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 业务用房建设三通一平 单警装备 警服衬衣类 警服执勤服类 警服训练服类 警用皮鞋类 警服T恤衫类 警服服饰类招标公告(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2024)
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2023)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面向中小企业执行情况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 2023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2023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 480.5742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96.9601万元,占 20.17%。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留选项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合同链接
1
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西芹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三通一平项目
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
80.3900
2
单警装备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
1.5560
3
2023年福建省公安厅警服衬衣类采购项目
要求合同分包
(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
16.0527
4
2023年福建省公安厅警服执勤服类采购项目
要求合同分包
(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
13.0228
5
2023年福建省公安厅警服训练服类采购项目
要求合同分包
(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
15.1008
6
2023年福建省公安厅警用皮鞋类采购项目
要求合同分包
(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
15.5866
7
2023年福建省公安厅警服T恤衫类采购项目
要求合同分包
(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
22.7746
8
2023年福建省公安厅警服服饰类采购项目
要求合同分包
(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
12.2937
9
2023年福建省公安厅特警服类采购项目
要求合同分包
(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
17.7156
10
复印纸
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
0.9600
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复印纸采购合同[WP-350701-2023083151932]
11
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购买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剩余部分工作外包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
168.0000
12
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开展各所的品质提升改造修缮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
117.1215
部门单位名称: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
日期:2024-03-12
合同编号:[350701]FZJJ[CS]2023002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住所地:南平市延平区梅山街道东山路197号联系人:施旺兴联系电话:13860031879传真:/电子邮箱:邮箱:472993596@qq.com乙方:福建永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平市顺昌县双溪街道北路156号天天花园40幢1层101-A联系人:王艳霞联系电话:18039765763传真:0599-8619766电子邮箱:3265437629@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701]FZJJ[CS]2023002的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西芹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三通一平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中标通知书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725,907.00-第1页-品目编码B01020100品目名称警察业务用房施工采购标的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西芹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三通一平项目施工工期(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工程范围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西芹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三通一平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西芹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三通一平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西芹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三通一平项目经理黄瑛执业证书信息闽2352020202100804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柒拾贰万伍仟玖佰零柒元整(¥725,907.00)三、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贰万伍仟玖佰零柒元整(725,907.00)四、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3交付条件: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五、合同标的应符合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根据各行业规范、标准等要求约定,具体如下: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六、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工程量清单、图纸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有关规定办理交工验收手续。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七、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362,953.502023-12-25福建永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土石方工程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2362,953.502024-01-25福建永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道路硬化工程完工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八、履约保证金8.