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机招标公告(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2024)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安检大厅的安检机更新采购(2台)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安检大厅的安检机更新采购(2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4-G1-00496-YXHY-0002
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安检大厅的安检机更新采购(2台)
预算金额:¥220000.00元(大写:贰拾贰万元整)
最高限价:¥220000.00元(大写:贰拾贰万元整)
采购需求:在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法庭安检区部署2台安检机,对进入区域的人员和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逾期违约金1000.00元/天。
交货地点: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
质量标准及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质保期不少于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3)鼓励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强制采购。(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9日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
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云南壹证通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tpbn.htm云南壹证通CA 可支持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2、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采云平台,企业账号与CA进行绑定,凭CA进行项目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3、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磋商或谈判)资格。4、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CA)问题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004-0628(紧急办理可拨:19988166369)。注:供应商如已在云南 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开标参与方式:“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会议地点为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棋阳路延长线北段
联系方式:0877-2614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沙坝商务楼A幢三楼A-3-1号
联系方式:0877-26853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子涵、王蕾
电 话:18887703205、0877-2685387
2024年3月12日
附件信息:
红塔区法院安检机招标文件3.11-3(定稿).doc201.7K
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安检大厅的安检机更新采购(2台)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4-G1-00496-YXHY-0002采购单位: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注意事项各投标人: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5.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招标文件-11-3.投标文件-12-4.投标文件的递交-15-5.开标-16-6.资格审查-16-7.评标-17-8.合同授予-19-9.质疑-20-10.纪律要求-21-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第三章资格审查标准-23-第四章评审办法-24-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8-第五章采购需求-3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4-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安检大厅的安检机更新采购(2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ZC2024-G1-00496-YXHY-0002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安检大厅的安检机更新采购(2台)预算金额:¥220000.00元(大写:贰拾贰万元整)最高限价:¥220000.00元(大写:贰拾贰万元整)采购需求:在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法庭安检区部署2台安检机,对进入区域的人员和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逾期违约金1000.00元/天。交货地点: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质量标准及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质保期不少于3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3)鼓励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强制采购。(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9日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云南壹证通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tpbn.htm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2、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采云平台,企业账号与CA进行绑定,凭CA进行项目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3、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磋商或谈判)资格。4、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CA)问题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004-0628(紧急办理可拨:19988166369)。注:供应商如已在云南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4月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开标参与方式:“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会议地点为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棋阳路延长线北段联系方式:0877-26143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沙坝商务楼A幢三楼A-3-1号联系方式:0877-26853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子涵、王蕾电话:18887703205、0877-26853872024年3月12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安检大厅的安检机更新采购(2台)2采购单位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3采购需求在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法庭安检区部署2台安检机,对进入区域的人员和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逾期违约金1000.00元/天。5质量标准及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质保期不少于3年。6交货地点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7最高限价¥220000.00元(大写:贰拾贰万元整)8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3)鼓励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强制采购。(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9投标人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必要材料或具体要求(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3)投标人提供2023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0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采购预备会☑不召开,投标人若有疑问可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出疑问,采购人统一解答后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发给所有的投标人。□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并通知代理机构。1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由采购人以澄清或修改书方式,提交至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统一通过网络向潜在投标人发布,且投标人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澄清内容。14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15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保险、转账等非现金方式响应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的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账户提交,响应保证金缴纳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开户名: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账 号:1018021000367477开户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16投标文件偏差□不允许☑允许允许偏差的范围:带“★”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非“★”项允许偏差。允许偏差的项数:≤10项。