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技术性服务招标公告(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2024)



    项目概况                                                    
    2024年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技术性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4-C3-002831-GXXG 
    项目名称:2024年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技术性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年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技术性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12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龙云灌区工程、长塘水库工程、下六甲灌区工程等开展质量与安全监督技术性和事务性服务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具体工作,并提交监督服务成果等……详见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并通过履约验收。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 供应商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通过审核(咨询专业:水利水电)。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本项目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相关要求: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缴纳磋商保证金指定账户的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南宁市鲁班路支行开户名称: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5050160477900001006开户行行号:1056 1104 7794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电子保函除外)等原件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2.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有,则相关供应商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在线竞标的有关说明:(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5)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1-21856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一单元6楼 
    项目联系人:黄晓殷 
    项目联系方式:0771-3491280 

附件信息:

2024年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技术性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2024.03.15定稿.doc508.5K

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2024年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技术性服务项目编号:GXZC2024-C3-002831-GXXG采购人: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3月15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采购需求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3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2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1第六章合同文本67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73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技术性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ZC2024-C3-002831-GXXG项目名称:2024年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技术性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采购需求: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12024年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技术性服务1项对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龙云灌区工程、长塘水库工程、下六甲灌区工程等开展质量与安全监督技术性和事务性服务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具体工作,并提交监督服务成果等……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并通过履约验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通过审核(咨询专业:水利水电)。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2日,每天上午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售价:人民币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时间:2024年3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后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本项目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相关要求: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缴纳磋商保证金指定账户的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南宁市鲁班路支行开户名称: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5050160477900001006开户行行号:105611047794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电子保函除外)等原件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2.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有,则相关供应商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在线竞标的有关说明:(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5)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联系方式:李工0771-218565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一单元6楼联系方式:0771-34913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晓殷电话:0771-3491280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3月15日2.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3.如竞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采购内容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需求一览表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服务参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需求一览表12024年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技术性服务1项(一)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技术服务涉及的工程项目概况1. 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简介: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是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的配套工程,工程任务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村镇供水,涉及贵港市的桂平市、平南县及来宾市的武宣县、兴宾区共 4 个县(区、市)。工程建设骨干渠(管)道100条,总长652.194km,设计灌溉面积105.9万亩,属大(二)型灌区,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静态投资为794316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为498546万元。该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大型灌区之一,已列入国务院批复的2020年及以后加快推进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名录,工程已于2022年开工建设。2. 龙云灌区工程简介:龙云灌区工程通过修建水源工程、骨干输水工程和田间配套工程,解决灌区农业灌溉、城乡生活及工业供水问题,并为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创造条件。涉及玉林市玉州区、福绵区、北流市、陆川县等四县(市、区),规划灌溉面积54.0万亩,为大(二)型灌区。工程项目总投资485381.89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 232756.3万元。该项目已列入全国《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是《广西北流河流域综合规划》提出的大型灌区工程,列入国务院批复的2020年及以后加快推进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名录,工程已于2022年开工建设。3. 长塘水库工程简介:长塘水库工程位于柳江上游洛清江一级支流西河干流上,坝址位于桂林市永福县境内,为大(二)型水利枢纽工程,包括水源水库和输水工程两部分。大坝坝顶高程201.5米,坝顶长度300.0米,最大坝高77.5米,水库总库容2.35亿立方米,输水工程线路总长244.58公里。工程静态总投资74848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约为387255万元。长塘水库工程是《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21-2030年)》确定的骨干水流工程,已列入《全国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国务院批复的2020年及后续150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清单,工程尚未开工建设。4. 下六甲灌区工程简介:下六甲灌区工程涉及来宾市金秀县、象州县和武宣县3个县,17个乡镇、1个农场,工程任务以农业灌溉为主,结合供水,为巩固拓展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创造条件。总设计灌溉面积59.2万亩,属大(2)型灌区,可研批复工程总投资48.2亿元。下六甲灌区工程是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工程尚未开工建设。(二)技术性服务的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按照竞标承诺派出人员作为采购人在对应工程设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站的责任监督员,受采购人领导并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具体工作,并提交监督服务成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对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设备制造安装等参建单位的资质(资格)进行复核。2. 