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服务外包招标公告(杭州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4)



项目概况                                                               
联合畔上居2024年保洁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杭州交投集团集中采购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2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XM-C-2024-0054
项目名称:联合畔上居2024年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联合畔上居2024年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联合畔上居项目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虎山路160号。小区总占地面积为:247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839平方米(含架空层),地上建筑面积39657.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36794.4平方米,共8幢(2幢多层,6幢高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作为可选项视实际情况考虑是否设置))注册, 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保险、金融、电信、通信特殊行业可
视行业实际情况提供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登记证书及上级总公司唯一授权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
章));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作为可选项视实际情况考虑
是否设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
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杭州交投集团集中采购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杭州交投集采平台http://cg.zjhzjtjt.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2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2日 10:00        
开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明路33号交投科创中心B座2楼(访客电梯至2楼集采中心)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服务类收费标准的53%(不足伍仟时按伍仟元收取)向中标单位收取,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2、本项目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按实现金支付。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111号7楼         
联系方式:18667185163      
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天健(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与平澜路交叉口润奥商务中心T2楼24层                     
联系方式:0571-89722879;13588072753          

邮箱:

附件信息:

【发售稿】联合畔上居2024年保洁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docx189.4K

联合畔上居2024年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TJDL20240001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招标人:杭州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天健(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四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用户需求书22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价标准24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6第一章招标公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天健(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杭州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联合畔上居2024年保洁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竞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招标项目编号:TJDL20240001二、项目名称:联合畔上居2024年保洁服务外包项目三、招标方式:公开竞标四、招标内容及数量联合畔上居保洁服务,保洁人员8人(其中含绿化工1名,保洁员7名),招标限价3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五、投标人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电子章或物理章),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六、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设置报名环节,报名费用300元。(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等1、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9日。2、地点(网址):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cg.zjhzjtjt.com/)。3、方式:投标人登录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cg.zjhzjtjt.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地点(网址):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cg.zjhzjtjt.com/)3、开标时间:2024年3月22日10点00分00秒4、开标地点(网址):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cg.zjhzjtjt.com/)九、投标保证金:/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cg.zjhzjtjt.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发布,如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十一、投标人登记入库1、投标人注册:投标人如需参与本项目,应为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注册投标人。本项目通过“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电子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的要求,通过“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电子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帮助文档”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通过“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客服热线9576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CA管理-CA证书申领-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cg.zjhzjtjt.com/),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十二、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111号7楼联系人:陈伟联系电话:18667185163招标代理机构:天健(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与平澜路交叉口润奥商务中心T2楼24层联系人:王赟悦电话:0571-89722879、13588072753电子邮箱:184522556@qq.com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组织形式本项目采用委托招标方式。1.1.3招标人名称:杭州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111号7楼联系人:陈伟电话:186671851631.1.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健(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与平澜路交叉口润奥商务中心T2楼24层联系人:王赟悦联系电话:0571-89722879、13588072753E-mail: 184522556@qq.com1.1.5项目概况招标编号:TJDL20240001项目名称:联合畔上居2024年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项目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虎山路160号▲最高限价:¥3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标招标方式:公开竞标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需求1.4.11.4.2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条件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1.5.1联合体投标要求不接受□接受,联合体应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1.5.2。1.6.1关联性投标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7.1分包、转包(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非主体、非关键内容)分包金额要求: / (2)本项目不得转包。1.8响应和偏差对投标响应和偏差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1.8。2.2.1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要求见招标公告。2.3.1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方式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4年3月19日17时前。提出问题方式:方式一:登陆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 cg.zjhzjtjt.com/),路径为: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质疑列表;方式二: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前将所有问题一次性以E-mail形式发送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到指定邮箱:184522556@qq.com。