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36,295.35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8.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8.3履约保证金退还情况说明:支付第一笔工程进度款后,中标供应商可申请退还。-第2页-九、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结束。十、违约责任10.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成交供应商须支付成交金额的30%作为赔偿。10.2、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10.3、成交供应商随意更换或发现转包挂靠嫌疑的,或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的,或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或违法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一经核实,取消成交资格或中止合同,其转让、分包无效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索赔。10.4、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总工期每延误一天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为5000元/天,逾期竣工违约金由采购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抵,若工期延期超过15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如确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停工影响工期的,由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可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不得再据此提出经济上的索赔。10.5、因成交供应商不按施工设计图纸施工、违反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或建筑材料设备、施工工艺不合格等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补救、整改或重建,其全部责任和费用以及赔偿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工程竣工验收时未能达到合格标准的,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除了应当按照有关要求整改,使其达到合格标准,还应按工程合同总价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赔偿金,由采购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抵扣。10.6、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无法及时提供服务或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成交供应商须支付成交金额的30%作为赔偿。并报相关监管部门处理。10.7、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8、若在施工期间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采购人不承担责任,所有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9、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赔偿金、违约金采购人可以直接从未付款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成交供应商予以补足。十一、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第3页-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十四、合同条款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十五、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3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5.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5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1份;副本4份,工程结算付款和工程造价审核。15.6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使用及款项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5.7其他无十六、合同附件无甲方(采购人):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福建永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缪义平,法定(授权)代表人:王艳霞-第4页-纳税人识别号:113507000039509841,纳税人识别号:913507000622905845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平市延平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昌城关支行账号:1406041629022100608,账号:13940201040006899签订地点: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签订时间:2023年11月23日-第5页-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合同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合同合同订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签订。合同号:WP-350701-2023083151932甲方(采购人):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乙方(供应商):南平市景隆办公用品有限公司根据甲方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申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计划号:CGXM-2023-350701-01279[2023]00706),并通过网上超市以电子反拍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现依照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及订单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订单货物和订单价格货物名称复印纸规格型号得力/deli,得力/deliZ7504木尚系列A470g500张/包10包/箱白色/10包/复印纸,Z7504木尚系列A470g500张/包10包/箱,数量:40;主要技术参数得力/deliZ7504木尚系列A470g500张/包10包/箱白色/10包/复印纸系列:得力木尚克数:70g纸张大小:A4每包张数:500张/包包数:10包颜色分类:白色浆料:木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EC2020ELP05416029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5-08-25挺度(恒速弯曲法纵向)(mN):0.44挺度(恒速弯曲法横向)(mN):0.44不透明度(%):91.7交货水分(%):4.0%-7.0%售后服务:7天内包退、包换产地:国产国别:中国数量40单价(元)¥175.0000总价(元)¥7000.00合计:¥7000.00,大写:柒仟元整2、交货地点、时间2.1交货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梅山街道东山路197号(延平公安局)2.2交货时间:采购款项到达网上超市指定的预收款账户后3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2.3收货联系人:周学明159609850273、交货方式3.1乙方保证订单货物为原厂原包装,并按时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3.2乙方向甲方提交《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送货单》(一式两份)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指定收货人收货后应在《网上超市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执1份。