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设计招标公告(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项目概况
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淅川县上集镇南区自建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淅川(http://ggzyjy.nanyang.gov.cn/XCXWe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淅财磋商采购-2024-2
2、项目名称: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淅川县上集镇南区自建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31,100.00元
最高限价:4311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淅财磋商采购-2024-2-1
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淅川县上集镇南区自建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设计项目第1标段
431100
431100
是
4311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等全部工程的设计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等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5.2、标段划分:1个标段;5.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服务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束;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5、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2、投标单位须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3.3、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3.4、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经公检法司、纪检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查证“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的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8、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成交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09日 至 2024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淅川(http://ggzyjy.nanyang.gov.cn/XCXWeb/)。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淅川区(http://ggzyjy.nanyang.gov.cn/XCXWeb/)参与采购项目,可直接下载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该项目自行上传响应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响应文件U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供应商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淅川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淅川县)》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淅川县丹江大道南段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18338293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S5栋1901、1902、1903、1924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638966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638966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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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淅川县上集镇南区自建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淅川县上集镇南区自建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淅财磋商采购-2024-2采购人: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二四年三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合同条款28第四章:合同格式33第五章:服务要求3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7注:投标单位下载磋商文件后,对其内容、份(页)数等方面应认真核对,如磋商文件有缺少份数、漏页或其他内容方面的问题,投标单位应在领到磋商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若超过期限,则视为认同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淅川县上集镇南区自建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淅川县上集镇南区自建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设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淅川区(http://ggzyjy.nanyang.gov.cn/XCXWeb/)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3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淅财磋商采购-2024-22、项目名称: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淅川县上集镇南区自建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设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431100元最高限价::4311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淅财磋商采购-2024-2-1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淅川县上集镇南区自建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设计项目第1标段431100431100是4311005、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5.1、服务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等全部工程的设计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等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5.2、标段划分:1个标段;5.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服务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束;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5、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2、投标单位须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3.3、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3.4、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经公检法司、纪检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查证“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的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8、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成交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3月9日09:00分至2024年3月20日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淅川(http://ggzyjy.nanyang.gov.cn/XCXWeb/)。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淅川区(http://ggzyjy.nanyang.gov.cn/XCXWeb/)参与采购项目,可直接下载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该项目自行上传响应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响应文件U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3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供应商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淅川县)》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企业诚信库注册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2、办理CA数字证书供应商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3、因供应商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各供应商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特殊情况,解密时间可延迟30分钟。5、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6、请各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详见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CA办理和咨询7、监督部门:淅川县财政局监督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033B地址:淅川县金河镇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377-60668835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淅川县丹江大道南段联系人:程先生联系方式:183382939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S5栋1901、1902、1903、1924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1563896667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1563896667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名称: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淅川县丹江大道南段联系人: 程先生 联系方式: 183382939882代理机构名称: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S5栋1901、1902、1903、1924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638966679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淅川县上集镇南区自建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设计项目采购编号:淅财磋商采购-2024-2 5资金来源已落实,财政资金6采购预算431100元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服务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等全部工程的设计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等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9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10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服务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束11投标人资质条件详见“磋商公告: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2现场考察不组织13答 疑 会不召开14分 包不允许15实质性偏差不允许16是否接受选择性报价方案不接受:首次响应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方案17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天前,在线上交易系统内或书面形式提出。18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19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20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21 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需加盖电子签章的页面要求,供应商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2响应文件的份数1、投标阶段仅提供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壹份,上传至投标系统内;23投标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9时00分24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及地点1、供应商应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和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nnyTF格式)。供应商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并认真检查电子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2、递交网址:http://ggzyjy.nanyang.gov.cn/XCXWeb/ 3、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 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4、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予退回。