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杆 毛坯招标公告(中船吉海(昆山)高科有限公司2024)


分谈分签-中船吉海-螺杆采购(中船吉海(昆山)高科有限公司)

询价公告

询价标题
分谈分签-中船吉海-螺杆采购

场次号
XJ024031400395

询价开始时间
2024-03-14 11:05:00.0

询价结束时间
2024-03-15 13:00:00.0

参与方式
非定向询价

出价方式
一次性出价

发布单位
中船吉海(昆山)高科有限公司

最终用户
中船吉海(昆山)高科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8012666834

付款方式
挂账后付款

附件
查看附件 查看附件

备注
毛坯交货,不调质镀锌,无需弯型,总长:464mm

询价产品明细

更多信息及

23°182523°182523°182523°182523°182523°182523°182523°182523°182523°182523°182523°182523°1825R159R159R159R159R159R15932203大8295=883512.562690635/12.5八/12.5GA8表面处理:电镀白锌,镀层厚度不小于0.017mm。热弯弯型后不允许开裂。热处理:调质HRC28尖角,锐倒铁:31369N螺杆下料尺寸为464mm。S八/12.5GA8表面处理:电镀白锌,镀层厚度不小于0.017mm。热弯弯型后不允许开裂。热处理:调质HRC28尖角,锐倒铁:31369N螺杆下料尺寸为464mm。S4:1螺纹截面(465)1530°技术要求4:1螺纹截面(465)1530°393工艺审核设计3处数f2020.31200.分区2020.12恒下更改分区号技0103张理利批准标准化签名年月日m20版本标记GB/T3077-20158张40Cr2.28k8质量Tr32x5LH-9C比例昆山吉海实业公司LUCKYK-B1-3-50T/03/01SEACO.,L.TDS信息编号:CGBZB-2024-091中船吉海(昆山)高科有限公司螺杆采购需求信息1.采购方式:竞价采购2.采购项目概况2.1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螺杆K-B1-3-50T/03/01件200按图纸要求,毛坯交货上述价款已含13%增值税、运费、装卸、安装等一切费用。2.2交付时间和交付地点:第一批93件成品3月18日交货,剩余按采购计划分批交货到中船吉海(昆山)高科有限公司。2.3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本合同约定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采购书面计划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乙方应按甲方书面通知交付产品。乙方按甲方验收合格数量开具发票,自甲方24行承兑。若甲乙双方合作关系发生变化时,甲方有权根据前12个月合同总金额留存应付款5%作为质保金(含已留质保金),产品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自产品最后一次交付之日起算,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3.技术要求:按甲方图纸、相关国标及甲乙双方技术质量协议等文件资料执行。4.商务要求:4.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属我司合格供方的除外);4.2报价及响应文件有效期:以平台公示时间起,五天内有效;4.3供应商有串通行为、行贿行为、利用伪造的或无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报价及响应文件无效,从发现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的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从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在递交报价及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报价及响应文件的,从其撤销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参与我公司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以上行为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依法提请政府行政监督部门对其查处并承担赔偿责任。4.4报价及响应文件的组成:以平台要求为准;4.5接收报价及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平台要求为准。4.6供应商报价即视为完全知悉本次招标标的相关信息及要求。5.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5.1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5.2最低价是指在满足采购需求信息的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所报可抵扣税种的不含税价或不可抵扣税种的全价。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以正式签定合同为准,以实际接收数量为准)。7.联系方式:7.1联系人及电话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号码采购部门徐科明18012666834技术部门贺春标18606260525招议标采购管理部门韩成芳18913265038投诉部门杨康181181463137.2采购部门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星圃路92号7.3报价及响应文件的递交:7.3.2电子商务平台报价:供应商登录中国船舶采购管理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ebuy.csemc.com,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规则报价。1.11.21.31.41.51.61.71.81.91.101.11.产品采购合同合同编号:JHC-2024-00**买受人:中船吉海(昆山)高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招标场次号:***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昆山签订日期:2024.3.**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购买乙方货物事宜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购买的产品名称、数量、价款。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备注合计人民币金额(小写):*****(大写):*****元整。上述价款已含13%增值税、运费、装卸、安装等一切费用。第二条随产品的必备品及配件:无第三条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按下列第(1.2.3.4)项执行:(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第四条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乙方应保证上述产品的有效使用期限不少于壹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应在产品的有效使用期内,对产品质量问题负责。第五条产品包装要求在保障产品安全及时运达甲方指定目的地的前提下,乙方自行选择包装方式,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第六条付款6.1本合同约定数量,结算以采购书面计划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乙方按甲方验收合格数量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自甲方挂账次月的第一个自然日起算,甲方在90天内按开票金额向乙方支付100%货款。支付方式为电汇或银行承兑。若甲乙双方合作关系发生变化时,甲方有权根据前12个月合同总金额留存应付款5%作为质保金(含已留质保金),产品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自产品最后一次交付之日起算,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6.2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出现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可抵扣的直接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直接损失。第七条产品的交货日期、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包括专用线、码头)7.1货物的交(提)货日期:第一批93件成品3月18日交货,剩余按采购计划分批交货到中船吉海(昆山)高科有限公司。7.2交货方法按下列(1)项执行。(1)乙方送货;(2)甲方自提自运;(3)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同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7.3货物数量确认方面:乙方应提供详细的交货清单,由甲方进行实物清点,双方在交货清单上签字确认。7.4运输方式:_公路__。7.5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中船吉海(昆山)高科有限公司。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的5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地点交货。第八条产品的所有权本产品所有权自产品交付给甲方之日起全部转移给甲方。第九条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承担,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承担。第十条验收依据双方签订的作为验收标准。由甲方根据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出具检验结论,质量符合双方约定质量标准的,由甲方确认后,办理入库手续;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质量标准的,由甲方出具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论,并通知乙方,进行退货或进行其他处置。第十一条保证条款11.1乙方保证签订本合同之代表人为合法且具备乙方充分授权之人。