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招标公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4)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

采购单位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行政区域
省级
公告时间
2024-03-0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3-04 00:00:00至2024-03-11 23:59:59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03-25 14:30:00

开标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南省昆明高新区海源北路658号鼎易商务中心9幢B座11楼墨菲招标(云南)有限公司 -开标室

预算金额
¥2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凯

项目联系电话
13700666963

采购单位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708857330

代理机构名称
墨菲招标(云南)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658号鼎易商务中心9幢B座1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700666963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3-25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4-G3-00310-MFZB-0001
项目名称: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
预算金额(万元):270
最高限价(万元):270
采购需求:完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包括:探矿权分立方案、扩大勘查区块范围合理性论证报告、变更勘查主矿种合理性论证报告、勘查实施方案调整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包括:采矿权矿区范围合理性论证报告、扩大矿区范围合理性论证报告、变更开采主矿种合理性论证报告)、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对部分勘查项目或矿山开展实地核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本项目投标人可同时参加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被推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若得分第一,则推荐顺序顺延。评审顺序由第一标段开始依次进行。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完成(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项目服务期限)。 标段2: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完成(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项目服务期限)。 标段3: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完成(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3: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一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二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三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1)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第一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第二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第三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2、3】 (1)信用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对投标人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投标人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将被拒绝,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3-04 00:00至2024-03-11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3-25 14: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南省昆明高新区海源北路658号鼎易商务中心9幢B座11楼墨菲招标(云南)有限公司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保证金金额:9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3-25 14:30(2)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保证金金额:9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3-25 14:30(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保证金金额:9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3-25 14:30 其他: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第一标段: 保证金金额:9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3-25 14:30 (2)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第二标段: 保证金金额:9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3-25 14:30 (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第三标段: 保证金金额:9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3-25 14:3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18号
联系方式:13708857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墨菲招标(云南)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658号鼎易商务中心9幢B座11楼
联系方式:137006669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凯
电 话:1370066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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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定稿3.3).docx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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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采购公告.docx
2024-03-04
下载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4-G3-00310-MFZB-0001采购人: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采购代理机构:墨菲招标(云南)有限公司2024年3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1.总则152.招标文件163.投标文件174.投标文件的递交195.开标206.资格审查207.评标208.合同授予219.纪律和监督2210.质疑接收、回复22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第三章评标办法24资格审查前附表25评审办法前附表261、总则302、评审机构303、评审原则304、评审纪律305、评标程序及标准316、投标文件的澄清317、评标结果328、政府采购政策32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5第五章采购需求4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8(一)投标函部分50一、开标一览表51二、投标函52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3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4五、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55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6七、中小企业声明函57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8九、监狱企业证明59(二)资格审查部分60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1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1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1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1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1六、其他要求61(三)商务部分62一、投标分项报价表63二、商务条款偏离表64(四)技术部分65一、服务实施方案66二、服务重点、难点分析67三、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68四、保密措施69五、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70六、投标人组织机构及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配置情况71七、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72第七章其他资料73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ZC2024-G3-00310-MFZB-0001。项目名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预算金额(万元):270最高限价(万元):270采购需求:完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包括:探矿权分立方案、扩大勘查区块范围合理性论证报告、变更勘查主矿种合理性论证报告、勘查实施方案调整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包括:采矿权矿区范围合理性论证报告、扩大矿区范围合理性论证报告、变更开采主矿种合理性论证报告)、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对部分勘查项目或矿山开展实地核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标段号采购内容数量(项)采购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第一标段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19090第二标段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19090第三标段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19090注:本项目投标人可同时参加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被推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若得分第一,则推荐顺序顺延。