3.3甲方如指定由收货单位(人)接收货物,则该指定收货单位(人)的接收、拒收、验收等行为视为甲方的行为。4、付款方式与条件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订单货物明细和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及收到乙方开-第1页-具合同等额有效发票后,乙方方可在网上超市平台向甲方发出验收请求,甲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经验收确认合格并确认支付合同款项。若甲方在乙方发出验收请求后10个工作日内不进行验收或验收后不进行确认,且此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同甲方验收通过并同意支付货款。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5.1乙方应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与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完全相符,各项技术指标(如规格、型号、材质、颜色等)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5.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正品。5.3乙方交付的货物如与本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和技术资料6.1乙方应按时完成设备在现场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6.2乙方应按要求派出专业人员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等服务,以及必要的技术资料。7、验收7.1乙方应于发货前通知甲方准备收货,因未通知造成甲方增加的额外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或未按通知时间交货引起的二次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7.2货物到达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对所交付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进行清点验收,若货物发生缺、损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交货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7.3货物送达后,甲乙双方应当商定安装及验收时间,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安装调试,甲方应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7.4甲方应认真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如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应当在5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7.5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个日历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同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8、售后服务在保修期、质保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承担修理、调换的实际费用。9、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0、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11、违约责任按照网上超市对甲方和乙方的管理办法执行。12、违约终止合同在甲方或乙方违反网上超市管理办法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遭受伤害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第2页-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避免、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4、合同纠纷处理方式14.1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14.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其他约定15.1本采购项目的订单、供应商在网上超市的货物资料以及相关的承诺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确认后生效,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甲方应于合同有效期内及时支付预付款,若甲方原因未及时支付预付款项而导致合同过期失效,乙方可向网上超市平台发起投诉并撤销合同及订单,失信责任由甲方承担;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过期失效,甲方可向网上超市平台发起投诉并撤销合同及订单,失信责任由乙方承担。15.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甲方:(盖电子公章)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梅山街道东山路197号法定代表人:缪义平委托代理人:叶青松联系电话及手机:13859398615乙方:(盖电子公章)南平市景隆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地址:紫云街道法定代表人:姚健委托代理人:黄燕联系电话及手机:13305998848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3-08-31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3-09-11合同生效时间:2023年09月01日-第3页-合同编号:[350701]SG[CS]2023001,合同编号: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住所地:南平市延平区梅山街道东山路197号联系人:陈建府联系电话:13860039261传真:电子邮箱:/乙方:福州科易软件有限公司住所地: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1号楼16层联系人:林升挽联系电话:17689409090传真:电子邮箱:/根据项目编号为[350701]SG[CS]2023001的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购买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剩余部分工作外包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1,674,000.00-第1页-品目编码品目编码C23200000品目名称品目名称档案管理服务采购标的采购标的档案管理服务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时间(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服务范围服务范围延平区公安局户籍档案的全文数据库数据内容,实现户籍档案的规范化整理、高质量的数字化加工。