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宣传推广招标公告(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2024)



项目概况: 深圳商报2024年度宣传推广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获取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应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ADL2024000066
2.项目名称:深圳商报2024年度宣传推广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捌拾捌万元整(¥2,880,000.00)
5.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捌拾捌万元整(¥2,880,000.00)
6.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商报2024年度宣传推广
1

详见谈判文件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服务属性:本项目为非长期服务类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资质。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邀请谈判的供应商。
9.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备注:(1)“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谈判文件:
凡已注册的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4年03月05日12时00分至2024年03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谈判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谈判,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上报名应答,方法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后点击首页消息提醒“邀请书确认”,可对采购人发出的邀请信息进行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侧二楼市政府采购业务窗口服务大厅;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83948165 4008301330),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详细的操作指南,可进入(http://zfcg.szggzy.com:8081/cgxy/013001/20211026/3c5f1afe-3037-477f-8319-c4c4ac0b72cd.html)在“附件”中下载“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端操作手册”。
四、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1.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于2024年03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谈判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03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二路创锦 1 号 A座309 室)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2024年03月12日14时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网上操作咨询:咨询电话(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采购单位及供应商注册88653300,电子密钥83948165,质疑咨询23503809,平台技术支持88653300。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年03月0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年03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zfcg/bszn1/content_203163.html )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二路创锦 1 号 A座309 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23503809。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本项目谈判方式为网下谈判,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需前往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现场。
4.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谈判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6.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7.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凭借项目中标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订单融资服务,详情可登录深圳交易集团金融服务平台(从【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点击【金服平台】)。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信息公开栏目。
8.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代表应在本项目谈判当日14:00-14:30到谈判现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二路创锦1号A座309室),填写谈判供应商签到表。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以及电脑和CA证书(即政府采购网登录秘钥),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定签到地点按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填写签到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9楼 联系人:安 工 联系方式:0755-29998593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二路创锦 1 号 A座309 室 联系方式:0755-23503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巫春涛、林雪松、蒋丽娟、刘雄辉 联系方式:0755-23503809
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5日

公告附件列表:

BADL2024000066-A深圳商报2024年度宣传推广采购公告.pdf

[BADL2024000066-A]深圳商报2024年度宣传推广.pdf

[BADL2024000066-A]深圳商报2024年度宣传推广.docx

附录.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文件.zip

[BADL2024000066-A]深圳商报2024年度宣传推广.szczf

项目概况:深圳商报2024年度宣传推广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获取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应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BADL20240000662.项目名称:深圳商报2024年度宣传推广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4.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捌拾捌万元整(¥2,880,000.00)5.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捌拾捌万元整(¥2,880,000.00)6.采购需求:标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服务需求备注深圳商报2024年度宣传推广1项详见谈判文件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8.服务属性:本项目为非长期服务类项目。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资质。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邀请谈判的供应商。9.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备注:(1)“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三、获取谈判文件:凡已注册的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4年03月05日12时00分至2024年03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谈判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谈判,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上报名应答,方法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后点击首页消息提醒“邀请书确认”,可对采购人发出的邀请信息进行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侧二楼市政府采购业务窗口服务大厅;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839481654008301330),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详细的操作指南,可进入(http://zfcg.szggzy.com:8081/cgxy/013001/20211026/3c5f1afe-3037-477f-8319-c4c4ac0b72cd.html)在“附件”中下载“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端操作手册”。四、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1.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于2024年03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2.谈判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03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二路创锦1号A座309室)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2024年03月12日14时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操作咨询:咨询电话(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采购单位及供应商注册88653300,电子密销83948165,质疑咨询23503809,平台技术支持88653300。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年03月0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年03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zfcg/bszn1/content_203163.html)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二路创锦1号A座309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23503809。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3.本项目谈判方式为网下谈判,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需前往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现场。4.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5.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谈判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6.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7.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凭借项目中标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订单融资服务,详情可登录深圳交易集团金融服务平台(从【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点击【金服平台】)。