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产制造类培训招标公告(云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4)
2024年省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生产制造类培训项目(第1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省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生产制造类培训项目(第1期)
采购单位
云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省级
公告时间
2024-03-1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03-16 00:00:00至2024-03-25 00:00:00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03-28 09:3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昆明市盘龙区同德广场B区4栋601开评标室01
预算金额
¥28.9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皓 莫岚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5895558 15987783378
采购单位
云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志强路云南省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 65733250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幢5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5895558 15987783378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省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生产制造类培训项目(第1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3-28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4-C3-00678-YNTT-0021
项目名称:2024年省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生产制造类培训项目(第1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8.93
最高限价(万元):28.93
采购需求:1.计划用于开展残疾人商用插花操作培训 2.培训内容:商用插花工艺品的设计和制作 3.培训方式:半封闭式集中培训。 4.培训计划:计划培训不少于40人,培训21天。具体培训时间安排为报到离训共占1天,实际培训天数不少于20天。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计划21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1)生产制造类培训项目(第1期):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供应商须依法具有有效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本或《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工种和级别目录》上必须载明或具备相关技能培训的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3-16 00:00至2024-03-25 00: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3-2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4-03-2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昆明市盘龙区同德广场B区4栋601开评标室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云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保证金金额:4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3-28 09:30 其他:(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磋商申请文件; (2)各申请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申请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 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申请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申请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申请人通过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3)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 凡有意参与谈判者,请自行前往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驱动下载”网页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的要求编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与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的联系方式。 (4)响应文件的解密方式:在线解密。供应商须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的环境下,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申请人自动弃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志强路云南省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4楼
联系方式:0871- 657332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幢501室
联系方式:0871-65895558 159877833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皓 莫岚
电 话:0871-65895558 15987783378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生产制造类培训项目(第1期)磋商文件(定稿.docx
2024-03-16
下载
2024年省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生产制造类培训项目(第1期)项目编号:YNZC2024-C3-00678-YNTT-0021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云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三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0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21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50第六章评审办法521.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省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生产制造类培训项目(第1期)的潜在申请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ZC2024-C3-00678-YNTT-0021项目名称:2024年省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生产制造类培训项目(第1期)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28.93最高限价(万元):28.93采购需求:序号是否进口项目内容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否2024年省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能力类—生产制造类培训项目1期1.计划用于开展残疾人商用插花操作培训2.培训内容:商用插花工艺品的设计和制作3.培训方式:半封闭式集中培训。4.培训计划:计划培训不少于40人,培训21天。具体培训时间安排为报到离训共占1天,实际培训天数不少于20天。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依法具有有效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本或《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工种和级别目录》上必须载明或具备相关技能培训的内容。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4.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技术方案及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时间:2024-03-16至2024-03-25,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人民币0元/套。5.未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及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磋商。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申请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申请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开启时间:2024年3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40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9点30分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云南省内)。4.发布公告的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5.其他:(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磋商申请文件;(2)各申请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申请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申请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申请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申请人通过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3)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凡有意参与谈判者,请自行前往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驱动下载”网页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的要求编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与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的联系方式。