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家居小微企业园招标公告(江山市红裕莲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4)
江山市智能家居小微企业园项目(零星工程一标段)公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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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智能家居小微企业园项目(零星工程标段)公选公告1.公选条件江山市智能家居小微企业园项目(零星工程一标段)(项目名称)经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同意建设,投资项目统计表代码为2208-330881-07-02-732167。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度合同总金额在398万元以内,建设地址位于江山市莲华山工业园区,计划于2024至2025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江山市红裕莲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公选条件,公选人为江山市红裕莲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选。2.公选内容项目选址位于江山经济开发区莲华山工业园WS5区块,施工范围:新建厂房内的隔墙,照明、水电、通风、排烟、消防设施、局部室外配套等内容的改造施工。本次公选工程年度合同总金额在398万元以内,其中非竞争性费用/元,包含暂列金额/元、暂估价/元、暂定价项目/元、暂定价材料/元。下浮区间:5%(含)-10%(含)。3.响应资格要求(一)响应人: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地在江山市范围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公选会议时间前最近20日内-1任意一次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要求处于“合格”状态。3.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具有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3.4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三)其他:3.5响应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为准);(查询网址: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3.6响应人及其公选会议截止日止无行赔犯罪记录;(查询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3.7响应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公选会议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3.8响应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4.公选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公选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公选文件100元/份,缴后不退。4.2公选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公选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4.3潜在响应人登录广易招电子招投标平台江山模块,获取-2-公选文件。系统业务咨询请联系:广联达数字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服务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6605707796(办公室:0570-8757622),服务QQ群:571132650。https://www.hlyzztb.com/)。4.4本工程公选文件在广易招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网址: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3月13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系统上传。5.2逾期未上传或上传文件破损错误或格式不符的响应文件,公选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选公告在广易招电子招投标平台江山模块(网址:https://www.hlyzztb.com/)上发布。7.联系方式公选人:江山市红裕莲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毛女士联系电话:0570-4181872地址:江山市山海协作园山海路15号代理机构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詹女士联系电话:13587017625地点:江山市凝秀中路59幢1单元4楼2024年3月8日-3-江山市智能家居小微企业园项目(零星工程一标段)(项目名称)施工公选文件公选人:江山市红裕莲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公选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时间:2024年3月4日目录第一章公选公告·····························································03第二章响应人须知··························································05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09第四章招标控制价·························································09第五章图纸··································································0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0第一章公选公告1.公选条件江山市智能家居小微企业园项目(零星工程一标段)(项目名称)经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同意建设,投资项目统计表代码为2208-330881-07-02-732167。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度合同总金额在398万元以内,建设地址位于江山市莲华山工业园区,计划于2024至2025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江山市红裕莲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公选条件,公选人为江山市红裕莲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选。2.公选内容项目选址位于江山经济开发区莲华山工业园WS5区块,施工范围:新建厂房内的隔墙,照明、水电、通风、排烟、消防设施、局部室外配套等内容的改造施工。本次公选工程年度合同总金额在398万元以内,其中非竞争性费用/元,包含暂列金额/元、暂估价/元。下浮区间:5%(含)-10%(含)。3.响应资格要求(一)响应人: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地在江山市范围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公选会议时间前最近20日内任意一次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要求处于“合格”状态。3.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具有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3.4☑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三)其他:3.6响应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为准);(查询网址:https://jzsc.mohurd.gov.cn/home)3.7响应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公选会议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3.8响应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公选会议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3.9响应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4.公选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公选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公选文件100元/份,缴后不退。4.2公选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公选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4.3潜在响应人登录广易招电子招投标平台江山模块,获取公选文件。系统业务咨询请联系:广联达数字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服务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6605707796(办公室:0570-8757622),服务QQ群:571132650。4.4本工程公选文件在广易招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网址:https://www.hlyzztb.com/)。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3月13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系统上传。5.2逾期未上传或上传文件破损错误或格式不符的响应文件,公选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选公告在广易招电子招投标平台江山模块(网址:https://www.hlyzztb.com/)上发布。7.