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 其他保险服务招标公告(东莞市农业农村局2024)
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3-12 15:30:04
采购计划编号:441901-2024-01031 预算金额:1725321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保险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方卉 项目负责人:方卉
项目概况
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0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024-01031
项目名称: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2,532,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67,215,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保险服务
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7,215,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自2024年至2026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合同包2(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50,183,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保险服务
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2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183,7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自2024年至2026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合同包3(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44,398,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保险服务
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3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4,398,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自2024年至2026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合同包4(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4):
合同包预算金额:10,734,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保险服务
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4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734,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自2024年至2026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4(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说明: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证明格式自拟)。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包2(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说明: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证明格式自拟)。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包3(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说明: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证明格式自拟)。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包4(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说明: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证明格式自拟)。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12日 至 2024年03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公告附件招标文件PDF版与word版内容不一致的,以PDF版为准。
7.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递交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在开标时间截止后(当天内)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送到招标代理公司,也可以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寄至招标代理公司(快递信息——公司名称:广东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簪花路11号1单元901室;联系方式:刘先生0769-22238188)。通过快递方式寄送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包号等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098188111@qq.com,快递外包装请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包号,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中心H区
联系方式:0769-22830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簪花路11号1单元901室
联系方式:0769-22238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卉
电话:0769-22238188
广东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2日
相关附件:
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403110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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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901-2024-01031采购项目编号:441901-2024-01031项目名称: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东莞市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1901-2024-01031采购项目编号:441901-2024-0103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72,532,1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67,215,6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保险服务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自2024年至2026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采购包2(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50,183,7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2-1其他保险服务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2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自2024年至2026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采购包3(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3):采购包预算金额:44,398,8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3-1其他保险服务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3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自2024年至2026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采购包4(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4):采购包预算金额:10,734,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4-1其他保险服务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4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自2024年至2026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2(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3(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4(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说明: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证明格式自拟)。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采购包2(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说明: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证明格式自拟)。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采购包3(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说明: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证明格式自拟)。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采购包4(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4):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说明: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证明格式自拟)。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s://www.easier-gd.com/)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中心H区联系方式:0769-228308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簪花路11号1单元901室联系方式:0769-222381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方卉电话:0769-22238188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7253.21万元3.