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盱眙县马坝镇人民政府2024)



盱眙县马坝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采购公告

盱眙县马坝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JSZC-320830-ZQHJ-C2024-0006 受盱眙县马坝镇人民政府、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盱眙县马坝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苏采云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盱眙县马坝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ZC-320830-ZQHJ-C2024-0006; (二)项目名称:盱眙县马坝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90万元; (五)最高限价:90万元(报价高于限价的,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六)采购需求:盱眙县马坝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服务,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包含施工期服务和缺陷责任期服务。施工期240日历天或采购人要求(若工期的延长监理费用不予增加)。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八)质量要求: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注: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评委会将对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供应商可任选其中一项(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2)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1.2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1.3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1.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1.5服务承诺(格式自拟);(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示范格式要求)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示范格式要求)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单位)组织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3.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的法人单位。(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2.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拟派本项目的总监须无在建工程。(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注: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也包括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具体执行《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实行)》淮住建规[2022]4号文件。)
(三)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一)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或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三)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四)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一)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9时00分; (二)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五、开启 (一)时间:2024年3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成交总价的1%。

(三)本项目采用“苏采云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澄清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8条。
(四)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或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盱眙县马坝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采购文件.doc

“苏采云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830-ZQHJ-C2024-0006项目名称:盱眙县马坝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采购人:盱眙县马坝镇人民政府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3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尊敬的供应商:欢迎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为了保证磋商顺利进行,请在制作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并严格按要求制作和递交响应文件。谢谢合作!第一章磋商邀请受盱眙县马坝镇人民政府、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盱眙县马坝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苏采云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概况:盱眙县马坝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JSZC-320830-ZQHJ-C2024-0006;(二)项目名称:盱眙县马坝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预算金额:90万元;(五)最高限价:90万元(报价高于限价的,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六)采购需求:盱眙县马坝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服务,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七)合同履行期限:包含施工期服务和缺陷责任期服务。施工期240日历天或采购人要求(若工期的延长监理费用不予增加)。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八)质量要求: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注: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评委会将对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供应商可任选其中一项(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1.2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1.3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1.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1.5服务承诺(格式自拟);(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示范格式要求)(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示范格式要求)(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单位)组织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3.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3.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的法人单位。(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2.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拟派本项目的总监须无在建工程。(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注: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也包括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具体执行《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实行)》淮住建规[2022]4号文件。)(三)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获取磋商文件(一)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或淮安市政府采购网(三)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四)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9时00分;(二)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五、开启(一)时间:2024年3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二)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二)履约保证金:成交总价的1%。(三)本项目采用“苏采云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澄清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8条。(四)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或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五)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本次磋商联系方式(一)采购人信息名称:盱眙县马坝镇人民政府、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盱眙县马坝镇街道、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联系方式:胡志远电话:0517-88411135(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盱眙县金桂大道15号联系方式:李东电话:15250857101(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志远电话:0517-88411135盱眙县马坝镇人民政府、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3月8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友情提醒: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规定和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或者磋商供应商未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一、总则1.