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道路交通违法车辆拖移、停放保管及应急保障车辆等服务招标公告(合肥市瑶海区城市管理局2024)



2024年瑶海区道路交通违法车辆拖移、停放保管及应急保障车辆等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瑶海区道路交通违法车辆拖移、停放保管及应急保障车辆等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AYYFJ00018
项目名称:2024年瑶海区道路交通违法车辆拖移、停放保管及应急保障车辆等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600000.00元
采购需求:2024年瑶海区道路交通违法车辆拖移、停放保管及应急保障车辆等服务项目等一批,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4498360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合肥市瑶海区芜湖路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谈判现场。
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新安江路与漕冲路交口瑶海建设大厦7-8楼
联系方式:0551-64420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芜湖路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
联系方式:0551-644983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工
电话:0551-64498360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6分33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3-14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3-1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docx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2024-AHHF-ZFCG-07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项目名称:2024年瑶海区道路交通违法车辆拖移、停放保管及应急保障车辆等服务项目编号:2024AYYFJ00018采购人:合肥市瑶海区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3月14日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谈判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4AYYFJ000182.项目名称:2024年瑶海区道路交通违法车辆拖移、停放保管及应急保障车辆等服务3.项目地点:合肥市瑶海区4.项目单位:合肥市瑶海区城市管理局5.项目概况:2024年瑶海区道路交通违法车辆拖移、停放保管及应急保障车辆等服务等,详见谈判文件。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项目预算:60万元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不分包。二、供应商资格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谈判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2.获取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四、谈判时间及地点1.谈判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2.谈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采购人:合肥市瑶海区城市管理局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与漕冲路交口瑶海建设大厦7-8楼联系人:江姗电话:0551-64420308第1页/共69页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芜湖路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联系人:钟工电话:0551-644983603.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4.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合肥市瑶海区财政局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1号电话:0551-64497906七、其他事项说明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谈判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谈判文件获取,责任自负。第2页/共69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合肥市瑶海区城市管理局3.2采购代理机构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瑶海区财政局3.4.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7.3现场考察☑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4年3月19日17时30分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谈判的成交包数规定:/13.1谈判保证金不收取14.1谈判有效期90日历日15.1响应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5.3谈判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无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谈判邀请17.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9.1谈判时间详见谈判邀请19.1谈判地点详见谈判邀请注:供应商可以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无须现场参加谈判19.3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22.4最后报价扣除(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4.1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家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4.1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7.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3)谈判业绩承诺函;(如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谈判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28.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第4页/共69页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9.1告知谈判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谈判现场告知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谈判现场告知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谈判现场告知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谈判现场告知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谈判现场告知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谈判现场告知30.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不收取不收取不收取不收取不收取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31.1成交服务费(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供应商在报价表中不单列,包含在所投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按下列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的80%,中标服务费计费不足4000元的按照4000元最低标准收取。