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技术支撑 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技术服务招标公告(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2024)
[公开招标]宝安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技术支撑项目采购公告
宝安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技术支撑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宝安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技术支撑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15日14: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4000280
2.项目名称:宝安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技术支撑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元整(¥1,350,00.00)
5.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元整(¥1,350,00.00)
6.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2023年宝安区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2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投标人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型企业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2家)提供《共同投标协议》(明确投标主体,并载明联合体各方合同金额所占比例及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格式自定)。
8.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见招标文件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15日,每天00:00至24:00(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公示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投标文件但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并前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前台(咨询电话:0755-83948165、0755-83938966、4008301330)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3月15日14:00: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3月15日14:00:0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14:00至14: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 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操作咨询:咨询电话(工作时间9:00-12:00; 14:00-18:00),采购单位及供应商注册:0755-83938966,电子密钥:0755-83948165,业务受理:0755-83948182,质疑咨询:0755-83948143,预选竞价、网上商城、中介服务超市:0755-83948101,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采购业务和平台技术支持:0755-83938599,0755-83948100,0755-83938584。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年3月11日12:00:00(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年3月11日18: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投标人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597839319)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1007、1008。质疑咨询电话:0755-2396238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szgxzb.com),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新安二路96号环保大楼
联系人:叶爱琴
联系电话:0755-27875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1007、1008
联系电话:0755-239623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磊
联系电话:0755-23962384
八、附件
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3月4日
[SZDL2024000280-A]宝安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技术支撑项目.szczf
[SZDL2024000280-A]宝安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技术支撑项目.docx
SZDL2024000280-A宝安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技术支撑项目采购公告.pdf
[SZDL2024000280-A]宝安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技术支撑项目.pdf
附录.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文件.zip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服务类)项目编号:SZDL2024000280项目名称:宝安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技术支撑项目采购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国·深圳(2024年3月)采购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四、《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五、《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六、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一)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SZDL2024000280项目名称:宝安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技术支撑项目包号:A包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扫描件)2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投标人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型企业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2家)提供《共同投标协议》(明确投标主体,并载明联合体各方合同金额所占比例及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格式自定)。8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6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7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8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10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11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初审不通过,按投标无效处理。综合评分法评标信息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序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202技术部分35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项目背景掌握情况5一、评审内容: 对项目背景、现场掌握情况。二、评分标准: 1.对项目背景、现场等工作掌握完整,全面涵盖本项目需求全部内容; 2.对项目背景、现场等工作的资料收集完整、细致,理解准确; 3.对项目背景、现场等关键工作的分析能突出重点、理解清晰。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得60%分,满足以上任意两项要求得40%分,满足以上任意一项要求得20%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 评审为优(掌握的信息体现出完整的项目需求、工作内容、工作成果)的加40%分; 评审为良(掌握的信息部分体现出完整的项目需求、工作内容、工作成果)加20%分; 评审为差(掌握的信息不能体现出完整的项目需求、工作内容、工作成果)的得0分。 如果评审结果为差,专家须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2实施方案12一、评审内容: 对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的理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技术路线的响应情况。二、评分标准: 1.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技术路线和工作流程,工作内容需与服务需求一致,能有效达成项目目的; 2.工作流程对工作人员、时间、地点和内容的安排明确,能有效达到项目目的; 3.技术路线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具有可操作性; 4.实施方案重点突出、节点明确,能够清晰展示结果的可获得性。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得60%分,满足以上任意三项要求得45%分,满足以上任意两项要求得30%分,满足以上任意一项要求得15%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从方案中体现出的工作要求、工作方式、实施步骤、预期服务成果等维度进一步综合评审: 评审为优(实施方案具备可操作性,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技术路线针对性强)的加40%分; 评审为良(实施方案具备可操作性,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技术路线针对性一般)的加20%分; 评审为中(实施方案部分具备可操作性,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技术路线针对性一般)的加10%分; 评审为差(实施方案不具备可操作性,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技术路线针对性差)的得0分。 如果评审结果为差,专家须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3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方案7一、评分内容: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的响应情况。二、评分标准: 1.项目工作重点难点考虑本需求所有工作内容; 2.展开分析本项目重点难点不少于3点; 3.应对措施及相关合理化建议合理、可行,并有明显的效果预期。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得60%分,满足以上任意两项要求得40%分,满足以上任意一项要求得20%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 评审为优(应对措施及相关合理化建议具备可操作性,针对各项重点难点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的加40%分; 评审为良(应对措施及相关合理化建议部分具备可操作性,针对各项重点难点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的加20%分; 评审为差(应对措施及相关合理化建议不具有可操作性)的得0分。 如果评审结果为差,专家须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4项目实施保障措施7一、评分内容: 对本项目质量控制措施、进度保障措施以及应急措施的响应情况。二、评分标准: 1.质量控制措施考虑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 2.结合本项目特点提出过程进度控制管理及完成时间保障措施及方案; 3.应急措施方案内容考虑充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得60%分,满足以上任意两项要求得40%分,满足以上任意一项要求得20%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 评审为优(应对措施及相关合理化建议具备可操作性,针对各项重点难点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的加40%分; 评审为良(应对措施及相关合理化建议部分具备可操作性)的加20%分; 评审为差(应对措施及相关合理化建议不具有可操作性)的得0分。 如果评审结果为差,专家须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5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2一、评分内容: 对本项目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进行评分。二、评分标准:1.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考虑本需求所有工作内容;2.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需明确项目验收后,若采购方有问题需要咨询,将提供专员咨询服务或其他支持服务。 承诺中有详细的服务措施,内容完善、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得100%分; 内容完整,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基本可行得60%分; 缺乏实质性内容或存在部分缺陷得20%分。