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风炉空气预热器备件 热风炉空气预热器招标公告(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



询价单号
XJ0500277A
采购方式
公开

采购员

联系电话

报名截至时间
2024-03-21
报价截至时间
2024-03-24

采购商名称: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C6484994

热风炉空气预热器

换热器;型号规格:换热面积5300m2,15387*6240*5070;材质:Q355B+304+316L+防腐涂层 换热面积:5300m2;材质:Q355B+304+316L+防腐涂层;介质(管程/壳程):空气/烟气;管程工作温度(进口/出口):280/120℃;工作压力(管程/壳程):12Kpa;壳程工作温度(进口/出口):38/160℃;尺寸:15387*6240*5070;容器类别(压力等级):25KPa;类型:板式换热器;物料附加信息: 订货技术规格书及图纸请见附件

1.0

set

2024-04-30T23:59:59.000+08:00

要求所供备件与现场原有设备具备互换性,满足现场使用要求,须签订技术协议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梅山基地:梅钢中兴路备件总库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1、竞价简介: 机械类-梅山基地用-(备件)-热风炉空气预热器备件一批-一项公开采购2、报价要求:1)价格为需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不含税价(含运杂费、包装费和保险费); 2)报价更改:原则上开标后不再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更改说明,除非是失误性的错误,例如小数点错位、计量单位看错等,允许修正后进入评标程序。 3)公开采购的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任何变化请在报价前说明。 4)溯源要求:报价请注明品牌、原制造商、原产地,上级供应商,据此作为入库验收、溯源的依据,原制造商、上级供应商必须填写全称;报价时供应商应保证填写的制造商、产地、上级供应商等信息真实有效,一经发现虚假情况,需方保留追溯的权力;报价时,对于长期存放的库存品、超过或即将过质保期的物料、溯源信息不清楚的物料,应注明。 5)按发询型号要求报价,替代型号性能参数必须不低于原型号,投标方如投升级或替代型号及品牌的须在“报价替代型规”栏中明确注明,且经买方同意,需上传买方书面确认单,否则报价无效。3、合同执行周期:4、交货期要求: 具体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5、验收要求: 1)需方在收到货物14个工作日内,由宝武指定的仓库管理人员对货物外观(含包装)、数量进行验收: (1)外观验收:包装无破损、货物外观无损环、无浸水雨淋。 (2)数量验收:收货单位根据卖方提供的交货清单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数量验收以买方计量结果为准。(需与合同保持一致) 2)质量验收:买方在收到货物_30_天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以买方验收结果为准。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以质量保证期作为验收期限;双方对质保期无约定的在买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货物首次上机使用起_12_个月内买方可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但最长不得超过货物交付起_2_年。(需与合同保持一致) 3)合格证要求:国产产品合格证必须是原制造厂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主要内容应包含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及地址、执行产品标准号、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成批交付的产品还应有:批量、批号及抽样受检件的件号等)、产品的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以人民币方式采购的进口物料,如供应商不能提供原产地证书、合格证、质保书,可以质量保证函形式说明物品原制造商、原产地,请在报价中注明。6、结算付款:以下三种付款方式任选其一: 1、货到验票合格15天内支付6个月的商票、通宝; 2、货到验票合格1个月内支付6个月宝武财务公司电子银票; 3、货到验票合格次月起背书支付6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7、质量保证金:无需交付质保金,但非合格供应商中标后,需试用成功后才允许办理结算手续。8、中标及废标原则:1)报价产品性能参数等低于我方要求或不符的,可废标。 2)报价为替代品牌或型号,未提供与现场技术签订技术协议或确认书的,可废标。 3)我方要求提供而在10个工作日内未提供相关资料的,可废标。 4)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可废标。9、标的物其他要求: 欧冶工业品倡导供应商完成该产品的碳足迹报告,如供应商报价时提供该类产品碳足迹报告的,在一定范围内较未做碳足迹报告的供应商有优先洽谈的权利(若询价物料已拥有碳足迹报告的,请在报价备注中注明,并将有效的碳足迹报告发业务经理)。10、其他交付要求: 供应商服务人员须遵守宝武各项安全规程,进场车辆必须遵守宝武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满足现场要求。11、其他保证金: 无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1000万元