采购数量:1项4.片区、承保区域等情况一览表片区承保区域采购预算金额(万元/3年)中标人数量采购包1松山湖、洪梅、石碣、塘厦、寮步、沙田、麻涌、虎门、石排、厚街6721.561家采购包2石龙、南城、东城、大朗、黄江、横沥、道滘、中堂、清溪5018.371家采购包3长安、大岭山、茶山、东坑、望牛墩、凤岗、桥头、樟木头、谢岗4439.881家采购包4莞城、万江、高埗、企石、常平1073.41家(1)本项目采购预算仅为测算金额,实际金额以项目服务周期内实际保费收入为准。(2)本项目将全市划分为四个片区(详见片区、承保区域等情况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对本采购包片区承保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某一采购包部分区域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3)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获得1个采购包的中标资格。(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子包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包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子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子包二的候选人推荐资格;子包二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二)、项目背景农业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生产生活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农业的发展受气候、环境、市场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着很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农业保险作为风险转移和补偿的一种管理机制,是现代农业风险管理的核心方式之一,不仅承担着农业生产的灾后风险补偿,亦是提升事前预防能力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加大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财政农险保费补贴的方式,引导保险公司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有助于降低农业生产风险,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的稳定发展。为充分发挥财政农险保费补贴的引导作用,提高东莞市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和灾后复产能力,加快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粤财金〔2023〕35号)的要求,东莞市农业农村局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粤财金〔2023〕35号)和东莞市的相关规定标准,并根据项目险种的实际实施情况进行结算。(三)、实施范围和时间1.实施范围:东莞市。东莞市辖有33个镇/街道/园区,集中连片耕地资源有限,农业生产用地仍然以农户分散经营为主,农业保险保源较为分散。为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工作,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需要符合《农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同时满足《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具有与业务规模相对应的基层服务能力,结合实际,承接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机构需在相应的镇/街道/园区设置基层服务网点,配备稳定的专业从事农业保险服务人员和专业查勘理赔服务车辆(不含摩托车),以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2.实施时间:2024年至2026年。(四)、实施险种1.中央财政补贴型险种。1.1中央财政补贴型种植险。(1)保险品种:水稻(含水稻完全成本)、水稻制种、玉米、花生、马铃薯、甘蔗。(2)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低温寒害(标准)、火灾、旱灾、雷击、地震、爆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崖崩、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病虫草鼠害、野生动物毁损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3)保险期限:以保险品种的一个生长期作为一个投保周期。1.2中央财政补贴型养殖险。(1)保险品种:能繁母猪、生猪(含育肥猪、仔猪)、奶牛。(2)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由于疾病、疫病、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火灾、旱灾、雷击、地震、爆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崖崩、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在保险期限内,由于发生上述疫病中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3)保险期限:能繁母猪、奶牛以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生猪(含育肥猪、仔猪)以一批次或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4)疾(疫)病观察期:中央财政补贴型养殖险设定疾(疫)病观察期,其中能繁母猪20天、育肥猪10天、仔猪3天、奶牛10天,保险期限届满续保的标的,免除观察期。在观察期内因保险责任中疾病、疫病所致的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2.省级财政补贴型险种。2.1省级财政补贴型种植险。(1)保险品种:岭南水果(含在广东种植的所有水果)、种植大棚、蔬菜、花卉苗木、茶叶。(2)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低温寒害(标准)、火灾、旱灾、雷击、地震、爆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崖崩、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病虫草鼠害、野生动物毁损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3)保险期限:种植大棚以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蔬菜、花卉苗木、茶叶、岭南水果以一茬或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2.2省级财政补贴型养殖险。(1)保险品种:家禽养殖(含肉鸡、蛋鸡、肉鸭)、水产养殖(含淡水、咸淡水养殖)、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含海洋牧场、海水网箱养殖)。(2)保险责任:①家禽养殖保险:在保险期限内,由于疾病、疫病、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火灾、旱灾、雷击、地震、爆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崖崩、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死亡,且连续七日内死亡总量达到单批次养殖总量3%(含)或单日内死亡总量达到单批次养殖总量1%(含)以上,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在保险期限内,由于发生上述疫病中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②水产养殖保险: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暴雨、风灾、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雷击、地震、泥石流、河堤溃堤等原因导致停电(停电时长>4h)造成水产品养殖鱼塘增氧机、水泵不工作发生缺氧;或直接造成鱼塘漫堤、溃堤(溃口截面积>0.5m2),导致保险标的死亡的,根据漫堤、溃坝等级或停电时间,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由于高温、低温寒害(标准)、冻灾、疾病、疫病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在保险期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是保险水产所在县级(含)以上气象部门发布预警或涵盖预警地区的台风、暴雨、寒冷和高温预警;二是若气象部门未发布预警,而实际预警地区的国家气象站监测数据达到预警类别时,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气象服务机构发布预警指定地区或涵盖预警指定地区的台风、暴雨、寒冷和高温预警提示报告,具体第三方专业气象服务机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水产所在县级(含)以上出现台风、暴雨、寒冷和高温等气象灾害时,鼓励采用气象指数进行保险赔付。应因地制宜,可根据灾害风险、保险标的,设定保险起赔阈值和赔付结构,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水产品养殖保险方案。③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保险:在保险期限内,所在区域由于热带气旋、暴雨、高温、低温寒害(标准),以及疾病、疫病等原因,导致保险牧场水产死亡或损失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所在区域出现的可准确、定量、稳定检测的气象或海洋灾害,可采用气象(灾害)指数进行保险赔付。热带气旋可采用风灾指数进行赔付:在保险期限内,所在区域遭遇热带气旋且保险指数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起赔标准时,视为发生风灾事故,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保险指数指最大十分钟平均风速,以气象部门审核发布的所在区域的气象站观测的数据为准,所在区域设有多个气象站点的,以保险合同指定的站点为准,气象站点名称、编号及观测站址须在保险单中载明。应因地制宜,根据海洋气象灾害风险、保险标的,设定保险起赔阈值和赔付结构,以保险单载明为准。所在区域的气象站由于站点仪器损坏、导致气象数据无法正常获取的,以最近距离的气象站观测数据代替,但须经气象部门审核认定。采用传统定损方式进行理赔的,在保险期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是所在地气象或海洋部门发布预警或涵盖预警地区的台风、暴雨、寒冷和高温预警;二是若气象或海洋部门未发布预警,而实际预警地区的国家气象站或国家及省级海洋监测站监测数据达到预警类别时,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气象或海洋服务机构发布预警指定地区或涵盖预警指定地区的台风、暴雨、寒冷和高温预警提示报告,具体第三方专业气象和海洋服务机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应因地制宜,可根据灾害风险、保险标的,设定保险起赔阈值和赔付结构,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保险方案。(3)保险期限:肉鸡、肉鸭、水产养殖以一批次或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蛋鸡、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以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4)疾(疫)病观察期:家禽养殖保险设定疾(疫)病观察期,其中肉鸡7天、肉鸭5天、蛋鸡15天,保险期限届满续保的标的,免除观察期。在观察期内因保险责任中的疾病、疫病所致的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3.