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服务招标公告(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
项目概况
2024年平阳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CD-P20240315
项目名称:2024年平阳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2024年平阳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详见第三部分采购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且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26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平阳县昆阳镇新湖银园4幢1单元1202(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下载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71637782379)。(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3)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4)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平阳县滨海新区广场路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8107126
质疑联系人: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8107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新湖银园4幢1单元1202
项目联系人(询问):蔡晓调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7713234
质疑联系人:陈强
质疑联系方式:135875281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
联系人:吴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811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4年平阳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定稿).doc491.3K
2024年平阳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JCD-P202403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3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2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5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24第四部分合同条款33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6第六部分评定办法51第七部分信贷政策57第一部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3月15日项目概况 2024年平阳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CD-P20240315项目名称:2024年平阳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50000元最高限价(元):350000元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350000元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2024年平阳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详见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按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且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3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平阳县昆阳镇新湖银园4幢1单元1202(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4年1月29日和2024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下载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71637782379)。(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3)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4)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平阳县滨海新区广场路1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8107126质疑联系人:金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581070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平阳县昆阳镇新湖银园4幢1单元1202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蔡晓调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7713234质疑联系人:陈强质疑联系方式:1358752810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名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传真:/联系人:吴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8115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4年平阳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ZJCD-P20240315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人名称: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平阳县滨海新区广场路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8107126质疑联系人: 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8107075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平阳县昆阳镇新湖银园4幢1单元1202 项目联系人(询问):蔡晓调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7713234质疑联系人: 陈强质疑联系方式:135875281006采购内容2024年平阳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详见第三部分采购内容)。 7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且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9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10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 河道水质监测和噪声监测允许外委其他有资质的检测公司;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报备外委检测公司,且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进行委托,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11报价货币人民币12报价语言中文13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305990242@qq.com,本磋商文件凡涉及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的,均指该邮箱。14磋商响应文件形式及提交本项目实行远程电子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并同时生成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指数据电文形式的后缀名.JMBS文件。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备份响应文件:指数据电文形式的后缀名.BFBS文件。在供应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建议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备份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提交的备份响应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如供应商多次提交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收到的最近时间(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的备份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未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的,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5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磋商响应文件的拒收①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或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②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如有)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视为未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2、磋商响应文件的失效①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磋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②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不再开启。3、磋商截止时间前,磋商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16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17签字或盖章要求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电子签章或供应商公章;所涉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均按磋商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盖章)。18磋商样品☑不需要 □需要 19履约担保5.