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如东县马塘镇长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4)



 
如东县马塘镇长路村马三线、马沿线路灯亮化工程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MTZ2024(招)-009】
(资格后审)

工程名称:如东县马塘镇长路村马三线、马沿线路灯亮化工程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如东县马塘镇长路村。2、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预算价26.927736万元。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4、工期要求:60天。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维护。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且持有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B证。注: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未被列入“关于马塘镇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名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其他投标条件: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五)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及附件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投标报名须知及要求5.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5.2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限定在采购人确定解密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如因投标人个人原因,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3凡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企业必须办理CA加密锁和电子签章。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使用办理的CA锁直接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下载。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13-81553618。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13-84800088。5.4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必须自行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否则拒收投标文件。5.5本项目资审文件及价格标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顺序以PDF 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上传的所有资审文件及价格标文件必须每页都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电子签章文件上传之后必须预览,确认正常打开,并且签章有绿色的√,否则视为无效文件),不能按要求电子签章的将会被废除投标资格。资审文件部分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其“价格文件”不参加评审,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5.6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叁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加盖公章)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代理(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5.7投标人须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以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5.8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上午09时00分;六、联系方式招标人:如东县马塘镇长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地址:如东县马塘镇招标单位联系人:张林峰;联系方式:15371789336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399号联系人:郭艳晴;联系电话:18806271002

 
【招标文件】-如东县马塘镇长路村马三线、马沿线路灯亮化项目.doc

如东县马塘镇长路村马三线、马沿线路灯亮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MTZ2024(招)-009招标人(盖章):如东县马塘镇长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盖章):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二○二四年三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工程名称如东县马塘镇长路村马三线、马沿线路灯亮化工程2建设地点如东县马塘镇长路村3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预算价26.927736万元。4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5质量标准合格6工期要求60天7资金来源村自筹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维护9工程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方式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000.00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等形式。采用银行汇票缴纳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从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否则不予接受。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款人:如东县马塘镇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马塘支行,账号:1111323309100232742。注:中标结果公示的第二天,中标单位须提供银行汇票原件(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中银行汇票扫描件一致)备查,如招标人要求提供银行汇票原件,中标单位未按要求提供或存在其他违规现象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采用现金等其他方式缴纳的,各投标人于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如东县马塘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费用自理。 投标人须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以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14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详见招标文件15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详见招标文件16招标控制价公布时间(下浮15%)与招标文件同时公布。本工程控制价为22.889451万元。17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上午09时00分18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共3人,由招标人依法组成。21履约担保1、中标单位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5%。2、中标人须在公示结束后主动与招标人联系,中标人须在公示结束后5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按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扣除相应罚金、违约金后),不计息。备注:5.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5.2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限定在采购人确定解密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如因投标人个人原因,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3凡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企业必须办理CA加密锁和电子签章。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使用办理的CA锁直接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13-81553618。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13-84800088。5.4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必须自行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否则拒收投标文件。5.5本项目资审文件及价格标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顺序以PDF 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上传的所有资审文件及价格标文件必须每页都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电子签章文件上传之后必须预览,确认正常打开,并且签章有绿色的√,否则视为无效文件),不能按要求电子签章的将会被废除投标资格。资审文件部分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其“价格文件”不参加评审,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下载。5.6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叁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加盖公章)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代理(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招标人:如东县马塘镇长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地址:如东县马塘镇招标单位联系人:张林峰;联系方式:15371789336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399号联系人:郭艳晴;联系电话:18806271002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工程概况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1.3.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已具备施工条件。(2)施工用水、电: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3)场内外道路:已具备施工条件。(4)其他:投标人须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以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且持有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B证。