六、报名要求:1、报名供应商注册资金要求: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1000万,非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2000万。 2、报名供应商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近8年在国内相关行业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报名必须上传资质文件、质量体系、职业健康、环境管理证书和业绩证明);若报名供应商为宝武集团网内批准供应商有业绩可追溯的,可不上传业绩证明; 3、历史公开采购报价情况:在同一寻源处,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以上报价错误或废标,原则上可取消本次报名资格,亦可停止三个月的报名资格。 4、诚信要求:经营业绩、协同诚信、廉洁从业、产品质量无不良记录。 5、法律诉讼风险要求: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下的非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在天眼查或启信宝上查询法律诉讼、经营异常风险或严重违法(可选项)等风险数量不为0的,取消公开采购的报名资格。 6、参保人数要求:非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报名的,公司参保人数需达到15人以上。 7、报名前签订技术协议报名时上传(联系人李华15951750917),未上传技术协议报名不予通过,若协议经核实发现有伪造,取消本次公开采购的报价。
七、资质要求: 1.标准产品请按照代码的型规报价,接受不同厂家的不同型规产品,或是厂家产品的升级替代等原因导致报价为替代型号(如是高效节能产品,同等优先)请注明。替代产品需保证新旧型号的完全互换性或提供资料供用户确认,同时签署型规变更确认单,确认单需由现场相关技术人员签字。 2.非标产品、关键备件、维修工程、零固项目(原则上签约价在10万元以上),供应商需要根据需方提供的基本技术要求(公告附件)为依据进行报价。中标供应商需和现场签订技术协议或图纸确认。技术协议和图纸由现场相关技术人员签字。如交货后发现实物和图纸或是协议要求不符的,按质量异议处理。 3.公开采购开标后,以上所需要的图纸确认、技术协议签署、型规变更确认等,供应商必须两周内完成提交采购商务经办人。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多次主动放弃,视放弃原因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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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号高炉空气换热器订货技术规格书2024.2.29.docx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二号高炉热风炉空气预热器改造空气换热器订货技术规格书甲方:上海梅山钢铁有限公司乙方:1.项目概述1.1设备用途设备用于利用热风炉高温烟气对助燃空气进行预热。1.2所建地区的自然条件1.2.1自然条件气温(1)年平均温度15.5℃(2)极端最高温度40.7℃(3)极端最低温度-14.0℃(4)最热月平均温度28℃大气压力(1)冬季1025.2hPa(2)夏季1004.0hPa室外风速及主导风向(1)冬季2.6m/s(2)夏季2.6m/s(3)常年主导风向C1.2.2地震根据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及南京市抗震办公室的文件规定,梅山地区应按照地震基本烈度7度考虑设防。1.3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且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单位。2、投标供应商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近8年在国内相关行业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投标必须上传资质文件、质量体系、职业健康、环境管理证书和业绩证明);若投标供应商为宝武集团网内批准供应商有业绩可追溯的,可不上传业绩证明;3、诚信要求:经营业绩、协同诚信、廉洁从业、产品质量无不良记录。4、为了确保设备的互换性以及供应商的制造能力,投标前与项目单位技术人员进行交流确认后方可签订技术协议(联系人李华15951750917),若协议经核实发现有伪造,取消本次采购的报价。2.项目范围和技术要求2.1换热器设备的数量和性能:板式空气换热器的数量共为1套,目前预热器运行参数见下表:序号名称单位数值1烟气流量Nm3/h85000(平均)2烟气入口温度℃248(平均),269(max),210(min) 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数据3烟气阻力损失Pa≤6004空气流量Nm3/h85000(平均)5空气入口温度℃38(2023年7-8月数据)6空气出口温度℃≥140(烟气进口≥248℃)≥160(烟气进口≥280℃)7空气阻力损失Pa≤6008烟气出口温度℃≥1202.2设备技术要求2.2.1设计改造原则2.2.1.1针对目前空气换热器现状,提升技术水平,确保空气预热温度和使用寿命。2.2.1.2为解决烟气低温腐蚀,此区域需采用有效的防腐措施。投标时提供具体的防腐方案。