不需要☑ 需要 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保险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20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1、获取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注:以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方式,采购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2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14点30分止(北京时间)2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23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及磋商地点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4年3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平阳县昆阳镇新湖银园4幢1单元1202(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4磋商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磋商供应商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磋商响应文件,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在线解密。磋商供应商在线解密的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起30分钟。3.磋商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供应商按要求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和解压缩密码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4.解密结束后,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完整填写《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附件)并签字后扫描,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5.磋商小组审阅响应文件。6.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在线磋商并确定最终方案。7.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8.磋商小组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9.磋商小组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10.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进行线上最后报价,若供应商未在报价时限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最后报价投标无效。11.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个成交候选供应商。13.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5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26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磋商供应商应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注: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要求,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且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7诚信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28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磋商供应商须知、评定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9合同管理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备案公示。2.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要及时向财政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30备注1.请务必确保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响应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响应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3.在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前,请务必检验 CA 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 CA 驱动未正常安装、USB 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4.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及提醒操作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5.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全套纸质磋商响应文件4份。(二)总则1.说明1.1.本次竞争性磋商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织和实施。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定义及解释2.1.采购人: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是响应采购、参加磋商竞争的依法成立的供应商;2.4.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2.5.备份响应文件: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需打包压缩并加密。2.6.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的CA锁加盖的签章;2.7.成交供应商:系指在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成交的磋商供应商;2.8.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是依《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9.日期:指公历日;2.10.合同:指由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11.“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要求。4.信用记录:4.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以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4.2.查询渠道与留存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各供应商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并打印存档。4.3.不良信用记录指: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磋商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1.本项目执行财政部门为实现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目标制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贯彻落实对首台套产品、符合条件的制造精品的政府首购制度。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5.2.节能环保要求: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对于未列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供应商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提供绿色节能、环保产品。5.3.商品包装或快递包: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5.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在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7.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8.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享受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9.中小企业信用融资: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采用“政采贷”等金融产品在线融资。6.保密与披露事项6.5.磋商供应商不得串通,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磋商供应商,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6.6.磋商供应商自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竞争性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竞争性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6.7.采购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6.8.采购机构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约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成交服务的有关信息以及合约条款等。7.磋商费用7.1.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现场踏勘:自行前往9.磋商委托9.1.如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具备以下几项条件:a.加盖公章;b.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C.授权代表身份证件。(三)磋商文件说明10.磋商文件构成10.1.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以及竞争性磋商、磋商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评定办法第七部分信贷政策第八部分补充通知及答疑(若有)10.2.本磋商文件要求磋商供应商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将在该条款前以“▲”醒目标识。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潜在供应商请自行到政采云平台下载澄清(更正)文件;澄清(更正)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及时查看提醒信息,否则后果自行承担。11.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时间,并在澄清公告中说明。(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2.磋商响应文件的说明12.1.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同一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12.2.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磋商小组将作出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导致无效。13.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13.1.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并同时生成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13.