主要工作任务是对档案进行拆卷和前期整理(编页)、采用单页扫描方式进行数字化加工,并将扫描后的图像文件、文本文件与文件级目录挂接,实现快速无误检索。工作内容包括:包括档案整理、著录、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挂接等直至档案还原装订等工作步骤。在确保档案安全的基础上,制定安全合理的档案接收、归还流程方案,将所有加工完成数据存储为符合标准要求的数据存储格式,并保存在符合要求的存储介质中(光盘、硬盘),数字化加工完成后光盘、硬盘提交给局档案室。延平区公安局户籍档案的全文数据库数据内容,实现户籍档案的规范化整理、高质量的数字化加工。主要工作任务是对档案进行拆卷和前期整理(编页)、采用单页扫描方式进行数字化加工,并将扫描后的图像文件、文本文件与文件级目录挂接,实现快速无误检索。工作内容包括:包括档案整理、著录、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挂接等直至档案还原装订等工作步骤。在确保档案安全的基础上,制定安全合理的档案接收、归还流程方案,将所有加工完成数据存储为符合标准要求的数据存储格式,并保存在符合要求的存储介质中(光盘、硬盘),数字化加工完成后光盘、硬盘提交给局档案室。延平区公安局户籍档案的全文数据库数据内容,实现户籍档案的规范化整理、高质量的数字化加工。主要工作任务是对档案进行拆卷和前期整理(编页)、采用单页扫描方式进行数字化加工,并将扫描后的图像文件、文本文件与文件级目录挂接,实现快速无误检索。工作内容包括:包括档案整理、著录、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挂接等直至档案还原装订等工作步骤。在确保档案安全的基础上,制定安全合理的档案接收、归还流程方案,将所有加工完成数据存储为符合标准要求的数据存储格式,并保存在符合要求的存储介质中(光盘、硬盘),数字化加工完成后光盘、硬盘提交给局档案室。服务要求服务要求延平区公安局现有室藏户籍历史纸质档案约300万页纸。以上数据均为预估数据,结算数量以实际挂接页数核算为准。如实际数量有增加,完工期不变。要求服务商在规定时间前,参照《福建省公安机关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工作规范(试行)》中的相关要求,将有关数字化加工设备、数字化加工场地、人力配置等总体配备完毕。提供一套户籍查询软件及存储硬件。延平区公安局现有室藏户籍历史纸质档案约300万页纸。以上数据均为预估数据,结算数量以实际挂接页数核算为准。如实际数量有增加,完工期不变。要求服务商在规定时间前,参照《福建省公安机关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工作规范(试行)》中的相关要求,将有关数字化加工设备、数字化加工场地、人力配置等总体配备完毕。提供一套户籍查询软件及存储硬件。延平区公安局现有室藏户籍历史纸质档案约300万页纸。以上数据均为预估数据,结算数量以实际挂接页数核算为准。如实际数量有增加,完工期不变。要求服务商在规定时间前,参照《福建省公安机关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工作规范(试行)》中的相关要求,将有关数字化加工设备、数字化加工场地、人力配置等总体配备完毕。提供一套户籍查询软件及存储硬件。服务标准服务标准符合福建省档案局文书档案目录数据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161-2002和闽档[2003]34号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符合福建省档案局文书档案目录数据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161-2002和闽档[2003]34号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符合福建省档案局文书档案目录数据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161-2002和闽档[2003]34号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柒万肆仟元整,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柒万肆仟元整((¥1,674,000.0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0.558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合同价款包含范围实现户籍档案的规范化整理、高质量的数字化加工。主要工作任务是对档案进行拆卷和前期整理(编页)、采用单页扫描方式进行数字化加工,并将扫描后的图像文件、文本文件与文件级目录挂接,实现快速无误检索。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包括档案整理、著录、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挂接等直至档案还原装订等工作步骤。在确保档案安全的基础上,制定安全合理的档案接收、归还流程方案,将所有加工完成数据存储为符合标准要求的数据存储格式,并保存在符合要求的存储介质中(光盘、硬盘),数字化加工完成后光盘、硬盘提交给局档案室。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本项目质量保证期服务要求为经最终验收合格后3年。年。,本项目质量保证期服务要求为经最终验收合格后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购买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剩余部分工作外包服务4.2服务范围:对档案进行拆卷和前期整理(编页)、采用单页扫描方式进行数字化加工,并将扫描后的图像文件、文本文件与文件级目录挂接,实现快速无误检索。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包括档案整理、著录、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挂接等直至档案还原装订等工作步骤4.3服务地点: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4.4服务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按实际挂接页数进行结算。5.2服务内容:-第2页-对档案进行拆卷和前期整理(编页)、采用单页扫描方式进行数字化加工,并将扫描后的图像文件、文本文件与文件级目录挂接,实现快速无误检索。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包括档案整理、著录、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挂接等直至档案还原装订等工作步骤。根据甲方户籍档案的现状,按要求对户籍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室藏户籍历史纸质档案均按A4幅面计算(小于A4的按A4计算,所涉及的A3及以上幅面档案,按比例折算成A4幅面)。历史户籍档案数字化扫描的数量为估算值,具体结算数量以福建省治安管理系统挂接目录对应数量核算为准。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符合福建省档案局文书档案目录数据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161-2002和闽档[2003]34号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2)服务人员组成:乙方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档案数字化项目管理工作经验。(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根据场地,工期等要求合理及时调配扫描设备和物资,严格按照工期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合同签订生效后5天内,数据加工服务商完成人员进场,同时项目所需全部设备应到达项目工作场地并完成设备调试,向甲方申请调档。场地和设备。实施团队需要有档案信息化项目经验,具有法院行业档案信息化项目经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提供一支品行端正、经验丰富、人员稳定、保密意识强的团队,团队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行业工作经验,熟悉档案信息化加工系统的操作应用,需提供详细的团队名单及个人简历供甲方审核。