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垃圾分类改造招标公告(泉州市丰泽区城市管理局2024)



项目概况

受泉州市丰泽区城市管理局委托,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503]RI[CS]2023001、丰泽区老旧小区改造(四期)垃圾分类改造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丰泽区老旧小区改造(四期)垃圾分类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03]RI[CS]2023001
项目名称:丰泽区老旧小区改造(四期)垃圾分类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包1(泉州市丰泽区城市管理局关于丰泽区老旧小区改造(四期)垃圾分类改造项目的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4990000-其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服务
提升老旧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并安放垃圾分类亭(屋)以及垃圾分类桶
1(个)

符合泉州市生活垃圾“十有”分类屋(亭)建设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分类办〔2023〕7号)
1,5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17条除第“(-)-(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2)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交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适用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合同包1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3-12至 2024-03-1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3-26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泉州市刺桐北路892号福兴大厦B座二楼(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4-03-26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刺桐北路892号福兴大厦B座二楼(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泉州市丰泽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丰泽区附中路165号
联系方式:1875997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刺桐北路892号福兴大厦B座二楼
联系方式:0595-222819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凤玲
电话:0595-2228199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2日

相关附件:

丰泽区老旧小区改造(四期)垃圾分类改造项目-文件集.zip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丰泽区老旧小区改造(四期)垃圾分类改造项目备案编号:CGXM-2023-350503-00446[2023]00272项目编号:[350503]RI[CS]2023001采购人:泉州市丰泽区城市管理局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3月-第1页-第一章采购邀请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泉州市丰泽区城市管理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丰泽区老旧小区改造(四期)垃圾分类改造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1.项目名称:丰泽区老旧小区改造(四期)垃圾分类改造项目2.备案编号:CGXM-2023-350503-00446[2023]002723.项目编号:[350503]RI[CS]20230014.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5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5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提升老旧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并安放垃圾分类亭(屋)以及垃圾分类桶1.001,500,000.00个其他未列明行业否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适用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适用合同包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交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9.采购文件售价: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采购人:泉州市丰泽区城市管理局地址:丰泽区附中路165号邮编:362000-第3页-联系人:谢振山联系电话:1875997057114、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刺桐北路892号福兴大厦B座二楼邮编:362000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0595-22281995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第4页-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编列内容编列内容编列内容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第5页--第5页--第5页--第5页-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13.2.113.2.1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13.2.1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13.2.1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13.2.1-第6页--第6页--第6页--第6页-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评审点具体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第7页--第7页--第7页--第7页--第7页-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交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磋商保证金※备注说明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36.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4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510.3.1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611.1响应文件的份数(1)纸质响应文件①响应文件正本0份、副本0份。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响应文件的份数(1)纸质响应文件①响应文件正本0份、副本0份。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响应文件的份数(1)纸质响应文件①响应文件正本0份、副本0份。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714.4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814.9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9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10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1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第8页-1226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1.5%;100万-500万1.1%,500万以上0.8%,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现金等方式一次性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开户名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账号:35050165249000001089。