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信息公开栏目。8.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代表应在本项目谈判当日14:00-14:30到谈判现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二路创锦1号A座309室),填写谈判供应商签到表。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以及电脑和CA证书(即政府采购网登录秘钥),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定签到地点按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填写签到表。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9楼联系人:安工联系方式:0755-29998593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名称: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二路创锦1号A座309室联系方式:0755-2350380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巫春涛、林雪松、蒋丽娟、刘雄辉联系方式:0755-23503809深圳市干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03月05日政府采购谈判文件(服务类)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1/52深圳商报2024年度宣传推广谈判文件信息项目编号:BADL2024000066项目名称:深圳商报2024年度宣传推广包号:A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最低价法2/52项目编号:BADL2024000066项目名称:深圳商报2024年度宣传推广包号:A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最低价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资质。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邀请谈判的供应商。9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备注:(1)“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3/5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进行应答;2以他人的名义参与谈判、相互串通进行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谈判;3对同一项目提供两套以上的应答方案(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分项报价或谈判应答总价高于相应的财政预算金额(或设定的财政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5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小组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6未按采购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应答书》;未按谈判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谈判应答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谈判文件对应答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应答文件;7谈判应答报价有缺漏项目,或者对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谈判小组判定谈判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8谈判应答附有采购人或谈判小组不能接受的条件;9应答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10应答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11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谈判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12谈判供应商缺席的;13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4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供应商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询后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4/52评标信息评标方法:最低价法,5/52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信息公开部分),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6/52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五、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六、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7/52目录关键信息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用户需求书第三章服务需求明细第四章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8/52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谈判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资质。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邀请谈判的供应商。9.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备注:(1)“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9/52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完整公告内容详见:http://zfcg.szggzy.com:808110/52负责。建议于谈判前一个工作日完成应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23.2.9如果谈判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谈判活动,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传的应答文件等,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2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应答概不接受。23.4经供应商电子密钥加密的应答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23.5各类资格(资质)文件提供扫描件,另有专门要求的除外。四、应答文件的递交24.应答文件的保密24.1在应答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即应答文件)生成环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即应答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即应答文件)在到达开标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即应答文件)43/52生成环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即应答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24.2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如果供下载的谈判文件(后缀名为.szczf)有更新,供应商必须重新下载谈判文件、重新制作应答文件、重新加密应答文件、重新上传应答文件;如果供下载的谈判文件(后缀名为.szczf)没有更新,供应商必须重新加密应答文件、重新上传应答文件(是否重新制作应答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应答文件无法解密导致应答无效的后果。25.上传应答文件及谈判截止日期25.1实行网上应答,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谈判文件。如果确有困难,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即应答文件)送达至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二路创锦1号A座309室),联系方式:0755-23503809。25.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通用条款第11条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谈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谈判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44/5225.3谈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应答文件。25.4供应商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应答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26.应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6.1供应商在提交应答文件后可对其应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应答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应答的操作。26.2谈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通过网上政府采购系统修改应答文件。26.3从应答截止期至供应商在应答文件中确定的谈判应答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应答。26.4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应答文件。五、谈判27.谈判要求27.1本项目谈判小组将于谈判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到后一定时间内即开始进行谈判。27.2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竞争性谈判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成员人数应当不少于5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8.谈判应答文件的审查28.1谈判前,谈判小组将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审查,当谈判应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应答无效处理,不得进入谈判:具体内容见《资格性审查表》。29.谈判应答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9.1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谈判应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供应商应进行澄清、说明。29.2允许供应商在谈判结束之前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内容进行澄清、修改或完善,或对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30.谈判方式及程序45/5230.1谈判方式为网下谈判,谈判程序如下:30.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代表和谈判小组成员到谈判现场填写谈判供应商签到表,并交验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指被授权的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原件(非中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以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被授权的谈判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也不是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中列明的可以对谈判应答文件的修改和补充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则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内容至少应当包括授权其在本项目谈判组织实施过程中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被授权的谈判代表身份证原件作为身份证明文件。30.3谈判主持人将在谈判现场宣布谈判规则和谈判纪律。30.4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将就服务方案、报价及其它相关事项跟供应商进行谈判。