为保证项目系统的正常运转,在整个项目运行期间,必须指派1人项目负责人长期驻场,确保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如特殊情况需更换工作人员,需经过甲方同意,且整个项目期间更换工作人员比例不得高于20%。参与本合同包的所有工作人员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需与中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经劳动主管部门鉴证。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5.4.3其他要求:工作要求工作要求▲(1)数据加工服务商必须严格遵守《福建省档案条例》、《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档案局关于建立档案服务机构备案制度的通知》、《福建省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福建省公安机关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工作规范(试行)》中的相关规定。数字化加工现场要布置协调、整齐,公司名称、工作区域均标识清楚,管理有序。工作人员要求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并遵守市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数字化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不安排加班,每天工作时间参照档案室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调档、拆卷与装订均在阅档室内完成,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2)扫描前处理A、编写页码:a、对未编页号或页号编制不规范的案卷重新编号,统一采用2B铅笔使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编号,并将原来编错的页号用铅笔划掉。b、一份文件若有主页和浮贴,先编主页号,后编浮贴页号,如浮贴内容与主页内容无关,先编浮贴页号。c、左装订的卷,正面编在右下角,背面编在左下角;右装订的卷,正面编在左下角,背面编在右下角;上装订的卷,正面编在右下角,背面编在左下角。d、已经编过页码的档案,或原有页码为连续性页号且清晰可见,不再重新编页码,如有跳号或编号出错的情况,应重新编页码,并在数字化工作单中加以说明;e、一份文件在卷内被其他档案材料分开排列位置不连续,必须调整文件顺序,由此造成页码不顺的,需就受影响的部分-第3页-重新编号。f、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空白表格(两张以上相同的空白表格)、白纸及废草稿纸不编页号。g、如确认是废草稿纸,若卷内图文与前后文件没有任何联系的可以不编页号,但如果文件的内容能够连接,也可按顺序编号。h、案卷遇有特殊情况,由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决定是否重新编号。B、档案装订物拆除a、逐卷拆除档案中的原金属装订物(如:金属夹条、回形针、订书订、大头针等)及一般线装物(如:后期装订线等),档案中的精装书籍及成精装书籍状装订的档案不得拆散,可用零边距扫描仪挂边扫描。b、拆除档案装订物时可使用相应工具,对筒子页和其他粘连页面用小竹签等工具小心撕揭剥离,但不得损毁档案,若粘连过牢,需经甲方项目管理人员确认保持原貌;对无破损但褶皱的页面可采用电熨斗熨平,电熨斗温度必须控制在60度以内。(3)装订档案扫描完成后,要进行细致认真的装订。档案装订应尽可能地按照原来的装订孔进行穿线装订,尽量不要新打孔装订,保证纸张的平整、抚平边角,力求保护原件。应遵循“两对齐”要求,即装订线一侧边缘对齐,档案内页下边缘对齐。(4)图像处理▲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扫描图像质量不得低于档案原件复印质量。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应遵循保持档案原貌的原则。采用自动或手动纠偏功能,调整图像角度。图像偏斜度不超过5度。大幅面档案文件,如工程图纸、报纸等尺寸超过A3的,选用大幅面图像扫描仪(AO)扫描形成的图像转换为彩色、分辨率为300dpi、PDF格式图像。将每一份纸质档案文件扫描所得的单页JPEG或多页JPEG图像文件转换为一份PDF文件。▲印刷体、打印体纸质档案(表格除外)扫描后形成的JPEG图像,应先进行全文字符识别,转换成可以检索的双层PDF格式文件。双层PDF格式文件的上层是原始图像,下层是识别结果,保留原始版面效果,支持选择、复制和检索等功能。▲非印刷体纸质档案无需进行OCR识别处理,将其直接转换成PDF格式文件,以提供数字化成果应用。▲(5)档案扫描完成后,需要与馆藏现有的计算机目录数据进行一一对应。发现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6)录入目录校对和审核、逐卷核对档案实体卷封与电子目录的对应信息(档号、文件题名、文件时间、责任者、文件编号、解密划控等),如有不规范、不准确的要修改、补充,如遇档案原件页码编错,或者漏编,应该按照档案相关规范更正或者补编页码。以前著录漏录的要补录,没目录的要编目、录入,错误条目要修改。数据格式选择必须符合福建省档案数据档案格式规范的要求,并确保扫描图像与案卷目录、卷内目录100%挂接正确,并将正确的数据导入甲方现有档案数据库中。(7)校对个别原来没有卷内目录的卷,要把补录的目录打印出来制作成卷内目录归入卷宗,原来目录有错误的需要重新打印目录,重新装订。对不规范、不准确文件题名(含英文档案),须依据《福建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操作规范》,进行修订或重新拟写,对于数据库内无目录的须补拟,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概括,以简洁通顺的语言准确揭示卷内文件主要内容。并做好所修改案卷目录的台帐登记备案工作。★(8)数据备份与挂接为保障数字化成果质量,乙方需提供数字化配套系统,对数据进行校验、转换、验收、刻录、识别转换等处理,同时乙方需对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各个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建立工作日志并及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在数字化工作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记录。并建立加工流水表单,该表单应详细记录加工过程及相关内容。完工验收时应提交工作日志、产品质量检验、验收记录等资料,在成果移交时必须按要求向甲方移交。数据格式选择必须符合福建省档案数据档案格式规范的要求,并确保扫描图像与案卷目录、卷内目录100%挂接正确,并将正确的数据导入甲方现有档案数据库中。乙方成立数字化质检组,负责图像质量和目录数据的检查。扫描完成后的图像数据,需要与目录数据进行一一对应。其中,扫描文件以卷为单位进行存储,案卷目录应对应到相应图像文件所在的文件夹;卷内目录应对应到相应页数的图像文件。乙方须负责与甲方的福建省公安档案管理系统和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挂接,每季度将条目和对应影像文件导入到甲方系统应用平台中。(9)场地配置甲方提供合适的扫描加工工作场地,办公座椅、档案存放架、档案运送车等加工场内配备、裱补材料和工具以及其它材料等。其余由乙方负责,如:提供完成档案扫描加工服务所需各种硬件设备(含录音功能的安防监控设备、电脑设备、扫描仪、打印机、移动硬盘等)、软件、用于开展扫描工作所使用的软硬件均应具备合法使用手续,计算机配套操作系统、办公软件为正版软件。根据场地,工期等要求合理及时调配扫描设备和物资,严格按照工期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合同签订生效后5天内,数据加工服务商完成人员进场,同时项目所需全部设备应到达项目工作场地并完成设备调试,向甲方申请调档。场地和设备。▲根据安全保密工作要求,用于档案数字化的信息设备及信息系统禁止与其他网络系统互联,禁止安装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鼠标等具备无线互联的设备。乙方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将其硬盘、光盘等全部存储部件及数字化过程中使用过的移动-第4页-硬盘、U盘、存储卡等全部移动存储介质移交甲方。