供应商在报价表中不单列,包含在所投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中标金额(万元)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成交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如下:100万元×1.5%×80%=1.2万元(500-100)万元×0.8%×80%=2.56万元(1000-500)万元×0.45%×80%=1.8万元(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供应商在报价表中不单列,包含在所投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按下列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的80%,中标服务费计费不足4000元的按照4000元最低标准收取。供应商在报价表中不单列,包含在所投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中标金额(万元)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成交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如下:100万元×1.5%×80%=1.2万元(500-100)万元×0.8%×80%=2.56万元(1000-500)万元×0.45%×80%=1.8万元(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供应商在报价表中不单列,包含在所投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按下列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的80%,中标服务费计费不足4000元的按照4000元最低标准收取。供应商在报价表中不单列,包含在所投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中标金额(万元)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成交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如下:100万元×1.5%×80%=1.2万元(500-100)万元×0.8%×80%=2.56万元(1000-500)万元×0.45%×80%=1.8万元(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供应商在报价表中不单列,包含在所投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按下列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的80%,中标服务费计费不足4000元的按照4000元最低标准收取。供应商在报价表中不单列,包含在所投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中标金额(万元)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成交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如下:100万元×1.5%×80%=1.2万元(500-100)万元×0.8%×80%=2.56万元(1000-500)万元×0.45%×80%=1.8万元(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供应商在报价表中不单列,包含在所投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按下列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的80%,中标服务费计费不足4000元的按照4000元最低标准收取。供应商在报价表中不单列,包含在所投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中标金额(万元)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成交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如下:100万元×1.5%×80%=1.2万元(500-100)万元×0.8%×80%=2.56万元(1000-500)万元×0.45%×80%=1.8万元(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供应商在报价表中不单列,包含在所投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按下列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的80%,中标服务费计费不足4000元的按照4000元最低标准收取。供应商在报价表中不单列,包含在所投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中标金额(万元)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成交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如下:100万元×1.5%×80%=1.2万元(500-100)万元×0.8%×80%=2.56万元(1000-500)万元×0.45%×80%=1.8万元第5页/共69页(5000-1000)万元×0.25%×80%=8万元(6000-5000)万元×0.1%×80%=0.8万元合计收费=1.2+2.56+1.8+8+0.8=14.36(万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3)收取单位: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号:1302010209200192996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合肥长东支行32.1合同签订及公开时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34.4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递交(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接收部门: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1-64498360通讯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芜湖路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35其他内容无35.1关于联合体参加谈判的相关约定(1)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谈判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2)联合体参加谈判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谈判文件要求提供。(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35.2社保证明材料(如有)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谈判小组确认。(4)参与谈判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②医保证明材料。(5)其他经谈判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35.3本项目提供的其他资料☑无□图纸□光盘□获取方式: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5.4重要提示(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3)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4)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5.5解释权(1)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5.6特别提醒(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如不同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35.7其他补充说明(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第8页/共69页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请完整填写声明函内容,否则不予认可;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谈判,不需此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60页/共69页十五、诚信履约承诺函致:合肥市瑶海区城市管理局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61页/共69页十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谈判邀请、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谈判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