(4)响应文件的解密方式:在线解密。供应商须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的环境下,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申请人自动弃标。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窗体顶端采购人:云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志强路云南省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4楼联系方式:赵老师0871-65733250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联系人:任皓莫岚联系电话:0871-65895558159877833782.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采购人:云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志强路云南省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4楼联系方式:0871- 657332501.1.3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联系人:任皓 莫岚 电话:0871-65895558 1.1.4项目名称2024年省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生产制造类培训项目(第1期)1.1.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云南省内)1.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1.计划用于开展残疾人商用插花操作培训2.培训内容:商用插花工艺品的设计和制作3.培训方式:半封闭式集中培训。4.培训计划:计划培训不少于40人,培训21天。具体培训时间安排为报到离训共占1天,实际培训天数不少于20天。(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1.3.2服务周期计划21天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且满足采购人的需求。1.3.4包件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件1.4.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任意一年度申请人或总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任意一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2023年1月以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人开标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中的查询记录为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评审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相关网站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提供给磋商小组)。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依法具有有效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4.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2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技术方案及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1.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费用承担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成交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中服务类的收费标准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账户名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昆明市莲花池支行账 号:135615364611备注:汇款时请备注“YNZC2024-C3-00678-YNTT-0021服务费”1.9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2供应商的询问及答复的规定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在线方式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采购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 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1分包不允许2.2.1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方法同 1.10.2的时间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第 1.10.2条规定的时间前,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同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3.2.1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893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玖仟叁佰元整)。注: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高于以上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3.2.2报价(1)供应商的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有二次报价,成交价以二次报价为准。(2)合同签订后,成交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一律不作调整。3.3.1磋商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3.4.1磋商保证金户名: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昆明莲花池支行保证金提交账号及金额:账号:135615364611金额:¥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说明:缴纳方式:(1)转账支票;采购单位可以接受的银行保函; (3)汇款;二、投标保证金为转账支票:须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三、保证金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的: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投标保函(纸质或电子保单)。2.保函(保险)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和申请人(投标人/供应商)的全称,并注明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3.保函(保险)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4.咨询电话:400-840-1116转2或者132-1165-3992。四、磋商保证金为汇款形式的:(1)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且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2)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汇款账户名称要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3)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本项目谈判保证金账户的时间为准;逾期提交、未到账的均视同未提交保证金。五、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的复印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六、磋商保证金退还:所需资料(加盖公章或财务章):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2.授权相关人员办理项目退还保证金的授权委托书(备注手机联系方式);3.保证缴款凭证或网银转账截图;4.反开收据:投标单位反开给代理公司的收到退还保证金的收据(请在收据上注明项目编号及金额。如不能及时开具,请致电代理公司前台咨询)。请将上述材料递交至代理机构前台或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5987783378@163.com。未成交的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退还咨询电话:0871--65895558或159877833783.7.1响应文件的格式 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要求见《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2.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的,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3.7.3响应文件的签署 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注: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此类单位的供应商,无需进行填写及电子签章。4.1.1响应文件的加密 网上提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加密。4.2.1响应文件的提交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凡有意参与磋商者,请自行前往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驱动下载”网页(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91c6cff0db1311ec8cfbc9f613d30204)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与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的联系方式。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的,视为无效。