采购方式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合格的磋商供应商2.1磋商供应商必须符合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2.2凡有能力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供应商。3.磋商费用3.1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本次项目代理服务费1.2万元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不单独立项,投标单位充分考虑风险计入总价。3.3本次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缴纳,如需咨询请拨打0517-89729938。4.法律适用4.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磋商供应商一旦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要求和规定。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包括: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按磋商文件要求提出(逾期递交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电子数据)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淮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连续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或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查看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因供应商未能登陆网站查看,责任由供应商自己负责。8.3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9.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磋商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进行编写。10.2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必须按“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要求制作,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10.3响应文件仅需要在供应商进行签章的位置应进行电子签章。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磋商报价12.1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12.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2.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接受备选的磋商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12.4本次磋商项目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九十天,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17.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的规定,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8.2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审或部分影响评审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18.3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8.4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必须提供五份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响应文件邮寄给代理机构(打印胶装完整不得缺页、漏页)。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9.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对于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磋商组织22.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澄清等交互环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按照要求组织本项目的“不见面交易”活动。供应商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22.2开标22.2.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磋商活动。22.2.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2.3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22.2.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七条条款进行处理。22.3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说明22.3.1由于“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身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进行的,项目作废标处理。22.3.2本项目中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2.3.3本项目下载磋商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操作失败的,其责任自负。22.3.4本项目响应文件的编制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客户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上传,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客户端有疑问的,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38013。22.3.5“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为保障供应商权益以及避免围标串标的情况,供应商必须插CA锁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22.3.6电子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根据操作手册验证CA与签章是否正常,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解密。22.3.7电子响应文件开启后,代理机构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大厅操作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CA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运行无故障。22.3.8活动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澄清、说明、补正、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澄清、说明、补正、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2.3.9为顺利实现本项目交易活动组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相关软硬件设施,具体包括:22.3.9.1软件设施:谷歌浏览器或360安全浏览器,同时必须安装“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客户端所要求的驱动。22.3.9.2硬件设施:高配置电脑(内存4G以上,建议屏幕分辨率用1024*768像素或以上,不要使用上网本)、高速稳定的网络、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支持分辨率720P及以上)、音响]等。22.3.9.3为保证交互效果,要求供应商按上述要求配置相关软硬件并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22.3.10供应商在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观看活动组织、响应文件解密等技术方面遇到问题时,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咨询,联系电话:0517-83638013。23.磋商小组2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23.3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3.4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侯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26.1.1.1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2)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供应商是否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1.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6.1.2符合性审查(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而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期、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同意。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3)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初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原则如下:①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②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同意修正的,其响应文件无效。26.1.2.