(10)人员配备实施团队需要有档案信息化项目经验,具有公安行业档案信息化项目经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提供一支品行端正、经验丰富、人员稳定、保密意识强的团队,团队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行业工作经验,熟悉档案信息化加工系统的操作应用,需提供详细的团队名单及个人简历供甲方审核。为保证项目系统的正常运转,在整个项目运行期间,必须指派1人项目负责人长期驻场,确保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如特殊情况需更换工作人员,需经过甲方同意,且整个项目期间更换工作人员比例不得高于20%。参与本合同包的所有工作人员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需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经劳动主管部门鉴证。(11)保密与安全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法律规定,遵守《保密协议》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另行签订)。档案扫描工作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档案,如有违法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或依据约定追究相应的责任。应做到:参与本合同包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在上岗前进行保密教育,签署保密承诺书,明确保密职责与违法责任,严防泄密现象发生。▲参与本合同包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甲方的审核,并登记备案。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数字化处理工作人员登记表》(每人一式一份,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每人一式一份)。▲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更换、增加工作人员,必须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拟加入人员的资料,取得对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或者增加人手。对离开本合同包实施岗位的人员,需在人员离岗后一周内,在甲方保存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备案表格中标注离岗日期。▲工作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相机、摄像机、笔记本电脑、各类移动存储介质(含U盘、软盘、硬盘、刻录光盘、手机、MP3、MP4等)等个人信息设备和手包、提包、报刊、纸张等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带入档案数字化处理工作场所。严禁将场所内的任何物品带离场所。用于档案数字化的信息设备的输入、输出接口应进行管控,使接口处于封闭状态,现场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启封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离线的档案图像和档案目录数据。工作人员剔除同一案卷内的重复文件必须经甲方有关人员审核同意方可实施。数字化处理工作室内的废纸必须集中放置,工作人员每星期清理废纸不能超过一次,清理时要有专人对纸张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其中没有夹带任何档案文件后才能清出工作室。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向外人泄露档案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向甲方提供书面保密承诺。扫描加工场地的安全及保密措施,具备保密设施,保证档案原件的安全和保密。在工作平台上建立监管系统,实时监控工作人员的操作过程,统一记录保存。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1.乙方须负责数据成果与福建公安档案信息系统、福建省治安管理系统、户籍档案查询系统顺畅衔接,确保公安档案数据安全管理和利用。以派出所为单位进行阶段验收,整个项目完成后由项目验收组综合测评。①验收指标:乙方提供合格的数字化配套系统,并能进行相关校验、识别、转换操作。著录目录数据库录错或者不符合甲方规范和甲方告知均视为错误,抽检标记为“不合格”。图像文件与著录目录挂接错误,与卷内目录不完全对应或其它图像质量问题,工作内容不符合甲方告知,如漏扫和多扫,抽检标记为“不合格”。②档案装订:甲方检查所有档案的装订还原情况,正确率应为100%③扫描图像:漏扫率≤0.1‰④图像质量:图像质量不良率≤0.1‰⑤格式封装:图像文件的命名差错率≤0.1‰⑥目录核对、完善:以目录条数为单位,其中任何一个字段(包括档号、正题名、文件时间、责任者等)错误视为本条错误。条数差错率≤0.1‰⑦条目与图像挂接:挂接正确率100%⑧档案原始材料:100%不缺失⑨提供的数字化最终成品,甲方将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整改,经最终整改完所有数据必须达100%正确率。2.项目抽检(1)甲方以抽检的方式检查已完成数字化转换的所有数据,包括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及数据挂接的总体质量,以及验收指标的其它要求。(2)日常验收,甲方按批次提供案卷给乙方。以派出所为单位提供档案批次。甲方对乙方质检后的数据和档案进行抽检。当抽检合格时,甲方可提供下一批次案卷,但乙方需对错误数据重新检查修改。-第5页-3.验收审核(1)甲方对乙方数据分批进行验收。以派出所为单位进行阶段验收,整个项目完成后由县局项目验收组综合测评。数据验收以抽检方式进行。如果提交验收的数据涉及验收指标任何一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不予接收错误数据并且不再提供下一批案卷,甲方将该批案卷全部退回给乙方重新检查修改,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通知甲方重新验收,乙方未在指定日期内解决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连续三批次首次抽检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2)首次验收的100卷档案甲方抽检不合格或者乙方不能按时完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3)同一批次档案首次抽检不合格,甲方将该批案卷全部退回给乙方重新检查修改后,同一批次档案第二次抽检仍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4)甲方在验收中检出的所有错误,乙方应及时、无偿予以纠正并再提交甲方验收。(5)数据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刻录DVD光盘一式三份提交给甲方,著录条目和全文数据向甲方数据库迁移。加工监控录像须刻录DVD光盘(或其他存储介质)一式三份一并提交甲方。数据库必须有足够的容量,确保查询流畅。(6)分期验收乙方在完成计划中各派出所的数字化任务后,应在【7】日内正式书面提请甲方每期验收。甲方按规定组成验收小组,按验收标准随机进行抽样检查。(7)总验收全部任务完成后,乙方应在【7】日内正式书面提请甲方总验收。甲方按规定组成验收小组,按验收标准随机进行抽样检查。保存在服务器上的图像及其属性数据与保存在光碟上的数据要一致,并与档案实体保持一致。甲方应在7日内完成验收。逾期视为验收合格。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陈建府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3860039261,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2023年08月30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数字化加工现场内所有纸质材料的销毁,必须经过项目管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销毁。分批验收进行数据移交完成后,工作站上的数据必须在项目管理人员的现场监督下销毁。完成项目后,双方均对本项目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保密承担责任。