联系方式公选人:江山市红裕莲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山市山海协作园山海路15号地址:江山市凝秀中路59幢1单元4楼联系人:毛女士,联系人:詹女士电话:0570-4181872,电话:135870176252024年3月8日第二章响应人须知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代理机构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山市凝秀中路59幢1单元4楼联系人:詹女士电话(传真):13587017625项目名称江山市智能家居小微企业园项目(零星工程一标段)建设地点江山市莲华山工业园区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及银行贷款(一)项目概况公选人名称:江山市红裕莲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江山市山海协作园山海路15号联系人:毛女士电话(传真):0570-4181872公选范围项目选址位于江山经济开发区莲华山工业园WS5区块,施工范围:新建厂房内的隔墙,照明、水电、通风、排烟、消防设施、局部室外配套等内容的改造施工。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价款达到398万元止,且在2024年9月30日内。计划开工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划竣工日期:合同价款达到398万元止,且在2024年9月30日内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预算1、本工程年度合同总金额在398万元以内。其中非竞争性费用/元,包含暂列金额/元、暂估价/元。2、本工程下浮区间:5%(含)-10%(含)3、编制依据:详见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见公选公告(二)响应资格要求响应人资质见公选公告(二)响应资格要求其他要求见公选公告(二)响应资格要求特别说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响应预备会。□(公选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响应资料)(三)公选响应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响应人若对公选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公选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或传真至公选人(或代理公司)。文件质疑与澄清公选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无论是公选人根据需要主动对公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响应人的要求对公选文件做出澄清,公选人都将于响应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予以澄清。如果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2个工作日的,则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公选文件澄清在本公选公告发布网上公布,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视为已获取。文件质疑与澄清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3月13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文件质疑与澄清响应人确认收到公选文件修改的时间响应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相应修改文件在本公选公告发布网上公布。公布后视为响应人已获取,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须自行上网查看。(四)响应有效期响应有效期从响应截止之日算起60日(五)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组成(1)封面;(2)目录;(3)响应函;(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书;(6)响应人基本情况表;(7)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8)响应人信用承诺书;(9)公选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响应文件涉及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须为复制件。)(五)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编制响应人按公选文件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由广联达数字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提供的响应工具(投标工具V1.2.3)生成响应文件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公选文件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必须按所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五)响应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要求按照公选文件要求完成CA电子签章(五)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广易招电子交易平台。公选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六)公选公选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公选采用在线直播公选大厅实时展播。2.公选人邀请所有响应关系人准时观看实时展播,不观看或中途离场的,视同认可公选过程和公选结果。(六)公选公选会议1.主持人宣布公选会议纪律;2.公布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3.宣布公选人、(公证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主持人介绍本工程基本情况;5.评标办法随机下浮率法:①文件解密:公选会议开始,由公选人(或代理机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②IP和机器码检测:系统自动对所有的响应文件进行制作机器码和IP地址检测,如有雷同,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响应人无条件支持该操作);③随机赋号:公选人(或代理机构)对所有通过机器码和IP地址检测的响应人进行现场系统随机赋号;④确定中选下浮率:公选人(或代理机构)在本工程下浮率区间范围内(每档间隔0.5个百分点)连续摇取三个不同下浮率值,其平均值即为本工程中选下浮率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⑤摇取预中选候选人:由公选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人随机编号中随机摇取一个号码,所对应的响应人即为预中选候选人;⑥确定中选候选人:由公选人(或代理机构)对预中选候选人响应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并按公选公告响应资格要求“(三)其他”的要求进行网上核查。全部审查核查通过,即确定为本工程的中选候选人;未通过的,公选人代表重新摇号并审查核查确定中选候选人。6.公选人代表、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在公选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7.公布中选候选人名单;8.公选会议结束。评审小组的组成不组建评审小组。中选候选人公示中选候选人确定后,公选人将在本公选公告发布网站对中选候选人公示2日。(七)评审评标办法随机下浮率法定选前核查响应人定选前,将组织:☑(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查询拟中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符合公选公告响应资格要求“(三)其他”的要求。(3)核查中选人在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履约保证金1.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现金、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3种方式缴纳;2.履约担保的金额:响应人提交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选价的2%(不含暂列金额);3.缴纳方式:①如采用现金等方式缴纳的,由中选人缴纳至公选人指定账户;②如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方式缴纳的,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有效期限不宜少于中选项目合同期限的1.2倍,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八)其他内容合同签订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前,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证明,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公选文件和响应文件与公选人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公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给公选人造成损失的,中选人还应当予以赔偿,并接受相关部门处理。(八)其他内容重新公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选人将重新公选:1.响应截止时间,响应人少于3个的;2.经审查后否决所有响应人的;(八)其他内容不再公选重新公选后响应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公选。(八)其他内容交易服务费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公选人和中选人共同承担。(九)否决投标的情形否决响应预中选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选人审查确认,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响应文件组成不全的;2.响应文件未按公选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3.响应人所提供的证书不在有效期之内;4.响应文件未按公选文件要求电子签章的;5.响应函中工期和质量要求负偏离的;6.响应文件对公选文件或答疑提出的要求未响应的;7.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或IP地址相同的;8.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人办理响应事宜或不同响应人与同一响应人联合响应的;9.响应文件资料弄虚作假的;10.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11.其他未实质性响应公选文件的情形;12.公选文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与上传响应文件时选取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13.