第62页/共69页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第四条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第五条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第六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第七条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第63页/共69页第八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第九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第十条投标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第十一条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第十二条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应允许投标人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第十三条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第十四条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第十五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自动记录开标过程。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第十六条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U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U盘中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U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应拒绝导入。第64页/共69页第十七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电子服务系统。第二十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第二十一条投标人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质疑),在规定时限内,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质疑)材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第二十二条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第二十四条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无法恢复第65页/共69页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第二十五条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意外情形时,如部分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人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第二十六条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合公法〔2020〕16号)同时废止。第66页/共69页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合肥市瑶海区城市管理局、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拟参与2024年瑶海区道路交通违法车辆拖移、停放保管及应急保障车辆等服务(2024AYYFJ00018)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第67页/共69页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第68页/共69页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69页/共69页采购需求(本采购需求仅供参考,以谈判文件为准)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谈判小组评审认可。2.下列采购需求中:(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且供应商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暂定价的40%作为预付款;当服务金额达到年度合同款40%后,每个季度末与采购人核对结算相关费用无误后,支付相应合同款。费用结算前,供应商需将结算表归类交于交警瑶海大队审核签字盖章确定后,再交由采购人审核后支付。温馨提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成交供应商账户,特种商品或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对于小型、简单的政府采购项目,鼓励成交供应商在验收合格当天同步开具发票,采购人当天同步支付资金。2服务地点合肥市瑶海区3服务期限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一年。如合同履约情况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在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2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有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不予续签。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2024年瑶海区道路交通违法车辆拖移、停放保管及应急保障车辆等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项目概况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创建文明典范城市,本项目拟招一家专业化服务供应商,专门负责瑶海区道路交通违法车辆拖移、停车保管及应急保障车辆等服务,从而强化路面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三、服务需求1、本项目面向瑶海区服务,成交供应商具备专业调度中心,工作人员须24小时在岗值班接受指令,全天任何时间段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车辆拖移、保管指令。2、接到指令后应在五分钟内出车,二十分钟内到场。对于采购人提前规定的到岗时间、地点和拖车数量,供应商应按照规定完成。3、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拖移车辆之前,对拖移车辆进行全方位拍照和视频取证,确认车辆外观、轮胎等是否完好,驾驶室内有哪些物品,以备后续纠纷时用作证据使用。照片和视频证据,由供应商负责长期保存。4、成交供应商负责被拖车辆或被扣车辆的看管及保管,自拖车启动出发、到达拖移现场至采购人放行被拖移车辆、驶离供应商的停放地点,此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被拖车辆损毁、丢失、失窃及其他财务损失等纠纷,供应商应当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全额予以赔偿,并独立承担相应责任,不得将纠纷推给采购人或交警。5、成交供应商应在重大节日、庆典、接待、“创建”、恶劣天气、交通安保、道路拥堵、突发事件等期间,按要求完成采购人交办的突击性任务和指令性任务。如不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提请相关单位依规处理并不予支付已完成部分的服务费用。6、一切用于瑶海区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警卫任务、城市治乱、车辆监管、故障救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列入预算内。7、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所提供的各项资料在服务实施前进行核查,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将上报相关单位依规处理。8、成交供应商应尽快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要求调派车辆进行拖车服务,如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无法按时完成各项拖车及停放服务工作,应向采购人偿付延期损失费,每天的延期损失费按照3000元计算;延误超过3工作日以上并对项目推进工作造成不利后果,采购人有权提请相关单位依规处理,不予支付已完成部分的服务费用。项目服务每次完成达到支付时限的,成交供应商应在一周内将完整详实的现场单据、结算清单等报交警瑶海大队审核签字确认盖章后,再交由采购人审核签字确认、盖章,办理转账手续。