6资料保存及保密方案2一、评分内容:对本项目资料保存及保密方案进行评分。二、评分标准: 1.内容完善、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得100%分; 2.内容完整,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基本可行得60%分; 3.缺乏实质性内容或存在部分缺陷得20%分。3商务部分40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8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二、评分标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以来承接过区级或以上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类似环境、或核查类咨询项目的,每提供一份项目合同得15%分,最高得100%分。三、评分依据: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合同关键页 (关键页须包含合同的甲乙双方、合同详细标的和双方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提供的资料内容难以辨认的,该项业绩得0分。2投标人实力情况5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实力情况。二、评分标准: 1.投标人具有省部级以上政府认定或公示的研发平台或基地,得40%分; 2.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的,得30%分; 3.投标人2021年1月以来,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参与过国家或地方标准编写的,得30%分。三、评分依据: 1.技术平台或基地:提供当地政府公示文件或颁发的证书; 2.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提供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证书; 3.参与过国家或地方标准编写:提供网上公示或标准里的编制单位页。3投标人获奖情况5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获奖情况。二、评分标准: 1.科技奖:获得过国家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每有1个得20%分,最高得40%分; 2.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政府、协会评选的优秀咨询类项目奖项的,每有1个得15%分,最高得45%分; 3.环境或安全类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奖项或获得“国内领先”以上成果鉴定的,得15%分。三、评分依据: 提供的奖获奖证明需符合:环保部颁发的“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省级或国家级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咨询奖项”、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或省级安全生产协会颁发奖项、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或省级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的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4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5一、评审内容: 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二、评分标准: 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 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得50%分; 2.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得50%分。三、评分依据: 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商事登记注册时间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得分条件);提供上述相关证书;未提供不得分。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存在由上级单位社保账户代缴社保的情况,提供上级单位控股证明材料,提供社保代缴说明并加盖投标人与上级单位的公章。5拟安排项目团队人员情况(不含项目负责人)10一、评审内容: 拟安排项目团队人员情况(不含项目负责人)。二、评分标准: 项目团队成员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人数20名(含)以上,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 1.项目团队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持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10人及以上的,得35%分; 2.项目团队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持有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每有1人得5%分,满分20%分; 3.项目团队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持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并且同时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0%分,满分30%分; 4.项目团队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持有注册环评工程师的,每提供1人得5%分,满分15%分。 5.同一人不重复计分。三、评分依据: 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商事登记注册时间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得分条件);提供上述相关证书;未提供不得分。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存在由上级单位社保账户代缴社保的情况,提供上级单位控股证明材料,提供社保代缴说明并加盖投标人与上级单位的公章。6投标人通过的相关认证情况5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通过的相关认证情况。二、评分标准: 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0%分,最高得60%分; 2.投标人具有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40%分。三、评分依据: 提供上述相关有效证书,未提供不得分。7投标人服务网点情况2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服务网点情况。二、评分标准: 投标人已在深圳市范围内设立服务网点,或承诺中标后在深圳市范围内设立服务网点的,得100%分。三、评分依据: 已在深圳市设立服务网点的,提供营业执照或工作场所证明文件(自有场所提供房产证明,租赁场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承诺中标后在深圳市设立服务网点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的不得分。4诚信评价5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投标人诚信情况5 根据深财购〔2013〕27号、深财购〔2016〕315号文和深财购〔2017〕42号文相关规定:投标人因违法违规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得0分;不存在此类情况的,或虽受过行政处罚但修正行政处罚期已满,可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的,得100%分。 由代理机构向专家提供深圳政府采购监管网“深圳市政府采购诚信档案记录”查询结果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其它关键信息一、评标定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家数1二、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再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再给予报价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需求)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即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其他说明本项目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实施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涉及到的采购需求部分等内容由采购实施机构交由采购单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解释。采购单位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四、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采购实施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的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下表:中标金额(万元)服务类项目收费费率100及以下的部分1.50%100(含)~500的部分0.80%例如:某服务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200万元,总共交纳的代理服务费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代理服务费=(100万以下部分的代理服务费)+(100万~500万部分的代理服务费),即: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5%+(200-100)万元×0.8%=1.5万元+0.8万元=2.3万元。目录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及验收第二册通用条款备注:1.本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2.“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招标项目需求、投标文件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等内容。3.“通用条款”是通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4.当出现“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5.本项目具体由采购实施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扫描件)2.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投标人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型企业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2家)提供《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自定),明确投标主体,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8.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完整公告内容详见:http://zfcg.szggzy.com:8081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序号内容规定1采购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2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2家)提供《共同投标协议》(明确投标主体,并载明联合体各方合同金额所占比例及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格式自定)。2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4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无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6替补中标候选人□否;☑是:(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7定标方法非评定分离8履约担保不需要9投标文件的投递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使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二、实质性条款序号具体内容1合同服务期限1.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服务期一年。2.售后服务期限:项目完成由采购人验收通过后进入售后服务期半年,中标人要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2支付要求:按合同约定支付。3保密要求: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中标人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露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中标人。2.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中标人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号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4知识产权:1.中标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提供虚 假知识产权申请材料或者违背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否则依法追究其违约等责任,并将其失信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2.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 提出侵犯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及 索赔。