注: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问题,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3.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将在2024年3月20日17:00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cg.zjhzjtjt.com/)上公开发布。注: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如因未留意最新的补充文件而导致其投标文件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4.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和“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是指通过“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响应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报价文件、资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3、其他:(1)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和电子文档 1 份;3.4.2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1、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签字盖章。2、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因系统无法进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操作,需线下签字或盖章扫描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盖单位公章:可使用电子公章在线签章或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4、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系统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按系统要求签章。4.1.1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4.2.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要求见招标公告。4.3.1踏勘现场本项目是否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联系人 / 电话: / 踏勘时间: / 踏勘地点: / 4.4.1投标预备会本项目是否召开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4.5.14.5.2投标保证金交纳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1)交纳金额: / ;(2)交纳期限: / 。4.6.1投标样品本项目有无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招标人提供样品后供应商打样:无4.7.1投标文件密封包装要求本项目为电子标,不涉及密封包装。4.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4.8.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公告4.8.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时间: / 4.10.1投标文件有效期 12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5.1投标文件开启(一)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拒收。(二)开标1、开标流程(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按“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开启投标文件。特别说明:1、如遇“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招标人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由招标人按“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的,投标无效。3、所有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不含解密异常)在线解密完成后,需采购响应人在线签字确认,若未在15分钟内签字确认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人数: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三分之一,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方式: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6.3.2评标办法及否决投标条款综合评估法。□经评审最低价法。否决投标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价标准”。6.3.3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 人(一般为1~3人)。8.2.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担保(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暂定合同金额的1%☑不要求1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1备注1.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投标人须知第16项规定的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指定的书面形式反映,逾期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问题。2.投标须知的正文与前附表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服务类收费标准的53%(不足伍仟时按伍仟元收取)向中标单位收取,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4.本项目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按实现金支付。11.1.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如需参与本项目,应为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本项目通过“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电子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的要求,通过“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电子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帮助文档”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通过“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客服热线9576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CA管理-CA证书申领-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拒收。4.投标人在“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184522556@qq.com。(邮件中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及所投标的项目名称)5.通过“杭州交投集中采购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6.如招标文件后续内容与前附表不一致时,以前附表内容为准。1.1.总则1.1.1.项目说明1.1.1.1.本项目招标适用于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1.1.1.2.招标组织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4.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5.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范围及内容1.1.3.1.招标范围及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条件1.1.4.1.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2.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联合体投标1.1.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1.1.5.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1.1.5.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指定牵头人并出具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共同签署的投标授权书;1.1.5.2.3.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1.1.6.关联性投标1.1.6.1.项目关联性投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分包、转包1.1.7.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转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1.7.2.1.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要求,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部分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7.2.2.接受分包一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内容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一方就分包内容承担连带责任。1.1.8.响应和偏差1.1.8.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属于实质性要求条款的,用符号“▲”标注,否则属于非实质性要求,下同。)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明确响应。1.1.8.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离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1.8.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全面衡量投标人技术、商务或其他存在不满足、不符合招标要求的偏差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1.9.投标费用1.1.9.