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招标公告(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2024)
闲林街道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闲林街道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03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YYH-2024-GK0001
项目名称:闲林街道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1000000,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闲林街道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一
中小企业政策: 中小企业预留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中、重度失能老人35元/小时/人,其余老人25元/小时/人 何母桥村、华溪社区、民丰村、万景村、静林山社区、翡翠社区、甄家湾社区、竹韵社区。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闲林街道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二
中小企业政策: 中小企业预留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中、重度失能老人35元/小时/人,其余老人25元/小时/人 方家山社区、闲创社区、联荣村、闲林村、孙家坞社区、山水社区、华丰社区。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闲林街道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三
中小企业政策: 中小企业预留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中、重度失能老人35元/小时/人,其余老人25元/小时/人 北山社区、闲湖社区、良睦社区、西溪源村、云栖村、桦树村。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4月0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3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3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闲林街道办事处2号楼4楼开标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xJ2TmhpcDpPeiToqZcgDvw==&utm=app-announcement-front.5cc075f2.0.0.ee771c10e10a11ee895023a8fac007bd,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xJ2TmhpcDpPeiToqZcgDvw==&utm=app-announcement-front.5cc075f2.0.0.ee771c10e10a11ee895023a8fac007bd,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xJ2TmhpcDpPeiToqZcgDvw==&utm=app-announcement-front.5cc075f2.0.0.ee771c10e10a11ee895023a8fac007bd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采购公告期限一致。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
地 址:闲林街道办事处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寿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681164
质疑联系人:0571-88697660
质疑联系方式:15267126833 (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南湖大厦1816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梅洪耀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8833611
质疑联系人:王威
质疑联系方式:17826732531 (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闲林街道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1).docx237.1K
本项目监管部门:
投诉电话:
闲林街道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ZJJYYH-2024-GK0001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三月一十三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闲林街道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3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闲林街道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0最高限价(元):1000000;1000000;10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闲林街道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一数量:1预算金额(元):1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服务范围:何母桥村、华溪社区、民丰村、万景村、静林山社区、翡翠社区、甄家湾社区、竹韵社区。备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标项二:标项名称:闲林街道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二数量:1预算金额(元):1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服务范围:方家山社区、闲创社区、联荣村、闲林村、孙家坞社区、山水社区、华丰社区。备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标项三:标项名称:闲林街道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三数量:1预算金额(元):1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服务范围:北山社区、闲湖社区、良睦社区、西溪源村、云栖村、桦树村。备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4月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4月3日14点0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采购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富中路2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寿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681164质疑联系人:徐工质疑联系方式:0571-886976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南湖大厦1816室项目联系人(询问):梅洪耀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8833611质疑联系人:王威质疑联系方式:1782673253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联系电话:0571-85252453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本项目服务单价为固定价格:中、重度失能老人35元/小时/人,其余老人25元/小时/人。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未响应本项目固定价格。2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4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5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5)提供样品的时间: 年 月 日;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6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代理公司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8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B服务类。