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光灯 手电筒招标公告(岳普湖县第一中学2024)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岳普湖县第一中学强光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62024030420214142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乌布力阿西木13619989494
报价起止时间:2024-03-04 12:46 -2024-03-07 20:00
采购单位:岳普湖县第一中学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强光灯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手电筒; 采购人需求描述:必须按照规格描述要求供货。;次要参数要求:强光灯:射程:400米或以上,材质:ABS;灯芯:XK灯珠;防水;续航时间:5H-48H;充电式;;
8个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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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留言:-

附件:-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岳普湖县 岳普湖镇 岳普湖县第一中学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报价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注明所投商品的品牌、型号, 则报价无效;应标商品必须响应招标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配置,必须支持正品验货。请供应商在报价前仔细评估自身履约能力,谢绝恶意低价、不按要求报价、中标后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履行等违约行为,对出现此类行为的预中标供应商,将根据在线询价违约处理规则,依法依规提请政采云平台进行处罚,并记入政府采购诚信档案。商品性能及功能如不能达到采购要求的,视为虚假响应采购要求, 将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询价结果确认:
询价结果出来后,预中标供应商1天内提供样品,采购单位对样品进行验收合格后确认询价结果并签订合同,如果预中标供应商所投标商品不满足招标要求、样品不合格或无法指定时间内提供样品,采购方有权取消结果。

供货要求:
签订合同后2日内必须送货上门,负责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供货资格。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强光灯 手电筒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