响应人递交的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或核查结果证明的时间不在公选会议时间前最近20日内,或公选人在定选前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状态的;14.响应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响应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十)特别说明摇球约定评标办法摇取预中选候选人原则:1.摇球数量≤500时,按响应人随机编号一次性随机摇取;2.摇球数量>500时,则采用分组摇取的方法,具体操作如下:分组并赋球号:按响应人随机编号的顺序进行分组,每组50家(分组后产生尾数的,则尾数按1.2.3……的分组顺序逐个循环分摊,分完为止),每组再按编号的顺序分别进行一一对应赋球(球号:1.2.3.4……);摇球:第一轮摇球,每组分别摇取1个球号,该球号对应的编号进入第二轮摇球;第二轮摇球,按1.2.3……的分组顺序对第一轮摇取的结果进行一一对应赋球(球号:1.2.3.4……),摇取出1个号码球,对应预中选候选人。如出现预中选候选人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未通过的,直接从第二轮余球中进行摇球递补,补完为止,否则重新组织公选。(十)特别说明制作机器码和IP检测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是指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全部一致。IP地址相同是指制作IP地址相同或获取的IP地址为空。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从本公告附件(2)中下载)第四章招标控制价(从本公告附件(3)中下载)第五章图纸(从本公告附件(4)中下载)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项目名称)施工响应文件响应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响应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目录目录(一)响应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响应人基本情况表(五)公选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提供复制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证明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响应人信用承诺书6.公选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一)响应函:响应函(公选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公选文件的全部内容,严格履行公选文件之所有规定,完全接受本项目中选下浮率作为签订合同和工程结算的依据[合同价款=×<1-中选下浮率>+非竞争性费用]。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2.我方承诺在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如我方中选:⑴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⑵我方承诺按照公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⑶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其他补充说明)。响应人:,(盖单位章)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响应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被授权代理人:联系方式:年月日(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四)响应人基本情况表响应人基本情况表响应人名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其中项目负责人证号项目负责人证号注册资金其中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其中专业职称专业职称账号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号社会养老保险证号经营范围备注(五)公选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1.响应人信用承诺书2.公选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5.响应人信用承诺书(格式)响应人信用承诺书(公选人名称):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建设工程交易环境,我单位将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江山市小额工程交易公选活动,在此承诺如下:(一)我单位在公选公告发布前最近20日至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资质条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二)我单位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我单位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在本次公选会议前6个月内没有因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被江山市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前,在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四)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相关规定参与江山市域范围内的招投标(公选)及建设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本次公选活动中不发生或不存在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资质、资格证书或年检记录,隐瞒在建工程情况或不良行为记录等行为的;2.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工作人员劝阻不改正的;3.中选后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向公选人提出额外附加条件、不按照公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挂靠、借用资质或以其他方式以他人名义承揽工程业务的;5.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业务的;6.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业务的;7.合同签订后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履行合约的行为;8.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影响工程进度的;9.未按照《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影像考勤管理办法》和《江山市小额工程项目负责人影像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影像考勤,或项目管理人员存在虚假考勤等情况的;10.存在串标、围标、行贿行为或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11.不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异议和投诉,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投标(公选)活动的正常进行的;12.不配合监督检查或调查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不良行为。本单位上述承诺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违反上述承诺的,将自愿放弃中选资格,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项目名称)施工响应文件响应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目录目录(一)响应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响应人基本情况表(五)公选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提供复制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证明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响应人信用承诺书6.公选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一)响应函:响应函(公选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公选文件的全部内容,严格履行公选文件之所有规定,完全接受本项目中选下浮率作为签订合同和工程结算的依据[合同价款=×<1-中选下浮率>+非竞争性费用]。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2.我方承诺在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如我方中选:⑴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⑵我方承诺按照公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⑶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其他补充说明)。响应人:(盖单位章)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响应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被授权代理人:联系方式:年月日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四)响应人基本情况表响应人基本情况表响应人名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其中项目负责人证号注册资金其中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其中专业职称账号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号经营范围备注(五)公选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1.响应人信用承诺书2.