若采购人因此被第三方起诉或以其他方式追究责任,中标人应赔偿 因采购人被第三方索赔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所支付的侵权损害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差旅费等因应诉、沟通协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3.中标人实施本项目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随意使用。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三、项目概况一、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序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预算限额(元)1宝安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技术支撑项目1项\¥1,350,00.00二、项目背景2022年《******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办〔2022〕15号)指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主要包括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2023年生态环境部出台《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环办固体函〔2023〕202号),要求2023年进行摸底调查,之后每一年都需上报详细环境信息、重点管控信息、公约履约信息的统计调查结果。为落实国家新污染物治理相关要求,2023年广东省出台《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粤府办〔2023〕2号),工作任务包括“开展调查评估,逐步摸清环境风险底数”“严格源头管控,切实防范新污染物产生”等;同年深圳市颁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23〕12号),要求到2025年新污染物监测、评估、监管与科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为做好宝安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采购人需采购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宝安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技术支撑服务。四、项目技术要求一、服务内容1.实施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根据《******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关于印发〈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202号)、《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粤府办〔2023〕2号)、《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23]12号)、《深圳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方案(2023-2025)》(深环办[2023]85号)等文件要求,协助宝安管理局完成宝安区2023年度涉详细和重点管控物质企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对辖区内2022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调查出的涉详细、重点管控类化学物质的企业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填报专家帮扶指导,指导企业填报2023年度生产、加工使用化学物质环境信息,包括详境信息(103表)和重点管控信息(104表);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对填报数据的填报质量进行100%核对,并指导企业进行修改,完成2023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填报工作。2.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技术帮扶。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相关要求,协助宝安管理局对宝安区新化学物质生产者、加工使用者和进口者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情况开展核查,对新化学物质生产者、进口者和加工使用者是否按要求办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登记事项的真实性、登记证载明事项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宝安区新化学物质生产者、加工使用者和进口者开展技术帮扶,重点做好玩具、学生用品、学生服装生产加工者技术帮扶。3.开展2022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填报情况回顾性抽查。以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以及金属制品业等为重点,根据辖区内企业在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上的申报登记的2022年度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分行业、分领域按10%的比例进行回顾性抽查,结合企业生产工艺、排污管理以及生产运行相关数据资料,进一步深化完善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登记,指导企业在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上客观真实填报更新数据资料。4.有毒有害原料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企业信息公布工作技术帮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协助宝安管理局对相关企业进行信息公布业务指导,指导企业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情况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协助宝安管理局完成企业公布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抽查。5.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结合宝安区产业特点,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或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或金属制品业中选择环境保护自主意识强及工作基础较好的规模以上企业,推动企业因地制宜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建设,探索在源头上形成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在生产加工环节上优化生产工艺流程促进新污染物减排、以及在末端治理上开展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示范技术。二、服务方式项目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三、提交成果1.开展宝安区2023年度涉及详细、重点或公约履约信息的企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填报帮扶指导并编制《宝安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技术支撑项目分析报告》;2.编写《2022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填报情况回顾性抽查分析报告》;3.编制《宝安区2023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企业名录》;4.编制《宝安区2023年度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5.编写《宝安区新污染物治理工程技术和工艺水平分析报告》。四、人员要求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20人。其中,要求环境类高级工程师10人,环境类中级工程师10人。五、验收要求由采购人邀请不少于3名专家(含1名财务专家)对项目中期、结题成果进行验收,出具专家意见。专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六、其他要求中标人需配置车辆及其他项目所需设备,保障项目顺利开展。五、项目商务要求一、合同服务期限1.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服务期一年。2.售后服务期限:项目完成由采购人验收通过后进入售后服务期半年,中标人要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二、支付要求按合同约定支付。三、保密要求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中标人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露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中标人。2.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3.中标人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号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四、知识产权1.中标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提供虚假知识产权申请材料或者违背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否则依法追究其违约等责任,并将其失信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2.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及索赔。若采购人因此被第三方起诉或以其他方式追究责任,中标人应赔偿因采购人被第三方索赔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所支付的侵权损害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差旅费等因应诉、沟通协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3.中标人实施本项目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随意使用。六、报价要求1.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3.除非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被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5.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6.投标人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工作范围发生变更,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双方协商解决。7.投标人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工作范围发生变更,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双方协商解决;其余情况下,投标总价均不予调整。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目录”,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附件”,如下图所示。文件(F)编辑(M)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x)8+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浏览招标文件T口正文(公开部分)注释7左旋切换6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格式自定)稳岗企业(格式自定)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拟安排的项目负责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旋右旋书签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旋右旋书签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6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格式自定)稳岗企业(格式自定)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拟安排的项目负责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旋右旋书签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旋右旋书签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6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格式自定)稳岗企业(格式自定)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拟安排的项目负责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旋右旋书签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旋右旋书签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附件(不公开部分)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旋右旋书签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旋右旋书签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口生成投标文件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旋右旋书签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旋右旋书签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口生成投标文件页码:当of1280%就绪当前状态:投标人获奖情况记(