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检验第三方服务 船舶检验服务招标公告(桐乡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2024)



  项目概况                                                    
    船舶检验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07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C202401-1 
    项目名称:船舶检验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122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船舶检验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2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供应商对采购人指定的项目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船舶检验标准和省、市有关规定,承担桐乡市区域内船舶检验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6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特定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船舶检验或与船舶检验有关的服务内容或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可以证明有船舶检验能力的文件, 且不得经营或参与与船舶建造、修理的相关业务,如设计、第三方检修检测、船配供应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4月0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7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7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桐乡市梧桐街道康民东路58号公共服务中心一号楼五楼东05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乡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中山西路137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尹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8022957 
    质疑联系人:禹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80229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东方路1122号楼             
    传    真:0573-89386298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05833685 
    质疑联系人:YUESHENG8888             
    质疑联系方式:158573230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桐乡市茅盾西路2号
    传    真:/
    联 系 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802284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 (船检)第二次3.15.doc321.7K

附件:

船舶检验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文件项目编号:YSC202401-11.1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采购单位:桐乡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3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3第二章投标须知及说明6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6第四章有关格式参考范例27第五章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42第一章采购公告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SC202401-1项目名称:船舶检验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二次)预算金额(元):1220000最高限价(元):1220000(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标项一:标项名称:船舶检验第三方服务项目(第二次)数量:1预算金额(元):122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供应商对采购人指定的项目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船舶检验标准和省、市有关规定,承担桐乡市区域内船舶检验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备注:/合同履约期限:36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标的,应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2)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定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船舶检验或与船舶检验有关的服务内容或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可以证明有船舶检验能力的文件,且不得经营或参与与船舶建造、修理的相关业务,如设计、第三方检修检测、船配供应等。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4月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用政采云注册帐号、密码进行系统登录后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获取(用政采云注册帐号、密码进行系统登录后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获取成功)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电子标书政采云上提交;备份资料邮寄或直接至桐乡市梧桐街道东方路1122号三楼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开标时间:2024年4月3日14: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桐乡市梧桐街道康民东路58号公共服务中心一号楼五楼东0502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其他事项:(1)未经“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且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2)本采购项目,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桐乡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各银行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tp://tx.jxzbtb.cn/zxfw/005010/20191217/106895f3-0871-4959-804d-30ac7ef5274a.html。七、联系方式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桐乡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中山路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尹主任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8022957质疑联系人:禹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3-880229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东方路1122号楼传真:0573-89386298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05833685质疑联系人:吴女士质疑联系方式:1585732309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桐乡市茅盾西路2号传真:/联系人:沈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8022840八、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相关公告发布网址:http://zfcg.czt.zj.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2024年3月15日第二章投标须知及说明一、投标须知1.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1.2.定义1.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2.2.“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采购委托单位。1.2.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2.4.“货物”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类设备、软件、技术资料及使用手册等。1.2.5.“服务”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4.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非主体部分分包经采购人同意的除外)。1.5.特别说明:1.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文件中将标注“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依照上款)。1.5.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负责人)所拥有。1.5.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投标说明6.