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主要包括:①项目法人组织机构和内设部门成立,主要管理人员任命,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等;②勘察设计单位现场设代机构成立,设代人员数量和专业是否满足要求,服务制度建立情况等;③监理单位监理部成立,总监、副总监和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执业资格、按投标承诺到位和变更情况,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等;④施工单位项目部成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等人员执业资格、按投标承诺到位和变更情况,质量与安全制度建立情况等;⑤检测单位人员执业资格、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等;⑥主要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现场人员配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等;⑦安全监测等其他单位现场人员配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等。3. 监督检查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涉及各参建单位质量与安全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主要包括:①项目法人是否按已制定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开展质量与安全检查工作,是否按规定编制有关应急预案;②勘察设计单位是否按设计规章制度开展勘察设计服务;③监理单位是否按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制度等制度开展质量与安全控制工作;④施工单位是否按建立的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各项规章制度、编写的技术方案进行施工管理;⑤检测单位是否按检测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开展检测工作;⑥现场设备制造安装单位是否按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制造合格的设备并进行安装;⑦安全监测等其他单位的现场质量与安全管理情况;⑧工程参建各方执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特别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⑨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审批;⑩危险源辨识与风险等级评价、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落实;⑪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情况等。⑫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4.监督检查施工过程质量检验与法人验收情况,对项目法人报送的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以及单位工程外观等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检查,并按规定核备工程质量结论。5.为采购人提供关于该工程监督工作的技术性建议(如监督工作计划,工程项目划分方案和外观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评价意见等)。6.配合采购人完成质量监督检测、问题整改督办、质量缺陷备案、监督工作档案整编等工作。7. 做好监督检查记录(按采购人统一格式的检查表、意见单),每次监督检查后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或问题整改通知初稿;2024年12月20日前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并报送采购人,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履约考核。(三)人员要求:1.成交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长塘水库工程、下六甲灌区工程开工前,实际到位人员可为3人),至少有3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如有)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包括水工、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专业,且水工专业人员不少于投入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2. 成交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的技术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执业的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成交供应商应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的技术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 成交供应商应在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的技术人员中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职称为副高级(含)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水利工程管理、农田水利工程、水利电力建筑工程等水利类专业。(四)其他要求:1. 成交供应商应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的技术人员配备足够监督工作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如机动车辆、数码影像设备、计算机、复印机和打印机等,并应配备与工程内容匹配的必要技术标准、规程、规范。2. 成交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的技术人员应熟悉工程建设与管理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有较强处理问题、组织协调和沟通表达能力。3. 成交供应商应建立本项目服务工作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项目中各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工作负领导责任,投入本项目服务的项目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其他人员按各自职责负直接责任。项目实施中人员如有变更,须保证变更后人员数量、专业等符合竞标时承诺且满足当前施工阶段需求,并应在变更前报采购人同意。4. 成交供应商及投入本项目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执行国家保密法及自治区水利厅、采购人有关保密规定。5. 监督的工程正常施工期间,对每个工程赴现场开展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每2个月不少于1次,每次参与人员不少于2人;按照工程质量评定相关要求及时赴现场开展对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工程质量核备。6. 监督工作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自治区及相关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相关政策制度文件,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工程技施设计图纸和文件。其他未列明行业商务条款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并通过履约验收。2.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及地点:2.1提交服务成果时间:2024年12月20日前编制年度工作报告。2.2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①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支付首款30万元;②2024年6月30日前第二次支付,支付金额的确定方法为:按6月30日之前已实际提供监督技术性服务的工程数量,每个工程支付10万元;③2024年9月30日前第三次支付,支付金额的确定方法为:A.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龙云灌区工程按服务至2024年12月底计算单个工程年度服务费用,扣减前二次已支付单个工程款项即为本次支付金额;B.长塘水库工程、下六甲灌区工程若在2024年6月30日前已提供监督技术性服务,按(A.)方式计算本次支付金额,若在2024年6月30日之后、2024年9月30日之前提供监督技术性服务,则本次支付每个工程10万元;④尾款在2024年12月15日前支付,尾款数额的确定方法为:C.长塘水库工程、下六甲灌区工程若在2024年9月30日前已提供监督技术性服务,按服务至2024年12月底计算单个工程年度服务费用,扣减前三次已支付单个工程款项即为本次支付金额;D.长塘水库工程、下六甲灌区工程若在2024年9月30日之后提供监督技术性服务,按单个工程年度实际提供监督技术性服务月份数计算并支付本次费用。⑤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每一笔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开具全额发票给采购人。4.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自然日内。5.报价要求:①响应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包括年度监督服务费用总价和单个工程的月度监督服务费用单价。(年度监督服务费用总价=单个工程的月度监督服务费用单价×12个月×4个工程)②响应报价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其他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差旅费、住宿费、保险费、车辆使用费、临时设施费、进退场费、技术工作费等各项费用等)和供应商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③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否则竞标无效。7.验收要求:①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验收。②验收相关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③验收标准、规范: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8.售后服务要求:①在服务期限内,当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发生改变时,成交供应商须按最新标准提供监督服务。②在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提供5×24小时电话服务。③具体成果文件份数按采购人实际需要提供。9.其他要求:①供应商应保证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或货物)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②成交供应商有义务随时向采购单位解释所有成果内容。③知识产权归属:本次项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④保密要求:工作人员应对本项目中接触到的采购人所有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成果等信息负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社会公众或第三方通过任何途径出示、泄露,不得许可使用,不得对上述信息进行复制、传播、销售;保证不向外泄漏任何相关数据,不向外泄漏任何保密的技术资料。如出现工作人员泄密事件,成交供应商应负有连带责任。附件1: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3.1.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具体要求3.1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2联合体竞标要求无。6.1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12.1.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款所属时期为2023年7月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的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税款所属时期或缴费起始时间为2023年7月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的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者供应商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情况说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通过审核(咨询专业:水利水电),供应商提供上述平台备案并通过审核的截图。(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6.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商务文件组成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情况介绍(格式自拟);6.