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理。1.1.10.保密1.1.10.1.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投标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资料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11.语言文字1.1.11.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1.12.计量单位1.1.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13.标准时间1.1.13.1.本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时间均指北京时间。1.2.招标文件1.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用户需求书;(4)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5)合同条款及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须知第2.3款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修改、答复内容,共同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招标人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1.2.2.招标文件的获取1.2.2.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2.3.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1.2.3.2.招标人因投标人的澄清、异议要求而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或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澄清或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天,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2.3.3.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3.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1.3.投标文件1.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报价文件、资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3.1.1资格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1.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材料;1.1.2.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3.1.2商务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1.1.投标函1.1.2.投标报价明细表1.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1.1.4.联合体协议书(若有)1.1.5.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若有)1.1.6.商务偏离表1.1.7.商务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3.1.3资信技术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类似业绩情况表3.招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信资料(管理体系认证,安保人员储备等)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资料5.技术偏离表6.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技术部分评分中要求的资料7.技术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2(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2(5)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1.3.2.资格审查资料1.3.2.1.投标人应按本章第1.4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格审查资料。1.3.2.2.“资格文件”中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是指:1.投标人根据企业、非企业性质不同,可分别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2.保险、金融、电信、通信等特殊行业可视行业实际情况提供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登记证书及上级总公司唯一授权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3.2.3.“资格文件”中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应提供与项目的特殊要求存在实质性关联的相关特定行业资格许可证或授权许可证的证书复印件,或招标人认为确需增加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关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1.3.3.投标报价1.3.3.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有关本项目建设或采购所需的所有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函》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1.3.3.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1.3.3.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1.3.3.4.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1.3.4.投标文件的编制1.3.4.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1.3.4.2.投标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3.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4.投标1.4.1.招标公告1.4.1.1.招标公告发布网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招标文件获取1.4.2.1.招标文件获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踏勘现场1.4.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未参加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1.4.3.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4.3.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情况和提供的资料,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4.4.投标预备会1.4.4.1.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潜在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自行派出代表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预备会。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1.4.4.2.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1.4.4.3.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该答疑纪要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并按本须知第2.3.2项要求予以公布并通知。1.4.5.投标保证金1.4.5.1.投标人应提供前附表中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可以用支票、银行汇票等的形式缴纳。1.4.5.2.代理机构将拒绝未能按规定时间和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1.4.5.3.中标人按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经代理机构鉴证,全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布中标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全额退还。1.4.5.4.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4.5.4.0.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1.4.5.4.0.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1.4.5.4.0.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1.4.5.4.0.4.投标人存在其他严重扰乱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的。1.4.5.4.0.5.投标人有相互互串标行为或视为串标行为或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响应的,取消该投标人及授权代表人1年至2年参加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采购项目的响应资格,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1.4.5.4.0.6.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1.4.5.4.0.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退回的。对不予退还或没收的投标保证金,将根据有关规定统一上缴招标人或转入指定账户。1.4.5.5.因项目中止、异议、投诉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期间,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恢复招标后仍按原规定处理;投标人有违法行为,在调查处理期间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1.4.6.样品提供1.4.6.1.本项目投标样品提供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1.4.7.1.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8.投标文件的递交1.4.8.1.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投标文件。1.4.8.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有效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4.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和撤销1.4.9.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1.4.9.2.