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机及监护系统招标公告(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2024)



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麻醉机及监护系统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麻醉机及监护系统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分2024-01-01-02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麻醉机及监护系统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55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麻醉机及监护系统(三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50000     单位: 套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及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5)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对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6日至2024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
地 址: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
联系方式:0997-2511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卓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沙河庄社区钱江路以西绿色家园小区15幢1单元601室
联系方式:15026288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诗雨
电 话:15026288521

附件信息:

竞争性谈判文件(三次).pdf164.2K

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麻醉机及监护系统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分2024-01-01-02委托单位: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采购代理:新疆卓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3月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麻醉机及监护系统项目(三次)采购人(公章):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钱雪君电话:0997-2511189采购代理机构(公章):新疆卓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陈诗雨电话:15026288521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沙河庄社区钱江路以西绿色家园小区15幢1单元601室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四章评标办法(最低评标法)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麻醉机及监护系统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分2024-01-01-02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麻醉机及监护系统项目(三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550000.00元最高限价:550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及清单。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对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2)具有近一年(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3)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4)提供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和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中含法人或委托人的社保明细);(5)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的需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公章﹚;(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3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办公大楼(温宿县长兴街15号)一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谈判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地址:阿克苏市交通路24号联系方式:0997-25111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卓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沙河庄社区钱江路以西绿色家园小区15幢1单元601室联系方式:1502628852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诗雨电话:1502628852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麻醉机及监护系统项目(三次)2项目编号分2024-01-01-023采购人名称: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传染病医院)地址:阿克苏市交通路24号联系人:钱雪君电话:0997-25111894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卓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沙河庄社区钱江路以西绿色家园小区15幢1单元601室联系人:陈诗雨联系电话:150262885215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清单。6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7最高限价550000元(大写:伍拾伍万元整),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三轮报价8项目类别本项目属于货物9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10供应商资格、能力、信誉及其它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对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近一年(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3)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4)提供最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含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社保明细);(5)提供最近三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完税证明;(注:出具完税证明: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6)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的需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7)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公章﹚;(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注: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投标语言中文13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15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16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构成3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应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附件十二、产品说明书第六章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甲方(买方):地址:电话:乙方(卖方):地址:电话:(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采购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在此供应的货物,乙方同意做如下保证:一、乙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必须在不涉及任何担保、抵押、留置权、专利权使用费的情况下,交付与本合同规定完全相同的货物。二、不能将甲方全部或部分付款看作是对有缺陷的工艺或不合格货物的认可。三、所供货物均须符合相应图纸和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并且不涉及到任何侵权行为或任何索赔。四、甲方收到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并不表示甲方自动放弃因延期交货、货物不合格或货物与本合同不相符造成的损失而提出索赔的权利。若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可在收货后随时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免费更换直至货物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且乙方需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甲方未提出异议的,乙方仍应于货物质保期内承担保固责任。甲方对货物的验收手续仅仅证明乙方交货的行为,并不能免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货物质量责任。因乙方货物质量瑕疵原因导致甲方对其他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任何赔偿责任,甲方均有权将该赔偿责任转移给乙方,乙方对此无异议。五、甲方有要求乙方延迟一段合理时间再行交货的权利。六、除非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进行交货。乙方同意偿付甲方可能因无法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货而引起的所有额外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费用。七、在项目终止或甲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本项目合同终止时,甲方经书面通知可解除本合同,此种情况不作违约处理。八、所有交付到甲方现场的货物必须附有交货单、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签字的交货单必须附在所有发票上作为本合同付款的前提条件。九、所有交货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使甲方免于承担全部运费、快递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杂费以及由此带来的任何索赔,本合同专用条款有特别约定的,从特别约定。十、乙方分批供应货物的,甲方有权对任何一批货物的数量进行抽查核实,如果实际数量与乙方所提供的数量有短缺的,则乙方此前所供货物的全部数量均应按本批货物短缺比例作相应减少计算。十一、因乙方所交货物的权利瑕疵、品质瑕疵等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保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因上述瑕疵导致甲方陷入索赔纠纷或诉讼中的,在该索赔纠纷或诉讼未得到解决之前,供甲方的结算可按甲方的意见作延迟处理,直至上述索赔得到解决或乙方提供令甲方满意的赔偿为止。十二、因乙方全部或部分违约导致双方发生的诉讼/仲裁或甲方与第三方发生的诉讼/仲裁,乙方同意承担甲方因此而支出的全部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交通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十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工作内容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十四、乙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其授权代表已获得法人授权可代表其签署合同。十五、甲方作为提供本合同的一方,已经郑重提醒乙方注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且甲方已经按照乙方的要求,对每一条款均予以了说明。本合同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约定不一致的,应以专用条款约定为准。第二部分专用条款一、合同标的1、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为全新产品,并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及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合同签订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的有效版本。