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强制清退相关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级公租房小区强制清退相关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3月12日
此采购公告报名方式仅限:线上报名,请符合条件有意愿参与的供应商选择“线上报名”参与采购活动。(温馨提示:线下报名无效!)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预算金额:
363,000.00元 (财政资金)
三、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预算金额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对市级公租房小区进行强制清退相关服务
363,000.00
1.0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总计:363,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3月12日 至 2024年3月18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自行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3月22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4年3月22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6会议室(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4年3月22日 10:00
磋商地点: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6会议室(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秦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808372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
九、附件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级公租房小区强制清退相关服务2024.3.12.docx
报名登记表(重庆市大渡口区市级公租房小区强制清退相关服务).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级公租房小区强制清退相关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重庆市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二零二四年三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4-一、竞争性磋商内容........................................-4-二、资金来源..............................................-5-三、供应商资格条件........................................-5-四、磋商有关说明..........................................-5-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六、其它有关规定..........................................-6-七、联系方式..............................................-6-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7-一、项目概况..............................................-7-二、服务范围..............................................-7-三、服务要求..............................................-7-四、人员要求..............................................-7-五、服务标准..............................................-8-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9-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9-二、报价要求..............................................-9-三、付款方式..............................................-9-四、现场踏勘..............................................-10-五、知识产权..............................................-10-六、其他..................................................-10-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1-二、评审标准..............................................-13-三、无效响应..............................................-15-四、采购终止..............................................-16-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7-一、磋商费用..............................................-17-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7-三、磋商要求..............................................-17-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8-五、成交通知..............................................-19-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0-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0-八、交易服务费............................................-20-九、签订合同..............................................-20-十、项目验收..............................................-20-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0-第六篇采购合同.........................................-21-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6-一、经济部分.............................................-27-二、服务部分.............................................-29-三、商务部分.............................................-31-四、资格条件.............................................-33-五、其他资料.............................................-39-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市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重庆市大渡口区市级公租房小区强制清退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备注重庆市大渡口区市级公租房小区强制清退相关服务36.31其他未列明行业服务期2年单项明细:单项服务内容户型数量(户)单项最高限价(元)合计金额(元)1、搬运服务单间配套7550037500一室一厅5560033000两室一厅5570038500三室一厅1580012000 2、开锁、换锁(含入户门信报箱)所有户型200100200003、清洁卫生单间配套7515011250一室一厅5520011000两室一厅5525013750三室一厅153004500二、资金来源市级预算资金,预算暂定金额为36.3万元。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单位可以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直接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四)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期限: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期: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2.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期内将《报名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在“行采家”进行线上报名。