评审顺序由第一标段开始依次进行。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完成(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的投标人,或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按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后投标人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提供2023年01月后投标人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若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一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二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三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对投标人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投标人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将被拒绝,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1)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第一标段:保证金金额:9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3-2514:30(2)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第二标段:保证金金额:9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3-2514:30(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第三标段:保证金金额:9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3-2514:30其他: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18号联系方式:马老师0871-657471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墨菲招标(云南)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658号鼎易商务中心9幢B座11楼联系方式:0871-683073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凯、他玲浩、周云飞电话:0871-6830730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采购人: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18号联系方式:马老师 0871-65747160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墨菲招标(云南)有限公司地 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658号鼎易商务中心9幢B座11楼联系人:张凯、他玲浩、周云飞电 话:0871-683073011.1.4项目名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项目编号:YNZC2024-G3-00310-MFZB-0001)1.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完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包括:探矿权分立方案、扩大勘查区块范围合理性论证报告、变更勘查主矿种合理性论证报告、勘查实施方案调整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包括: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合理性论证报告、扩大矿区范围合理性论证报告、变更开采主矿种合理性论证报告)、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对部分勘查项目或矿山开展实地核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1.3.2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完成(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项目服务期限)。1.3.3质量要求提交的服务成果质量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2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74号)等文件及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以上规范和标准要求不一致的,以高标准为准。按照相关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方案评审有关要求,全面完成项目评审工作,并且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1.4.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的投标人,或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按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后投标人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提供2023年01月后投标人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若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一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二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三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对投标人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投标人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将被拒绝,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现场踏勘■不组织□组织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资质要求:1.11.1偏差■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更正公告及补遗文件(若有)2.2.2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形式:书面形式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形式:书面形式2.3.1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形式:书面形式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形式:书面形式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修改(如有)等内容3.2.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270万元最高限价:270万元一标段90万元;二标段90万元;三标段90万元;各标段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各标段最高限价,且不得超过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各标段分项最高限价表”中所公布的每一项单价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2.2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单价。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依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技术和服务要求等有关资料,并综合考虑成本、税收、保险、利润和风险等一切因素,结合市场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测算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一经确定,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3.3.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1)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第一标段(项目编号:YNZC2024-G3-00310-MFZB-0001-01): 保证金金额:9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3-25 14:30(2)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第二标段(项目编号:YNZC2024-G3-00310-MFZB-0001-02): 保证金金额:9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3-25 14:30(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第三标段(项目编号:YNZC2024-G3-00310-MFZB-0001-03): 保证金金额:9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3-25 14:30 接收保证金账户信息: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高新支行银行账号:8719 0799 3710 701收 款 人:墨菲招标(云南)有限公司联 系 人:刘子铭联系电话:0871-68307301注:须注明项目编号及费用名称(如: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或2023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1年至今(合同签订时间)★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3.7.3(2)投标文件的其他编制要求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1)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4.2.1网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无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开标程序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11.1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8.2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8.4.1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不要求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1.4知识产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2)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3)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11.5重新组织招标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投标人不足3家的; (二)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三)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后重新招标。