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指因磋商供应商自身原因)、按照磋商文件明确的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3)供应商同一分包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或签字的。(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供应商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要求。(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8)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经磋商,供应商仍不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11)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均因其自身出现问题导致无法电子评标的。(13)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1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6.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4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可以是多轮次进行,本项目共2轮(第2轮报价即为最后报价)。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1.1在视频单一磋商时,磋商小组首先会核实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的身份信息,如身份信息不符视同供应商放弃磋商的权利。27.1.1.2磋商小组发起磋商邀请后供应商未及时响应,磋商小组继续和下一家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及时响应磋商邀请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与其他所有供应商单一磋商结束前可以主动发起磋商申请,磋商小组在收到磋商申请后将和供应商进行单一磋商,未及时响应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未能在磋商小组与其他所有供应商单一磋商结束前发起磋商申请的将视同供应商放弃磋商的权利。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7.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提交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3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参加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如果参加供应商试图向代理公司和磋商小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7.1.4响应文件的澄清27.1.4.1在磋商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视频等方式交流并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在视频等方式交流时,磋商小组首先会核实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的身份信息,如身份信息不符或者供应商在磋商小组发起澄清邀请后未能及时响应的,则视同供应商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供应商的澄清要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向磋商小组进行澄清回复,同时必须将澄清内容形成电子文件加盖电子签章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上传。27.1.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第27.1.4.1的规定作出澄清的,将视为放弃该澄清权利。27.1.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凭CA锁登陆“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磋商报价,将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的依据)。本次各分项价格及各产品综合单价均按最后磋商总价与首次磋商总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27.1.6供应商必须及时刷新报价页面,若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6)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件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磋商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磋商终止的理由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有权在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批准的情况下,与两家或一家磋商供应商进行磋商。六、成交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8.1.1磋商过程保密28.1.1.1在宣布确定成交前,凡属于审查、澄清、磋商、评审响应文件和确定成交等相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28.1.1.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1.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磋商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8.1.1.4磋商小组名单在项目活动组织前确定,并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保密。28.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采购人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3.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3.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3.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3.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8.3.8成交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如经查实从参加该成交项目之日起计算所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件形式从通过“苏采云平台”->“供应商“登录,从”项目质疑申请”模块提出质疑,同时必须将质疑函的原件邮寄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未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的及邮寄原件、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均不予受理,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9.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5质疑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如递交质疑者不是响应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须由供应商另行出具授权(授权中必须载明具体权限和事项)]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9.6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采购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4)提起质疑的日期;(5)质疑函应当署名: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9.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9.8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产生调查论证费用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9.9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9.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9.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9.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9.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9.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10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0.2成交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按财政部第74号令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0.3成交人若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不按期履行相关义务的,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授标。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成交候选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上一个成交候选人承担,并赔偿由此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或重新招标。30.4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书面澄清、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回执等均为签订合同依据。31.履约保证金31.1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须提供相当于成交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31.2乙方选取人民币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信息如下:开户名称:(采购人开户名称)开户行:帐号:31.2.1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31.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31.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人民币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1.5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乙方。