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闲林街道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具体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10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南湖大厦1816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15068833611。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本项目纸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3特别说明本项目共有三个标项,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项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项,中标次序按标项一、标项二、标项三进行确定,如投标人被确定为标项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续标项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投两个及以上标项,投标文件需按标项分开制作并按标项上传政采云系统。14招标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暂定25000元(由三家中标单位平分支付)。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不单独列项报价。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以转帐或支票的形式支付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2.4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6.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联合协议;11.2.4分包意向协议;11.2.5符合性审查资料;11.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或其他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1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采购需求一、招标说明: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日趋严重,居家养老服务成为了养老服务产业的迫切需要。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老年人能力的评估,继而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旨在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繁荣养老服务产业,营造更加充满活力的养老服务市场环境,在更高层次上贴近老年人实际需要,解决老年人最迫切、最期盼的养老问题和生活问题。为落实上级部门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多样化定制服务需求,按照“政府主导、社区参与、实体服务、机构运作”的工作思路,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闲林街道现有实际情况,对本次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组织政府采购。二、项目概况:标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固定服务单价服务范围一1项1000000元中、重度失能老人35元/小时/人,其余老人25元/小时/人何母桥村、华溪社区、民丰村、万景村、静林山社区、翡翠社区、甄家湾社区、竹韵社区。二1项1000000元中、重度失能老人35元/小时/人,其余老人25元/小时/人方家山社区、闲创社区、联荣村、闲林村、孙家坞社区、山水社区、华丰社区。三1项1000000元中、重度失能老人35元/小时/人,其余老人25元/小时/人北山社区、闲湖社区、良睦社区、西溪源村、云栖村、桦树村。注: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项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项,中标次序按标项一、标项二、标项三进行确定(如投标人被确定为标项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标项二、标项三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投两个标项及以上,投标文件需按标项分开制作并按标项上传政采云系统(如政采云上传要求变化,按政采云要求上传)。三、服务内容:(一)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符合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余民[2022]7号)文件精神的对象纳入政府居家养老服务范围(闲林街道本地户籍)。(二)基本要求1、应有老年人的服务预案,明确服务内容;2、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包含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落实情况等);3、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完成率达100%,老年人或监护人满意率≧85%。(三)报价特别说明及结算方式1、报价特别说明: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余民[2022]7号)文件精神(详见附件7),本项目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中标人最终执行价格按《杭州市余杭区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余民[2022]7号)文件按实际服务进行结算,投标人在政采云系统填报投标价格时请统一填写标项预算价格,如投标人填写的报价与预算不符,由评标委员会进行修正,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做无效标处理。2、结算方式:按实际服务时间结算,但总支付金额不超过标项总预算。(四)服务内容1.生活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急等生活服务。1.1助餐服务1.1.1基本内容助餐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上门送(做)餐。——协助进食。1.1.2服务要求1.1.2.1符合国家、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1.1.2.2依据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饮食习惯及医嘱合理配餐,注意营养。1.1.2.3送(做)餐、用餐工具卫生消毒应符合卫生规范要求。1.1.2.4协助吞咽功能障碍的服务对象进食,要将食物切碎,并随时关注其自行取食,防止意外。1.2助洁服务1.2.1助洁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居室整洁,可包括打扫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居室卫生。——物具清洁,可包括服务对象生活用品的清洗和消毒。——衣物洗涤,可包括清洗熨烫衣物,清洗床上用品。——个人整洁,可包括为服务对象理发、洗脸、洗脚、修剪指甲、采耳等。1.2.2服务要求1.2.2.1居室内部整洁、无异味,移动的物品放回原位。1.2.2.2清洁方法得当,节约用水,安全卫生,被清洁物品无损伤。1.2.2.3用于生活护理的个人用具保持清洁。1.2.2.4洗涤衣物前应先检查口袋,其次检查被洗衣物的性状,并告知客户。1.2.2.5按照衣物类别,以正确的方式洗涤、熨烫、晾晒衣物,避免衣物损伤。1.2.2.6根据服务内容,提供专业服务工具,并以正确的方式进行消毒,保持工具清洁。1.3助浴服务1.3.1基本内容助浴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上门助浴。——外出助浴。注:沐浴方式可包括协助服务对象淋浴、盆浴、擦洗身体、足浴。1.3.2服务要求1.3.2.1上门助浴及外出助浴时应有服务对象家属或其他监护人陪同。1.3.2.1应针对服务对象身体状况,选择适宜的沐浴方式和沐浴时间,空腹或饱餐忌沐浴。1.3.2.2外出助浴应选择有资质的公共沐浴场所。1.3.2.3助浴过程宜有服务对象家属或其他监护人在场。1.3.2.4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烫伤、跌倒、着凉等不良事件的发生。1.3.2.5沐浴后身上无异味、无污垢,皮肤清洁;浴后宜适当饮水。1.4助急服务1.4.1除特殊“助急”服务之外的日常家电维修、开锁修锁、管道疏通、水电保修、换液化气。1.4.2基本内容助急的基本内容包括:——紧急呼叫服务。——特殊“助急”服务。1.4.2.1紧急呼叫服务可包括对老人发出的紧急呼叫请求作出快速响应确保老年人的紧急情况得到处理。1.4.2.2特殊“助急”服务可包括在特殊时间段,针对老年人家中水管爆裂及电路故障两类突发情况,作出快速响应并有效解决。1.5助行服务1.5.1助行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陪同户外散步。——陪同外出购物、会友。——陪同外出办理其他社会事务。