17分包□不允许☑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允许分包,分包需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18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响应。19合同价格形式和报价要求合同价格形式:含税固定总价合同报价要求:①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20000.00元(大写:贰拾贰万元整),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②投标价格应包括设备价格、标准配件、备品备件、包装费、运输、保险费、保管、税金、验收合格、各项技术服务、培训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各项税金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的总和,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投标人承担。③投标人在填报投标项目报价明细表时必须按照采购需求货物清单内容逐项报价,不得随意更改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④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品牌型号,对同一投标货物不得同时出现可选择性品牌和一个品牌中的可选择性型号。20投标文件份数1、网上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中标人须提供贰份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标书。21投标文件密封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章、签名及加密;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或开启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2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09:00时(北京时间)23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4月2日09:00时(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4评审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6推荐候选中标投标人排序数量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候选中标投标人3名27发布中标公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28履约保证金额□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8%。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保险或保函等其他非现金方式。 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后5天内向采购人提交。 29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审查□不适用■适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按以下价格扣除幅度对报价进行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报价的10%,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与价格扣除,具体详见评标办法。30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适用,按照《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中价格扣除按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1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适用,如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等时,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投标人排名优先;均属于或均不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投标人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排名。3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方式:综合得分相同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33异议渠道联系人:金子涵、王蕾电 话:18887703205、0877-2685387通信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沙坝商务楼A幢三楼A-3-1号电子邮箱:yxhyzx@qq.com34采购代理服务费费用标准或金额:¥3600.00元(大写:叁仟陆佰元整)交费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交费方式:银行转账、微信、现金、支付宝3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子系统中随机抽取。36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规定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小组投票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7核心产品的确定采购人确定的核心产品为安检机。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项规定处理。38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自行查看。39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进口产品名称和提供材料的要求: 。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4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投标人所提供的实质性和重要产品技术参数以检测报告中检测结果为准,中标后提供检测报告原件供采购人查验。2、所投产品不得有侵权行为,如发现所投产品涉及知识产权不明或其他侵权行为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不良的侵权责任和不良影响。1.1采购方式1.1.1本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1.1.2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1.2采购项目概况和投标人资格要求1.2.1采购项目概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1.2.2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1.2.3投标人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必要材料或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1.3费用承担1.3.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2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1.4保密参加公开招标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语言文字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6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7踏勘现场1.7.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7.2投标人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1.7.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地点情况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8采购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采购预备会。1.9分包1.9.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1.9.2分包投标人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中标投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0响应和偏差1.10.1采购需求或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的关键条款均以“*或★”符号标记。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1.10.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投标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资格审查标准;(4)评审办法;(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采购需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规定形式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4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查看澄清内容,且投标人不须回函确认。2.2.5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3)联合体情况;(4)投标保证金;(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技术方案;(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和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授权委托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投标保证金。3.2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在投标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投标函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文件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3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4.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不再退还其原件。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各项资格要求。3.6投标方案3.6.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或★”)的,投标人还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3.6.