七、授予合同32.签订合同32.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3.标的物的追加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34.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4.2成交供应商要加强绿色低碳管理,公共部位的水、电应节约使用,不得有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及违章使用未经许可的电器,对施工场地内外垃圾要及时清运,对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涉及设备运维参考《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执行。成交供应商在供货、产品加工过程中能到做到低碳物流、环保节约、提高资源利用率。第三章合同文本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前附表序 号内 容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的40%,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的90%,缺陷责任期结束付清余款。结算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2工期:240日历天(同施工期)或采购人要求(若工期的延长监理费用不予增加)。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3质量要求: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格式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包括: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须提供相当于成交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2.乙方选取人民币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信息如下:开户名称:(采购人开户名称)开户行:帐号:2.1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人民币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5.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乙方。八、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九、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代理机构存档1份,监管部门存档1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此部分直接引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招标时澄清、修改、补充文件(4)合同专用条款(5)投标书及附件(6)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规范文件(8)施工图纸(9)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有关合同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纪要。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中包括的所含工程(具体按照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施工验收结算阶段)等。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工程中的四控、二管、一协调【(1)投资控制(2)进度控制(3)质量控制(4)施工安全监督(5)合同管理(6)信息管理(7)协调施工现场各工作关系的协调】。(1)工程投资控制:审核承包人的进度报表和结算报表,协助发包人控制工程进度额的支付,进行工程风险预测,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性对策,尽量减少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可能。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变更、设计修改,事先进行技术经济预分析,所有工程设计变更、签证必须经发包人直接签字认可。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合同,使其全面履行,定期、不定期进行工程费用超支分析,并提出工程费用突破的方案和措施。(2)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审核,当实施进度出现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进度计划的建议并督促发包人进行修改。(3)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材料,以及工程监理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智联验收标准,对施工期进行检查。(4)施工安全监督:审查安全施工措施及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执行,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发包人做好现场施工平面管理,监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书面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5)信息管理:及时做好现场监理记录及信息反馈。参与编制工程项目总结报告。(6)定期组织监理例会,做好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的参建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会议纪要,及时协调解决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7)工程矛盾纠纷的协调(8)监理文件材料整理:编制整理监理服务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文件材料、图纸等,监理合同完成或终止时移交给发包人。(9)承包人施工合同中关于监理工作内容。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民法典》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8、《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10、《江苏省审计机关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试行)》(苏审发【2008】168号)11、《淮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淮政发【2009】49号)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12、《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2013)13、《工程建设监理规定》14、《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15、工程招、投标文件1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7、《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等有关人防建筑要求的其它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18、工程有关的设计文件及其他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章等,但不限于此。19、如上述标准、规范等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本合同及委托人与其签订的有关其他合同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监理人员身体健康等客观原因,更换监理人员,必须得到委托人书面批准,更换的监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正式在职员工,并且不得低于原岗位的监理人员具有的条件(如资质、信誉、业绩等)。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造价以及合同管理、工程信息管理和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监理合同和监理规范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监理人需要取得委托人批准才能行使的权利:(1)对本合同工作的任何变更或签证,(2)工程批准及质量等级的确认,(3)工程开、停、复、竣工,工期提前、工期顺延、合同进度计划的确认,(4)工程索赔违约事件的确认(5)暂列金额、计日工、暂估价的使用和确认(7)材料设备的选用及价格的确定当监理人认为出现危及生命安全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委托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守执行,相关责任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监理人应确保满足各施工阶段的相应专业监理资质要求。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开工前提交监理规划、明细,每月25日前提交监理月报。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视实际情况而定。3.委托人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本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赔偿标准的,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执行,未明确约定赔偿标准的,按照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标准执行。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的40%,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的90%,缺陷责任期结束付清余款。结算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6.2变更6.2.1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增加或减少时,监理费不予调整。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淮安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盱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无。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需经委托人书面同意。9.补充条款9.1监理人开工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给委托人。监理单位拟投入的设备仪器必须按工程建设需求及时进场,否则委托人有权自行采购,为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直接从监理费中扣除。9.2监理人每周、每月须向委托人提供监理周报和月报等相应资料,未提供或未及时提供的每发生一次罚款500元。