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方案招标公告(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湖县林业局)2024)
金湖县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方案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邀请
受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就金湖县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方案采购项目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金湖县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方案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3月29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31-JZCG-C2024-0001
项目名称:金湖县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方案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金湖县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方案采购项目。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维保期结束之日止(预计15个月)。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_%,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_%(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_%(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 磋商须知第33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四)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五)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9日(北京时间)
方式: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价格:0元
四、 响应文件提交
开启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9点00分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9点00分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磋商投标。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无需磋商保证金。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 “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2.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金湖县神华大道201号
联系人:阮科长
联系方式:0517-86930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
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北中庭业务一部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53806606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联系方式:0517-86986001
附件:金湖县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方案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金湖县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方案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831-JZCG-C2024-0001采购人: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1.代理机构: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磋商须知4一、总则4二、磋商文件4三、响应文件的编制5四、响应文件的递交6五、磋商与评审7六、成交11七、合同签订相关事项12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4第三章评标标准164.合同格式185.项目采购需求29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32响应文件主要目录33一、磋商函34二、开标一览表38三、磋商报价明细表39四、服务承诺40五、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41六、评审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42七、涉及无效响应文件条款中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证明文件42八、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42九、示范格式432.第一章采购邀请受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就金湖县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方案采购项目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概况:金湖县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方案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3月29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831-JZCG-C2024-0001项目名称:金湖县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方案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4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采购需求:金湖县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方案采购项目。详见项目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维保期结束之日止(预计15个月)。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_%,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_%(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_%(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3条。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四)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五)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9日(北京时间)方式: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价格:0元4.响应文件提交开启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9点00分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9点00分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磋商投标。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2.本项目无需磋商保证金。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7.“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2.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金湖县神华大道201号联系人:阮科长联系方式:0517-869300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北中庭业务一部联系人:陈工联系方式:1538066069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工联系方式:0517-86986001第二章磋商须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第一章采购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采购人(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招标代理(下称代理机构):采购人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4.3本次项目不收取文件工本费和成交管理费。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5.1采购邀请5.2磋商须知5.3评标标准5.4合同格式及条款5.5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5.6响应文件格式6.磋商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截止时间五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采购人(采购代理)对投标截止时间五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予以答复。由于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7.1在磋商时间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7.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官网进行公告,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7.3供应商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文件构成8.1磋商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进行编写。8.2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8.3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9.磋商报价9.1本次项目投标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服务费、劳务、管理、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组成详见采购需求),如有疑问应在本文件规定时间内提出,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候选人后,合同价格不作调整(合同另有约定及不可抗力除外)。9.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9.3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接受备选的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9.4磋商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10.技术要求响应偏离10.1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否则将被拒绝。11.服务承诺11.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不低于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的标准。12.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12.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2.2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3.