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绿化苗木及草花招标公告(银川市金凤区自然资源局2024)



金凤区2024年绿化苗木及草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凤区2024年绿化苗木及草花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附件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NX-ZC2024004
项目名称:金凤区2024年绿化苗木及草花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2.78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78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凤区2024年绿化苗木及草花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8)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如两证合一的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9)本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拒绝投标。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1日 至2024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附件下载)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请将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及报名表发送邮件至523703696@qq.com进行报名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确认报名结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信息。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开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金凤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753号        
联系方式:15209581917 联系人:冯东明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宏(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8楼            
联系方式:18095455999 联系人:烟海涛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烟海涛
电 话:  1809545599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金凤区2024年绿化苗木及草花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育种和育苗/其他育种和育苗,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育种和育苗/苗木类,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育种和育苗/林木种子

采购单位
银川市金凤区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金凤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11日 12: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3月11日至2024年03月18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附件下载)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02日 15:00

开标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8楼

预算金额
¥42.785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烟海涛

项目联系电话
18095455999

采购单位
银川市金凤区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7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209581917 联系人:冯东明

代理机构名称
永宏(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095455999 联系人:烟海涛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金凤区苗木2024定稿版).pdf

附件2
附件-投标报名登记表.docx

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金凤区2024年绿化苗木及草花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HNX-ZC2024004采购人:银川市金凤区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永宏(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3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页共80页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金凤区2024年绿化苗木及草花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YHNX-ZC2024004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元):427850.005.最高限价(如有):427850.006.采购需求:金凤区2024年绿化苗木及草花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第3页共80页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8)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第4页共80页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如两证合一的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9)本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拒绝投标。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5.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附件下载)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请将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及报名表发送邮件至523703696@qq.com进行报名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确认报名结果。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4月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8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信息。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开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第5页共80页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银川市金凤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冯东明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753号联系方式:152095819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永宏(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烟海涛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8楼联系方式:18095455999代理机构:永宏(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3月11日第6页共80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金凤区2024年绿化苗木及草花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2采购人:银川市金凤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冯东明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753号电话:152095819173采购代理机构:永宏(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8楼联系人:烟海涛电话:18095455999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8)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如两证合一的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9)本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拒绝投标。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以上内容为资格审查项,投标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须保证资料复印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没有或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如无其他资格要求,不填写)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7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林业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8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9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10项目预算金额:427850.00元;最高限价:肆拾贰万柒仟捌佰伍拾元(如有)11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12保证金:0元缴纳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方式: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号),对在我区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A级的投标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应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展示的A级信用等级截图作为信用保证证明;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A级,享受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信用等级为A级以下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应当以下列方式缴纳: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鼓励使用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电子保函(保单),如使用线下投标保函须在投标文件(电子)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并将投标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注: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不组织□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14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提供样品要求包括:(样品的制作标准和要求、接收及退还,样品检测报告,检测机构、检测内容等内容)15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16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15:00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8楼17开标时间:2024年4月2日15:00时开标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8楼19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20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家第10页共80页本声明函内容进行价格扣除。附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第71页共80页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72页共80页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产品生产制造厂商。注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填写。第73页共80页3、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产品生产制造厂商。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第74页共80页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国家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注1: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带“★”项确定;注2: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项选择节能产品进行投标,招标文件中未要求的无须填写;注3:投标供应商须在本表附件中上传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同时按以上要求填写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第75页共80页附件:(九)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第76页共80页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一)投标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过有关服务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第77页共80页(二)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报价为,,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我公司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第78页共80页(三)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投标文件附加条件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投标文件中附加条件如下:1、2、3、...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投标文件中无附加条件的无须填写。注2:投标供应商应谨慎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附加条件,如提出的附加条件采购人无法接受,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第79页共80页(四)招标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注:本模块包括招标文件中其他(未提供即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条款。第80页共80页附件:报名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拟投标段(未分标段可不填写)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 箱备 注报名日期:年月日备注: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扫描PDF提交至永宏(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523703696@qq.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参与本次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苗木及草花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银川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