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须知第3条、第4条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1.4.9.3.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4.9.4.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1.4.10.投标有效期1.4.10.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4.10.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4.10.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4.5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1.5.开标1.5.1.投标文件开启1.5.1.1.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1.5.1.2.投标文件开启时,电子交易平台按投标文件开启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5.1.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5.1.4.具体参见前附表。1.6.评标1.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6.1.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方面专家的组成方式、产生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1.6.1.2.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6.1.2.0.1.参加项目评标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1.6.1.2.0.2.参加项目评标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1.6.1.2.0.3.参加项目评标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6.1.2.0.4.参加项目论证、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6.1.2.0.5.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6.1.2.0.6.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招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1.6.2.评标原则1.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6.3.评标会议1.6.3.1.评标委员会原则上要推选一位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评标工作。1.6.3.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及否决投标条款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和比较。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6.3.3.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3.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6.4.评标过程的保密1.6.4.1.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过程中凡是与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信息,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标有关的人员均应严格保密。1.6.4.2.评标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以存档备查。1.7.定标1.7.1.中标候选人公示1.7.1.1.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应当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1.7.2.定标方式1.7.2.1.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7.3.中标通知1.7.3.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在本章第4.10.1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8.合同的授予1.8.1.签订合同1.8.1.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8.1.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1.8.1.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8.2.履约保证金1.8.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1.8.2.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2.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9.招标失败1.9.1.招标失败1.9.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项目招标失败:(1)招标文件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存在重大缺陷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的;(2)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数不足3家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4)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未选择其余中标候选人的。1.10.异议、投诉、监督1.10.1.异议1.10.1.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10.1.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10.1.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10.2.投诉1.10.2.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1.10.2.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0.1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10.2.1项规定的期限内。1.10.2.3.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投诉处理期间,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10.3.纪律和监督1.10.3.1.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10.3.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10.3.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价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10.3.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一、项目概况联合畔上居项目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虎山路160号。小区总占地面积为:247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839平方米(含架空层),地上建筑面积39657.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36794.4平方米,共8幢(2幢多层,6幢高层)。二、保洁人数及基本条件1.▲项目保洁员不少于8名(其中含绿化工1名,保洁员7名),实行8小时岗位轮班制。由投标人实行人员和费用总包干,人员进场根据招标人要求执行。2.投标人应及时将保洁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招标人备案。3.为保洁员配置服装及公共区域保洁工具和用品等保洁耗材。4.投标人发生保洁员辞职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上岗的,应在七天内予以补员;根据项目需要,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员,由此所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5.保洁员基本要求:本项目保洁员年龄原则上不应超过55岁,应身体健康、形象及表达符合要求,无不良嗜好。三、服务期限及费用服务期为12个月。(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本项目最高限价36万元四、管理服务要求与标准主要内容如下:1.根据招标人要求制订工作制度,并以此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2.按工作程序对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进行日常定期清扫或不定期的清扫保洁,做到按制定标准全方位保洁。清洁卫生实行动态保洁,清扫保洁率98%以上。3.投标人工作使用的清洁剂、保养剂等用量、使用方法、适用场合等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要求。4.按招标人统一部署,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做到园区内无蚊、蝇、虫、鼠孽生地,每月消毒一次,每半年灭鼠一次。5.如遇突发事件或突击检查时,积极配合招标人搞好保洁工作,随叫随到。6.地面:全天候保洁,每日清扫不少于2次,保持无垃圾、无杂物、无粘黏物、无水渍、无积水、无明显灰带、无痰渍、雨后保持地面无明显泥渍、积水,雨后保持地面干燥;7.立柱:每周抹净1次,表面保持清洁无污渍、无粘黏物、无胶渍、无涂鸦、无积灰、无印记斑点、无蜘蛛网,无水渍;8.玻璃材质表面:定期清洁,包括玻璃外围、采光顶、百叶、玻璃隔断及边框等,要求清洁明亮,无可视且可去除的污垢、尘土、水渍、手印、污渍和粘黏物;9.金属材质表面:每日抹净1次,包括镀铬、不锈钢、铝合金等金属表面等,保持光亮,要求无积灰、无水痕、絮状物、无粘黏物,无可视且可去除的污渍;10.消防栓:每周抹净1次,消防栓清洁禁止打开消防栓箱门、触碰装置,要求消防栓表面无水渍、无尘土、无粘黏物,及其他无可视且可去除的污渍。11.标识标牌、广告灯箱、广告牌、壁饰:每周抹净1次,保证设备正常安全使用、无损坏,保持无污渍、无粘黏物、无胶渍、无涂鸦、无积灰、无印记斑点、无锈迹、无积尘、无蜘蛛网;12.垃圾桶:垃圾统一实行袋装,垃圾桶要保持整齐干净、完好无损、摆放整齐,要求垃圾桶外部及垃圾桶周围(墙面、柱子、柜台等)无液体污渍、无粘黏物、无锈迹、无垃圾、近桶无异味,垃圾量不超过内桶的2/3;13.散水口:排水口无残留污水,无残积沙土,无大面积明显污渍;14.栏杆、隔离桩:每周清洁1次,保持清洁,无灰垢、无水渍、无粘黏物、无污迹、无小广告;15.垃圾清运要求: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对区域内的垃圾桶每日收集3次,做到日产日清;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垃圾桶内无异味。垃圾箱、筒的垃圾存量不超过上沿,垃圾不在筒箱内过夜。垃圾清运工具应保持清洁无破损,清运过程中不得产生二次污染。16.绿化:负责园区的所有绿化植物及植被花草的养护、修剪及打药。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价标准1.1.