1.5.2服务要求1.5.2.1合理安排外出时间,且时间不宜太长。1.5.2.2出行前,注意携带必备物品、药品。1.5.2.3轮椅出行时应有服务对象家属或其他监护人陪同。1.5.2.4随行途中,时刻关注服务对象身体精神状况及周围环境,防止走失和发生意外。2.康复护理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协助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康复理疗指导、个体康复训练服务、提供基本的医疗护理服务,同时提倡“医养结合”,为互联网+养老系统等相关专业相融合做准备。2.1医疗协助服务:2.1.1助医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陪同就诊,服务范围包括常见病、慢性病复诊,辅助性检查,门诊注射、换药。——协助服药,服务范围包括提醒、协助无吞咽障碍和精神疾患且口服用药的服务对象服药。——康复辅助,服务范围包括协助进行肢体被动活动,协助使用拐杖、支架、步行器或轮椅;对有失能风险的老年人群开展体适能康复训练;整理家庭药箱、测量血压和体温。2.1.2服务要求2.1.2.1遵守医嘱,按时正确给药,不得擅自给老人服用其他任何药品。2.1.2.2康复辅助应在医师、护士等专业人士指导下进行。2.1.2.3康复辅助应注意服务对象身体适应情况,防止损伤。2.1.2.4健康咨询服务,通过电话、网络及会议报告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老年期营养、心理健康等知识教育。2.1.2.5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2.2健康咨询服务:通过电话、网络及会议报告或老年学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老年期营养、心理健康等知识教育。2.3康复理疗指导:现场理疗,及指导老年人正确执行医嘱。指导老年人正确使用康复、保健仪器。2.4个体康复训练服务:制定个性化康复方案,维持和改善体适能状况,控制慢性疾病发生发展。2.5提供基本的医疗护理服务:健康促进:生活自理能力训练、提供常见疾病的饮食、用药和康复锻炼宣教、预防跌倒和压疮的健康指导;常见的临床护理项目:基本的生命体征监测、常见的导管维护和伤口造口皮肤护理、家庭氧疗、鼻饲、胰岛素注射等方法指导。3.精神慰藉服务:通过谈心、咨询、专业的心理干预,为老年人提供相关服务。3.1精神支持服务:读报,耐心倾听,能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3.2心理疏导服务:掌握老年人心理特点和基本沟通技巧,能够观察老年人的情绪变化,并通过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3.3尊重并保护老年人隐私。4、其他要求4.1服务人员须听懂老余杭话,并进行相关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或岗位证书,从事能力与之相配套专业对应本项目提供相应服务。4.2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文本。四、服务要求:1、中标人需根据互联网+养老系统配备履行合同相对应的管理与服务能力的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例: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或呼叫中心),并依照评估结果与老年人约定具体的服务内容,选派符合条件的服务员,对提出需求申请的老年人进行上门专业服务,并对服务结果进行跟踪反馈。同时对服务项目实行明码标价,实施公开承诺服务。2、拟派驻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有3年及以上养老服务和医疗康复管理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拟派团队中的中级职称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医疗类中级职称不少于1人,护理员专业中级职称不少于4人。并应按规定配备好相应资质的管理护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工作流程,确保服务质量,并接受采购单位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考核;3.中标人在提供服务中要做好服务时间、服务次数、服务项目等记录。中标单位应组织人员向服务对象宣传服务内容、服务方法以及维权方式。中标单位服务人员服务开始和结束,向服务对象解释服务全过程,便于服务对象及时了解,并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同时应保证服务时间和服务内容落实到位,并接受相应监督管理。4.中标单位服务人员上门服务时必须穿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证,能在约定服务时间前5分钟到达服务岗位。5.中标单位服务人员进行服务时,应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离开后不得给服务对象家中遗留任何安全隐患。6.禁止服务人员接受或向服务对象索取任何形式的馈赠(金钱或物品)。7.中标单位违反约定,未能达到服务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进行整改,并扣取相应的服务费用;由于中标单位造成服务对象经济损失或政府形象受损的,采购人应扣取相关服务费用,视情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单位相关法律责任。8.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发生纠纷,由中标单位进行处理,处理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采购人备案。9.采购人或用人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服务人员上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0.为确保项目正常运营管理,中标方必须明确内部管理职能,项目负责人每月在该项目指导运营服务工作不得少于20天。在服务期限内,管理团队负责人除培训、会议、休假外,必须常驻该项目地。如确因患病、辞职等原因需更换负责人,需提前2个月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否则将处罚罚款1万元/次。11.在服务期间,中标单位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规定要求,健全组织,狠抓服务质量,按省市下达的文件精神配足相关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养老护理职业资格培训、职称评定,达到采购人要求人数持证上岗的要求,切实维护入住老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贴心服务。其它要求:1、中标人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全部或部分转让、转包给他人经营。中标方独立承担运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经济、安全、法律等责任,接受招标人和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2、中标人受托服务后,服务内容应当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老年人推销各类保健品和相关药品。3、中标人应当及时向监管方、委托方报告重大情况。年底服务结束期内,向合同委托方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包括:服务范围、服务对象、服务质量、运营管理、经营收支等有关情况)。五、服务考核接受定期考核。采购人在委托期限内,每季度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评,服务对象对服务机构的满意度需达到90%及以上。满意率未达到90%的,乙方需在三十日内进行整改,同时乙方应按本季度服务费的5%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该季度应支付的服务费中予以抵扣。若满意率未达85%,乙方需在三十日内进行整改,同时乙方应按当年服务费的10%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本年度应支付的服务费中予以抵扣,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服务期间,招标方及民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养老服务的管理、经费投入、收费标准、工作人员待遇、养老服务质量、公众评议等内容开展考核,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考核并积极配合,并适时根据各级政府、部门新出台的文件和规范进行完善。六、其他事项1、中标单位发放的人工工资不得低于本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且需为其缴纳社保障和发放政府规定的其他福利(如高温费等)。2、非计时类的服务项目(如维修、疏通等),将另行计付费。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服务项目的收费价目表。3、监管措施(1)由采购人组织的考核机构进行电话回访调查服务情况及满意度情况考核。(2)由各服务区内的各社区组织,采取察看服务记录、询访服务对象、跟踪抽查等形式,对工作人员服务项目落实情况、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认可度等方面进行评估考核,确定是否胜任服务工作,也将作为考核依据。