磋商保证金13.1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4.磋商有效期14.1磋商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同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5.响应文件的签署15.1响应文件仅需要在供应商进行签章的位置应进行电子签章。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接收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6.2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审或部分影响评审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16.3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6.4采购人(代理机构)可以按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有权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7.迟交的响应文件17.1采购人(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磋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磋商开始时间前。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8.2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18.3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修改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签章19.1电子响应文件仅需要在供应商进行签章的位置应进行电子签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签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五、磋商与评审20.磋商组织20.1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0.2开标仪式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0.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0.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5磋商工作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20.5.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20.5.2磋商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20.5.3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1.磋商程序21.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21.1.1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1.1.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1.1.1.2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1.1.1.3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1.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1.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2.2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而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期、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或限制了甲方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同意。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1.2.3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21.2.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初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同意修正的,其响应文件无效。2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1.4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1.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参加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如果参加磋商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1.6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1.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1.8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1.9响应文件的澄清21.9.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1.9.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1.9.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2.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2.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2.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2.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2.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2.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2.7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2.8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2.9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2.10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本项目不涉及)2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2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件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4评标委员会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3.5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3.6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7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磋商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磋商终止的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在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申请后,可以与两家供应商进行磋商。2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4.1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4.2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中公布的评标标准对每份合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4.3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审工作停止,采购人(代理机构)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5.磋商过程保密25.1在宣布成交结果前,凡属于审查、澄清、磋商、评审响应文件和确定成交等相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25.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5.3在磋商期间,采购人(代理机构)将指定联络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25.4采购人(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磋商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5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前确定,并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保密。六、确定成交及签订合同26.确定成交供应商26.1磋商小组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最终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出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6.2成交结果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进行公告。26.3采购人将从磋商小组推荐的符合采购需求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排名先后确定成交供应商。26.4成交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如经查实从参加该成交项目之日起计算所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27.成交通知书27.1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且在无疑义情况下,采购人(代理机构)将通知成交供应商。27.2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代理机构)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到采购人(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办理相关交费手续,逾期未办理作自动放弃处理。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必须递交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印章齐全)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7.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同时均具法律效力。28.签订合同28.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依据。28.2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将按规定进行处理。29.货物和服务的减少29.1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磋商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0.履约保证金30.1本项目无需履约保证金。30.2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相关执行文件以财政部下发的[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为依据。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均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30.