东莞市地方特色农业保险险种。鼓励对中央、省级财政补贴型险种进行升级改造,通过条款修订、增加附加险的方式扩展升级保险责任,增加产量、价格、收入等保险责任,由此增加的保费由财政或参保人自行承担。鼓励根据当地农业产业发展需要,自行选择开办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包括鼓励开办地方优势特色产业保产量、保价格、保收入、指数化、“保险+期货”等农业保险创新险种;鼓励开发高标准农田综合保险,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建后管护支持创新经营模式;探索运用共保、互助保险等模式开办风险较高的保险品种。(五)、参保对象参保对象为实施范围内从事本方案实施品种的种、养产业所有农户、企业、农场、合作社、镇(街)村等农业生产经营者。其中,种养场所、种养品种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范有关规定;养殖废弃物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养殖类品种需按照强制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能繁母猪、牛、羊等大牲畜应佩戴国家规定的畜禽标识。(六)、保险金额1.种植业保险。原则上为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物化成本,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等成本。水稻完全成本保险金额可以覆盖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如果相应品种的市场价格主要由市场机制形成,保险金额也可以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覆盖农业种植收入。2.养殖业保险。原则上为保险标的的生产成本,可包括部分购买价格或饲养成本,具体由当地根据养殖业发展实际、地方财力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保险金额。农业生产总成本、单产和价格(地头价)数据,以省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的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或相关部门认可的数据为准。(七)、保险方案1.采购人加强对本区域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和保险方案的全过程管理。应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和风险实际状况,按“一市一策”完善、细化具体险种的保险责任、保额、费率,合理设置补贴险种赔付标准,维护投保农户合法权益。保险条款应当通俗易懂、表述清晰,保单上应当明确载明农业保险标的具体名称、位置、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保额、费率及财政补贴比例。在具体险种保险方案的制订和协商过程中,要履行必要的征求意见和公示手续,并邀请本地区有代表性的种养殖户和有关农业企业参与,认真听取和吸纳意见。2.保险费率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厘定,原则上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对3-5年周期内赔付率较低或较高的险种,应及时调整费率,通过费率机制逐步体现风险差异,真实反映农业生产风险状况。3.要持续完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及赔付标准,明确农业保险服务范围,推动在条件成熟的险种领域开展无赔款优待试点,制定承保理赔操作实务作业指导书和行业统一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及相关服务的单证样式,保护投保农户、农业企业的合法利益。(八)、保费补贴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按照《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险种保额、费率参考标准及各级财政补贴比例一览表》执行。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据实结算,由省农业农村厅拨付至省级承保机构。按照“谁遴选、谁负责”的原则,由负责承保机构遴选的同级财政部门按季度与承保机构据实结算保费补贴资金。省级财政对地方特色险种以奖代补,奖补资金与保费补贴资金结算进度挂钩。我市应综合考虑农业发展、财政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适应农业保险业务发展趋势和内在规律,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本地区农业保险发展优先顺序,并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引导承保机构有序推进本地区农业保险规范发展。(九)、协保体系承保机构可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生产托管运营中心、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等机构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每村结合实际需要可设立一名或多名协保员。由承保机构与协办机构、协保员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协办机构、协保员负责协助承保机构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承保、理赔、定损等具体业务。承保机构应依法依规向协办机构、协保员支付相关费用,协保经费可按不超过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的5%提取,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载明。向协保员支付协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地公益性岗位的平均报酬。承保机构应当加强对协办机构、协保员的业务培训,对其协办行为负责。(十)、“保防救赔”体系建设承保机构应建立健全“保防救赔”一体化体系,发挥保险机制在灾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灾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加大防灾减损资金投入,强化风险管控,坚持预防为主、防赔结合,协助做好防灾减损工作,通过再保险等有效方式分散风险。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合适领域大力推广农业保险防灾减损试点,探索建立农险防灾减损投入、量化评价、效果评估机制,推动农业生产风险减量管理。保险机构年度防灾减损资金投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农险签单保费规模的1.5%(专业农险公司不低于1%)。(十一)、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农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农业保险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加强财政、农业、保险等相关部门数据对接,逐步实现全省农业生产和风险信息查询、承保理赔、补贴资金申请、审核、结算等线上服务,强化承保理赔全流程和财政补贴资金监管,不断提升农业保险信息化管理水平。(十二)、监督考核加强对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和保费补贴资金拨付的全流程监管,强化对承保机构服务的监督考核。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要求,定期对本地区农业保险投保真实性、结算数据准确性、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及时性、投保理赔业务规范性等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严查虚构或者虚增保险标的、虚假理赔、虚列费用、虚假退保、截留挪用赔款,以及其他骗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行为。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保险机构,依法清退出农业保险市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送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十三)、服务要求1.★中标人须执行省级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需提供承诺函)。2.中标人需配合市级部门每年一季度对中标人上一年度业绩的考核工作。3.中标人应和各级政府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建立资源互享、人员互通、信息互用的联系工作机制,共同制定有关制度、协议、技术规范和标准。4.中标人要做好农户档案资料的收集、审核、保存和管理工作,建立农户参保资料数字化信息登记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性;加强承保、防灾防损、查勘定损、理赔等专业化服务,及时做好有关统计、报送、核算工作。要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做到理赔服务“三到户”,即查勘定损到户、赔款支付到户、理赔信息公开到户。5.中标人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编印、张贴、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性涉农保险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内容,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农户积极主动投保。6.中标人应依法依规向协办机构、协保员支付相关费用,协保经费可按不超过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的5%提取,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7.中标人应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网点和服务队伍建设,提高理赔效率。8.中标人每年必须投入必要的经费用于防灾防损,增强农户防御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农户因灾损失。9.★如国家、广东省或东莞市发布新的有关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配套文件,中标人需按最新文件执行(需提供承诺函)。10.★信息化建设须满足业务管理要求,并按规定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符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林业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需提供承诺函)。★(十四)、其他要求以下保险品种的保险费率为省规定的最高费率,参与投标的保险公司可降低保险费率,但保险公司应严格执行承保理赔操作规范,不得降低保障水平(需提供承诺函和费率明细表)。附表1:险种类型险种参考保额参考费率中央财政补贴省财政补贴市县财政补贴投保人负担(元/亩、头、羽)每造/年/批1类地区1类地区比例中央财政补贴型险种水稻10003.5%35%045%20%水稻完全成本12503.2%35%045%20%水稻制种200015%35%045%20%马铃薯18008%35%045%20%玉米600/10004%35%045%20%花生10002%35%045%20%甘蔗15004.5%35%045%20%能繁母猪25007%40%035%25%仔猪5005.6%40%035%25%育肥猪15003.8%40%035%25%奶牛1-3岁200006%40%035%25%奶牛3-7岁150006%40%035%25%奶牛7-8岁100006%40%035%25%省级财政补贴型险种岭南水果300012%/8%05%55%40%茶叶50003%05%55%40%露地蔬菜900/1500/200012%/8%05%55%40%大棚蔬菜900/1500/20008%/4.8%05%55%40%露地花卉苗木3000/500010%/7%05%55%40%大棚花卉苗木3000/50007%/4%05%55%40%简易大棚40007.5%/4.5%05%55%40%钢结构大棚150006%/3%05%55%40%肉鸡301.8%05%55%40%肉鸭301.5%05%55%40%蛋鸡403%05%55%40%水产养殖(含淡水、咸淡水)5000-90006%05%45%50%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待定10%05%55%40%地方特色险种 ≦10%待定待定说明:1.