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指数据电文形式的后缀名.JMBS文件。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3.3.备份响应文件:指数据电文形式的后缀名.BFBS文件。在供应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14.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一、资格响应部分(1)关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的声明函。(见第五部分附件一)①供应商的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2)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见第五部分附件二)(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为准)。(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5)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且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备注: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二、技术商务响应部分: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第五部分附件三-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第五部分附件三-2)3.磋商函;(见第五部分附件四)4.建议与少量偏离表;(见第五部分附件五)5.磋商供应商简介;6.相关荣誉;7.磋商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业绩一览表;(见第五部分附件六)8.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见第五部分附件七)9.拟派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情况表;(见第五部分附件八)10.综合实力;项目组成员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承诺情况;(11)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14.1.报价响应部分:(1)报价一览表(第五部分附件九)(2)报价明细表(第五部分附件十)15.磋商响应格式填写说明15.1.磋商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混乱的编排或关联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采购人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未提供格式的,请各磋商单位自行拟定格式。15.2.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提供虚假证明的磋商供应商将被取消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并在政府采购宣传媒体上予以公告。16.磋商有效期16.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日历天,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而予以否决。16.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拒绝前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最终磋商响应文件。17.磋商报价17.1.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价格应该用人民币投标。投标价格应该已经扣除所有商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投标报价应包括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和一切费用。17.2.根据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工作要求,最后只允许有一个磋商报价,磋商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在磋商结束后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最优惠的磋商价格。17.3.最后的磋商报价与首次报价不一致的,其报价明细表中各项报价需另行明确,各项报价均按同比例下调。18.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18.1.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电子签章或供应商公章;所涉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均按磋商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盖章)19.知识产权19.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19.2.磋商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所涉及到的专利权负责,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19.3.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19.4.磋商供应商提供得货物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而引起相关诉讼,由磋商供应商承担。(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20.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0.2.建议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备份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提交的备份响应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如供应商多次提交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收到的最近时间(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的备份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21.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供应商需按要求重新发送最新的备份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2.磋商截止时间22.1.本次采购的磋商开始时间及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本磋商文件“采购公告”。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规定的截止时间。22.2.在推迟了磋商开始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六)磋商与评审23.磋商23.1.磋商时间和地点:见本磋商文件“采购公告”。23.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均应登录政采云平台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未在线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磋商小组24.1.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5.磋商工作程序25.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准时在线参加。25.2.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5.3.解密结束后,供应商代表完整填写《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签字后扫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25.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在线磋商(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某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均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可不再分别磋商),并确定最终方案。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5.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5.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单位公章。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7.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后报价,若供应商未在报价时限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最后报价,投标无效。25.8.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及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通知磋商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若该磋商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做出的解释不合理并拒绝改变,磋商小组可以对该供应商作无效报价处理。25.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6.关于评审的说明26.1.磋商供应商或采购组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串通行为认定:(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的;(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人员办理投标事宜的;(3)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26.2.在磋商时,下列情况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报价不是固定的或超过预算金额的或超过最高限价的;2.在报价评审中,发现价格计算有误,又不接受磋商小组修正的报价;3.在符合性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磋商响应文件任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在资格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磋商响应文件任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5.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指磋商文件的(二)总则第4条信用记录);6.主要采购服务的技术规格和参数不满足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7.磋商响应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未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8.授权代表签字且未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9.磋商小组认为磋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的;10.磋商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未在报价时限内提交最后报价的;1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13.