注: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未被列入“关于马塘镇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名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须在招标文件发出后5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841856789@qq.com)。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5日内以无记名邮件方式发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841856789@qq.com),所有答复也在网上公开回复。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在网上公开发布,各投标人可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下载。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6.招标文件的修改6.1.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6.2.补充通知报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查验通过后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供,电子文件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下载。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须密切关注招标人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招标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三)投标文件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投标文件应包括资审文件和价格文件两部分。8.1资审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8.1.1封面8.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8.1.3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授权委托人与不见面系统签到联系人须一致,不一致将废标)8.1.4无在建工程承诺书;8.1.5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8.1.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8.1.7企业资质证书;8.1.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8.1.9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B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办理的交费记录(2023年12月份-2024年2月份,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8.1.10投标经办人身份证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办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2023年12月份-2024年2月份,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此项无须提供);8.1.11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现金方式无须提供)8.1.1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现金方式无须提供)8.1.1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8.2价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8.2.1投标函;8.2.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使用的表格包括投标总结(封-3)、投标总价(扉页-3)、总说明(表-01)、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08)、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12-2)、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表-12-3)、计日工表(表-12-4)、总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表-13)、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0)、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注:1.本项目资审文件及价格标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顺序以PDF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上传的所有资审文件及价格标文件必须每页都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电子签章文件上传之后必须预览,确认正常打开,并且签章有绿色的√,否则视为无效文件),不能按要求电子签章的将会被废除投标资格。资审文件部分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其“价格文件”不参加评审,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2.各投标单位上传的投标文件提交前,请认真复查自己的投标文件制作的清晰情况,如投标文件不清晰,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价格文件电子标书(13JT格式)必须上传至系统对应端口且必须通过清标。否则视为废标。9.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10.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招标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6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投标保证金11.1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予以退还(无息)。11.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规费及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中标单位应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前,将已签订的合同报送马塘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11.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部门核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马塘镇招投标黑名单,禁止参加马塘镇政府投资建设的相关工程及采购的招投标活动。(1)放弃中标项目的;(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4)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的;(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踏勘现场12.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12.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2.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2.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四)投标报价13.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起阅读理解。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14.投标报价方式14.1固定单价(综合单价)报价。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范围内由承包人承担。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15招标控制价15.1本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15.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15.2.1依据2014年《江苏省工程计价定额》及配套的费用定额和南通市有关规定计价,人工单价参照苏建函【2023】391号文。15.2.2材料价格按2024年第2期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指导价执行,缺项按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措施项目费用考虑工程所在地常用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计取。15.2.3临时设施费:按1.1%计。15.2.4不可竞争费用:按16.2规定计取。暂列金额、暂估价以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费率等不可竞争费用在计算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时不调整。15.3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封—3、扉页-3、表—01、表—02、表—03、表—04、表—08、表—09、表—11、表—12(含表—12—1~表—12—5)、表—13、表—20、表—21。工程量清单法计算表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一分部分项工程费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一其中1.人工费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一其中2.材料费材料消耗量×除税材料单价一其中3.施工机具使用费机械消耗量×除税机械单价一其中4.管理费(1+3)×费率或(1)×费率一其中5.利 润(1+3)×费率或(1)×费率二措施项目费二其中单价措施项目费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二其中总价措施项目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或以项计费三其它项目费四规 费四其中1.环境保护税(一+二+三-除税工程设备费) ×费率四其中2.社会保险费1.环境保护税四其中3.住房公积金2.社会保险费五税 金[一+二+三+四-(除税甲供材料费+除税甲供设备费)/1.01]×费率六工程造价一+二+三+四-(除税甲供材料费+除税甲供设备费)/1.01+五15.4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招标控制价与招标文件同时公布。投标人须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下载。15.5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日内将无记名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841856789@qq.com)进行提出;经招标人复核确有错误的,招标人调整调整招标控制价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以补充通知(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的方式在网上公开发布。补充通知报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并备案后以电子文件形式进行发布,投标人须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下载。