对应采购需求的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格式自拟)。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技术文件组成1.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服务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①项目理解和总体设计方案、②保密方案等内容)(格式自拟);3.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后附); 5.对应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格式自拟)。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3报价文件组成1.响应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第五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送。15.2响应报价要求响应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响应报价包含验收费用□响应报价不包含验收费用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17.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本项目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相关要求如下: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保证金的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缴纳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缴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的复印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电子保函除外)等原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5.磋商保证金指定账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6.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缴纳磋商保证金,其缴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备注: 1.磋商保证金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缴纳方式缴纳的,或者未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2.供应商采用现金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4.保函有效期低于竞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5.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0.1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0.6备份响应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响应文件。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25负偏离要求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服务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25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5磋商的顺序□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参与磋商前,磋商小组如有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27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相关要求如下: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项目/每分标成交总金额的 %。2.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人提交。3.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 。4.缴纳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的信息: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开户行行号: 备注: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2〕8号)规定,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减少或免于收取履约保证金,有必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2.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的(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或者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 28.5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0.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30.2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1)名称: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71-2185654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 (2)名称: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1-3491280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一单元6楼 30.2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30.6受理投诉方式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2、通讯方式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7楼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32采购代理服务费1. 是否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是 □ 否2.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项目(☑成交总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2.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机构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4.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银行账户的信息开户名称: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南宁市园湖北路支行银行账号:45050160435300000866开户行行号:1056 1104 343 33.1解释解释: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33.2其他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实物印章或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4.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5.自然人竞标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 6.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3.2.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3.2.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8“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9“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3“评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如有)后的价格。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3.2.2.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应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按照本章10.3的内容处理。10.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目前为网上公告和系统短信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应密切关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因未能及时获知,由此产生的后果均应自行承担。10.4采购信息更正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10.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竞谈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七、其他补充事宜2.网上查询地址”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2.3.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2商务技术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3报价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响应报价要求和构成15.1响应报价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报价表”格式填写。15.2响应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响应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项目/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项目/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项目/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5.3.3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17.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17.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7.2.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的,由供应商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原件退还手续。17.2.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方式;或者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17.3磋商保证金不计息。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者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商务技术文件合并编制,本磋商只接受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见本章“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供应商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9.2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20.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磋商。20.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0.5采购机构不可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6备份响应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2.截止时间后的撤回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电子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17.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如有)。