未报价不得分,无省平台编码不得分。以上报价包含保证设备正常完成一个测试所需要的所有耗材价格。有多个规格的,以每人份报价最高的规格产品参与评分。项目产品名称品牌产品规格单位省平台编码中标价(元)供货价(元)每人份试剂价格(元)人血清中抗核抗体(ANA)项目产品名称品牌产品规格单位省平台编码中标价(元)供货价(元)每人份试剂价格(元)人血清中抗核抗体(ANA)②质保期(5分):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基准得2分,每多一年加1分,不超过5分。③服务方案体系(4分):投标人保障采购项目能够达到招标文件设定的使用和运行状态而提供的配送、安装、调试、培训、响应时间、咨询(技术支持)、维修以及应急保障措施等一系列服务方案,无方案不得分。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漏项,有针对性解决说明得4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漏项,有针对性解决说明,得3分;以上内容存在2-3处瑕疵、漏项,有针对性解决说明,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4-5处瑕疵、漏项,有针对性解决说明,得1分;未提供或不满足项目招标书需求或内容存在5处以上瑕疵、漏项,得0分。上述评分项中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描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④服务保障体系(3分):投标人保障服务方案的实施而设立的服务机构、配备的相应服务人员、设施装备(1分),以及相应的服务细则和规范的管理制度(1分),确保兑现服务承诺、保证服务质量的措施(1分)。(4)综合因素(最高得分6分)①标书制作评价(2分):投标文件内容按照评分标准做对应位置绑定的得1分,提供所投产品检测报告或中文说明书的得1分。②销售业绩及客户评价比较,近二年主要业绩(4分):提供投标人与终端用户签订的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同类产品的完整销售合同复印件。有一例得2分,最高不超过4分,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5)政策性因素(最高得分2分):①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得0.5分(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②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执行国家和我省D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或者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供应商能够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的得1分(投标时须提供相应使用低VOCs含量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十)定标: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路450号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采购管理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第三十九条,并按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认真填写。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投标人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2.投标、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受市级财政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3.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向未中标人告知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4.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将作为电子档案保存。(十一)废标的确认: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十二)中标无效的确认: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三)签订、履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新冠疫情应急响应解除之日前缩短至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见证后生效。2.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3.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并与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4.政府采购履约保函(保险)。政府采购履约保函(保险)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第三方机构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或保险。如中标、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要求规范履行合同义务,由第三方机构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对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供应商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5.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十四)中标服务费:本次招标,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为中标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十五)注意事项: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一、项目技术要求(以下条款须如实地在《投标偏离表》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设备名称:全自动荧光操作仪数量:1台预算:55万元设备用途说明:适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血清中抗核抗体(ANA)。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60天投标时要求提供原厂家的技术参数表,评标以此为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功能需求与技术参数★(一)功能配置1、全自动荧光操作仪1台。2、1套工作站(处理器I3以上,内存≥4GB,硬盘>1TB,显示器>19寸,操作系统windows7专业版及以上)。(二)技术参数★1、用于间接免疫荧光法(IFA)检测抗核抗体的全自动仪器,样本稀释、加样、温育、清洗等步骤实现全自动操作。★2、加样针≥3针,加样精密度高,加样CV<5%。3、自动完成200个抗核抗体IFA操作时间<3小时。4、样本位≥180个,可支持不同型号血清管上机。5、单独检测IFA载片数≥20张,单独检测IFA测试量≥180个。6、2023年度国家卫健委临检中心组织的抗核抗体室间质评项目中,使用该品牌的实验室参评数量≥40,以国家卫健委临检中心网站截图为准。★7、可与LIS连接,双向通讯,实现数据的自动传输,并包含连接LIS各项费用。★8、提供一套工作站(处理器I3以上,内存4GB,硬盘>1TB,显示器>19寸,操作系统windows7专业版)。9、提供与行规相关的各种比对及性能验证等技术支持。二、★其他要求(以下条款必须在《投标偏离表》内逐条响应):1.售后服务:(1)卖方应保证所供设备是全新的,生产日期应在合同签订日前15个月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7天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提供安装、调试、培训等服务,正常使用一个月后协助医院组织验收。保修期自验收之日起。(2)整机厂家全保保修期为≥伍年,保修期内厂家提供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次数≥4次/年,并提供维修工单及保养报告。卖方须保证提供终身的优质服务,出保后人工费为零,配件≤7折,每年需协助医院进行免费保养及检测≥4次,并提供工时报告。年度保修合同价不高于设备总价的4%。(3)卖方须为买方提供现场操作培训,保证操作人员正常使用设备的各种功能,否则持续培训。提供中/英文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软件光盘等,中文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塑封挂牌。(4)如设备出现故障,报修响应时间≤2小时,工程人员到场时间≤12小时。不可抗因素除外。主要耗材及零配件应能确保库存,及时供应(须列出全部专机专用耗材及主要零配件的清单及优惠价格)。保修期满后,若买方自行进行故障维修,卖方需要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包括提供相关机器密码。(5)卖方须为买方维修工程师进行技术培训,确保设备科工程师掌握日常维护保养技术。(6)售后服务所有条款必须由厂家确认,如供应商调整,厂家负责落实相关责任。(7)若设备带专机专用耗材,厂家必须保证供应,不可随意停产,若现有耗材发生停产升级,新产品供应价不得超过老产品。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3.验收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必须满足招标书中所列全部规格、型号、具体配置、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供方承诺的其它指标;仪器生产日期应在合同签订日前15个月内(以铭牌或说明书)。4.货物到达需方地址至验收合格期间,由供方负责保管,若因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修理或更换,同时有关费用由供方承担;货物经验收合格后即由需方负责保管,若因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由需方承担。5.交货条件:产品交货时,包装完整无破损,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装箱单(2)产品质检合格证明(3)供方需要提供进口商品检验检疫证明(进口产品适用)(4)需要提供使用维护手册、维修图纸、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配件、维修密码等维护维修必需的材料和信息6.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及装卸,直接送至需方所在地,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7.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安装调试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完成(以开箱时间起始)。供方负责本次采购设备的免费安装、调试(安装调试过程所需耗品应由供方免费提供),保证培训人员正常操作该设备的各种功能。供方提供设备操作规范张贴设备上,提供设备操作规范电子档交于采购人。8.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之后预付合同总价30%;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供方开具的全额发票后付合同总价的20%;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三个月后付合同总价的40%;正常使用一年后付款10%。(因供方延迟开具发票及相关资料等,需方有权延迟付款。)9.质保期内,供方未能按约履行质保义务,每发生一次,应当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质保期内供应商违约情形达到2(含)次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如有剩余未付款项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并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采购人另行采购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所发生的费用。10.必须保证半年之内在我院属于市场最低价,如有违反从尾款中扣除,如扣除金额大于未付款数,供方按差额补足退回至医院账户或双方协商解决。