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只留检所和捕犬队服务招标公告(扬中市公安局2024)
扬中市犬只留检所和捕犬队服务采购项目
2024年03月04日09时08分,扬中市公安局通过镇江市网上“中介超市”平台为【扬中市犬只留检所和捕犬队服务采购项目】公开采购【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扬中市犬只留检所和捕犬队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单位: 扬中市公安局
项目地址: 天后宫路
项目建设内容: 扬中市犬只留检所和捕犬队服务,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项目总投资: 138.0万元
中介服务事项: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
涉及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 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经营有关需求
采购项目编码: 202403040001
服务金额: 17000元
中介机构选取方式: 直接选取
中介机构要求: 无资质(资格)要求、无备案要求、无执业(职业)人员要求
工期要求: 无要求,按照双方合同约定
项目需求材料: 采购需求.docx
项目单位联系人: 陈林
联系电话: 13805292818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招标项目为推进犬只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推进社会面流浪犬只收容处置工作,规范流浪犬只留检管理,提升我市城市文明形象,根据《扬中市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扬政规发[2020]2号)文件要求,扬中市公安局就扬中市犬只留检所和捕犬队项目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服务期限为三年。二、项目内容1、根据《扬中市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负责接收扬中市相关执法机关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和没收扣押的违法饲养的犬只、市民送交的弃养犬、民间动物救助组织或个人救助送交的流浪犬,并确保犬只在犬所得到妥善安置,对死亡犬只进行无害化处理。2、根据24小时执勤需求,在市区重点限养区域内,协助公安机关和群众报警需求,抓捕流浪犬、无主犬、狂犬和违规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并送至犬只留检所。三、项目需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动物饲养、动物诊疗、宠物服务等。3、合法产权的场地及房产及车辆证明。(二)、犬只留检场所条件1.场地基本要求(1)场地应在市区范围外,交通便利,区域外用地区域满足本项目合格场所,距离主城区总路程不超过5km,距离周围居民区200m以外。(2)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能满足600只犬只的留检饲养活动。场地应合理布局且功能区域与犬只饲养区域间隔不少于10m。(3)场地污水、污物、排泄物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置。(4)场地须有独立院子、门卫及停车场。(5)场地提供土地使用证明及房屋产权证明或长期租赁协议。(6)投标人须附基地要求的布局和功能图。2.功能区设置要求犬只留检所设置六个功能区:(1)接待区:犬只留检所对外服务窗口,为市民提供法律政策、文明养犬及养犬常见问题咨询。(2)接收区:接收各类犬只,分照相室、治疗室、观察室,功能设置为:照相室对犬只进行登记造册、照相、分类,进行检查、免疫;治疗室对患病犬只进行治疗,安排绝育、驱虫和康复护理;观察室对问题犬只状况作深入观察,为留置处置提供科学依据。(3)隔离区:对患有皮肤病、传染病等疾病的犬只,在隔离区内由兽医进行医治和处理,避免与正常犬只接触产生传染。(4)犬舍区:犬只留置以及生活区域,分为一般饲养区及危险犬饲养区,实行分类入笼管理。按容量规划设置相应数量犬舍及活动空间,妥善照顾,免遭虐待或伤害。评估犬只性格,选择适合领养犬只由市民免费领养。(5)领养区:向社会公众推出领养服务,对拟领养犬只和领养人作资格审查和信息资料存档,设置犬只约见室,加强领养人与犬只沟通了解。(6)办公生活区:犬只留检所控制中心,管理人员、兽医及其他员工办公休息区域,包括行政办公室、会议室、视频监控室、值班宿舍、食堂和犬只厨房,配备相应设备设施。(三)、日常运作管理1、接收范围(1)协助扬中市相关执法机关抓捕收容流浪犬、无主犬,没收扣押禁养犬,捕杀狂犬。(2)扬中市市民送交的弃养犬。(3)民间动物救助组织或个人救助送交的流浪犬。