政策性水稻完成本保险根据省的农业保险政策适时实施。2.根据享受省级财政补贴政策差异,分为两类区域,其中,东莞为1类地区。3.部分险种根据区域风险状况实行差异化费率标准。其中江门、汕头、汕尾、揭阳、潮州、湛江、茂名、阳江等地参考较高费率标准;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韶关、河源、梅州、惠州、肇庆、清远、云浮等地参考较低费率标准。4.保险金额、费率为参考标准,结合农业生产及风险实际,细化完善具体保额、费率,防范道德风险,对超出《实施方案》原则增加的保费,由财政或参保人自行承担。5.玉米每造每亩保险金额为普通玉米600元、甜玉米1000元,蔬菜中叶菜每茬每亩保险金额900元、茎菜每茬每亩保险金额1500元、果菜每茬每亩保险金额2000元,花卉苗木中一年一茬、一年多茬花卉苗木每茬每亩保险金额3000元、多年生花卉苗木每亩保险金额5000元。6.省级财政对地方特色险种以奖代补,地方特色险种不得固化省级补贴比例。(十五)、《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资格条件承诺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的,接受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采购包1(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服务期三年,自2024年至2026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标的提供的地点东莞市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各级财政承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市镇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掌握当地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进度情况。各级保险承办机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 2.市镇政府加强对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如发现保险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费补贴资金,将追回相应补贴资金,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相关情况要及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3.保费补贴按季度拨付。各镇(街)保险经办机构编制保险承保情况,经镇(街)农林水务局审核后抄送镇级财政分局,报市级保险经办机构。市级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汇总各镇(街)上报的承保情况,编制市级财政保费补贴申请,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送市财政局审核。承保和财政保费补贴情况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补贴资金拨付手续。各镇(街)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办法可以参照市级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办法实行。验收要求1期:加强对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和保费补贴资金拨付的全流程监管,强化对承保机构服务的监督考核。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要求,定期对本地区农业保险投保真实性、结算数据准确性、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及时性、投保理赔业务规范性等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严查虚构或者虚增保险标的、虚假理赔、虚列费用、虚假退保、截留挪用赔款,以及其他骗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行为。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保险机构,依法清退出农业保险市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送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报价,本项目无需报价。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保险服务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项1.0067,215,600.0067,215,600.00金融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采购需求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采购包2(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2)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服务期三年,自2024年至2026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标的提供的地点东莞市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各级财政承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市镇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掌握当地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进度情况。各级保险承办机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 2.市镇政府加强对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如发现保险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费补贴资金,将追回相应补贴资金,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相关情况要及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3.保费补贴按季度拨付。各镇(街)保险经办机构编制保险承保情况,经镇(街)农林水务局审核后抄送镇级财政分局,报市级保险经办机构。市级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汇总各镇(街)上报的承保情况,编制市级财政保费补贴申请,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送市财政局审核。承保和财政保费补贴情况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补贴资金拨付手续。各镇(街)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办法可以参照市级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办法实行。验收要求1期:加强对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和保费补贴资金拨付的全流程监管,强化对承保机构服务的监督考核。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要求,定期对本地区农业保险投保真实性、结算数据准确性、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及时性、投保理赔业务规范性等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严查虚构或者虚增保险标的、虚假理赔、虚列费用、虚假退保、截留挪用赔款,以及其他骗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行为。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保险机构,依法清退出农业保险市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送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报价,本项目无需报价。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保险服务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2项1.0050,183,700.0050,183,700.00金融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2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采购需求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采购包3(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3)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服务期三年,自2024年至2026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标的提供的地点东莞市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各级财政承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市镇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掌握当地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进度情况。各级保险承办机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 2.市镇政府加强对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如发现保险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费补贴资金,将追回相应补贴资金,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相关情况要及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3.保费补贴按季度拨付。各镇(街)保险经办机构编制保险承保情况,经镇(街)农林水务局审核后抄送镇级财政分局,报市级保险经办机构。市级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汇总各镇(街)上报的承保情况,编制市级财政保费补贴申请,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送市财政局审核。承保和财政保费补贴情况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补贴资金拨付手续。各镇(街)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办法可以参照市级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办法实行。验收要求1期:加强对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和保费补贴资金拨付的全流程监管,强化对承保机构服务的监督考核。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要求,定期对本地区农业保险投保真实性、结算数据准确性、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及时性、投保理赔业务规范性等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严查虚构或者虚增保险标的、虚假理赔、虚列费用、虚假退保、截留挪用赔款,以及其他骗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行为。