16.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6.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16.2不可竞争费用16.2.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按1.2%计;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按0.1%计;16.2.2规费:环境保护税暂不计,结算时按有关部门规定计取。16.2.3社会保险费按单位工程分别计取,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按2.1%计。16.2.4住房公积金按单位工程分别计取,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按0.37%计。16.2.5税金:费率按9%计。16.2.6暂列金:/。16.2.7暂估价:/。16.3建议品牌:本项目灯具建议品牌:飞利浦、欧普、宝德。注: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或建议品牌采购材料,建议品牌所使用的配件均与建议品牌相同。如存在特种规格材料需开模,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所有材料需送样经业主方确认后方可组织材料进场,材料进场后经抽样复检合格方可进行施工。投标人或中标人拟在建议品牌外自行选择品牌的,提交该品牌设备在品牌、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招标人建议品牌的相关证明材料,后经招标人组织论证或者实地考察,确认该品牌设备符合本项目相关要求的,将由招标人书面材料告知该投标人或中标人予以增加可选品牌,论证没有通过的品牌一律不予接受。16.4水、电由投标人自理,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16.5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实行自主报价(已列入不可竞争的项目除外)。投标人所报设备价、材料价如低于同期的省、市、县的造价信息或低于同期的市场价格信息,视为对招标人的优惠。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报设备、材料其标准、等级、规格不得低于清单及图纸的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清单、图纸确定的标准、等级、规格组织施工。16.6投标人应认真充分自行踏勘施工现场,考虑各种困难因素(包括本工程以“项”计费的工作内容),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以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16.7由投标人自购的材料,须使用国产中档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其规格、技术指标、质量等级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同时必须满足相应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的要求。16.8投标报价应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自主进行,并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不得低于成本。16.9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投标人均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审计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16.10建筑垃圾弃置及运距由各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并计入报价,审计结算时不予调整。16.11本工程工期较紧,投标人应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按招标文件要求以及结合实际情况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按时交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中标后不得以此要求招标人增加任何费用。(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见附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18.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限定在采购人确定解密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如因投标人个人原因,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9.凡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企业必须办理CA加密锁和电子签章。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使用办理的CA锁直接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13-81553618。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13-84800088。20.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必须自行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否则拒收投标文件。21.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叁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加盖公章)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代理(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2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六)开标、评标、定标23.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方法的具体做法参见第二章。24.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25.评标委员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招标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代理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26.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7.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27.1.投标文件格式中凡要求签字、盖章而未签字、盖章的;27.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7.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7.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7.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结果不一致的;27.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27.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7.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27.9.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27.10.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27.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7.12.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不一致的;27.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或不可竞争费用的;27.1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7.15.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的;27.1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7.1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27.19授权委托人与不见面系统签到联系人不一致的。27.20价格文件未通过清标的。28.评标、定标工作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进行。29.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30.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当发现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或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可按27.4条款视同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作废标处理;当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可按27.4条款视同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1.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3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将在评标报告之外按照统一格式公布下列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在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一并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公布,公布的时间为三日。(七)授予合同33.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4.中标通知书及履约保证金34.1中标人须在公示结束后主动与招标人联系,中标人须在公示结束后5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按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扣除相应罚金、违约金后),不计息。34.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5.若中标人不能按34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拒绝与其签订施工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6.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招标人必须将合同报马塘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合同备案包括施工现场项目部人员名单和岗位、职责、身份证等信息。37.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马塘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注: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本工程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项目开工前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工程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按县政府关于印发《如东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东政发【2019】33号文)执行,中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农民工工资发放采用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由银行代发并应按月足额支付。