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黑臭水体治理明察暗访技术服务招标公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3-13 18:25:38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4-07602 预算金额:222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咨询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李伟广 项目负责人:陈芳
项目概况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0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92-249C04420030
项目名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2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咨询服务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220,0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证明文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任意一个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相关规则如下: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小微企业。如联合体成员中没有中型企业的,则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如联合体成员中有中型企业的,则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28%。组成联合体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的其他企业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2、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则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提交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注1: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注2: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6家。
(4)已按规定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13日 至 2024年03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注: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在线提交,网上远程解密)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注: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在线提交,网上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
联系方式:020-83133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509室招标四部
联系方式:020-66341984、663418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伟广、肖巧云
电话:020-66341984、66341854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3日
相关附件: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招标文件(2024031302).zip
委托代理合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pdf
您有开具电子保函的需求,可通过此链接跳转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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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4-07602采购项目编号:0692-249C04420030项目名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采购人: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4-07602采购项目编号:0692-249C0442003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22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2,22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咨询服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证明文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任意一个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声明。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本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相关规则如下: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小微企业。如联合体成员中没有中型企业的,则小微企业承-第2页-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如联合体成员中有中型企业的,则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28%。组成联合体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的其他企业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2、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则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提交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注1: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注2: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6家。4)已按规定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s://www.gdebidding.com)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联系方式:020-83133562-第3页-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509室招标四部联系方式:020-66341984、6634185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伟广、肖巧云(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到gdmeetc5@126.com咨询)电话:020-66341984、66341854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18﹞10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22〕2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办发〔2018〕29号)、《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粤建城〔2018〕230号)、《广东省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粤建城〔2022〕29号),严格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整改要求,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科学指导各地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确保按期完成国家和省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目标任务,拟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采购包1(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提供的地点广东省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60%,双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60%的款项。2期:支付比例40%,中标人提交全年报告后并进行验收后15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第二笔款项(合同总金额的40%)。验收要求1期:中标人应当在项目完成后,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成果形式、数量和时间向采购人交付全部项目成果,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资料后7个日历天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但需完善的,中标人应根据验收意见对项目成果进行修改完善,于验收会后15个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修改完善后的全部项目成果。验收不通过的,中标人应当无条件组织进行认真整改至合格,于验收会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整改后的全部项目成果并提请采购人再次组织验收,并承担延迟提交项目成果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咨询服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项1.002,220,000.002,220,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参数性质序号1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2.工作范围:广东省21个地级市,20个县级市,34个县,3个自治县,东莞、中山镇街。3.技术要求: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粤建城〔2018〕230号)、《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建城〔2019〕52号)等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对全省21地市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明察暗访技术指导等工作。4.项目成果:明察暗访报告文本5套及电子文件1份(包括影像资料等)。2二、项目进度1.2024年4月底前:完成第一季度“全覆盖”明察暗访工作,并提交报告。2.2024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季度“全覆盖”明察暗访工作,并提交报告。3.2024年9月底前:完成第三季度“全覆盖”明察暗访工作,并提交报告。4.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第四季度“全覆盖”明察暗访工作,并提交报告。