11.如供方逾期交货或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安装调试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延长时间,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日历日,供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如已支付费用的,供方全部返还;且供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12.供方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需方全部文件、资料、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方不得擅自披露、泄露、使用或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目的。供方未能按约履行合同保密义务,应当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13.如果供方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提出解除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4.在设备使用年限内(至少10年),供方应保证配件、耗材的供应;若因设备升级等原因导致原有配件、耗材不能使用,或原有配件、耗材不再生产,供方应免费提供设备硬件或软件的升级,确保设备正常使用,无法通过升级而继续使用的设备,采购人有权要求生产厂家按折旧后的价格将设备回购。15.设备随机耗材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列明能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的,所需耗材及维修配件的清单及价格(格式可自拟),承诺所有耗材已通过江苏省阳光采购平台挂网并列明产品编码,未列其中的,视为免费维保范围之材料。16.具备数字化接口的设备应承诺免费开放该接口,由供应商配合与医院信息系统相连接并承担相应费用。17.供应商承担设备与医院设备实时监控系统相连的相关费用,达到医院实时监控要求。(格式可自拟)。18.具有汉字字库、中文支持的系统及中文文档的设备应承诺免费提供该系统,暂不具备的应承诺如日后具备此系统后免费向用户提供。(格式可自拟)三、有关说明1.本次采购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包括所投产品及其配件、包装、运杂、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3.投标人必须根据本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规定的技术配置分别对自己所投产品进行报价,并如实地在《投标偏离表》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偏离请于《投标偏离表》中说明。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属于清单中打★品目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报价,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5.本项目中有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6.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在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标的供应商,如需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请按锡财购【2013】5号文件执行;如需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请按锡财购【2020】17号文件执行。7.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同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9.本项目中如有涉及到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采购人在招标(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10.本章中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满足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四.合同书(格式文本)合同书(货物)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项目(项目编号:)采购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需方(采购人):供方(中标方):一、采购项目编号:二、采购项目名称:三、中标(成交)金额:(大写);(小写);四、交货期或完工期:五、项目整体质保期:六、交货地点和方式:七、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八、合同书不可分割部分:招标(采购)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成交)通知书,供方在投标(响应)、评标(评审)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合同书组成:合同书由格式条款和合同条款二部分组成。合同条款应当包含法定必备条款和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并应与“合同书不可分割部分”的内容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类型,标的名称、采购标的质量、数量,履行时间、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履约保证金要求,价款或报酬、付款进度安排、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合同分包要求等。十、合同书生效及注意事项:合同书格式条款与合同条款共同组成完整合同书。采购人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之日起三十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书签订工作。供需双方在合同书上确认签章后,合同即生效并经系统自动将合同书推送“无锡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十一、供需双方如有其它要求,可参照招标(采购)文件、投标(报价)文件(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并在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前提下,供需双方自行拟定补充条款。十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五十条规定,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见证方: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签章)见证人:年月日五.合同条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确定事项订立)(一)合同内容:需方向供方购买。(二)价格及支付:1.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为元。2.付款方式: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付:本项目是/否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元。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时间:,退付办法:。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三)知识产权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四)质量要求与检验:1.供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供方投标文件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2.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供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需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装箱单、质量证书等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5.货物运到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验证签收后,由于需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由需方承担。6.经验收不合格的,供方应当按照需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需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7.需方不得擅自变更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性能、指标等相关内容,如有变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执行。(五)交货条件:1.交货日期(或完工期):2.供方在验收时应先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需方。3.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或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调换或补缺,如因此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4.货物交货时,所有货物必须带有货物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中文质保单、装箱单、中文货物安装使用说明书。其它附件所有部件必须原包装。5.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直接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即:以合同书上的地点为准。(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1.供方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调试,并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标准,并正确且安全地安装。2.供方提供的服务全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3.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4.需方应向供方现场调试的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供方负责。5.需方如要求供方提供招标文件及供方投标文件以外的其它服务,其费用另定。(七)违约责任: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如有),或依照法律程序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2.如供方逾期交货且未经需方同意延长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需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需方如已支付费用的,供方全部返还,且供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3.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需方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4.由于需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需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规定另议)5.供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由供方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因招、投标产生的其他责任及后果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处理方式执行。