第二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一、评标程序资格审查—价格文件评标—确定中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通过后,对投标人商务标评标进行计分统计,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列,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二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三高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最高总分出现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二、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所有的合格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三、价格文件评审:(100分)投标人的价格文件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现场采取抽签方式从下列三个评标办法中确定最终的价格文件评审办法。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未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为95%、96%、97%、98%。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1分,每高1%扣1.5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从65%、70%、75%、80%、85%五个值中随机抽取确定,Q2=1-Q1;K1的取值为95%、96%、97%、98%,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为:90%。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1分,每高1%扣1.5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10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1.5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四、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人解释。五、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招标方和评标委员会。3.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如东县马塘镇长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如东县马塘镇长路村马三线、马沿线路灯亮化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如东县马塘镇长路村马三线、马沿线路灯亮化工程2.工程地点:如东县马塘镇长路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无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如东县马塘镇长路村马三线、马沿线路灯亮化工程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二、合同工期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月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书为准)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月日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合同价格形式及付款方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承包人的施工人员与发包人不发生任何法律关系,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无论是否造成自身施工人员或造成第三方人员人身、财产损害均由承包人承担,与发包人无关。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本合同,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纠纷解决1.任何一方因违约或其他问题而引起的纠纷,双方首先应按照友好的原则力求通过协商解决,必要时可请双方的上级机关调解解决。2.协商或调解均未奏效时,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月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如东县马塘镇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备案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招标文件及修改、补充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10)其他合同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联系电话:;1.1.2.5设计人:名称:;联系电话:;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建设工程规范和标准;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有关材料、设备的规范和标准;现行的江苏省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规定。(以上规范或标准在实行过程中若有新版,以新版为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设计要求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招标文件及修改、补充文件;(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当上述文件之间出现不一致时,就同一事项的解释,应当按照上述所列次序在先的文件所表述的意思为准;当同一顺序多份文件之间发生内容不一致时,应以形成时间较后的为准;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的内容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于工程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伍套(含两套竣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进场的临时道路由乙方自行考虑,费用由乙方承担。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工程现场施工道路由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规定自行解决,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施工期间不外传。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无。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支付,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确定。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减:①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不超过15%,按原投标单价执行。②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且不超过30%。增加部分的工程量(不包含15%以内部分)的综合单价取原投标单价和预算价同比例下浮后的综合单价中的低价,合同内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不调整;减少部分工程量(不包含15%以内部分)的综合单价取原投标单价和预算价同比例下浮后的综合单价中的高价。③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30%时(不包含30%以内部分)。增加部分的工程量(不包含30%以内部分)的综合单价按照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参照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报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合同内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不调整;减少部分工程量(不包含30%以内部分)的综合单价取原投标单价和预算价同比例下浮后的综合单价中的高价,剩余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不调整。中标下浮率计算:下浮率=(1-中标价/预算价)*100%。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施工现场管理及外部关系协调。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具备施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用水、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含在报价中。管、线、电表、水表、配电箱、发电设备等由承包人自备,费用自理。施工水费用由承包人按实际用量及供水部门收取的标准支付。注:电由承包人按发电考虑,费用含在报价中。(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竣工图和资料必须经验收合格。如承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或竣工图不符合有关规定,必须整改合格。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贰份(包括竣工图),其中两套必须是原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日期前14天。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图必须与实际相符合,否则由此对发包人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竣工时,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在竣工图标出各类管线的实际走向和定位。(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②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根据现场工程师的要求提供。③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安全防护等,并负责安全保卫。所需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④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根据发包人要求免费提供。⑤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所需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⑥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完工程未交付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⑦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保护措施由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发包人和现场监理审核批准后执行。⑧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文明工地要求,做好场地清理及相关工作。