2.2.2综合考虑以上技术问题,为提高设备性能,延长使用寿命,在本项目中空气换热器换热元件的基板采用不锈钢材质;空气换热器烟气侧低温段全部采用316L钢+防腐涂层(防腐技术具备阻塞渗透通道的抗渗透性;阻止水、强酸、氧及其它腐蚀介质腐蚀的抗腐蚀性;近壁流层薄不利于结垢形成憎水表面,排斥污垢粒子,使其不能粘附到涂层表面的抗垢性;辐射热吸收率较高;防腐技术具有较高的导热系数,接近金属导热范围的导热性)。高温段采用304钢,换热板壁厚度≥1.0mm。空气换热器设备壳体及管板材料采用Q355B,符合GB/T700《碳素结构钢》,壳体厚度≥8mm。2.2.3板式空气换热器设备热介质为高炉热风炉尾部烟气,冷介质为空气,箱体设计必须保证壳体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2.2.4在板式空气换热器空气、烟气进口和出口及联箱各设置人孔,人孔孔径为φ700,停车时可进行检查或清灰。2.2.5设备出厂前,空气换热器烟气侧及空气侧气密性试验压力0.030MPa,保压2小时,压降不超过1%每小时为合格。2.2.6板式空气换热器耐温380℃,最高可瞬时耐温450℃。(不低于30分钟)。2.2.7板式换热器联箱连接段留有检修空间,并设置了人孔,在停车检修时人可以进入设备进行人工清灰。2.2.8设备采用内保温,内保温与外壳设置不锈钢板,板厚1.0mm。2.2.9为考虑设备整体的膨胀,在换热板束与壳体之间设置膨胀节(材质254SMo)来吸收膨胀,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2.2.10设备参照NB/T10558《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进行涂漆。除锈达到《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GB/T8923-2011规定的Sa2.5级或St3级后,外表面按照《钢结构、管道涂装技术规程》YB/T9256-1996的规定进行防腐涂漆。底漆:E06-28无机硅酸锌底漆2层,每层干漆膜厚度25μm,面漆:W61-64有机硅高温防腐漆2层,每层干漆膜厚度25μm,涂漆总层数4层,干漆膜总厚度100μm。内表面除锈后,刷1层高温防锈底漆。对于需要在现场拼焊组装的部件,在焊缝100mm区域内只涂一遍20~30微米且不影响焊接质量的车间底漆,作为临时防锈保护。现场拼焊、气密性试验完毕,再补刷涂层。设备涂层的颜色按照宝钢的要求实施。2.2.11板式空气换热器布置在原有的钢结构框架内。换热器必须符合现场安装施工条件,供货方应与炼铁厂充分沟通确保无差错。2.2.12空气、烟气进出口各配置就地压力表,用于测量烟气、空气阻力损失。2.2.2设计制造标准、规范GB150.2《压力容器》(参照)GB8163《流体输送用无缝钢管》GB/T700《碳素结构钢》GB/T706《热轧型钢》GB/T985.1《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4272《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622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T16400《绝热用硅酸铝棉及其制品》GB/T13237《优质碳素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和钢带》GB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NB/T47013.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渗透检测》NB/T10558《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在板式空气换热器设计、制造上应优先采用已获准采用的国际先进标准。上述标准、规范仅是本工程的最基本依据,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的所有标准、规范和规程。而这些标准、规范和规程均应为合同签订之日为止时的最新版本。2.2.3包装、涂漆、交付和贮存1)所有制造厂提供的货物(机械、设备、电力装置、仪表、管道、配件等)必须符合在大气温度-40℃~+50℃,相对湿度90%情况下运输的要求,贮存要求由制造厂根据梅山地区的气象条件提出。2)油漆及表面处理,所有表面应进行处理的设备应按标准涂覆油漆。不涂油漆的表面应涂防腐蚀剂加以保护。设备现场补油漆由投标方提供3)所有供货应有完善的包装,包装方法由制造厂提出,并在签订合同时确认,由于交付产品包装不良引起货物损坏和丢失,由制造厂负责修理、更换或补充供货。4)制造厂应负责提供完整、准确的包装与包装标识。5)换热器本体模块化供货,分块合理优化,要求安装方便快捷,减少现场焊接工作量,具体分块数量及单个重量双方交流确定,同时为方便安装设备的各个组件和部件,均需备有吊耳、吊孔或支撑。2.2.4技术服务及培训板式预热器在安装过程中,制造厂要派专业人员免费现场指导安装,安装完毕进行试车,试车运行正常,该人员方可离开。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现场服务。3.供货情况3.1设备供货范围:全套板式空气换热器供货范围如下: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空气预热器本体1套2个换热模块(高温段、低温端),中间联箱、管箱2空气、烟气进、出天方地圆接口4套进出口各一套3高温烟气手动调节阀1只用于烟气在空气与煤气预热器间匹配,含配对法兰、紧固件及密封件4检修人孔φ7006只5烟气、空气进出口机械压力表4只具体范围见订货附图。3.2资料交付内容及交付进度投标方资料交付内容及进度序号资料名称交付时间备注1设备的制造方案投标时提供2设备总装图及详细尺寸,各种接管的相对关系,投标时提供3设备的静载荷、动载荷(含载荷分布)投标时提供4设备最大维修件重量,最大吊装件重量和外形尺寸投标时提供5图纸及制造资料,包括设备说明书,换热器性能测试报告及试压试验报告等设备交付时3.3保证项目及考核指标:空气进出口温度:1)≥140(烟气进口≥248℃)2)≥160(烟气进口≥280℃)空气在预热器内阻力损失小于等于600Pa(在询价书中提供设计条件下);烟气在预热器内阻力损失小于等于600Pa(在询价书中提供设计条件下);系统无泄漏。