9.3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不称职,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在3日内调换相匹配的人员到位,监理人应无条件立即更换,当更换人次超过2个(含2个)时,每更换1名,工程监理费下浮5%。如果监理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更换本项目监理组成员,应予立即纠正,且每发生一次,工程监理费下浮5%。监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出现脱岗、离岗现象,如有脱岗、离岗现象每发现一次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对工程进行跟踪检查、监督,验收,能随叫随到。发现监理人员三次缺岗,按监理服务费用总额的15%扣减,同时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9.4如发现监理人员对存在的质量问题不闻不问,有意躲避,不进行处理的,一经发现,委托人可参照本合同专用条款9.8条进行处罚;同时委托人认为有必要的,有权邀请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如发生3次以上类似情况的,委托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未付监理服务费不予支付,同时要求监理人支付监理服务费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9.5监理人员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素养,不得接收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的宴请,不得接收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的任何财物、礼金,如发现一次,除没收财物、勒令该人员退场,并可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不得向施工单位介绍亲友等进行材料、设备、劳务等的供应,如发生委托人有权要求该监理人员退场;如发生以上情况委托人可根据需要向有关单位进行通报、追究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9.6监理人应按投标文件的约定自行配备常用办公设施及生活设施,做好夜间值班的各种准备工作和记录。应严格按委托人有关监理规章制度要求执行,违反规定的自愿按委托人规定支付3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9.7监理人员应严格对原材料的质量把关,做好主要材料及设备进场时的联合验收及见证取样工作,建立材料设备进场台账,如有监理人员对原材料进场把关不严或不负责任,造成不合格及假冒伪劣材料进场的,且未能及时制止而用于工程的,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次,并赔偿因此而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9.8监理人员应积极主动的按标准、规范、图纸等要求对施工单位现场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标化等方面进行检查验收。做好关键部位的旁站工作,加强对检验批及隐蔽工程的检查力度,对隐蔽工程进行拍照取证,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钢筋、模板、混凝土成型、砌体、粉刷、楼地面、净空尺寸、板厚、预埋管线及开关面板位置、装修装饰中涉及观感质量等实测实量(详见《实测实量操作指引》),减少质量缺陷,杜绝质量事故,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图纸、规范合同及设计变更施工,施工前按标准和规范对图纸进行研究和熟悉,如图纸存在疑问或不妥之处应及时通知委托人,由委托人牵头负责进行设计变更,否则监理人须承担相应责任。如发现关键部位施工无人旁站或对隐蔽工程缺乏监理的,每发现一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并赔偿因此而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导致返工,造成损失,且监理人员未采用有效控制措施的,监理人支付委托人返工损失10%的违约金;上道工序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默许或未及时制止下道工序施工,支付委托人违约金3000元/次,如监理人员工作不力,造成质量缺陷,支付委托人3000元以上的违约金,如监理人监督不力造成节点目标未完成,支付委托人违约金3000元/天,如工程造成质量事故的,支付委托人违约金工程监理费10%,同时委托人有权勒令监理人退场,未付监理费不予支付,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委托人在工程施工期间,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专家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如发现已施工完成的工程中,材料、质量未达到质量标准且未被监理人员发现并纠正的,有一次委托人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扣减监理服务收费。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被发现的监理渎职现象,监理人按1万元/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并报相关部门处理。9.9施工单位工程进度付款时监理单位须提前与委托人商定后签付,然后报委托人和跟踪审计(如有)审批后支付;监理不得借付款有意刁难施工单位。否则每发现一次支付委托人违约金1000元以上,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9.10监理人对于施工单位提出需解决的联系单、报告等书面往来文件应及时回复,涉及到重大质量问题须向委托人书面通知,涉及工程造价变更的须立即向委托人汇报。正常情况下施工单位的联系单、报告应在48小时内回复且不得影响正常施工,不得无故拖延回复时间。否则发现一次向委托人支付3000元以上的违约金。9.11原材料检验试验必须通知委托人现场管理人员一同现场见证取样、送检,能当场试验的当场试验,见证取样、送检或当场试验均须填写检验委托单并有相关人员签字。_9.12监理人必须将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总监派驻到现场。监理人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总监,否则委托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解除合同。监理人擅自调换总监的,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工程监理费10%的违约金。9.13委托人将对监理人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实施考勤制度。监理人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在工地实施监理工作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事情离开现场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委托人同意,否则根据实际缺勤时间,缺勤时间累计超过30天,委托人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要求监理人无条件退场,并且对已完工程的监理费用不予支付。总监每缺勤一天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3000元违约金。如委托人认为总监、总监代表、现场各监理人员不能胜任监理工作并提出更换,监理人必须予以组织更换能胜任的人员,如监理人未能执行,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对已完工程的监理费用不予支付。未经过委托人同意,现场总监不得更换,确因辞职、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总监的,视为监理人违约,委托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9.14现场所有变更、签证必须由委托人代表签字并加盖项目部专用章认可后方为有效,无委托人认可的一律无效。9.15监理人负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按城建档案馆、委托人的要求进行完善、装订等工作,直至跟踪将竣工资料移交给城建档案馆。9.16竣工后监理应提供资料有: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总结、监理日报、备忘录、联系单、整改通知单(回复单)等有关监理表格、监理台账、实测实量原始记录、平行检验记录、会议纪要、会议签到表、工序报验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监理月报、有关处罚通知、整改通知、质量处理报告、质量评估报告等;并且须装订整齐、有序,符合国家、省、市及委托人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9.17监理工程师必须仔细阅读设计图纸,既要督促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又要提前仔细发现图纸中不足,图纸会审过程中必须要有监理独立的设计疑问,并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委托人反映并提出建议,否则罚款3000元/次。9.18若委托人认为监理人现场投入的人员及设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在委托人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增加人员、设备满足现场需要,监理人对此不得拒绝,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对已完工程的监理费用不予支付。9.19监理人必须严格按委托人招标文件、合同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如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给委托人造成较大损失、影响的,支付委托人违约金1万元以上/次,如因监理人员脱岗、离岗、失职等原因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除支付委托人违约金1.5万元及所造成损失总额的20%以外,可追究相关责任人及监理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委托人有权勒令监理人退场,未付监理款不予支付,且工程监理资料须全部移交委托人。9.20监理人须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商务付款以及工程结算等进行书面审核并签署意见,工程计量须谨慎、认真、公平、公正进行,如出现计量严重失误及重大偏差或与施工单位勾结等情况,支付委托人5000元/次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还应当对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并报相关部门处理。9.21监理人应对工程所需的重大设备、材料、特殊施工工艺等提出调研报告,供委托人参考。9.22如本工程实施中有特殊要求,监理人认为需聘请专家评审、论证的,应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由监理人负责组织,相关费用由委托方承担。9.23监理人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不足之处,委托人有权要求整改,经整改仍不能达到委托人要求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监理人立即退场,尚未支付监理费不再支付,监理人还需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工程监理费10%,并赔偿因此而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9.24工程分部、分项验收时随叫随到,并且跟踪检查。