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5.2开标程序本项目的开标程序: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登录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操作流程完成开标程序。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5.3响应文件的解密方式 在线解密。供应商须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的环境下,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人数:3人或以上单数。评审成员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和从“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由磋商小组根据第六章“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 1~3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7.3履约担保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缴纳缴纳2.履约保证金的提交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提交。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服务期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提交保函的,可按程序解除保函)。5.若不按以上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是在接受采购人的采购文件(含合同条款等)的基础上作出的承诺,若成交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含合同条款等)提出修改要求,采购人可视为其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取消其成交资格。2.成交供应商无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在合同签订中无故要求变更承诺或报价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金额的,成交供应商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且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其不良市场行为记录。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第十二条规定:(1)依据《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若成交供应商违反以上规定,则依法承担相关责任。(2)对具备享受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上的优惠措施为: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8号)第八条规定,服务期结束之日起 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60日。(3)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二、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1.1.2采购人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服务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资金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出资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资金落实情况: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服务周期、质量要求、包件划分1.3.1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服务周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包件划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7)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9)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报价的;(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第(5)至(9)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1.5费用承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保密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磋商预备会1.10.1本次磋商不组织磋商预备会。1.10.2供应商的询问及答复的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偏离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构成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第六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1.1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文件: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采购人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1.2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2采购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方法:同1.10.2的时间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3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文件的修改2.3.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采购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有关该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2.3.3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部分。3.2磋商报价3.2.1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报价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3结算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本次竞争性磋商只允许供应商只有一个有效的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投报两个或多个方案或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又未书面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的,其响应文件按否决处理。3.2.5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将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或二次报价依据政策扣除后的价格为供应商的评审价,供应商的二次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3磋商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将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3.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3.4.3磋商保证金退还到供应商的基本账户。3.4.4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请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若项目名称较长无法填写完全时,可以缩写)。3.4.5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人与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4.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其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5资格审查资料3.5.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2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年份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其他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3.6备选磋商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磋商方案。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磋商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备选磋商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磋商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磋商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磋商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的格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有关采购内容、服务周期、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响应文件的签署: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响应文件的提交4.1响应文件的加密4.1.1响应文件的加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响应文件的提交4.2.1响应文件的提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3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提交的响应文件,无需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响应文件的解密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4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5.4.1在2.2.2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或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5.4.2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不符合3.7.1项要求或无法读取导入的。