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保险机构,依法清退出农业保险市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送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报价,本项目无需报价。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保险服务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3项1.0044,398,800.0044,398,800.00金融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3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采购需求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采购包4(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4)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服务期三年,自2024年至2026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标的提供的地点东莞市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各级财政承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市镇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掌握当地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进度情况。各级保险承办机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 2.市镇政府加强对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如发现保险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费补贴资金,将追回相应补贴资金,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相关情况要及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3.保费补贴按季度拨付。各镇(街)保险经办机构编制保险承保情况,经镇(街)农林水务局审核后抄送镇级财政分局,报市级保险经办机构。市级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汇总各镇(街)上报的承保情况,编制市级财政保费补贴申请,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送市财政局审核。承保和财政保费补贴情况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补贴资金拨付手续。各镇(街)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办法可以参照市级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办法实行。验收要求1期:加强对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和保费补贴资金拨付的全流程监管,强化对承保机构服务的监督考核。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要求,定期对本地区农业保险投保真实性、结算数据准确性、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及时性、投保理赔业务规范性等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严查虚构或者虚增保险标的、虚假理赔、虚列费用、虚假退保、截留挪用赔款,以及其他骗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行为。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保险机构,依法清退出农业保险市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送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报价,本项目无需报价。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保险服务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4项1.0010,734,000.0010,734,000.00金融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4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采购需求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4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采购包4: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采购包2:总价采购包3:总价采购包4: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采购包2: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采购包3: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采购包4: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采购包2:3家采购包3:3家采购包4:3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采购包2:1家采购包3:1家采购包4: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采购包2:3家采购包3:3家采购包4: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兼投不兼中: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子包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包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子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子包二的候选人推荐资格;子包二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相关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各包组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按计算金额的70%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其他19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s://www.easier-gd.com/)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s://www.easier-gd.com/)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769-22238188传真:/邮箱:1098188111@qq.com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簪花路11号中孚大厦901室邮编:523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12楼28室电话:0769-22831025、0769-22830161邮编:52300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采购包2(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采购包3(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采购包4(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4):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采购包2(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2):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采购包3(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3):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采购包4(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4):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特定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说明: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证明格式自拟)。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9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2(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2):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特定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说明: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证明格式自拟)。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9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3(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3):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特定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说明: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证明格式自拟)。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9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4(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4):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特定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说明: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证明格式自拟)。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9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编制、签署和盖章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3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响应情况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出现以下情况:①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带“★”的条款有负偏离的 ;②《商务条件响应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③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 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④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4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响应情况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未出现以下情况:①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带“★”的条款有负偏离的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③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招标 文件技术要求的。