9.25本合同未涵盖内容按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执行。9.26本工程监理费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专款专用。9.27本项目工程延期监理费用不予调整9.28本工程施工监理期间必须确保安全,若发生不安全问题,由监理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如因相关监理人员未尽心尽责,控制措施不到位引起不可挽回的损失,监理人将按工程监理费1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赔偿因此而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还应当对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并按规定追究监理公司和责任人的责任。本项目中如有罚则不一致的,按重则执行。9.29履约保证金及退还:工程竣工后并提供监理竣工资料后返还。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在工程的保修期内,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的实施情况;巡视检查已完工程;记录发生的工程缺陷,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并对工程缺陷发生的原因、责任及修复费用进行调查、确认;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前,须由总监、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委托人代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承包人负责修理或更换,监理人负责监督检查并达到施工合同质量等级。在修复之后,承包人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监理人和委托人。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3. 其他人员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 办公用房不提供 2. 生活用房不提供3. 试验用房不提供4. 样品用房不提供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 工程立项文件2. 工程勘察文件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5. 施工许可文件6. 其他文件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 通讯设备不提供2. 办公设备不提供3. 交通工具不提供4. 检测和试验设备不提供拟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须与投标时承诺的人员一致)拟任岗位姓 名年龄职 称从事监理工作年限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在本项目中拟任职务拟任岗位姓 名年龄职 称从事监理工作年限证书名称级别证 号专 业在本项目中拟任职务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监理员监理员监理员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投资约13000万元,本项目位于马坝经济开发区,对马坝经济开发区内的道路建设雨污水管网(一期),形成对园区企业全覆盖。新建DN300-DN500污水管,长度8893m,新建DN160接户管,长度1500m,新建DN600-DN1200雨水管,长度3606m,新建一座500t/d一体化泵站,包括但不限于开挖沟槽、管网及设施的拆除及安装、回填、道路及绿化恢复等。二、采购内容马坝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施工监理。三、监理服务期包含施工期服务和缺陷责任期服务。施工期240日历天或采购人要求(若工期的延长监理费用不予增加)。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四、质量要求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二、磋商小组将依据下列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找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方案得分顺序排列:方案得分相同的,则以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排列顺序。三、具体标准:本评标标准的总分为100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后取两位小数)1.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分监理方案:36分项目监理机构:24分业绩及荣誉:15分仪器设备:10分服务承诺:5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投标报价(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小数点保留两位)10分监理方案(36分)质量控制方案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6分进度控制方案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6分投资控制方案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6分安全控制方案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6分组织协调方案有具体协调措施及方法6分合理化建议方案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6分注: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若无重大偏差,不够合理的酌情减分,但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若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则该项不得分。项目监理机构(24分)总监理工程师(10分)总监理工程师取得毕业为给排水专业得3分;(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备案证明)具有的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民营或非公类的除外)的得1分。总监理工程师除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外,还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得3分;4、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年限15年(不含)及以上的得3分,10年(不含)-15年(含)的得1分,10年(含)以下不得分。以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签发时间为准。专业监理工程师(14分)1、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注册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2、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注册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同时具有土建和安装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3分(老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此项最多得5分。3、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的数量满足本工程需要且不得低于《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实行)》淮住建规[2022]4号文件满足上述全部需求的,得6分,否则不得分。所有证书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否则不予认可。企业业绩(9分)企业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承担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每个得3分,最高得9分。(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以扫描件上传电子文件,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资以监理合同为准。)。企业荣誉(6分)企业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一个得2分,满分6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10分)现场配备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全站仪、回弹仪、经纬仪、水准仪、塌落度桶、卷尺、游标卡尺等与工程相关的必备检测设备。承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能够满足磋商文作规定配置要求的得10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承诺书格式自拟)。上传至电子文件。服务承诺(5分)供应商提供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保证项目质量合格承诺书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中)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分监理方案:36分项目监理机构:24分业绩及荣誉:15分仪器设备:10分服务承诺:5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投标报价(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小数点保留两位)10分监理方案(36分)质量控制方案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6分进度控制方案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6分投资控制方案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6分安全控制方案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6分组织协调方案有具体协调措施及方法6分合理化建议方案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6分注: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若无重大偏差,不够合理的酌情减分,但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若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则该项不得分。项目监理机构(24分)总监理工程师(10分)总监理工程师取得毕业为给排水专业得3分;(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备案证明)具有的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民营或非公类的除外)的得1分。