3.2.4.四、评审及磋商23.磋商小组成立2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3.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2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24.1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4.2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5.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25.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5.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5.2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并在评审报告中书面体现。25.3采购需求负偏离要求及磋商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5.5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3.2.5.五、成交及合同26.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6.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6.2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6.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法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依法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5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履约保证金27.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7.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8.签订合同28.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8.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8.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8.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通报。28.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签订,成交供应商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9.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询问、质疑和投诉3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0.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30.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0.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0.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受理投诉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6.六、验收31.验收31.1采购人会同实际使用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1.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1.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如有)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1.4验收合格的项目,实际使用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2.7.七、其他事项32.采购代理服务费32.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2.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 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 1.5% 1.5%1.0% 100~500万元1.1% 0.8%0.7% 500~1000万元 0.8% 0.45%0.55%1000~5000万元0.5% 0.25%0.35% 5000万元~1亿元0.25% 0.1%0.2%1~5亿元0.05% 0.05% 0.05%5~10亿元0.035% 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 0.006%0.006%0.006%100亿以上 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150-100)万元×0.8%=0.4万元合计收费=1.5+0.4=1.9万元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广西政府采购活动!线上“政采贷”是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机构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4.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1.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确认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确认磋商文件。2.资格审查2.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代表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符合性审查3.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4)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5)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0)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1)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2)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13)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4)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5)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1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项目/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项目/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项目/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项目/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项目/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3.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7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4.磋商程序4.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4.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6磋商小组应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作为评审报告一部分,磋商小组在记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内容包括:(1)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2)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人员名单;(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4.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4.8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最后报价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5.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5.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6磋商小组收齐本项目/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5.7最终响应文件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4条的规定修正。5.8修正后的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项目/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5.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5.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注:如磋商小组要求提供最后报价附件的,需按规定的时间提供。最后报价有时间限制,供应商可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最后报价表提前准备,以免耽误最后报价。6.比较与评价6.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6.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成员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审。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6.4评审报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报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6.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5.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分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分得分、商务分得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6.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7.评审标准7.1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1报价1.评审报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报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2.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供应商被评定为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其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接的,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最后报价×(1-2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最后报价×(1-6%)。(5)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最后报价。(6)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 27 分。(7)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评审报价)×27分27分2技术分37分2.1项目理解和总体设计方案(满分28分)A.提供的项目理解和总体设计方案内容包含①项目目标、②监督原则及依据、③项目实施组织形式、④项目工作分解及实施程序的,每具有一项以上内容得2分,满分8分。B.按照项目理解和总体设计方案结合项目需求、针对性内容评分(满20分):一档:符合项目实际,方案内容包含简单的项目目标、监督原则及依据、项目实施组织形式、项目工作分解及实施程序的,得10分。