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请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6.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ca,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6.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71296580459&tdsourcetag=s_pcqq_aiomsg);6.4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招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后,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二、采购文件说明7.采购文件的组成7.1采购公告;7.2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7.3采购内容及要求;7.4有关格式范例;7.5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8.采购文件的澄清及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相关程序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应按照澄清及修改后的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总体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9.2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3投标人请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9.4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9.4.1投标文件要求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后,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10.投标文件的组成(未注明原件的,均为提供复印件)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0.1【资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份10.1.1投标函;10.1.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社保代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0.1.3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机构)的授权书(格式自拟);10.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0.1.5《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小微企业相关政策的投标人提供);10.1.6监狱和戒毒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10.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0.2【技术商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份10.2.1投标文件目录;10.2.2项目总体实施方案;10.2.3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作业区现状分析;10.2.4保证本项目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台账设置等;10.2.5投标人针对突击性任务应对方案及突发性问题或纠纷处理方案;10.2.6重点区域的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10.2.7服务承诺(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期限、服务优惠等);10.2.8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10.2.9管理团队配置和各岗位人员的配备情况;10.2.9投入本项目相关的设备配备、车辆情况等;10.2.10上一月(以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为准)财务报表复印件;10.2.11相关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材料;10.2.12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商务资料(请参考评标办法中条款)。10.3【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份10.3.1开标一览表;10.3.2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11.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11.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请按照采购文件中的统一格式填写,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后,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11.2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但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登录“政采云”平台,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路径:项目采购-开标评标)11.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标文件和视频演示文档(如有)(以U盘为载体,投标人应当确保U盘能够打开运行并正常使用,U盘不返还)装袋密封后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密封袋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文件载体内容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送达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东方路1122号三楼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收件人:沈女士,联系电话:13736426867),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将以备份电子文件作为替代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电子文件,同时“政采云”平台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或顺丰,快递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如投标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代理机构将拒签并退回。11.4《开标一览表》应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1.5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的内容资料不详,将可能会导致投标被拒绝。11.6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其投标文件。11.7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1.8所投服务如与采购需求有偏离,请在《技术服务响应表》中注明。如有正偏离未在偏离表中写明的,将可能被视作无偏离。如有负偏离未在偏离表中写明的,将可能被视作未响应采购文件要求。12.投标报价12.1投标报价请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12.2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12.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13.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投标文件。四、投标保证金1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后,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六、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销1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17.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17.4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七、开标和评标18.开标18.1电子投标文件开标(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2)由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审核资格文件,若资格审查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9.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人。19.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应安排代表值守,以便参加电子询标。20.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0.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0.2算术错误应按以下方法更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应书面确认,投标人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电子投标流程中,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21.