25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否26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及地点27磋商程序1、按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的顺序进行开标唱标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即投标人不再到现场参与开标会议,等开标时间截止后,各投标企业自行在3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超过时限未解密的按无效标处理,若在30分钟内未提出异议,视为无异议,认可开标结果;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标结束后,供应商在谈判大厅等待,各投标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在线,二次报价在专家提起报价后完成。在评标期间,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在线问询,若未在评标委员会发起质疑30分钟内进行答疑的,视为放弃答疑机会。28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成员总人数为3人,其中业主评委1人,从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抽取。29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名30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依据以下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该投标人资格为不合格。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2、投标单位须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3.3、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3.4、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经公检法司、纪检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查证“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的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1代理报酬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并计入投标总报价),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这一因素。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执行。32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注:依据豫发改公管〔2019〕198 号文要求,投标人响应文件制作器码一致视为串通投标行为,做废标处理,需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1.1.2.采购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1.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活动,在采购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1.1.4.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应商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采购项目性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采购内容、服务期和质量标准1.4.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服务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供应商资格要求1.5.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5.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6.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7.为本磋商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8.为本磋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9.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7.保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8.语言文字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应文件使用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9.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标准单位。1.10.现场考察或答疑会1.10.3.现场考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现场考察的,不影响现场考察的正常进行。1.10.4.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1.10.5.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6.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7.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分包1.11.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2.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响应。1.12.3.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3.选择性报价方案选择性报价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2.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分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服务内容及要求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3.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1.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3.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完全认可。2.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4.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2.4.3.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1.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磋商响应文件编写3.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投标报价表3.资格证明文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磋商文件内容确认书8.承诺书9.服务承诺及项目实施方案10.投标人认为响应磋商文件应提供的其它资料11.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3.2.磋商价格构成及报价要求3.2.1.磋商报价:全部费用。3.2.2.响应文件递交时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本轮报价不是最终承诺报价。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承诺报价。3.2.3.参与磋商的竞标人第一次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3.2.4.参与磋商的竞标人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竞标人第一次报价;3.2.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竞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最后报价。3.2.6.经提交最后报价的竞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2.7.本项目的磋商报价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现场情况、承包范围,并充分考虑服务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系数,由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自主考虑、优惠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3.3.磋商有效期3.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3.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线上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3.4.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4.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注: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详见《淅川县公共资源全电子流程操作手册》。否则,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系统拒绝。3.4.2.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磋商报价、服务期限、服务质量要求、磋商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4.3.响应文件签字和盖章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4.响应文件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5.废标条款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初审后按废标处理:(一)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项目完成期限的;(二)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三)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四)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五)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六)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七)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八)不同投标单位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九)其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4.响应文件的递交4.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4.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1.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1.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1.5.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4.2.1.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递交首次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但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4.2.2.供应商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4.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2.3.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无内容为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竞争性磋商5.1.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届时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用信安CA数字证书登录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5.2.磋商程序5.2.1.、按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的顺序进行开标唱标5.2.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即投标人不再到现场参与开标会议,等开标时间截止后,各投标企业自行在3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超过时限未解密的按无效标处理,若在30分钟内未提出异议,视为无异议,认可开标结果;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标结束后,供应商在谈判大厅等待,各投标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在线,二次报价在专家提起报价后完成。在评标期间,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在线问询,若未在评标委员会发起质疑30分钟内进行答疑的,视为放弃答疑机会。5.3.磋商5.3.1.磋商小组(1)磋商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2.磋商(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5.3.3.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4.磋商过程的保密性5.4.1.磋商期间,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与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5.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如向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记录其不良行为。5.5.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6.确定成交人5.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5.6.2.