二档:符合项目实际,方案内容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项目目标有准备阶段目标、实施阶段目标、竣工验收阶段目标等内容,监督原则及依据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定,项目实施组织形式包含现场监督、台账管理等形式,工作人员有职责分工,项目工作分解及实施程序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5分。三档:项目理解和总体设计方案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切合实际,内容明晰、简练,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项目实施需求;项目目标有详细的项目总体目标、准备阶段目标、实施阶段目标、竣工验收阶段目标等内容;监督原则及依据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定;项目实施组织形式丰富,包含现场监督、台账管理、监督检测等切实可行的形式,工作人员职责分工明确、体系合理;项目工作分解及实施程序满足采购需求,有详细的工作分解及实施程序流程图或表的;得20分。28分2.2保密方案(满分9分)一档:保密方案提供有保密制度、保密措施等内容,符合项目采购需求的;得3分。二档:在一档的基础上,保密方案提供有档案人员职责、加强保密工作范围的,得6分。三档:在二档的基础上,保密方案提供有应急处置报告流程、档案全过程控制措施的,得9分。注:不满足最低档次要求的该项不得分。9分3商务分36分3.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满分25分)A.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入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专家库(或同类型专家库,专家专业类别为建设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质量检测等方面)的,每人次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或供应商为其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证明或供应商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专家证书或入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专家库(或同类型专家库)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每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水利水电类专业的人员得1分,最多得6分;每1名具有正(或教授级)高级职称的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人员得2分,最多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C.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水工专业或金属结构专业或机电设备等专业)的人员,每1名人员得1分,最多得5分。D.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专业包括岩土工程类或混凝土工程类或金属结构类或机械电气类或量测类)的人员,每1名人员得1分,最多得5分。注:B、C、D三项评审因素中的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或供应商为其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证明或供应商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专业以毕业证或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或注册证所载的专业为准,提供有效的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或注册执业资格证等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25分3.2履约能力分(满分2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2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2分3.3业绩(满分9分)2021年1月1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有关的类似项目业绩的,每项得3分,满分9分。【注: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前述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或者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9分7.2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4.2.第二节评审报告1.成交标准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线编写电子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一节第5.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分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分得分、商务分得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2.评标争议事项处理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3.第三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及操作屏幕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5.1.第一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的格式(参照此格式自拟):全流程电子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3.声明函的格式:声明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5.2.第二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的格式(参照此格式自拟):全流程电子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3.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的格式: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响应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我方认定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正、反面)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格式: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竞标格式)(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竞标格式)(如有委托时)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牵头人名称)与(联合体其他成员名称)签订的《联合体竞标协议书》的内容,(牵头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现授权(姓名)为联合委托代理人,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牵头人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4.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6.商务条款偏离表的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注:项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响应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一二...项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响应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一二...1.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或者“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当响应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时,供应商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3.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7.供应商类似的业绩证明文件(如有要求):类似项目的业绩一览表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附件在响应文件中页码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合同验收报告用户评价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参照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8.服务需求偏离表的格式:服务需求偏离表(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项号标的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参数响应文件响应的服务参数偏离说明12...注: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需求一览表”的服务参数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或者“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当响应文件的服务参数内容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时,供应商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3.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公章,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9.服务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①项目理解和总体设计方案、②保密方案等内容)(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10.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11.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要求)(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附表A: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情况表姓名页码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应列明细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资质证书编号其他资质情况联系电话注:供应商可参照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并注明所在响应技术文件页码。附表B:本项目的项目小组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页码)专业(页码)职称(页码)本项目中的职责项目经历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注:供应商可参照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并注明所在响应技术文件页码。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5.3.第三节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封面的格式(参照此格式自拟):全流程电子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报价文件目录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3.响应函的格式:响应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首次报价文件电子版(包含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二、技术文件电子版(包含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商务文件电子版(包含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三、资格证明文件电子版(包含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据此函,我方兹宣布:1、我方愿意以磋商时提交的最后报价表中的竞标总报价,在承诺的服务期限内提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相应的采购内容,具体详见最后报价表。