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3.6.3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4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货物数量、技术参数指标、供货期、投标有效期、采购需求、服务质量标准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投标文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的包装与标记4.1.1投标文件应妥善包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应密封的,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政府采购云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政府采购云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资格审查6.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6.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6.3投标人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必要材料或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6.4资格审查程序和标准: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标准。7.评标7.1评标委员会7.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7.1.3评标委员会组建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评标工作,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7.1.4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7.1.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7.2符合性审查7.2.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7.2.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7.2.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2.4只有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才可通过评审。经投标人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未通过的原因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有关投标人。7.3详细评审及推荐候选中标投标人7.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第四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7.3.2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中标投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候选投标人的数量为3名。7.3.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7.4特殊情形处理7.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7.4.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7.4.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4.4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4.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8.合同授予8.1确定中标投标人8.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8.1.2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8.2中标结果公示8.2.1中标投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并将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8.2.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8.3发出中标通知书8.3.1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3.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形式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书面形式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8.4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8.5签订合同8.5.1采购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8.5.2中标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5.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投标人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投标人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8.5.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6特殊情形处理中标投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中标候选投标人中按照排序确定其他投标人作为中标投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投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9.质疑9.1提出质疑9.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1.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9.1.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2质疑处理9.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中标投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中标投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8.2.2质疑答复导致中标、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0.纪律要求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中标投标人的推荐情况、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会议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10.4对与开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开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中标投标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开标活动中,与开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开标工作正常进行。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采购代理服务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11.2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标准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公司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以下评审标准中,有一项目不合格,投标人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要求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财务状况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要求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要求,提供缴税在规定期间内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免税企业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要求,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在规定期间内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企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附声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议或签署投标文件的,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信用信息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没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不良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上信用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日或投标文件递交后。第四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及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1.1符合性评审标准报价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2.1.1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第 3.7.3 项的规定2.1.1符合性评审标准联合体情况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投标人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不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2.1.1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2.1.1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2.1.1符合性评审标准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2.1.1符合性评审标准质量标准及质保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2.1.1符合性评审标准偏差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符合第二章第1.10.2项的规定2.1.1符合性评审标准其他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70分报价:30分3.