(3)中标人接受主管部门监管和全社会监督。4、人员配置需求4.1一个标项所需服务人员最低配置表标项1序号名称数量(人)备注1项目负责人1负责全面日常协调、管理;2服务人员20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含项目管理人员);3人员配置数量合计≧21包括项目负责人。说明1、以上人员数量为服务过程中最低人数,如投标人中标前相关人员人数不足,则需承诺中标后10个工作内补齐不足人员(承诺书格式后附,内容自拟)。2、各标项服务社区的项目管理及服务人员根据投标方案自行配备。说明3、上表所需人员均由中标人负责招聘、落实,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严禁招聘超龄人员或未成年人员或无自主劳动能力人员;说明4、中标人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依法办理社会保险(除必须的养老保险外,还应包括第三者责任保险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说明5、中标人应严格执行轮休、加班及高温补贴政策,按相关规定标准补贴;说明6、中标后实际配置的养老护理员都需拥有人社部或民政部颁发的养老护理员证书,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说明7、中标后配置的服务人员须包含:养老护理员、医疗保健服务人员、营养师、心理咨询人员等人员。其中养老护理员占团队人员数量的70%,医疗保健服务人员、营养师、心理咨询人员占团队人员数量的30%。标项2序号名称数量(人)备注1项目负责人1负责全面日常协调、管理;2服务人员20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含项目管理人员);3人员配置数量合计≧21包括项目负责人。说明1、以上人员数量为服务过程中最低人数,如投标人中标前相关人员人数不足,则需承诺中标后10个工作内补齐不足人员(承诺书格式后附,内容自拟)。2、各标项服务社区的项目管理及服务人员根据投标方案自行配备。说明3、上表所需人员均由中标人负责招聘、落实,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严禁招聘超龄人员或未成年人员或无自主劳动能力人员;说明4、中标人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依法办理社会保险(除必须的养老保险外,还应包括第三者责任保险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说明5、中标人应严格执行轮休、加班及高温补贴政策,按相关规定标准补贴;说明6、中标后实际配置的养老护理员都需拥有人社部或民政部颁发的养老护理员证书,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说明7、中标后配置的服务人员须包含:养老护理员、医疗保健服务人员、营养师、心理咨询人员等人员。其中养老护理员占团队人员数量的70%,医疗保健服务人员、营养师、心理咨询人员占团队人员数量的30%。标项3序号名称数量(人)备注1项目负责人1负责全面日常协调、管理;2服务人员20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含项目管理人员);3人员配置数量合计≧21包括项目负责人。说明1、以上人员数量为服务过程中最低人数,如投标人中标前相关人员人数不足,则需承诺中标后10个工作内补齐不足人员(承诺书格式后附,内容自拟)。2、各标项服务社区的项目管理及服务人员根据投标方案自行配备。说明3、上表所需人员均由中标人负责招聘、落实,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严禁招聘超龄人员或未成年人员或无自主劳动能力人员;说明4、中标人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依法办理社会保险(除必须的养老保险外,还应包括第三者责任保险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说明5、中标人应严格执行轮休、加班及高温补贴政策,按相关规定标准补贴;说明6、中标后实际配置的养老护理员都需拥有人社部或民政部颁发的养老护理员证书,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说明7、中标后配置的服务人员须包含:养老护理员、医疗保健服务人员、营养师、心理咨询人员等人员。其中养老护理员占团队人员数量的70%,医疗保健服务人员、营养师、心理咨询人员占团队人员数量的30%。七、服务期: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八、授予合同1、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服务承包合同(进场作业时间由招标单位确定后通知中标单位),并提交履约保证金。2、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期即为合同服务期。3、服务经费的支付:由杭州市民卡统一结算。服务费每季度支付一次,采用先服务后支付原则,以中标折扣后的单价结合实际服务次数(时间)、服务内容以及电话回访和满意度考核情况,支付实际的服务金额(最后一期服务费的支付将实行第三方后评“考核工作”),多余部分将予以扣回或退回,具体支付时间以民政局发文为准。中标人派出的服务人员使用pos机与老年人市民卡或老年卡刷卡结算。服务费每季度结算支付一次,根据杭州市区“互联网+养老”相关要求进行结算。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价1%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30天内,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退还全部保证金(本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如在合同期限内,采购人终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归还。在合同期内如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酌情扣去一定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金。九、服务验收:由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如因供应商原因第一次验收未通过,后续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支付。十、采购人认为必须说明的其他内容:其他按采购人相关要求及政策规范执行。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1项目服务方案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提出具有创新服务理念方案,且方案符合实际情况,合理可行,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能否满足采购需求判定评分,内容好、创新性高的得6-10分,内容较好的得3-6分,内容一般的得0-3分,不提供不得分。102项目服务方案根据各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或所投标项服务方案的前期调研开展情况等进打分:详细且全面的3-5分;基本详细或者基本全面的1-3分;不详细或者不全面或者缺项的0-1分,不提供不得分。53项目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打分:①实施方案针对性强的2-3分;实施方案针对性一般的1-2分;实施方案针对性较差或者缺项的0-1分,不提供不得分;②实施方案全面且完整的3-5分;实施方案基本全面或者基本完整的1-3分;实施方案不全面或者不完整或者缺项的0-1分,不提供不得分。84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拟设立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各项公众制度、内部岗位责任制度、管理运作制度、考核制度及标准等进行打分:健全且合理的3-5分;基本健全或者基本合理的1-3分;不健全或者不合理或者缺项的0-1分,不提供不得分。55管理制度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是否要求符合规范,是否体现标准、档次并科学合理、详细等:满足评分点的3-5分,基本满足评分点的得0-3分,不满足评分点或缺项的得0-1分,不提供不得分;56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服务档案和老年人信息是否由专人管理,并做好信息工作:满足评分点的3-5分,基本满足评分点的得1-3分,不满足评分点或缺项的得0-1分,不提供不得分;57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对人员、设施、设备管理、业主方反馈资料、行政文件资料等档案的建立与管理进行打分:合理且全面的3-5分;基本合理或者基本全面的1-3分;不合理或者不全面或者缺项的0-1分,不提供不得分。58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服务形式:项目丰富,除提供日常家政和生活照料服务之外,能够提送助餐(配送餐)、康复护理、助浴、心理关爱、上门照护等,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的得5分,格式自拟,少一项服务内容扣1分,扣完为止,承诺书不提供的不得分。