评标21.1评标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21.2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采购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系统在询标规定的时间(30分钟)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如果投标人代表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情处理。21.3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审结果报告,并按评审办法推荐中标人。22保密22.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2.2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八、投标无效的情形23.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23.1在规定时间内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密失败的;23.2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上无投标人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23.4提供不确定的、有选择性的技术方案或有附加条件的技术方案的;23.5提供不确定的,有选择性的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的;23.6技术商务文件未按规定提供《技术响应表》或《商务响应表》;23.7技术商务文件中出现报价文件或者其他能体现报价的描述;23.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CA签章的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3.9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23.10报价文件中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23.1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23.12投标人串通投标的;23.1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或签字的;23.14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23.15其他违反采购文件、法律、法规的情形。九、废标的情形24.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4.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十、授予合同25.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并同时签发中标通知书。25.1《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5.2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邮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请加封面,格式见附件)一正两副,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或顺丰,快递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25.3邮寄地址为(桐乡市梧桐街道东方路1122号三楼招标代理部,沈女士,0573-8938629613736426867)25.4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25.5签订合同: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签订合同(建议在采购结果质疑期满后签订),并经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鉴证后生效。在有合理证据证明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25.6采购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交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鉴证。25.7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十一、质疑与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26.供应商质疑2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指:(1)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2)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4)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一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26.2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格式范本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27.供应商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十二、其他28.解释权:本采购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整体要求采购内容:采购人(桐乡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计划将原承担的辖区内商船、渔船及木质游船的营运检验和建造检验委托给供应商(或称验船公司),由验船公司开展营运检验和建造检验,并编制检验记录、检验报告。检验记录、检验报告作为桐乡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或称船检机构)签发或签署检验证书的依据。船舶检验内容如下:所有桐乡辖区内商船、渔船及木质游船的营运检验和建造检验(含其他船检机构委托检验的船舶、上级船检机构指定检验的船舶和嘉兴辖区内船东申请通检互认的船舶等)。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供应商为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8人,具备船舶检验资质的人员不得少于4人(其中具有商船和渔船和木质游船检验资格证书的人员均不少于1人);建立完善的船舶检验工作制度;配备齐全的检验设备和劳保用品。二、具体的服务内容1、辖区内商船的营运检验和建造检验;2、辖区内木质游船的营运检验和建造检验;3、辖区内渔船的营运检验和建造检验;4、嘉兴辖区内申请通检互认船舶的检验;5、其他船检机构委托船舶的检验;6、上级船检机构指定船舶的检验(含商船的建造检验);7、船检机构指定船舶的检验。服务内容、最高单价及数量检验类型船舶类型总长最高单价(人民币)数量备注营运检验渔船1500元/艘约130艘数量因新建及淘汰变化营运检验商船年度检验 1700元/艘中间、换证检验 4200元/艘约430艘数量因新建及转港变化营运检验木质游船1500元/艘约260艘数量因新建及淘汰变化备注::本次招标数量为估算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依据,后续因实际数量变化导致的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最终结算时单价固定,按全年实际完成船舶检验数量结算。▲③投标人所报各单价不得超过相应最高单价,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三、法律责任验船公司及验船人员应对船舶的检验质量、检验结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国家、省市政府出台对验船公司资质要求或条件限制的,验船公司应满足其要求。无法满足时,自动解除本协议,双方各不承担责任。四、具体检验流程验船公司依法定条件受理检验,并按法定的程序和检验项目开展现场检验工作。现场检验结束后,验船人员编制检验记录、检验报告、证明文件等检验资料。船检机构对验船公司提交的检验资料进行书面审核,并依法签发、签署船舶检验证书。(一)申请受理1、申请人应为申请获得船舶法定检验证书的组织或个人。2、申请人到船检机构确定的检验地点提交检验申请材料的,验船人员应当场审核。申请人通过网络、邮件、政务平台等渠道提交检验申请材料的,验船公司或验船人员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3、申请人的船舶长期在外地营运或在外地船厂修理、改造和建造或证书超期无法返回桐乡的,根据高效便民的工作原则,验船公司应以受理。因上门检验而额外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申请资料应完整并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申请人应在检验申请前做好船舶自检工作。5、申请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未完成检验准备的,受理机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6、申请资料包括:a.船舶建造或改装检验时(1)船舶建造检验申请表;(2)经船检部门批准的有效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一套及有关审图意见书或同意提前申请建造检验的《审图交换意见备忘录》;(3)船舶建造厂的工商执照复印件;(4)船舶正侧面4R-5R彩色相片2张(发证前提供);(5)有效的船名核定资料(发证前提供);(6)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证前提供);(7)运力批文(按照《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新增客船、危险品船)。b.船舶营运检验时(1)船舶营运检验申请表;(2)船舶修理项目清单(如需时);(3)《船舶检验证书簿》正本或复印件(如需时);(4)船舶所有权证书复印件(所有人或船名变更);(5)非本港籍船舶须有船籍港《检验委托书》;(6)船舶其它有关证明文件资料。(二)受理评审验船公司对申请资料进行评审。1、验船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料评审,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人。2、评审时,主要审查申请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检验种类是否符合、是否属于验船公司受理的业务范围、是否满足建造、修理条件。3、申请受理后与申请人约定具体的检验时间、地点,安排验船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实施现场检验。(三)实船检验1、检验准备验船公司负责船舶现场检验工作,并提前组织验船人员做好检验设备、检测仪器等准备工作,按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颁布的《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程》的要求制定检验项目表。