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植树招标公告(重庆市梁平区七星镇人民政府2024)
七星镇2023年“四旁”植树
比选公告
七星镇2023年“四旁”植树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七星镇2023年“四旁”植树,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梁平区七星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比选人为 重庆市梁平区七星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比选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七星镇金柱村、仁安村、平滩村、马梁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植树面积500亩,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苗木采购及运输、场地清理、场地废弃物转运及处理、苗木种植等。
2.3 比选范围: 包含比选人要求及本比选文件(含答疑及补遗等)所示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 1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绿化植物种植或花木种植或园艺产品种植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未在指定地点报名登记的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24年 3 月 8 日至 2024 年 3月 1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17:00时,持营业执照原件(留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在重庆蚂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登记,投标人可在报名登记处现场领取比选资料或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梁平区)下载。已领取比选资料的潜在投标人视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3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重庆市梁平区七星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及未报名登记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梁平区)(https://www.cqggzy.com/liangpingweb/)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梁平区七星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重庆市梁平区七星镇
联系人:黎老师
电 话:15215208600
代理机构:重庆蚂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石马路南段公建5号附1号2-1
联 系 人:卿老师
联系电话:18166362013
3.8七星镇2023年“四旁”植树.docx
七星镇2023年“四旁”植树比选文件比选人:重庆市梁平区七星镇人民政府(盖单位公章)比选代理机构:重庆蚂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二零二四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比选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0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第一章比选公告七星镇2023年“四旁”植树比选公告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七星镇2023年“四旁”植树,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梁平区七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比选人为重庆市梁平区七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比选招标。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建设地点:七星镇金柱村、仁安村、平滩村、马梁村;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植树面积500亩,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苗木采购及运输、场地清理、场地废弃物转运及处理、苗木种植等。2.3比选范围:包含比选人要求及本比选文件(含答疑及补遗等)所示全部内容。2.4工期要求:15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绿化植物种植或花木种植或园艺产品种植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比选不接受未在指定地点报名登记的投标。4.比选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持营业执照原件(留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在重庆蚂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登记,投标人可在报名登记处现场领取比选资料或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梁平区)下载。已领取比选资料的潜在投标人视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重庆市梁平区七星镇人民政府会议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及未报名登记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梁平区)(https://www.cqggzy.com/liangpingweb/)上发布。7.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市梁平区七星镇人民政府地址:重庆市梁平区七星镇联系人:黎老师电话:15215208600代理机构:重庆蚂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石马路南段公建5号附1号2-1联系人:卿老师联系电话:1816636201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文内容不允许修改。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比选人名称:重庆市梁平区七星镇人民政府地址:重庆市梁平区七星镇联系人:黎老师电 话:152152086001.1.3代理机构名称:重庆蚂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石马路南段公建5号附1号2-1联系人:卿老师电话:181663620131.1.4项目名称七星镇2023年“四旁”植树1.1.5建设地点七星镇金柱村、仁安村、平滩村、马梁村1.1.6建设规模植树面积500亩,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苗木采购及运输、场地清理、场地废弃物转运及处理、苗木种植等1.2.1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比选范围包含比选人要求及本比选文件(含答疑及补遗等)所示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 15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要求的合格标准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绿化植物种植或花木种植或园艺产品种植等相关内容。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投标人若存在上述情况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比选人发出的澄清及修改2.2.1投标人对比选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内容等应在 2024 年 3 月 11日 12时 00 分前向比选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疑问。2.2.2比选人对比选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比选人应在 2024 年 3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前,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发布澄清。2.2.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比选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2.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中标人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投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如果因中标人未按要求投保而受到损失时,中标人应承担一切责任。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地位置、环境情况、进出场道路、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为实施和完成该工程比选范围内所确定的全部工程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机械进出场费、措施项目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保险费、除渣费、拆除费用及运输费等一切手续费、运输费(含密闭运输费、渣场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二次转运费、风险费用、缺陷修复费、配合费、标识标牌、投劳折资、采集运、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4.本工程比选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237500.00元(大写:贰拾叁万柒仟伍佰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1、以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须将投标保证金装入信封密封完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在开标会现场递交以供查验。2.采用银行存单形式缴纳保证金采用银行存单形式须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名字,可在下列任一家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重庆银行、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具短期存单,在开标会现场递交以供查验。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比选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比选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比选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比选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7.3签名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位置按比选文件要求签名或盖章、盖单位法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确认。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7.4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方案》不分正副本。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不一致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7.5装订要求1、本工程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应将投标文件(除技术部分)装订成一册,技术部分单独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文件(除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2)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技术方案》面页使用A4厚型白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居中标明 “技术方案”;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章后沿密封线折叠成腰约10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除了“技术方案”四字和右下角密封处印章外不得有其他印记;密封后的面页及整个《技术方案》均不得出现白页、残页和倒页,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及与本工程无关内容(面页由投标人按比选文件中提供的电子文档格式用A4厚型白纸打印,加盖单位法人章后其面页的反面以不得显示出单位法人章单位名称为准);《技术方案》文本部分的纸张采用A4白纸,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部分的纸张采用A4或A3白纸,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技术方案》部分为零分。(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2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本次比选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2. 投标文件(除技术部分)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密封并在投标文件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人或代理机构应该拒收。