59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服务人员能够定期进行调查、评估,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及时调整或更新服务项目,提供承诺书的得2分,格式自拟,少一项服务内容扣1分,扣完为止,承诺书不提供的不得分。210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有相对稳定的专业服务力量,能够满足辖区老年人日常服务需求,确保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到位,不得迟到、早退、拖拉、推诿,提供承诺书的得4分,格式自拟,少一项服务内容扣1分,扣完为止,承诺书不提供的不得分。411质量及其他保证措施对服务质量的保证及方案实施阶段跟踪服务的承诺是否到位等进行打分:到位的3-5分;基本到位的1-3分;不到位或者缺项的0-1分511质量及其他保证措施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或守则设置是否合理、全面:合理且全面的3-5分;基本合理或者基本全面的1-3分;不合理或者不全面或者缺项的0-1分。51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突发事件(如老人病倒或无法按时赶到服务目的地等)发生时的应急预案进行打分:合理的3-5分,基本合理的得1-3分,不合理或缺项的得0-1分。513风险管理服务或活动开展过程中,建立相应的管理和协调方法、服务保障思路、关键步骤和要点是否条理清晰、详细完整进行打分:条理清晰且详细完整的3-5分;条理基本清晰或者基本详细完整的1-3分;条理不清晰或者不详细完整或者缺项的0-1分。514风险管理为上门服务的所有养老护理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提供购买保险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的得2分,承诺书不提供的不得分215项目投入人员素质情况综合服务人员组成:①具有在人社部门相关网站能查询到的养老护理员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提供15人的得2分, 每增加1人得1分,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4分)②具有在人社部门相关网站能查询到的养老护理员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提供10人及以上的得2分;具有在人社部门相关网站能查询到的养老护理员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提供8人及以上的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5分)③团队建设:团队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有3人(含)以上的得2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的,每增加1人得1分,最高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学历证明、相关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4分)1316项目投入人员素质情况提供以上项目组人员的到岗承诺书,承诺中标后7天内到岗的得5分,承诺15天到岗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0-5分)517医养结合经验投标人提供医养结合相关方案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得4-6分,医养结合相关方案较为合理可行,较有针对性得2-4分,医养结合相关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得0-2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6*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本招标文件中评分各小项含最高分,不含最低分备注:本项目不设置报价评审,故不设置业绩分值。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本项目不适用)。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闲林街道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甲方: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范围标段一:何母桥村、华溪社区、民丰村、万景村、静林山社区、翡翠社区、甄家湾社区、竹韵社区;标段二:方家山社区、闲创社区、联荣村、闲林村、孙家坞社区、山水社区、华丰社区;标段三:北山社区、闲湖社区、良睦社区、西溪源村、云栖村、桦树村。二、服务内容1.生活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急等生活服务。1.1助餐服务1.1.1基本内容助餐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上门送(做)餐。——协助进食。1.1.2服务要求1.1.2.1符合国家、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1.1.2.2依据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饮食习惯及医嘱合理配餐,注意营养。1.1.2.3送(做)餐、用餐工具卫生消毒应符合卫生规范要求。1.1.2.4协助吞咽功能障碍的服务对象进食,要将食物切碎,并随时关注其自行取食,防止意外。1.2助洁服务1.2.1助洁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居室整洁,可包括打扫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居室卫生。——物具清洁,可包括服务对象生活用品的清洗和消毒。——衣物洗涤,可包括清洗熨烫衣物,清洗床上用品。——个人整洁,可包括为服务对象理发、洗脸、洗脚、修剪指甲、采耳等。1.2.2服务要求1.2.2.1居室内部整洁、无异味,移动的物品放回原位。1.2.2.2清洁方法得当,节约用水,安全卫生,被清洁物品无损伤。1.2.2.3用于生活护理的个人用具保持清洁。1.2.2.4洗涤衣物前应先检查口袋,其次检查被洗衣物的性状,并告知客户。1.2.2.5按照衣物类别,以正确的方式洗涤、熨烫、晾晒衣物,避免衣物损伤。1.2.2.6根据服务内容,提供专业服务工具,并以正确的方式进行消毒,保持工具清洁。1.3助浴服务1.3.1基本内容助浴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上门助浴。——外出助浴。注:沐浴方式可包括协助服务对象淋浴、盆浴、擦洗身体、足浴。1.3.2服务要求1.3.2.1应针对服务对象身体状况,选择适宜的沐浴方式和沐浴时间,空腹或饱餐忌沐浴。1.3.2.2外出助浴应选择有资质的公共沐浴场所。1.3.2.3助浴过程宜有服务对象家属或其他监护人在场。1.3.2.4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烫伤、跌倒、着凉等不良事件的发生。1.3.2.5沐浴后身上无异味、无污垢,皮肤清洁;浴后宜适当饮水。1.4助急服务1.4.1除特殊“助急”服务之外的日常家电维修、开锁修锁、管道疏通、水电保修、换液化气。1.4.2基本内容助急的基本内容包括:——紧急呼叫服务。——特殊“助急”服务。1.4.2.1紧急呼叫服务可包括对老人发出的紧急呼叫请求作出快速响应确保老年人的紧急情况得到处理。1.4.2.2特殊“助急”服务可包括在特殊时间段,针对老年人家中水管爆裂及电路故障两类突发情况,作出快速响应并有效解决。1.5助行服务1.5.1助行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陪同户外散步。——陪同外出购物、会友。——陪同外出办理其他社会事务。1.5.2服务要求1.5.2.1合理安排外出时间,且时间不宜太长。1.5.2.2出行前,注意携带必备物品、药品。1.5.2.3轮椅出行时应有服务对象家属或其他监护人陪同。1.5.2.4随行途中,时刻关注服务对象身体精神状况及周围环境,防止走失和发生意外。2.康复护理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协助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康复理疗指导、个体康复训练服务、提供基本的医疗护理服务,同时提倡“医养结合”,为互联网+养老系统等相关专业相融合做准备。2.1医疗协助服务:2.1.1助医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陪同就诊,服务范围包括常见病、慢性病复诊,辅助性检查,门诊注射、换药。——协助服药,服务范围包括提醒、协助无吞咽障碍和精神疾患且口服用药的服务对象服药。——康复辅助,服务范围包括协助进行肢体被动活动,协助使用拐杖、支架、步行器或轮椅;对有失能风险的老年人群开展体适能康复训练;整理家庭药箱、测量血压和体温。2.1.2服务要求2.1.2.1遵守医嘱,按时正确给药,不得擅自给老人服用其他任何药品。2.1.2.2康复辅助应在医师、护士等专业人士指导下进行。2.1.2.3康复辅助应注意服务对象身体适应情况,防止损伤。2.1.2.4健康咨询服务,通过电话、网络及会议报告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老年期营养、心理健康等知识教育。2.1.2.5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2.2健康咨询服务:通过电话、网络及会议报告或老年学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老年期营养、心理健康等知识教育。