公选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5.响应人信用承诺书(格式)响应人信用承诺书(公选人名称):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建设工程交易环境,我单位将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江山市小额工程交易公选活动,在此承诺如下:(一)我单位在公选公告发布前最近20日至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资质条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二)我单位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我单位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在本次公选会议前6个月内没有因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被江山市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前,在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四)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相关规定参与江山市域范围内的招投标(公选)及建设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本次公选活动中不发生或不存在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资质、资格证书或年检记录,隐瞒在建工程情况或不良行为记录等行为的;2.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工作人员劝阻不改正的;3.中选后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向公选人提出额外附加条件、不按照公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挂靠、借用资质或以其他方式以他人名义承揽工程业务的;5.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业务的;6.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业务的;7.合同签订后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履行合约的行为;8.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影响工程进度的;9.未按照《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影像考勤管理办法》和《江山市小额工程项目负责人影像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影像考勤,或项目管理人员存在虚假考勤等情况的;10.存在串标、围标、行贿行为或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11.不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异议和投诉,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投标(公选)活动的正常进行的;12.不配合监督检查或调查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不良行为。本单位上述承诺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违反上述承诺的,将自愿放弃中选资格,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1、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2、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3、工期总日历天数: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价款达到398万元止,且在2024年9月30日内。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中标下浮率:%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工程款结算方法:2.1实际工程造价按照验收工程量计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结算编制依据参照《浙江省房屋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8)版》编制。取费标准:施工组织措施费、综合费用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8版)》单独装饰工程中值(非市区)取定,浙建建发【2019】92号关于增值税税率调整的文件。按承包人的中标下浮率%进行同比例下浮,得出最终工程结算价。2.2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衢州造价信息(江山)》、《衢州造价信息》以及《浙江省造价信息》平均价调整。人工费按施工期间《衢州造价信息(江山)》人工市场信息价平均价调整。无信息价的材料按市场询价后签证确定。3.施工方法:3.1有设计施工图纸的,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3.2无设计施工图纸,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4.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选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签约合同价。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浙江省江山市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八份,其中正本二份,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发包人执四份,承包人执二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农民工工资开户银行:农民工工资专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公选文件及公选补充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公选文件及公选补充文件;(2)合同协议书;(3)中选通知书;(4)投标函及其附录;(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全套施工图纸4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由施工方编制的与施工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收到发包人(监理人)通知后3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视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接收;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接收;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合同价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实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通用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照江山市工程竣工资料备案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套(原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周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除了执行《通用条款》3.1中的条款外再加以下几条:①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号前提供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一式两份。②承包人应无条件地接受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造价进行监督管理。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合同或施工规范等行为,发包人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返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均由承包人承担。③已完工程未移交项目使用单位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或失窃,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④为保证工程按时完成,投标人应考虑自备发电机,以便停电时急用。在工期计算中,属于市政府、供电局正常的限电而引起的停电不作为工期顺延的依据。⑤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凭中选通知书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廉政合同。⑥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a、承包人应遵守江山市关于建筑垃圾集中清运等有关管理规定。b、承包人必须与工程所在地的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承包协议书》,服从治安管理。c、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相应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d、承包人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做好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工作,工程结束后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担;⑦承包人在施工时应做好隔离防护,防止非施工人员进施工场所。⑧施工现场接水、接电接口位置根据供水、供电部门的设置由承包人提供临时接水、接电一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临时接水、接电接口位置至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所发生的安装及水电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承包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就接口位置问题提出费用补偿。