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石灰 电气化工招标公告(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



外购炼钢石灰等项目 (BG2024030049)采购公告

外购炼钢石灰等项目 (BG2024030049)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采购项目外购炼钢石灰等项目 (BG2024030049)(BGBCGFHGXHD240312112950)采购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电气化工采购部领导,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项目名称:外购炼钢石灰等项目 (BG2024030049)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见附件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见附件
其他要求:见附件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3日08时00分至2024年03月19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9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电气化工采购部领导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地址:
 
地址:
辽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9号

联系人:
赵英琦
联系人:
孙治民

电话:
13604148226
电话:
024-47827210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4年03月12日
                                                                    公章Epoint

 

附件:

附件3:BC+3014-2023《外购炼钢用活性石灰》供货技术条件-供应商可见.pdf
物料清单附件.pdf
附件2:关于印发外购炼钢用活性石灰验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供应商可见.pdf
附件1:BG2024030049北营外购炼钢石灰公开询比采购方案-供应商可见.doc

interface return error物料清单最高投交货地物料编物料名物料短物料长规格型,商品品质量标采购数计量单,需用单序,图号材质,标限价/交货交货期备注码称描述描述号,牌准量位,位(元)港叶类:叶类:本溪北活性石活性石营钢铁灰;单灰;单A00028外购炼,45000.2024-(集团原物料1,重:0;重:0;,吨无本溪:46钢石灰,0,06-30)股份描述:单重单单重单有限公位:吨位:吨司:;;本钢行政部室文件本钢运管发〔2023〕77号关于印发外购炼钢用活性石灰验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集团公司各相关单位:现将外购炼钢用活性石灰验收标准第1号修改单印发给你们,望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本修改单从2023年8月1日执行,执行日起本钢运管发〔2023〕45号“外购炼钢用活性石灰验收标准佌作废。本钢集团运营管理部2023年月日外购炼钢用活性石灰验收标准炼钢用活性石灰验收标准:1.80%≤CaO<88%时,CaO每降低0.1%,扣款1元/吨。CaO<80%,判废,拒付一切费用。2.活性度<300,活性度每降低1扣款1元/吨。3.SiO2>2.5%,每超0.1%扣款1元/吨。4.S>0.05%,每超0.01%扣款10元/吨。5.P>0.05%,每超0.01%扣款10元/吨。6.粒度20-60mm,小于20mm不超过5%,大于60mm不超过5%,允许最大粒度80mm。粒度扣量为(粒度检测值-标准上限)*当日批次吨数。扣量方法:按检验批次扣量。粒度和化学成分均不合格时,累计考核。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2023年6月12日印发00BG2024030049北营外购炼钢石灰公开询比采购方案一、项目信息本次原燃料公开询比采购是北营外购炼钢石灰,预计采购数量4.5万吨,实际消耗量以生产为准。该标执行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4年6月30日止。该标采购方法是供需双方签订原燃料采购合同,每次结算数量、金额以实际送货量为准。二、技术质量要求采购标准:BC3014-2023炼钢石灰验收标准:1.80%≤CaO<88%时,CaO每降低0.1%,扣款1元/吨。CaO<80%,判废,拒付一切费用。2.活性度<300,活性度每降低1扣款1元/吨。3.SiO2>2.5%,每超0.1%扣款1元/吨。4.S>0.05%,每超0.01%扣款10元/吨。5.P>0.05%,每超0.01%扣款10元/吨。6.粒度20-60mm,小于20mm不超过5%,大于60mm不超过5%,允许最大粒度80mm。粒度扣量为(粒度检测值-标准上限)*当日批次吨数扣量方法:按检验批次扣量。粒度和化学成分均不合格时,累计考核。三、供应商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1.资格要求:具有合法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企业类型:生产型的供应商(有独立化验室)。3、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4、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要求:不要求提供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要求提供质量证明(CNAS或市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出具的检测报告)。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500万吨及以上规模钢企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业绩必须包含与招标标的物相同类别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要求年营业收入300万元。粗钢产量信息来源于钢之家网站,查询网址:https://news.steelhome.cn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产品长期稳定运行。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8、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5)产品供货业绩凭证(合同、对应发票);(6)要求提供质量证明(CNAS或市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出具的检测报告)。(7)营业收入(需提供2022、2023两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金额必须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以国家税务网站截屏或税务机关提供的有效证明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审计单位公章及被审计单位公章)为准。资料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审核,一经查实伪造的,采购中心予以拉黑处理。四、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报价为不含税到厂价(含运杂费等),税率13%,单价与总价填写清晰、准确。2、标的物数量:4.5万吨。最低投标量4.5万吨。3、交货期:本次采购要求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出卖人依据买受人通知的时间和数量送货。4、合同类型、合同有效期:合同类型为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原燃料采购合同,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5、付款方式/保证金:到货验收合格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挂账,挂账月起第二个月支付(付款月=挂账月+1)(付6个月内承兑汇票)。中标的出卖人需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由买受人依据《熔剂管理办法》按月考核到货质量、发运情况及合同执行率等,未达要求进行相应处罚。扣罚保证金的,待补齐后次月方可继续供货:若出卖人完成合同执行率,保证金顺延次月可继续使用。6、运输方式:自卸车,汽运,汽运必须全部由新能源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运输。运费由出卖人承担,物权完全转移前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事故均由供方承担责任。7、对合同的响应、服务保障承诺等要求:中标方自收到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合同后立即排产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发货到本钢指定地点,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需要现场服务时,接到通知后本省24小时内、外省48小时内赶到指定使用现场服务、维修。8、违约责任:因标的物质量、数量达不到合同要求,供方承担标的额20%的违约金。9、争议解决诉讼地: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本溪市人民法院起诉。10、其他约定事项: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数量、质量验收以买受人检斤、化验为准。如出卖人对质量、计量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出具结果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买受人提出,否则不予受理。(2)出卖人所发货物连续三次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停发整顿,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经买受人认证合格后,方可供货,停发整顿期间损失由出卖人承担。(3)出卖人如不能按时交货,或供货数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影响买受人生产,由此造成买受人一切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五、评标标准及中标成交原则1、本方案由本钢采购中心委托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进行的公开询比,评标方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采购中心提供预测价作为评标的重要参考依据。中标原则是在满足质量要求和交货期的前提下低价决标。2、供货方式及供货比例:投标方投满招标量。因炼钢用石灰为新烧产品,贮存时间时间短,为保证采购量,本次根据招标量及最低投标数量要求;成交家数3家,中标比例5:3:2;如果1家跟标,中标比例6:4;如果无跟标,中标比例100%,按投标量中标。3、若报价有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且无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按废标处理)。六、其它事宜1、保供家数3家。2、本次招标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即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均可投标,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料审核,预中标时对拟中标候选人进行准入审核(现场评审或视频会审)确定投标人资格。准入审核不合格,取消中标资格。投标报价只有2家供应商时,按原评审方式,且中标家数为1家。3、投标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4、需方如遇以下情形有权终止协议合同或重新招标(1)需方经营策略、体制、机制等发生改变。(2)因技术进步,导致需方生产工艺改变,或市场提供了性价比(性价比达到10%及以上)更高的新产品。(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质量出现较大异常波动状况。5、业务联系人及方式采购方联系人:赵英琦电话:024-4783964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炼钢石灰 电气化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