11.6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等章节中若出现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1.7监督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应当接受主管部门及采购人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1.8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1.9细微偏差1.1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处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2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11.10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金额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服务类费率标准收取,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该项目公开招标选定实施单位。1.1.2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质量要求1.3.1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服务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其他费用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收取。1.6保密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现场踏勘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分包1.10.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1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其他资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3.1.2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各标段分项最高限价表”。3.2.2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单价。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依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技术和服务要求等有关资料,并综合考虑成本、税收、保险、利润和风险等一切因素,结合市场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测算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一经确定,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5投标人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3.2.6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针对每一项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3.2.7投标人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文件有效期3.3.1投标文件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3.3.2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退还未中标人,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3.6备选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不满足任何一项标注★号的条款,将导致投标无效。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完成时间、投标文件有效期、成果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1)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4.1.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4.1.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重新招标。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的要求进行重新编制、加密和递交。4.3.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采购人在本章第5.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6.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三章资格评审标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7.评标7.1评标委员会7.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7.1.3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7.2评审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7.3评审7.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7.3.2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7.3.3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合同授予8.1定标8.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8.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8.2中标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4履约保证金8.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8.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5签订合同8.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评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10.质疑接收、回复9.1质疑接收9.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1.2投标人应根据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9.1.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采取现场书面递交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质疑函(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墨菲招标(云南)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71-68307301通讯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658号鼎易商务中心9幢B座11楼9.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9.2质疑回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11.2出现11.1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5.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的投标人,或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按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投标担保函);(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材料(盖电子公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后投标人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提供2023年01月后投标人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若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盖电子公章)。特定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规定。备注: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文件出现不满足上述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之一的,则资格评审为不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上述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均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各款所列材料在开标后不得澄清、后补。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5.2符合性评审审查标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且按规定格式签署投标文件签署、签章符合招标文件签署、签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规定 投标报价 报价完整,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各项最高限价投标文件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规定 采购需求 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采购内容、采购需求范围实质性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带★的条款) 其他无效情形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3综合评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本项目评审细则如下:F1价格部分:10分 F2技术部分:60分F3商务部分:30分 投标人总得分=F1+F2+F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7) 》规定条件 其他未列明 行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符合规定的供应商应当按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评分因素分值评分项目评分标准F1价格部分10分投标报价(满分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1、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计算,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F2技术部分60分服务实施方案(满分20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实施方案:(1)实施方案的内容详细完整;(2)项目评审依据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以及技术规范;(3)评审时限符合项目实际,工作任务、程序、方法、组织计划等内容阐述完整; (4)项目评审机构和评审专家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清晰明确;上述4个评审项每项满分为5分,评分档次为5/3/1/0;完全满足该项要求,得5分;基本满足但细节不完善,得3分;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针对性不强、分析简略、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得1分;内容缺失得0分。