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更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市政府采购中心书面告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30.5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应不少于三轮。谈判小组将在每一轮谈判前向所有供应商公布各供应商最新的承诺及报价排名,但不得透露每一家供应商的具体报价及技术资料。应答文件中的报价即为供应商的第一轮报价;最后一轮谈判时供应商谈判代表将获得提示(提示为最后一轮谈判),供应商谈判代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应答文件进行最后更改及书面承诺(含最终报价)。30.6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应答文件、谈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对供应商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估与比较,提出书面评审意见。30.7谈判小组将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六、成交31.应答无效3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的谈判作应答无效处理:具体内容见《符合性审查表》。注:《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所有条款均为应答无效条款,对不属于应答无效条款所列的其它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应答无效的理由。供应商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应答无效处理。32.成交46/5232.1谈判小组依据本须知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综合各家供应商最终的方案、服务和投资等谈判结果并按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以评审(评标)信息为准]进行评审。最低价法,是指应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应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32.2谈判小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3.谈判结果公示33.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谈判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布公示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监督电话:0755-23338582。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33.2质疑、投诉供应商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成交通知书34.1采购结果公告公布以后,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投诉,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可自行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上打印《数字中标通知书》(咨询电话:0755-23338582)。34.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34.3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吊销成交通知书。七、合同的授予与备案35.合同授予标准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经本谈判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36.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应答的权力47/5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应答或所有应答,以及宣布谈判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7.合同的签订37.1成交供应商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谈判应答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37.2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通用条款第37.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由同级财政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37.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8.履约担保38.1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8.2,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履约担保;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不是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的其他担保。39.合同备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副本抄送合同备案工作实施机构备案。40.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事宜按《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3号)相关规定执行。41.项目验收41.1采购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及时组织验收。42.宣传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48/52b.案例介绍、推广等;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43.供应商违法责任43.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谈判)的;(6)恶意投诉的;(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9)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43.2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所列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1)谈判截止时间后,撤销应答的;(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3)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应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八、质疑处理44.质疑提出与答复44.1提出质疑49/5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44.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44.3质疑条件4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共同提出;44.3.2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谈判)文件的质疑,为招标(谈判)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成交)结果公示之日;44.3.3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4.4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扫描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扫描件。50/5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4.5收文地点地址: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二路创锦1号A座309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23503809。44.6收文办理程序44.6.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符合受理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质疑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应当向供应商出具质疑函收文回执并可以要求其递交质疑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署质疑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44.6.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视情况处理: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补正的内容和补正期限。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质疑主体不满足要求的;(2)供应商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3)供应商未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情况下,要求补正后,逾期未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5)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质疑事项不予受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出具不符合质疑条件告知书。44.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44.8投诉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45.质疑后续处理45.1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51/5245.2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如果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果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2/52政府采购谈判文件(服务类)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深圳商报2024年度宣传推广谈判文件信息项目编号:BADL2024000066项目名称:深圳商报2024年度宣传推广包 号:A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最低价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 容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资质。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邀请谈判的供应商。9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备注:(1)“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 容1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进行应答;2以他人的名义参与谈判、相互串通进行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谈判;3对同一项目提供两套以上的应答方案(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分项报价或谈判应答总价高于相应的财政预算金额(或设定的财政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5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小组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6未按采购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应答书》;未按谈判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谈判应答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谈判文件对应答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应答文件;7谈判应答报价有缺漏项目,或者对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谈判小组判定谈判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8谈判应答附有采购人或谈判小组不能接受的条件;9应答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10应答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11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谈判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12谈判供应商缺席的;13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4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供应商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询后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评标信息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信息公开部分)),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五、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六、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目录关键信息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用户需求书第三章服务需求明细第四章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谈判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资质。