采购人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写明。5.7.成交结果公告5.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5.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要求、磋商小组成员名单。5.8.成交通知书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应在线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签订的依据。6.授予合同6.1.采购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在线签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6.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的合同文本的基础。6.3.政府采购合同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6.4.如成交人不按本章第6.1项约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报请取消其成交决定。采购人可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或者重新采购。7.纪律和监督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响应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视为“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除外)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不同投标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9、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视为“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10、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1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磋商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1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1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7.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7.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7.5.询问、质疑和投诉7.5.1.供应商或有关当事人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7.5.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7.5.3.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7.5.4.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联系部门、电话及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7.5.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线上或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5.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7.5.7.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8.政府采购政策8.0.1.投标人提供产品如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强制采购内的产品,给予投标的加分。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的复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评标小组有权不予认可。清单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8.0.投标人提供产品如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给予投标的加分。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该产品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的复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评标小组有权不予认可。清单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8.1.关于无线局域网产品,必须执行国家财政部、发改委、信息产业部等部门的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无限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证明材料文件复印件。8.2.关于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规定,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国家信息部、版权局、商务部等部门认可的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8.3.采购货物为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8.4.优先采购本国产品。采购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依法办理论证、公示、审批手续。8.5.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人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8.6.鼓励创新,首购和订购的产品具有首创和自主研发性质,属于自主创新产品的,必须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收购和订购管理办法》。8.7.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必须执行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认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认可。中标人如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并在投标时填写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则需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认定材料;中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并在投标时填写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则需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能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与投标时做出的声明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对因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追责。9.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阶段:资格及符合性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1.1形式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1.1形式评审标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1.1形式评审标准磋商报价报价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1形式评审标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形式评审标准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形式评审标准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格审查标准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格审查标准财务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注册时间不足一年,不需提供,以注册时间至今为准)1.2资格审查标准社保及税收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2资格审查标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格审查标准《无行贿犯罪承诺函》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格审查标准信用查询记录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格审查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未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人,不再进行后续评审。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评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定各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综合评定各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并分别进行打分,确定中标候选人。第二阶段详细评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A.技术标:50分B.商务标:30分C.综合(信用):20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2.4(1)技术部分(50分)设计计划(0-20分)优化的设计工期进度计划及承诺(0-5分);设计工期进度的保证措施(0-5分);设计进度主要控制点(0-5分);设计进度控制措施及承诺(0-5分)。质量保证措施(15分)设计质量主要控制点(0-5分);设计质量保证控制及承诺(0-5分);排除业主变更因素外,对重大设计变更的承诺(0-5分);设计资源(0-15分)计划投入的项目设计组主要人员情况(0-4分);设计人员需求和使用安排计划及其保证措施(0-4分);设计所需设备、仪器、工器具需求和使用安排计划及其保证措施(0-4分);如中标后同期工作阶段所承担任务的情况,对拟投入本工程的专业力量配备(0-3分)。1.2.4(2)商务标(30分)投标报价(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为贯彻落实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发展,评审时给予对中小微企业价格评审扣除比例为2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中小微企业优惠后报价=投标报价*(1-20%)投标报价扣除相应比例后称为“优惠后评标价”即评标价。凡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及相应的中小企业证明材料的;或代理国内外大型企业产品的,均不得统计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用优惠后评标价参与评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为依据。有效供应商是指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通过实质性审核未被废标的所有供应商。1.2.4(3)综合(信用)标(20分)企业业绩(6分)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每项得2分,最多得6分,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未提供不得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人员配置(8分)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别职称或专业注册人员,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8分。注:1.以上相关人员需是本单位人员,需提供社保或劳动合同,若不能提供,此项不得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售后服务承诺(6分)服务承诺应是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售后服务方案、售后人员安排合理,技术支持响应速度是否及时,是否满足招标人的要求等。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描述上略有欠缺的得4分;基本完整、合理、可操作性略有欠缺的得2分,基本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和描述上都有欠缺的得1分。不能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的不得分。备注:1、上述评分标准中涉及到的评分标准中涉及的证书、证件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2、上述评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人员证件均以上传的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满足此要求者,所涉及人员证件不得分;3、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等相关材料上传到企业诚信库信息,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业绩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4、以上上传如有问题,可上传至诚信库“投标所需材料”中。5、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6、所有上传的原件审查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一致方可加分,否则视为无效。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A.技术标:50分B.商务标:30分C.综合(信用):20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2.4(1)技术部分(50分)设计计划(0-20分)优化的设计工期进度计划及承诺(0-5分);设计工期进度的保证措施(0-5分);设计进度主要控制点(0-5分);设计进度控制措施及承诺(0-5分)。质量保证措施(15分)设计质量主要控制点(0-5分);设计质量保证控制及承诺(0-5分);排除业主变更因素外,对重大设计变更的承诺(0-5分);设计资源(0-15分)计划投入的项目设计组主要人员情况(0-4分);设计人员需求和使用安排计划及其保证措施(0-4分);设计所需设备、仪器、工器具需求和使用安排计划及其保证措施(0-4分);如中标后同期工作阶段所承担任务的情况,对拟投入本工程的专业力量配备(0-3分)。1.2.4(2)商务标(30分)投标报价(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为贯彻落实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发展,评审时给予对中小微企业价格评审扣除比例为2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中小微企业优惠后报价=投标报价*(1-20%)投标报价扣除相应比例后称为“优惠后评标价”即评标价。