3三、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明察暗访报告内容包括指导情况、地方进展情况、主要工作措施、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和遥感发现疑似、群众举报(投诉)的城市黑臭水体具体情况。2.明察暗访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指导各地市查缺补漏,现场查阅地市黑臭水体资料,核实长效机制运营维护状况,包括河长制湖长制、“三个一”(“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台账”“一河(湖)一评估”)制度落实情况,巩固地市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2)核查地级市、县级市、县城建成区,东莞、中山市镇街内未列入国家监管平台清单的黑臭水体,查看是否列入本地区整治清单,是否制定整改措施,查看整改情况;3)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水质抽样检测;4)完成住房城乡建设厅安排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相关工作。3.为各地市黑臭水体整治管理提供辅助工具,接入各地市黑臭水体数据,结合移动端,为明察暗访专家提供便捷的考察情况(现场图片、定位、问题描述等)上报方式,为各地市提供整治成果(整治过程描述、整治后图片)上报方式,实现监督考察可视化管理,对黑臭水体整治是否到位、整治效果是否长制久清提供辅助分析。4.配合采购人做好治理效果评估审核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等工作。5.指导督促地市牵头部门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及时完成整治工作、上报相关材料和填报国家黑臭水体整治信息系统。6.根据采购人要求举行季度汇报会,汇报会以PPT形式为主。7.完成采购人交办的黑臭水体整治的其他工作。8.中标人组成精干团队,按照技术服务合同要求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按时提交服务成果。团队名单作为合同附件备案。45四、工作方案中标人负责在全省(可分为几个片区)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明察暗访。五、其他要求1.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如不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2.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分包本项目工作。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7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第8页-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36,430.00元整。开户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账号:360200091920067984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支票提交方式:请按银行相关规定存入我公司规定账户。(相关账户信息及递交要求请联系项目联系人)汇票、本票提交方式:请按银行相关规定存入我公司规定账户。(相关账户信息及递交要求请联系项目联系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服务类规定。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其他其他,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如下(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云平台的相关规定为准):(1)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2)由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或“开标大厅”(仅供参考,具体以平台实际要求为准)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4)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60分钟内完成(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5)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19开标解密时长6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预留,预留比例:40%。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第10页-格式二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序号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123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第57页-格式二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询问函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692-249C04420030)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58页-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项目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文件获取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事项2:_____________________……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59页-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1: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2: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代理机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诉事项2:_____________________……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________公章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第60页-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61页-格式二十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第62页-格式二十四: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编号:【】号(采购人):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第63页-___年___月___日-第64页-格式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此栏空白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第65页-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元)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天。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二)保险单正本;(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第66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4-07602采购项目编号:0692-249C04420030项目名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采购人: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4-07602采购项目编号:0692-249C0442003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22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2,22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咨询服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证明文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任意一个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声明。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本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相关规则如下: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小微企业。如联合体成员中没有中型企业的,则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如联合体成员中有中型企业的,则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28%。组成联合体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的其他企业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2、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则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提交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注1: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注2: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6家。4)已按规定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s://www.gdebidding.com)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联系方式:020-831335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509室招标四部联系方式:020-66341984、6634185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伟广、肖巧云(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到gdmeetc5@126.com咨询)电话:020-66341984、66341854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18﹞10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22〕2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办发〔2018〕29号)、《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粤建城〔2018〕230号)、《广东省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粤建城〔2022〕29号),严格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整改要求,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科学指导各地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确保按期完成国家和省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目标任务,拟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采购包1(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提供的地点广东省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60%,双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60%的款项。