(2)其他:潜在投标人提交质疑书地址:泉州市刺桐北路892号福兴大厦B座二楼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需提供招标文件首次下载时间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首次下载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1318.1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磋商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第9页-1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⑨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⑾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a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a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a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12)其他:无(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一、磋商小组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第10页-附件5-1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采购包章节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承诺是否偏离及说明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供应商代表签字:-第64页-附件5-2商务条件和其它事项响应表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采购包章节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承诺是否偏离及说明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供应商代表签字:-第65页-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需要提供的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特点,提供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格式自拟。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66页-附件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7-1-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67页-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68页-附件7-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供应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供应商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供应商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供应商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供应商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若供应商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声明函,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如果已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述声明函,视同为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2)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4)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第69页-附件7-1-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70页-附件7-2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产品名称最后报价单价(现场)数量最后报价总价(现场)认证种类**-1*...备注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注意1、若供应商可享受磋商文件规定的“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的,则供应商应填写“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响应文件提交的材料。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单个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上表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磋商小组可不予认定。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4、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顺序分别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如果已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表内容并附相应证明资料,视同为供应商的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的优惠政策。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第71页-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有关资料包括如供应商单位简介、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自已认为体现自身优势,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72页--第73页-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丰泽区老旧小区改造(四期)垃圾分类改造项目备案编号:CGXM-2023-350503-00446[2023]00272项目编号:[350503]RI[CS]2023001采购人:泉州市丰泽区城市管理局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3月第一章采购邀请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泉州市丰泽区城市管理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丰泽区老旧小区改造(四期)垃圾分类改造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1.项目名称:丰泽区老旧小区改造(四期)垃圾分类改造项目2.备案编号:CGXM-2023-350503-00446[2023]002723.项目编号:[350503]RI[CS]20230014.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5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5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提升老旧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并安放垃圾分类亭(屋)以及垃圾分类桶1.001,500,000.00个其他未列明行业否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适用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适用合同包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17条除第“(-)-(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交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9.采购文件售价: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采购人:泉州市丰泽区城市管理局地址:丰泽区附中路165号邮编:362000联系人:谢振山联系电话:1875997057114、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刺桐北路892号福兴大厦B座二楼邮编:362000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0595-22281995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17条除第“(-)-(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交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磋商保证金 ※备注说明 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 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36.