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14.未按规定提供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的;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则所涉供应商投标均为无效;16.磋商响应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7.在磋商结束前,磋商供应商发生重大变化或变更,未及时告知采购人或不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8.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9.供应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2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6.3.磋商小组将根据各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第六章规定的评定办法,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1个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出具磋商评审报告。26.4.如果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明显偏离市场正常价格时,磋商小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26.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27.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7.1.采购机构按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7.2.采购机构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磋商过程保密28.1.磋商之后,直到授予磋商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磋商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9.否决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利29.1.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磋商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磋商。29.2.如果成交预选供应商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其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其磋商响应文件与事实不符,影响采购的公平公开及合同的实施,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对受影响的磋商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磋商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0.质疑与投诉30.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0.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组织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组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0.3.提交方式: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可在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中在线提交质疑,如对质疑回复不满,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0.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磋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质疑受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理地址:平阳县昆阳镇新湖银园4幢1单元1202受理电话:135875281002.质疑受理机构: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受理地址:平阳县滨海新区广场路1号受理电话:0577-581070753.投诉受理机构: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投诉电话:0577-63888115(七)授予合同31.成交通知31.5.在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机构将用书面形式向获接受的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的《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2.签订合同32.1.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直接签订合同。3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32.3.成交供应商不遵守磋商文件或磋商书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机构取消其成交资格。32.4.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2.5.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33.采购结果通知采购机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发布成交公告。34.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按包干壹万元整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各投标供应商应在报价中予以考虑)。(八)履约验收35.履约验收35.1.采购人应当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35.2.完整细化编制验收方案。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35.3.完善验收方式。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磋商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5.4.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磋商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担保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5.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磋商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担保。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一、项目背景:按照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温环涵[2020]45号)《关于加快推进“环保管家”服务模式深化提升工作的通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温环通[2019]8号)《关于报送“环保管家”推广项目的通知》和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环保监管服务力量,提升区域服务水平,拟继续引进“环保管家”服务,通过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环保服务,全方位地为园区企业提供专业环保服务。二、环保管家主要工作要求及内容:1、主要工作要求如下:一是做好园区的环保技术支撑服务。环保管家服务单位配备技术力量,参与园区环保提升规划、技术规范性等咨询服务。二是做好环境管理部门的好助手,为管理部门和园区企业提供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环保管家现场驻点人员配备需有从业经验,对行业相关政策具备一定经验与理解,常驻园区为企业提供即时咨询服务及宣传,配合属地环保管理部门的工作目标,协助环保管理部门落实政府最新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提供企业入驻咨询、生产工艺合规性咨询、三同时等生产性服务内容,定期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同时向企业提供详尽的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撑,提升服务品质,满足电镀行业企业更高水平的服务需求。三是是结合项目服务需求,制定相应工作流程机制并遵照实施。按周、月、年周期制定分步工作计划,工作计划须切合项目合同约定和环保管理部门要求,并按规定流程进行定期报备。建立健全的沟通反馈机制,要求以周报告形式每周向新城管委会及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进行报备,并由专人定期负责进行沟通,有重大紧急事项实行特事特报、一事一报。四是协助对园区企业进行巡查,完善问题处理闭环机制。按任务要求巡查园区内企业三废情况,即废气、废水收集处置、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固废(含危险废物)处置情况等。以企业环评为基础,核查企业产品、产量、生产线、设施运行与环评内容的符合情况,并建立“企业问题清单”,敦促企业和园区管家运维团队进行整改落实。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废气处理设施运维台帐并酌情将加药运维操作列入平台巡更打卡内容。通过不定期夜间抽查、问题回头看等形式跟踪企业整改情况,形成问题处理闭环,对拒不整改和敷衍塞责企业进行通报交由管理部门处理。五是弥补执法监管人员缺口,提升区域企业环保监管覆盖。结合阶段目标和应急任务要求,协助对电镀园区及辐射周边重点污染源企业不定期进行监管巡查,提交反馈问题专项调查报告,协助制定问题解决方案并跟进解决落实情况。通过引智借力,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人力和智力优势,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的质量。六是协助做好环境信访、环境污染纠纷、环境污染举报等受理解决工作。协助监管部门进行相关企业的现场调查、走访,协助进行采样取证分析。环保管家项目人员要合理安排人员进行节假休息日的值班工作并开通24小时服务举报热线以应对突发事故,及时接收管理部门转达的投诉信息,通过协助监管部门进行相关企业的现场调查、走访,协助进行采样取证分析,提交工作范围内的投诉整改建议和事故处理报告。七是协助做好阶段性重要任务的配合工作。项目人员需对工作计划进行合理安排,并形成一定程度的机动响应机制以应对并完成属地管理部门布置的其他阶段性工作。如协助管理部门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配合工作,协助做好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工作,积极配合行业整治行动,推进污染深化治理,协助定期开展执法检查等。八是协助园区河长制相关工作。九是其他属地管理部门交代的工作。2、主要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列表如下:序号名称主要服务内容1环境规划咨询提供园产业提升环境规划及技术咨询2企业入驻前期咨询企业产业提升政策咨询提供企业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等政策免费咨询、环境影响评估咨询、相关决策咨询3企业入驻前期咨询企业生产工艺咨询提供企业生产工艺规范化配置咨询4企业入驻前期咨询环保治理技术咨询企业废水、废气、噪声、固危废处理工程咨询、VOC评估、治理及技术咨询服务5企业入驻前期咨询环保“三同时”咨询环保“三同时”建设、施工、验收咨询服务,排污许可证填报、申领、执行,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企业刷卡排污总量控制建设,全面达标排放评估咨询6企业入驻前期咨询风评及应急预案咨询提供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咨询、清洁生产咨询服务等7档案管理企业一企一档建设(电子化)对园区内重点企业环保状况开展至少每年1次的全面调查,对问题较大的企业组织专家会诊,并提出整改要求或改进建议。