2期:支付比例40%,中标人提交全年报告后并进行验收后15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第二笔款项(合同总金额的40%)。验收要求1期:中标人应当在项目完成后,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成果形式、数量和时间向采购人交付全部项目成果,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资料后7个日历天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但需完善的,中标人应根据验收意见对项目成果进行修改完善,于验收会后15个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修改完善后的全部项目成果。验收不通过的,中标人应当无条件组织进行认真整改至合格,于验收会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整改后的全部项目成果并提请采购人再次组织验收,并承担延迟提交项目成果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咨询服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项1.002,220,000.002,220,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2.工作范围:广东省21个地级市,20个县级市,34个县,3个自治县,东莞、中山镇街。3.技术要求: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粤建城〔2018〕230号)、《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建城〔2019〕52号)等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对全省21地市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明察暗访技术指导等工作。4.项目成果:明察暗访报告文本5套及电子文件1份(包括影像资料等)。2二、项目进度1.2024年4月底前:完成第一季度“全覆盖”明察暗访工作,并提交报告。2.2024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季度“全覆盖”明察暗访工作,并提交报告。3.2024年9月底前:完成第三季度“全覆盖”明察暗访工作,并提交报告。4.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第四季度“全覆盖”明察暗访工作,并提交报告。3三、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明察暗访报告内容包括指导情况、地方进展情况、主要工作措施、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和遥感发现疑似、群众举报(投诉)的城市黑臭水体具体情况。2.明察暗访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指导各地市查缺补漏,现场查阅地市黑臭水体资料,核实长效机制运营维护状况,包括河长制湖长制、“三个一”(“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台账” “一河(湖)一评估”)制度落实情况,巩固地市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2)核查地级市、县级市、县城建成区,东莞、中山市镇街内未列入国家监管平台清单的黑臭水体,查看是否列入本地区整治清单,是否制定整改措施,查看整改情况;3)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水质抽样检测;4)完成住房城乡建设厅安排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相关工作。3.为各地市黑臭水体整治管理提供辅助工具,接入各地市黑臭水体数据,结合移动端,为明察暗访专家提供便捷的考察情况(现场图片、定位、问题描述等 )上报方式,为各地市提供整治成果(整治过程描述、整治后图片)上报方式,实现监督考察可视化管理,对黑臭水体整治是否到位、整治效果是否长制久清提供辅助分析。4.配合采购人做好治理效果评估审核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等工作。5.指导督促地市牵头部门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及时完成整治工作、上报相关材料和填报国家黑臭水体整治信息系统。6.根据采购人要求举行季度汇报会,汇报会以PPT形式为主。7.完成采购人交办的黑臭水体整治的其他工作。8.中标人组成精干团队,按照技术服务合同要求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按时提交服务成果。团队名单作为合同附件备案。4四、工作方案中标人负责在全省(可分为几个片区)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明察暗访。5五、其他要求1.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如不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2.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分包本项目工作。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36,430.00元整。开户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账号:360200091920067984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支票提交方式:请按银行相关规定存入我公司规定账户。(相关账户信息及递交要求请联系项目联系人)汇票、本票提交方式:请按银行相关规定存入我公司规定账户。(相关账户信息及递交要求请联系项目联系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服务类规定。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其他其他,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如下(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云平台的相关规定为准): (1)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2)由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或“开标大厅”(仅供参考,具体以平台实际要求为准)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 (4)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 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60分钟内完成(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19开标解密时长6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预留,预留比例:40%。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s://www.gdebidding.com)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s://www.gdebidding.com)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文小姐电话:020-66341924传真:/邮箱:/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东照大厦3楼316室邮编:510045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电话:020-83188580、83188500、83188511、83188586邮编:510030传真:020-83357559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证明文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任意一个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声明。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6家。9项目投标登记已按规定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10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相关规则如下: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小微企业。如联合体成员中没有中型企业的,则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如联合体成员中有中型企业的,则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28%。组成联合体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的其他企业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2、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则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提交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注1: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注2: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函及投标有效期已提交投标函,投标有效期符合要求2加盖公章和签署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公章和签署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已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符合要求5两个或多个报价投标人未提供两个或多个报价,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已声明哪个为最终报价的6投标价格投标价格是固定价且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7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无重大偏离或重大不合理8报价修正如有报价修正的,投标人按要求确认9澄清确认如有澄清的,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有效的澄清、说明、补正,或相关澄清、说明、补正未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0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附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11其他情形无招标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45.0分技术部分4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总体工作思路 (9.0分),(等次分值选择:0.0;3.0;6.0;9.0;)投标人结合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内容”提出总体工作思路,包含①对本项目的区域特征分析;②对项目区域城市水体黑臭情况的分析;③对本项目招标需求和总体技术路线的理解。 