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及标准采用综合评估法。1.2.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2.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2.2资格审查;2.3初步评审;2.3.1符合性审查;2.3.2有效标的确定;2.4详细评审;2.5投标文件澄清、报价修正;2.6排序与推荐中标候选人;2.7完成评标报告。1.3.资格审查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2)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的。3.2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资格审查所需的有关证明的原件,以便核验。1.4.初步评审4.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2)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3)投标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若有);(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若有);(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且投标文件中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7)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限价的;(8)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9)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10)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对招标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或响应存在与实际不符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11)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12)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的。4.2有效标认定根据7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27条,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即有效投标不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仍然具有竞争性,可以继续进行评标,否则,需重新组织招标。1.5.详细评审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标的投标文件按如下“评分细则”进行详细评审:(1)资信业绩部分(0-10分)该部分评分由评标专家集体讨论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统一评分分值。序号评审因素及内容分值1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内容包含“保洁”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截图并盖公章。0-32业绩:2021年1月1日起,每有1个小区或园区或公共场所卫生保洁服务业绩的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委托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0-63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评标委员会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投标文件冗长、存在与本次招标无关的内容;每项(次)扣0.2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0-1备注:1)以上相关证明资料请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证明资料无效。若有特定素材(如人数、金额等)要求的,证明资料内应有素材内容。以上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备查。(2)技术部分(0-50分)由评标专家负责,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此项评分由评标专家负责,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此项评分为全部有效评分中的算术平均值。如某一份评分表中某一项评分,超过评标细则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序号评审因素及内容分值1保洁服务理念:根据本项目保洁服务特点提出合理的保洁服务理念,提出服务定位、目标,投标人的管理模式是否能够切合实际,且安全可行,保密性、安全性、文明服务的计划及承诺情况。0-62保洁服务管理制度情况:有完善的保洁服务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保洁服务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并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公众制度、保洁服务管理制度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等,体现标准化服务,管理服务水平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0-63保洁服务方案:做好以下保洁服务的基本服务方案、相关计划和质量保障措施,能够符合保洁服务管理的实际情况,满足招标人选择定点供应商服务的需求:A.区域内物业公共部位日常保洁服务方案(0-6分)B.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日常保洁服务方案(0-6分)C.区域内其他场所日常保洁服务方案(0-6分)0-184保洁服务的应急措施:●对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措施(0-3分)●对保洁服务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消防、抗台、抗震等紧急预案(0-3分)0-65服务区域内甲方安排的临时清洁任务方案:根据招标人需要提供临时清洁服务任务,制定完备的服务工作流程、细则及服务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临时清洁任务等相关工作,并做好记录和处理等。0-46拟派出人员安排情况:●管理人员或领班资质和履历情况,是否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是否具有调动投标人各项资源能力,安排参与人员素质、技术能力、经验、数量及持证上岗等情况(0-4分)●服务人员岗位安排分配情况,领班、保洁员、等人员配备数量及构成是否合理(0-6分)0-10备注:1)人员保持稳定,若超过合同条款约定的稳定率,按合同约定执行。(3)商务报价评分由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评标专家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电子平台上开标报价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为准)。如果投标人报价明显偏低,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书面说明其报价合理性。对于不出具书面说明或其说明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议定,可以认定其报价无效。商务报价分0-40分,此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分值范围评分标准0-40评标基准值:全部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如有效标为少于三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价仍具有竞争性,则有效标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与评标基准值对比,计算出其投标报价的评分值:a、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值的评标价,得40分;b、大于评标基准值的评标价:每上升1个百分点扣0.5分;计算商务报价评分不是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2位,最低得0分。1.6.投标文件澄清、报价修正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代表应保证联络方式畅通,并应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无法联络到投标人代表或投标人代表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未能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视作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6.2有关澄清、说明与补正,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报价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6.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6.5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下列原则修正:1.1.1.电子平台上开标报价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为准;1.1.2.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1.1.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为准,修改单价;1.1.5.计量单位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款不符的,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修正。1.7.排序与推荐中标候选人7.1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资信业绩部分、技术部分与商务报价得分之和。7.2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者排名在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则资信分高者排名在前;若资信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投票表决决定排名先后。1.8.完成评标报告8.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招标人,并抄送有关监督部门。8.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开标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3)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包括对投标竞争性认定的理由(若有));(4)询标澄清纪要;(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6)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不同意见及理由(若有);(7)其他建议。