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采购实施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以回避信息公开,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注:此部分内容必须上传到对应节点后面)(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证明(格式见附件)(4)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见附件,附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实力情况(格式见附件,附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见附件,附相关证明材料)(7)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格式见附件,附相关证明材料)(8)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情况(不含项目负责人)(格式见附件,附相关证明材料)(9)投标人通过的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见附件,附相关证明材料)(10)投标人服务网点情况(格式见附件,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注:此部分内容请在投标书编制软件中上传到附件中)(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格式见附件)(4)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格式见附件)(5)分项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6)服务条款响应情况(格式见附件)(7)项目背景掌握情况(格式自定)(8)实施方案(格式自定)(9)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方案(格式自定)(10)项目实施保障措施(格式自定)(11)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格式自定)(12)资料保存及保密方案(格式自定)(13)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备注: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2.关于“开标一览表”的评标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不作评审依据。3.关于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填写说明:“开标一览表”中“完工期”一栏的填写内容不作任何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填写。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一、投标函致: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我方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5.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投标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致: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承诺:1.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我公司为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或货物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4.我公司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我公司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6.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7.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8.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9.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10.我公司承诺中标后不非法转包、分包。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日期:年月日三、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证明(一)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人自拟)(二)资格证明材料:1.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包含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2.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③《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⑤《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通用条款-第十二章附件)(3)请依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①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项目名称;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标的(货物或服务)的具体名称(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中“6.采购需求-标的名称”);如果涉及多项标的(货物或服务)为同一企业制造或承接,“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项标的名称;第四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其他关键信息-“二、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制造商或承接企业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②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③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5)声明函的有效性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将作投标无效处理。(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仅限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四、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序号合同名称合同履约服务时间合同价采购人及联系方式……………注:根据“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评审项要求填写本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此表可延长。五、投标人实力情况注:根据“投标人实力情况”评审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六、投标人获奖情况注:根据“投标人获奖情况”评审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七、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学历职务职称具有的相关证书注:提供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相关证书等材料。八、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情况(不含项目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学历职务职称具有的相关证书注:提供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的社保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九、投标人通过的相关认证情况注:根据“投标人通过的相关认证情况”评审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十、投标人服务网点情况注:根据“投标人服务网点情况”评审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说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境外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可提供护照)扫描件(正反两面)。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境外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可提供护照)扫描件(正反两面)。三、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本公司(单位)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本公司(单位)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本公司(单位)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本公司(单位)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单位)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四、本公司(单位)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单位)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知悉人(公章):日期:注: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采购文件增加风险告知有关事项的通知》,各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该文件由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四、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序号具体内容投标人响应情况1合同服务期限1.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服务期一年。2.售后服务期限:项目完成由采购人验收通过后进入售后服务期半年,中标人要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2支付要求:按合同约定支付。3保密要求: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中标人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露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中标人。2.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中标人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号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4知识产权:1.中标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提供虚 假知识产权申请材料或者违背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否则依法追究其违约等责任,并将其失信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2.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 提出侵犯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及 索赔。若采购人因此被第三方起诉或以其他方式追究责任,中标人应赔偿 因采购人被第三方索赔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所支付的侵权损害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差旅费等因应诉、沟通协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3.中标人实施本项目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随意使用。注:1.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2.“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响应”或“不响应”。3.“实质性响应条款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响应情况”为准。五、分项报价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内容简介数量单价...投标总金额(合计)(大写) (小写)注:本表格式仅供参考,如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自行制表或增加内容。投标人投标报价视为已包含本项目中标代理服务费的报价。六、服务条款响应情况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一、服务内容1 实施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根据《******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关于印发〈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202号)、《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粤府办〔2023〕2号)、《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23]12号)、《深圳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方案(2023-2025)》(深环办[2023]85号)等文件要求,协助宝安管理局完成宝安区2023年度涉详细和重点管控物质企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对辖区内2022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调查出的涉详细、重点管控类化学物质的企业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填报专家帮扶指导,指导企业填报2023年度生产、加工使用化学物质环境信息,包括详境信息(103表)和重点管控信息(104表);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对填报数据的填报质量进行100%核对,并指导企业进行修改,完成2023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填报工作。