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基准价;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3.3技术和商务评分标准(70分)产品技术参数评审(满分30分)1、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以及主要部件的结构、选材进行比较并评分,可根据投标人提供产品技术参数或产品彩页或宣传册或检测报告等资料进行对比,非“★”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负偏离扣3分,分数扣完为止,满分30分。2、若未标明货物品牌的,此项不得分。3.3技术和商务评分标准(70分)项目供货及安装方案(满分10分)1、供货及安装方案(包括包装、运输、交货、安装、调试、系统设置、试运行及验收等各项工作)完善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服务内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有对应切实可行的供货保证措施及惩处措施的,得8-10分; 2、供货及安装方案(包括包装、运输、交货、安装、调试、系统设置、试运行及验收等各项工作)基本完善具体、基本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内容阐述有1项缺漏或错误的,有对应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及惩处措施,得5-7分; 3、供货及安装方案(包括包装、运输、交货、安装、调试、系统设置、试运行及验收等各项工作)基本完善、针对性差,内容阐述有2项缺漏或错误的,无具体的保证措施或惩处措施,得3-4分;4、供货及安装方案(包括包装、运输、交货、安装、调试、系统设置、试运行及验收等各项工作)不完善不具体、针对性差,内容阐述有3项及以上缺漏或错误的,无具体的保证措施或惩处措施1-2分。 3.3技术和商务评分标准(70分)产品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满分5分)1、质量承诺全面、合理,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保证措施的,得4-5分;2、质量承诺较为全面、合理,违约责任承诺、保证措施一般的,得2-3分;3、质量承诺一般,违约责任承诺、保证措施较差的,得1分。3.3技术和商务评分标准(70分)售后响应方案(满分5分)1.售后响应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且迅速,处理售后突发事件响应流程丰富,得4-5分;2、售后响应方案满足项目需求,处理售后突发事件有响应流程,得2-3分;3、售后响应方案满足项目需求,处理售后突发事件响应流程欠缺,得1分。3.3技术和商务评分标准(70分)培训方案(满分5分)1.培训方案描述完整、详细,内容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5分;2.对培训方案有描述,内容有一定合理性,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3分;3.培训方案内容不完整的,难以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3.3技术和商务评分标准(70分)服务团队能力(满分5分)1、服务技术力量及人员从事相关工作经验、工作专业结构搭配合理,分工明确,完全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5分;2、服务技术力量及人员从事相关工作经验、工作专业结构搭配及分工模糊的,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3分;3、服务技术力量及人员从事相关工作经验、工作专业结构搭配不合理,难以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3.3技术和商务评分标准(70分)业绩评审(满分10分)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每有一个同类货物(设备)供货业绩得5分,满分10分。注: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等。3.4报价评分标准(30分)报价评分(3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且提供产品或服务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对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格,即评审报价=投标报价×(100%-10%)。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符合性评审标准2.1.1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和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和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符合性评审标准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评标总得分=技术和商务得分(3.3)×对应权重+报价评分(3.4)×对应权重,最终得分为各专家评分合计的算术平均值。3.2.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采购人与中标人自行拟定为准)甲方(采购方):乙方(供货商):根据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项目或设备(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产地、制造商名、数量、单价序号品牌名称型号技术参数单位单价(元)数 量合计金额123合计: 元2.随机资料和配套附属设备要求三、安装调试要求设备安装调试符合标准,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免费安装测试同时完成。四、配套设备、备品备件(含易损件或消耗品)要求及长期供应优惠条件五、合同总价(大写):小写:¥元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标段含安装、运输、调试等费用。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的配合、协调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2.负责提供设备和安装调试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设备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设备或项目服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三、四、五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设备;设备及主要配件质保期为2年,终身负责维修;并保证设备在甲方报废前正常运行。具体服务:2.保证甲方在合同设备(有配套软件的还标段括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3.严格遵守投标、技术澄清、商务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如果业主方要使用原有系统更换下来的设备材料,乙方须在投标所报设备材料清单中扣减响应的设备材料数量及费用,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安装(详细情况由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协商确定).5.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设备和项目的验收。七、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或中标产品和设备的技术及服务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八、甲方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在当地的维修服务中心、特约维修服务站等售后服务网点的名单、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技术支持电话:,联系人:。九、整体项目完成时间,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规范安装调试完毕,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十、验收及验收标准1.按投标人所承诺的交货期及所投产品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系统运行平稳、设备功能正常,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2.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十一、索赔11.1乙方对提交的成果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已于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甲方拒收器材成果并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合同款,乙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及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项目成果的疵劣和不符合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合同总金额。3)甲方可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11.2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待付款或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11.3违约责任1)如因任何一方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以及另一方采取合理补救措施的一切费用。2)如由于双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11.4违约金与赔偿金额计算1)本合同项下涉及的所有的违约金和赔偿金额均依据合同的规定计算。如合同未有明确规定的,则根据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惯例、行业规定等合理地估算。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之百分之二十(20%)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若乙方未达到中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强制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据此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对于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进行抵扣。如果未付金额不足以抵扣,甲方仍有权向乙方提出补偿不足部分的要求。