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27条或28条的规定去做,采购人可报财政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供应商,或重新采购。31.方案部分(如果本项目涉及的话)31.1本项目评标标准中的方案部分不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31.2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的编制要求: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内容,不得出现以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不得作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方案部分上传地址在“苏采云”系统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客户端)的带有“暗”标志的评分项节点。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方案部分能够正常显示的,即视为“苏采云”系统方案部分暗标功能运行无故障。31.3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的,供应商需按31.2的要求编制方案。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供应商未按31.2的要求编制方案的,按未提供方案处理。七、质疑处理32.质疑处理3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苏采云平台”->“供应商“登录,从”项目质疑申请”模块提出质疑;同时必须将质疑函的原件邮寄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未通过苏采云、未邮寄质疑函原件、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均不予受理。32.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2.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32.4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32.5质疑函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参加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章)或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章,应当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办理质疑事项的授权书(授权中必须载明具体权限、期限和事项)]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32.6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磋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实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起质疑的日期;(7)质疑函应当署名: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2.7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32.8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32.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2.10投诉32.10.1质疑人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监管部门投诉。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33.政策功能落实(一)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二)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三)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四)对于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4.节能、环保政策(本项目不涉及)(1)节能、环保产品的品目清单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国家对品目清单进行调整的,按照最新调整的品目清单执行。(2)在满足采购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所报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的给予磋商总报价2%的价格扣除。(3)在满足采购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所报产品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的给予磋商总报价2%的价格扣除;注: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为准,未能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不给予价格扣除。(4)本项目中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未提供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第三章评标标准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评标结果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二、磋商小组将依据下列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本评标标准的总分为100分。三、具体标准:评审项目分项分值评分标准投标报价(15分)(1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分。商务部分(41分)体系认证(8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949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不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41分)业绩(15分)供应商2021年1月1日来承担过类似全生命周期系统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容中需能反映出相关内容,否则不得分。商务部分(41分)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18分)1.拟配备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或国土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3分,具有土地或国土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2.拟配备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土地或国土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3分,具有土地或国土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3.拟配备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具有环境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或国土、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提供一个专业人员得3分,提供相应中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个专业人员得1分;本项最高得12分,同一专业仅计一次,未提供不得分。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提供以上人员相应的职称证书、资格(或注册)证书、专家聘书和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1个月(2023年9月以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原件扫描件上传。方案部分(44分)项目总体方案评价(10分)根据供应商对项目建设思路、原则等的认识,对本项目的了解情况,提供的技术措施,在各阶段对总体目标的实现,当前和未来发展的趋势等进行综合评审。6<优≤10分,3<良≤6分,0<差≤3分,未提供或有明显缺陷的不得分。方案部分(44分)系统业务功能方案设计(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业务功能方案设计对应的方案设计和原型图等进行综合评审。6<优≤10分,3<良≤6分,0<差≤3分,未提供或有明显缺陷的不得分。方案部分(44分)技术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的体系架构全面,技术方案思路清晰、可操作性强,关键技术科学能够针对采购项目内容要求而细化制定,对评价体系理解到位,评价维度准确,提供科学、完善的决策方案体系,并针对对接相关部门信息化系统接口设计,能圆满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等进行综合评审。6<优≤10分,3<良≤6分,0<差≤3分,未提供或有明显缺陷的不得分。方案部分(44分)实施计划、验收方案(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计划、验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计划全面可行,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完善详实、培训方案及验收方案合理可行等进行综合评审。5<优≤8分,2<良≤5分,0<差≤3分,未提供或有明显缺陷的不得分。方案部分(44分)售后服务(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进行综合评审。4<优≤6分,2<良≤4分,0<差≤2分,未提供或有明显缺陷的不得分。方案部分(44分)注:提供方案上传,不提供不得分。注:1.以上所有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生成上传至苏采云平台。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注:以下为采购人提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供应商必须实质性响应,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一、合同条款前附表序 号内 容1付款按下列条件进行: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40%,项目完成后付合同价的30%,项目维保期满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维保期结束之日止。3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方与卖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买方与卖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买方”系指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卖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2.技术规格2.1卖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相一致。3.专利权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专利侵权,卖方应负全部责任,且买方拒付全部货款。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标识。5.装运条件5.1根据采购人指定地点,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6.付款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6.2卖方应按照与买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1)发票;(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3)装箱单;(4)采购人加盖公章证明货物交付使用合格的验收表。6.3买方将按“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计划安排付款。7.