建立企业环保合规档案和环境管理数据库,梳理、完善环境档案,根据企业入驻情况和生产情况实时更新。7档案管理其他环保管理档案建立园区环保管理档案。8日常巡查污染治理巡查按约定定期检查园区重点企业废水、废气收集处理情况,以及固废(含危险废弃物)收集、储存、转运记录和台账情况;监管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8日常巡查环境隐患排查按约定定期检查园区重点企业环保应急设施维护和物资配备情况,排查企业环境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巡检发现环境安全隐患后要按相关要求下发告知单,持续跟踪确保企业按时按规整改,并告知环保管理部门;对于企业不配合整改或者复查不合格的,及时报环保管理部门处理。8日常巡查环保合法性按约定定期检查园区重点企业现场与环评、排污许可证是否相符,是否履行相应的环评手续。9河道水质监测监测点位9个,其中8个点位监测项目:pH、透明度、溶解氧、总磷、氨氮、高猛酸盐指数,另1个点位监测项目:pH、透明度、溶解氧、总磷、氨氮、高猛酸盐指数、铬、铜、镍六价铬、锌、总氰化物。注:每季度不少于1次。10噪声监测需在园区内取3个点位进行噪声强度监测,每年度完成一次。11业务培训按约定定期组织企业开展环保政策与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环保管家”机构管理人员培训,全面提升管理人员环境监管与服务能力水平。开展对企业环保管家的考核。12应急演练一年一次,组织园区企业进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13辅助管理协助环保管理部门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提交工作范围内的事故处理报告;按照环保管理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园区企业环境统计、排污总量、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各类环保信息;协助处理环境举报投诉,配合环保管理部门查找企业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辅助完善园区的积分管理制度;配合开展园区生态环境宣传文化宣传;完成环保管理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重点生态环保工作。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时间。四、服务要求1、人员要求:(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投入相应的人员,3人常驻(其中1人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项目组成员须具备环境工程施工管理资格或环评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或环境监理资格或环保管家资格。(3)▲项目常驻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2、人员岗位要求:(1)常驻人员作息时间与环境管理部门一致,同时按照需要,安排人员节假日、周末不定期巡查,每周不定期进行夜间巡查。(2)项目组每周一次定期向环保管理部门汇报工作,汇报巡查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反馈管理部门立案调查执行情况,形成管理闭环。(3)拟派项目组人员的考勤制度按照采购人考勤制度执行,如有请假事宜须经采购人同意。3、车辆和检测设备辅助要求:项目部需配置一辆汽车(车龄要求不超过6年)作为本项目常备交通工具,配置一定的检测仪器设备以备现场检测用途。4、其他要求:1、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必须在平阳新兴产业园(滨海新区)内设立常驻点,常驻点满足基本的办公需求。2、服务期间常驻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通讯费等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服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五、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平阳新兴产业园(滨海新区)(注:侧重电镀行业,覆盖整个园区)。六、服务成果以“环保管家”巡查记录、整改清单、“环保管家”工作总结报告、企业一厂一档、企业环保管理三色图等形式提供(成果份数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七、质量及考核要求采购人对环保管家人员的监理工作质量、行风纪律、人员到位等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详见附件一:2024年平阳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工作考核办法。八、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保险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2)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40%的预付款,在支付第一期服务费时一次性扣回,如不足抵扣的,则在下期扣回。(3)服务费按平均每季度支付一次,按照综合考核分数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①综合考核分数在80分(含)以上按全额支付服务费用;②综合考核分数在60(含)-80分的按八折支付服务费用;③综合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按五折支付服务费用(注:如综合考核分数连续两个季度低于6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具体详见《2024年平阳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工作考核办法》。注:①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文件,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②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日历天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③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具增值税发票。附件1:2024年平阳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环保管家”项目组(以下简称“环保管家”)的监督管理,规范日常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第二条“环保管家”协助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执法管理工作。为保证“环保管家”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工作质量,“环保管家”应做到:(一)认真履行合同,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开展工作;(二)建立健全管理体系,为规范环境监理工作,“环保管家”须制定相关管理方案,按照委托时的承诺要求落实人员及相关设备;(三)认真开展工作,并与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及时反馈工作信息。第二章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第三条考核工作由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成督察组不定期对“环保管家”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同时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对“环保管家”进行考核。考核每季度开展一次。第四条考核金额为合同全额,合同期内每季度考核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25%。第五条“环保管家”人员开支以人员实际到岗数为依据,按月统计。以合同规定的人数为基数,实际未到岗人次开支在考核金额扣除,按每人每半个工作日150元扣除,加班人次可抵未到岗人次(除无故缺勤)。第六条考核的主要内容:(一)组织机构、人员、设备的履约情况;(二)工作制度的指定及落实情况;(三)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及管理情况;(四)内部资料的整理情况;(五)现场抽查方式。第七条考核标准详见《2024年平阳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考核评分标准》。第三章考核支付规则第八条服务费按平均每季度支付一次,按照综合考核分数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第九条考核结果运用:(一)综合考核分数在80分(含)以上按全额支付服务费用;(二)综合考核分数在60(含)-80分的按八折支付服务费用;(三)综合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按五折支付服务费用。第十条出现以下情况的,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一)对企业巡查结果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二)无故不履行职责,故意拖延工作;(三)从事有损坏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形象,弄虚作假、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职业道德不良等事项;(四)被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通报批评的。第十一条评分规则按附件《2024年平阳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考核评分标准》执行。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细则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按上级文件执行。第十三条本细则由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2024年平阳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考核评分标准项目序号考核内容权重评分基础信息1制定岗位工作职责和各项工作制度2分基础信息2制定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工作3分基础信息3逐渐推进企业“一厂一档"的建设工作5分基础信息4按时上报工作进度5分基础信息5根据统一安排,认真协助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检查5分基础信息6建立环保管家信息库,开展企业环保管家考核评价5分日常检查7协助处理环境污染举报投诉,未造成较大不良影响2分日常检查8按要求开展环保合法性核查5分日常检查9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复查并定期汇总资料5分日常检查10按照协议服务内容和人员职责要求,开展环境隐患排查5分日常检查11按要求开展管网排查5分重点企业监管信息12规范企业环保管理基础台账,督促建立责任制4分重点企业监管信息13检查企业废气、废水收集处置、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8分重点企业监管信息14规范企业固废收集、储存、处置,规范台账资料,定期开展核查评估。8分重点企业监管信息15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3分重点企业监管信息16规范企业应急预案,核查企业环境应急设施维护和物资配备情况3分重点企业监管信息17企业在线监控运维进行监理,对在线运维记录、台账、校标、比对情况等进行检查2分事故处理18对工作中发现的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事故及时准确上报平阳经济开发区并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处置2分事故处理19事故现场前期处置有力,减轻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3分考勤20常驻人员考勤制度按照采购人考勤制度执行,如有请假必须经采购人同意。