2、遵循国际通行的五大“动物福利标准”和收容机构管理标准(1)为犬只提供可以随时饮用的清洁饮用水,每天至少换水1次,水盆要每天消毒1次,做到饮水充足、新鲜。(2)为犬只提供正规厂家的犬粮,保障其健康。禁止从疫区采购饲料,禁止饲喂发霉变质的饲料,生肉类要清洗并烹煮,食具应保持清洁干净,用后及时清理剩食并加以清洗、消毒,以免因寄生虫和细菌致犬患寄生虫病和爆发疫情。(3)为犬只提供适当的犬舍或休息场所,能够舒适的休息和睡眠。(4)为犬只做好防疫、预防疾病,给患病犬只及时诊治。(5)为犬只提供足够空间、适当的设施,与性情相投的同类犬只同室,使动物能够自由表达正常的习性。3、建立犬只综合管理档案及电子档案对所有犬只,要求建立一犬一档、一一对应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及时更新,严禁随意涂改、销毁。从犬只送达到日常管理,直到死亡或领养,都有相关记录和照片,并及时通报市公安局。建立犬只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对犬只进行信息化管理。实行规范化、可追溯管理以及犬只信息的长期查询。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犬只接收:犬只的来源、性别、品种、年龄、健康状况、送交单位(个人)及时间,对每只犬只进行拍照、编码,照片要清晰。(2)日常管理:记录犬只入住犬舍(笼)信息、日常管理等情况。(3)犬只检疫、免疫:细小及犬瘟传染性染病检测,及相关项目的综合健康评估。狂犬病及其他犬类传染病免疫记录。(4)犬只领养:犬只性格评估,对被领养犬只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时间、领养人信息、照片)。(5)犬只死亡:犬只非正常死亡率不应超过6%。犬只死亡时间、原因、无害化处理方式,并拍照存档。成交受委托管理单位应确保犬只数量清晰、情况明确;主管单位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受委托管理单位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对犬只数量、档案规范、资金使用情况等。4、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定岗定责,实现权责分明的高效管理模式。(1)《医疗管理制度》(2)《犬舍日常护理工作内容》(3)《犬只日常健康检查标准》(4)《犬所管理规定》(5)《犬所管理流程》(6)《犬只领养制度》(7)《犬只免疫、检疫、消毒、死亡、无害化处理制度》(8)《犬只疫情报告制度》(9)《人员定期培训、学习交流制度》(10)其他必要制度5、犬只检疫防疫要求(1)大犬每2-3个月进行体内驱虫一次,每一个月驱除体表寄生虫1次。(可参照GB14922.1-2001要求执行)(2)对新接收犬只必须由专业的执业兽医进行临床健康检查,并采样进行狂犬病、犬瘟热及细小病毒等相关动物疫病的检测,申报并在在指定场所或符合要求的隔离场所进行检疫,严防染疫犬只进入留检所导致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扩散和传播,并对母犬在接收30天内进行绝育。(3)对健康犬只进行免疫疫苗注射一次(两针)。(4)对在养犬只每年进行狂犬疫苗注射一次(一针)。(5)凡发现犬只食欲不振、鼻镜干燥、精神不佳、行动迟缓等都应隔离观察治疗;发现犬只感染、疑似感染狂犬病或其他传染病的,应当立即采取隔离等防控措施,并报告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不得擅自处理犬只。(6)如发现犬只死亡,应及时报告兽医技术人员,查明死亡原因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死亡犬只的笼子或饲养房和饲喂用具等进行彻底的清洁和消毒。(7)若发生人畜共患病,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8)所有工作人员每年注射一次人用狂犬病疫苗。6、犬只喂养要求(1)每天定时喂食,成犬每天一次,幼犬每天三次。(2)保证一犬一盆,做好犬只争食打架的预防措施。(3)每日为犬只提供合格、营养均衡的犬粮。小型犬不少于300克,中型犬不少于500克,大型犬不少于800克,确保犬只的食物营养和食物需求量。(4)确保犬只随时有干净饮水。(5)每天使用月苄三甲氯铵溶液(安立消)对食具、水具进行清洁消毒。7、犬只日常诊疗及护理(1)对犬所内犬只发生常见病、多发病或者受到异常伤害能够及时进行诊断和基本治疗。(2)能够对接收的犬只进行绝育手术,手术基本配置:麻药、可吸收缝合线、消炎针、止痛针。(3)诊疗室的环境消毒工作要求:每天一次,用月苄三甲氯铵溶液(安立消)进行。8、犬舍、场区清洁、消毒(1)犬只粪便要随时清除,每天定时对犬舍进行清扫。随时巡视检查,保持犬舍清洁、卫生、无异味。粪便、垃圾应及时清理到厂区以外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2)每天使用月苄三甲氯铵溶液(安立消)对犬舍进行环境消毒-次,避免传染病的发生。每月对犬舍周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清扫和消毒。