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2024)



关于“裕安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衔接资金项目(新安镇迎水小区等小区管网改造工程)”的变更公告

关于“裕安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衔接资金项目(新安镇迎水小区等小区管网改造工程)”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附表:

25
中 标 人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t不要求 ¨要求,具体如下: 保证方式:中标人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中标人按合同总价额即中标价的2%提交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以现金进行履约保证的,应将现金提交到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标人以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担保履约的,应将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交至招标人保管。中标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担保期限不得少于中标项目的合同期限。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担保期限到期但中标项目尚未竣工验收的,中标人应当进行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而没有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暂停支付中标人同等金额的项目工程款。 提交时限: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提交完毕次日起10日内与招标人(发包人)签订合同。汇入账户名称:招标人另行通知 汇入银行名称:招标人另行通知 汇入银行帐号:招标人另行通知 市直预算单位作为招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纳入市财政代为管理的预算单位往来资金账户管理。其他单位作为招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自行指定账户管理。 中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发包人)签订合同,超过时限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其中标资格无效,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现变更为:

25
中 标 人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t要求,具体如下: 保证方式:中标人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中标人按合同总价额即中标价的2%提交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以现金进行履约保证的,应将现金提交到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标人以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担保履约的,应将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交至招标人保管。中标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担保期限不得少于中标项目的合同期限。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担保期限到期但中标项目尚未竣工验收的,中标人应当进行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而没有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暂停支付中标人同等金额的项目工程款。 提交时限: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提交完毕次日起10日内与招标人(发包人)签订合同。汇入账户名称:招标人另行通知 汇入银行名称:招标人另行通知 汇入银行帐号:招标人另行通知 市直预算单位作为招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纳入市财政代为管理的预算单位往来资金账户管理。其他单位作为招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自行指定账户管理。 中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发包人)签订合同,超过时限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其中标资格无效,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公告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关于本项目的信息,因未下载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六安市裕安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安徽省沐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8日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