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号项目保洁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受委托方(乙方):项目保洁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住所地: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受委托方(乙方):代表人:营业执照号:住所地: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提供清洁服务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服务范围、内容及标准(一)服务范围包括项目物业公共部位及配套公共设施场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1、物业公共部位:楼顶屋面、楼梯、公共平台、门厅、通道、公共空间及其内每个表面(含顶棚、地面、墙面及装饰物等),电梯,公用门窗、垃圾桶、消火栓箱、消防管道及设施,公用照明、公用管线、管井门、水(电)表箱、信报箱等设施。2、公共配套设施:墙基、广场、道路,商业、园区、地库/地面停车场,自行车库、健身器材、儿童游乐场、绿地、架空层、屋顶花园、园区座椅、园林小品、路灯、垃圾中转站、卫生间、排水管、井、沟(包含地面和地库)及其他附属设施等。3、其他场所: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公共使用区域等配套设施。4、甲方安排的临时清洁任务。(二)服务内容乙方委派名清洁员工,(见附件一《人员配备计划表》)负责项目物业公共部位及配套公共设施的卫生清洁及绿化维护。(三)服务标准见附件二《清洁工作检查标准与奖惩细则》。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若乙方有意续约,须于期满前一个月提出,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与乙方续约,双方协商后签订新合同。第三条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一)服务费范围:包人工(含工资、保险、福利、利润及税收等一切费用)、包材料见附件四《清洁机械、工具及物料清单》(含清洁机器及工具折旧、清洁物料)、包清洁质量、包安全(含第三者安全)。(二)服务费用标准:保洁名(元/人/月),每月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含增值税大写)元整。(三)付款方式:服务费用按月结算,乙方于每月初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单金额向甲方开具上月清洁服务费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以支票/转账的方式付清乙方上月的清洁服务费。(四)服务合同价亦不会因人工、物价或汇率等的变动而作任何调整。费用说明:1、甲方按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和进场人数结算费用,并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要求乙方增减人员数量,每增减一名保洁员,月服务费用按照人工综合单价进行核算。2、甲方组织相关活动等需要突击增加清洁内容时,同意乙方适当调整人员、岗位、工作内容的顺序,但服务质量不得降低;若需要乙方在定编人员之外加派人员临时加班的,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给予活动加班费,按¥元/人/小时计。3、如需乙方提供超出合同范围的其他服务,双方以联系单形式进行确认,相关服务费用由双方另行结算。(六)甲、乙双方公司开票信息1、甲方单位名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开户银行:甲方银行账号:甲方地址:2、乙方单位名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开户银行:乙方银行账号:乙方地址: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负责监督乙方工作,按合同约定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二)负责制定项目规章制度,设置适量的环卫设施及标识。(三)对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面试,提出聘用建议。(四)发现问题以口头、书面、信息化平台等形式及时知会乙方;有权制止乙方员工违规操作及违反项目管理规定的行为。(五)免费提供清洁用水、用电,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供工具房,供乙方放置清洁器械、工具、材料等物品并由其自行保管。(六)按时结算清洁服务费用。(七)对乙方合理之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予以支持。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物,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对违法乱纪或违反各项规定的员工予以严肃处理。(二)员工服务必须文明礼貌,不得有出口秽言、酗酒、赌博、吸毒、打架等行为,如因此而引起之损失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三)乙方员工不得向业主、用户索取利是、金钱或礼物(尤其是农历新年及其他节日),业主的物品在未征得同意前不得私自处理。(四)派驻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须统一着装(工作服样式须经甲方同意)、佩带工牌;仪表端正,服装干净整洁。(六)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配合甲方对清洁工作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员工乙方须在甲方通知一周内无条件更换。(七)加强与甲方沟通,每月指派资深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和指导清洁工作,征询甲方的意见,保持优质的服务品质。(八)员工上、下班应严格执行甲方劳动纪律管理打卡标准,下班应统一离开项目,携带物品应使用透明袋并主动向门岗出示,遇可疑物品,乙方现场负责人须到场处理。(九)每月缺编不得超过三天(以合同约定人数为准),缺编期需合理安排人员顶岗;超过三天的,甲方在支付月保洁费时(人工综合单价/21.75天*缺编天数)扣除。(十)每月28日前向甲方书面提交下月清洁作业计划、培训计划、员工轮休表。于次月5日前上交上月的作业记录表(作业记录、培训记录、考勤表)。(十一)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带领非工作人员(包括亲属)进入项目。清洁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十二)清洁过程中,乙方配备的清洁工具、物料必须满足现场各类材质(如不锈钢、玻璃、大理石、瓷砖、地砖、洁具等)的清洁需求,每月25日前须将下月物料入库,接受甲方的核查。清洁配备工具、材料见附件四《清洁机械、工具及物料清单》。(十三)有责任向甲方反映公共设施、设备的不正常情况,配合甲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十四)遇台风、水浸、火灾等突发事件,有义务在甲方的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和清洁工作;遇恶劣天气(如大雨、大风、大雪)造成路面、通道积水、积雪时,应及时进行清理;遇重大活动、节日、迎检、考评等,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十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从事家政服务。非工作时间从事家政服务,须经甲方备案(岗位清洁品质一贯优良的,方有资格在小区从事家政),否则,一经发现,将予以清退。(十六)客户满意度清洁指数目标值85%。(十七)公共卫生间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无杂物、无水迹、无污渍、无异味。(十八)员工工具须放置在指定工具间,现场作业的工具需摆放在不影响他人通行且相对隐蔽的位置,离开作业现场需将工具带离。(十九)清洁工作须符合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1、垃圾不得存放在垃圾中转站以外,中转站内垃圾及时收集,做到不漏、不洒、不挥发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清运,清运后及时清洗现场。2、按规定使用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有异常时立即报告甲方。3、所用设备、清洁材料,按要求存放在固定区域,做好相关标识、标签。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使用禁止或限制使用的药品。(二十)清洁用水承诺采取如下措施:1、每次冲洗地面或清洗水景时,提前知会甲方,现场放置提示标识。无特殊情况须使用高压水枪作业。2、离开清洁现场时须关闭水源,随身带走取水器,避免浪费水的现象。(二十一)乙方派驻现场员工应满足以下条件:1、男性65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超龄员工须经甲方面试审核,且比例不超过10%。2、员工无犯罪或其他不良情况记录,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无传染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二十二)发生业主紧急有效投诉,乙方须在1小时内处理;非紧急有效投诉,乙方须在4小时内处理。(二十三)乙方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文件。(二十四)乙方应当为所有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对不符合购买社保条件的员工,乙方应当为其购买人身伤害险。第六条检查、考核方式、方法(一)检查方式:甲方进行日检、周检,甲方上级单位进行月检,政府部门不定期检查。(二)检查方法:现场观察、摸、闻、拍照等。(三)考核内容:日检、周检、月检、抽查,客户有效投诉、年度考核,以及乙方应尽义务完成的情况等。(四)考核方法:品质检查、客户有效投诉、客户满意度指数及合同应尽义务。1、品质检查:按照附件二标准执行;2、业主有效投诉一次扣罚100-500元;3、业主满意度清洁指数达标率为85%,每低于或高于1%的,相应处罚或奖励月服务费的1%,最高值封顶为15%;4、员工年龄超出合同标准的,每超出1个人,按月服务费的1%进行考核;5、如遇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监管部门卫生检查,因乙方原因上述保洁范围不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致使甲方遭受相关行政处罚的,相关责任和罚金均由乙方承担。第七条违约责任(一)任何提出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解除。(二)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有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的清洁服务费作为违约金,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三)若因乙方原因,甲方被有关部门(城管、街道办、住建局等单位)批评或处罚的,除罚金由乙方全部承担外,另按奖惩条例规定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用。(四)乙方不得贿赂甲方工作人员,如查实情况属实甲方有权立即和乙方解除合同关系。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一)合同期内如需变更合同,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二)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提前一个月知会乙方,即可解除合同,甲方无须向乙方做出任何赔偿:1、项目不再由甲方管理;2、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中的服务标准,经甲方三次书面告知仍未改善的;3、政府相关部门卫生检查不达标且被通报批评的;4、发生严重清洁事故,影响甲方形象或正常运营的;5、乙方发生劳务合同纠纷的,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6、连续7天以上缺员达25%人的。(三)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乙方提前一个月知会甲方,即可解除合同,乙方无须向甲方做出任何赔偿:1、合同期间乙方宣告破产或清算;2、乙方因被收购、合并或重组。