5分业务培训21组织企业开展环保政策与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环保管家”机构管理人员培训,全面提升管理人员环境监管与服务能力水平。注:每年不少于2次。5分其他22对平阳经济开发区交办的工作的配合程度10分附加考核23信息被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录用一次加1分,被市级录用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最高不超过10分附加考核24因履职不到位、失误导致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一次扣20分附加考核25被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温州市、浙江省和生态环境部表彰的,一次分别加2分、4分、6分、8分,最高不超过10分附加考核26发现企业严重违法行为,提供线索证据,辅助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立案处罚的,每件加5分,行政拘留案件每件加8分,刑事案件每件加10分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根据《2024年平阳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甲方将“环保管家”服务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各自的职责,高效优质地完成服务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现签订“环保管家”服务合同。第一条名称《2024年平阳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采购合同第二条环保管家主要工作要求及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内容。第三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有效期年月日-年月日。第四条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平阳新兴产业园(滨海新区)(注:侧重电镀行业,覆盖整个园区)。第五条服务成果以“环保管家”巡查记录、整改清单、“环保管家”工作总结报告、企业一厂一档、企业环保管理三色图等形式提供(成果份数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第六条服务经费1.合同金额人民币万元整。2.服务费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人员费用、办公费用、车辆费用、检测费用、管理费用等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固定总价包干,产生的一切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调整。3.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保险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2)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40%的预付款,在支付第一期服务费时一次性扣回,如不足抵扣的,则在下期扣回。3)服务费按平均每季度支付一次,按照综合考核分数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①综合考核分数在80分(含)以上按全额支付服务费用;②综合考核分数在60(含)-80分的按八折支付服务费用;③综合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按五折支付服务费用(注:如综合考核分数连续两个季度低于6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具体详见《2024年平阳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工作考核办法》。注:①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文件,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②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日历天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③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具增值税发票。第七条质量及考核要求甲方对环保管家人员的监理工作质量、行风纪律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详见附件一:2024年平阳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工作考核办法。第八条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2)对乙方承诺的优惠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协议的行为进行调整。第九条甲方的义务:1)协助乙方获得完成服务所必须的信息;2)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第十条乙方的权利:1)对甲方提出的超过协议规定服务范围的要求,乙方有权拒绝;2)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第十一条乙方的义务:在合同执行期内,乙方要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完成2024年平阳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的全部服务。第十二条合同组成服务合同由《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违反甲方具体要求及《磋商文件》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甲方根据上述规定条款,视乙方违反规定的情节轻重,做出批评教育、警告、扣罚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二)乙方因机械、工具或技术、劳动等跟不上管理需要影响工作,未达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三)本“环保管家”服务除在磋商文件中列明并经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分包与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中标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应双方友好协调解决。协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提起仲裁或诉讼,仲裁或诉讼按合同履行地原则。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终止(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合同终止:本合同出现以下情况时终止。1、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2、有以下行为之一的:(1)违反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恶劣影响。(3)擅自将合同转包给第三者。(4)违反劳动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5)弄虚作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3、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第十六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的解释权在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第十七条合同的份数本合同一式七份,采购人执四份,供应商执二份,代理机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印章)乙方:(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签字)全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注:具体以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采购机构、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采购机构将应用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磋商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附件一关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的声明函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公司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其它证明文件①供应商的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②供应商的其他证书扫描件(如有)。备注: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附件二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承诺如有虚假,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由采购人取消我公司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且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报告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经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予以处理。我单位已知晓前述法律规定,对此无任何异议。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承诺函必须提供。附件三-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人代表姓名)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正式职工:(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2024年平阳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项目磋商活动,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粘贴处(正方两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粘贴处(正方两面):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邮箱:邮政编码:附件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箱: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粘贴处(正方两面):附件四磋商函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本公司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2024年平阳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活动,进行磋商。为此:1.1.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1.1.该项目的磋商报价以最后轮报价为准;1.1.2.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1.1.3.保证严格执行双方所签的服务合同,并承担全部规定的责任义务。1.1.4.磋商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采购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1.1.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1.1.6.