a.图纸确认(建造检验时)验船人员须核对批准图纸、审图意见书的齐备情况。b.了解船厂建造条件、技术、工艺、进度计划等。2、开工前检查验船人员应按船检机构规定的开工前检查项目到船厂实地检查,检查完成后向船舶建造厂出具《船舶开工前检查备忘录》。3、检验开工会议(船舶建造或改装检验时)船舶建造开工前,由船厂召集船东、设计单位和验船人员等相关方参加的开工会议,对图纸进行技术交底,确定船厂编制的《船舶建造报验项目表》,确保该项目表应包括各个重要建造节点阶段,使建造检验能覆盖建造全过程,会议结束后由船厂形成开工会议纪要。4、检验地点由船检机构确定,并由采购人提供办公场所。a.建造检验地点为桐乡市辖区内的。b.修理检验地点为桐乡市辖区内的。c.营运检验地点为原则上为嘉兴境内。船检机构因便民需要或工作需要调整检验地点的,验船公司应无条件服从。验船公司应在常设检验点派驻二名及以上验船人员工作。5、实船检验a.验船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检验规程规定的项目检验到位,确保实船与审批图纸、检验证书记载数据、技术档案记录一致。b.验船人员应认真核对船舶运行状态,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在现场填写《检验意见通知书》交申请人对照整改,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核,直至检验合格为止。对船舶主尺度、主机、客位等证书记载重要内容不一致的,应立即报告船检机构。c.验船人员应收集船舶检验过程的相关资料,包括检验船舶正侧面4R—5R彩色相片2张、核定检验证书记载重要数据、拍摄工作照片、缺陷照片,收集船用产品证书、缺陷整改材料作为检验资料附件存档备查。现场检验照片的提供应至少满足船检机构照片清单要求。d.验船人员应根据船舶检验种类,结合船舶实际运行状态,适时增加板厚检测、吨位复核、稳性校核、主机负荷等检验项目,确保船舶营运状态符合检验要求。(四)检验资料提交检验完成后,验船公司应及时在中国海事协同平台(船舶检验)录入检验数据,并按船检机构制定的材料清单提交检验资料,供船检机构审核。(五)其他工作1、交通部门、海事部门、船检机构等相关单位组织开展的安全专项检查、专项整治等活动,验船公司应积极参与,并结合检验贯彻落实。活动结束后应进行工作总结。2、现有船存在的历史遗留安全和环保问题,验船公司应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通过检验逐步消除。五、监督管理为确保船舶检验工作质量,甲方将成立船舶检验质量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验船公司(乙方)的检验工作和检验质量进行考核监督,具体按下表进行考核评分,每半年考核一次。船检服务单位考核办法考核项目分 值考核内容组织机构(20分)4验船公司建立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制度或流程不完善的酌情扣分。组织机构(20分)3建立验船人员奖罚考核制度,制度不完善的酌情扣分。组织机构(20分)3开展验船人员业务培训活动(每半年至少一次),不开展的不得分。组织机构(20分)3验船公司在岗持证人员数量低于招标要求的,不得分组织机构(20分)3配备齐全的验船工具、仪器、仪表和劳保用品,设备不齐全的酌情扣分。组织机构(20分)4检验点应常驻2名验船人员,少1名扣2分,未常驻的,不得分。工作要求(60分)10违规受理每件0.5分。工作要求(60分)10审核或检验超过规定日期的,每件0.5分工作要求(60分)10无资质人员开展独立检验的,每件1分工作要求(60分)10检验项目表制定有缺项的或检验项目有漏检的,每件扣1分。工作要求(60分)10检验资料不齐全或有明显错误被船检机构退回的,每件扣1分工作要求(60分)10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编制存在数据填写重大差错或数据与实船不符的,每件扣1分。处罚措施(20分)4验船公司及验船人员违反廉政规定,存在吃拿卡要的,每起扣1分。处罚措施(20分)4因服务质量问题被投诉核实的,每起扣1分。处罚措施(20分)4因检验质量问题被投诉核实的,每起扣1分。处罚措施(20分)4船检机构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或重要检验节点验船人员不到位的,每起扣1分。处罚措施(20分)4因检验质量问题被海事部门或相关部门通报的,每起扣1分。奖励措施10验船公司及验船人员工作出色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表彰的,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1、甲方将对乙方检验船舶总数的5%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监督检查,根据上表进行考核打分。总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甲方将扣除全部当期应付款(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并结算审核后15日内付清余款)。验船公司考核不合格的或存在严重违规违纪情况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不予任何赔偿或补偿。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甲方支付当期合同款;考核得分80分(含)以上,90分(不含)以下的,甲方扣除10%的当期应付款;考核得分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的,甲方扣除20%的当期应付款;考核得分60分(含)以上,70分(不含)以下的,甲方扣除30%的当期应付款。2、考核期内完成船舶检验的艘数和检验类别,以船检机构发证系统的统计数据为准。六、其他要求项目具体要求投标报价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按全年实际完成船舶检验数量结算。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员工资、材料费用、保险、交通食宿费用、设备仪器仪表、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人不得在服务期内以任何理由要求追加费用。服务期和服务地点服务期为1年。服务地点:业主指定地点。1.21.3第四章有关格式参考范例一、投标文件封面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资格文件参考格式1、投标函致: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本人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已详细审查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如有),以及有关参考资料和附件,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3.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无异议。4.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日。5.如中标,我方将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或资料。7.我方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致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开标、评标、签约等相关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代表)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年月日3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条款确定。3.监狱、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4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技术商务文件参考格式1、服务承诺书(投标人可自行编写)序号服务内容承 诺备注12345678910…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货物(服务)清单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招标要求投标响应正/负偏离偏离说明注:供应商递交的技术商务文件中与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上表中并作出“正偏离/负偏离”,同时在说明栏目中具体说明及填写页码,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采购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盖章):日期: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拟任职务年龄性别上岗资格证明专业专业年限职务和职称安排上岗起止时间.....注: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指投标单位完成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2、附各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表格不够填写可添加。四、报价文件参考格式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船舶检验第三方服务项目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人民币 元投标总报价小写金额:¥: 元备注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合计总价”相一致。3、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员工资、材料费用、保险、交通食宿费用、设备仪器仪表、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不存在漏报的项目费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检验类型船舶类型船舶总长最高单价数量小计1营运检验渔船2营运检验商船3营运检验游船4合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五章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政采云”平台专家库里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由采购单位推荐,代表采购单位负责对项目评审质量和结果的审查,但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二、评标原则2.投标人得分由技术商务分和报价分合计组成,满分为100分。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有效投标范围内以总得分最高者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总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4.