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函,并承诺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竞标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文本”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7、我方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合同文本”的条款,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8、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竞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12、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邮政编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4.响应报价表的格式: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序号标的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及 单位①单个工程的月度监督服务费用单价(元)②工程数量(个)③年度计算数量(月)④单项合价(元)⑤=①×②×③×④服务期限备注12024年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技术性服务1项412竞标总报价(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 (小写)¥ 优惠及其它:(如没有填写无)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也不得留空(备注除外),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响应报价表,否则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2、如为联合体响应的,“供应商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并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且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3、请根据所竞服务内容,逐条对应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服务参数”的内容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4、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5、符合采购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6、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5.最后报价表的格式:最后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序号标的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及 单位①单个工程的月度监督服务费用单价(元)②工程数量(个)③年度计算数量(月)④单项合价(元)⑤=①×②×③×④服务期限备注12024年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技术性服务1项412竞标总报价(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 (小写)¥ 优惠及其它:(如没有填写无)注:1、供应商请提前准备好最后报价表,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时,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此最后报价表,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也不得留空(备注除外),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响应报价表,否则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3、如为联合体响应的,“供应商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并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且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4、请根据所竞服务内容,逐条对应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服务参数”的内容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5、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6、符合采购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7、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5.4.第四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的格式: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序号名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者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额合 计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实际供货日期合同交货验收日期验收具体内容(应按采购合同、磋商文件、竞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4.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的格式: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参考)供应商申请项目编号:供应商申请项目名称:供应商申请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大写)人民币 (小写)¥ 退付到达以下账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 号: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采购单位意见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备注注:供应商凭经采购人审批的退付意见书到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财务部门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事宜。6.第六章合同文本《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合同编号:采购计划号: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合同总金额(年度监督服务费用总价):。单个工程的月度监督服务费用单价:。2、服务内容一览表(详见附件中的响应报价表)3、合同总金额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如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及服务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承诺相一致,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还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但有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必须符合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且所有权、处分权等没有受到任何限制。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有效,不因为本合同履行终止、解除或者无效而解除。第四条交付和验收1、服务期限:起至,服务地点:。2、乙方应按响应文件的承诺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提供所服务内容的相关技术资料。3、乙方提供不符合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4、乙方完成服务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甲方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乙双方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双方合同、响应文件验收。6、甲方在初步验收或者最终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满足响应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可暂缓向乙方付款,直到乙方及时完善并提交相应的服务成果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付款。7、甲方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否则甲方有权不出具服务验收合格单。第五条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支付首款30万元;2.2024年6月30日前第二次支付,支付金额的确定方法为:按6月30日之前已实际提供监督技术性服务的工程数量,每个工程支付10万元;3.2024年9月30日前第三次支付,支付金额的确定方法为:A.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龙云灌区工程按服务至2024年12月底计算单个工程年度服务费用,扣减前二次已支付单个工程款项即为本次支付金额;B.长塘水库工程、下六甲灌区工程若在2024年6月30日前已提供监督技术性服务,按(A.)方式计算本次支付金额,若在2024年6月30日之后、2024年9月30日之前提供监督技术性服务,则本次支付每个工程10万元;4.尾款在2024年12月15日前支付,尾款数额的确定方法为:C.长塘水库工程、下六甲灌区工程若在2024年9月30日前已提供监督技术性服务,按服务至2024年12月底计算单个工程年度服务费用,扣减前三次已支付单个工程款项即为本次支付金额;D.长塘水库工程、下六甲灌区工程若在2024年9月30日之后提供监督技术性服务,按单个工程年度实际提供监督技术性服务月份数计算并支付本次费用。5.乙方在收到甲方每一笔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开具全额发票给甲方。第六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第七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八条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提供服务出现重大失误的,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应撤换项目负责人。乙方提供服务出现重大失误累计达到三次(含)以上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出现一次重大失误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本款所称重大失误是指:因未按有关规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而与工程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有直接关系的;因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监督工作程序或提交监督工作成果而与工程阶段工作进度滞后(如验收)有直接关系的;因履行监督工作职责不力而与工程参建单位质量安全问题整改严重不到位有直接关系的。4、甲方延期付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款额5%。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成交通知书;2、响应报价表;3、响应函;4、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服务需求偏离表;5、售后服务方案;6、……;7、其他合同文件。8、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甲方:(章)年月日乙方:(章)年月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甲方:(章)年月日乙方:(章)年月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附件1. 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2. 服务具体事项:3. 其他具体事项: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注: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7.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技术性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