6.由于供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需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向供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需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供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供方还应负责赔偿。7.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供、需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8.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且在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见证后即生效。2.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方式处理:(1)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合同中未有约定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予以解决。5.供需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需方(采购人):(签章)供方(中标方):(签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地址:年月日年月日供方户名:供方开户银行:供方帐号:六.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政府采购编号:JSZC-320200-XWJC-G2024-0027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二○年月日(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我方收到贵中心编号JSZC-320200-XWJC-G2024-0027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次项目的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愿意提供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3.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开标之日起90天。4.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5.我方认为贵中心有权决定中标者。6.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我方认可并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8.如我方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9.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愿意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10.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投标人(CA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CA签章: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二)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采购项目编号:日期: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JSZC-320200-XWJC-G2024-0027)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公司(单位)从未有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有关单位和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行为发生。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JSZC-320200-XWJC-G2024-0027)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CA签章):法定代表人(CA签章):备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项目编号:日期: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司(单位),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JSZC-320200-XWJC-G2024-0027)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话:单位名称(CA签章):法定代表人(CA签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3)承诺书(格式):承诺书(投标人名称)在此承诺:1.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JSZC-320200-XWJC-G2024-0027)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全新合格品,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4)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致: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我们(制造商名称)根据(国家名称)法律正式成立的一家制造商,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供应商地址)的(投标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1、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全自动荧光操作仪项目(采购编号JSZC-320200-XWJC-G2024-0027)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报价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报价共同和分别承担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3、我方兹授予(投标供应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且有替换或撤消或另行授权的全权。兹确认(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办理一切事宜。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供应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名称(盖章):制造商授权代表的签字:姓名、职务和部门:日期:(三)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CA签章)单位:人民币元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0-XWJC-G2024-0027项目名称数量单价总价投标总价 大写: 小写: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CA签章:(四)细目报价表(格式):细目报价表投标人名称(CA签章)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0-XWJC-G2024-0027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生产厂家产地是否中小企业免费质保期单报价分项总报价1 23交货完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送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总报价:大写 小写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CA签章:注:(1)投标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的,须提供按格式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相应内容须与上表填列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须提供按格式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提供投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2)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报价表内项目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均须逐一提供。(3)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五)《投标偏离表》(格式)投标偏离表投标人名称(CA签章)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0-XWJC-G2024-0027名称采购要求实报内容偏离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CA签章:注:(1)本表不得删除;(2)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逐项作出偏离说明,并说明原因;(3)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六)《能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的,随机所需配备耗材清单》(格式可自拟)(七)产品售后服务方案及保障体系(格式)产品售后服务方案及保障体系(一)基本承诺1.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JSZC-320200-XWJC-G2024-0027)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全新合格品。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制造厂商)保证(投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所投的涉及本公司的产品质量,并提供年原厂商上门免费保修。4.本公司(单位)确保所提供的设备在设备使用年限(自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0年)内的配件、耗材的正常供应;如因设备升级等原因而导致配件、耗材价格提高,且采购人无法接受时;或已无法正常供应配件、耗材时,本公司(单位)同意按折旧后的价格将设备回购(折旧方法:直线折旧法)。(二)其他承诺1.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指保障采购项目能够达到招标文件设定的使用和运行状态而提供的配送、安装、调试、培训、响应时间、技术支持、维修以及应急保障措施等一系列服务方案)。本公司承诺: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保障体系(指保障服务方案的实施而设立的服务机构、配备的相应服务人员、设施装备,以及相应的服务细则和规范的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的措施)。本公司承诺:制造厂商(盖章):投标供应商(CA签章):日期:(八)(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CA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对照《细目报价表》如实逐条填写。(九)(投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CA签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自动荧光操作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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