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4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0.3.1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611.1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 0 份、副本 0 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714.4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814.9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9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10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1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1226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 1.5% ;100万-500万1.1%,500万以上0.8%,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现金等方式一次性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 开户名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账号:35050165249000001089。 (2)其他: 潜在投标人提交质疑书地址:泉州市刺桐北路892号福兴大厦B座二楼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需提供招标文件首次下载时间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首次下载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1318.1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磋商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⑨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⑾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a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a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a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12)其他:无(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一、磋商小组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二、磋商程序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无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采购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采购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报价部分评分PF满分为10.0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适用对象 比例 描述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5.00%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产品对应的行业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对于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规则如下: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的扣除。 2、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5%的扣除。 3、监狱企业视同上述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微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其他:无技术部分评分PT满分为75.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技术及服务要求60.00完全满足各项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得60分,正偏离不加分;1、标注“★”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标注“▲”内容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 3分;3、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为基础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 0.5分,扣完为止。240L垃圾分类桶3.00所投产品通过检测(检测内容需含有外观、尺寸、厚度、重 量、材质、抗冷热性等)的得3分。 备注: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项目实施计划方案3.0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实施计划方案(包括并不限 于供货进度计划、安装调试方案、时间进度安排、项目实施人员及质量等)进行评审: (1)方案整体思路清晰、内容描述完整、逻辑性强的得3分; (2)方案整体思 路一般、内容描述较完整、逻辑性一般的得2分;(3)方案整体思路模糊、内容描述不完整、逻辑性差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安全生产管理方案3.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运输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保障措施等】由评委进行评价:(1)方案整体思路清晰、内容描述完整、逻辑性强的得3分; (2)方案整体思 路一般、内容描述较完整、逻辑性一般的得2分;(3)方案整体思路模糊、内容描述不完整、逻辑性差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项目应急能力3.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提供的的预案较全面、详实、完整,结合本项目实际操作性强的根据评标专家横向比较,最高得3分,未提供的或提供方案不可操作的不得分。240L垃圾分类桶样品3.0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横向比较评定: ①样品外观和工 艺标准高,色泽、厚度和材质均匀的得4分; ②样品外观和 工艺较好,色泽、厚度和材质较均匀得3分; ③样品外观和工艺一般,色泽、厚度和材质一般的得1分。商务部分评分PB满分为15.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人员资质3.00 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获得过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类表彰的得1.5分,获得国家部委政府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类表彰的得3分。【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连续两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综合实力2.00供应商具有有效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一种认证得1分,满分3分。 注:需提供认证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 平台(网址:http://cx .cnca.cn/)查询结果页面信息,否则不得分。业绩3.00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取得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5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以下资料复印件:(1)采购合同文本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协调能力2.00投标人承诺:1.投标供应商承诺在工作过程中做好与社区物业、小区业主等第三方协调工作,服从采购人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2.项目完成后的服务承诺,针对项目资料的验收、移交,能够保证采购人工作的连续性。完全满足得2分,未提供书面承诺的不得分。