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邀请谈判的供应商。9.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备注:(1)“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完整公告内容详见:http://zfcg.szggzy.com:8081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通用条款序号涉及事项具 体 补 充 内 容3.1采购人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3.2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0/11应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不晚于应答截止日三日前,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期间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18谈判应答有效期120日历天(从应答截止之日算起)20供应商的替代方案不接受25应答文件的大小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32评审方法最低价法38履约担保不需要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二、其他关键信息1.关于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我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服务,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可登录深圳交易集团融资服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financeplatform/),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咨询电话:0755­88653386。2.承接非必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业务时收取费用。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若因中标供应商交纳代理服务费所产生的时间影响到合同签订的,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代理服务费标准参照深财购〔2018〕27号文所列标准收取。本项目类型为服务类:(1)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类别金额(万元)工程采购货物采购服务采购100以下1.00%1.50%1.50%100-5000.70%1.10%0.80%500-10000.55%0.80%0.45%1000-50000.35%0.50%0.25%5000-100000.20%0.25%0.10%10000-500000.05%0.05%0.05%50000-1000000.035%0.035%0.035%100000-5000000.008%0.008%0.008%500000-10000000.006%0.006%0.006%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如某货物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600万元,总共交纳的代理服务费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标准代理服务费=(100万以下部分的代理服务费)+(100万~500万部分的代理服务费)+(500万~600万部分的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5%+(500-100)万元×1.1%+(600-500)万元×0.8%=1.5万元+4.4万元+0.8万元=6.7万元(3)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按规定向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及要求按以下规定执行:经营性账户信息如下:收款单位: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南山科创支行帐号:755941601310201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一)采购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深圳商报2024年度宣传推广2.项目预算金额或预算金额之下的最高限额:288万元(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1.服务范围:2024年围绕宝安区党代会提出“六个十大”工程及高质量党建等重要内容展开,策划更多有影响力、有传播力的宣传产品,持续为宝安的发展鼓与呼。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工作质量要求:(1)围绕“在宝安,看世界”一条主线,立“新”求“进”为切入点展开融媒体宣传与配套活动,最终形成“1+1+1+N”宣传成果。(2)贯穿全年的活动主题,延续“双百”宣传形成的良好做法经验,联动产业部门、企业、专家、大V等,通过系列主题来呈现(3)全年宣传资源推广。4.人员要求(岗位要求、数量):依托深圳商报宝安记者站团队以及深圳特区报各单位跑线记者,同时建立完善的通讯员队伍,对接好宝安区委区政府以及宝安区各部门,了解宝安区各部门工作动态,及时掌握好宣传点,深入做好对宝安的宣传工作。人数:3人。5.后续服务要求:做好宣传工作的记录与总结。6.考核办法/验收方式:(1)中标方按照采购方规定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履行使命,并接受采购方工作人员的指导、监督、检查等。(2)中标方必须对采购方认为不合适的宣传内容进行修改。7.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为一年的服务总费用。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成本费(含人员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补贴补助、伙食等费用)、人员培训费、办公费用、管理费用、法定税费、合理利润、公众责任险、以及不可预见风险预备金等本项目涉及的一切费用。8.付款方式:分四笔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50%、第二季度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三季度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第四季度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中标供应商应当分别提供等额正规发票和经采购单位确认的合同履行的相关文件资料向采购单位申请该四笔款项付款,采购单位收齐资料核对无误后,按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核发,具体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本项目为财政资金项目,对于政府付款流程等导致的付款延误,采购单位有义务协助供应商催促支付,但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中标供应商亦不得以此为由而暂停或者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也不得因此追究采购单位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应答文件组成: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二、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三、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四、应答书五、供应商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一)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对应资格条款)1、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2、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六、项目详细报价七、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八、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供应商(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二、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谈判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谈判应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谈判应答文件内容,以及本项目谈判组织实施过程中对谈判应答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有效期:天附:请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三、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知悉人(公章):日期:注: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采购文件增加风险告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购〔2022〕22号),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四、应答书致: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贵单位的项目编号为BADL2024000066项目名称深圳商报2024年度宣传推广的谈判公告,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谈判文件后,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电子谈判应答文件一份。2、谈判价格具体见“项目详细报价”,具体以谈判最终报价为准。3、如果我单位获得成交资格,我单位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在“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谈判应答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有可能获得成交资格,我单位将受此约束,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应答文件(含谈判过程中的其他承诺)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应答文件的约束。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供应商代表: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五、供应商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一)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对应资格条款)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参与谈判,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谈判,分公司参与谈判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谈判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致: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本谈判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4.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5.