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要整齐,机械停放有序,做到工完料清;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清洁卫生要求;定期地将所有建筑垃圾从施工场地清除,并运出场外;交工前,将所有剩余的建筑材料运走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将所有施工机械和设备从施工场地运走。上述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的50%。⑨三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中标后承包人做好各项进场准备,施工合同签定后及时组织机械、设施和人员等进场施工。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和工程的安全,但应在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5天,每天不少于7小时。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处罚均由承包人全部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每周出勤率不足5天的,每人每天处违约金1000元,当日在场时间少于3小时的视为缺勤,在现场时间为3~6小时(不足6小时的)视为出勤半天。发包人将不定期进行考核。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离开现场必须请假,一天向监理请假,二天以上向发包人请假。如发现无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周有3天不在现场,且未经业主和监理同意,每发现一次对项目经理罚款2000元、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0元。连续5天或两个月内累计10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同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原则上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若需更换项目经理必须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但业主有权根据项目经理的实际能力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不得拒绝,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约处违约5万元整。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相应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中标后第七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合同价款的1%进行处罚。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合同价款的1%进行处罚。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合同价款的1%进行处罚。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承包人不得转包或分包本工程的其他项目,一旦发现转让(转包)和分包者,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5%;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并且在签订合同前3日内将全部履约保证金缴纳给发包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扣除相应罚金、违约金后),不计息。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根据发包人要求免费提供。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无。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承包人应确保本工程一次性竣工验收通过。如因承包人原因致使本工程不能一次性竣工验收通过,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并责令承包人返工达到合格要求,同时其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5.3.3若承包人未按以上要求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该项工程量不予计量且造成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现场必须按要求配备安全员,安全员、场内作业车辆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如被查出现场无配备安全员或者安全员、场内作业车辆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持证上岗的情况,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的部分金额。(2)工程施工前和施工中,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技术进行交底;承包人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周边及主要通道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其它有关法规要求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3)承包人认真执行国家、江苏省、南通市及如东县马塘镇有关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和有关规定,施工期间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由于承包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4)未能达到上述(1)-(3)条要求,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最多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施工期间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工程每项工程完成后,经发包方、承包方、分包方三方验收合格后,交承包人负责总包管理。承包人应全面负责施工工地及生活区域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施工人员的治安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外单位车辆及人员进入场地的登记和安全保卫及教育工作,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于中标后第七天提交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文明工地要求,做好场地清理及相关工作。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要整齐,机械停放有序,做到工完料清;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清洁卫生要求;定期地将所有建筑垃圾从施工场地清除,并运出场外;交工前,将所有剩余的建筑材料运走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将所有施工机械和设备从施工场地运走。上述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无。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人确认,承包人即应当执行。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按约执行。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于开工前进行现场交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15天内,每延期一天,承包人对发包人每天按1000元人民币进行赔偿,超过15天则双倍处罚;(2)对发包人的分期进度计划如承包人不能按期完成将给予进度履约保证金进行赔偿。(3)本项目完工后立即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接收甲方初验,初验通过后并提交验收申请单30天内组织验收,承包人必须确保完成验收合格。如不能达到“验收合格”,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同时责令承包人返工达到合格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按通用条款执行;(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承包人应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合同生效后一般材料承包人应提前15天向发包人按实提交所需材料品种、数量、型号、规格、质量等级,如有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8.2承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承包人采购的材料: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建立材料台账,供发包人检查,材料台账中必须注明并包含下列内容: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或等级、厂家、进场数量、出厂合格证、编号、进场日期、使用部位、施工单位验收人、检测情况、监理见证人、发包人代表等。承包人在材料使用前,应有向监理报验、提供材料台账的程序,并见证抽样送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发包人或监理抽查发现使用的材料无报验手续及材料台账(或材料台账不符合要求的)或不合格,可指令停工,要求返工剥离。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1)本项目所有材料均由承包人采购。承包人在材料使用前,应有向监理报验的程序,并见证抽样送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发包人或监理抽查发现使用的材料无报验手续或不合格,可指令停工,要求返工剥离。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2)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或建议品牌采购材料。发包人及第三方抽查发现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该项要求,可指令停工,重新更换材料设备,并视造成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按2000~10000元/次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所发生的返工费用等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建立材料设备台账,供发包人及第三方检查,材料设备台账中必须注明并包含下列内容: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或等级、厂家、进场数量、出厂合格证、编号、进场日期、使用部位、施工单位验收人、检测情况、监理见证人、发包人代表等。承包人在材料设备使用前,应有向监理报验、提供材料台账的程序,并见证抽样送检。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得使用,发包人及第三方或监理抽查发现使用的材料设备无报验手续及材料设备台账(或材料设备台账不符合要求的)或不合格,可指令停工,要求返工剥离,并视造成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按2000~10000元/次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条款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查。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10.2变更权监理单位、承包人、设计单位根据工程需要提出工程变更,所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按规定办理工程变更单,由发包人技术组组织审核其必要性、技术性、可行性、经济性等。设计单位出具变更通知单或变更图纸报发包人。承包人做出变更工程预算,报发包人审核。最终按工程变更审批实施。10.3变更程序(1)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考虑不周而提出的设计变更通知,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变更通知单;增加投资的变更,需做出说明,并进行工程变更审批。