承包人应考虑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自备发电机组(≥20KW)1套,以便停电时急用或建设单位提供临时电源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使用,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临时设施搭建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办理临时接水接电和竣工接水接电工作。⑨承包人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因承包人原因确需更换,或发包人认为相关人员无法履职,要求其更换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要求审批、备案,更换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资质、信用等级不得低于原先的约定。除因死亡、重大疾病、其他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外,承包人应按照项目规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项目经理更换计取违约金10万元/人次,其他人员5万元/人次。⑩材料的垂直运输费不另计费,承包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等级:;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号:;项目经理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正常施工期间项目经理月度驻守率在70%以上。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如不能达到约定的到位率,每天扣罚1000元,发包人在工程进度款中先预以扣除,最高扣除额以履约保证金为限。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拟派项目经理在工程施工建设全过程中均不得更换,必须按本专用合同条款要求的天数到位,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位需更换的,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更换。对未经批准更换项目经理的,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承包人不再享有本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权利,发包人不再支付所有本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和其他各项费用,同时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将承担由此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发包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后果由承包人负责。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将承担由此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将承担由此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月度驻守工地到位率不得少于70%,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月度驻守工地到位率为100%。承包人如没有达到上述要求,则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每次数扣除的违约金分别如下:项目技术负责人每天500元;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每人每天300元。发包人在工程进度款中先预以扣除,最高扣除额以履约保证金为限。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签约合同价关于分包签约合同价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条款。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必须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形式:现金或保险保函或银行保函金额:签约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办理期限:施工合同签订前办理。以现金形式交纳的:采用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方式,缴存至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承包人在履约期间未出现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收集好、完成备案后退还(不计息);如有违约行为,按合同扣除违约金后退还承包人。以保险保函或银行保函形式交纳的:办理前须有发承包双方共同认可,保函出具后,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保函的有效期限天数必须大于合同工期天数,否则发包人将不予接收。实际履约过程中如保函已失效,但该工程未完工时,承包人应及时办理续保,失效期满30日历天仍未办理的,每天按保函金额的万分之五计取违约金,从保函失效之日起算,履约担保未办理的,可按本条上述约定计取违约金。在合同履约期内,有违约情况需要扣除保证金时,由承包人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以现金方式交纳,逾期不交纳的,发包人(被保险人)启动保险理赔程序。银行保函违约办理:在合同履约期内,有违约情况需要扣除保证金时,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向受益人承担担保责任,但发包人单次或累次索赔的总金额不得超过担保金额)。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执行监理合同。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执行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所需发生的防护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2)施工单位必须参保施工现场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等国家规定的工程险种,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3)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对其承包的工程区域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为此,必须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管理措施,设置由于施工可能给第三者造成危险的防护措施,并经常检查,防止事故发生和机械设备、材料的损失。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产品保护。因失窃或失火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凡由此而损及发包人利益时,发包人将向承包人索赔。(4)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强化安全意识教育,教育职工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章作业。由于承包人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第三者原因),均由承包人自负其责,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支付任何费用。(5)如果现场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承包人必须在2小时内将详细情况书面报告监督单位和发包人。如果现场发生一般安全、质量事故,承包人必须在3天内将事故详细情况书面报告监督部门和发包人。如果现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承包人应快报告发包人和监督部门,同时应迅速报告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6)本工程施工期间出现的所有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7天内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不得将材料、废渣等随意丢弃,同时必须做到施工场地临时建筑搭建有序、材料机具设备堆放整齐、生活垃圾袋装化清理、消防设施齐备,并服从发包人和社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并承担所需交纳的费用。承包人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围护栏(网)等防护性措施,并设置必要的警示牌,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建立重大施工报告制,加强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一切防护措施,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的存在和发生。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总价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逾期第1天至第30天,每天按1000元计算违约金;逾期第31天至第60天,每天按1500元计算违约金;逾期第61天以上的部分,每天按3000元计算违约金。由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最高扣除额以扣完为限。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扣除全部工程履约保证金。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5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①材料设备采购应根据本公选文件、设计技术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所有材料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和品牌,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且须首先经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然后报发包人批准才能使用。当承包人选定的材料质量达不到预期质量目标要求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若使用劣质材料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有权制止使用,直至停工、返工或中止合同。