2.3康复理疗指导:现场理疗,及指导老年人正确执行医嘱。指导老年人正确使用康复、保健仪器。2.4个体康复训练服务:制定个性化康复方案,维持和改善体适能状况,控制慢性疾病发生发展。2.5提供基本的医疗护理服务:健康促进:生活自理能力训练、提供常见疾病的饮食、用药和康复锻炼宣教、预防跌倒和压疮的健康指导;常见的临床护理项目:基本的生命体征监测、常见的导管维护和伤口造口皮肤护理、家庭氧疗、鼻饲、胰岛素注射等方法指导。3.精神慰藉服务:通过谈心、咨询、专业的心理干预,为老年人提供相关服务。3.1精神支持服务:读报,耐心倾听,能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3.2心理疏导服务:掌握老年人心理特点和基本沟通技巧,能够观察老年人的情绪变化,并通过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3.3尊重并保护老年人隐私。三、服务费结算1.单时工价:中、重度失能老人35元/小时/人,其余老人25元/小时/人。2.结算及支付:(1)乙方派出的服务人员使用pos机与老年人市民卡或老年卡刷卡结算。服务费每季度结算支付一次,根据余民[2020]140号文件要求,招标人将服务费用打入杭州市民卡公司指定账户(开具发票),最终由杭州市民卡公司与中标人进行费用结算。3.合同支付总额在预算框架范围内予以支付,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合同费用总额不应超过项目预算。四、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缴纳中标价1%的履约保证金,以保证乙方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条件和承诺,该保证金在甲方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2.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用于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金额和违约金,且乙方应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一周内补足扣除差额,保证承包期间履约保证金的完整。3.甲方认为乙方在服务期内没有涉及甲方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甲方在服务期满后或提前终止服务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将在扣除乙方应付金额或违约金后退还保证金余额。4、待服务期满后,无交接、无质量、服务问题,由甲方按实际余额无息退还乙方,如未按甲方要求完成,甲方则有权全额扣除。五、服务考核接受定期考核。甲方在委托期限内,每季度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评,服务对象对服务机构的满意度需达到90%及以上。满意率未达到90%的,乙方需在三十日内进行整改,同时乙方应按本季度服务费的5%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该季度应支付的服务费中予以抵扣。若满意率未达85%,乙方需在三十日内进行整改,同时乙方应按当年服务费的10%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本年度应支付的服务费中予以抵扣,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服务期间,招标方及民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养老服务的管理、经费投入、收费标准、工作人员待遇、养老服务质量、公众评议等内容开展考核,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考核并积极配合,并适时根据各级政府、部门新出台的文件和规范进行完善。六、其他事项1.乙方发放的人工工资不得低于本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且需为其缴纳社保障和发放政府规定的其他福利(如高温费等)。2.非计时类的服务项目(如维修、疏通等),将另行计付费。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服务项目的收费价目表。3.中标人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全部或部分转让、转包给他人经营。中标方独立承担运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经济、安全、法律等责任,接受甲方和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4.中标人受托服务后,服务内容应当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老年人推销各类保健品和相关药品。5.中标人应当及时向监管方、委托方报告重大情况。年底服务结束期内,向合同委托方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包括:服务范围、服务对象、服务质量、运营管理、经营收支等有关情况)。七、验收1.甲方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乙方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初次验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初次验收未通过,后续验收费用由乙方支付。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违反本合同。如果甲方违反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时间内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金。2.乙方违反约定,未能达到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扣取相应的服务费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对象经济损失或政府形象受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追究其他责任。九、其他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双方应本着真诚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遇到的争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5.采购文件、补充文件、中标通知书、询标纪要及承诺、投标文件等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签订时间:签订时间: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签订相应的合同!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联合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联合协议………………………………………………………………………………(页码)(4)分包意向协议…………………………………………………………………………(页码)(5)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联合协议(如果有);2.2.4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5符合性审查资料;2.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报价给予6%的扣除)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四、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五、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4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服务期投标报价闲林街道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一栏中,货物类项目填写规格型号,服务类项目填写具体服务。4、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5、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关精神,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政策引导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杭州市财政局、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杭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对象凡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杭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二、相关信息获取方式市财政局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建设信用融资模块,并与“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合同信息等信息资源共享,鼓励各银行采用线上融资模式,将银行业务系统与信用融资模块对接,实现供应商“一次也不跑”,同时提供相关的服务支持,做好协调工作。