11.2乙方保证其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不存在任何抵押权、留置权及其它权利,不会妨碍甲方对该产品的使用。11.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设计上、材料上和制造工艺上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约定的技术质量要求,并保证产品是安全的,不存在安全隐患,在正常的操作过程中不会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11.4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制造的。11.5乙方保证产品适用于通常标准并适合于甲方的生产目的。11.6甲方对产品的品牌及制造商有特殊要求的,乙方保证产品品牌及制造商符合甲方的要求。11.7乙方保证交付的产品符合乙方随货提交的有关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质量要求。第十二条质保期12.1本产品质保期为壹年,自产品交付给甲方,由甲方验收确认合格之次日起计算。12.2质保期内,如产品出现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乙方应在得到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后72小时内进行更换。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进行更换,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人员予以维修或者另行采购相应货物,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保证金13.1为确保甲方供应链运转顺畅,避免出现乙方供货随意性,包括以各种除《产品采购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条款外理由拒交货、延期交货影响甲方生产、出货的、或者不按采购订单约定提前交货;或者乙方供货的零配件、原材料等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不必要的损失的。现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乙方在于甲方签订合同之初,向甲方交纳人民币0元(大写:零),以作为向甲方供货保证。13.2一旦甲、乙双方终止合作,经双方确认清理完所有往来账款和合作事宜后,甲方在双方确认了生效的终止协议发出30个工作日内归还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供货保证金为全期无息金额。13.3如属因乙方交纳保证金后,又无法满足向甲方供货,或供货达不到甲方技术图纸要求等,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交纳的供货保证金。第十四条知识产权、商业秘密14.1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产品的全部或一部分时,免于遭受第三方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及非专利技术)提起诉讼、仲裁或任何请求。如果发生上述事件,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14.2任何一方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均应保守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技术参数、配置标准、设备价格、设备规格等。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能将任何合作中知悉的任何情况透露给第三方,否则,应向守约方承担货物金额30%的违约金。如果该违约金数额不足以赔偿给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还应继续赔偿有关损失。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15.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产品。如逾期交付,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合同价款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日以上仍未交付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按合同价款3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损失。15.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品牌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双方应当按质量重新书面约定价格;如果甲方不同意或不能利用的,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包换、包修、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甲方已支付预付款的,乙方需在甲方表示不同意或不能利用七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至甲方账户,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部分产品30%的违约金。15.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5.4如因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问题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15.5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工作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15.6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并结合产品需求以及产品价格的变化,在甲乙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预付款等)。15.7如因乙方原因拒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第十六条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16.1乙方应当确保在产品制造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和制作工艺符合国家标准,保证施工现场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要求。16.2甲方检验员如需在乙方制造场所进行检验时,乙方有责任提供给甲方检验员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并且告知其潜在的危险。16.3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施工现场进行服务时,应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管理规定”,听从甲方施工现场安全工程师的指挥。16.4乙方应保证运输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减少或降低人身伤害和资源的浪费。16.5乙方用于包装货物的包装材料应是符合环保要求的包装材料。16.6乙方负责货物运输时应采取实际措施,确保不对沿途环境和甲方施工现场造成不良影响,乙方应当对包装材料的回收承担责任。由于乙方的疏忽对沿途环境和甲方施工现场造成不良影响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16.7甲方确定乙方为安全环保重要相关方时,由甲方向乙方签订安全环保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环保责任和义务,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签订。第十七条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产品购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八条廉政条款18.1为加强公平竞争,增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透明度,保障双方的共同利益,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给予甲方人员现金或实物回扣、无偿服务等。一经查实甲方将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对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合理预期的间接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相应赔偿的权利。18.2乙方承诺将加强员工廉政教育,甲方人员主动直接或间接暗示要求其提供第18.1条所禁止的各项好处时,乙方可向甲方纪检部门举报,甲方将对举报人姓名保密,如果证据确凿,情况属实,甲方将对其相关人员或主管按公司有关奖惩办法进行严肃处理。第十九条附则19.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9.4本合同有效期为2024年3月***日(或约定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25年3月**日或在购买的产品服务期或保修期结束之日起,以时间后到者为准,本合同自动失效。19.5乙方对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权利义务以及出现违约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已完全知晓,并自愿按本合同条款执行。19.6乙方违约时,除依法承担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为维护自身权益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以及通讯费等。(本页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方:中船吉海(昆山)高科有限公司(盖章)乙方:*****(盖章)住所:昆山市陆家镇星圃路92号住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螺杆 毛坯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