3.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线上报名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6会议室(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3月22日北京时间9:30(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北京时间10:00(八)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3月22日北京时间10:00(九)磋商地点: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6会议室(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网站信息;无论供应商领取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系人:秦老师电话:023-68083727地址: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一、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重庆市大渡口区市级公租房小区强制清退相关服务2.工程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半岛逸景·乐园公租房小区、幸福华庭公租房小区。3.预算金额:暂定36.3万元。二、服务范围1.强制清退服务开锁、换锁(含入户门信报箱);2.强制清退搬运服务。需要对房屋内所有物品进行拆除及搬运、比如空调、定制家具等,拆除时不能损坏物品,负责完整打包搬运到公租房小区指定位置,需对房屋内的垃圾进行出渣,比如废旧衣物、废旧家具等,渣场由供应商自行确定,将渣料运至渣场处理,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3.强制清退清洁卫生服务。对整个房屋内所有地方进行清洁卫生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房屋室内墙砖、窗户玻璃、灶台清洗、厕所污垢、阳台污垢等。完成以上强制清退相关服务,以及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其他有关服务和配合工作。※三、服务要求1.强制清退服务开锁时间控制在5—10分钟,不超过10分钟。2.强制清退搬运服务时,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搬运通知后,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人员及时间的合理安排,按时完成搬运任务,搬运过程中对物品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障物品安全,不得损坏、丢失。如造成物品损坏、丢失,由采购人根据物品实际估价,供应商负责赔偿。供应商搬运物品运送到指定位置后,需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整个搬运完成后需要事前、事中、事后照片。3.清洁卫生必须达到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局摇号配租标准。※四、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1人,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注:须提供供应商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2.开锁人员需提供在公安机关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开锁人员可为供应商单位聘请人员)特别说明:1.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相关法律法规报监督部门处理,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3.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完善相关报建手续。※五、服务标准每项服务必须经过采购人验收。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二)服务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半岛逸景·乐园公租房小区、幸福华庭公租房小区。(三)验收标准:1.强制清退服务开锁、换锁(含入户门信报箱)服务,需由采购人指定人员陪同,并做好记录。2.强制清退搬运服务时,甲方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需按照甲方通知时间安排好人员及车辆,1个工作日负责搬运完毕。搬运过程中对物品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障物品安全,不得损坏、丢失。如造成物品损坏、丢失,由采购人根据物品实际估价,供应商负责赔偿。供应商搬运物品运送到指定位置后,需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整个搬运完成后需要事前、事中、事后照片。3.清洁卫生必须达到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局摇号配租标准。※二、报价要求1.报价方式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且不限于打包袋费用、人工费、运输费、拆除费用,安装所需辅材费、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本次采购均采用限单价包干形式,在采购需求方未对方案做出调整时,单价不因任何条件影响而改变。如供应商因上述清单漏项或者自身原因漏项,单价均不予调整。最终报价需要报总价和单价,报价金额不能超过第一次报价。2.报价原则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委托强制清退相关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检测和试验费用、办公家具、办公设施、生活用房、生活设施及生活费用、通讯工具、通讯费用、交通工具、保险、税费、利润及协调费等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供应商也不得与本项目的承包商发生任何经济关系。3.现场条件现场条件无法预估,供应商需综合考虑相关情况。三、付款方式(一)以单项服务完成情况据实结算,按照报价*实际数量据实结算,每季度支付一次。(二)成交供应商申请付款时,须向采购人开具等额发票。四、现场踏勘不组织。各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本项目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数据。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一旦成交,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等要求。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六、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部分。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30%)30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磋商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服务部分(60%)搬运服务方案(20分) 1.人员配备(1)针对方案中以上内容,全面准确、符合要求的得5分;(2)针对方案中以上内容,与本项目相适应得3;(3)针对方案中以上内容,基本符合的得1分;(4)针对方案中以上内容,粗略或缺项或存在与本项目不相适应的情况得0分。磋商小组成员独立对各供应商的服务部分进行打分,供应商服务部分最终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注意:若供应商响应服务方案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视为供应商未响应招标文件。2.人员管理(1)针对方案中以上内容,全面准确、符合要求的得5分;(2)针对方案中以上内容,与本项目相适应得3;(3)针对方案中以上内容,基本符合的得1分;(4)针对方案中以上内容,粗略或缺项或存在与本项目不相适应的情况得0分。3.时间响应(1)针对方案中以上内容,全面准确、符合要求的得5分;(2)针对方案中以上内容,与本项目相适应得3;(3)针对方案中以上内容,基本符合的得1分;(4)针对方案中以上内容,粗略或缺项或存在与本项目不相适应的情况得0分。4.工作优势(1)针对方案中以上内容,全面准确、符合要求的得5分;(2)针对方案中以上内容,与本项目相适应得3;(3)针对方案中以上内容,基本符合的得1分;(4)针对方案中以上内容,粗略或缺项或存在与本项目不相适应的情况得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20分) 1.安全管理体系 (1)方案描述详尽全面、可行性非常强,得5分;(2)方案描述较详尽全面、可行性较强,得3分;(3)方案描述基本详尽全面、可行性一般,得1分;(4)方案未提供,不得分。2.交通组织方案(1)方案描述详尽全面、可行性非常强,得5分;(2)方案描述较详尽全面、可行性较强,得3分;(3)方案描述基本详尽全面、可行性一般,得1分;(4)方案未提供,不得分。3.