9、成交供应商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作业管理,严格按照有相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范作业的规章制度和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安全生产教育、专业培训,并要求作业人员做到遵纪守法、配证上岗。10、成交供应商在作业过程中所涉及的机械、设备、车辆、人员都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操作使用,专业人员必须持国家相关资格证书上岗。特别是吊车、叉车及随车吊等大型车辆机械,在作业时,成交供应商要提前做好相关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危险警示牌等),并按行业规范要求作业,如因操作不当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安全事故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11、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有关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资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合同期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上访、投诉对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提请相关部门依规处理,不予支付已完成部分的服务费用。12、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工作任务时,必须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安排相应数量的人员、机械设备及材料到达指定地点,并按采购人要求开展施工作业,按时完成任务。13、成交供应商要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安排,未经采购人的同意不得随意改变采购人已制定的工作计划和意图,遇工作中特殊情况及时与采购人保持沟通。因成交供应商擅自做主造成采购人的损失及其他影响,供应商要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14、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采购人提供采购需求里的指定机械设备、车辆、人员及服务项目,由此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及影响,成交供应商应予以全部承担,并视影响大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造成不良影响,采购人有权提请相关部门依规处理,不予支付已完成部分的服务费用。四、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的方式,即百分之*;报价费率不得超过100%,否则响应无效(报价费率保留小数点后最多两位,如超过两位小数的直接舍去(如供应商报价费率为75.347%,小数点后第三位直接舍去,评审时供应商的评审费率即为75.34%),后期按照75.34%结算)。2、服务项目基准单价详见下表“服务项目基准单价表”,例如:若供应商所报费率为80%,50吨吊车基准单价为2800元/工日,则结算单价为“2800元/工日*80%=2240元/工日”;不满4小时按半个工日计算,超过4个小时,不满8小时(含8小时)按壹个工日计算,其他项目依此类推。空驶费用也根据相应费率结算。3、本项目的合同暂定价为预算价,最终合计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本项目施工工作都是临时或阶段性工作任务,没有保底量,单项最终结算价=服务项目基准单价*成交费率*实际发生工作量。4、供应商的报价包含开展道路违法车辆拖移及停放保管工作,所需的所有成本、利润、税费及服务项目所涉及的一切相关事宜所发生的费用。服务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不得收取被拖车驾驶人的任何费用。5、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谈判文件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力,全面考虑各类人工、车辆、机械设备及燃油辅材等价格可能出现上涨的风险或不可预见因素的变化,合理报价。签订合同后及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费用或索赔的要求。服务项目基准单价表序号名称规格基准单价基准单价数值备注1吊车50吨2800元/工日2800空驶费:25吨以下(含25吨)62元/车次,25吨以上124元/车次。2吊车25吨1400元/工日1400空驶费:25吨以下(含25吨)62元/车次,25吨以上124元/车次。3吊车20吨1200元/工日1200空驶费:25吨以下(含25吨)62元/车次,25吨以上124元/车次。4吊车12吨1000元/工日1000空驶费:25吨以下(含25吨)62元/车次,25吨以上124元/车次。5吊车8吨800元/工日800空驶费:25吨以下(含25吨)62元/车次,25吨以上124元/车次。6叉车作业重量1吨以上300元/小时300无空驶费7运输货车3.5米长车厢200元/车次200无空驶费,往返算一次8拖车(拖移三轮农用车、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和各类非机动车)/80元/辆/次80空驶费62元/车次9拖车(拖移小型汽车)/280元/辆/次280空驶费62元/车次10拖车(拖移中型汽车)/500元/辆/次500空驶费62元/车次11拖车(拖移大型汽车)/600元/辆/次600空驶费124元/车次12拖车(拖移特殊装载和施工车辆)/800元/辆/次800空驶费124元/车次13重要保障拖车待命/1000元/辆/工日1000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安排拖车待命保障,无空驶费14停车费(三轮农用车、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和各类非机动车)/10元/辆/天10具体产生费用以实际情况计算,但停车费计算时间上限为90天,超出90天以外不计费。15停车费(小型车及中型车)/20元/辆/天20具体产生费用以实际情况计算,但停车费计算时间上限为90天,超出90天以外不计费。16停车费(大型车及特殊装载和施工车辆)/40元/辆/天40具体产生费用以实际情况计算,但停车费计算时间上限为90天,超出90天以外不计费。注:1、以上服务项目所需机械设备,主要是用于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瑶海大队清理路面违停车辆、长期占道“僵尸车”、违规运输渣土等车辆、设备。2、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与成交供应商结算,但不得超出总预算。3、时间计算:一个工日为8个小时,不满4小时按半个工日计算,超过4个小时,不满8小时(含8小时)按壹个工日计算,以此类推。4、停车费:小型车及中型车首小时以内4元/辆,首小时以后每小时2元/辆;大型车首小时以内8元/辆,首小时以后每小时4元/辆.24小时内连续停放按小型车及中型车不超过20元,大型车不超过40元收费;所有类型车辆停车费用计价时间不得超过90天。5、空驶费:指接到指令出车30分钟后或到达现场后因其他原因取消清障服务所收取的费用。6、以上所有项目所需人工、材料、运输、安装等均包含在项目单价内。五、其他要求1、服务能力:根据历年服务标准,供应商须在合肥市(瑶海区优先)为本项目配备停车场,且停车场总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供应商须考虑停车场容量情况,保障特殊情况下满足使用。注:服务实施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停车场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成交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停车场实行全封闭管理(即四周围墙或封闭围挡);内部道路需平整,停车场内容纳200辆以上社会车辆(具备安保设施)。3、专业施救车辆: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可供使用(自有或租赁)的中型及以上非载货专项作业车不少于6辆(含大型拖车1辆),其中自有车辆不得少于4辆(含大型拖车1辆)。注:上述车辆备均需为本项目单独配备,不得与其他项目交叉使用。成交供应商进场服务前由采购人核查车辆配备情况,如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进行依法处理。4、单个施救车辆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该施救车辆不计入到施救车辆总数内:施救车辆须具备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放的“市区特种车辆应急通行证”或“工程施救车辆通行证”。注:服务实施前,由采购人核查相关证明材料,若通行证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按规处理,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交通违法车辆拖移、停放保管及应急保障车辆等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合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