2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技术帮扶。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相关要求,协助宝安管理局对宝安区新化学物质生产者、加工使用者和进口者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情况开展核查,对新化学物质生产者、进口者和加工使用者是否按要求办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登记事项的真实性、登记证载明事项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宝安区新化学物质生产者、加工使用者和进口者开展技术帮扶,重点做好玩具、学生用品、学生服装生产加工者技术帮扶。3 开展2022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填报情况回顾性抽查。以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以及金属制品业等为重点,根据辖区内企业在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上的申报登记的2022年度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分行业、分领域按10%的比例进行回顾性抽查,结合企业生产工艺、排污管理以及生产运行相关数据资料,进一步深化完善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登记,指导企业在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上客观真实填报更新数据资料。4 有毒有害原料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企业信息公布工作技术帮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协助宝安管理局对相关企业进行信息公布业务指导,指导企业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情况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协助宝安管理局完成企业公布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抽查。5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结合宝安区产业特点,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或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或金属制品业中选择环境保护自主意识强及工作基础较好的规模以上企业,推动企业因地制宜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建设,探索在源头上形成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在生产加工环节上优化生产工艺流程促进新污染物减排、以及在末端治理上开展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示范技术。二、服务方式1项目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三、提交成果11.开展宝安区2023年度涉及详细、重点或公约履约信息的企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填报帮扶指导并编制《宝安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技术支撑项目分析报告》;2.编写《2022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填报情况回顾性抽查分析报告》;3.编制《宝安区2023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企业名录》;4.编制《宝安区2023年度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5.编写《宝安区新污染物治理工程技术和工艺水平分析报告》。四、人员要求1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20人。其中,要求环境类高级工程师10人,环境类中级工程师10人。五、验收要求1由采购人邀请不少于3名专家(含1名财务专家)对项目中期、结题成果进行验收,出具专家意见。专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六、其他要求1中标人需配置车辆及其他项目所需设备,保障项目顺利开展。注:“投标响应”一栏应注明“完全响应”或具体响应内容,“偏离情况”一栏应注明“无偏离”或“负偏离”,空白未填写内容的视为不响应。七、项目背景掌握情况(格式自定)八、实施方案(格式自定)九、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方案(格式自定)十、项目实施保障措施(格式自定)十一、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十二、资料保存及保密方案(格式自定)。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第四章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一、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合同条款(仅供参考,项目具体要求以招标项目需求为准)甲方:乙方:根据招标项目的投标结果,由单位为中标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时间: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元,含一切税费。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项目服务所需的设备费、车辆租赁费、服务和技术费用等,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支付方式:分期支付。第二条服务范围1.2.3.4.其他合同未明示的相关工作。第三条时间要求及阶段成果1.2.3.4.第四条成果归属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成果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服务范围所编制的服务成果等资料,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2.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负责与本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2.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3.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试验成果评估报告的评审。第七条乙方的义务1.应按照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2.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服务进度和工作质量,并满足验收相关标准。3.向甲方提交成果资料等各套,一套电子版文件。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第八条甲方的权利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2.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咨询服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第十条甲方的责任1.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乙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十一条乙方的责任1.乙方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2.乙方的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十二条人员要求1.参加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2.参加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书和组织实施方案一致。3.必须以直属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伍。第十三条乙方咨询服务工具要求乙方需配置车辆及其他电子设备,保障项目顺利开展。第十四条保密要求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第十五条验收由甲方邀请不少于3名专家(含1名财务专家)对项目中期、结题成果进行验收,出具专家意见。专家费用由乙方负责。第十六条付款方式财政性付款。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付款若续签合同,则合同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比例与第一年相同。如付款方式与深圳市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有冲突,以深圳市财政部门相关规定为准。第十七条争议解决办法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2.如协商仍不能解决,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第十八条风险责任1.乙方应完全地按照号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在实施服务过程中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由乙方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九条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如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文件不符合质量要求,必须在甲方提出要求后7天内无条件修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十条合同变更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改变正负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或减少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3.除了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第二十二条合同转让和分包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除非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建议的分包人,乙方不得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除非乙方违约,甲方不得指定分包人。第二十三条合同语言合同以及双方来住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传真和其它文件应用中文书写。第二十四条法律适用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合同。第二十五条通知1.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第二十六条知识产权1.乙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提供虚假知识产权申请材料或者违背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否则依法追究其违约等责任,并将其失信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及索赔。若采购人因此被第三方起诉或以其它方式追究责任,中标人应赔偿因采购人被第三方索赔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支付的侵权损害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差旅费等因应诉、沟通协调所发的一切费用。3.乙方实施本项目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随意使用。第二十七条合同解除和终止如果乙方未能在协议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份或全部协议。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该终止部分服务的价款,并不再对乙方作出额外赔偿。第二十八条税费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乙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责。第二十九条其他1.本合同与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如有抵触之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号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2)投标文件;(3)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认可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经双方签字后,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乙方:(签章)(签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行:开户行:人民币帐号:人民币帐号: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日期:日期:二、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中标金额合同履约时间自 至履约情况评价总体评价□ 优 □ 良 □ 中 □ 差分项评价质量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价格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服务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时间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环境保护 □ 优 □ 良 □ 中 □ 差其他评价内容为:评价等级为: □ 优 □ 良 □ 中 □ 差具体情况说明采购人意见(公章)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为采购人向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反映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时所用;2.