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谈判,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应答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7.我单位如果获得成交资格,将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谈判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谈判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成交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谈判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成交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应答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应答文件中全部应答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应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9.我单位承诺成交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10.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11.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12.我单位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不存在我单位与其他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13.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供应商:日期:年月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六、项目详细报价(一)分项报价表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说明备注 合计(即总价;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小写: 大写:七、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应答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本项目第三章用户需求书全部内容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的全部内容无偏离注:1.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2.“应答响应”第一项填写“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的全部内容”即视为应答人已阅知并完全响应“本项目第三章用户需求书全部内容”。3.“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应答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应答响应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应答响应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4.评审委员会有权对应答响应情况作出判断(作出评审结论)。5.实质性响应条款“应答响应情况”与应答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应答响应情况”为准。八、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项目需求及采购结果为准)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号项目结果,***单位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以下简称甲方)和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时间: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元,含一切税、费。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设备仪器费、车辆租赁费、服务和技术费用等,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支付方式:分期支付。第二条服务范围1、2、3、4、其他合同未明示的相关工作。第三条时间要求及阶段成果1、合同签订天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包括工作大纲和试验细则的编制;2、3、4、第四条咨询服务资料归属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咨询服务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2、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负责与本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2、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3、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试验成果评估报告的评审。第七条乙方的义务1、应按照谈判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2、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工程进度和成桥荷载试验工作质量,并满足交通部交工验收相关标准。3、向甲方提交检测资料等各套,一套电子版文件。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第八条甲方的权利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2、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咨询服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第十条甲方的责任1、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乙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十一条乙方的责任1、乙方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2、乙方的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十二条人员要求1、参加本项目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2、参加本项目的试验人员的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书和试验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一致。3、必须以直属试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伍。第十三条乙方咨询服务工具要求1、乙方应配备中标项目所需的足够数量的仪器、仪表以及工具等设备。用户不需向乙方提供施工工具和仪器、仪表。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自备车辆。第十四条保密要求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4、乙方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第十五条验收1、下列文件的验收分为三个阶段:2、其余文件和工作由用户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用户需求直接验收。3、验收依据为谈判文件、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第十六条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天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后,甲方于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2、检测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后天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后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3、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第十七条争议解决办法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八条风险责任1、乙方应完全地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在实施荷载试验过程中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非因甲方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九条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试验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大纲要求时,应继续完善试验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交付的成果经验收不合格,应于7日内无条件修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甲方要求整改后再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4、若甲方发现乙方派出的试验服务人员或提供的试验仪器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在3天之内按要求派出人员或提供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仪器设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5、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造成不良影响或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消除影响,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6、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受到侵权指控或者引发法律纠纷,影响甲方使用服务成果或者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第二十条其他1、本合同与谈判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如有抵触之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号谈判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2)投标文件;(3)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认可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经双方签字后,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合同签字页没有正文)甲方(采购人): (盖章)乙方(供应商): (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第六章谈判须知一、总则1.谈判须知说明1.1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谈判文件谈判须知,列出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所适用的一般性须知内容。如有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须知的内容进行补充。2.谈判说明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通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3.定义谈判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3.1“采购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市政府设立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并对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文件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指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3“供应商”,即谈判供应商,指参加谈判竞争并愿意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4“谈判小组”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谈判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5“日期”指公历日;3.6“合同”指由本次所采购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3.7“电子应答文件”指利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提供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从“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8081/cgxy/013002/20210923/173e0b2c-7a4c-4246-a0c7-e0ea75d84dd6.html/深圳市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下载);3.8“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9谈判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谈判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4.