(2)施工单位请求变更时,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附原图纸。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接到报告24小时内根据报告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并提出意见报发包人现场代表,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变更单,并进行工程变更审批。(3)工程任何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上的变更,必须由发包人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令(其内容包括:工程计量、变更图纸,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及设计部门对变更的意见等),并由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人实施。(4)变更现场签证由发包人现场代表、监理、承包人三方现场计量签字,报监理总监、发包人复核(逾期未确认的不作为结算依据)。(5)所有变更单的工程量签证必须在变更通知发出后规定天数内报发包人审核。如逾期未报送,要书面说明原因否则将不予认可。(6)所有变更工程竣工时,施工方应及时做好资料由监理确认交发包人,以便做好资料存档。(7)工程变更是工程成本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经办人均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凡利用变更工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贪污的,追究刑事责任。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工程变更价款调整:(1)因设计变更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中的措施费仍按中标时费率进行调整;“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中的措施费发生关联变化时,按2013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原组价方法调整,未按2013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中标价格折算成的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逾期未确认的不作为结算依据);(2)因设计变更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下列方式确定其综合单价: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按照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并按投标报价与招标人定额预算价的下浮比率进行下浮),报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逾期未确认的不作为结算依据)。(3)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不符的,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报发包人确认。(4)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并且此单价或总额价一时不能议定,经业主授权后监理工程师可以确定暂时的单价或总额价作为暂付帐款列入期中支付,待议定后再在其后的期中支付中调整。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双方另行商定。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无。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使用权归发包人,结算时从合同价中扣除。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予调整。主要建筑材料差价的取定:应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为基准(缺指导价的材料以三方(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确认的市场信息价为准),差价为施工期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与本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按下列公式计算: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Σ(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月材料指导价)/同类材料总用量。材料用量按施工现场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三方签认的材料进场台账为准。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材料价格差价的取定: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为基准(缺指导价的材料以双方确认的市场信息价为准),差价为施工期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与本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中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按下列公式计算: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Σ(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月材料指导价)/同类材料总用量。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文件调整合同价款。(人工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工程价款调整:(1)本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值,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格(人工、材料、机械涨跌不调整)。(2)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减:①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不超过15%,按原投标单价执行。②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且不超过30%。增加部分的工程量(不包含15%以内部分)的综合单价取原投标单价和预算价同比例下浮后的综合单价中的低价,合同内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不调整;减少部分工程量(不包含15%以内部分)的综合单价取原投标单价和预算价同比例下浮后的综合单价中的高价,剩余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不调整。③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30%时(不包含30%以内部分)。增加部分的工程量(不包含30%以内部分)的综合单价按照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参照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报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合同内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不调整;减少部分工程量(不包含30%以内部分)的综合单价取原投标单价和预算价同比例下浮后的综合单价中的高价。中标下浮率计算:下浮率=(1-中标价/预算价)*100%。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现行规定执行。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检验批施工完成周期计量,每月月底前,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计量,报监理单位审核,如不能及时上报计量,甲方在后期支付工程款时予以推迟(每延期一次,推迟付款一个月)。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已完成工作对应的金额;(2)根据第10条〔变更〕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3)根据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4)根据第19条〔索赔〕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5)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的金额;(6)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月向监理人提交,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单价合同中的总价项目按月进行支付分解,并汇总列入当期进度付款申请单。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月向监理人提交,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单价合同中的总价项目按月进行支付分解,并汇总列入当期进度付款申请单。(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3.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镇村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50%;2025年年底项目无质量问题,付至审计价的80%;余款于2026年年底项目无质量问题后按审计价一次性结清。注:付款前中标人须开具正式发票。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3竣工日期: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视同工程延期。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需在工程竣工后28天内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并同时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所有设计变更、签证、工程联系单、材料认价单等结算依据均须为原件。14.2竣工结算审核(1)发包人和发包人委托的审价单位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齐全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工程结算的审价工作。如承包人结算资料不完整,从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进行提交补充资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承包人仍未能按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则审价时间顺延。如发现送审的结算书中有遗漏项目,承包人应通过发包人补送遗漏项目结算资料,依约审核。(2)在审价期间,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审价工作,如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积极配合,则审价机构将出具的最终审计结果送达承包人,承包人在收到最终审计结果7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承包人确认审价结果。(3)发包人委托审计机构进行审核结算,工程结算金额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乙方地址:联系人:。此地址为唯一地址,本工程期间无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其它地址均无效。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15.4.