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招标公告(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局2024)



 

项目概况:

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linyi.gov.cn)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4 年 3 月26日 09:00:00 (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302000202402000048
项目名称: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
最高限价:40 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 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 包 预 算 金 额 ( 单 位:万元)

                            A
                        2024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 有与本项目符合的履约能力; 3、投标人须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CATL) , 且证书合法有效;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 违 法 记 录 ,  且 未 被 列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 名 单 以 及 在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 无行贿记录; 5、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不具备投标资格。
                            40

 
二、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3月 13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3 月 19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方式:①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办理 CA 认证、诚信入库并登录临沂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视 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且下载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 必须与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②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 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LYZF) , 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 (.LYTF) 上传到系统。以上 2 项不满足为无效标拒收投标文件。 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 补充 (答疑、澄清) 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售价:0 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 年 3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 年 3 月 26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3.地 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 联系方式:1595392900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山东迈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26号齐鲁商厦2号楼1711室 联系方式:19953962927 竞争性磋商文件-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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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电子标)第一册项目编号:SDGP371302000202402000048项目名称: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项目包号:A包采购人: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迈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日期:二○二四年三月-1-投标须知根据《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0〕70号)、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实行“不见面”开标,不再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投标企业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并按照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各投标企业需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依次进入所投报的包号进行签到,若因未签到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责任自负。且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0分钟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解密,过时视为投标书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现已启动运行。各供应商如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担保和保函等各类融资服务需求,请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rz.cn/)进行办理。-2-目录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2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4章服务需求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进行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7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8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1.9货物,是指供应商按响应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10服务,是指供应商按响应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货物供货过程中须承担的制造、运输、吊拉、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各项义务。1.1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1.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3.响应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5-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二册第2章采购邀请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4章服务需求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4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4.1响应文件第二册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4.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4.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服务(或施工和货物)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5不论响应过程和响应文件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5.6除响应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7参与响应响应文件活动的各方应对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6-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8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响应文件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响应文件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本项目在开标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答疑文件,请供应商自行下载答疑文件(请自行关注),并依据答疑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否则后果自负。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供应商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6.3供应商认为响应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响应文件。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文件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8.3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8.4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响应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7-8.5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8.6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供应商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9.2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9.3无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4章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含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响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5响应文件形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用于证明供应商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和用于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临沂市)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CA网上办理”栏目。电子响应文件基本流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临沂市)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下载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及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照操作手册安装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使用实名认证证书打开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提示和操作手册导入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使用实名认证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不得对已生成的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压缩、解压等操作),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使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并生成完整-8-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上传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将被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拒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使用实名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长一般为10分钟(以系统实际时间为准)若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即将到期或已过期,请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实名认证证书在有效期。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不需派授权代理人到开标现场。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建议至少提前半小时)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ggzyjy.linyi.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签到,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照其要求,在开标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因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基本操作流程如下:登录开标大厅(选择供应商身份)--进入本项目--点击我已阅读--供应商签到(输入信息显示签到成功--点击确定)--开标时间截止后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长为投标截止时间后十分钟以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注意事项:①供应商必需在开标前(建议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电子签到。②开标时,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③各供应商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过时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④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无效标。(因电子开标系统本身原因等不可抗力原因除外)。⑤供应商可自行查看唱标信息。⑥供应商务必按照网上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的要求设置参与网上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若因供应商自己的原因,如电脑环境未按要求设置导致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供应商以下原因,响应将被拒绝: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2)对已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9-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二次报价阶段:本项目共2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本项目实行不见面远程二次(最终)报价,供应商进行网上在线报价。最终报价基本流程为:评审委员会组长在电子评标系统设置报价结束时间和报价规则后点击开始下一轮报价,供应商即可收到报价信息进行在线报价(此时间不固定,大约为开标结束后半小时,供应商需随时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及供应商联系人的手机短信等待最终报价,务必在系统规定的时间进行报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供应商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点击企业用户选择供应商,进入在线报价菜单对应项目进行二次报价-----进入项目后选择新增报价-----在报价截止之前录入二次报价提交。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优化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相关功能的通知”(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xwzx/008002/20210415/c4feb8ff-736a-4454-92c4-a9a35a70c024.html)。10.6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对于已按照国家、省等规定采用电子版证书或证明的相关资料(含网络媒体资料),供应商提供电子文档证明(完整网络截图)即可。10.6.1商务部分(1)商务标书目录;(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格式详见附件);(4)公开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5)分项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7)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详见附件);(8)近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9)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情况;(10)临沂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1)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0.6.2资信部分(具体资料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10-日止)。