6.评审6.1磋商小组6.1.1本项目的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人员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人员的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第六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成交结果7.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7.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7.2.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3履约担保7.3.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7.3.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采购人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提交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的,应缴纳同等金额的罚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采购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8.1.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采购。8.1.2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六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9.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9.5.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提出质疑的,为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9.5.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9.5.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磋商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9.6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前附表1服务期限培训项目验收合格为止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云南省内)3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培训班开班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培训完毕、验收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2.采购人只接受乙方出具的增值税发票,概不接受其他第三方出具的增值税发票。3.合同总价(以成交人最终报价为准)。4合同履约保证金 无 合同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此合同仅供参考)(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 制甲方(采购人公章) 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 话: 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丙方(鉴证方公章)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 话: 甲方:云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YNZC2024-C3-00678-YNTT-0021的“2024年省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生产制造类培训项目(第1期)”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地点备注12……n二、合同总价本项目服务费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以上价格为综合服务包干总价并包含培训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项目实施费、设计费、制作费、材料费、劳务费、加班费、差旅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全部费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增加其他任何费用。三、服务期限、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培训项目验收合格为止。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云南省内)四、项目团队及实施要求说明项目参与人员表(样表)姓名职务技术职称工作经历…………备注:五、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培训班开班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培训完毕、验收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2.采购人只接受乙方出具的增值税发票,概不接受其他第三方出具的增值税发票。3.合同总价(以成交人最终报价为准)。六、考核要求(一)基本要求:完成采购内容并达到采购要求和目标。1)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人员;2)甲方对不合格的服务人员提出更换意见时,3个工作日内不响应;3)事件响应未按要求响应和处理,按次扣减;4)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减,保证金差额部分乙方应在三日内补足。如在服务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作质量、指标不满足上级要求,导致甲方受到通报,甲方将直接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其它:按乙方磋商响应情况。七、验收及验收标准(一)服务项目中的每一项目完成,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验收。(二)验收工作包括:乙方在所有培训内容、交付完成后必须经由甲方通过对培训品的质量、合格率等内容进行验收。八、保密责任(一)甲乙双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二)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提供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社会公众或第三方通过任何途径出示、泄露,不得许可使用,不得传播、销售。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解除、撤销而失去效力;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述任何资料或数据:在未违反本条的情况下属于或成为公共资料的资料或数据;一方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的资料或数据;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或有权行政部门的要求而必须披露的资料。(三)因乙方泄密或工作失误造成甲方产生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九、知识产权(一)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给甲方的全部服务工作所产生或获得的数据、资料等所有权及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二)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检查,如发现提供的服务系非法渠道获得没有合法使用权或不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赔付全部合同款项。(三)乙方派遣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提供的服务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而引起之任何纠纷,乙方应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赔偿款、应诉费用、律师费用等等,均应由乙方予以赔偿。十、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提交服务工作联系文件及签署的协作要求;2)乙方有权对本项目工作提出合理建议;3)乙方有义务达到所承诺的服务目标/内容,并按时完成服务目标/内容的调整工作;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承接的项目或服务进行转包、转让;5)乙方有义务加强服务团队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国家、单位秘密。6)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报告突发紧急事件。7)服务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停止服务,乙方不履行相应义务,事件响应超出解决时限要求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维修或维护,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还应在三日内补足。8)乙方在服务期满项目终验合格后有权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十一、违约责任(一)若乙方未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各种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扣减相应的服务费用。(二)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本合同下的义务,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扣减转让部分的服务费用,扣减费用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乙方还应补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三)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进行修理、更换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四)合同生效后,甲方未能在规定日期或合同双方所同意的延付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的,则每超期30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的违约金。