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7)其他:按通用条款执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按通用条款执行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6.2.1条。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15天内,每延期一天,承包人对发包人每天按1000元人民币进行赔偿,超过15天则双倍处罚;对发包人的分期进度计划如承包人不能按期完成将给予进度履约保证金进行赔偿。(2)承包人完工后28天内必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必须确保验收合格。如不能达到“验收合格”,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同时责令承包人返工达到合格要求;若承包人擅自停工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或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在本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必须在2天内无条件退场,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工程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发包人将按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的80%给予结算,以赔偿发包人将未完工工程委托第三方施工产生的费用损失,同时不免除承包人的工期延误违约责任及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责任。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如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必须承担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工程的恢复费用及因此造成后续工程延期费用,发包人有权勒令其退场,或减少其承包内容,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按通用条款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必须按规定办理由承包人投保的一切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一切险、工程第三方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如不办理,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保险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含在合同总价内,因投保不到位造成的所有损失赔偿由承包人承担。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发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承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3:安全合同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如东县马塘镇长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如东县马塘镇长路村马三线、马沿线路灯亮化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一)本工程施工单位全部施工范围内的室外配套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二)由施工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和由此引发的工程、设施的损坏。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项目质保期为两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在工程设计使用期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设计使用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施工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3安全合同甲方:乙方: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及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二)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三)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一)乙方是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二)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三)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四)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五)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注意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无论造成乙方施工人员或造成第三方损害,均由乙方承担。第三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四)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五)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六)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七)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八)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十)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第四条:安全责任(一)本协议约定期间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包括但不限于造成甲方、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二)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第五条: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备案贰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一、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依据2014年《江苏省工程计价定额》及配套的费用定额和南通市有关规定计价,人工单价参照苏建函【2023】391号文。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国家、省、市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和标准,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有关材料、设备的规范和标准。在实行过程中若有新版,以新版为准。三、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1.施工期间要注意周边环境,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安全,减少对行人、车辆的影响。2.冬、雨季施工要采取相应的保证措施。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使用办理的CA锁直接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审文件要求1.各投标人应严格按此要求编制资格审查文件,否则,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2.资格后审文件提交材料要求2.1统一用A4纸2.2按以下顺序依次装订成册:2.2.1封面;2.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2.3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授权委托人与不见面系统签到联系人须一致,不一致将废标)2.2.4无在建工程承诺书;2.2.5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2.2.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2.7企业资质证书;2.2.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2.9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B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办理的养老保险交费记录(2023年12月份-2024年2月份,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2.2.10投标经办人身份证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办理的养老保险交费记录(2023年12月份-2024年2月份,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此项无须提供);2.2.11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现金方式无须提供)2.2.1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现金方式无须提供)2.1.1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注:1.本项目资审文件及价格标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顺序以PDF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上传的所有资审文件及价格标文件必须每页都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电子签章文件上传之后必须预览,确认正常打开,并且签章有绿色的√,否则视为无效文件),不能按要求电子签章的将会被废除投标资格。资审文件部分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其“价格文件”不参加评审,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2.各投标单位上传的投标文件提交前,请认真复查自己的投标文件制作的清晰情况,如投标文件不清晰,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价格文件电子标书(13JT格式)必须上传至系统对应端口且必须通过清标。否则视为废标。(二)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 如东县马塘镇长路村马三线、马沿线路灯亮化工程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3、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我司的名义参加如东县马塘镇长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如东县马塘镇长路村马三线、马沿线路灯亮化工程施工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承认。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授权日期:年月日4、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东县马塘镇长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我司参加(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姓名)。现我司郑重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无在建工程。