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结合技术商务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部分进行评审,产生技术商务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分值(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5.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并按期签发中标通知书。三、注意事项6.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提出的询标内容将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系统发至相关投标人,投标人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系统在询标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未按询标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系统作出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情处理。7.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CA签章的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评分标准共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80分,价格分20分。评分依下述所列为评标打分依据,分值如下(计算分值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2.1.商务技术分(80分)序号评审项目评分内容及基本规则分值1实施方案投标人对项目背景了解程度提供实施方案0-51实施方案投标人对对项目重点的理解和把握程度提供实施方案0-51实施方案投标人对对项目难点的理解和把握程度提供实施方案0-52服务流程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检验工作流程(包括受理、派遣等工作的流程及计划进度)安排合理性进行评分。0-52服务流程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检验工作流程(包括现场检验、检验记录等工作的流程及计划进度)安排合理性进行评分。0-52服务流程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检验工作流程(包括记录反馈与存档等工作的流程及计划进度)安排合理性进行评分。0-53质量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以及后期配合服务承诺综合评分。0-54本地化建议及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本地化协调能力、检验的便利性及合理化建议等提供方案。0-54本地化建议及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检验的便利性等提供方案。0-54本地化建议及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等提供方案。0-55人员配备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B级及以上注册验船师资格证书且有10年及以上船舶相关工作经历的得3分,其技术职称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企业在职员工,必须提供企业为其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未提供不得分)。0-55人员配备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C级注册验船师资格证书且有5年及以上船舶相关工作经历的得1分,其技术职称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企业在职员工,必须提供企业为其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未提供不得分)。0-35人员配备拟派项目组人员中(包含项目负责人)持有注册验船师(B级或C级)证书的人数有6人及以上的(其中至少4人必须为企业在职员工,必须提供企业为其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聘用合同。否则不得分)。0-55人员配备投标单位能提供3名及以上辅助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的得5分。0-55人员配备拟派项目组船、机、电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合理、从业经验丰富等情况综合评分注:人员的船舶检验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企业在职员工证明(如聘用合同或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0-56企业业绩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已完成的同类项目(船舶法定检验,包含商船、渔船),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0.5分,最高得2分。(以签订合同为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中不能反映项目内容的不得分。)0-27体系管理投标人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体系范围包含船舶检验的,得3分。(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0-3建议和措施根据投标人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有无采纳的价值。0-22.2价格分(20分)2.2.1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2.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将作为无效标。2.2.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开评标程序8.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请各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开评标期间,投标人(授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同时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作、上传、解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2)由代理机构对资格文件进行审核,评标委员会对技术商务文件进行评审;(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审查和技术商务评审结果及无效(废)投标情形;(4)在系统上公开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核准投标报价及计算报价分后,汇总技术商务分、报价分;(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根据总分排序确定中标人。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附件:桐乡市政府采购合同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本次采购的船舶检验第三方服务项目合同履约期限: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服务价款为:。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_____(3)___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_________;(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_;(3)其他方式:1)合同签订后15个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2)原则上一季度一结算;3)项目验收合格,并结算审核后15个日内付清余款。(实际支付费用由考核小组根据“船检服务单位考核办法”打分确定。)采购人付款时,中标单位须开具国家统一正式发票给采购人。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_________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_________(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_2_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在(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并经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鉴证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存档,一份报送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一)其他特殊专用条款:1、本工程招标时工程量清单仅作参考,仅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结算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单价按投标单价。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合同履约期限延误,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扣罚2000元。误期时间从合同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实际完成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甲方可从支付乙方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罚金或其它方式收回此款,此罚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甲方(采购人):(盖章)法定(授权)代表:电话:单位地址:乙方(供应商):(盖章)法定(授权)代表:电话:单位地址:鉴证方(代理机构):(盖章)经办人: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船舶检验第三方服务 船舶检验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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