(格式自拟)售后服务方案3.00根据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报修渠道、报修响应时间、服务团队、服务车辆、配件保障、服务工具等】由评委进行评价;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定: (1)提供的方案和服务承诺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3分;(2)方案整体思路一般、内容描述较完整、逻辑性一般的得2分;(3)方案整体思路模糊、内容描述不完整、逻辑性差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宣传推广2.00为推广垃圾分类工作,投标人能够提供进行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宣传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广播、电视、公交、出租车等主流媒体平台,以公益广告宣传的形式(不是新闻报道类),宣传不少于60天的得2分。(需提供承诺函或者宣传业绩佐证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无四、评审报告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其他规定5.1其他规定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磋商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及要求:2.1“采购标的”指磋商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2.3“潜在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指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合格的供应商:3.1一般规定3.1.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2特别规定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无效。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参与竞争性磋商费用: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现场考察等: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个日历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三、响应文件编制7.应标要求7.1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包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磋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7.4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7.6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3)资格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9.响应文件有效期: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磋商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0.磋商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提交磋商保证金,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1.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10.1.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可在磋商文件载明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磋商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1.3其他形式:无10.2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3磋商保证金退还: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磋商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磋商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磋商的;(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1.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磋商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不予接收。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2.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5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四、竞争性磋商13.评审和磋商基本准则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3.2磋商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及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人。14.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磋商。14.2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情形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3情形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4情形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情形5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6情形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情形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14.2.2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招标文件第三章 “二、技术及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一项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商务要求部分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 2、商务评分部分不列入符合性评审。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无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4.3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4.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14.9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并列相同的评审得分,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五、合同授予15.授予合同的准则: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磋商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1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16.确定成交供应商: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17.成交通知: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18.签订合同:18.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详见须知前附表1中的18.1)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人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六、询问、质疑与投诉19.询问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0.质疑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20.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磋商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1.投诉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23.