伴随服务7.1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7.2除第7.1条规定外,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3)在合同中卖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4)在项目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7.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8.质量保证8.1卖方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不低于国家有关标准。8.2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8.3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8.4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8.5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9.检验9.1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9.2买方将在卖方交货后柒天内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相符,买方应及时填写验收表,如果货物的质量的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10.索赔10.1买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10.2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和由此给买方带来的一切相关损失。(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损失的数额,卖方必须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的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和或修补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和修补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10.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贰拾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贰拾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11.卖方迟交货、安装11.1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安装,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安装,将受到以下制裁: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11.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安装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安装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安装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1.1条规定对卖方进行制裁的权力。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目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1条、12条和17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买方和卖方商定的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买方和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税费14.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4.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1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履约保证金)15.1乙方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后,须提供相当于中标总价/的履约保证金。15.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15.3乙方选取人民币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15.4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15.5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15.6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问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人民币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间期货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5.7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凭甲方签署的间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16.仲裁16.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端,买方和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叁拾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叁拾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16.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16.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买方和卖方均有约束力。16.4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17.违约终止合同17.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贰拾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3)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17.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7.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8.破产中止合同18.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和使用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19.转让19.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0.验收2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2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2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2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2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间、验收标准见招标文件验收内容。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2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1.合同生效及其他21.1金湖县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方案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本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和招标过程中卖方的投标澄清等内容将作为本次采购合同文件的主要内容。卖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服务内容缩减、服务不及时的现象,买方有权对卖方处以适当的经济处罚。21.2本合同应在买方和卖方双方盖章后生效。21.3本合同一式伍份,以中文书写,卖方、买方各执贰份,备案壹份。21.4合同货物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买方与卖方进行处理。21.5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卖方、买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0.6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合同专用条款采购人(全称):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按照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1.总体建设目标2022年,国务院颁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鼓励试点地区探索通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详细评价等方式,细化完善城镇低效用地认定标准。2023年,自然资源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分别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鼓励创新应用先进的节地技术与模式。金湖县12个乡镇工业集中区近7000亩土地、400万平米厂房资源,目前以高端装备、新材料和大健康三大主导产业为基础,重点培育出了能源装备、交通装备零部件、智能仪表、复合材料制品、新型建材、体育健身器材、卫生健康用品、绿色食品药品八大产业链条。拟通过采购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创新建设用地管理机制,实现工业项目在“招商-准入-供给-监管-退出”环节上信息化、系统化管理,为工业项目提供精准化、系统化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系统将以提高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为目的,对工业项目在用地期限内的利用状况实施全过程动态评估和监管。将现有工业项目建设投入、税收、产值、环保、用工等关键指标纳入日常管理,科学化分析亩产效益,指导工业企业良性发展,有效合理盘活闲置、低效用地,有利于促进经开区的土地使用效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推金湖高质量发展。第二条建设规模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含:金湖县工业用地集约节约评价体系设计、工业企业数据收集与外业调查分析,征供用地数据治理、金湖县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定制开发。其中系统定制开发分为系统(PC管理端)、移动APP。第三条建设内容1.评价体系设计金湖县工业用地集约节约评价体系设计;2.基础数据采集、分析金湖县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基础数据采集与外业调查分析;3.征供用地数据治理包括历年征地、供地、不动产登记、工业用地调查数据处理、批而未供及违法建设用地分析,形成标准数据库;4.系统定制开发本项目信息系统拟部署在政务云,保障系统物理安全,通过用户鉴权认证、访问权限控制等系统技术保障数据安全。同时,针对系统建设必需的数据采集获取,在数据收集之前与技术单位签订保密协议,确保数据安全不泄露。主要包含以下版块的定制开发:(1)金湖县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后台管理系统(PC管理端):涉及具体用户的使用,主要功能有一张图应用、用地项目管理、潜力分析、企业管理、产业园管理、行业管理、招商选址、后台设置等功能。(2)金湖县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APP移动端):主要实现PC端核心功能的移动查询,如一张图应用、企业管理、招商选址等,支持企业和项目位置定位导航与分享。第四条成果提交及验收1.