11.5违约金与赔偿的支付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充分、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标段括但不限于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品质等方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2)对于合同中所列的违约金和赔偿,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违约金和赔偿或从待付的后续合同款项中扣除。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该解除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力。十二、履约保证金十三、合同价款结算十四、违约责任1、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交设备和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3、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十五、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六、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七、本合同一式肆份,法律效力等同,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十八、本合同经甲乙两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十九、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1.招标文件及补遗通知(如有);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3.中标通知书。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乙方(投标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服务的功能或者目标在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法庭安检区部署2台安检机,对进入区域的人员和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的采购项目,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强制采购。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落实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和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质量标准及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质保期不少于3年。四、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逾期违约金1000.00元/天。*交货地点: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五、验收或考核标准按投标人所承诺的交货期及所投产品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系统运行平稳、设备功能正常,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六、付款方式*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供应商在5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8%),采购人收到后支付合同总价60%的预付款;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达到采购人使用需求,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到结算总价的100%。七、设备参数设备名称规格参数单位数量安检机门通道尺寸:≥500mm×300mm(宽×高)外形尺寸:1787mm×760mm×1160mm(长×宽×高)传送带高度:≤680mm电源:220VAC(-15%~±10%) 50±3Hz工作温度/湿度:0℃~45℃;10%至90%(在不凝结水滴状态下)功耗:<0.5kvA管电压:120kV管电流:1.0mA(可调)X射线冷却/工作周期:油冷/连续设备由 X 射线源、X 射线探测器、控制部件、传送带、计算机等组成,采用双源多能量X射线检查技术,能够准确识别有机物(橙色显示)、无机物(蓝色显示)和混合物(绿色显示)。线分辨力:设备在0.2m/s速度下正常工作时,能够分辨最小单根实芯铜线直径Φ0.787mm(AWG40)穿透分辨力:设备在0.2m/s速度下正常工作时,能够分辨合金铝阶梯下最小单根实芯铜线直径Φ0.127mm(AWG36)空间分辨力:设备在0.2m/s速度下正常工作时,能够分辨最小线对直径0.8mm 穿透力:设备在0.2m/s速度下正常工作时,能够穿透不小于42mm厚的钢板有机物分辨:设备在0.2m/s速度下正常工作时,应能分辨厚度范围为1mm~120mm的有机物阶梯,并赋予不同饱和度的橙色灰度分辨:设备在0.2m/s速度下正常工作时,应能分辨厚度范围为1mm~60mm,厚度差不小于1mm的合金铝阶梯混合物分辨:设备在0.2m/s速度下正常工作时,应能分辨厚度范围为1mm~60mm的合金铝阶梯,并赋予不同饱和度的绿色无机物分辨:设备在0.2m/s速度下正常工作时,应能分辨厚度范围为0.2mm~14mm的钢阶梯,并赋予不同饱和度的蓝色材料分辨:设备在0.2m/s速度下正常工作时,应能分辨具有不同等效原子序数的三种材料样本,并赋予PVC板绿色,赋予模拟物板和尼龙板橙色有效材料分辨:设备在0.2m/s速度下正常工作时,应能分辨1.5 mm、2.0 mm和2.5 mm三种厚度钢板后面的、具有不同等效原子序数的三种材料样本,并分别赋予绿色和蓝色;应能分辨GB 15208.2-2018附录A中的测试体B中测试卡10中9个区域中的6个区域输送带正反向运转位移:设备在0.2m/s速度下正常工作时,输送带正向连续运转10min内,横向位移均应小于等于1mm;输送带反向连续运转30s内,横向位移均应小于等于1mm单次检查剂量:设备在0.2m/s速度下正常工作时,单次检测剂量应小于等于2.5μGy周围剂量当量率:设备在0.2m/s速度下正常工作时,封闭式设备在距设备的任何可达表面0.1m处(包括设备的入口、出口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等于1μSv/h;工作人员位置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等于0.5μSv/h。设备噪声:设备正常工作时在距设备外表面1m的任意处,设备噪声应≤60dB(A)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4208-2017的规定,不低于IP20的要求设备的传送带承载能力应≥100kg设备可实时存储不小于300万幅图像。图像回拉:设备可按图像生成顺序连续回调当前用户的历史过检图像,无图像数量限制保护接地:设备应具有可供连接保护接地导线的保护接地端子,应有明显的标识;保护接地端与保护接地的所有可触及金属部件之间的电阻<0.1Ω;接地线的颜色应是黄绿色。★用户登录功能:设备应具有用户注册、冻结、编辑和删除功能,同时具备密码和指纹录入、编辑和登录功能★图像存储功能:设备应具有图像实时存储功能,并能支持扩展,保存图像应包含图像生成时间、操作员ID、设备ID、疑似危险品名称等信息,并可将疑似危险品报警信息同X光机过包图像同步保存★人包关联功能:设备能将X光机入口处的人脸该包裹的X射线图像关联保存,便于后期追溯★语音播报和报警功能:当检测到违禁品、难穿透物品或可疑有机物时,设备应能通过外接音箱进行语音播报提示,设备外置报警灯应持续闪烁★设备异常故障报警功能:设备应具有异常报警提醒功能,包括控制板故障、采集系统故障、操作键盘故障、接收器件防护装置被打开、安检机外罩杯打开故障、X射线产生装置故障、光障(红外传感器)故障、电动滚筒故障等,以及出现硬盘拔出、网络断开、IP地址冲突、MAC地址冲突等事件发生时,设备应能在客户端软件发出报警提示、触发蜂鸣器报警、联动录像、日志记录等情况时,应能以图标和文字的形式在过包界面进行报警信息提示,当客户端软件的报警提示被确认后,可进行手动删除★设备内置智能识别算法,实现对违禁品的智能识别功能。当检测到以下违禁品时,应能自动识别并图像圈定、声光报警:(1)刀具(匕首、切刀、美工刀、弹簧刀)(2)仿真枪(仿真手枪、仿真步枪、仿真子弹、仿真枪弹夹、仿真枪套筒、仿真枪枪管、仿真枪握把) (3)管制器具(指虎、甩棍、电击器、手铐) (4)压力容器 (5)瓶装液体 (6)鞭炮 、烟花(7)电子设备(笔记本电脑、手机、平板电脑) (8)锂电池 、充电宝 (9)工具(扳手、剪刀、斜口钳、螺丝刀、压线钳、锤子、斧头)(10)打火机 (11)雨伞★在无书本、衣服等常规行李干扰物时,设备对以上所列出各违禁品的单一角度(平面俯视)的识别率应大于等于98%;在双肩包中放置书本、衣服、网线等常规行李干扰物时,设备对以上所列出各违禁品的单一角度(平面俯视)的识别率应大于等于95%★设备应具有自动散热功能,当设备内部温度高于设置阈值时,散热风扇应能自动开启,且系统可根据当前工作温度自动调节风扇转速;当设备内部温度低于设置阈值时,散热风扇应能自动关闭★双视角显示功能:设备应支持在两个显示器上分别显示两个视角图像,也可在同一显示器上显示两个视角的图像★同屏显示功能:设备通道出入口的摄像头拍摄的图像与过包X射线图像可以同屏显示,并支持一键切换至全屏X射线过包画面。X射线过包图像应支持以黑白/彩色形式同屏对照显示,并可支持分屏显示★安检门联动功能:可将安检门实时报警信息及人数统计以图形的方式同屏显示在安检机屏幕上★低温贮存:整机:(-40±2)℃、168h,试验后恢复常温,功能应正常★高温低湿贮存:整机:(60±2)℃、RH(10+2-3)%、168h,试验后恢复常温,功能应正常★物品图像识别训练功能:设备能通过物品图像库对安检员进行训练,支持记录统计安检员的训练数据,包括识别率、准确率、漏检率等,并应能对记录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查询和导出。★多界面显示功能:设备应能同时显示或切换安检操作系统软件界面和其他接入设备显示界面;支持双屏异源显示输出,且两组异源显示输出均可配置为安检模式和监控模式画面;支持2组安检模式画面同时进行不同的图像增强效果处理。台2注:带“★”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表中的各项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投标,同时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八、其他技术要求1、服务总体要求①中标人负责提供设备以及安装、调试、培训等服务。②中标人应按设备向采购人提供一套完整的资料并随货物包装发运,其中包括操作手册,产品合格证,产品质保证明,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资料。③中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提供设备的安装调试服务及相关的技术支持。④验收程序和方法参考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设备安装服务要求针对本项目中采购的重要设备,除满足本节前部分的服务条款外,对设备的安装、服务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中标人在响应文件中需明确所供设备部件、零件、备件、附件的型号、品牌、产地、厂名,说明主要参数、性能,成交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进行更改,交货时要随机交验所供货物清单。交货安装过程中发现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所定产品,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②中标人须保证本次投标设备是未曾使用过的全新产品,且完全与响应文件所述产地、品牌、质量、规格和性能相符。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有欺骗行为,采购人有权退货,并由中标人承担一切损失(含误交货期损失)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③在交货之前,提供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制造商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④在验收并交付使用前发生的一切设备损坏和不合格产品,一律退换新品。