无论发包人及监理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材料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经工程师确认后,均由承包人自负。②当承包人选定的生产厂和品牌达不到预期质量目标要求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若使用劣质建材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人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或中止合同。无论发包人及监理人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或发包人要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2变更估价程序:/。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不可抗力外,其他因素均包括在风险因素之内。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无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工程按月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必须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期实际完成的已完工程量报告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承包人递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后7日内进行计量和确认。12.4.1.1工程款支付:第一阶段:工程进度款支付:(1)工资性工程款支付:工资性工程款数额按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下同)的20%(根据浙建[2020]7号文件确定)计取。具体支付如下:项目开工建设后,发包人将工资性工程预付款按签约合同价的1%打入工资专户;从开工建设的次月起,发包人按月(每月20日前)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单独拨付到工资专户,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工资性工程款-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合同工期(月)。如每月工资性工程进度款不足以支付民工工资的,由承包人将不足部分打入农民工工资专户。(2)除工资性工程款外的工程进度款支付:①本工程开工后至结算支付前,按工程月进度结算工程进度款。每个月进行一次阶段支付,支付额为完成工程应付金额的65%(月完成工程量少于50万元,并入下月支付);③中选施工单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并遵守以下规定,承包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付款单位填写项目使用单位名称及工程名称。签付工程款时,必须由项目经理本人到位签字。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月提交。(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14天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5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合同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后,经交工验收达到规定要求,15天内承包方应将交工验收结算单递交发包方审核。发包方在15天内核实完毕交审计审查,审定后于30天内付清该项结算款额。【工程质量保证金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在支付结算价款的最后余款之前,承包人必须先交纳结算价款的1.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息)。】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3工程审计费承包人结算送审造价若与审定造价差额在5%以(含5%)内,则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送审造价与审定造价差额在5%以上,则5%以内(含5%)差额部分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超出5%以上差额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5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书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一年,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第1种方式:采用现金交纳的方式:工程结算价(审计价)的1.5℅。第2种方式: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交纳的方式:提交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银行担保金额或保险金额为工程合同金额(不含暂列金额)的1.5℅。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质量保证金保险。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①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在支付结算价款的最后余款之前,承包人必须先交纳结算价款的1.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息)。承包人应按规定及时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维修,并应协调处理好项目使用单位或使用用户提出的投诉索赔等事项,若有质量投诉,则应待质量维修好后方可退还质量保证金;②以保函方式交纳的:按工程合同金额(不含暂列金额)的1.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交银行保函或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已经生效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合同。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发现工程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承包人在发包人约定的合理时间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发包人有权委托他人修复,并启动相关理赔程序。保险保函的违约办理:在合同履约期内,有违约情况需要扣除保证金时,由承包人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以现金方式交纳,逾期不交纳的,发包人(被保险人)启动保险理赔程序;银行保函违约办理:如因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履约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向受益人承担担保责任,但发包人单次或累次索赔的总金额不得超过担保金额)。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签约合同价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专用合同条款16.2.2条执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⑴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提供月进度计划,若承包人月施工工期无故延迟达五天及以上,发包人将签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承包人限期抢回,并暂扣承包人30%的月应付工程进度款,待工期抢回后,再还暂扣款。⑵发包人有权对施工中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承包人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⑶在工程管理中,若发现沥青回炉料,将根据所用回炉料的总额双倍处罚;如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工程质量要求,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合同价的5%违约金,并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⑷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未达到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一定比例承担违约责任。⑸工程质量或安全在江山市住建局(含市政处和园林局)组织的季度、月巡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违约金1000元/次;在衢州市级组织的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违约金2000元/次;在省级组织的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违约金4000元/次。上述违约行为发生后,承包人应根据违约处罚单及时将违约金缴入本工程发包人账户,否则暂缓支付相应付款期的工程款。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协商。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根据建筑工程有关投保规定,承包人必须投保施工现场意外伤害险等险种。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发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1.其他补充条款21.1应当认为在正式签定合同以前,承包人已经认真研究发包人提供的合同文件,对任何可能存在的疑问都已经得到发包人的澄清和解答,并对由合同文件所定义的承包人合同工作内容达到透彻和充分的理解。应当认为,承包人已经确认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各项价格的正确性和充分性。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承包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各项价格已经全面、充分的体现和覆盖了:(1)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承担的全部义务;(2)为该工程的正确实施、竣工后保修期内的修补以及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承担所必须发生的一切开支。21.2解除合同后,公选人有权依序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并与其签订合同。