(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后并不减免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十二、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本合同中的相关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十四、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招标采购主管部门反映或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六、本合同一式8份,甲方份,乙方份,丙方1份。十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八、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及附件2.服务承诺3.成交通知书4.响应文件及澄清5.采购文件(采购文件)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4.响应文件格式2024年省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生产制造类培训项目(第1期)响应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4-C3-00678-YNTT-0021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地址:法人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1:首次谈判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内容最高单价限价磋商单价报价暂估人数预估天数小计备注1培训费145.00元/人/天 元/人/天 人20天 元小计=磋商单价报价*暂估人数*天数2食宿费用200元/人/天餐食: 元/人/天餐食、住宿单价合计: 元/人/天 人21天 元小计=磋商单价报价*暂估人数*天数2食宿费用200元/人/天住宿: 元/人/天餐食、住宿单价合计: 元/人/天 人21天 元小计=磋商单价报价*暂估人数*天数3保险费100元/人 元/人 人/ 元小计=磋商单价报价*暂估人数4学员常用药品费用、辅助器具购买费1300元 元// 元此项费用为实报实销,即小计=磋商单价报价。磋商总报价(元): 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人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备注:1.磋商总报价=各项小计之和。2.暂估培训天数:培训21天。具体培训时间安排为报到离训共占1天,实际培训天数不少于20天。3.培训人数不低于40人。4.本项目结算金额以各供应商自行上报的单价,按实际受训学员的人数据实结算,总支付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格式2: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申请人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2.磋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格式2-1:磋商申请人基本情况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 话 联系方式传 真 邮箱 组织结构 法人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高级职称人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其中中级职称人数 注册资金 其中初级职称人数 开户银行 其中技工账号 其中其他经营范围 备注(其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内容) 注:(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在此表后可附公司资质证书(如有)、服务场所及其他补充材料(如有)。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人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2-2:法人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资格证明书磋商申请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磋商申请人名称)的法人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特此证明。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法人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2-3:法人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致:本授权书声明:(磋商申请人全称)的法人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人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职务: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详细地址:电话:注:磋商申请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如非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原件交由工作人员核验。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任意一年度申请人或总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任意一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2023年1月以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格式2-5: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格式2-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格式2-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2-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信用查询记录(以代理机构查询的为准);2.其他资料(如有);格式2-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的承诺致: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本公司(磋商申请人全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现承诺:我公司具备参加投标活动条件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供货能力、相当的技术力量、良好信誉的经济实力,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也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磋商申请人的其他资格性条件。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人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2-10: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技术方案及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诺(格式自拟);格式2-11:非联合体投标的承诺(格式自拟);格式2-12:成交后独立完成服务内容,不进行分包、转包的承诺(格式自拟);格式2-1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投标无关联关系书面声明函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我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其他关联关系供应商未参与(项目名称)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人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2-1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我公司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人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3:磋商函致: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采购的相关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磋商申请人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同意在磋商申请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磋商申请人须知第22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本投标函保持有效。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3.我方承诺严格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及合同条款,并在服务期限内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我方已详细审核采购文件,我方对采购文件各项条款和评标办法无异议,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5.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6.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若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申请人为中标磋商申请人的行为。8.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人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4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服务内容响应文件的服务条款是否偏离技术支持资料索引(页码或条款号)表格填写说明:1.表格中“磋商文件服务内容”可以复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的内容。2.“响应文件的服务条款”请磋商申请人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3、本表格中内容与响应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人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5:技术文件(格式自拟)1.需求分析2.培训方案3.培训管理制度4.应急预案5.其他格式6:服务部分1.服务承诺2.违约处罚措施评审评分3.其他格式7: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证书名称及编号所获荣誉在进行和已完成项目情况服务单位项目名称内容及规模服务期间业主评价其他说明(如有)注:1、本表可扩展。2、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相关证书(如有)及其他补充材料(如有)。