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比选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梁平区七星镇人民政府会议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梁平区七星镇人民政府会议室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若经核实委托代理人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的,不得参加开标会。核验合格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2. 宣布开标纪律。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5. 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由投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不予再开启或按废标处理。6.核验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7. 公布最高限价。8. 逐单位随机开启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 投标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名确认。因其他原因未能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10. 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比选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2中标公示比选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梁平区)(https://www.cqggzy.com/liangpingweb/) 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7.4.1签订合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标候选人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为的,视为特别严重信用不良行为且情节特别严重,按信用记分上限一次性记12分,纳入黑名单管理;中标人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为的,按中标项目金额10‰罚款上限予以行政处罚,按信用记分上限一次性并处记12分,纳入黑名单管理。8.1重新招标的情形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按投标人须知第8.1(3)执行;4.按投标人须知第8.1(4)执行。8.2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工程款支付待上级资金拨付到位后,中标方提交项目验收资料后拨付至签约合同价款的50%,经区级验收合格后拨付至经审核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2个月。一年质保期(养护期)满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付清余款(无息)。10.2结算原则本项目按如下原则进行结算:1.总则:工程进度款支付按本章前附表10.1款执行。2.本工程结算办法:本项目结算总价=签约合同单价*实际种植面积(亩)。3. 未尽事宜承包人与发包人在合同中另行协定。 10.3关于对比选文件及投标争议的解释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比选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资格审查和否决投标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比选人的解释,但违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对投标文件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交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解释。10.4比选代理费本工程比选代理费2375.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服务机构。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比选。1.1.2本比选项目比选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比选项目比选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比选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比选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比选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比选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比选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比选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比选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比选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比选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应自行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比选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比选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比选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比选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比选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比选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4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比选人,以便比选人澄清。1.10.3比选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比选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比选文件2.1比选文件的组成本比选文件包括:(1)比选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2.2比选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问,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2.3比选文件的修改按照本章第2.2款比选文件的澄清相关内容及方式执行。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1投标函部分(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1.2技术部分3.1.3资格审查部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4)其他资料(如有)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函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中标人拒不提供或者不按时提供低价风险担保;(4)违反本章第9.2款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4.5(1)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比选人。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比选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比选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签名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执行。3.7.4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技术方案》不分正副本。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法人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比选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名或盖章。比选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比选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款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比选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比选人代表、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确认。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比选人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比选、评标以及其他与比选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比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比选。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比选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且未有投标人的异议与投诉,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比选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比选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保证金的,比选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9.纪律和监督9.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比选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比选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比选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比选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比选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比选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9.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2.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9.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不得对比选文件中《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以外的内容予以否决投标,否则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按《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投标人须知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投标人须知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作为评定依据。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比选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以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的原则排序。2.1.1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1资格评审标准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1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2.1.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名盖章投标函格式规定签名、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2.1.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2.1.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2.1.2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1.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签署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2.1.2形式评审标准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总报价1.投标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2.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实质性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1.技术部分 30分;2.投标总报价 70 分。2.2.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技术方案评审技术方案部分形式要求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4)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否则其技术方案为0分,不再对技术方案的其他评分标准进行评审。2.2.