5投标方案投标方案为固定不可选择,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其他无效情形未出现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无效的其它情形。采购包2(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2):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编制、签署和盖章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3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响应情况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出现以下情况:①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带“★”的条款有负偏离的 ;②《商务条件响应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③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 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④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4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响应情况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未出现以下情况:①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带“★”的条款有负偏离的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③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招标 文件技术要求的。5投标方案投标方案为固定不可选择,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其他无效情形未出现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无效的其它情形。采购包3(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3):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编制、签署和盖章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3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响应情况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出现以下情况:①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带“★”的条款有负偏离的 ;②《商务条件响应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③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 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④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4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响应情况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未出现以下情况:①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带“★”的条款有负偏离的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③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招标 文件技术要求的。5投标方案投标方案为固定不可选择,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其他无效情形未出现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无效的其它情形。采购包4(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4):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编制、签署和盖章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3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响应情况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出现以下情况:①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带“★”的条款有负偏离的 ;②《商务条件响应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③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 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④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4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响应情况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未出现以下情况:①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带“★”的条款有负偏离的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③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招标 文件技术要求的。5投标方案投标方案为固定不可选择,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其他无效情形未出现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无效的其它情形。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60.0分技术部分40.0分技术部分承保方案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承保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实用性内容进行评分: 1.有完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操作流程,符合“五公开、三到户”的要求,且能够在承保公示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承保操作;有合理、完善、全面、具体、可行性高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工作机制,能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有专人负责,有从业人员考核机制,有客户投诉、异议处理机制,内控机制等;有合理、完善、有效的宣传机制,包括宣传手段、宣传频率、预期宣传效果等,政策性农业保险深度、密度、承保覆盖率高,得5分; 2.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操作流程,基本符合“五公开、三到户”的要求,且能够在承保公示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承保操作;有较为合理、完善、具体、可行性较高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工作机制,能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有专人负责,有从业人员考核机制,有客户投诉、异议处理机制,内控机制等;有较为合理、完善、有效的宣传机制,包括宣传手段、宣传频率、预期宣传效果等,政策性农业保险深度、密度、承保覆盖率较低,得3分; 3.内容不完整、各项方案不齐全,得1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0分。 注:“五公开、三到户”是指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防灾减灾方案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防灾减灾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实用性内容进行评分: 1.有完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防灾减灾应急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防灾减损措施、防灾减损人员安排及管理机制等),有完善、合理、便于实际操作实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防灾预警机制,在灾害来临前,能及时提醒和组织投保农户进行防灾减灾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防灾预警机制等),得5分; 2.有政策性农业保险防灾减灾应急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防灾减损措施、防灾减损人员安排及管理机制等),有政策性农业保险防灾预警机制,在灾害来临前,能提醒和组织投保农户进行防灾减灾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防灾预警机制等),得3分; 3.内容不完整、各项方案不齐全,得1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0分。定损方案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定损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实用性内容进行评分: 1.切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有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现场查勘方案、远程监测等损失测量操作流程、定损工作机制,得5分; 2.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有合理、可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现场查勘方案、远程监测等损失测量操作流程、定损工作机制,得3分; 3.内容不完整、各项方案不齐全,得1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0分。理赔方案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理赔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实用性内容进行评分: 1. 切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有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操作流程、有理赔工作机制,理赔方便、快捷、准确、及时,得5分; 2.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有合理、可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操作流程、有理赔工作机制,理赔比较方便、快捷、准确、及时,得3分; 3.