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石油 电商小劳保框架招标公告(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4)
招标公告
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4年电商小劳保框架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N511-W0127-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4年电商小劳保框架采购,招标人为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准备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4年电商小劳保框架采购。
2.2 项目概况:云南石化拟进行2024年电商小劳保框架采购,本次采购的小劳保是指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目录中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防护用品,包括护肤品、饮料、防寒服饰配件、营养品、防暑降温用品等,具体采购物资以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为准。
2.3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的小劳保是指云南石化公司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目录中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防护用品,包括护肤品、饮料、防寒服饰配件、营养品、防暑降温用品等。具体采购物资以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合同估算金额与限额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年度预估采购金额490万元,超过该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6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2.7交货期:自招标结果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8交货地点:员工下单指定地点(涵盖全国各省、市、自治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具体查询渠道及评判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16)”;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面向全社会公开的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平台,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其自营商品。投标人的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平台主办单位须提供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②“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备案信息查询的完整截图。如投标人不具有前述①②资格要求的,则与投标人有关联关系(同属同一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公司应具有①②资格要求,并为投标人出具“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平台主办单位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关于①②资格要求的唯一授权文件”和“关系说明函”。
*4.投标人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法律纠纷,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复核结果为准):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简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然后搜索);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进行核实)
*5.投标人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5日17:00:00至2024年3月1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② 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
(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本项目仅支持电子钱包支付),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① 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② 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6日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每标段2万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R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邮 编:
邮 编: 610017
联系人:张先生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话:0871-68518036
电 话:1888149850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xwk8090@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网站注册、U-Key办理、招标管理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4年3月
附件 投标人失信行为内容.doc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doc
附件1投标人失信行为内容1.弄虚作假1.投标人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2.投标人将资格、资质证书等出借、出租、转让他人或为其他单位提供图章、图签。3.投标人使用伪造、变造的资格、资质证书或者许可证件等。4.投标人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票据或业绩等。5.投标人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资格证书、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6.投标人配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实施虚假招标。7.投标人在有关部门处理异议(投诉)、查办案件调查有关情况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作伪证。8.投标人存在出资不实(未如数如期缴纳出资设立公司)或抽逃出资(验资后未经法定程序抽回出资)的情形。9.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2.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约定中标人。3.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0.开标前,投标人从招标人处获取其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关信息。1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获得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12.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13.投标人按招标人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14.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开标后不告知招标人,影响公平竞争的。16.经信息化数据分析判定投标人之间存在计价锁号相同或MAC地址相同。17.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为谋求中标排斥其他投标人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3.中标违约1.中标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影响其履约能力而不告知招标人。2.中标人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4.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对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分包人;不具备资格条件而接受分包的承包人。5.投标人发生的其他中标后违约行为。4.干扰招标1.投标人打听应保密的招标相关信息。2.投标人私自向第三方泄露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人秘密信息。3.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撤销投标文件。4.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撤销投标文件。5.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6.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不及时告知招标人。7.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状态不及时告知招标人。8.投标人干扰开标、评标工作正常秩序。9.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阻止或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10.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11.投标人以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谋取中标。12.投标人通过行政审批部门以任何形式指定或变相指定其提供中介服务的情形。13.投标人存在公职人员在其机构持股分红、占有财物、违规兼职取酬、报销费用,或勾结中介服务机构套取国家资金等情形。14.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干扰招标工作的失信行为。5.不当异议(投诉)1.异议人(投诉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提出异议(投诉)。2.投标人对同一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6个月内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累计3次及以上无效异议(投诉)的,包括对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的异议(投诉)。3.投标人不按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程序或其它要求提出异议(投诉),受理调查后,异议(投诉)不成立。4.异议(投诉)处理部门在调查有关情况时,投标人不配合调查处理。5.投标人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反复异议(投诉)。6.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7.