(3)每周用高压水枪冲刷犬舍一次。(4)每周使用月苄三甲氯铵溶液(安立消)对犬舍窗户、墙壁、犬床进行擦拭、清洁、消毒一次。(5)每日使用专用消毒液对清洗后的食盆、料盆浸泡消毒30min。(6)每周除使用专用消毒液(戊二醛、优碘、次氯酸钠等)进行喷雾消毒外,还需使用氢氧化钠对犬舍内走廊及生产区地面进行喷洒消毒。(7)消毒剂选择针对不同病原微生物的酸性或碱性消毒剂,并且定期更换不同的消毒剂。(8)犬舍空置期间彻底清洗所有用具,使用2-3种不同类型的消毒剂分别进行消毒。(9)犬所内道路、排污沟、空地等定期进行大扫除,不留积粪、积尿、污水污物等,每周消毒2次;犬只活动场每天清扫2次、消毒1次。需配置工具:高压水枪、吸水拖把、水车、室外垃圾筒、扫帚、簸箕、铲子、喷雾消毒器。以上所需经费含在租赁费里面。9、犬只清洗护理(1)每月清洗两次。(2)对需要剪毛的犬只,每两月修剪一次。10、病死犬无害化处理受委托管理单位自建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必须经过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现场检查和验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对收容过程中自然死亡、病死的犬只按国家GB16548-2006执行,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动物卫生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防止疫病传播或者污染环境造成严重的生态安全事件。对未按规定进行处理产生的切后果由受委托管理单位负全贵。11、犬只粪便和污水处理严格按照《奋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对犬只粪便和污水进行处理,使犬粪污水得到综合利用。12、应急处置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处置相关事件的发生,并定期进行演练,防止相关疫情的爆发、扩散及环境的污染与破坏。13、监督及处罚受委托管理单位应主动接受公安、畜牧等业务主管部门、市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及广大市民的监督。(四)、工作人员要求设置(1)行政主管:1人,大专学历,有收容救助流浪犬和养犬经历。工作要求:犬所日常综合管理工作。(2)接待人员:1-2人,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文件,有一定的普通话讲解能力和应变能力,熟悉犬只种类,掌握犬只基本医护常识,了解养犬管理业务知识。工作要求:负责前台接待、业务咨询、宣教以及办理养犬登记、拍照、协助兽医及其他诊疗工作等手续。(3)普医:1-2人,提供《执业善医师资格证书》证书原件。工作要求:犬只的免疫、协助检疫、疫情报告,日常疾病诊治、绝育手术、护理、犬只行为纠正等。(4)犬只护理员:2人,工作要求:犬只喂养、犬只驯养、日常护理、犬舍清洁、消毒。(5)捕犬队员:3-5人,工作要求:工作日24小时在岗,负责市区重点管理区流浪犬、无主犬、狂犬以及违规禁养犬的抓捕工作。(6)均为所有人员购置人身意外伤害险。附件硬件设施要求:接待区1、设置接待大厅,作为犬只留捡所对外服务窗口,内设接待咨询台,为市民提供养犬法律法规、养犬常见问题及文明养犬咨询。2、大厅须配备养犬宣传材料摆放架,来访人员饮水、休息沙发茶几;前台及办公座椅;电脑、电话、空调、互联网及监控设备。3、犬只清洁,对所有进入犬舍的犬只进行全身清洗护理,须配备清洗鱼缸及洗手池。犬只治疗处,兽医对犬只进行检查、免疫、治疗、驱虫、康复护理,安排绝育,须登记造册。对犬只进行照相、分类填写纸质档案,录入电脑信息系统,须配备电脑、相机、打印机和档案柜。4、对有问题的犬只进行留置观察,配备犬笼。隔离区医学隔离,对患传染病、皮肤病等疾病的犬只,经过兽医医治后在医学隔离区内进行观察和处理,避免与正常犬只接触产生感染,须配备犬只笼。2、物理隔离处,存放犬只尸体,及时进行无公害处理。犬舍区1、建筑面积达4000㎡,要求保证犬只生活区域通风、清洁、卫生、安装通风设备、消毒设备、照明设备,犬舍区域须有通风采光窗户。2、有容纳600只犬的圈养能力,分大型犬舍和小型犬舍,场地能有80-100间。犬舍所有地面须铺设防滑地砖,安装门。小型犬舍外配备全密封犬只活动铁丝笼,大型犬舍外面配备全密封钢筋笼。3、犬只须配备喂食和饮水用具。4、设置犬只活动训练出入通道。领养区对拟领养犬只和领养人做资格审查,填写领养信息资料。办公区有独立的办公区域用于留捡所工作人员办公、资料存档及视频监控。其他1、大门入口处配套“留捡所”标示。2、在犬舍附近有独立房间,建设存放犬粮仓库,配备制作犬食灶台及冰柜。3、须配套一间杂物仓库,用于储存日常办公生活杂物。4、大门入口处应配备停车场。5、留捡所外墙粉刷,喷绘宣传图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犬只留检所和捕犬队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