监督管理部门23.1磋商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八、政府采购政策24、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办法或措施:2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磋商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2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4.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4.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九、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履约保证金25.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25.2磋商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人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26.其他新增内容:26.1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26.2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 称基本技术参数及要求数量备注11-1亭式分类收集点(含水电安装建设等土建工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8521-2桶牌式分类收集点(包含安装)4031-3垃圾分类宣传栏(包含安装)109版面尺寸≥159cm,每个小区一个41-4垃圾桶(四分类桶)70051-5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分类专用箱215注:1、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2、本次采购为一个完整合同包,投标人对该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4、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提供的小区进行施工(另附:小区名单)。二、技术要求(一)采购设备(打★为核心指标,不允许偏离,否则为无效投标)符合关于印发《泉州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泉城管〔2020〕81号)、《关于印发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和工作评价指引的通知》(泉分类办〔2024〕1号)、关于印发《泉州市生活垃圾“十有”分类屋(亭)建设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分类办〔2023〕7号)、《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2年12月16日泉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公布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分类亭和分类屋要达到“十有”标准,建筑风格应与周边环境整体协调,建筑材料选择绿色环保可循环材质,营造良好投放环境。提供党建、志愿、爱心、便民、积分兑换等服务,依托智能化、数据化等系统设备提高日常管理及居民参与率。分类亭“十有”标准(1)有地面硬化。屋(亭)地面要达到防滑耐磨要求,分类亭应配有三面路沿石围挡,并保持排水通畅。(2)有遮雨功能。分类亭立柱采用镀锌或不锈钢,顶棚采用镀锌板、钢化玻璃或PC耐力板。(3)有规范容器。配备四类规范分类收集容器,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能与分类收集车辆的吊挂翻转装置匹配。(4)有宣传指引。宣传指引应设置在屋亭墙壁的显眼处,内容包括宣传栏、投放指引和公示栏三部分。宣传栏用于宣传垃圾分类法律、知识等。投放指引应有四分类投放指南及地图指引。公示栏内容有红黑榜、责任单位、定时及督导时段、督导员姓名、联系方式、收运单位及社区以上监督电话等。将管理制度、党建引领等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制度上墙。(5)有照明设备。配备节能照明设备或设置在良好照明处,无市电的可配备节能环保的太阳能照明设备。照明设备需含有定时自动开启照明功能。(6)有洗手设施。考虑后期管理和维护成本,为防止居民在洗手设施上洗拖把、地垫等不文明行为,洗手设施使用小型一体式,材料使用不锈钢,开关使用按压延时样式。确实无接水的条件的分类亭可设置轮滑式拉手翻盖设施。(7)有排水功能。冲洗桶、屋亭和洗手产生的污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锈钢排水盖板宽度不低于10厘米,排水沟深度不低于5厘米。(8)有监控功能。配备监控设备或设置在良好监控处,监控设备具备高清像素,有视频浏览、录像回放功能,能够后台随时调取监控图像。(9)有消杀设备。配备灭蚊设备或除臭、消毒设备。(10)有提醒提示。配备语音提示等。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1垃圾分类亭★1.垃圾分类亭尺寸:长≥4.2米,宽≥1米,高≥2.5米(注:中标单位根据设计公司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最终以满足现场实际需求为准);★2.亭内面积宜不少于5个240L;标准桶位;3.材质:主体结构采用100mm*100mm*1.1mm、龙骨方管辅料30mm*50mm、40mm*40mm、40mm*60mm方管、顶板采用镀锌钢板1.0-0.8混用。★4.立柱基础厚度20cm*20 cm*20 cm以上,预埋钢筋固定,抗风等级>10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5.表面处理:喷塑防锈处理★6.基础有硬化,硬化厚度10cm以上,铺装便于清洗,设置挡板,有防污水溢流,有污水引流装置,便于清洗排水;★7.有遮雨功能2桶牌式分类收集点★1.占地面积宜不少于4个240L标准桶位;★2.应有宣传指引牌。指引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四类垃圾投放指引及管理责任单位、督导员、四类垃圾收运责任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信息,有条件可增加红黑榜、分类知识宣传、党建引领等内容;★3.有地面硬化、有宣传指引(同宣传指引牌)★4.立柱基础厚度20cm*20 cm*20 cm以上,预埋钢筋固定,抗风等级>10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3清洗系统★1、洗手盆材质为304不锈钢,内径30cm±5cm,厚度≥1mm。 2、水龙头材质不锈钢,铜芯。 3、柜体材质为304不锈钢,高度80cm±2cm,宽度50cm±5cm,柜门为单开门。 4、内置高压枪,管长≥5米。4垃圾分类收集容器1. 垃圾桶。★1-1.容量 240L,长 735mm(±5mm)×宽575mm(±5mm)×高1085mm(±5mm),桶底厚度≥5mm;1-2.产品具有耐酸、耐碱、耐腐蚀的性能,正常工作温度:-30℃~+65℃;1-3. 垃圾桶应外观整洁、标志规范、密闭性好,并具有 阻燃性、耐酸碱腐蚀性和耐温性等性能;1-4.其他技术要求和物理性能均要达国家CJT280-2008 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行业标准。2.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分类专用箱为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专用于收集有害垃圾以及可回收物的分类箱。★2-1.其箱体颜色和标识应与收集的垃圾种类一致,应在箱体正面显著位置有管理或收运责任单位和联系方式;★2-2.镀锌钢板,喷塑防锈处理;2-3.基础有硬化,便于清洗排水,有遮雨;2-4尺寸要求:长≥120cm,宽≥80cm,高≥195cm,满足文件相关要求。5自来水、污水管改造1.排水槽材质为树脂,宽度≥100mm,高度≥50mm,壁厚≥10mm。 2.盖板材质为304不锈钢,厚度≥1.3mm。 ★3.进水管≥φ20PPR管,接通自来水。 ★4.排水管≥φ50PVC管,接入市政污水管网。6宣传指引1.宣传指引★1-1.分类亭以及桶牌式分类收集点指引内容包括宣传栏、投放指引和公示栏三部分,内容符合相关文件要求;1-2.材质采用PVC激光雕刻加户外高精UV打印;1-3.设置在分类亭以及桶牌式分类收集点。2.宣传栏;★2-1宣传栏版面尺寸版面,长度尺寸≥159cm,内容符合相关文件要求;2-2.材质采用PVC激光雕刻加户外高精UV打印;★2-3.立柱基础厚度20cm*20 cm*20 cm以上,预埋钢筋固定,抗风等级>10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2-4.设置在小区主要出入口等人群聚居地常见位置或者小区宣传位置。7蚊蝇消杀装置★1、360°光电仿生灭蚊蝇。2、纳米级UV紫光波。3、EV高导电击网。4、全密封保护网。5、适用范围达到50平方米以上。8配电系统1.设备箱材质:冷轧钢板。2、设备箱规格:≥450mm*≥320mm*≥200mm。3、配件:空开、插排等。4、无市电可配备太阳能设备。9照明系统1、灯身主材质: 铝。2、灯罩主材质: PMMA高透光率灯罩。★3、光源类型: 节能灯 led灯。4、色温: 标准白光(5500k±200k)。5、功率:≥10瓦。6、需含有定时自动开启照明功能。10除臭系统1、壁挂式臭氧消毒除臭机,不添加香氛剂,以氧原子氧化作用破坏微生物膜结构实现正真杀菌除臭作用,杀菌效果达到99%。11垃圾分类摄像机1.传感器类型:≥1/2.7" Progressive Scan CMOS。2. 支持2560x1440 @ 25fps,分辨力不小于1500TVL。3. 内置GPU芯片。4. 镜头:不低于2.7~13.5 mm。5. 内置≥2个内置麦克风,≥1个内置扬声器。▲6.