投标人发生的其他恶意异议(投诉)行为。6.其他行为及直接认定严重失信后果1.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失信行为。2.给招标人造成100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3.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4.给招标人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5.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为进一步畅通异议提起渠道,维护招标项目参与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异议处理效率,规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有关管理规定,现就招标投标活动中异议提起作出规定。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照规定的流程、事项、时限、形式以及内容等要求提起异议。一、异议提起流程异议提起人(指提出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时,应在规定时限内首先向招标机构提出,招标机构应按照规定给予答复。异议提起人对答复有争议的,可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二、异议事项及时限(一)对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二)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三)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四)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三、异议形式及内容异议提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异议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应提供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时的异议函和招标机构答复材料。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1.基本情况,包括异议提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以及其它基础信息;2.异议内容,应明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具体异议事项;3.主要诉求,须明确诉求内容,逻辑清晰;4.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5.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若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异议函应由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末页章和骑缝章(由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异议函填报格式见附件1。四、不予受理情形异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机构或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一)未按异议提交要求提出的;(二)提起人不是该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三)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四)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和补充材料的;(五)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六)无明确诉求和必要证明材料的;(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八)提起时间超过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期的。未经招标机构先行处理或未附招标机构答复意见的,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5.不当异议惩戒措施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不遵守《投标人自律守则》(附件2),反复提交无新增证据或诉求材料的异议,就同一内容向多部门同时提出异议,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以异议为名恶意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将根据中国石油《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附件3),分一般、较重、严重几个等级进行失信扣分处理,失信企业在中国石油所有招标项目中执行评标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直至取消投标资格。附件1异议函我公司已充分了解《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和惩戒措施,承诺诚实守信提出异议,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受理部门:异议提起人(公司):异议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招标人:招标机构:招标时间:(例2021/08/26)投标时间:开标时间:评标时间:定标时间:异议内容:1.2.3.(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主要诉求:1.2.3.(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附件:1.异议的相关证明材料2.(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需附异议材料和招标机构的答复材料)异议提起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异议提起授权代表人:性别:年龄: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异议提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2投标人自律守则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从事投标和其它交易活动,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集团公司监督。二、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出借或借用、买卖、伪造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产业绩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严禁以其它企业或个人名义投标。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参与项目投标应当具有国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业绩或许可条件,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四、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贿赂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不得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争。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程序,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严格按中标条件签订和履行合同,不得将项目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六、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采取虚假、诽谤、恶意投诉等违法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其它企业的正当权益。七、对违法和不公正行为投诉时,应当保证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失信记分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基础分加重分不当异议(投诉)SX-T-YT-01-D异议人(投诉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提出异议(投诉)。一般2/不当异议(投诉)SX-T-YT-02-C投标人对同一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6个月内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累计3次及以上无效异议(投诉)的,包括对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的异议(投诉)。较重4/不当异议(投诉)SX-T-YT-03-C投标人不按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程序或其它要求提出异议(投诉),受理调查后,异议(投诉)不成立。较重40~2不当异议(投诉)SX-T-YT-04-C异议(投诉)处理部门在调查有关情况时,投标人不配合调查处理。较重40~2不当异议(投诉)SX-T-YT-05-C投标人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反复异议(投诉)。较重40~2不当异议(投诉)SX-T-YT-06-B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严重80~2不当异议(投诉)SX-T-YT-XX-X投标人发生的其它恶意异议(投诉)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以上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SX-T-TB-01-A给招标人造成100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特别严重10//SX-T-TB-02-A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特别严重10//SX-T-TB-03-A给招标人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特别严重10//SX-T-TB-XX-A造成其它特别严重后果的。特别严重10/注:1、投标人失信行为单次量化记分包括基础分和加重分两部分。基础分为失信行为等级对应的固定分值,从轻到重分别为2分、4分、8分、10分;加重分是在基础分上视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增加的分值,分值区间0~2分(以0.5的倍数记分)。基础分和加重分之和为该次失信行为的失信记分,有效期三年。2、同一投标人记分有效期内的所有失信记分累加,为该投标人的失信分。同一次失信行为涉及多个投标人的,应对涉及的多个投标人分别记分。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不同失信行为分别记分,不同标段(包)的失信行为分别记分。同一投标人在失信行为记分有效期内再次出现同一种失信行为,基础分应双倍记分。3、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4、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股份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石油 电商小劳保框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