在质保期内发生的设备损坏和性能不合格(非使用不当原因造成),除采购人同意修理外,亦应退换新品。⑤中标人应派有资质、有经验的人员对设备零部件的全过程进行组装、总装,以保证安装质量。3、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①本项目整体质保不少于3年。在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进行维修,不收取额外费用,对由于产品缺陷而引起的财产或人身损害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4、安装及调试①中标人须负责设备安装、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组织相关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方案,保证所有参加培训人员都能够充分理解,确保每位参训人员都能够熟练并掌握设备的操作和日常维护,并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5、技术培训①中标人须对采购人指定人员进行系统使用、维护的相关培训,培训次数、时间、地点由中标人在培训计划中作承诺或安排。②对采购人指定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申请进行项目整体验收。③培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安检大厅的安检机更新采购(2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日期:投标人唱标一览表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安检大厅的安检机更新采购(2台)报价(元)小写:大写:交货地点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逾期违约金1000.00元/天。质量标准及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质保期不少于3年。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8%。其他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安检大厅的安检机更新采购(2台)报价(元)小写:大写:交货地点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逾期违约金1000.00元/天。质量标准及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质保期不少于3年。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8%。其他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_______年月日注:1.此表应放于投标文件封面后第一页。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联合体情况四、投标保证金(适用于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六、报价表七、资格审查资料八、技术方案九、其他资料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元(大写:)的报价提供本项目的所有货物采购和安装调试工作,交货期:,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3)联合体情况;(4)投标保证金(如有);(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技术方案;(9)其他资料。……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任何一种情形。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地址:电子邮箱: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三、联合体情况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以下第1条或第2条任意材料。1.采购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自行说明非联合体参加投标。2.采购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的,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按如下格式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情况)(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活动。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提供以下第1条或第2条或第3条任意材料。1.采用转账、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转账、电汇凭证扫描件。2.采用支票、汇票、保险、保函等方式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支票、汇票、保险、保函等的扫描件。3.采用银行或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的,格式如下:(采购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担保人名称)(以下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本保函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商务偏差表序号名称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响应偏差说明1质量标准及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质保期不少于3年。2交货地点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逾期违约金1000.00元/天。4响应有效期90日历天。5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8%。6付款方式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供应商在5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8%),采购人收到后支付合同总价60%的预付款;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达到采购人使用需求,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到结算总价的100%。………………备注:投标人需对上述要求逐条进行填写,可自行增加内容,但不得删减采购文件要求内容。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技术偏差表序号设备(货物)名称采购文件要求参数投标人响应情况偏差说明123456………………备注:投标人根据采购清单一一对应填写,不得删减采购清单内容。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六、报价表1、报价说明(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品牌、型号及备注1安检机台2合计报价备注:投标人根据货物费用组成填写报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七、资格审查资料1.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投标人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近三年营业额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后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如有)等复印件。2、近年财务状况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要求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有)的复印件。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要求,提供缴税在规定期间内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免税投标人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4.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要求,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在规定期间内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参加(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未移出等情形。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_______年月日1、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上信用记录截图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后向资格审查小组提供。6、类似业绩情况表项目名称简要描述主要设备(货物)项目单位联系电话备注注:本表填写类似服务项目业绩,投标人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合同复印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附在此表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年龄学历技术职称持有的相关证书备注注: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执业或职业资格证(若有)、职称证(若有)等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附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8、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如:制造商授权书等)八、技术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技术方案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项目供货及安装方案;(2)产品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3)售后响应方案;(4)培训方案;(5)其他。九、其他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货物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货物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次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单位的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_______年月日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填写。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检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