服务重点、难点分析(满分10分)针对本项目服务的重点、难点分析:(1)对项目报审、组织评审、实地核查、数据归档等工作内容描述详细,完全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进分析;(2)能够科学全面地提出项目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上述2个评审项每项满分为5分,评分档次为5/3/1/0;完全满足该项要求,得5分;基本满足但细节不完善,得3分;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针对性不强、分析简略、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得1分;内容缺失得0分。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满分15分)针对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1)服务质量承诺详细,具体;(2)有较强的针对性;(3)有健全的内部质量管理制度;(4)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5)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具备可行性。上述5个评审项每项满分为3分,评分档次为3/2/1/0;完全满足该项要求,得3分;基本满足但细节不完善,得2分;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针对性不强、分析简略、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得1分;内容缺失得0分。保密措施(满分15分)针对保密措施:(1)防范措施详细具体(2)实施细则具有针对性;(3)规章制度健全。上述3个评审项每项满分为5分,评分档次为5/3/1/0;完全满足该项要求,得5分;基本满足但细节不完善,得3分;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针对性不强、分析简略、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得1分;内容缺失得0分。F3商务部分30分组织机构及拟派人员(满分15分)针对投标人的组织机构及拟派人员:(1)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2)设备配置满足本项目需求;(3)拟派人员数量满足本项目需求专业分工明确,搭配合理。上述3个评审项每项满分为5分,评分档次为5/3/1/0;完全满足该项要求,得5分;基本满足但细节不完善,得3分;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针对性不强、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得1分;内容缺失得0分。类似业绩(满分15分)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承担过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或评审、勘查实施方案编制或评审、矿山开采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或评审、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自然资源相关领域规划编制研究工作。以上任意类型业绩每一项得3分,业绩最多得15分(同类型业绩不累加)。注:业绩证明材料为投标人与用户单位签订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任务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所承揽项目工作内容的,不予认可。评标程序及评审办法1、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本项目投标人可同时参加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被推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若得分第一,则推荐顺序顺延。评审顺序由第一标段开始依次进行。2、评审机构2.1本次公开招标项目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3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会议的,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标现场,对评标工作实施监督。3、评审原则3.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3.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3.3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4、评审纪律4.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4.3评审内容和评审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4.4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4.5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4.6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和保留。4.7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4.8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统一组织。4.9评审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采访评审工作。4.10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5、评标程序及标准5.1资格评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符合性评审。5.2符合性评审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5.3综合评分5.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见评标方法前附表。5.3.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投标人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5.3.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5.3.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5.2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3.5价格部分(F1)按评标方法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报价部分得分。技术部分(F2)和商务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所有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文件的澄清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6.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7、评标结果7.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7.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7.3评审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5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8、政府采购政策8.1中小企业扶持政策8.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评标方法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评标方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8.1.2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采〔2022〕13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8.1.3评标方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8.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8.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8.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8.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8.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项目内 容1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完成(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项目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要求提交的服务成果质量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2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74号)等文件及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以上规范和标准要求不一致的,以高标准为准。按照相关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方案评审有关要求,全面完成项目评审工作,并且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3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先行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的首付款;即按合同中表2项目数乘以单价测算的费用,先行向乙方支付首付款¥ 元(大写: 元整)。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周期届满后,按照服务周期内实际完成的项目总数进行测算,在首付款基础上采取多退少补方式,结清费用。说明:合同格式以中标人与采购人最终协商确定的合同格式为准。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第标段)合同书甲方: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乙方为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査(第标段)(采购编号:)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一、项目工作服务内容1.乙方项目工作任务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2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74号)等文件及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组织专家对70个勘查实施方案(包括探矿权分立方案、扩大勘查区块范围合理性论证报告、变更勘查主矿种合理性论证报告、勘查实施方案调整方案)和50个开发利用方案(包括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合理性论证报告、划定矿区范围合理性论证报告、变更开采主矿种合理性论证报告)进行审查,并出具评审意见表和评审意见书。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对10个勘查项目或矿山开展实地核查。2.乙方具体工作内容1.对申请人(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报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受理《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申请。2.根据报审项目情况,评审机构向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报送评审专家摇号申请并开展随机摇号。3.根据摇号产生的专家,拟定专家组成员,并将《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相关资料送至专家提前审阅。根据需要,对部分项目开展实地核查。4.组织《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评审会。