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人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二)项目组成员配备情况表姓名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身份证号学历参加工作时间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类似业绩项目名称注:1、本表可扩展;2表后可附身份证、相关证书(如有)及其他补充材料(如有)。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人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8:类似业绩情况表委托方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金额或规模服务起始时间主要服务内容或其他说明(如有)备注:应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人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9: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附件1:政府采购政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提供)(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参加项目编号为______的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3.监狱企业证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一、目标任务适应残疾人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的需要,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供给充足、载体多元、形式多样、管理规范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使进入人力资源市场、从事企业技能岗位、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残疾人至少获得1次职业技能培训的机会。二、主要目的不断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残疾人技能人才,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培训项目介绍(一)培训名称:2024年省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生产制造类培训项目(第1期)(计划用于开展残疾人商用插花操作培训)(二)项目预算:¥2893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玖仟叁佰元整),本项目结算金额以各供应商自行上报的单价,按实际受训学员的人数据实结算,总支付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三)培训内容:商用插花工艺品的设计和制作。(四)培训性质: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五)培训形式:半封闭式集中培训(六)培训计划:计划培训不少于40人,培训21天。具体培训时间安排为报到离训共占1天,实际培训天数不少于20天。(七)培训对象要求(1)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在我省的、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含不符合培训项目要求的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或监护人)均可报名参加培训。(2)有职业技能培训需求且具备就业条件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八)培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云南省内)四、培训成效通过培训能提高残疾人职业能力、就业技能和工作积极性,拓宽残疾人的就业领域。五、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为商用插花工艺品的设计和制作。六、培训场地及食宿要求(一)培训场地要求培训地点条件要尽可能方便残疾人生活;房间高于一层要有电梯;如无电梯最好考虑安排一层房间或方便残疾人通行的平整场地学习及住宿;配备无障碍坡道、扶手等相关无障碍设施。(二)培训住宿要求1.管理标准:集中住宿管理,不准外宿;2.住宿标准:两人一间,并带独立卫生间(要求:卫生间最好配置马桶等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卫生设施;做好防滑等保护措施)。(三)培训伙食要求一日三餐。中餐、晚餐标准不低于四菜一汤(两荤两素)。七、培训费标准及使用范围1.项目预算:¥2893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玖仟叁佰元整),其中:(1)培训费。每天按照8课时计算,课时费为145元/人/天。故按照培训40人,培训20天计算。(2)食宿费用。计划培训不低于40人,实际培训20天,报到离训占1天,故实际食宿费用按照21天计算;每人每天按照200元/人/天标准计算。(3)保险费。按照每人100元计算。(4)培训期间学员常用药品费用、辅助器具购买费用1300元。文件依据:1.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2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残发〔2022〕49号)文件要求,职业培训费用主要包含:培训课时费;培训机构教学管理费(含培训机构负责教学管理的人员交通费、食宿费等);培训场租费(含设备设施租用费、水电煤气费等);教材费、材料费、工具费;鉴定费(对国家已经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的工种不涉及鉴定费);聘请生活管理员、手语翻译人员的费用;参训学员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和保险费。2.培训费上限测算标准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号)文件内相关培训项目培训补贴标准测算。八、对培训机构的要求(一)拟投入培训服务人员不少于4人。(二)培训机构需安排1至2名生活护理人员在培训期间专门帮助、照顾学员学习及饮食起居,并保障学员安全。(三)必须为参加培训学员购买保险。(四)学习期内应组织学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率不低于90%;培训结束后需取得由人社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四种证书中的一种证书。(五)参加培训的学员满意度不低于90%。(六)培训结束后按具体要求提交装订成册的培训台账材料。(七)其他未尽事宜可在合同中具体商议。九、项目管理(一)项目绩效管理1.强化培训全过程管理加强开班申请、过程检查和结业审核三个环节的动态管理。采购人将对本级举办的每期培训班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台账建管机制,对培训班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台账应至少包含开班申请、培训方案、培训通知、学员花名册、考勤表、培训日志、学员评价、全套考试鉴定资料、图片和影像视频资料等。2.项目后续跟踪培训结束后,就每期培训班召开一次小型招聘会,选择合适学员的就业岗位进行推荐,或向用人单位提供学员相关的信息推荐就业。并在3个月内做好学员就业、创业跟踪记录。通过集中就业、分散就业和个体就业等形式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的就业率。对没有就业的人员要落实有关政策,在资金、设备、场地、技术和市场信息等方面提供有效帮助和服务,及时解决残疾人在就业时面临的实际困难。第六章评审办法(一)评审标准前附表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初步评审资格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规定初步评审如出现下列情形,其磋商申请将被否决初步评审符合性评审标准报价:磋商报价未超过本项目预算;初步评审符合性评审标准商务:(1)按要求提交了磋商保证金;(2)磋商申请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3)磋商申请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4)磋商申请文件没有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5)在磋商申请文件中,申请人没有投报两个或多个标书、方案或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又未书面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的;(6)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供应商未出现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8)供应商没有出现未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9)供应商没有出现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磋商、在磋商过程中有行贿行为或者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初步评审符合性评审标准技术:(1)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内容及磋商文件明确规定,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2)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规定;(3)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2.F1:报价部分评分标准(满分10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第一部分:“培训费”每人每天费用报价得分(满分5分)F1磋商报价=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5备注:1.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培训费”每人每天费用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第二部分:“食宿费用”每人每天费用报价得分(满分5分)F1磋商报价=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5备注:1.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食宿费用”每人每天费用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F1报价部分得分=第一部分得分+第二部分得分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价格评审时给予最后磋商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即:参与价格评审的磋商报价=供应商最后磋商报价×[1-10%])。请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的,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件作为无效处理。(三)F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满80分)评分因素评分标准需求分析(满分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需求分析的详细度、合理可行性等进行评审:1.对培训的目的和目标的把握;2.对目标受训人群的特点和需求的考虑;3.对采购需求的执行提供实际指导和建议;4.