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材招标公告(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2024)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2024年保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保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亭县热作所机关花园小区12栋1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HN-2024-003
项目名称:2024年保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2.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2.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保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材采购项目,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 年(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食品经营类的许可文件。3.2.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4日 至2024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亭县热作所机关花园小区12栋103室
方式:现场购买,请携带其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大道48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3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大道48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海南省保亭县保城镇        
联系方式:0898-83666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舜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亭县热作所机关花园小区12栋103室            
联系方式:0898-83660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工
电 话:  0898-8366011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保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蔬菜及食用菌/其他蔬菜及食用菌,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蔬菜及食用菌/蔬菜,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其他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采购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04日 19:3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3月04日至2024年03月11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海秀大道48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3月15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海秀大道48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3

预算金额
¥162.1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83660112

采购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保亭县保城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83666208

代理机构名称
舜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保亭县热作所机关花园小区12栋1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83660112

附件:

附件1
第五章采购需求3.4.pdf

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24年保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HN-2024-003采购金额:162.10万元(人民币壹佰陆拾贰万壹仟元整)(预计200天,以实际供餐天数为准)最高限价:162.10万元(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服务地点:采购人制定地点。付款方式:按月实际结算进行拨付。验收要求:由学校指派专人负责对配送的食材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拒收,所有损失由中标企业承担。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二、采购内容及要求1.食材供应学校: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民族中学(695人),保亭海之南实验学校(926人)(具体人数以学校统计为准)。2.保亭县教育局按2所在校学生人数1621人、每学年200天(按学生在校使用的实际人数和天数结算)、每天5元的标准进行拨付。3.资金结算:成交供应商每月凭配送单与学校出具的学生每天实际用餐人数统计表(校长签名,加盖学校公章)进行核算,双方审核无误后,报送给保亭县教育局汇总后进行结算。4.供餐标准:提供的食物可依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财教〔2022〕2号)文件要求实施,将大宗食材、肉类、蔬菜类、蛋类、鱼类等原材料统一招标,经招标程序确定供应企业。同时,在食堂日常经营中,每周需公布一周菜谱,原则上每天不同,每月征求学生、家长及陪餐老师的意见再进行调整。5.每月底提供下一个月的供应采购品类产品种类的详细名称,肉类至少提供3样、水产品至少提供3样、蔬菜瓜果至少提供15样(含以上)。6.供应的食材数量必须满足一人一餐一荤一素一配菜一汤的量。7.采购品类及要求采购品类采购资金预算规格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其他要求肉类资金预算162.10万元,补助标准5元/人·天热鲜优质肉类,其中禽类必须整只供应,不含瘦肉精、无激素、无质变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双方可根据生产季节、天气等情况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的品种。供应商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采购人选择。水产资金预算162.10万元,补助标准5元/人·天优质各类水产品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双方可根据生产季节、天气等情况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的品种。供应商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采购人选择。禽蛋资金预算162.10万元,补助标准5元/人·天新鲜优质家禽蛋、无质变和破损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双方可根据生产季节、天气等情况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的品种。供应商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采购人选择。蔬菜瓜果资金预算162.10万元,补助标准5元/人·天新鲜绿色蔬菜瓜果、无超标农药残余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双方可根据生产季节、天气等情况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的品种。供应商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采购人选择。豆制品类资金预算162.10万元,补助标准5元/人·天新鲜干净无质变豆制品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双方可根据生产季节、天气等情况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的品种。供应商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采购人选择。米资金预算162.10万元,补助标准5元/人·天非陈米,无质变,优质大米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双方可根据生产季节、天气等情况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的品种。供应商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采购人选择。油资金预算162.10万元,补助标准5元/人·天非转基因、无勾兑原厂封装,优质食用油,营养成分符合国家标准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双方可根据生产季节、天气等情况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的品种。供应商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采购人选择。干货类资金预算162.10万元,补助标准5元/人·天安全无质变干货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双方可根据生产季节、天气等情况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的品种。供应商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采购人选择。三、采购品质量标准(一)供应商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符合采购人提出的合理的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二)所有食品的采购都须做到索证无误,“三证”齐全,并把索证记录表和有关证明提供给采购人。(三)对货物的品质的具体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和下列规格要求):1.肉、水产类:(索证无误,“三证”齐全,并提供产品检疫合格证等相关食物索证明材料提供给采购人。(1)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食品安全标准。(2)供应商所供肉类、水产类要求全部为当日生鲜(当日宰杀),拒绝冷冻食品;(3)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猪肉、牛肉、鸡鸭、鸡副产品等供货时必须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原件)、禽类检疫合格证(原件);家禽和鱼类必须为当天宰杀的新鲜产品,不得提供隔夜或宰杀前已死亡产品。2.