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4.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4.2谈判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谈判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谈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谈判应答无效。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5.1供应商应在应答前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进行办理)进行注册并办理电子密钥。《供应商注册及电子密钥新申请指引》详见http://zfcg.szggzy.com:8081。5.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谈判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内容。6.政策导向6.1政府采购扶持贫困地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6.2本项目落实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政策要求。7.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7.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7.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谈判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谈判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4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7.5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等)。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成交后,除非另有约定,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7.6工期要求:供应商在谈判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交货进度、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7.7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8.谈判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应答文件与递交应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谈判文件9.谈判文件的编制与组成9.1谈判文件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期间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等相关公告或通知内容,均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关键信息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谈判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谈判须知9.2供应商下载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的应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应答文件未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谈判文件的澄清10.1谈判文件澄清的目的是澄清、解答供应商在查阅谈判文件后可能提出的与谈判有关的疑问或询问。10.2供应商如对谈判文件内容有疑问,应当在谈判公告规定的澄清(提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的形式通过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提交采购代理机构。10.3不论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都将在谈判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供应商。答复内容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其有效性按照本谈判须知第11.3、11.4款规定执行。11.谈判文件的修改11.1谈判文件发出后,在谈判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谈判文件内容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11.2谈判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供应商,谈判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11.3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澄清答复内容、谈判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包括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文件、修改补充通知、谈判文件澄清答复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11.4采购代理机构保证谈判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和谈判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为使供应商在编制谈判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日期。三、应答文件12.应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2.1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应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应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12.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应答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应答文件组成具体要求在第四章“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进行规定。14.应答文件格式如谈判文件提供了应答文件格式,则供应商提交的应答文件应毫无例外地使用谈判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均可按同样格式扩展)。15.谈判报价货币本项目的谈判应答报价应以人民币计。16.证明应答文件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16.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应答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应答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均作为应答文件组成部分。16.2供应商提供证明应答技术方案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提供的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16.2.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6.2.2相关产品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6.2.3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应答技术方案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应答文件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不合理照搬照抄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16.2.4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审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16.2.5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提供原件扫描件。16.3相关资料不符合16.2款要求的,谈判小组有权认定为应答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应答无效处理。16.4供应商在阐述上述第16.2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应答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谈判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谈判小组来评判。16.5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应答方案。17.应答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17.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项目谈判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原件备查。有关扫描件(或照片)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谈判小组有权认定其应答文件未对谈判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应答无效处理,涉及《评标信息》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应答资料是否异常、是否有效问题进行核查和判定,如认为供应商应答资料有异常或无效的,若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条款的,则应作应答无效处理;若涉及评分的,则作不得分处理。17.2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书,若原有资质(资格)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发部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若在法规范围不需提供的,供应商应作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该证书无效),则该供应商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资格)应答;若供应商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资格),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资格)应答。18.谈判应答有效期18.1谈判应答有效期为从谈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在此期限内,所有应答文件均保持有效。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的谈判应答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应答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此项要求,其应答在原谈判应答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谈判应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应答文件。18.3成交供应商的应答文件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19.关于谈判保证金19.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20.供应商的替代方案20.1供应商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应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项目明确允许供应商提交替代方案,否则供应商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初审不通过,作应答无效处理。