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操作流程:(一)线上融资模式:1.供应商根据合作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金融产品,并办理开户等手续;2.供应商中标后,可通过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或“浙里办”测算授信额度;3.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或“浙里办”向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4.审批通过后,在线办理放贷手续。(二)线下融资模式:1.供应商根据合作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金融产品,向合作银行提出信用资格预审,并办理开户等手续;2.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或“浙里办”向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3.合作银行在信用融资模块受理申请后,供应商提供审批材料。合作银行应对申请信用融资的供应商及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信息进行核对和审查;4.审批通过后,合作银行应按照合作备忘录中约定的审批放款期限和优惠利率及时予以放款。(三)杭州e融平台申请融资供应商通过杭州e融平台政采贷专区,自行选择金融产品,按规定手续办理贷款流程。四、注意事项1、对拟用于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注明融资银行名称及账号,作为在该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2、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不及时还款,或出现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情形的,按融资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 (人)营业收入 Y (万元)资产总额 Z (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 (万元)资产总额Z (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 3、建筑业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 300≤Z<5000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V<100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10≤X<100 50≤Y<1000X<10Y<5013、房地产开发经营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10≤X<100X<10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附件(中标后提供):承诺书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有幸中标,考虑本项目备案事宜,故由我单位再提供纸质版电子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红章版,副本二份,可为正本复印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本公司承诺:本单位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均一致,如不一致导致的任何法律责任自付。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公章):2022年月日确认声明书(将以下表格填写完成后,与投标文件同步制作递交)(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行核实下述承诺内容,如有不符,重新联系代理公司重新按新的内容邮箱递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盖章:授权委托代表签名:年月日(附件7)杭州市余杭区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进一步完善余杭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政策保障体系,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提高养老服务供给保障,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0〕47号)和《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杭民发〔2020〕108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建立余杭区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制度提出如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一、基本原则(一)保障基本,适度普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持续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体系。根据不同年龄情况、经济条件和身体状况,结合本地实际,为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提供保障,逐步形成合理保障梯度。(二)需求导向,精准服务。立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加强老年人能力评估体系建设,优先保障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需求,为老年人自愿、就近选择养老服务提供便利。(三)志愿服务,社会参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通过社会力量参与、志愿服务提供等多种形式进一步丰富养老服务供给,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四)创新机制,加强监管。加强“互联网+养老”信息技术应用,探索和实施数字支付、统一支付模式,实现数据归集和闭环管理。二、电子津贴实施对象与标准(一)享受对象。具有余杭区户籍并居住在本市,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电子津贴服务(以下两类服务就高享受)。1.高龄普惠服务。符合本《办法》所指的高龄老人照料服务:80至89周岁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100元电子津贴;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200元电子津贴。2.失能失智照料服务。符合本《办法》所指的失能(失智)照料服务:年满60周岁以上的孤寡、独居、空巢、失能失智、高龄、患八类疾病、特殊计划生育家庭、低保低边、市以上劳模、重点优抚对象、归侨、纯居干等老年人,经评估为重度失能失智的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1960元电子津贴;经评估为中度失能失智的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1330元电子津贴。(二)享受方法和标准。养老服务电子津贴作为老年人享受政府提供服务的电子权益,依托杭州市“互联网+养老”系统平台,以“重阳分”形式按月发放至老年人本人社保卡(市民卡)养老服务专户中。养老服务电子津贴不可提现,采用虚拟额度后结算制,并按照老年人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结算。养老服务电子津贴根据服务支出由区和镇(街道)按照财政比例补助(具体: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支出比例为应付金额的30%,其余8个镇街支出比例为应付金额的50%,区级财政分别承担应付金额的70%和50%)。后期如出台相关政策,从其规定。区民政局要做好养老服务电子津贴资金的测算和发放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养老服务电子津贴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入住养老机构护理补贴和家庭养老床位补助等不叠加享受。老年人若满足多种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享受补助就高享受,不进行叠加享受。三、办理程序(一)信息录入。高龄照料服务无需申请,各镇街应主动发现并确认享受对象。失能失智照料服务由申请人本人向户籍地或居住地镇(街道)提出申请。因客观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监护人、家庭成员或所在村(社区)代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养老服务电子津贴申请表》(见附件2)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受理评估。