凡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及相应的中小企业证明材料的;或代理国内外大型企业产品的,均不得统计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用优惠后评标价参与评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为依据。有效供应商是指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通过实质性审核未被废标的所有供应商。1.2.4(3)综合(信用)标(20分)企业业绩(6分)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每项得2分,最多得6分,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未提供不得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人员配置(8分)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别职称或专业注册人员,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8分。注:1.以上相关人员需是本单位人员,需提供社保或劳动合同,若不能提供,此项不得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售后服务承诺(6分)服务承诺应是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售后服务方案、售后人员安排合理,技术支持响应速度是否及时,是否满足招标人的要求等。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描述上略有欠缺的得4分;基本完整、合理、可操作性略有欠缺的得2分,基本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和描述上都有欠缺的得1分。不能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的不得分。备注:1、上述评分标准中涉及到的评分标准中涉及的证书、证件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2、上述评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人员证件均以上传的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满足此要求者,所涉及人员证件不得分;3、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等相关材料上传到企业诚信库信息,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业绩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4、以上上传如有问题,可上传至诚信库“投标所需材料”中。5、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6、所有上传的原件审查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一致方可加分,否则视为无效。注:所有资质、证书、业绩、荣誉等原件以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1.评审办法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终确定采购需求和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报价得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技术部分(服务方案):见评审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1.报价得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3.3.初步评审3.3.3.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3.3.4.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3.4.详细磋商3.4.5.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按电子响应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顺序,在磋商中,磋商双方可以就磋商项目所涉及的价格、技术、服务、合同草案条款等进行实质性磋商,但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4.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4.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8.所有投标人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符合磋商需求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时进行报价(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最后报价(二轮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注:1、最后报价不得超出第一轮报价和采购人预算价;2、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3.4.9.投标人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按第二次报价计算投标人的报价得分。3.4.10.情况特殊,经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现场情况,可以要求供应商适当进行多轮报价。3.4.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由磋商小组在磋商记录上签字。3.5.详细评审3.5.1.磋商小组按本章评审方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得分计算出得分A;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C。3.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3.供应商得分=A+B+C,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分过程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三位,最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3.5.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6.响应文件的澄清3.6.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系统内线上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线上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6.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6.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7.评审结果2.除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3.第三章合同条款11.1.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3.“买方”是指购买服务的采购人。4.“卖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服务的中标供应商。5.“现场”系指合同项下服务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6.“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活动。11.1.2.技术规范11.1.2.1.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11.1.2.2.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其响应文件的采购需求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一致。11.1.3.专利权11.1.3.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1.1.4.包装要求11.1.4.1.对于可能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服务,卖方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锈蚀、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卖方承担。11.1.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11.1.5.装运标志11.1.5.1.对于可能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服务,装运标志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进行标志。由于标志不妥所造成货物损坏和损失的后果均由卖方承担。6.交付方式和交付时间6.1.交付方式为现场交付。6.2.交付时间和地点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7.付款方式7.1.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8.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8.1.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8.2.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指标响应表一致。9.质量保证9.1.卖方应保证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受卖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9.2.卖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限内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令人满意的性能。在服务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9.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服务的质量或性能与采购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是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买方应尽快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采购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9.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采购合同规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9.5.质量保证期、免费服务期见“合同条款前附表”10.检验和验收10.1.完成服务后,买方应在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出具检验证书。10.2.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服务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服务,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服务,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维修以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的要求。10.3.由买方规定组织对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11.索赔11.1.如果服务的质量、数量、性能等与采购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11.2.在采购合同规定的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1.3.如果卖方在采购合同规定的索赔通知期限内,未对买方的索赔通知做出答复,则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的在采购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采购合同第11.2条确定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卖方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买方的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2.延期交货12.1.卖方应按照“采购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付和提供服务。12.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将不能按时交付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付时间。12.3.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付,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13.违约赔偿:无。14.不可抗力14.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4.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5.税费15.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15.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15.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16.仲裁16.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16.2.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6.3.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6.4.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16.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7.违约终止合同17.1.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或;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17.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7.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8.破产终止合同18.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9.转让和分包19.1.未经买方事先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2.