20.2如果允许供应商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供应商除应提交一份满足谈判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应答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21.应答文件的制作要求21.1供应商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应答文件一份。此电子应答文件须由供应商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szczf的电子谈判文件,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谈判文件(.szczf格式)【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8081/cgxy/013002/20210923/173e0b2c-7a4c-4246-a0c7-e0ea75d84dd6.html深圳市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21.2供应商在使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文件(即应答文件)时须注意:21.2.1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的谈判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应答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A包的应答文件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乙项目B包的应答文件。21.2.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应答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应答文件。21.2.3要求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应答文件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应答文件。编制应答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21.2.4应答文件不能带病毒。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专业杀毒软件对应答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该应答文件带病毒。21.2.5完整填写“投标(即应答)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文件(F编辑T)导出(E)浏览B她助(G)系统(S)关于退出(区日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投标文件正文(信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文件名是否制作1投标函文件名是否制作1投标函专换标书重新转换电子标书查看/打印3分项报价清单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投标人情况介绍重新转换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标书信息确认X名称数值单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口生成投标文件口生成投标文件重新转换查看/打印5货物说明一览表6技术规格偏高表7商务需求偏高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标书信息确认X名称数值单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要提醒:标书确认信息为开标信息,请确保和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可能会有废标风险!生成标书后进行完整性检查确定取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不作为评审依据。23.2.6供应商在编辑应答文件时,在应答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2.7应答文件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供应商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应答文件无效。23.2.8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谈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应答文件。由于对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应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建议于谈判前一个工作日完成应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23.2.9如果谈判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谈判活动,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应答文件等,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2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应答概不接受。23.4经供应商电子密钥加密的应答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23.5各类资格(资质)文件提供扫描件,另有专门要求的除外。四、应答文件的递交24.应答文件的保密24.1在应答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即应答文件)生成环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即应答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即应答文件)在到达开标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文件(F编辑T)导出(E)浏览B她助(G)系统(S)关于退出(区日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投标文件正文(信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文件名是否制作1投标函文件名是否制作1投标函专换标书重新转换电子标书查看/打印3分项报价清单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投标人情况介绍重新转换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标书信息确认X名称数值单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口生成投标文件口生成投标文件重新转换查看/打印5货物说明一览表6技术规格偏高表7商务需求偏高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标书信息确认X名称数值单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要提醒:标书确认信息为开标信息,请确保和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可能会有废标风险!生成标书后进行完整性检查确定取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即应答文件)生成环节。文件(F)编辑T)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区)G日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序号1批量转换序号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正文(信1批量转换序号1批量转换序号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批量转换序号1批量转换序号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口生成投标文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中投标人情况介绍货物说明一览表6术规格偏商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目生成投标文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中投标人情况介绍货物说明一览表6术规格偏商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中投标人情况介绍货物说明一览表6术规格偏商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中投标人情况介绍货物说明一览表6术规格偏商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文件生成中,请稍候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文件生成中,请稍候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文件生成中,请稍候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密码输入框口×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密码:确定取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12项目实施方案密码:确定取消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13售后服务方案密码:确定取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S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即应答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24.2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如果供下载的谈判文件(后缀名为.szczf)有更新,供应商必须重新下载谈判文件、重新制作应答文件、重新加密应答文件、重新上传应答文件;如果供下载的谈判文件(后缀名为.szczf)没有更新,供应商必须重新加密应答文件、重新上传应答文件(是否重新制作应答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应答文件无法解密导致应答无效的后果。25.上传应答文件及谈判截止日期25.1实行网上应答,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谈判文件。如果确有困难,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即应答文件)送达至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二路创锦1号A座309室),联系方式:0755-23503809。25.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通用条款第11条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谈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谈判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5.3谈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应答文件。25.4供应商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应答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26.应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6.1供应商在提交应答文件后可对其应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应答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应答的操作。26.2谈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通过网上政府采购系统修改应答文件。26.3从应答截止期至供应商在应答文件中确定的谈判应答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应答。26.4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应答文件。五、谈判27.谈判要求27.1本项目谈判小组将于谈判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到后一定时间内即开始进行谈判。27.2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竞争性谈判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成员人数应当不少于5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8.谈判应答文件的审查28.1谈判前,谈判小组将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审查,当谈判应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应答无效处理,不得进入谈判:具体内容见《资格性审查表》。