2、交付地点:3、风险负担:(含货物)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4、交付方式:七、质量质量应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八、包装(含货物)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九、运输要求(含货物)1、运输方式及线路:XXXXXXXXXXXXX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服务(或货物)或服务(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一、验收(一)货物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交付前,甲方和乙方在日内共同开箱检验货物的规格、质量和数量等状况,如货物需要安装、调试,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安装调试后日内,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并共同在《采购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和应当发现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询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4、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67-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二)服务按照采购文件等要求或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十二、售后服务乙方应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见附件二:乙方响应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材料十三、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或货物)本合同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68-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如临沂仲裁委员会等)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六、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1份。附件一:同响应文件中最终报价修正后分项报价表附件二:乙方响应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材料-69-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甲方在本项目中所需服务由,(代理机构)在国内进行竞争性磋商,经磋商小组评定,确定(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还包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2、“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3、“货物”指合同货物清单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服务,以及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的乙方付费办妥清关、乙方付费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检验”指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6、“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7、“保修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对所卖给甲方货物更换整件或零部件,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产品升级并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时期。8、“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9、“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10、“竞争性磋商”指XXX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本项目竞争性磋商。11、“响应文件”指乙方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经XXX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响应文件。二、货物、数量及规格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及规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附件一)(同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三、合同价格1、合同金额详见合同格式。2、本合同价格包括服务期间时所发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关的全部成本、费用等,且为完税后价格。四、付款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2、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3、付款途径:按照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1)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内资金或预算外资金)2)甲方支付-70-3)国库(预算内资金或预算外资金)与甲方共同支付4、付款方式:按照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1)分期支付方式①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交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②其他分期支付方式2)一次性支付方式项目交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款项。5、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方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所扣乙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时,若乙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方式解决。但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滞或减缓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均应当全部给予赔偿。6、甲方直接与乙方付款结算,XXX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付款承担连带责任或任何其它责任,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亦只能直接向甲方追索而不应当向XXX采购代理机构追索。五、交付日期和地点1、交付日期:按照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2、交付地点:按照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六、包装和标记1、乙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货物安全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2、凡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七、质量标准和检验方式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中《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要求》部分中的规定及响应文件中《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采购人接受)相一致,同时,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服务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服务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并对由于合同货物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71-责。5、乙方提供的货物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应依据乙方提供的开箱要求和环境要求进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验货通知后到现场参加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均应派员参加。6、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即: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实质性验收。7、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双方应签署书面形式证明,乙方应根据该证明及时补足或更换。8、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乙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乙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乙方承担。八、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乙方对合同货物、服务的保修期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若厂家规定的保修期或合同货物主要部件的保修期长于本合同保修期,应适用其保修期。(在本次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期限中,若有不同期限自动适用其中期限较长者)。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免费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项目验收单之日起算。2、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乙方不负保修责任,乙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修理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3、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服务达不到要求,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合同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修理或更换,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以及相关服务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4、在免费保修期内,如果由于乙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或更换服务,而造成本合同不得不停止运行,保修期应依照停止运行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5、在免费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设备的维修服务,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货物、相关配件及服务的价格,并且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及维修服务。6、本合同签订后及货物使用中,如涉及增加或改进安全性的软件升级问题,无论甲方是否知晓或是否向乙方提出,乙方均应当在其刚开始应用该等软件时的第一时间内,立即主动地、无条件地给与免费更新并调试完好。7、若由于甲方提出增加并不涉及安全性的新功能而引起的软件升级,相关成本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得赚取利润或拒绝、拖延。8、若由于乙方增加并不涉及安全性的新功能引起软件升级,而且甲方愿意增加该新功能时,由双方协商解决。9、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72-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九、违约责任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提交争议解决机构认定。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或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3)根据货物、服务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服务的价格或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4)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甲方所退货物已支付的货款全部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直接损失和相关费用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5)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4、甲方如延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0.3‰支付违约金。5、乙方延期交付,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0.3‰支付违约金。6、若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时,违约方在接到对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均应当就每一项违约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7、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十、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73-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十一、联系方式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竞争性磋商与响应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响应文件中的帐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十二、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十三、合同的解释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十四、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五、法律适用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74-十六、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十七、争议的解决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1)提交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八、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九、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响应文件须在本次磋商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磋商的全部规定。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5-关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示范文本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一)登记融资需求。供应商只需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登记即可使用该用户名及密码,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一键联通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填写融资需求,申请融资服务。(二)对接资金供需。供应商可以进入“融资超市”自主选择平台展示的金融产品,自主对接金融机构;也可以选择“撮合模式”由平台合作机构提供融资专业服务。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供应商的融资需求,主动对接供应商,平台同步将融资信息和信用报告与合作金融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共享,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三)完成授信审批。金融机构提高贷前风险筛查效率,确保在供应商合同签订前,完成对目标客户贷款的授信审批。届时,成交供应商将依据政府采购合同获取合同融资服务。(四)锁定合同账号。对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获得的融资项目,贷款金融机构应在“融资平台”对相应的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确认并填报相关信息,平台将信息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采购人对已进行融资抵押的政府采购合同,未经相关贷款银行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合同中的银行账号。(五)资金即时到账。金融机构提前办理完善供应商融资所需各项审批手续,待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随即向供应商账号发放贷款,确保供应商资金需求及时到位。(六)配合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采购人做好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配合工作,协助供应商根据融资需要及时变更合同账号,对已进行融资抵押的政府合同锁定账号。-7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临沂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