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技术方案评审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5分 编制要点:包括施工方法、劳动力计划,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总进度计划,应急处理措施,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污染的保护措施等内容。(0-5分)2.2.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技术方案评审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5 分 编制要点:施工总体布置合理,图示清晰、相互干扰小,满足施工条件要求。所采用的施工方案、程序和措施,既要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又能减少干扰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综合评审。(0-5分)2.2.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技术方案评审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 编制要点: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有效,硬性措施是否切实可行,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材料的质量保证措施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要求。(0-4分)2.2.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技术方案评审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分 编制要点:针对本项目实施的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有效,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及安全管理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文明施工是否得当等。(0-4分) 2.2.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技术方案评审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3分 编制要点: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方案、措施先进、合理、可靠。(0-3分) 2.2.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技术方案评审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3分 编制要点:总计划满足比选文件要求,各关键节点的工期切实可行,保证工期的措施科学、可靠。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合理、控制性项目安排得当,工程进度补救措施可行,能保证在比选人规定的工期内完成。(0-3分)2.2.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技术方案评审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3分 编制要点:资源配备是否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满足比选项目工期要求,是否具有先进性。(0-3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3分 编制要点: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的分析是否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否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0-3分)2.2.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再与最高限价进行算术平均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3评标程序1.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项及第3.2.1(1)目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3.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4.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2.2.3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并按本附表第3.2.1(2)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5.对技术部分、投标总报价得分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2.1(1)技术部分得分(A)技术方案部分形式要求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4)技术部分装订要求的,技术方案得0分。3.2.1(1)技术部分得分(A)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评标委员会按第2.2.2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方案得分。技术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2.1(1)技术部分得分(A)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3.2.1(1)技术部分得分(A)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2.1(1)技术部分得分(A)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2.1(1)技术部分得分(A)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3.2.1(1)技术部分得分(A)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3.2.1(1)技术部分得分(A)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技术部分得分(A)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3.2.1投标报价得分(B)投标总报价初步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得本附表第2.2.1项规定分值的满分 70 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1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投标人得分=A+B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比选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原则确定排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总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修正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3.2.1(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方案计算出得分A(所有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方案得分。)(2)按本章第3.2.1(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总报价计算出得分B。3.2.2各类评分分值的最终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投标文件存在本一览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重大偏差并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则,评标委员会不得视为重大偏差而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章节号条款名称否决投标条件资格评审A-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资格评审A-2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3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4投标函格式规定签名、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5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6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7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8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0投标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1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2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3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4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5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6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7投标人提供的关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8投标人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9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其他A-20 未响应比选文件其他规定要求的,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提示:合同协议书在中标后,由比选人和中标人商议签订。]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提示:工程清单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给出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填写]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二、资格审查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四)其他资料(如有)三、技术部分技术方案(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工程量清单(一)投标函(比选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进行报价,委托代理人为:,身份证号码为。工期日历天,缺陷责任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比选文件的要求。2.我方承诺响应比选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在此期间,若我方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比选人。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比选文件及附件、澄清及修改通知中所有的内容。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地址:网址: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开标现场出具。3.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三)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七星镇2023年“四旁”植树序号工作内容单位数量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综合单价投标报价(元)合价(元)备注1“四旁”植树亩500475种植苗木种类为水杉、香樟、紫薇、枫香,造林密度45株/亩。苗木规格:其他树种:2年生容器苗,容器规格14*16cm;根系完整,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紫薇:地径≧2cm,高度≧80cm,冠径≧40cm,带土球≧12cm,根系完整,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合计投标人:(单位盖公章)年月日二、资格审查部分(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四)其他资料(如有)(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开标现场出具。3.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 名技术职称电 话技术负责人姓 名技术职称电 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四)其他资料1.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二、技术部分[提示:技术部分面页详见最后一页。]目录[提示: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一)技术方案[提示:投标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技术方案]1.投标人编制技术方案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项目重点难点分析等。2.投标人参照以下要点编制技术方案(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7)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9)项目重点难点分析。(10)其他事项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密封线密封线密封线密封线(盖单位章处)(盖单位章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植树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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