具有实时视频分析和定制抓图分析两种任务模式;实时视频分析模式下,可设置智能检测的报警间隔时间,报警可触发声音联动;可通过IE浏览器在抓图轮询模式下对轮询的间隔时间进行设置;可通过IE浏览器查看设备模型池剩余空间;支持算法库运行状态;(提供***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考评依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支持垃圾检测功能,可检测垃圾桶、暴露垃圾、打包垃圾、建筑垃圾四种类型的垃圾;报警音支持预设报警音或自定义报警音;(提供***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考评依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 最低照度:彩色≤0.005 lx,黑白≤0.001 lx,最大亮度鉴别等级不小于11级。9. 红外补光距离不小于50米。10. 需支持三码流技术。11. 支持H.264、H.265、MJPEG视频编码格式,且具有High Profile编码能力。12. 支持对存储卡进行读写锁定,锁定后的存储卡在移动终端需要密码才能访问。13. 支持防水防尘等级不小于IP67。14. 支持电源电压DC12V±20%的范围内正常工作,支持防反接保护和PoE供电。15.含一张≥64G内存卡,含一张适配四大运营商的物联卡,单卡月流量≥50G。▲16.当移动侦测、进入区域、离开区域、越界侦测或区域入侵报警产生时,可在报警布防时间内联动声音报警和/或白光灯闪烁;报警声音模式可设置为警戒音、提示音或自定义语音三种;(提供***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考评依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7. 具备快捷配置功能,可在预览画面页开启/关闭“快捷配置”页面,可支持配置常用图像参数、OSD配置、视音频参数、智能资源分配模式等,并支持恢复默认操作;可通过IE浏览器显示监视画面中鼠标所选区域水平及垂直方向的像素数;(提供***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考评依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8. AI智能模块检测功能:最多可设置16种目标检测规则,每条规则有6种检测功能可选,包括区域目标异常状态监测、跨线目标检测、组合规则、全分析规则、跨线目标统计、区域目标数统计;(提供***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考评依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9.无网络场所可单机使用。12接入系统1、云平台支持硬件设备管理,设备状态在线监测。2、具备权限管理和区域划分等基础数据管理框架。3、支持摄像头多协议接入,GB28181, ehome协议。4、支持工单管理,实现设备故障工单生成和流程审批。5、支持数据汇总和分析以及可视化大屏展示。6、支持GIS地图服务,根据地图实现全局数据预览。7、支持各硬件设备心跳检测。8、支持用电管理功能,支持远程断电空开重启,电压或电流监测。9、支持设备箱电源管理和设备基础故障判断,实现故障主动判断和工单推送。10、接入校时;平台给设备 NTP 校时同步。11、实时预览;基础视频预览、多画面、电子放大、紧急抓图/录像设备视频参数控制。12、对讲监听;一对一对讲。13、云台控制;云台、变倍、变焦、预置位、巡航。14、录像回放;前端存储 卡存、NVR,录像回放 查询、定位、播放、录像流控、录像下载,进度条拖拽、倍速、电子放大、紧急抓图/录像、多画面同步《同一时间)播放录像下载;支持录像下载,用户可自定义录像片段范围。15、设备管理;远程重启,远程升级,远程修改配。16、设备配置;录像计划/抓图计划配置、修改、删除。17、设备导出;设备搜索、查询、批量导出。18、设备删除;设备编辑修改、删除。19、级联,网关级联,上级、下级级联。20、告警;告警抓图,告警联动。21、日志;登陆日志、操作日志、系统运行日志。22、智能分析;移动侦测 ,区域入侵,人员检测,人脸识别/比对、人形侦测、车牌抓拍 、防溺水、森林防火,烟零、火焰社会治理;垃圾检测、游商摊贩、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停、广告牌、撑伞、积水部署。23、支持移动端画面查看,告警接收。24、支持移动端与电视端监控画面实时预览。★25、提供平台软件国标接口,后期配合接入数字城管平台,投标人需提供与数字城管平台对接调试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二)生活垃圾分类标志A1、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样式和颜色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的设计,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示意图见图A.1。图A.1生活垃圾分类标志L可回收物Recyclable厨余垃圾FoodWaste4其他垃圾ResidualWasteA.2标志使用的颜色应符合下列规定:1.可回收物标志为蓝色,色标为PANTONE647C;2.有害垃圾标志为红色,色标为PANTONE485C;3.厨余垃圾标志为绿色,色标为PANTONE2259C;4.其他垃圾标志为橘黄色,色标为PANTONE137C。A.3标志的中文字体为大黑简体,英文为Arial粗体。A.4图标示意图。A可回收物HacpclableA可回收物HacpclableA可回收物Hacpclable?有害垃圾HazangusWane?有害垃圾HazangusWane?有害垃圾HazangusWane厨余垃圾FadW厨余垃圾FadW厨余垃圾FadW厨余垃圾FadW其他垃圾其他垃圾(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B.1分类垃圾桶示例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ResidualwaseHazardeusWasteRecyeiableFoodWaste分类箱示例图投放口有害垃圾HazardousWaste有害垃圾HazardousWaste有害垃圾HazardousWaste北农品北农品灯管灯管低值可回收物玻璃泡沫塑料衣物爆售单位:服务热线: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C.1桶牌点示例图垃圾分类从我做起泉州垃圾分类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泉州市生活垃级实展四分类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室)C.2分类亭+分类箱示例图生活垃圾投放亭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同分共美好XXXXX投放口福低值可回收物X玻璃泡沫塑料衣物红箱余经场位:X服务盖:c3宣传栏示例图永泉州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易“起来垃圾一分,受益一生上伤生活理看进行分员投范,并递建分需收集,分类出经济,生西三方首种验。桐分类,共美好充分利用,变度为宝减少环境污染减少垃圾处理量什么是垃圾分类器垃圾减量聚重里道环境主话值理分类,地走州生造垃圾的手同延性,展你我同行给垃圾分类,为城市减负业南点盖.3雨占宝齿的土西亚韩A出生存空间霜类堆旅防痘理血即就大量的有能气巷,严重团学习办公环境华大气和丰填量食有大业理生担,是相菌,病毒,在等30%-40%可送国收利用,临远不业美蓝[4)诺目门门佳源大大消费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宣)(二)样品要求序号样品名称具体要求数量1垃圾桶按《招标文件》基本技术参数及要求的提供1只240L原色样品,必须模压一体成型本色,禁止涂色或喷漆。1只注:1、投标人的样品须在投标前一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送达本项目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不记名接收,并提供样品接收回执单给投标人。样品接收回执单由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在回执单上填写投标单位全称。2、评标结束后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封样,待所有中标产品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负责将样品退还中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在接到通知的时间内办理退回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回手续的,若样品发生丢失则后果自负。三、商务条件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3★交货条件投标人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设备、配件、技术说明书、材料、工具,并负责所供设备、配件、材料及工具的包装和运输至采购人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安装。4★履约保证金不缴纳5★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6★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有关的标准规定,合同条款等均为验收依据。2、期次2,说明:验收条件:符合采购要求。 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方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7★合同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2、项目全部安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且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8★其他中标人如有违反保修服务条款或自身承诺,采购人有权将中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我单位的其他采购活动;造成损失的同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他商务要求:8、投标人的工作范围8.1投标人必须能提供所有货物、材料、工具的采购和安装。