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响应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19.3.中小企业按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0.合同修改20.1.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21.通知21.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及时发送,而另一方应确认后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2.计量单位22.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3.适用法律23.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4.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24.1.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24.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24.1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24.3.除合同本身以外,24.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25.合同生效及其他25.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25.2.本合同一式三份,以中文书写,买、卖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25.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4.第四章合同格式(仅供参考)(买方)(项目名称)中所需(服务名称)以(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卖方)为中标供应商。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合同条款2)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服务范围及服务需求一览明细表附件2-投标报价(费率)附件3-投标过程答疑函3)中标通知书4.磋商文件5.响应文件6.合同补充条款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3.服务和数量本合同要求提供的服务和数量见服务需求一览表。4.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元人民币,分项价格见开标一览明细表。5.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第7款。6.交付时间及交付地点本合同服务的交付时间和交付地点见服务需求一览表。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买方:卖方:名称:(印章)名称:(印章)全权代表(签字):全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5.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工程设计技术标准及相关验收规范要求、本工程所涉及相关专业均执行现行规范及标准。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等全部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的的设计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等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6.第六章:响应文件文件格式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淅川县上集镇南区自建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设计项目(一期)改线上九路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移位设置论证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电子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6.0.16.0.2.目录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投标报价表3.资格证明文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磋商文件内容确认书8.承诺书9.售后服务承诺及项目实施方案10.投标人认为响应磋商文件应提供的其它资料11.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6.1.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6.1.3.1.1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服务质量,服务期限,提供按磋商文件及含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1.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3.磋商有效期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1.4.1.2、投标函附录(第一轮报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大写: 小写: 元服务质量要求服务期限磋商有效期备注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6.1.5.2、投标报价表6.1.5.1.(此页可调整为横向)投标人名称:数量投标报价服务质量要求服务期限备 注...投标总价(大写)(若表格行数不足投标人可自行添加)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1.6.3、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3、其它6.1.6.0.1.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填报上传的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6.1.7.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6.1.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6.1.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年月日6.2.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3.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方承诺:在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6.4.7、磋商文件内容确认书致:(采购人)我方已经详细阅读整个磋商文件及有关组成文件的内容,对磋商文件及有关组成文件的内容已充分理解并全部同意没有任何异议,我方承认、理解和遵照执行本次磋商文件及有关组成文件的每一款要求,并放弃提出一切存有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且我方保证在递交响应文件后不对本磋商文件的任何内容提出异议。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8、承诺书承诺书________________项目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严格依照国家和河南省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不挂靠、借用、出租、出借、转让资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胁迫他人投标(放弃中标)、恶意投诉、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四)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老赖”,符合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相关要求。(五)本单位不存在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之情形,若中标,本单位将自觉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的有关措施,及时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六)若中标,本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不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项目。(七)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八)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并同意按照相关规定记入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诚信档案或不良行为(信用)记录。(九)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企业名称(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信用报告投标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要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可以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时间不得早于磋商公告发布时间。示例如下,制作响应文件时示例图片需删除。扫一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核验码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主体名称:腾讯云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YUKH2K文件编号:2021020509050345723Y12A主体名称:腾讯云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YUKH2K文件编号:2021020509050345723Y12信用中国文件编号:2021020509050345723Y12生成时间:2021年02月05日09:05:03扫扫概述核验码腾讯云科技有限公司存续基础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YUKH2K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谢兰芳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8-01-24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中一路万利达大厦13层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中一路万利达大厦13层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中一路万利达大厦13层公共信用信息行政许可信息1条行政处罚信息0条守信激励信息0条失信惩戒信息0条重点关注信息0条资质/资格信息0条风险提示信息0条其他信息0条说明1、本文件客观地展示了各类主体的信用信息,“信用中国承诺在数据汇总、加工、整合的全过程中保持客观和中立。2、您对本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如存有疑问,可通过扫一扫核验码或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或核验3、如认为所展示信息存在错误、遗漏、公开期限不符合规定以及其他侵犯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可按照网站“信用信息异议申诉信用中国文件编号:2021020509050345723Y12生成时间:2021年02月05日09:05:03扫扫核验码正文腾讯云科技有限公司存续基础信息企业名称:腾讯云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YUKH2K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谢兰芳合伙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8-01-24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中一路万利达大厦13层行政许可信息(共1条)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21902706800第1条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21902706800许可证书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许可类别:登记许可编号:许可决定日期:2019-02-25有效期自:2019-02-25有效期2099-12-31企业名称:腾讯云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YUKH2K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谢兰芳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8-01-24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中一路万利达大厦13层行政许可信息(共1条)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21902706800第1条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21902706800许可证书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许可类别:登记许可编号:许可决定日期:2019-02-25有效期自:2019-02-25有效期2099-12-31信用中国文件编号:2021020509050345723Y12生成时间:2021年02月05日09:05:03许可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300MB2C927392数据来源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11440300MB2C927392码:结束许可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300MB2C927392数据来源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11440300MB2C927392码:6.4.1.9、售后服务承诺及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6.4.2.10、投标人认为响应磋商文件应提供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6.4.36.4.4.11、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6.4.5.1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企业可不填报。说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6.4.6.1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6.4.7.11.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1.4、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