5.对《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文本、附件、图件及专家组意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评审意见表和评审意见书。6.对《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相关成果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电子化处理并入库。。7.按要求出具《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结果公示内容,并报送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同时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8.探矿权分立方案、扩大勘查区块范围合理性论证报告、变更勘查主矿种合理性论证报告、勘查实施方案调整方案;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合理性论证报告、划定矿区范围合理性论证报告、变更开采主矿种合理性论证报告等技术方案(报告)的审查工作,参照上述工作内容开展。3.乙方技术服务质量要求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质量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2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74号)等文件及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以上规范和标准要求不一致的,以高标准为准。按照相关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方案评审有关要求,全面完成项目评审工作,并且满足甲方的使用需求。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对项目实施的监督、协调等工作;2.负责提供与本合同内容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作费用;4.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实施开展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向乙方提出整改建议,并要求乙方须在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和要求完成整改;5.对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评审的,或根据矿业权人(申请人)对方案(报告)评审提出的异议,经甲方审核异议成立的,有权提出重审或组织复审,有三次以上重审或复审记录的,有权取消乙方承担方案(报告)评审工作资格并终止本次评审委托;6.有权对泄露评审专家名单及其他应保密内容的,违规插手干扰评审工作的,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有接收矿业权人、编制单位、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和个人的馈赠等不廉洁行为的,取消乙方承担方案(报告)评审工作资格并终止本次评审委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按合同的约定享有乙方提供的项目成果及全部知识产权。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相关工作和任务,并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负责按相关规定、技术规范和甲方要求,提交成果并出具评审意见表和评审意见书;3.提交的成果及出具的评审意见表、评审意见书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负责按相关规定及要求重新组织审查,并在合理时间内完成。产生的返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会议、办公、专家咨询等费用)由乙方承担。4.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服务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服务项目的有关情况;5.在组织评审过程中,严禁向矿业权人、方案(报告)编制单位等相对人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并有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6.每个项目组织评审时限严格控制在20个工作日内,因正当的评审工作原因超出时限的,乙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向甲方说明原因,经甲方客观评估后,可适当延长相应的评审时限;7.每个项目组织评审完成后,需就评审服务工作对矿业权人开展满意度调查,并由矿业权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进行确认,不得误导、诱导、代替矿业权人填写满意度调查表,同时结合评审结果公示社会反馈情况,提交综合分析报告;8.在组织评审过程中,应建立评审台账,对每个项目严把初审环节,严格执行相关规范;9.项目完成后,负责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评审工作以及相关经费的支出进行审计,并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四、服务周期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完成(甲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项目服务期限)。五、经费及付款方式1.项目经费:合同费用总额为小写:元(大写:元整),此费用为项目涉及内容的所有相关费用的最高限额,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会议费、办公费、租赁费、专家咨询费、第三方机构审计费、差旅费、租车费等及项目开展中所产生的费用等全部含税费。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汇总表,项目按照勘查程度及矿山规模划分单价,具体情况见表1:表1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个)合价(元)备注1勘查实施方案(普查)10个2勘查实施方案(详查)30个3勘查实施方案(勘探)30个4开发利用方案(大型矿山)5个5开发利用方案(中型矿山)15个6开发利用方案(小型矿山)30个7实地核查10个合计: 元(大写: 元整)乙方支出的本合同项下的费用只限于上述列举的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相关的费用,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无关的其它费用不得要求甲方承担。项目经费的支出,最终以实际完成的评审项目数量结算为准。若不能完成全部项目数(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等技术方案及报告120个,以及根据需要开展的10个实地核查),且完成的项目数与勘探、详查、普查项目或大型、中型、小型矿山的项目数不能完全一致的,已支付剩余项目经费按规定退回甲方账户。退回时间:经双方确认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甲方账户。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退回剩余项目经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应退未退剩余项目经费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剩余项目经费退回甲方账户之日止。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和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先行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的首付款;即按表2项目数乘以单价测算的费用,先行向乙方支付首付款¥元(大写:元整)。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周期届满后,按照服务周期内实际完成的项目总数进行测算,在首付款基础上采取多退少补方式,结清费用。表2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勘查实施方案(普查)4个2勘查实施方案(详查)12个3勘查实施方案(勘探)12个4开发利用方案(大型矿山)2个5开发利用方案(中型矿山)6个6开发利用方案(小型矿山)12个7实地核查4个合计: 元(大写: 元整)付款单位信息:甲方:开户银行工行昆明市护国支行户名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账号2502013029219900369乙方:开户银行户名账号3.相关费用标准及使用要求会议费:按照《云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评审会属四类会议(不住宿),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150元/人天,包括会议室租金、伙食费、印刷费等。专家咨询费:按照《云南省省级财政个人劳务服务类支出预算定额标准》(云财评审〔2016)41号)为800元/人天。勘查实施方案根据普查详查勘探程度、开发利用方案根据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和储量规模确定参与审查专家数,按实际参与审查的专家数结算。〔参与审查的专家人员名单和人数以甲方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摇号产生的专家名单、人数为准〕若部分项目需要进行实地核查,产生的差旅费、租车费,应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细化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行〔2016〕18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地质勘探职工野外工作津贴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51号)有关规定及标准执行。六、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矿业权人原因延误除外)导致项目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单个评审项目逾期10个工作日未能交付相应工作成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合同费用,已经支付的价款应当返还,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合同价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2.乙方不具备履行本合同资质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对项目评审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项目评审时限不得顺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任何费用,已经支付的价款应当返还,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乙方另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工期损失等全部经济损失)以及法律责任;3.若乙方存在三次以上重审或复审记录,泄露评审专家名单及其他应保密内容的,违规插手干扰评审工作的,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有接收矿业权人、编制单位、评审专家等相关单位和个人的馈赠等不廉洁行为,被取消承担方案(报告)评审工作资格及终止本次评审委托的,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款,已支付的应当由乙方返还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乙方另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工期损失等全部经济损失)。4.因乙方履行合同造成甲方、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5.乙方实施本条1至4项以外的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合同价款,已经支付的价款应当返还,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乙方另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工期损失等全部经济损失)以及法律责任。