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注: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2、数量及价格:详细技术要求见附件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及国籍、地区单位固定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暂定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暂定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暂定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暂定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暂定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暂定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暂定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暂定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暂定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元说明:含运输费、装卸费、增值税说明:含运输费、装卸费、增值税说明:含运输费、装卸费、增值税说明:含运输费、装卸费、增值税说明:含运输费、装卸费、增值税说明:含运输费、装卸费、增值税说明:含运输费、装卸费、增值税说明:含运输费、装卸费、增值税说明:含运输费、装卸费、增值税3、本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包含增值税。合同价格已包括货物供给、货物包装、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等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税费。乙方应保证甲方除支付合同约定货款之外无需再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和款项。4、价格清单表是基于乙方在完全理解本项目材料所需为前提,同时甲方对清单中的名称、规格、材质及数量等没有校对的义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对清单的综合费用提出任何费用的增加。实际供货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二、质量保证1、产品质量标准(含环保标准):执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甲方验收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国家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产品型号、数量、规格及技术、质量标准、售后服务必须满足甲方和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定点采购要求。3、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免费培训。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本合同标的物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和参数,并保证其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以及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若因此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另外,乙方应保证产品完整无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原厂的,是用先进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若标的物质量存在瑕疵,乙方应承担甲方相关损失及相应违约责任。三、质量保证期1、质保年(消耗品、不可抗力和人为因素除外),质保期自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与更换相关的运费、保险等一切费用。2、质保期内,如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小时内进行更换。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依照约定时间更换的,则应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四、交货时间、地点1、合同签订后乙方接到甲方送货通知后日内将货物送达至以下指定地点:,,并确保在到货后天内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2、甲方指定的接货人为:;双方明确,除该指定接货人外,其他任何人员(包括甲方的其他任何工作人员)签署的接货单,甲方均不予认可。3、在交付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技术资料(操作、维修、保养)、保修凭证等一切相关资料及配件,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4、交货完成前(即货物交付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完毕前),本合同项下商品的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交货完成后,商品的所有权及损毁灭失风险转移至甲方。5.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验收合格,合同超期每一天罚款200元,从合同款中扣除。五、产品包装及运输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和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的货物有任何的损坏由乙方负责。2、提供的全部货物必须采用相应的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乙方应承担因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3、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均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4、运输途中的货物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六、验收1、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与供应商共同进行,完成安装后必须通过阿克苏指定热力公司验收,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2、在交货前,乙方应确保制造商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必要条件。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最终定论。质量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和结果的说明。3、数量:提货验收或按乙方发货结算单验收。4、如果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有缺陷,包括内在隐蔽瑕疵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或不科学的设计等,甲方有权根据质量保证条款向乙方主张质保责任,并在乙方构成违约或侵权时主张索赔。5、自产品交货后当日,甲方应依照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在接到异议及检测报告后及时进行更换,直至验收合格,如果因乙方供货质量原因造成的甲方受到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赔偿。6、乙方交货并保证货物出厂无瑕疵,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进入保修期。7、乙方要向甲方提供送货单一式三联(甲方留一联、乙方留二联),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物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验收合格后由甲方签字以备双方结算用。七、售后服务1、上述产品质保年(消耗品、不可抗力和人为因素除外);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并验收合格后天内;2、乙方售后服务地址:,售后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3、在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内出现问题时,接到甲方反映问题的通知后乙方应积极与甲方保持沟通联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办法,甲方有权决定最终解决办法,乙方应在2小时内采取措施解决所有问题,逾期则应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八、货款的支付1、按照医院付款计划,分批次付款,具体由采购人和中标方在合同中约定(如设备验收不合格医院有权拒绝付款并要求退货)。2、甲方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财务做账要求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乙方按协议约定履行完协议义务后,甲方无任何理由拒绝验收(遇不可抗力除外)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逾期验收的违约责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承担违约金。如遇特殊情况甲方要求推迟履行协议的,可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要求履约,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合同款项时,应事先告知乙方,乙方应给予60个工作日的宽限期。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在应急情况下(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情况除外)乙方应甲方需求须在1小时内将所需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如乙方延迟交货,甲方有权追究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如逾期交货,乙方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乙方逾期供货超出交付期十天(含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支付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索赔(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甲方采取诉讼途径发生的一切费用)。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于7日内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乙方延期交货应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经甲方盖章确认。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性能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调换或退货,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或退货的,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承担违约金。4)乙方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支付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索赔(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甲方采取诉讼途径发生的一切费用)。5)乙方向甲方承诺,如发生乙方向甲方指定人员或与该业务有关的任何工作人员行贿、送礼等行为,或与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串通,做出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行为,每次按合同总金额的30%的数额向甲方承担违约金。6)货物及配套试剂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医疗器械的相关规范及要求。投标方造假相关资质证件或因货物资质被各级部门罚款的,投标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人全部罚款额度的两倍。十、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2、“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电信行业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十一、争议解决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阿克苏分会仲裁,所发生的仲裁费、保全费、保险费、律师代理费由违约方承担。十二、合同的文本及生效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单位盖章或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成立生效。3、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十三、其他约定事项乙方签定的采购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招投标文件、答疑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从其规定。(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署页)甲方(盖章):法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格式仅限参考,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麻醉机及监护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