项目建设成果(1)数据建库结合金湖县实际数据现状,梳理经开区企业相关征地、供地、工业用地等用地信息,收集企业生产经验、产业产品等信息,最终汇聚成时效性强、准确性高的金湖县建设用地与项目进展情况数据库(2)建成“金湖县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后台管理系统”(PC端)包含一张图应用、用地项目管理、潜力分析、企业管理、产业园管理、行业管理、招商选址、后台设置等主要功能模块;(3)建成移动查询系统(App)一张图应用、企业管理、用地项目、招商选址等功能模块;2.项目交付成果(1)各类文档数据治理文档:最终版数据库;系统文档:《项目计划》、《需求分析说明书》、《系统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测试计划》、《测试报告》、《项目验收总结报告》等。(2)系统部署成果软硬件安装,调试,确保“金湖县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C端)、移动查询系统(App)功能运行正常。(3)项目设计不涉及部分:已有云计算IAAS部分,不涉及使用的三方收费及免费软件的原理,如操作系统centos,中间件tomcat,开源geoserver的GIS服务,安全设备等虽然系统中使用到,但不在本系统的交付范围之内。3.编制《产业园用地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第五条服务费用合同金额:人民币(¥)第六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后,须提供相当于中标总价/的履约保证金。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3.乙方选取人民币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4.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5.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6.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问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人民币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间期货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7.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凭甲方签署的间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第七条采购人的权利义务1.有权监督供应商的工作,听取供应商的工作汇报。2.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供应商提交有关资料和提出技术要求。3.配合供应商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协调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委派人员现场协助开展工作。4.及时组织对供应商服务成果的审定工作。5.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第八条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1.按本合同工作计划开展工作,与采购人充分交流,进行实地调查、现场踏勘,并搜集整理相关资料。2.提供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允许采购人拥有使用中间成果的权利。3.供应商确保安全开展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完全责任。并随时向采购人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4.按合同进度完成工作,提交相应服务成果(打印版、电子版等)。5.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完成服务成果报告的编制并交采购人审定。第九条工期要求1.建设服务期:项目建设期为3个月,即2024年4月到2024年6月。维保期:项目完成后一年。系统维护期:项目完成后三年(期间若涉及重大工作变更及采集工作,由双方协商决定)。2.进度安排:(1)2024年4月底前,进行需求调研分析、制定系统建设方案、启动系统功能模块的详细设计等工作。提交《产业园用地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2024年5月底前,完成所有模块及功能开发、系统调试并上线试运行,邀请相关业界专家组织中期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及试运行情况调试、优化。(3)2024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全部模块建设、数据库建设及历史数据录入工作,组织项目验收,进入运行维护,移交相关成果。第十条对供应商服务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归属的约定所有服务所得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均归采购人拥有。供应商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采购人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供应商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项目验收、成果资料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并归还本次服务所得各种数据成果及全部原始资料。第十一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40%,项目完成后付合同价的30%,项目维保期满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第十二条采购人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采购人按供应商完成的工作量的价款双倍赔偿供应商损失。2.采购人未给供应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采购人应顺延工期。第十三条供应商违约责任1.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项目组人员必须和提供证书的人员一致,如有违约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合同生效后,如供应商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供应商按未完成工作量的价款双倍赔偿采购人损失。3.供应商未能按采购人要求的日期提交服务成果时,每逾期1天,须向采购人支付项目结算总价0.1%的违约金。4.供应商提供达到质量要求的服务成果。因服务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造成后果时,供应商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对于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采购人的服务成果,供应商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采购人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纠纷处理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五条附则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2.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作量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3.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其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经采购人、供应商双方授权代表盖章后生效。如有变动,双方自行商讨签订补充协议。2.本合同一式伍份,双方各执贰份,壹份报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采购人:供应商:单位盖章:单位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一、总体建设目标2022年,国务院颁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鼓励试点地区探索通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详细评价等方式,细化完善城镇低效用地认定标准。2023年,自然资源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分别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鼓励创新应用先进的节地技术与模式。金湖县12个乡镇工业集中区近7000亩土地、400万平米厂房资源,目前以高端装备、新材料和大健康三大主导产业为基础,重点培育出了能源装备、交通装备零部件、智能仪表、复合材料制品、新型建材、体育健身器材、卫生健康用品、绿色食品药品八大产业链条。拟通过采购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创新建设用地管理机制,实现工业项目在“招商-准入-供给-监管-退出”环节上信息化、系统化管理,为工业项目提供精准化、系统化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系统将以提高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为目的,对工业项目在用地期限内的利用状况实施全过程动态评估和监管。将现有工业项目建设投入、税收、产值、环保、用工等关键指标纳入日常管理,科学化分析亩产效益,指导工业企业良性发展,有效合理盘活闲置、低效用地,有利于促进经开区的土地使用效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推金湖高质量发展。二、建设规模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含:金湖县工业用地集约节约评价体系设计、工业企业数据收集与外业调查分析,征供用地数据治理、金湖县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定制开发。其中系统定制开发分为系统(PC管理端)、移动APP。三、建设内容1.评价体系设计金湖县工业用地集约节约评价体系设计;2.基础数据采集、分析金湖县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基础数据采集与外业调查分析;3.征供用地数据治理包括历年征地、供地、不动产登记、工业用地调查数据处理、批而未供及违法建设用地分析,形成标准数据库;4.系统定制开发本项目信息系统拟部署在政务云,保障系统物理安全,通过用户鉴权认证、访问权限控制等系统技术保障数据安全。同时,针对系统建设必需的数据采集获取,在数据收集之前与技术单位签订保密协议,确保数据安全不泄露。主要包含以下版块的定制开发:(1)金湖县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后台管理系统(PC管理端):涉及具体用户的使用,主要功能有一张图应用、用地项目管理、潜力分析、企业管理、产业园管理、行业管理、招商选址、后台设置等功能。(2)金湖县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APP移动端):主要实现PC端核心功能的移动查询,如一张图应用、企业管理、招商选址等,支持企业和项目位置定位导航与分享。四、工期要求1.建设服务期:项目建设期为3个月,即2024年4月到2024年6月。维保期:项目完成后一年。系统维护期:项目完成后三年(期间若涉及重大工作变更及采集工作,由双方协商决定)。2.进度安排:(1)2024年4月底前,进行需求调研分析、制定系统建设方案、启动系统功能模块的详细设计等工作。提交《产业园用地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2024年5月底前,完成所有模块及功能开发、系统调试并上线试运行,邀请相关业界专家组织中期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及试运行情况调试、优化。(3)2024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全部模块建设、数据库建设及历史数据录入工作,组织项目验收,进入运行维护,移交相关成果。五、成果提交及验收1.项目建设成果(1)数据建库结合金湖县实际数据现状,梳理经开区企业相关征地、供地、工业用地等用地信息,收集企业生产经验、产业产品等信息,最终汇聚成时效性强、准确性高的金湖县建设用地与项目进展情况数据库(2)建成“金湖县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后台管理系统”(PC端)包含一张图应用、用地项目管理、潜力分析、企业管理、产业园管理、行业管理、招商选址、后台设置等主要功能模块;(3)建成移动查询系统(App)一张图应用、企业管理、用地项目、招商选址等功能模块;2.项目交付成果(1)各类文档数据治理文档:最终版数据库;系统文档:《项目计划》、《需求分析说明书》、《系统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测试计划》、《测试报告》、《项目验收总结报告》等。