七、保密条款1.乙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中获知的书面、电子资料、文件、数据,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乙方应当保证按国家保密规定使用、保管相关资料,对在项目评审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中所获知的一切资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并按相关规定签订“资料保密协议”。对最终的评审结果及相关工作成果也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交付使用。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在乙方服务结束后,乙方均应及时归还甲方。3.如乙方人员违反上述保密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本保密义务在合同履行期间、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八、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含用于结算支付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二、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含补充协议,如有)2.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投标文件及补遗、澄清;4.招标文件。十三、其他约定1.项目产生的全部成果资料、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等,乙方在项目完工后,整理装订成册移交给甲方,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独立申请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版权、课题申报等知识产权项目。2.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仅指包括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战争)等因素导致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条款的,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20日内通知对方,甲乙双方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时间确定免除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全部或部分责任。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项目联系人:马劼,联系电话:0871-65747160,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联系人负责在项目进度上进行协调。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涉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充通知、中标通知书等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技术解决方案、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均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一)需要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是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的法定要件,也是指导矿业权人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合理勘查和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技术依据。此外,结合我省矿业权管理实际,特别是资源配置环节,也需对涉及矿产资源管理重要审批事项集体决策所需的有关技术方案(报告)进行审查论证。我省探矿权采矿权数量多、分布广、矿种多,有关方案(报告)技术评审、论证专业性强,审查工作任务重,需委托有关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开展,并出具相关评审意见表和评审意见书。(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有关法规、规章和条例的规定。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2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74号)等文件及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一)根据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审查要求,结合审查工作实际,需完成以下主要工作:1.对申请人(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报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受理《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申请。2.根据报审项目情况,承担组织评审的机构通过省级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管理系统向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提交承担评审工作的专家摇号申请并开展专家摇号。3.根据摇号产生的专家,拟定专家组成员,并将《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相关资料送至专家提前审阅。根据项目需要,对部分项目开展实地核查。4.组织《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评审会。5.对《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文本、附件、图件及专家组意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评审意见表和评审意见书。6.对《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相关成果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电子化处理并入库。7.按要求出具《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结果公示内容,报送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同时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二)探矿权分立方案、扩大勘查区块范围合理性论证报告、变更勘查主矿种合理性论证报告、勘查实施方案调整方案;采矿权矿区范围合理性论证报告、扩大矿区范围合理性论证报告、变更开采主矿种合理性论证报告等技术方案(报告)的审查工作,参照上述工作内容开展。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一)拟完成210个勘查实施方案审查(包括:探矿权分立方案、扩大勘查区块范围合理性论证报告、变更勘查主矿种合理性论证报告、勘查实施方案调整方案)。其中,探矿权按勘查程度划分,勘探约90个、详查约90个、普查约30个。(二)拟完成150个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包括:采矿权矿区范围合理性论证报告、扩大矿区范围合理性论证报告、变更开采主矿种合理性论证报告)。其中,采矿权按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和储量规模划分,大型以上约15个、中型约45个、小型约90个。(三)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对部分勘查项目或矿山开展实地核查。(四)标段划分及服务周期标段号采购内容数量(项)采购预算 单价(元)采购预算 合价(元)项目服务周期第一标段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1900000900000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完成(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项目服务期限)。第一标段采购预算总价(元)900000第二标段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1900000900000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完成(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项目服务期限)。第二标段采购预算总价(元)900000第三标段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1900000900000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完成(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项目服务期限)。第三标段采购预算总价(元)900000★(五)各标段分项最高限价表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分项最高限价(元/个)备注1勘查实施方案(普查)10个6000投标人各分项报价不得超过本表中公布的对应分项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2勘查实施方案(详查)30个70003勘查实施方案(勘探)30个70004开发利用方案(大型矿山)5个80005开发利用方案(中型矿山)15个70006开发利用方案(小型矿山)30个65007实地核查10个8000(六)项目实施地点:项目中标单位自行安排。(七)资金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一)正式受理前,需进行初审,满足基本条件后正式受理。(二)正式受理后,需组织专家完成审查,并出具评审意见表和评审意见书。(三)按照公示公开的有关规定,对评审通过项目的审查结果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四)每个技术方案(报告)的审查及归档工作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五)每个正式受理的技术方案(报告)完成审查后,需开展满意度调查。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1.取得评审意见书。2.在实际评审过程中,若不能完成全部项目数,且完成的项目数与勘探、详查、普查项目或大型、中型、小型矿山的预算数不能完全一致时,按实际完成数进行结算,剩余项目经费按规定退回。项目完成后,须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审计。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对应标段编号填写)投标人(电子签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一)投标函部分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标段)项目编号:投标报价(元)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质量要求投标保证金(元)其他声明注:1、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技术和服务要求等有关资料,并综合考虑成本、税收、保险、利润和风险等一切因素,结合市场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测算自主报价。2、本表中报价应与投标函一致。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投标函致: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我方仔细研究了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标段)(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我方授权(授权委托人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与投标,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需服务进行响应。