各镇(街道)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应当场受理。需要进行评估的按照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按规定确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今后评估政策有变化的,从其规定。(三)审核公示。各镇(街道)根据申请材料和评估结果进行审核,申请人应当配合调查和评估,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村(社区)应当协助镇街开展调查核实,并将审核结果在申请地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区民政局。群众对能力评估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评估结论5个工作日内,申请进行复核评估,复核评估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核评估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对象。(四)审批。区民政局对各镇(街道)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批。批准养老服务电子津贴的,从批准之日次月起享受;未予批准的,由户籍所在镇(街道)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在6个月后再次申请。(五)终止。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终止发放:(1)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2)经过康复治疗能力评估达到轻度或完全自理;(3)依法被判处刑罚,且在监狱服刑。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实行动态管理,区民政局应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老人去世次月停发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并停止使用社保卡(市民卡)养老服务专户,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失效。四、其他事项(一)养老服务电子津贴以满足老年人必要的生活照护需求为原则,通过提供服务的方式实施。老年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在经各镇(街道)确定的服务商和服务指导项目范围内自行选择养老服务。探索电子津贴抵缴入住本区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等服务开支。(二)余杭区户籍在杭州市其他县市区居住的老年人,可由区民政局委托居住地民政部门负责评估,电子津贴发放按照户籍地相关规定执行。(三)原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经评估未达到失能失智照料服务享受标准的,按原享受服务时间享受服务补贴。(四)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施机构应当进行回避,评估机构与服务实施机构的管理人不能为同一人或者不能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从事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审核审批的工作人员直系亲属不得在同一行政区域从事与养老服务评估、养老服务项目提供有关的工作。(五)各镇(街道)应择优选择电子津贴服务商,并通过告示、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为老人选择服务提供便利。(六)按规定实施老年人能力评估,评估单位、价格由区民政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予以确定,首次评估费用由区财政保障。老年人再次评估或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复核评估维持原结果的,评估费用由老人自理,可使用养老服务电子津贴抵扣。五、工作要求(一)加强服务保障。各镇(街道)和相关服务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年人服务保障,通过实施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增加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幸福颐养样板区建设。(二)加强监督管理。各养老服务电子津贴享受对象提供虚假材料或做虚假陈述经查实的,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电子津贴,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各服务机构在实施能力评估、服务监管和开展养老服务时,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接受民政、财政等部门核查时,必须如实提供真实、有效、完备的数据、资料、凭证,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除追回财政资金外,视情依法追究机构法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纳入养老服务机构惩戒名单,5年内禁止在余杭区范围内承接养老服务有偿业务。(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道)要做好基层工作人员培训,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通过多种途径和媒介对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制度进行宣传、解释,使老年人及家属知晓制度内容和办理程序,营造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六、实施时间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老年群体养老服务保障的意见》(余民〔2020〕3号)文件中,“加大居家养老服务力度”相关政策同时废止。后期如出台相关政策,从其规定。具体由区民政局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附件:1.余杭区养老服务电子津贴“重阳分”使用指导目录2.余杭区养老服务电子津贴申请表附件1:余杭区养老服务电子津贴“重阳分”使用指导目录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备注1基本生活照料身体清洁、衣物穿脱、协助移动、喂食喝水、排泄清洁等可根据老人需求提供固定频次的服务包2助 餐送餐、取餐和做餐等不含食材费3助 浴擦浴、淋浴和外出送浴等4助 洁清洁老年人居室,清洗老年人衣物5助 行协助老年人室内外散步、外出等6代 办帮助老年人外出办理社会事务活动等7理发修面修剪头发,刮胡须8家电维修家用电器维修材料费另计9管道疏通家用管道疏通材料费另计10助医服务协助监护人陪送老年人就医,代为挂号、配药、取药、取化验单等 11健康管理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测量、记录及健康预防管理12康复护理肢体功能训练、口面部训练、康复推拿等13日托服务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日托照料服务不含餐费14精神慰藉心理咨询和疏导,帮助解决老年人情绪、情感和家庭问题15辅具租赁适老化康复辅助器具租赁不可用于押金16家庭适老化改造提供家庭适老化设计和改造适用于基础改造服务包17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依托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规范的机构式照护服务18老年人能力评估对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认知能力、精神状态与社会交流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19机构养老服务可抵扣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20其他服务区民政局认可的其他服务附件2:余杭区养老服务电子津贴申请表申 请 人 信 息姓 名身 份 证 号性 别年 龄籍 贯民 族邮 编联 系 电 话紧急联系人紧急联系电话户 籍 所 在 地 区 镇(街道) 村(社区)实 际 居 住 地 区 镇(街道) 村(社区)家 庭 状 况□未婚 □已婚 □丧偶 □离异 经 济 条 件□低保 □低边 □一般居 住 状 况□与子女、亲友同住 □独居 □孤寡 □空巢备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代 理 人 信 息代理人身份证号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联系电话代理人与申请人关系□配偶 □子/女 □婿/媳 □(外)孙子女□父母 □兄弟姐妹 □其他代理人地址本人对上述信息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已充分了解申请养老服务电子津贴所需条件,如因申请条件达不到电子津贴标准,本人申请重新评估、变更评估等级或评估结果到期重新评估产生的费用自理。申请人(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居家养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