总监理工程师除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外,还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得3分;4、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年限15年(不含)及以上的得3分,10年(不含)-15年(含)的得1分,10年(含)以下不得分。以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签发时间为准。专业监理工程师(14分)1、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注册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2、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注册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同时具有土建和安装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3分(老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此项最多得5分。3、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的数量满足本工程需要且不得低于《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实行)》淮住建规[2022]4号文件满足上述全部需求的,得6分,否则不得分。所有证书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否则不予认可。企业业绩(9分)企业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承担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每个得3分,最高得9分。(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以扫描件上传电子文件,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资以监理合同为准。)。企业荣誉(6分)企业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一个得2分,满分6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10分)现场配备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全站仪、回弹仪、经纬仪、水准仪、塌落度桶、卷尺、游标卡尺等与工程相关的必备检测设备。承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能够满足磋商文作规定配置要求的得10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承诺书格式自拟)。上传至电子文件。服务承诺(5分)供应商提供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保证项目质量合格承诺书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中)注:1、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则与之相关的评分项不予计分。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必须清晰有效,如因材料模糊不清评审小组无法辨认导致不得分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注册专业以注册证书上为准,注册证书上未明确专业的,以执业资格证书为准。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计分。3、所有提供证件、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的(如年审、继续教育、延期等)无法提供的,必须由市级及以上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年月日尊敬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部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只需加盖电子签章。一、磋商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姓名)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我方愿以投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CNY¥元)的投标总报价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我方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受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号:日期:二、报价一览表(总价)投标人全称(CA公章):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投标服务名称报价(小写)投标产品名称 元年月日注:(1)磋商报价总计为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所述内容。(2)报价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3)报价一览表在磋商文件中必须具备。三、报价明细表(格式由供应商自拟)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此表的投标总价中已包含供应商完成本采购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全部服务费。四、技术、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五、服务承诺(格式由磋商供应商自定,并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六、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拟任岗位姓名年龄职称工作年限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在本项目中拟任职务拟任岗位姓名年龄职称工作年限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在本项目中拟任职务注: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七、资质审查时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公告要求)(1)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未能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及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八、综合评分时磋商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文件磋商供应商根据评审项逐一提供相关评审证明材料。九、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由磋商供应商自定、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十、示范格式示范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磋商供应商:(加盖电子签章)年月日注: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参加磋商的,仅需填写“授权委托书”。示范格式二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本授权书宣告: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受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所在单位:职务:身份证:联系方式: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公司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磋商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磋商函和响应文件,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委托单位(电子签章)年月日注:磋商供应商委托受托人参加磋商的,必须附受托人身份证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仅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示范格式三承诺书(采购人):我方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过程中,做如下承诺:一、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我方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七、我方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八、我方未被法院裁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九、我方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十、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示范格式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经营者形象,本单位郑重作出如下承诺,如有违背,违诺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并依法予以公示,依法赔偿采购人因本单位违背承诺造成的经济损失。1.我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2.我方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中标后违法转包等情形,如有违反,我方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3.我方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无尚未修复的严重失信行为;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4.我方承诺中标(成交)后按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中标(成交)确认书,按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我方严格按照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承诺履行合同。6.我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接受有关行政机关的事中事后监管和执法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7.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倡树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传统美德,争创信用企业。8.我方同意本《信用承诺书》记入信用档案。承诺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示范格式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示范格式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监狱单位声明函(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