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系统平台运维 软件运维服务 机动车监管系统招标公告(娄底市生态环境局2024)
娄底市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系统平台运维竞价项目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娄底市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系统平台运维竞价项目
项目编号:62024030646175801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征兵18073868789
报价起止时间:2024-03-06 10:09 -2024-03-11 10:09
采购单位: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软件运维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软件运维服务; 描述:1、符合湖南省电子卖场的相关条件; 2、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所从事的技术工作承担法律责任和保密义务;;供应商资格条件:4、与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相关的有权监管部门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5、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6、供应商现运维的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系统与市局现有系统兼容,不影响现有系统使用; 7、娄底市机动车监管系统采用b/s构架,java语言开发,运维过程中不得改变原有平台的接口协议及构架;;供应商资格条件:8、提供系统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委托授权书; 9、项目验收时需通过信创产业协同适配中心兼容适配测试,并出具适配认证证书。;采购需求:1、为甲方使用的“娄底市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平台”中心端提供至2024年12月31日的技术支持与服务(该竟价项目为总包干制,除国家标准更新或省生态环境厅(省级平台)有监管要求,现有的市级平台需升级外,运维期内不得产生任何费用),维护服务主要采取电话咨询服务、远程维护、现场服务等三种服务方式进行;;采购需求:2、保障部署在甲方机房的平台中心端正常运行(含软件和网络安全); 3、对中心端的日常巡检和维护(需更换的硬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4、保障甲方三级(检验机构、中心端,省厅)联网数据传输正常,传输率必须达到100%,且不得出现延时报送情况;;采购需求:5、服务供应商需安排工作人员为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提供24小时的技术支撑服务; 6、服务供应商需设立投诉专线和投诉受理专员,负责“一对一”处理有关投诉。 ;付款方式及处罚措施:1、甲方在签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全款的75%; 2、运维期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合同尾款(除处罚措施中扣除部分),项目验收时不能提供信创产业协同适配中心出具的兼容适配认证证书,全额扣除合同尾款。;付款方式及处罚措施:3、因服务供应商技术人员技术能力缺失或失误,导致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平台不能正常使用或瘫痪(网络、供电、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原因除外),每发生一次扣除合同款项的5%; 4、上传至省厅的三级联网数据传输不能达到100%,导致出现上传数据延时报送情况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合同款项的5%(书面上报原因);;付款方式及处罚措施:5、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投诉专线和投诉受理专员不能正确履职,导致矛盾激发、势态扩大、影响恶劣等,每发生一次扣除合同款项的2%; 6、服务供应商需积极配合甲方监管工作的开展,不得无故私设平台准入门槛、篡改后台数据、谋取私利、或出现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行为(每发生一次扣除合同款项的5%,涉嫌违法的按程序移交执法门处理)。;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和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具体见附件;次要参数要求:
1件
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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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留言:采购需求和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具体见附件
附件:2024年机动车监控平台运维项目进行竞价采购竞价项目(修改版2024.3.5)(1).doc
响应附件要求:采购需求和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具体见附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湖南省 娄底市 娄星区 大科街道 环保欣苑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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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公告采购项目名称: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系统运维项目采购人:娄底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竞价公告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系统平台运维项目进行竞价采购,现采用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竞价的方式,公开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价采购。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系统平台运维竞价项目二、采购项目控制价:¥6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控制价视为无效响应。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湖南省电子卖场的相关条件;2、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所从事的技术工作承担法律责任和保密义务;4、与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相关的有权监管部门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5、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6、供应商现运维的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系统与市局现有系统兼容,不影响现有系统使用;7、娄底市机动车监管系统采用b/s构架,java语言开发,运维过程中不得改变原有平台的接口协议及构架;8、提供系统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委托授权书;四、采购需求1、为甲方使用的“娄底市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平台”中心端提供至2024年12月31日的技术支持与服务(该竟价项目为总包干制,除国家标准更新或省生态环境厅(省级平台)有监管要求,现有的市级平台需升级外,运维期内不得产生任何费用),维护服务主要采取电话咨询服务、远程维护、现场服务等三种服务方式进行;2、保障部署在甲方机房的平台中心端正常运行(含软件和网络安全);3、对中心端的日常巡检和维护(需更换的硬件由甲方负责提供);4、保障甲方三级(检验机构、中心端,省厅)联网数据传输正常,传输率必须达到100%,且不得出现延时报送情况;5、服务供应商需安排工作人员为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提供24小时的技术支撑服务;6、服务供应商需设立投诉专线和投诉受理专员,负责“一对一”处理有关投诉。付款方式及处罚措施1、甲方在签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全款的75%;2、运维期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合同尾款(除处罚措施中扣除部分),项目验收时不能提供信创产业协同适配中心出具的兼容适配认证证书,全额扣除合同尾款。3、因服务供应商技术人员技术能力缺失或失误,导致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平台不能正常使用或瘫痪(网络、供电、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原因除外),每发生一次扣除合同款项的5%;4、上传至省厅的三级联网数据传输不能达到100%,导致出现上传数据延时报送情况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合同款项的5%(书面上报原因);5、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投诉专线和投诉受理专员不能正确履职,导致矛盾激发、势态扩大、影响恶劣等,每发生一次扣除合同款项的2%;6、服务供应商需积极配合甲方监管工作的开展,不得无故私设平台准入门槛、篡改后台数据、谋取私利、或出现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行为(每发生一次扣除合同款项的5%,涉嫌违法的按程序移交执法门处理)。六、其它要求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如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等。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2、本次采购的运维周期为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控制总价陆万元(¥60000元),否则为无效报价。八、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娄底市娄星区新星南路环保街99号联系人:刘征兵电话:1807386878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系统平台运维 软件运维服务 机动车监管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