如果我司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为本工程施工中标人后,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我司无条件接受贵司取消我司中标人资格、没收我司投标保证金的处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时间:年月日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施工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三)价格文件要求及格式1投标函;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2.1使用的表格包括投标总结(封-3)、投标总价(扉页-3)、总说明(表-01)、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08)、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12-2)、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表-12-3)、计日工表(表-12-4)、总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表-13)、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0)、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2.2.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2.2.1工程概况。2.2.2投标报价的范围2.2.3编制依据等。2.3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2)价格文件格式1、价格文件封面(封面)工程施工投标文件(价格文件)招标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函如东县马塘镇长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一)根据已收到的如东县马塘镇长路村马三线、马沿线路灯亮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我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二)我司保证在收到贵司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完工。(三)我司保证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四)我司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五)贵司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合同的条件。投标人(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使用的表格投标总价投标人:(单位盖章)年月日封-3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时间:年月日扉页-3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表-01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 项 工 程 名 称金额(元)其 中:(元)序号单 项 工 程 名 称金额(元)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合 计注:本表适用于建设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表-02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 位 工 程 名 称金额(元)其中:(元)序号单 位 工 程 名 称金额(元)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合 计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表-03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汇 总 内 容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1分部分项工程1.11.21.31.41.52措施项目2.1单价措施项目费2.2总价措施项目费2.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3其他项目3.1其中:暂列金额3.2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3.3其中:计日工3.4其中:总承包服务费4规费5税金招标报价合计=1+2+3+4+5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表-04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 单位工程量金 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 单位工程量综合 单价合价其中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 单位工程量综合 单价合价 暂估价本页小计合 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定额单位数量单 价合 价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定额单位定额单位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综合人工工日小 计工日未计价材料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明细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暂估单价(元)暂估合价(元)材料费明细材料费明细材料费明细材料费明细其它材料费——材料费明细材料费小计——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编号、名称等。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表-09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注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注  通用措施项目            专业工程措施项目                         合 计    表-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标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注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注1暂列金额   2暂估价   2.1材料暂估价   2.2专业工程暂估价   3计日工   4总承包服务费                                                合 计   表-12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标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注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注                                                                 合 计  表-12-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工程名称:标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暂估(元)确认(元)差额±(元)注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投标 确认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单价合价注                                                                                                                                                                                                    合计           表-12-2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工程名称:标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差额±(元)注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差额±(元)注                                                                                                         合 计    表-12-3计日工表工程名称:标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实际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实际数量综合单价(元)暂定实际一人工      人工小计   二材料      材料小计   三施工机械      施工机械小计   四、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总 计   表-12-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发包人供应材料  项目价值  2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  项目价值                                                                  合 计     表-12-5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计算费率(%)金额(元)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计算费率(%)金额(元)1规费 1.1社会保险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工程设备费1.2住房公积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工程设备费1.3环境保护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工程设备费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按规定不计税的工程设备金额            合 计 表-13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交货方式送达地点注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交货方式送达地点注                                                                                                                                                                                                                            表-20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工程名称:标段:序号材料编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风险系数(%)基准单价(元)投标单价(元)发承包人确认单价(元)注序号材料编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风险系数(%)基准单价(元)投标单价(元)发承包人确认单价(元)注                                                                                                                                                                表-2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灯亮化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