3.4综合建设进度投标方满足本招标系统完成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生产操作及维护等是本项目所必要的服务内容。时间:2024年5月15日前安装现场交货。投标方产品质保期为设备运行12个月或货到现场18个月,以先到为准。质保期内若货物发生因投标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故障停止运转,质量保证期自故障解除、验收合格后重新计算。如果实际操作性能不能满足设计工况条件指标的,如属投标方责任(在设计工况条件下达不到指标),投标方应免费对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如实际运行条件达不到设计工况条件参数,则认为设备验收合格。凡是属于非投标方责任造成的换热器的损坏或性能不达标(如:违规操作、人为破坏、超工况运行、腐蚀、磨损等原因)不在投标方的质保范围内。3.5设备检验和标准3.5.1标准和出厂前检验3.5.1.1一般事项招标方同意,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应按照合同签定时投标方国家、行业及制造厂现行有效的下列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及检验。1)、各制造厂内标准及规格(M·S)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的标准和规范,应包括为了保证“设备”和“材料”质量检验所需的项目内容和判断基准。投标方提供的制作厂标准(MS)水平应不低于合同签订时投标方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亦不低于以往提供给中国工厂(含宝钢)的同类型设备标准,在内容和指标方面亦不应低于产品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如投标方需要使用投标方国家、行业及制造厂以外的标准时,必须事先征得招标方的同意。2)投标方在合同生效1个月内应向招标方提供本合同中由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检验所使用的上述国家、行业及制造厂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主要设备及其重要部件的参考图纸。同时提供主要设备的标准和规范对应表(表中列明设备名称和所适用的标准和规范号),各一式六份。3)招标方在收到上述的标准和规范后1个月内,可对投标方所提供的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认真考虑招标方的意见,双方通过函文或在投标方人员来宝钢现场时进行协商,此项工作应在基本设计审查签字前结束。协商后的标准和规范作为今后“设备”和“材料”检验的依据之一。4)本合同中凡属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在出厂前必须进行质量检验,试验和试运转,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5)出厂前检验的分类:本项目设备需进行A类检验。本合同工厂的“设备”和“材料”的出厂前检验、试验和试运转的分类如下:A类:投标方会同招标方检验人员在制造厂按合同规定对设备进行检验、试验、试运转。B类:投标方会同制造厂检验人员按合同规定对设备进行检验、试验、试运转。B类检验分以下两类:B-1类:属于本类的“设备”和“材料”须全部进行检验;B-2类:属于本类的“设备”和“材料”,当规格相同时,进行抽检。C类:指A、B类以外的设备,由制造厂对设备进行检验、试验、试运转。6)投标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主要设备(即A、B类设备)的制造进度表(包括机组号、设备系列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以及制造厂地址、制造时间、预计装配和检验的日期等),共计一式三份。7)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交主要设备(即A、B类设备)的检验要领书(一式六份),其内容包括:(1)、设备的名称、规格;(2)、检验项目;(3)、检验方法、检验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实施示意图;(4)、所采用的标准编号;(5)、判断基准。招标方对投标方所提交的检验要领书若有异议,通过函文或在投标方人员来宝钢时或招标方人员到投标方国家时协商解决。8)投标方应按合同和附件规定向招标方提供主要设备(即A、B类设备)和部份C类设备的出厂前检查成绩表(列明检查项目内容、主要件的材质和尺寸、加工装配精度、试验和试运转的检验数据)。3.5.1.2出厂前检验的准备及出厂前检验招标方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投标方国家与投标方检验人员在制造厂共同对被列为A类的设备进行视察和出厂前检验。投标方在主要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1个月应将检验日期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在收到此通知后一个月内将是否派员前往检验的决定通知投标方,如决定派遣,还应提供检验人员的名单。在招标方检验人员到达投标方制造厂后,在会同检验前(不少于一周),投标方向招标方检验人员免费提供检验必要的资料(含图纸),一式二份,检验完成后由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会同检验记录,一式二份。