29.谈判应答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9.1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谈判应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供应商应进行澄清、说明。29.2允许供应商在谈判结束之前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内容进行澄清、修改或完善,或对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30.谈判方式及程序30.1谈判方式为网下谈判,谈判程序如下:30.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代表和谈判小组成员到谈判现场填写谈判供应商签到表,并交验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指被授权的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原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以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被授权的谈判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也不是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中列明的可以对谈判应答文件的修改和补充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则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内容至少应当包括授权其在本项目谈判组织实施过程中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被授权的谈判代表身份证原件作为身份证明文件。30.3谈判主持人将在谈判现场宣布谈判规则和谈判纪律。30.4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将就服务方案、报价及其它相关事项跟供应商进行谈判。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更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市政府采购中心书面告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30.5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应不少于三轮。谈判小组将在每一轮谈判前向所有供应商公布各供应商最新的承诺及报价排名,但不得透露每一家供应商的具体报价及技术资料。应答文件中的报价即为供应商的第一轮报价;最后一轮谈判时供应商谈判代表将获得提示(提示为最后一轮谈判),供应商谈判代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应答文件进行最后更改及书面承诺(含最终报价)。30.6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应答文件、谈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对供应商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估与比较,提出书面评审意见。30.7谈判小组将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六、成交31.应答无效3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的谈判作应答无效处理:具体内容见《符合性审查表》。注:《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所有条款均为应答无效条款,对不属于应答无效条款所列的其它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应答无效的理由。供应商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应答无效处理。32.成交32.1谈判小组依据本须知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综合各家供应商最终的方案、服务和投资等谈判结果并按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以评审(评标)信息为准]进行评审。最低价法,是指应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应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32.2谈判小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3.谈判结果公示33.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谈判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布公示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监督电话:0755-23338582。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33.2质疑、投诉供应商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成交通知书34.1采购结果公告公布以后,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投诉,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可自行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上打印《数字中标通知书》(咨询电话:0755-23338582)。34.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34.3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吊销成交通知书。七、合同的授予与备案35.合同授予标准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经本谈判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36.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应答的权力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应答或所有应答,以及宣布谈判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7.合同的签订37.1成交供应商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谈判应答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37.2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通用条款第37.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由同级财政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37.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8.履约担保38.1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8.2,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履约担保;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不是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的其他担保。39.合同备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副本抄送合同备案工作实施机构备案。40.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事宜按《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3号)相关规定执行。41.项目验收41.1采购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及时组织验收。42.宣传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b.案例介绍、推广等;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43.供应商违法责任43.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谈判)的;(6)恶意投诉的;(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9)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43.2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所列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1)谈判截止时间后,撤销应答的;(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3)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应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八、质疑处理44.质疑提出与答复44.1提出质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44.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44.3质疑条件4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共同提出;44.3.2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谈判)文件的质疑,为招标(谈判)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成交)结果公示之日;44.3.3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4.4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扫描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扫描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4.5收文地点地址: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二路创锦1号A座309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23503809。44.6收文办理程序44.6.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符合受理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质疑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应当向供应商出具质疑函收文回执并可以要求其递交质疑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署质疑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44.6.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视情况处理: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补正的内容和补正期限。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质疑主体不满足要求的;(2)供应商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3)供应商未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情况下,要求补正后,逾期未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5)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质疑事项不予受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出具不符合质疑条件告知书。44.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44.8投诉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45.质疑后续处理45.1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45.2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如果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果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财政部司法部2014年6月10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docx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推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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