履约情况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请在对应的框前打“√”,然后在“具体情况说明”一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第二册通用条款(公开招标)1.总则1.通用条款说明1.1采购实施机构发出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本,列出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所适用的通用条款内容。如有需要,采购实施机构可以对通用条款增加附录或补充内容。1.2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1.3“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项目需求、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等内容。1.4“通用条款”是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1.5“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2.招标说明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并参考有关法规,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3.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3.1“采购实施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3.2“采购人”或“招标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3“投标人”或“投标方”,即供应商,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4“评审委员会”和“谈判小组”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谈判)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5“日期”指公历日;3.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3.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提供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从“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DownLoad/深圳市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下载);3.8“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9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4.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4.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4.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无效。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5.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进行办理)进行注册并办理电子密钥。《供应商注册及电子密钥新申请指引》详见http://zfcg.szggzy.com/。5.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5.3联合体投标5.3.1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仅适用于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5.3.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有一方先行注册成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供应商;(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应当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潜在供应商的数量自主决定,如果决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应当在采购公告中明示。(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6)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实施机构;(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9)本通用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或说明的除外。6.政策导向6.1政府采购扶持贫困地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6.2本项目落实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政策要求。7.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7.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7.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4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7.5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7.6对工期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交货进度、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验收。7.7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8.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9.踏勘现场9.1如有需要(详见专用条款),采购实施机构或采购人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所约定的时间、地点踏勘现场。9.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踏勘。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9.3采购人必须通过采购实施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9.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采购实施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9.5未参与踏勘现场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10.招标答疑10.1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或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疑问或询问。10.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提交采购实施机构。10.3采购实施机构对疑问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包括网站发布信息)为准。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通用条款第13.3、13.4款规定执行。10.4如采购实施机构认为有必要组织现场答疑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采购实施机构另行书面通知(包括网站发布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与现场答疑会。10.5未参与招标答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2.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11.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采购实施机构在招标(或谈判)期间发出的答疑、澄清或修改等相关公告或通知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四章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标要求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11.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实施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实施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实施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2.招标文件的澄清12.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提交给采购实施机构。不论是采购实施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实施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采购实施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2.2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含澄清纪要),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或投诉。12.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13.招标文件的修改1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采购实施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3.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1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13.4采购实施机构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网站公开发布形式或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实施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3.投标文件的编制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4.1投标人与采购实施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14.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具体内容请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1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通用条款第15条中规定的内容。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7.投标货币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18.证明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18.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投标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投标人提供证明投标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提供的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18.2.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8.2.2投标产品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8.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投标技术方案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18.2.4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18.2.5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提供原件扫描件。18.3相关资料不符合18.2款要求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投标无效处理。18.4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8.2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来评判。18.5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19.投标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19.1对项目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原件备查。有关扫描件(或照片)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投标无效处理,涉及《评标信息》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投标资料是否异常、是否有效问题进行核查和判定,如认为供应商投标资料有异常或无效的,若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条款的,则应作投标无效处理;若涉及评分的,则作不得分处理。投标资料异常核查范围为:质疑函、被质疑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料、被质疑供应商答辩说明、被质疑资料原件、被质疑资料相应官方查询渠道查询到的信息等。