在设备会同检验期间,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检验人员提供诸如查阅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检验所需各种工器具和测试设备的便利条件。招标方检验人员可查看本合同有关设备(包括B类和C类设备)的制造、组装、试运转以及包装、防锈和涂漆工作,若招标方检验人员在查看、检验过程中发现问题,经向投标方提出意见,投标方应认真考虑招标方的意见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招标方检验人员在投标方国家检验期间对“设备”和“材料”的任何检验和了解不能代替“设备”和“材料”运抵现场后所进行的检验,也不能免除投标方按本合同正文有关规定所承担的保证责任。7)如招标方通知投标方不参加出厂前检验或招标方不能在投标方通知的时间内参加检验,投标方可自行检验。3.5.1.3出厂前检验的对象及项目出厂前检验,原则上根据附表所列检验项目及检验要领书进行检验,如果招标方检验人员就检验要领书以外的项目提出检验要求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增加检验项目。凡附表列为抽检的设备,如某项指标没有达到标准和要求时,招标方有权要求扩大及至全数进行检验。3)A类、B类设备出厂前检验项目及数量见附表:附表1———机械设备附表2———电气设备附表3———仪表设备附表4———计算机3.5.2出厂后检验3.5.2.1“设备”和“材料”运抵现场后,招标方将对“设备”和“材料”进行开箱检验。投标方有权自费派员参加检验。其具体实施办法在首次开箱检验前由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后实施。招标方在开箱前一个月,将需开箱检验的箱号、设备名称、开箱日期、地点等信息通知投标方,在开箱检验期间,招标方应向投标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上的便利条件,如投标方通知招标方不参加开箱检验或不能在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内参加检验,招标方将自行开箱检验。在开箱检验时,如发现“设备”和“材料”有缺陷、损坏、短缺或型号规格、质量以及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双方应作好“检验记录”及“问题处理协议书”,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投标方责任,此项协议书即作为招标方向投标方要求修理、补供、换货等有效的索赔证据。如投标方没有参加开箱检验,在发现如上所述的问题且属投标方责任时,有权向投标方要求修理、补供、换货等有效的索赔证明。投标方收到上述索赔证明和招标方提供的索赔要求后,如对索赔要求有异议,应在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投标方如逾期不复,索赔即作成立。开箱检验后的安装、试运转阶段直至机械保证期结束,如发现“设备”、“材料”有质量问题时,按合同正文有关规定办理。3)投标方换货或补供货物的期限以不影响合同工厂工程建设总进度为前提。如投标方没按期履行其义务,则按本合同正文有关规定办理。4)当招标方对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有质量疑问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进行必要的材质、性能、容量等品质检验。届时双方应相互配合,不应无故拖延。5)在检验中如发现投标方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和规范仍不完整有碍于判明质量情况时,投标方应及时补供所需标准和规范,如投标方提供的标准仍不满足检验需要时,招标方有权按照国际或第三国现行的标准进行检验。3.6技术服务及双方人员派遣3.6.1投标方人员派遣投标方必须在设备安装、调试、试车和功能测试所提供的人员派遣。(1)投标人派遣人员到招标人现场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指导,并参加功能考核及验收。指导专家的人月数在招标文件中报出,人月(天)数包干使用。(2)投标人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招标人所在地进行基本设计审查及详细设计审查及其他必要的设计联络。(3)在需要时中标方应派代表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指标等有关问题。(4)在合同产品质保期内,对非投标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中标方有义务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并提供配件和修理,配件和修理费用由损坏方承担。如属设备设计或制造缺陷引起的损坏,中标方应为招标方及时修理或更换,并承担全部费用,中标方应长期以优惠价格向招标方提供备品备件。(5)对招标方选购的与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中标方有提供技术支持的义务,并不因此而增加任何费用。(6)中标方有长期提供设备易损件或其供应商名单的义务。(7)中标方应为招标方免费培训现场安装、运行和维护人员。3.6.2招标方人员派遣招标方有权自费派遣生产和维护人员到投标人所在地进行技术培训。招标方有权自费派遣设备检验人员到投标人所在地进行设备出厂前检验。甲方:上海梅山钢铁有限公司甲方签字:年月日乙方:乙方签字: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热风炉空气预热器备件 热风炉空气预热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