对培训内容的匹配度、培训方式等方面的建议。以上各分项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一项中有一处内容缺陷或不符实际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8分。注: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与项目要求有偏差,工作任务分工不明确,方案内容描述不完整等任意一种情形。培训方案(满分25分)供应商提供制定的培训方案,包括: 1.培训目标和全流程的实施计划; 2.针对培训职业工种的行业进行市场现状需求分析; 3.课程设置和授课方法以及进度计划; 4.培训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重难点及解决方法。5.落实线上申报和人员管理的具体步骤和方法; 1.以上方案充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描述准确,有具体实施计划,各阶段项目任务划分清晰科学,能针对内容要求而细化制订,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每项得 5 分。 2.每有一处不具实践性、不能充分结合实际需求、阐述不充分或环节不规范、流程不清晰或只有框架而无实际内容、不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每项扣3分。 3.内容无关,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不提供方案的每项扣5分。培训管理制度(满分12分)供应商提供根据培训内容制定的培训管理制度,包括: 1.学员档案建立及管理制度; 2.教学管理人员职责; 3.考勤制度; 4.卫生、设备管理制度。 4.以上制度符合实际需求。制度健全,能对项目管理和效率起到实际作用的每项得3分。5.每有一处不符合逻辑,只有框架而无实际内容,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扣1 分。6.前后矛盾、内容不规范,缺乏有效管理监督措施的每项扣2分;7.内容与对应包无关,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不提供方案的每项扣3分。培训学员人数得分(满分5人)对各供应商自行上报的培训学员人数进行打分:1.培训学员人数为40人的,得基础分1分,每增加1人加2分,最高加4分,本项目满分5分,;2.培训学员人数低于40人的,该项不得分;保险购买方案(满分5分)对保险方案的保费构成、保险责任限额、事故补偿等赔偿内容等进行综合打分:第一档次(5分):保费合理,保险内容及赔偿方案有针对性,贴合本项目要求;第二档次(3分):保费相对合理,保险内容及赔偿方案有一定针对性;第三档次(1分):保费相对不够合理,保险内容及赔偿方案有无针对性;未提供保险方案的不得分;促进学员就业实施方案(满分9分)第一个档次(9分):方案具有全面性和前瞻性,能为学员提供丰富的实习和实践机会;有详细的就业跟踪服务,能帮助学员了解就业市场动态,提供职业咨询和推荐。有行业认证支持:提供针对性的行业认证培训;有详细的职业发展支持,为学员提供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第二档次(6分):能为学员提供一定数量的实习和实践机会,但与企业的合作关系可能需要进一步加强。有一定的就业跟踪服务,但对于就业市场动态的了解和职业咨询还可以进一步完善。提供了一定的行业认证培训,但还有改进的空间以增加学员的就业竞争力。有一定的职业发展支持:提供了一定程度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但支持的深度和广度可以进一步完善。第三档次(3分):能为学员提供的实习和实践机会有限,与企业的合作关系较弱。存在较大改进空间。有就业跟踪服务,但就业跟踪服务体系建立不够完善,对学员的就业支持有限。有行业认证支持,但缺乏针对性的行业认证培训,学员就业竞争力不足。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不够全面,缺乏长期职业发展目标的支持。第四档次(0分):实习和实践机会、就业跟踪服务、行业认证支持、职业发展支持等方面均缺乏有效举措和支持,无助于促进学员就业。应急预案 (满分6 分)供应商提供应急管理措施及方案,包括: 1.应急管理组织和人员安排; 2.消防安全; 3.学员意外摔倒或其他可能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应急预案(还包括学员纠纷、突发事故、食品安全、师资临时调配等)。8.以上方案根据本项目进行了具体分析,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实际性的解决措施的每项得2 分。9.每有一处不具实践性,只有框架而无实际内容,不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每项扣1分。10.内容与对应包无关,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不提供方案的每项扣2 分。师资力量配备(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教师专业架构丰富合理,熟悉相关管理制度政策,把握政策能力和专业素质较强,具有丰富的培训授课经验的。第二个档次(3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教师基本具备或能联系配备相应的师资力量资源,专业组成基本具备合理性,专业素质或把握政策水准欠佳,具备一定培训授课经验的。第三个档次(1分):基本具备或能联系配备相应的师资力量资源,专业组成基本具备合理性,专业素质或把握政策水准欠佳,没有培训授课经验的。第四个档次(0分):未提供师资力量配备。教学设施设备评审(满分5分)第一档次(5分)供应商具有工种培训教学所需的设备,主要设备设施配备齐全、配备无障碍坡道、扶手等,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提供所投工种的设备清单,同时附证明材料及图片;第二档次(3分)供应商具有工种培训教学所需的设备,主要设备设施配备一般、配备无障碍坡道、扶手等,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提供所投工种的设备清单,同时附证明材料及图片;第三档次(1分)供应商具有工种培训教学所需的设备,主要设备设施配备一般、无配备无障碍坡道、扶手等,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提供所投工种的设备清单,同时附证明材料及图片;第四档次(0分)供应商具无工种培训教学所需的设备,未提供所投工种的设备清及证明材料。(四)F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满分10分)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违约处罚措施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档次(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违约处罚措施内容完整、安排合理、切实可行、科学规范;第二档次(3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违约处罚措施内容基本完整、安排基本合理、有一定针对性;第三档次(1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违约处罚措施不明确、没有针对性,没有可行性。第四档次(0分):供应商未提供违约处罚措施。业绩经验 (满分5分)供应商 2021 年至今承接类似的业绩经验,每提供1个类似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五)评审办法正文部分1.评审方法1.1本评审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以及《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1.2磋商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评审评分,并按照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按照供应商的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若评审价也相同时,按照供应商的磋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若磋商报价还相同时,由磋商小组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成交候选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审查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3.1初步评审3.1.1资格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章“(一)评审标准前附表”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响应文件按否决处理。3.1.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章“(一)评审标准前附表”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响应文件按否决处理。3.2详细评审3.2.1磋商小组按照本章“(三)F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及“(四)F3:商务部分”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审评分,并计算出供应商的综合得分。3.2.2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分值计算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将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的价格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并成为其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供应商一旦完成二次报价,即不得再报。3.2.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评审时,对其价格扣除10%的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评审时,对其价格扣除10%的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评审时,对其价格扣除3%的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划分标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交声明函的在报价评审时不对报价进行扣除。(2)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报价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扣除方式(详见表一)进行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在报价评审时不对报价进行扣除。(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报价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扣除方式(详见表一)进行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交声明函的在报价评审时不对报价进行扣除。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3.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对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3.4凡超出采购文件规定的或给采购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离或其他因素在评审时不予考虑。