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为完成本项目,总报价为:元,人民币(大写:)。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方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和评审办法无异议,且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4、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始时间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服务周期满为止,本投标函保持有效。5、我方承诺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及合同条款,并在服务期限内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6、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保证金的规定。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成交投标人的行为。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招标开始之日起90天。11、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背面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标段)(项目编号:)的公开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签字):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背面五、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若有) 类 型: 等 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附投标人简介。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七、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投标人须根据制造商情况如实出具声明函。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金额或资产总额不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所属行业,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出具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填写错误或所属行业填写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4.若为货物采购项目包含多个标的物的,须逐项将货物制造商的相关信息全部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并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九、监狱企业证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二)资格审查部分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的投标人,或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按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投标担保函);(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加盖电子公章);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后投标人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提供2023年01月后投标人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若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电子公章);六、其他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三)商务部分一、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标段)项目编号:(填写对应标段编号)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分项最高限价(元/个)投标单价(元/个)合价(元)备注1勘查实施方案(普查)10个6000 2勘查实施方案(详查)30个70003勘查实施方案(勘探)30个70004开发利用方案(大型矿山)5个80005开发利用方案(中型矿山)15个70006开发利用方案(小型矿山)30个65007实地核查10个8000投标总价: (大写: )1、此表中“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本标段最高限价,投标单价不得超过本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各标段分项最高限价表”中所公布的每一项分项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2、此表中“投标总价”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金额一致。3、本表可自行拓展。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商务条款招标文件的条款要求投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情况响应/正偏离/负偏离1合同履行期限2质量要求3付款方式4……567注: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做出响应,并申明与本招标文件所要求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如未填写视为全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如果不提供商务条款偏离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四)技术部分一、服务实施方案(投标人应对照评分办法评审内容,自行编制,格式自拟)二、服务重点、难点分析(投标人应对照评分办法评审内容,自行编制,格式自拟)三、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投标人应对照评分办法评审内容,自行编制,格式自拟)四、保密措施(投标人应对照评分办法评审内容,自行编制,格式自拟)五、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从事本行业的年限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在本项目中拟任职务注: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至少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职业资格证书(如有)、岗位证书(如有)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六、投标人组织机构及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配置情况(格式自拟)七、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合同金额备注注:1、业绩证明材料为投标人与用户单位签订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任务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本表可相应扩展。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七章其他资料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ZC2024-G3-00310-MFZB-0001。项目名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预算金额(万元):270最高限价(万元):270采购需求:完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包括:探矿权分立方案、扩大勘查区块范围合理性论证报告、变更勘查主矿种合理性论证报告、勘查实施方案调整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包括:采矿权矿区范围合理性论证报告、扩大矿区范围合理性论证报告、变更开采主矿种合理性论证报告)、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对部分勘查项目或矿山开展实地核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标段号采购内容数量(项)采购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第一标段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19090第二标段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19090第三标段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19090注:本项目投标人可同时参加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被推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若得分第一,则推荐顺序顺延。评审顺序由第一标段开始依次进行。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完成(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的投标人,或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按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后投标人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提供2023年01月后投标人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若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一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二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三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对投标人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投标人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将被拒绝,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1)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第一标段:保证金金额:9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3-2514:30(2)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第二标段:保证金金额:9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3-2514:30(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第三标段:保证金金额:9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3-2514:30其他: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18号联系方式:马老师0871-657471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墨菲招标(云南)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658号鼎易商务中心9幢B座11楼联系方式:0871-683073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凯、他玲浩、周云飞电话:0871-6830730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矿业权登记技术方案及报告审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