内容不完整、各项方案不齐全,得1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0分。救灾方案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救灾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实用性内容进行评分: 1.在灾害来临之后,能尽早理赔,能协助农户恢复生产,提供各类增值服务,尽量减少农户的损失,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有完善的救灾预案和渠道,得5分。 2.在灾害来临之后,能办理理赔,能协助农户恢复生产,能提供增值服务,尽量减少农户的损失,具有较好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有较好的救灾预案和渠道,得3分。 3.内容不完整、各项方案不齐全,得1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0分。创新方案 (5.0分)考察供应商在涉农保险开展(或参与)过程中的服务创新做法,供应商提供参与当地地方特色险种、创新险种的设计开发预案。包括:传统农险领域创新、金融服务领域创新、巩固脱贫成果领域创新、涉农(含商业性)保险领域创新、新技术领域运用创新等。每项得1分,最高5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具体方案,无则不予计分。管理架构 (4.0分)供应商(或其上级公司)有专门的农业保险经营部门,得4分; 没有专门的农业保险经营部门,得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或其上级公司)设立相关专门的农业保险经营部门的公司批复或会议纪要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无则不予计分。信息化水平 (6.0分)考察供应商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效率的能力、管理机制。 1.供应商(或其上级公司)具有农险业务处理系统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系统截图,无则不予计分。 2.供应商(或其上级公司)有实际应用中保信农险电子化单证得2分,无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使用电子化单证截图或图片,无则不予计分。 3、供应商(或其上级公司)有承保理赔APP或小程序,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APP或小程序的功能截图,无则不予计分。商务部分相关业绩 (10.0分)供应商(或其上级公司)承接过政策性农业保险业绩项目,每个得2分,满分10分;无相关业绩不得分。 注: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业绩清单及政策性农业保险业绩服务合同复印件,无则不予计分。人员配备 (6.0分)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包组区域专职从事农业保险的人员数量、专业结构进行评分:拟投入20人得6分,每减少1人扣0.5分。(同时提供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的名单及最高学历证书和投标人为其购买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服务车辆配备 (6.0分)根据供应商拟为本包组区域配备的专业查勘理赔车辆数量(不含摩托车)。拟投入20台车得6分,每减少一台扣0.5分。(车辆所有人为须为投标人,提供在检验有效期内行驶证并加盖公章,如为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和在检验有效期内行驶证并加盖公章)基层服务网点设置 (15.0分)根据供应商在我市设置基层服务网点的情况进行评分,每个基层服务网点分支机构得0.5分,最高得15分。 (1.供应商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及经营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以列表形式列明分支机构详细清单。2. 只允许供应商总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的纳入计算。)投诉情况 (10.0分)根据供应商所隶属总公司2023年第1季度万张保单投诉量(件/万张)指标及亿元保费投诉量(件/亿元)指标进行评分: (1)万张保单投诉量(件/万张): 万张保单投诉量≤0.10的,得5分; 0.10<万张保单投诉量≤0.20的,得3分; 0.20<万张保单投诉量≤0.30的,得1分; 万张保单投诉量﹥0.30的,不得分。 (2)亿元保费投诉量(件/亿元): 亿元保费投诉量≤1.0的,得5分; 1.0<亿元保费投诉量≤2.0的,得3分; 2.0<亿元保费投诉量≤3.0的,得1分; 亿元保费投诉量﹥3.0的,不得分。 以上合计为本项总得分,最高为10分。 (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告的2023年第1季度数据为准,提供网站公告截屏及公告附件。)风险综合评级 (3.0分)风险综合评级(满分3分)根据供应商所隶属总公司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中披露的2023年第一、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进行评分,每个季度评级为A类(含AAA、AA、A)的得1.5分,每个季度评级为B类(含BBB、BB、B)的得1分,B类以下不得分。本项得分为2个季度得分之和,满分3分。(提供供应商所隶属总公司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中的信息截屏。)偿付能力情况 (10.0分)综合偿付能力(10分) 根据供应商所隶属总公司2023年第3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分:(1)220%(含)以上的,得10分;(2)200%(含)-220%的,得7分; (3)180%(含)-200%的,得4分;(4)低于180%的,不得分。(提供供应商所隶属总公司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偿付能力信息披露栏目中公布的2023年度第3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披露截屏及附件。)采购包2(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2):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60.0分技术部分40.0分技术部分承保方案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承保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实用性内容进行评分: 1.有完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操作流程,符合“五公开、三到户”的要求,且能够在承保公示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承保操作;有合理、完善、全面、具体、可行性高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工作机制,能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有专人负责,有从业人员考核机制,有客户投诉、异议处理机制,内控机制等;有合理、完善、有效的宣传机制,包括宣传手段、宣传频率、预期宣传效果等,政策性农业保险深度、密度、承保覆盖率高,得5分; 2.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操作流程,基本符合“五公开、三到户”的要求,且能够在承保公示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承保操作;有较为合理、完善、具体、可行性较高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工作机制,能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有专人负责,有从业人员考核机制,有客户投诉、异议处理机制,内控机制等;有较为合理、完善、有效的宣传机制,包括宣传手段、宣传频率、预期宣传效果等,政策性农业保险深度、密度、承保覆盖率较低,得3分; 3.内容不完整、各项方案不齐全,得1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0分。 注:“五公开、三到户”是指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防灾减灾方案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防灾减灾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实用性内容进行评分: 1.有完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防灾减灾应急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防灾减损措施、防灾减损人员安排及管理机制等),有完善、合理、便于实际操作实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防灾预警机制,在灾害来临前,能及时提醒和组织投保农户进行防灾减灾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防灾预警机制等),得5分; 2.有政策性农业保险防灾减灾应急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防灾减损措施、防灾减损人员安排及管理机制等),有政策性农业保险防灾预警机制,在灾害来临前,能提醒和组织投保农户进行防灾减灾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防灾预警机制等),得3分; 3.内容不完整、各项方案不齐全,得1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0分。定损方案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定损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实用性内容进行评分: 1.切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有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现场查勘方案、远程监测等损失测量操作流程、定损工作机制,得5分; 2.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有合理、可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现场查勘方案、远程监测等损失测量操作流程、定损工作机制,得3分; 3.内容不完整、各项方案不齐全,得1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0分。理赔方案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理赔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实用性内容进行评分: 1. 切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有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操作流程、有理赔工作机制,理赔方便、快捷、准确、及时,得5分; 2.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有合理、可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操作流程、有理赔工作机制,理赔比较方便、快捷、准确、及时,得3分; 3.内容不完整、各项方案不齐全,得1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0分。救灾方案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救灾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实用性内容进行评分: 1.在灾害来临之后,能尽早理赔,能协助农户恢复生产,提供各类增值服务,尽量减少农户的损失,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有完善的救灾预案和渠道,得5分。 2.