禽蛋、蔬菜瓜果、豆制品类:(索证无误,“三证”齐全,供货时提供所有蔬菜、豆制品、水果检疫合格证)(1)禽蛋: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壳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必须符合GB2748标准。(2)蔬菜瓜果:必须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瓜果安全要求,对蔬菜瓜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供应商供应的蔬菜瓜果必须为新鲜时令蔬菜,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所供蔬菜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3)豆制品:确保所采购的豆制品是由纯黄豆加工而成,且原料来源合法,不得有霉烂变质的现象。此外,加工艺需要规范,并且符合国家的食品卫生标准。不应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增白剂和添加剂等对人体的有害物质,必须符合GB2712-2014标准。3.大米、食用油、干货类:(索证无误,“三证”齐全,并提供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给采购人。(1)大米的品质要求:1)有“SC”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GB1354-2009标准。2)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2)食用油的品质要求:1)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必须符合GB1536标准,有SC标志,非转基因产品,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供货时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2)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气味、滋味:具有固定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4)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5)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6)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干货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拥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四、采购要求1.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应配备县区域内专职负责人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专职负责人应具有三年以上食品原材料供应管理经验(负责人1名,专职4名以上,食品检验师1名),掌握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中合格,并持有企业法人颁发的聘用证书,落实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工作巡检制度,并做好检查、巡检记录和存档。2.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并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3.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应有完整的组织机构,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卫生保障、安全防患、应急处置、文明服务、价格管理等制度。4.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应选择安全、质优、价廉的材料,所有材料做到100%可追溯。5.所供应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质量标准,能按时提供产地质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或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等。6.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应建立健全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原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原材料运输储存保管制度,不合格食品原材料退市、召回制度,食品原材料质量安全检测制度,食品原材料留样制度,食品原材料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定的其他制度。7.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应设置符合条件的配送(分拣)中心,配备专用的库房和必要的食品贮存设施设备,库房应符合以下要求:(1)库房周围应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25米以内无暴露的垃圾场、旱厕、粪池等污染源;(2)库房地面应当干燥、平整,保持清洁;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照明,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门窗、下水道出口等应闭合严密,加装必要的防蝇、防鼠、防火、防盗设施;(3)库房应具有满足供应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条件,食品仓储场所的货架(台)应与地、墙保持距离,能使食品应分类、分区、分架、遵循先进先出存放;(4)食品添加剂应做到“五专”管理,分类存放;(5)库房内不得有其他不相关物品混合存放,不得有兽药、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的化工产品;(6)库房配备必要的符合食品储藏条件的控温、控湿设施,根据需要配备恒温保鲜库(柜)、冷冻冷藏库(柜)和留样设备等;(7)出库原材料要做好记录,建立原材料二级追溯机制;(8)冷库应当配备温度自动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的设备。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应当对冷库、冷藏车、冷藏箱、保温箱以及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等进行验证,确认相关设施、设备及监测系统能够符合规定的设计标准和要求,并能安全、有效地正常运行和使用,确保冷藏、冷冻食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9)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应当配备食品检测室,检测设施设备能满足企业所有食品原材料的自检项目的需要。8.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应配备足够数量的运送车辆和设备,具备按要求进行物资配送的能力。(1)应使用专车配送;(2)在配送时应做到“三固定”,即司机和送货员相对固定、运送车辆相对固定、运送日期和时间相对固定;(3)应对配送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配送人员应着装统一、干净、整齐,并佩戴健康证胸卡;(4)配送人员应配合仓库管理人员在送货前查看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书、合格证、生产商及生产地的证明文件,查验货物保质期及外包装,不得将过期、变质的原材料送给学校;(5)装车过程中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能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混装;(6)装车时对产品要轻拿、轻放、整齐、平整摆放、不能倒置或侧立,杜绝野蛮操作等现象;(7)运输冷藏、冷冻食品的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保温箱应当符合食品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冷藏车具有自动调控温度、显示温度、存储和读取温度监测数据的功能;(8)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清洁和维护应当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记录和档案;9.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应具备应对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受灾期间的原材料供应。10.通过招标的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应与教育局签订供应合同,并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和供应合同,明确双方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方可供应。11.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向白沙县教育局缴纳风险保证金20万元。用于不按照要求实施的违约金。五、服务管理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资格,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成交供应商对项目内容进行转让或分包的。2.成交供应商出现比规定的送货时间迟到一天以上情形,每半年累计超过两次的。(客观不可抗逆原因除外)。3.成交供应商提供食材的产地、食材等级、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如成交供应商伪造上述证明文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提供上述信息的。4.成交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2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5.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退换货,一个月内累计达到两次的。6.成交供应商食材不符合卫生条件导致人员食物中毒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依法承担事故导致的相应的法律责任。7.经市场安全监管部门检验鉴定,食材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有害的不合格食材。8.成交供应商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9.成交供应商使用超保质期的食品的。10.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成交供应商提供之食品问题,成交供应商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采购人还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供货资格,终止成交供应商供货合同,成交供应商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11.成交供应商存在其他严重违反采购文件要求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