并把存贮档案数据的所有硬盘移交业主单位。加工项目结束后,对具有存储功能的设备,必须将所有数据彻底删除后,确保数据不外泄的情况下,所有设备由中标单位收回。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林升挽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7689409090,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档案行业规范等要求开展档案数字化外包加工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对并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第6页-8.7其他无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期次期次支付金额(元)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收款人支付说明支付说明1669,600.002023-10-30福州科易软件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根据乙方完成数量达到40%,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2920,700.002023-11-30福州科易软件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项目全部扫描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季度分批结算付款,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5%。383,700.002024-02-29福州科易软件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项目全部完成且挂接合格满一年后7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十、履约保证金十、履约保证金无十一、合同期限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止。十二、保密条款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法律规定,遵守《保密协议》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另行签订)。档案扫描工作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档案,如有违法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或依据约定追究相应的责任。应做到:参与本合同包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在上岗前进行保密教育,签署保密承诺书,明确保密职责与违法责任,严防泄密现象发生。▲参与本合同包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甲方的审核,并登记备案。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数字化处理工作人员登记表》(每人一式一份,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每人一式一份)。▲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更换、增加工作人员,必须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拟加入人员的资料,取得对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或者增加人手。对离开本合同包实施岗位的人员,需在人员离岗后一周内,在甲方保存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备案表格中标注离岗日期。▲工作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相机、摄像机、笔记本电脑、各类移动存储介质(含U盘、软盘、硬盘、刻录光盘、手机、MP3、MP4等)等个人信息设备和手包、提包、报刊、纸张等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带入档案数字化处理工作场所。严禁将场所内的任何物品带离场所。用于档案数字化的信息设备的输入、输出接口应进行管控,使接口处于封闭状态,现场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启封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离线的档案图像和档案目录数据。工作人员剔除同一案卷内的重复文件必须经甲方有关人员审核同意方可实施。数字化处理工作室内的废纸必须集中放置,工作人员每星期清理废纸不能超过一次,清理时要有专人对纸张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其中没有夹带任何档案文件后才能清出工作室。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向外人泄露档案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向甲方提供书面保密承诺。-第7页-扫描加工场地的安全及保密措施,具备保密设施,保证档案原件的安全和保密。在工作平台上建立监管系统,实时监控工作人员的操作过程,统一记录保存。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十三、违约责任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人民币500元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无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5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其他违约情形甲方由于省厅系统挂接原因需延长工期,乙方不承担延期赔偿责任。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十六、合同其他条款(1)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要求在公安指定地点内进行,甲方提供场地,其余由乙方负责,如:提供完成档案扫描加工服务所需各种硬件设备(电脑设备、扫描仪、打印机、DVD或蓝光刻录光盘、移动硬盘及刻录设备、监控探头、安检门等)、软件、档案存放架、档案运送车等加工场内配备、材料(纸张、夹子、文具等装订、裱补材料和工具以及其它材料)、消耗等。乙方用于开展扫描工作所使用的软硬件均应具备合法使用手续,计算机配套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软件均应为正版软件。(2)乙方应根据场地、工期等要求合理及时调配扫描设备和物资,严格按照工期要求完成工作任务。(3)根据安全保密工作要求,乙方用于档案数字化的信息设备及信息系统禁止与其他网络系统互联,禁止安装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鼠标等具备无线互联的设备。乙方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将其自带的信息设备中的硬盘、光盘等全部存储部件及数字化过程中使用过的移动硬盘、U盘、存储卡等全部移动存储介质无偿移交甲方。(4)乙方在项目运行期间应免费提供一套扫描加工数据验收系统供甲方使用,使甲方质量检查人员能够顺利对加工数据-第8页-进行质量检查。(5)乙方应确保扫描工作完成后保存在服务器上的影像及其属性数据与保存在光碟上的数据一致,并与档案实体保持一致。((6)服务期内若由乙方问题引发的泄密、火灾、档案丢失被盗等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按损失程度相应,)服务期内若由乙方问题引发的泄密、火灾、档案丢失被盗等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按损失程度相应的扣除部分服务费并追加相应的经济赔偿。,的扣除部分服务费并追加相应的经济赔偿。