完全包含上述内容,深入结合实际进行分析并无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内容缺失。以下同),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的,得9分;完全包含上述内容,全面阐述现状核心问题,分析工作重点和难点无缺陷,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未完全包含上述内容,或分析工作重点和难点有部分缺陷,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相关政策及规划解读 (9.0分),(等次分值选择:0.0;3.0;6.0;9.0;)投标人结合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项目概况”“技术要求”进行相关政策、规划及案例解读,包含①对相关政策及规划的解读;②对国内外典型案例的解读。 完全包含上述内容,深入结合实际进行解读并无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内容缺失。以下同),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的,得9分;完全包含上述内容,解读内容无缺陷,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完全包含上述内容,解读内容有部分缺陷,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未完全包含上述内容或其他情况不得分。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6.0分)(1)能根据采购需求列举本项目的重难点,每列举一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根据上述的重难点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每提出一条有效解决措施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技术服务方案 (9.0分),(等次分值选择:0.0;3.0;6.0;9.0;)投标人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的“主要内容”编制技术服务方案,需包含全部8小点的内容:所提供的每小项方案中无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内容缺失。以下同),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的,得9分;方案包含上述全部内容,所提供的每小项方案中无缺陷,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方案包含上述全部内容,所提供的每小项方案中有部分缺陷,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进度安排 (6.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6.0;)根据投标人针对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项目进度”编制的实施计划进行评审,内容至少包括:1)项目进度计划安排;2)进度计划的合理分析;3)各工作环节的时间节点控制及保障。 实施计划包括以上全部内容,且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的,得6分; 实施计划包括以上全部内容,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实施计划不完全包括以上全部内容,或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其他或没有不得分。质量保证体系及后续服务安排 (6.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6.0;)根据各投标人针对第二章采购需求的“主要内容”制定的质量保证方案进行评审,主要包含下列内容1)质量保证目标;2)质量保障措施。 方案包括以上全部内容,且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的,得6分; 方案包括以上全部内容,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方案不完全包括以上全部内容,或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其他或没有不得分。商务部分投标人业绩 (11.0分)(1)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单位承接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申报项目或同类项目,每提供一个合同得1分,本项最高得7分。 (2)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单位承接过信息化项目,每提供一个合同得0.5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面件作为评审依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或不清晰不得分。同一份合同同时包含1、2项内容的,可分别得分。项目负责人(限1人,若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14.0分)(1)工作经历在20年及以上,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给水排水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给水排水专业)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6分;工作经历在20年及以上,同时具备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给水排水专业)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按最高分值得分,不累计得分。 注:需提供对应的相关有效证书证明文件(如有有效期的,需在有效期内),其中工作经历以大专或以上全日制学历的毕业证时间为准(有多个学历的,按最高学历为准计算); 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证书未备注专业的,以其职称证书专业为准。 (2)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来在水环境治理方面获得过由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技术发明奖”的,得6分;其他不得分。 (3)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来在水环境治理方面获得过发明专利证书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注:(1)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证明文件,如获奖证书未体现人员姓名的,还需同时提供发证单位的相关文件或网站公告等有效证明。(2)获专利时间以专利证书颁发时间为准,需提供有效的专利证书证明文件。 说明:需同时提供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4个月内任一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在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外部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可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如属于依法不需要缴交个税或社保的,则同时提供人员依法不需要缴交个税或社保的证明/说明及在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不提供的本项均不得分。项目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6.0分)项目技术负责人(限1人,与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1)同时具备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给水排水专业)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2分,只具备其中之一得1分,没有不得分。 (2)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 (3)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 注:1、需提供对应的相关有效证书证明文件(如有有效期的,需在有效期内)。(2)同时提供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4个月内任一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在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外部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可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如属于依法不需要缴交个税或社保的,则同时提供人员依法不需要缴交个税或社保的证明/说明及在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不提供的本项均不得分。拟投入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丶技术负责人除外) (14.0分)(1)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给水排水专业)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2分;只具备其中之一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2)环境卫生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的,得2分;只具备其中之一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3)信息化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的,得2分;只具备其中之一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4)其他项目团队成员:团队成员中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给水排水专业),每提供一名得2分;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给水排水专业),每提供一名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每个专业的专业负责人只计算一位,且不得重复。其他项目团队成员与专业负责人不得重复,且同一人只计算一次。需提供对应的相关有效证书证明文件(如有有效期的,需在有效期内)。 