(2)系统部署成果软硬件安装,调试,确保“金湖县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C端)、移动查询系统(App)功能运行正常。(3)项目设计不涉及部分已有云计算IAAS部分,不涉及使用的三方收费及免费软件的原理,如操作系统centos,中间件tomcat,开源geoserver的GIS服务,安全设备等虽然系统中使用到,但不在本系统的交付范围之内。3.编制《产业园用地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6.人员配备要求建立专门的项目实施团队,派遣采购人认可的有经验和能力、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负责数据治理、系统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现场部署测试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调研和了解软件开发进度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少于6人,维保期内,供应商需保证2名专人驻场协助采购人工作。七、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1.维保服务的响应时间成交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包括电话技术服务、现场技术服务、维护和故障处理、巡检等服务,以及其他的技术支持工作。2.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技术人员进行有关项目安装、调试、维护、操作等方面的现场培训,直至能熟练独立操作。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40%,项目完成后付合同价的30%,项目维保期满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注: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注: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加强绿色低碳管理,公共部位的水、电应节约使用,不得有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及违章使用未经许可的电器,对项目实施范围内外垃圾要及时清运,创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的项目现场。对涉及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涉及设备运维参考《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执行。3.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响应文件主要目录一、磋商函二、投标人基本信息三、开标一览表四、磋商报价明细表五、服务承诺六、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七、评审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八、涉及无效响应文件条款中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证明文件九、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十、示范格式尊敬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文件的格式要求、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响应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部分只需加盖电子公章。一、磋商函致:(采购人)关于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本项目磋商。同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1.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各项要求,我方愿以(大写、人民币)元(RMB¥元)的磋商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所需服务。2.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90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响应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直到合同生效。3.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都是真实的、准确的。4.如果我们成交,为执行合同,我们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需服务。否则我们的履约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我公司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我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0.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11.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12.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投标的费用。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2.投标人基本信息表一: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金(万元)成立日期类型营业期限登记机关住 所注册号或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电子公章)表二: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住所有效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业务范围备注投标人:(电子公章)注:供应商为企业的,填写表一;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填写表二。三、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元合同履行期限3.1.1.供应商:(加盖公章)3.1.2.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3.1.3.(3)投标报价总计应满足磋商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磋商报价所述内容。四、磋商报价明细表(注:根据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填写)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1合计总价大写: 小写:投标单位(必须盖公章):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日期:年月日注:1.所有价格系有人民币表示。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保险、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3.报价必须机打,手工填写按无效标处理。4.此表不够可复制放大。五、服务承诺(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六、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承诺制,详见磋商函中第十条或示范格式)(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五);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不是联合体即可)。(四)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印章齐全,格式详见附件)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印章齐全,格式详见附件)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印章齐全,格式详见附件)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五)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注:1.所有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制作并生成上传至苏采云平台。如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查阅上述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将以未提供证明材料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人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3.上述相关原件,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时提交采购人审查,中标投标人未能提供上述所有原件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七、评审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细则)。八、涉及无效响应文件条款中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证明文件。九、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十、示范格式示范格式一法人资格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供应商:(加盖公章)年月日示范格式二授权委托书致:本授权书宣告: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受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所在单位:职务:身份证:联系方式: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公司参加(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磋商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磋商函和响应文件,与采购人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委托单位(公章)年月日示范格式三承诺书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未存在以下情形,承诺如下:(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示范格式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示范格式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2.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注: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示范格式六人员配备表序号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相关证书拟任职务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注:具体按评分标准和采购需求的要求提供示范格式七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我单位中标了贵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目前,我单位已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完相关义务,符合保证金退还的条件,现向你单位申请退还我单位交纳的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元。采购人确认:(单位公章)申请单位:(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手机):时间:开户行及账号:示范格式八承诺书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承诺如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方案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