以下情形可由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资料无效:(1)被质疑供应商未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资料原件核对,且不能合理说明的;(2)被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资料不一致的;(3)被质疑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料信息与在相应官方查询渠道查询到的信息不一致,且不能合理说明的。19.2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证书,若原有资质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发部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若在法规范围不需提供的,供应商应做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该证书无效),则该投标人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投标;若投标人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投标。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具体见专用条款中投标有效期的天数要求。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0.2在特殊的情况下,采购实施机构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实施机构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实施机构此项要求,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应当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有效期;20.3中标人的投标书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及保修结束。21.关于投标保证金21.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22.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招标的项目明确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投标人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初审不通过,投标无效。22.2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一份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2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23.1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szczf的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DownLoad/深圳市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23.2投标人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23.2.1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A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乙项目B包的投标书。23.2.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23.2.3要求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23.2.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采购实施机构将用专业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采购实施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23.2.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文件(F编辑T)导出(E)浏览B她助(G)系统(S)关于退出(区日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投标文件正文(信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文件名是否制作1投标函文件名是否制作1投标函专换标书重新转换电子标书查看/打印3分项报价清单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投标人情况介绍重新转换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标书信息确认X名称数值单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口生成投标文件口生成投标文件重新转换查看/打印5货物说明一览表6技术规格偏高表7商务需求偏高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标书信息确认X名称数值单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要提醒:标书确认信息为开标信息,请确保和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可能会有废标风险!生成标书后进行完整性检查确定取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23.2.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2.7投标文件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投标人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23.2.8采购实施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采购实施机构概不负责。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23.2.9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采购实施机构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2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3.4经投标人电子密钥加密的投标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23.5各类资格(资质)文件提供扫描件,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4.投标文件的递交24.投标书的保密24.1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开标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文件(F编辑T)导出(E)浏览B她助(G)系统(S)关于退出(区日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投标文件正文(信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文件名是否制作1投标函文件名是否制作1投标函专换标书重新转换电子标书查看/打印3分项报价清单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投标人情况介绍重新转换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标书信息确认X名称数值单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口生成投标文件口生成投标文件重新转换查看/打印5货物说明一览表6技术规格偏高表7商务需求偏高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标书信息确认X名称数值单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要提醒:标书确认信息为开标信息,请确保和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可能会有废标风险!生成标书后进行完整性检查确定取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文件(F)编辑T)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区)G日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序号1批量转换序号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正文(信1批量转换序号1批量转换序号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批量转换序号1批量转换序号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口生成投标文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中投标人情况介绍货物说明一览表6术规格偏商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目生成投标文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中投标人情况介绍货物说明一览表6术规格偏商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中投标人情况介绍货物说明一览表6术规格偏商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中投标人情况介绍货物说明一览表6术规格偏商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文件生成中,请稍候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文件生成中,请稍候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文件生成中,请稍候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密码输入框口×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密码:确定取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12项目实施方案密码:确定取消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13售后服务方案密码:确定取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S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24.2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没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是否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25.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截止日期25.1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如果确有困难,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25.2采购实施机构可以按本通用条款第13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实施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投标文件。25.4.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26.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26.1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等事项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进行规定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27.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7.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7.4采购实施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5.开标28.开标28.1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28.2采购实施机构将在满足开标条件(①解密时间结束,解密后的投标供应商数量满足开标要求或②解密时间结束前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6.评标要求29.评审委员会组成29.1网上开标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审委员会由采购实施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评定分离项目评审专家均由评审专家组成。为保证评委人选的专业性,以及评标中的公平公正性,评审专家从深圳市财政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的《评标授权书》参加评标。注:《评标授权书》模板可以从“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政府采购页面下“资料下载”处下载。29.2评标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9.3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29.4评标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行评标。29.5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信息公开的内容除外)。30.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30.1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30.2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30.3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1)招标的目的;(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31.