说明:需同时提供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4个月内任一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任一单位)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外部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可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如属于依法不需要缴交个税或社保的,则同时提供人员依法不需要缴交个税或社保的证明/说明及在供应商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不提供的该人员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采购合同(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项目名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甲方: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乙方:编号:号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委托方(甲方):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受托方(乙方):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18﹞10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22〕2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办发〔2018〕29号)、《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粤建城〔2018〕230号)、《广东省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粤建城〔2022〕29号),严格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整改要求,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科学指导各地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确保按期完成国家和省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目标任务,拟委托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2.工作范围:广东省21个地级市,20个县级市,34个县,3个自治县,东莞、中山镇街。3.技术要求: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粤建城〔2018〕230号)、《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建城〔2019〕52号)等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对全省21地市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明察暗访技术指导等工作。4.项目成果:明察暗访报告文本5套及电子文件1份(包括影像资料等)。第二条项目进度1.2024年4月底前:完成第一季度“全覆盖”明察暗访工作,并提交报告。2.2024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季度“全覆盖”明察暗访工作,并提交报告。3.2024年9月底前:完成第三季度“全覆盖”明察暗访工作,并提交报告。4.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第四季度“全覆盖”明察暗访工作,并提交报告。第三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明察暗访报告内容包括指导情况、地方进展情况、主要工作措施、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和遥感发现疑似、群众举报(投诉)的城市黑臭水体具体情况。2.明察暗访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指导各地市查缺补漏,现场查阅地市黑臭水体资料,核实长效机制运营维护状况,包括河长制湖长制、“三个一”(“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台账”“一河(湖)一评估”)制度落实情况,巩固地市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2)核查地级市、县级市、县城建成区,东莞、中山市镇街内未列入国家监管平台清单的黑臭水体,查看是否列入本地区整治清单,是否制定整改措施,查看整改情况;3)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水质抽样检测;4)完成住房城乡建设厅安排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相关工作。3.配合甲方做好治理效果评估审核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等工作。4.指导督促地市牵头部门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及时完成整治工作、上报相关材料和填报国家黑臭水体整治信息系统。5.根据甲方要求举行季度汇报会,汇报会以PPT形式为主。6.完成甲方交办的黑臭水体整治的其他工作。7.乙方组成精干团队,按照技术服务合同要求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按时提交服务成果。团队名单作为合同附件备案。第四条合同价款合同价款总计人民币整,小写¥元,此合同价款包含服务费、交通费、餐费、住宿费、文件打印费以及税费等相关一切费用。第五条付款方式本次付款分两期进行:1、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期款项(合同总额的60%),即总计人民币整,小写¥元。乙方提交全年报告后并进行验收后1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款项(合同总额的40%),即总计人民币整,小写¥元。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2.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3.乙方在付款前需提交相应金额的发票给甲方。第六条工作方案乙方负责在全省(可分为几个片区)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明察暗访。第七条甲方责任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2.在乙方进行明察暗访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调等方面的便利。3.甲方应按照第五条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第八条乙方责任1.乙方须按照第一条、第二条的有关规定,按照协议书开展明察暗访工作。2.乙方须定期向甲方汇报各阶段的工作进度、讨论与研究相关的问题及提交明察暗访报告。3.乙方须按甲方书面意见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第九条验收乙方应当在项目完成后,按照甲方要求的成果形式、数量和时间向甲方交付全部项目成果,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资料后7个日历天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但需完善的,乙方应根据验收意见对项目成果进行修改完善,于验收会后15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修改完善后的全部项目成果。验收不通过的,乙方应当无条件组织进行认真整改至合格,于验收会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整改后的全部项目成果并提请甲方再次组织验收,并承担延迟提交项目成果的违约责任。第十条成果的权属甲方拥有本项工作除研究成果中研究单位署名权以外的全部知识产权,乙方拥有本项目研究成果中研究单位的署名权。乙方以本研究的名义购买及取得的任何资料,由甲方拥有,并由甲方保管。乙方不得使用有关资料用于与本研究无关的用途,并须于研究完成时,将所有资料交回甲方。第十一条保密条款甲乙方应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各方对成果文件共同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组织或个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过错方应赔偿损失。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本协议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协议终止或解除,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同时,乙方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移交给甲方。2.乙方对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补充或修改。3.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协议终止或解除,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同时乙方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第十三条乙方在遇见不可预计或难于解决的问题时,必须尽早向甲方汇报,寻求解决方法,以免拖延工作进度;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本条前款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十四条乙方的工作或提交的报告如未能符合委托书的要求,乙方应做必要的修改补充。若修改后的成果仍未能符合委托书的要求,甲方可终止与乙方的服务。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东分会进行仲裁;3.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单位各执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工作人员名单序号姓名职称联系方式备注1234567891011委托方(甲方)(盖章):受托方(乙方)(盖章):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代理人:(手写)委托代理人:(手写)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户名:地址:账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5.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4-07602采购项目编号:0692-249C04420030所投采购包:第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十、承诺函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五、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四、附件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投标函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你方组织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0692-249C04420030],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对一”明察暗访技术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三)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四)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六)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投标报价(元/%)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采购包: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1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序号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制造商(开发商)制造商企业类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该产品报价在总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黑臭水体治理明察暗访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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