本磋商自磋商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历天有效。1.1.7.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邮编:电话:传真: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五建议与少量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重述磋商响应文件偏离注: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技术及商务要求。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六磋商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用户单位合同金额数量合同签订时间用户联系人/联系方式注:1.同类项目业绩:指环保管家项目业绩。2.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合同和任一阶段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七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称证书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现任职务从事工作时间类似项目业绩:注:1.本表附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职称、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荣誉证书(如有)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2.项目负责人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八拟派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资格证书拟任职务从事相关行业服务简历、年限备注注:1.本表人员中若为常驻人员的应在备注栏中明确标记,附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2.项目常驻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磋商供应商拟任的本项目各工作人员均需列入;4.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九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项目负责人服务期2024年平阳经济开发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 小写:大写: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时间备注:1.投标总价为固定总价包干,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人员费用、办公费用、车辆费用、检测费用、管理费用等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2.该表中投标总价应与附件十报价明细表中的合计报价相一致。3.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十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内容数量单价合价备注1人员费用2办公费用3车辆费用4检测费用5管理费用6其他合计报价注:1.合计报价应与附件九“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价相一致。2.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3.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如成交供应商声明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附件十三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供应商全称)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注:此表无须制作在响应文件内,解密成功后,将此表填写并由授权代表签名后以扫描件(PDF格式)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305990242@qq.com。此括号内的内容打印时自行删除。)第六部分评定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本项目磋商文件,特制定本办法。一、评定原则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磋商小组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分析、对比、评价,编制磋商报告。磋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磋商的有关活动。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磋商文件将被拒绝。对落标单位,磋商小组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本次评审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的方法。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推荐候选成交人。二、评标组织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评审过程由有关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三、评审组织1.技术、商务评分:由各评审专家按评标细则,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此项评分为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如果一份评分表中某一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2.报价评分:评分应在报价口径一致的评标价基础上进行。评标价应在最后报价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凡属磋商文件原因造成报价范围或报价口径不一致的,应予以扣除。但因磋商供应商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或漏算,不得调整。评分由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报价进行仔细查阅、分析与计算,并指定专人复核。3.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个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评审总得分、最后报价及技术、商务得分均相同时,以政采云响应文件解密先后顺序确定。四、评标办法1.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分法(百分制法)。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评分过程中数值计算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2.开标后,首先由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凡磋商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和格式严重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者,经磋商小组认定作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疑问,由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进行询标,磋商供应商做出答复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文件,除对投标的算术错误按有关规定处理外,不得在询标过程中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内容。3.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后报价,若供应商未在报价时限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最后报价投标无效。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5.在采购过程中或评审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小于3家的,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件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执行。五、评分细则:项号评审类型评审内容评审标准(一)资格性检查基本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一)资格性检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一)资格性检查特定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且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二)符合性检查磋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二)符合性检查磋商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二)符合性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符合磋商文件的编制要求(二)符合性检查磋商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二)符合性检查服务期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二)符合性检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磋商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2、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3、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上的投标总价与报价明细表上的合计报价不一致。(三)无效标条款▲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报价不是固定的或超过预算金额的或超过最高限价的;2.在报价评审中,发现价格计算有误,又不接受磋商小组修正的报价;3.在符合性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磋商响应文件任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在资格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磋商响应文件任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5.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指磋商文件的(二)总则 第4条 信用记录);6.主要采购服务的技术规格和参数不满足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7.磋商响应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未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8.授权代表签字且未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9.磋商小组认为磋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的;10.磋商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未在报价时限内提交最后报价的;1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13.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14.