(四)本合同起始日算起至三个月为考察试用期,如项目对保洁服务不满,经告知后仍未明显改观的,可在三个月内提前终止合同。第九条特别约定事项(根据项目情况自定义)(一)乙方进场前须提供进场方案(二)在本协议未执行之前或续签此项未起效期间按《劳务派遣协议》核算费用。第十条其他事宜(一)本合同中未说明的事项,均依照甲、乙双方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准。(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解决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四)本合同所列附件、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五)“客户满意度调查”指由甲方或第三方组织的客户满意度调查。十二、合同附件附件一:人员配备计划表附件二:清洁工作检查标准及奖惩细则附件三、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此页无正文,为盖章签署页)甲方:乙方:(盖章)(盖章)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一:人员配备计划表序号职责工作范围人数备注1保洁员合计安排名专业清洁人,安排名专业绿化养护工,岗位具体安排见下表:附件二:清洁工作检查标准与奖惩细则1、在管理期内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区级行政管理单位书面嘉奖的奖励300元,被市级主管部门书面嘉奖的奖励500元;2、获业主赠送锦旗或书面表扬信的每次嘉奖100元;3、如因管理不当被上级主管单位处以行政处罚的,处罚款项将由承包单位承担,同时为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区级行政管理单位处罚的另扣管理费300元,被市级主管部门处罚的另扣管理费500元;4、发生业主有效投诉视情节每次扣管理费100-500元;5、其它处罚依据外包服务合同《保洁服务质量处罚标准及细则》的约定履行。(如下)1)劳动纪律考核迟到、早退在5—30分钟内的,每次扣违约金50元;迟到、早退在31—60分钟内的,每次扣违约金100元;出现人员脱岗、睡岗、空岗现象每次扣违约金300元;如因员工辞职需开具盖章的工作联系单给甲方,否则视作脱岗扣罚。2)其他服务标准考核(见表)类别序号项目工作标准作业频次扣分细则员工素质1仪容上班穿工作服、戴工作牌、不穿拖鞋、不抽烟;每项不符合扣10元员工素质1仪表精神饱满、仪表整洁、不蓬头乱发。每项不符合扣10元员工素质2服务服务态度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每项不符合扣10元员工素质2态度热情服务、礼貌待人;每项不符合扣10元员工素质2态度不与业主发生冲突。每项不符合扣50元员工素质3工作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旷工、离岗;每项不符合扣50元员工素质3工作纪律上班不会客、闲谈,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每项不符合扣10元员工素质3工作纪律不损坏公共及私人设施、物品;每项不符合扣50元员工素质3工作纪律不收受住户钱财。每项不符合扣50元室外部分1停车场无明显沉积泥沙、污垢,每100平米内烟头、纸屑、香口胶平均不超过3个,无大粒砂石。清扫1次/日,巡回保洁,刷洗路面1次/季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外部分2园区道路无明显泥沙、垃圾、树叶,每100平方米内烟头、纸屑、香口胶平均不超过3个,无明显沉积污迹。清扫1次/日,巡回保洁,刷洗路面1次/季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外部分3儿童游乐场地面无果皮、杂物、异味,设施无污迹。清洁消毒(1周/次),巡回保洁1次/日,彻底大清洁每月/1次。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外部分4绿地无杂物、白色垃圾、明显枯枝败叶。不少于1次/日,不少于巡回保洁1次/日,清理各种垃圾1次/半月。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外部分5园区树木3米以下树枝上无白色垃圾。巡回清理1次/日。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外部分6垃圾桶桶身及周边无污垢、积水、异味,清运过程无二次污染。收集2次/日,擦抹1次/日,清洗垃圾桶1次/半月。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外部分7户外标牌路灯无积尘、无乱张贴、污迹。标牌擦拭1次/周,路灯擦拭1次/月。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外部分9垃圾地面无明显污垢,排水畅通,无污水;清扫1次/日,适时巡回保洁。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外部分9垃圾设备无明显积尘;每次清运结束时冲洗垃圾中转站。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外部分9垃圾中转站垃圾车无异味、污渍;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外部分9垃圾中转站目视无明显小团以上蚊蝇;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外部分9垃圾中转站清运或清洗后立即消杀,无明显异味。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外部分10休闲桌宣传栏无污迹、乱张贴、锈迹,无明显积尘。休闲桌椅擦1次/周,宣传栏、1次/2周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外部分11楼梯无垃圾、无污渍,侧护栏玻璃无明显灰尘。保洁1次/日,彻底清洁1次/2周。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外部分12沟渠池井无杂物,无堵塞,排水畅通,盖上无污垢。清理1次/月。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内部分1单元门厅无垃圾、杂物、污迹、蜘蛛网、异味。地面清洁1次/日,单元门厅内标牌、开关、按钮、玻璃等设施清洁1次/2周, 墙面砖、消防箱擦抹1次/季,灯具全面擦拭1次/年,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内部分1负一层电梯厅地面洁净有光泽。地面清洁1次/日,单元门厅内标牌、开关、按钮、玻璃等设施清洁1次/2周, 墙面砖、消防箱擦抹1次/季,灯具全面擦拭1次/年,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内部分2电梯轿厢干净,无灰尘、手印、异味。地面洁净有光泽。地面清洁1次/日,电梯层门擦抹1次/2周,电梯门壁、层门打蜡上光1次/月,灯饰及轿厢顶部清洁1次/2月.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内部分3楼层地面地面洁净无污迹。巡回保洁1次/日。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内部分4墙面无广告、蜘蛛网、积尘、乱贴乱画。墙面砖、消防箱擦抹1次/季。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内部分5天花板无蜘蛛网、积尘、污渍。清洁1次/季。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内部分6门玻璃无灰尘、污渍、手印,无操作痕迹。清洁1次/周。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内部分7楼层内标识牌无灰尘、双面胶、污渍。清洁1次/2周。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内部分8设施无灰尘、蜘蛛网、污渍。清洁1次/1月。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内部分9消防楼梯无灰尘、污渍、蜘蛛网,无乱写乱画;全面清洁1次/周。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内部分10不锈钢无灰尘、污渍、手印,无操作痕迹。清洁1次/月。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内部分10不锈钢信报箱、电梯及不锈钢扶手定期保养上油。清洁1次/月。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内部分11垃圾桶垃圾袋更换及时,外观清洁擦抹干净,周围无垃圾堆放,无异味。至少收集1次/日,擦抹表面1次/日,清洗垃圾桶1次/半月。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内部分12天台无杂物垃圾、纸屑,排水口畅通,无青苔。清洁1次/2周。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内部分13自行车库无积水、明显灰尘、垃圾。清洁1次,拖擦1次/周。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内部分14停车场无积水、油渍、垃圾杂物,地面光亮。清洁1/3天,冲洗地面1次/季。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内部分14停车场无积水、油渍、垃圾杂物,地面光亮。清洁1/3天,冲洗地面1次/季。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内部分15停车场设施管网无明显灰尘、扶手及其他设施无灰尘。标牌、反光镜、开关、按钮清洁1次/2周,擦洗公共设施1次/月,管线、灯具、烟感1次/季,防火门、消防箱1次/季。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内部分16排水沟无垃圾杂物,无堵塞,无臭味。清洁1次/2个月。每项不符合扣10元室内部分17办公室整洁、无杂物,墙面无灰尘、蜘蛛网,地面无污迹,桌椅沙发无灰尘。清洁1次/日,巡回保洁2次/日。每项不符合扣10元附件三、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级别项目序号内容服务标准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收费标准(元)乙级楼内公共区域1地面每日清扫一次。乙级楼内公共区域2扶手、开关盒、表箱盖、单元门、信报箱扶手、信报箱、2M以下单元门、开关盒、表箱盖每日擦抹一次,2M以上单元门、开关盒、表箱盖每半月清洁一次。乙级楼内公共区域3栏杆非电梯公寓每周擦抹二次,电梯公寓每月擦抹二次。乙级楼内公共区域4天花板、公共灯具每半年除尘一次。乙级楼内公共区域5进户门每月擦抹一次。乙级楼内公共区域6楼道玻璃每季清洁一次。乙级楼内公共区域7天台、屋顶每季清洁一次。乙级楼内公共区域8电梯轿厢每日擦拭、清扫一次。乙级楼内公共区域9地下车库每月清扫二次。乙级楼外公共区域10垃圾收集居民自行投放至小区集中投放点。乙级楼外公共区域11道路地面、绿地、明沟道路地面、绿地每日清扫一次,无明显暴露垃圾;明沟每周清扫一次。乙级楼外公共区域12宣传栏、小品等每季清洁一次,高杆路灯2M以上部分每半年清洁一次。乙级楼外公共区域13垃圾箱(房)垃圾房每周冲洗二次,垃圾桶内胆夏天每周清洁二次,冬天每周冲洗一次。乙级楼外公共区域14消毒灭害每季对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一次(6、7、8月每月喷洒一次),每半年灭鼠一次。附件四、清洁机械、工具及物料清单1扫把、畚箕套2拖把把3水桶/毛巾套4消毒水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报价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具体装订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4.2)1.资格文件格式2.商务报价文件格式3.资信技术文件格式1.资格文件格式正本(或副本)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投标人:(电子签名盖章)日期:年月日资格审查索引序号审查内容页码注: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五、投标人资格条件”条款一一对应填写本表。目录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2.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1.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2.