21.3承包人应承认并遵守《江山经济开发区工程项目工期计算办法(试行)》、《江山经济开发区工程项目管理信誉记分制实施办法(试行)》,投标单位一旦中选,我公司即按两个办法的要求对中选单位进行管理,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注:专项条款中未明确的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略)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略)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略)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略)附件12:建设工程廉政合同附件13: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合同附件14:履行标后管理第一责任人承诺书附件15:标后诚信履约承诺书附件16:工程建设项目考核评分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管线工程、排水排污管道等市政设施,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均属保修范围。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2年;3.供热及供冷为2个采暖期及供冷期;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1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要求对本工程范围内项目进行维修的书面通知后,三天内必须安排维修,否则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企业人员进行维修,维修的费用在工程质保修金中开支,并处以维修费用两倍罚金。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①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在支付结算价款的最后余款之前,承包人必须先交纳结算价款的1.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息)。承包人应按规定及时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维修,并应协调处理好项目使用单位或使用用户提出的投诉索赔等事项,若有质量投诉,则应待质量维修好后方可退还质量保证金;②以保函方式交纳的:按工程合同金额(不含暂列金额)的1.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交银行保函或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已经生效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合同。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发现工程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承包人在发包人约定的合理时间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发包人有权委托他人修复,并启动相关理赔程序。保险保函的违约办理:在合同履约期内,有违约情况需要扣除保证金时,由承包人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以现金方式交纳,逾期不交纳的,发包人(被保险人)启动保险理赔程序;银行保函违约办理:如因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履约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向受益人承担担保责任,但发包人单次或累次索赔的总金额不得超过担保金额)。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岗位姓名学历职称专业技术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具有建筑专业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具有建筑专业岗位资格证书材料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资料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中选人必须在办理中选通知书前,按上表要求组建项目班子,并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1)上表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或电子证书(从政务网上获取的,需印有二维码及发证机构电子签章,并加盖公章)由公选人核验;2)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盖章确认的投标人为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证明时间必须在办理中选通知书前的30天内(从政务网获取的,需印有社保机构电子签章,并加盖公章),已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和劳动合同,但年龄超过65周岁的不予认可;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投标时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人员一致,上表人员不得重复兼职。填报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12:廉政合同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完成,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的项目法人(以下称甲方)与承包商(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监督制度和处罚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到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不得有意刁难、拖欠承包商工程款,不得违反规定批拨工程建设费用等。(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操办婚丧嫁娶、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五)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下属单位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违反规定,批拨、追加工程建设费用等。(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五)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或停止承接业务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有关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提出属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处理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同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完结时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3:安全生产合同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需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械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侯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按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珠工程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失。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盟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附件14:履行标后管理第一责任人承诺书我(单位)在项目标后管理中承诺如下:1.保证无正当理由不拒绝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2.保证不擅自改变公选文件内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保证不与中选单位签订与公选文件、中选的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补充合同。3.保证不向中选单位介绍和指定分包单位。4.发现非中选单位进场的,或中选人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予以制止,并及时向项目管理部门报告。5.保证按合同条款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6.负责做好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对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合同履约行为做好日常管理工作。7.负责建立项目建设档案,档案主要包括项目概况、项目管理组织、管理制度、日常管理记录、工程变更情况、日常检查及综合评价等。8.负责项目的综合考评,建立检查工作台帐,工程结束后对施工、监理、测绘、设计单位及工程施工、管理、质量、合同履行等情况进行汇总考评。若违反上述承诺,愿依法依规接受处理。承诺人:(盖章)年月日附件15:标后诚信履约承诺书我(单位)在项目标后履约中承诺如下: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全面履行合同约定。2.自觉维护建筑市场良好秩序,保证不发生因投标报价或议价过低而导致项目无法进行或是签署施工合同之后恶意提高造价等扰乱建筑市场的行为。3.保证不将此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给其他承包商。4.保证按照响应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保证不出现项目施工、监理管理人员不到岗或擅自更换的情况。在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确需更换的,严格按规定报项目建设单位书面批准,必要时同时报项目管理部门批准。5.保证按时支付建筑工人工资,严格遵循法律途径解决工程款纠纷,杜绝建筑工人聚集或集体上访。若违反上述承诺,愿依法依规接受处理。承诺人:(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家居小微企业园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