8.2投标人拟提供产品须为全新未使用且经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认证并检验合格的产品。产品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货物的型号、规格、制造商等内容。8.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种品牌和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品牌和报价。8.4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它伴随服务(或义务)。9、供货9.1投标人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货物、配件、材料及工具,并负责所供货物、配件、材料及工具的包装和运保、安装、调试、维修及培训。9.2供货范围除包括货物外,还应包括配套的辅助设备、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以及所必需的备品备件品,负责运输、安装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10、货物验收10.1验收应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10.2中标人在货物生产完成且自行检测合格后(与合同需求一致),向采购人提交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等资料。10.3采购人安排第三方质量检测对中标人送的货物进行抽检验收,货物必须达到中标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性能指标参数、满足用户需求的要求,验收合格后即收货。(验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0.4如果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给予10天的整改时间,整改后再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1.5由于验收不合格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10.6货物最终验收后三个月内如发现货物有严重质量问题不能使用,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同意无条件免费整改。10.7若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由中标人与原知识产权所有者协商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11、技术材料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一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货物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货物清单、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中文);货物安装调试资料、维修资料;零部件目录;耗材价格;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等。12、保修期及售后服务中标人必须确保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原装、全新产品或具备合法销售途径的厂家全新合格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应达到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人应严格履行服务承诺,若产品出现质量技术等问题,应更换合格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延长交付使用的经济责任。维保服务:①本服务项目合同包1所包含货物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24个月,平台服务期为3年。从经正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免费上门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终身维护。免费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人仍需提供优质服务,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并仅能收取成本费(包括零配件)。免费质量保修期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无效投标。②货物在保修期内要求定期回访、维护,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接到采购人的维修维护请求后,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做出维修反应,远程解决不了的问题则48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如果产品故障在检修72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产品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直至故障产品修复。③中标人如有违反上述保修服务条款或自身承诺,采购人有权将中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我单位的其他采购活动;造成损失的同时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次采购售后服务要求并在招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条件及保证。也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后服务承诺。13、报价要求13.1总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包装、运输、采购保管、产品检验检测、施工、安装调试、税收、装卸及搬运、保险、运行维护、验收、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以及成交服务费等费用。13.2按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自身条件确定报价。报价为整个项目的总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总报价和单价不做调整。13.3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14、知识产权14.1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中标人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14.2若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中标人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15、违约责任15.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5.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15.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5.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5.5如果中标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货物的,每逾期1天,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款1%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5.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四、其他事项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参考文本合同编号: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的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二、合同标的三、合同金额3.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3.2合同总价组成:___________;3.3其他需说明事项:___________;四、合同标的交付4.1交付时间:___________4.2交付地点:__________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小区改造垃圾分类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泉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