十七、其他约定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副本/份,/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使用及款项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无无十八、合同附件十八、合同附件无无甲方(采购人):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福州科易软件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缪义平,法定(授权)代表人:林升挽纳税人识别号:113507000039509841,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0751381334Y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平市延平支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六一支行账号:1406041629022100608,账号:8111301051400835087签订地点:延平区公安局签订日期:2023年08月23日-第9页-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编制说明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乙方:福建正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项目编号为[350701]SG[CS]2023002的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开展各所的品质提升改造修缮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条款;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1.3其他文件或材料: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总金额(元):¥1,138,379.89品目编码品目编码B08010000品目名称品目名称房屋修缮采购标的采购标的南平市延平区分局品质提升改造修缮项目施工工期(单位)施工工期(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工程范围工程范围1-1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品质提升改造修缮项目1-2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品质提升改造修缮项目1-3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品质提升改造修缮项目1-4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品质提升改造修缮项目1-1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品质提升改造修缮项目1-2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品质提升改造修缮项目1-3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品质提升改造修缮项目1-4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品质提升改造修缮项目1-1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品质提升改造修缮项目1-2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品质提升改造修缮项目1-3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品质提升改造修缮项目1-4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品质提升改造修缮项目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魏丽丹执业证书信息执业证书信息闽2352021202113307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叁万捌仟叁佰柒拾玖元捌角玖分,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叁万捌仟叁佰柒拾玖元捌角玖分((¥1,138,379.89))3、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叁万捌仟叁佰柒拾玖元捌角玖分(1,138,379.89)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起30日内4.2交付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梅山街道东山路197号4.3交付条件:验收完毕付合同款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第1页-6、验收、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本项目要求质量登记为:一次性验收合格。施工完成后由采购人专人验收,必须达到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设定的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验收,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期次期次支付金额(元)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收款人支付说明支付说明11,104,228.492023-09-10福建正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后(支付至结算价97%),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00%234,151.402024-08-28福建正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缺陷责任期满,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8、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9、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至质保期到期,质保金支付完成有效10、违约责任、违约责任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3、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11、知识产权、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第2页-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2、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13、不可抗力、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14、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参考通用本15、其他约定、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15.5其他:无甲方(采购人):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福建正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缪义平,法定(授权)代表人:张洪峥纳税人识别号:113507000039509841,纳税人识别号:91350700749082423E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平市延平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滨江支行账号:1406041629022100608,账号:35001677007052502849签订地点:南平市延平区签订时间:2023年07月28日-第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面向 业务用房建设三通一平 单警装备 警服衬衣类 警服执勤服类 警服训练服类 警用皮鞋类 警服T恤衫类 警服服饰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