安全管理措施(1)方案描述详尽全面、可行性非常强,得5分;(2)方案描述较详尽全面、可行性较强,得3分;(3)方案描述基本详尽全面、可行性一般,得1分;(4)方案未提供,不得分。4.方案中以上内容,全面准确、符合要求的得5分,与本项目相适应得3,基本符合的得1分,粗略或缺项或存在与本项目不相适应的情况得0分。上门服务工作的应急预案,以及突发事件、投诉处理等措施方案。(20分) 1.应急预案(1)方案描述详尽全面、可行性非常强,得5分;(2)方案描述较详尽全面、可行性较强,得3分;(3)方案描述基本详尽全面、可行性一般,得1分;(4)方案未提供,不得分。2.措施方案(1)方案描述详尽全面、可行性非常强,得5分;(2)方案描述较详尽全面、可行性较强,得3分;(3)方案描述基本详尽全面、可行性一般,得1分;(4)方案未提供,不得分。3.突发事件、投诉处理办法(1)方案描述详尽全面、可行性非常强,得5分;(2)方案描述较详尽全面、可行性较强,得3分;(3)方案描述基本详尽全面、可行性一般,得1分;(4)方案未提供,不得分。4.方案中以上内容,全面准确、符合要求的得5分,与本项目相适应得3,基本符合的得1分,粗略或缺项或存在与本项目不相适应的情况得0分。3商务部分(10%)10供应商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合同内容需同时具备开锁、搬运、清洁等服务)1个得5分,最高得10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名代表参与磋商,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第一篇采购邀请书中载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领取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七、交易服务费无。八、交易服务费无。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十、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6.政府采购合同甲方:乙方:因甲方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供强制清退相关服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甲乙双方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内容,供双方共同遵守。1.服务内容1.强制清退服务开锁、换锁(含入户门信报箱);2.强制清退搬运服务。需要对房屋内所有物品进行拆除及搬运、比如空调、定制家具等,拆除时不能损坏物品,负责完整打包搬运到公租房小区指定位置,需对房屋内的垃圾进行出渣,比如废旧衣物、废旧家具等,渣场由供应商自行确定,将渣料运至渣场处理,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3.强制清退服务清洁卫生服务。对整个房屋内所有地方进行清洁卫生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房屋室内墙砖、灶台清洗、厕所污垢、阳台污垢等。二、服务地点:大渡口区范围内。三、人员要求乙方须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委派成现场负责人,负责与甲方服务工作进行沟通对接,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现场负责人,若确因离职、退休、生病等原因需变更现场负责人员的,需经甲方同意并提前15天向甲方进行报备。四、服务要求1.强制清退服务开锁时时间控制在5—10分钟,不超过10分钟。2.强制清退搬运服务时,甲方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需按照甲方通知时间安排好人员及车辆,1个工作日负责搬运完毕。搬运过程中对物品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障物品安全,不得损坏、丢失。如造成物品损坏、丢失,由采购人根据物品实际估价,供应商负责赔偿。供应商搬运物品运送到指定位置后,需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整个搬运完成后需要事前、事中、事后照片。3.清洁卫生必须达到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摇号配租标准。五、责任和义务1、甲方每次服务时需提前通知乙方现场负责人,乙方现场负责人根据甲方服务要求进行合理安排人员,若因人员安排不到位,造成甲方工作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2、乙方保证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变质。在装卸、运输途中一旦出现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损坏等情况,原则上按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但如果货物的缺失和损坏是由不可抗力、货物自身属性决定的合理损耗或是甲方过错造成,则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并对乙方各项服务进行考评,不足之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如乙方连续3次服务无整改成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4、合同期满后,甲方通过公租房管理机构每季度对乙方根据《大渡口区市级公租房小区强制清退相关服务考核评分表》情况,作为续签合同的依据,若有1次考评情况不合格,不予续签合同。若均为合同,可继续续签下一年合同。六、合同金额2年合同价暂定为元,每年合同暂定金额为,大写。七、服务期本合同招标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合同期间为2024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单项服务内容户型数量(户)单价(元)合计(元)1、强制搬运单间配套75一室一厅55两室一厅55三室一厅15 2、开锁、换锁(含入户门信报箱)所有户型2003、清洁卫生单间配套75一室一厅55两室一厅55三室一厅15八、结算方式单项服务完成后,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按照合同金额单价*实际数量据实结算,每季度支付一次。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九、其它事项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可随意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生效之后,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相关权益,可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由违约方全部承担。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合同订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订立地点:大渡口区附表:大渡口区市级公租房小区强制清退相关服务考核评分表大渡口区市级公租房小区强制清退相关服务考核评分表(每季度)考核日期: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分值得分备注人员管理要求每次服务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是否了解工作流程。1.有1次服务人员不熟悉工作流程扣5分。2.累计2次以上服务人员不熟悉工作流程扣20分20服务质量要求搬运时是否能保证物品完整性,有1次搬运物品有破损等问题,扣10分,累计2次以上扣20分。20拆除空调是否规范,有1次不规范扣2分。10清退房屋内物品是否全部搬运完毕,有1次未搬运完毕扣2分。10是否按照要求规范堆放搬运物品,有1次不规范,扣5分,累计2次扣10分。10开锁时间超过20分钟,有1次扣2分,累计3次扣10分。10是否出现清运房屋废旧丢弃物品时,随意丢弃在小区内,有1次扣5分,累计2次扣10分10清洁卫生是否达到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摇号配租标准。有1次未达标,扣5分,累计2次扣10分。10合计得分考评等级(合格/不合格)注意事项:此考核表为每季度考评用,若合计得分为80分以下,则考评等级为不合格。评分人: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表报价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人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大写:;小写:。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表报价单项服务内容户型数量(户)报价(元)合计(元)1、强制搬运单间配套75一室一厅55两室一厅55三室一厅15 2、开锁、换锁(含入户门信报箱)所有户型2003、清洁卫生单间配套75一室一厅55两室一厅55三室一厅15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报名登记表项目名称重庆市大渡口区市级公租房小区强制清退相关服务项目号无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报名时间 年 月 日备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强制清退相关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