在灾害来临之后,能办理理赔,能协助农户恢复生产,能提供增值服务,尽量减少农户的损失,具有较好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有较好的救灾预案和渠道,得3分。 3.内容不完整、各项方案不齐全,得1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0分。创新方案 (5.0分)考察供应商在涉农保险开展(或参与)过程中的服务创新做法,供应商提供参与当地地方特色险种、创新险种的设计开发预案。包括:传统农险领域创新、金融服务领域创新、巩固脱贫成果领域创新、涉农(含商业性)保险领域创新、新技术领域运用创新等。每项得1分,最高5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具体方案,无则不予计分。管理架构 (4.0分)供应商(或其上级公司)有专门的农业保险经营部门,得4分; 没有专门的农业保险经营部门,得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或其上级公司)设立相关专门的农业保险经营部门的公司批复或会议纪要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无则不予计分。信息化水平 (6.0分)考察供应商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效率的能力、管理机制。 1.供应商(或其上级公司)具有农险业务处理系统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系统截图,无则不予计分。 2.供应商(或其上级公司)有实际应用中保信农险电子化单证得2分,无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使用电子化单证截图或图片,无则不予计分。 3、供应商(或其上级公司)有承保理赔APP或小程序,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APP或小程序的功能截图,无则不予计分。商务部分相关业绩 (10.0分)供应商(或其上级公司)承接过政策性农业保险业绩项目,每个得2分,满分10分;无相关业绩不得分。 注: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业绩清单及政策性农业保险业绩服务合同复印件,无则不予计分。人员配备 (6.0分)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包组区域专职从事农业保险的人员数量、专业结构进行评分:拟投入18人得6分,每减少1人扣0.5分。(同时提供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的名单及最高学历证书和投标人为其购买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服务车辆配备 (6.0分)根据供应商拟为本包组区域配备的专业查勘理赔车辆数量(不含摩托车)。拟投入18台车得6分,每减少一台扣0.5分。(车辆所有人为须为投标人,提供在检验有效期内行驶证并加盖公章,如为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和在检验有效期内行驶证并加盖公章)基层服务网点设置 (15.0分)根据供应商在我市设置基层服务网点的情况进行评分,每个基层服务网点分支机构得0.5分,最高得15分。 (1.供应商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及经营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以列表形式列明分支机构详细清单。2. 只允许供应商总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的纳入计算。)投诉情况 (10.0分)根据供应商所隶属总公司2023年第1季度万张保单投诉量(件/万张)指标及亿元保费投诉量(件/亿元)指标进行评分: (1)万张保单投诉量(件/万张): 万张保单投诉量≤0.10的,得5分; 0.10<万张保单投诉量≤0.20的,得3分; 0.20<万张保单投诉量≤0.30的,得1分; 万张保单投诉量﹥0.30的,不得分。 (2)亿元保费投诉量(件/亿元): 亿元保费投诉量≤1.0的,得5分; 1.0<亿元保费投诉量≤2.0的,得3分; 2.0<亿元保费投诉量≤3.0的,得1分; 亿元保费投诉量﹥3.0的,不得分。 以上合计为本项总得分,最高为10分。 (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告的2023年第1季度数据为准,提供网站公告截屏及公告附件。)风险综合评级 (3.0分)风险综合评级(满分3分)根据供应商所隶属总公司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中披露的2023年第一、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进行评分,每个季度评级为A类(含AAA、AA、A)的得1.5分,每个季度评级为B类(含BBB、BB、B)的得1分,B类以下不得分。本项得分为2个季度得分之和,满分3分。(提供供应商所隶属总公司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中的信息截屏。)偿付能力情况 (10.0分)综合偿付能力(10分) 根据供应商所隶属总公司2023年第3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分:(1)220%(含)以上的,得10分;(2)200%(含)-220%的,得7分; (3)180%(含)-200%的,得4分;(4)低于180%的,不得分。(提供供应商所隶属总公司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偿付能力信息披露栏目中公布的2023年度第3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披露截屏及附件。)采购包3(2024-2026年东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3):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60.0分技术部分40.0分技术部分承保方案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承保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实用性内容进行评分: 1.有完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操作流程,符合“五公开、三到户”的要求,且能够在承保公示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承保操作;有合理、完善、全面、具体、可行性高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工作机制,能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有专人负责,有从业人员考核机制,有客户投诉、异议处理机制,内控机制等;有合理、完善、有效的宣传机制,包括宣传手段、宣传频率、预期宣传效果等,政策性农业保险深度、密度、承保覆盖率高,得5分; 2.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操作流程,基本符合“五公开、三到户”的要求,且能够在承保公示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承保操作;有较为合理、完善、具体、可行性较高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工作机制,能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有专人负责,有从业人员考核机制,有客户投诉、异议处理机制,内控机制等;有较为合理、完善、有效的宣传机制,包括宣传手段、宣传频率、预期宣传效果等,政策性农业保险深度、密度、承保覆盖率较低,得3分; 3.内容不完整、各项方案不齐全,得1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0分。 注:“五公开、三到户”是指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防灾减灾方案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防灾减灾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实用性内容进行评分: 1.有完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防灾减灾应急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防灾减损措施、防灾减损人员安排及管理机制等),有完善、合理、便于实际操作实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防灾预警机制,在灾害来临前,能及时提醒和组织投保农户进行防灾减灾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防灾预警机制等),得5分; 2.有政策性农业保险防灾减灾应急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防灾减损措施、防灾减损人员安排及管理机制等),有政策性农业保险防灾预警机制,在灾害来临前,能提醒和组织投保农户进行防灾减灾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防灾预警机制等),得3分; 3.内容不完整、各项方案不齐全,得1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0分。定损方案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定损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实用性内容进行评分: 1.切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有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现场查勘方案、远程监测等损失测量操作流程、定损工作机制,得5分; 2.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有合理、可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现场查勘方案、远程监测等损失测量操作流程、定损工作机制,得3分; 3.内容不完整、各项方案不齐全,得1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0分。理赔方案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理赔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实用性内容进行评分: 1. 切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有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操作流程、有理赔工作机制,理赔方便、快捷、准确、及时,得5分; 2.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有合理、可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操作流程、有理赔工作机制,理赔比较方便、快捷、准确、及时,得3分; 3.内容不完整、各项方案不齐全,得1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0分。救灾方案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救灾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实用性内容进行评分: 1.在灾害来临之后,能尽早理赔,能协助农户恢复生产,提供各类增值服务,尽量减少农户的损失,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有完善的救灾预案和渠道,得5分。 2.在灾害来临之后,能办理理赔,能协助农户恢复生产,能提供增值服务,尽量减少农户的损失,具有较好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有较好的救灾预案和渠道,得3分。 3.内容不完整、各项方案不齐全,得1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0分。创新方案 (5.0分)考察供应商在涉农保险开展(或参与)过程中的服务创新做法,供应商提供参与当地地方特色险种、创新险种的设计开发预案。包括:传统农险领域创新、金融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 其他保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