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1.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投标人资格承诺函致::(投标人名称)符合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资格条件并承诺如下。1、我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不存在以下情况: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3、我单位没有组建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盖章)日期:年月日1.1.2.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序号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出资方式出资金额(万元)占全部股份比例备注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注: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3.投标人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的全部填写。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盖章)日期:年月日2.商务报价文件格式正本(或副本)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文件(商务报价文件)投标人:(电子签名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2.投标报价明细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若有)5.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若有)6.商务偏离表7.商务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2.1.投标函投标函杭州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我方仔细研究了联合畔上居2024年保洁服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补充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的投标总报价(含税)承担本项目的相关工作,服务期12个月。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从投标截止日起120日历天)不撤销投标文件。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与其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5.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电子签名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2.2.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组成投标总报价的各项费用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合计///注:1.投标总价包括12个月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2.投标总价均包含人工费、管理费、服装费、装备费、保险费、税费以及法定节假日费用等所有费用。3.本表合价合计应与投标函总价一致,不一致时以投标函总价为准,合价合计须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报价;4.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表格。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盖章):日期:年月日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1.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注: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原件(其他诸如市民卡等无效)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1.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联系电话:)。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注:1、如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必须附此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原件(其他诸如市民卡等无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2.4.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招标编号:)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可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自行添加)年月日2.5.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本项目不适用”)附递交凭证。2.6.商务偏离表商务偏离表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差异的,则在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备注序号条目简要内容条目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备注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填写本表,均视作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盖章):日期:年月日2.7.商务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编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盖章):日期:年月日3.资信技术文件格式正本(或副本)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文件(资信技术文件)投标人:(电子签名盖章)日期:年月日详细评审索引序号评分/评审细则页码注:投标人根据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的“详细评审”条款一一对应填写本表。目录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3.招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信资料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资料5.技术偏离表6.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技术部分评分中要求的资料7.技术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3.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发照机关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单位性质经营范围单位资质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编号发证机关业务范围领导层构成情况姓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人员职称构成情况人员总数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其他近5年营业额情况(万元)20 年20 年20 年20 年20 年注:1)本表后应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公司荣誉的资料须可以看出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盖章):日期:年月日3.2.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简要描述项目地址与业主联系电话证明文件所在页码注:投标人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并注明所在投标文件页码。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盖章):日期:年月日3.3.招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信资料(本项无格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评标办法自行阐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截图并盖公章.3.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资料3.5.技术偏离表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差异的,则在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备注序号条目简要内容条目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备注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填写本表,均视作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盖章):日期:年月日3.6.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技术部分评分中要求的资料(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需求、评标办法自行阐述、编制,有格式要求的,参照格式要求编制,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人自拟格式。)1.保洁服务理念2.保洁服务管理制度情况3.保洁服务方案4.保洁服务的应急措施5.服务区域内甲方安排的临时清洁任务方案6.拟派出人员安排情况1.1.1.项目负责人(保洁班长)简历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职称参加工作时间年 月 日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主要经历序号委托单位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担任职务备注1234567注:相关证书、业绩、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文件附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盖章)日期:1.1.2.拟投入服务人员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姓名岗位目前在何地工作计划进驻时间注:相关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文件附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盖章):日期:3.7.技术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编制)1.合理化建议、服务承诺及优惠措施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盖章):日期:年月日3.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洁服务外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