未按规定提供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的;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则所涉供应商投标均为无效;16.磋商响应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7.在磋商结束前,磋商供应商发生重大变化或变更,未及时告知采购人或不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8.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9.供应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2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四)技术、商务评分合计80分序号评分内容分值评审标准1供应商综合实力6分供应商是否具有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认证证书的有效性认定:须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材料,不提供的不得分。2业绩1分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注:1、同类项目业绩指环保管家项目业绩。2、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合同和任一阶段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项目组成员情况12分根据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的数量、相关工作经验、工作年限、学历、职称配置等情况:配置科学、合理,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8-12分配置比较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项目实施的,得4-8分配置比较科学、合理,基本满足项目实施的,得0-4分4项目实施方案任务需求理解10分磋商供应商是否对项目背景有着充分了解,对项目需求分析的针对性、合理性等:分析到位、合理的,得6-10分基本分析到位、较合理的,得2-6分分析较为简单或存在欠缺的,得0-2分45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对策10分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对策的针对性、合理性;针对性强,合理的,得6-10分针对性较强,基本合理的,得2-6分描述简略或有待完善的,得0-2分456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12分项目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及可操作性:方案合理、可操作强的,得7-12分方案基本合理,可操作较强的,得2-7分方案可操作性较弱或存在欠缺的,得0-2分4567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合理、可行等:整体合理、可行性强的,得7-12分基本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2-7分可行性较弱或存在欠缺的,得0-2分45678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进度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作计划、实施进度安排等:整体合理、可行性强的,得7-12分基本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2-7分可行性较弱或存在欠缺的,得0-2分9服务承诺情况5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便利性服务以及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等:整体合理、可行性强的,得3-5分基本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1-3分可行性较弱或存在欠缺的,得0-1分(五)报价评标2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20分。计算以最终报价确定的评标价为依据,最终报价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评标价的确定初审时发现价格计算有误,将按下述原则修正:1.报价文件上传的价格和系统里开标一览表里填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磋商供应商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对磋商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修正;2.开标时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如磋商供应商缺漏项价格比例达到投标报价的5%(含)以上时,属于重大偏离,磋商小组将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7.如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前后矛盾,磋商小组会将作出不利于磋商供应商的修正。注(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六、决标办法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个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评审总得分、最后报价及技术、商务得分均相同时,以政采云响应文件解密先后顺序确定。七、磋商供应商义务磋商供应商应随时随地答复磋商小组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七部分信贷政策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中标单位如需要融资,可联系以下银行: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银行名称产品特点(不超过120字)经办人联系方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手续简便:以政府采购合同为基础,无需额外抵押和担保;融资价格优惠:最低可享受4.15%的优惠利率,随LPR浮动调整;到账时间快速:最快可实现当日申请,当日放款;办理流程省心:线上操作流程,免去银行排队奔波。张经理0577-88093286(温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一、融资方式:采取简易方式,根据流水及纳税情况核定额度。信用方式。(融资200万以下)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及供应商资金需求确定,以信用为主,追加采购合同项下的预期销货款为我行质押。(融资200万以上)二、融资利率:在我行一般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王经理0577-8818662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政府采购贷”业务,是指我行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企业发放的,用于中标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免抵押、免担保,手续便捷、审批快速,单笔金额最高500万元,单笔期限最长18个月。郑经理0577-881939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民生银行供应链金融“政采贷”产品,专为政府采购场景下的中小企业融资而设计,最高融资额度可达政府采购合同交易金额的70%,最高单笔授信金额可达500万元,期限最长可达1年,无需抵押,无需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材料简单,流程便捷,利率优惠。项经理1805777963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宁波银行政府采购融资指应供应商申请,以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回款为主要还款来源,为满足供应商履行采购合同所需资金而向其提供融资的信贷业务。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其他授信材料即可申请,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最大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陈经理0577-88007377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门槛低:纯信用,平台注册入库并取得采购合同即可申请手续简:线上申请+线上签约,足不出户利率优: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执行额度高:最高为合同金额的80%叶经理0577-8800893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政采贷是招商银行针对政府采购招投标成交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未来应收账款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无需抵质押物。额度最高可达2000万,同时可开通自助贷款直通功能,自助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支持线上申请、随借随还。陈经理0577-8805687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融资担保方式及融资金额:1、采取信用免抵押的企业,最高融资金额200万元;2、采取政府采购中标应收帐款质押的,最高融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单笔提款金额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70%。融资利率:在本单位一般性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张经理陈经理0577-88369368/138577131180577-56969696-526506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政采订单贷:订单在手,融资无忧。用于满足供应商订单采购所需资金周转的贷款产品。门槛低,无须抵押,凭中标通知书即可申请,额度高,最高可贷500万元,单笔业务金额可贷中标金额的80%,最长期限可贷1年。陈经理13736355866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分行政采订单贷:1、面向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满足供应商资金周转需求,凭中标通知书即可申请,2、秒知额高,最高可贷500万元,单笔业务金额可贷中标金额的80%,最长期限可贷1年。信保贷:1、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2、担保灵活,信用贷款3、贷款年利率至少可享受本单位一般性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 %戴经理1360577230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手续便捷,授信审批全程上门服务;无需抵押,无抵押贷款一步到位;额度灵活,随借随贷,单户最高2000万元;期限匹配,与付款周期相吻合;利率优惠,本行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水平至少下浮10%;一对一增值服务方案—您的财富管理银行。缪经理0577-8824845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政采e贷:是浦发银行面向温州地区经营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专属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产品。产品特点:纯信用、免担保、门槛低、授信快、在线贷、秒放款所需材料:企业基础证件、相关中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采购合同等)、其他必要文件叶经理0577-5557082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平阳经济开发区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