独立评标30.1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标报告的工作程序。7.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32.投标文件初审32.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符合性审查的要求。32.2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投标无效处理。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打√为通过审查,打×为未通过审查。32.3投标文件初审中关于供应商家数的计算:32.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32.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2.3.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2.4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32.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个人分阶段参与编制;32.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4.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2.4.6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32.4.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2.4.8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32.4.9在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32.4.10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32.5对不属于《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和32.4条款所列情形外,不得作为投标无效的理由。33.澄清有关问题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通用条款第34条,凡属于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4.错误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通用条款3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仅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6.实地考察、演示或设备测试36.1在招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本项目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或实地考察或检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投标人应随时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36.2若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现场演示或设备测试的,投标人应做好相应准备。37.评标方法37.1.1最低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报价进行排序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递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递补中标候选人)。37.1.2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递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递补中标候选人)。37.1.3定性评审法定性评审法,是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技术商务定性评审,对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投标文件的优点、缺陷、问题以及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并形成评审报告。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被判定为废标或者无效标的投标人,均推荐为候选中标供应商。37.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37.3重新评审的情形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37.3.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7.3.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7.3.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7.3.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4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的情形评审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4.1评审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37.4.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7.4.3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37.4.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审委员会。8.定标及公示38.1非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38.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实施机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根据评审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38.1.2采用最低价法的,评审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38.1.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出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审委员会确定。38.2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38.2.1评定分离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购程序中,以公开招标方式执行采购,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从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单个项目需要确定多家中标供应商的,不适用评定分离。38.2.2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结果,推荐三个合格的候选中标供应商。38.2.3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自定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自定法是指采购人组织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在三家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38.2.4采购实施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及其投标文件、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安排专人对定标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形成定标报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存档,并及时将定标结果反馈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具体定标程序及相关要求以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1号)执行。说明:采购人及投标供应商应按照上述方法提前做好相关准备。38.3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按专用条款相关要求定标。39.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存档。40.中标公告40.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确定)评审结果,采购实施机构将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布公示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实施机构提出。监督电话:0755-23906834。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40.2质疑、投诉供应商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1.中标通知书41.1中标公告公布以后,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投诉,采购实施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咨询电话:0755-23962384)。4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41.3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采购实施机构有权吊销中标通知书或终止采购合同。9.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42.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42.1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可由采购实施机构重新组织采购。42.2对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出具该项目招标失败结论的同时,提出重新采购组织形式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要求的修改建议。42.3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1)由采购实施机构重新组织公开招标;(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失败采购项目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42.4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由采购实施机构重新按公开招标流程组织采购活动。42.5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按规定要求组织政府采购工作。10.合同的授予与备案43.合同授予标准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人。4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采购实施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4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45.1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45.2中标人如不按本通用条款第45.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45.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6.履约担保46.1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现金方式外,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46.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通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废除中标,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46.3项目服务期满之后,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履约担保手续。47.合同的备案采购人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中标人将采购合同副本抄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备案。48.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事宜按《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3号)相关规定执行。49.履约抽检及情况的反馈49.1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采购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采购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49.2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合同履行完毕三十日之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情况和相关政府采购建议等反馈至政府集中采购机构。50.宣传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方案报市财政委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b.案例介绍、推广等;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51.供应商违法责任《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技术支撑 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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