3.4算术性错误修正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小组依法对其进行修正。修正后的磋商报价按照本章第3.3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3.5响应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磋商小组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存在的串通磋商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若供应商存在串通磋商、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否决其磋商。3.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1)供应商之间协商磋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磋商或成交;(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磋商;(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3.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组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3.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磋商:(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采购人直接或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3)采购人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压低或抬高磋商报价;(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5)采购人明示或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3.5.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磋商;(2)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3)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或其他证明材料或证件等;(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6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3.6.1磋商小组应首先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分值评分,若有打分档,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3.6.2统计分数原则: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分通过计算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商务部分得分由供应商的评审价(二次报价或二次报价依据政策扣除后的价格)计算后得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6.3汇总评分结果磋商小组对所有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分别进行评审评分后,再按评审办法前附表载明的公式计算出供应商的综合得分。3.7评审结果3.7.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评审评分,并按照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按照供应商的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若评审价也相同时,按照供应商的磋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若磋商报价还相同时,由磋商小组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成交候选人。3.7.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3.7.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章确认。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章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六)评审详细程序评审详细程序1.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审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审程序的进一步细化,磋商小组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审工作。2.基本程序评审活动将按以下七个步骤进行:(1)评审准备;(2)资格审查;(3)符合性审查;(4)技术部分评审;(5)商务部分评审;(6)澄清、说明或补正;(7)推荐成交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及提交评审报告。3.评审准备3.1磋商小组成员签到磋商小组成员到达评审现场签到并组建磋商小组。3.2磋商小组的分工磋商小组首先推选一名磋商小组组长。磋商小组组长负责评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磋商小组组长在与其他磋商小组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磋商小组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3.3熟悉文件资料3.3.1磋商小组组长应组织磋商小组成员认真研究采购文件,了解和熟悉采购目的、采购范围、主要合同条件、质量要求和服务周期等要求,掌握评审标准和方法,熟悉评审办法。采购文件中未规定的标准和方法,磋商小组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3.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向磋商小组提供评审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采购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类响应文件、开标会记录及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采购人或磋商小组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4.初步评审4.1资格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1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响应文件按否决处理。4.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章“(一)评审标准前附表”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响应文件按否决处理。4.3判断响应文件是否作否决处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规定的否决条件判断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作否决处理。4.4重新采购经磋商小组评审后,有效供应商的数量少于3家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4.5算术性错误修正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小组依法对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中的磋商报价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第3.3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5.技术部分评审5.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三)F2:技术部分评分”规定的分值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技术部分进行评审评分,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分通过计算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得分。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6商务部分评审6.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四)F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规定的分值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评审价进行评审评分,供应商的评审价得分即为供应商的商务部分得分。6.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6.3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将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的价格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并成为其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供应商一旦完成二次报价,即不得再报。7.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就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8.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8.1关于评审活动暂停8.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活动方可暂停。8.1.2发生评审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磋商申请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评审。8.2关于评审中途更换评委8.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中途退出评审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8.2.2退出评审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8.3不记名投票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9.补充条款评审中若遇特殊问题,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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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生产制造类培训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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