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风险评估招标公告(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镇江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风险评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jszfcg.jsczt.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100-JSWX-G2024-0003
项目名称:镇江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风险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190万元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等政策。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如果本项目的服务全部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价格给予10%的调减,用调减后价格计算价格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公告之时起至2024年3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操作指南“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四、提交
投标
响应
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注意事项:
(1)将后缀名为“.kedt”的投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人事先做好电脑环境准备,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3)“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请详细阅读平台操作指南;投标人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交易中心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519-86722803。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响应截止时间后30分钟之间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
3.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和查看“江苏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是否有更正公告。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正东路33号
联系方式:0511-85581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2号商务A区C座11楼1111-1117室
联系方式:0511-80836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0511-80836007
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8日
镇江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pdf
镇江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风险评估项目采购文件.doc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pdf
镇江市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镇江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为维护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秩序,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在镇江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风险评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一、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提醒采购人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告知采购人向财政部门陈述理由、作出说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严格执行价格扣除政策。二、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的投诉处理或监督检查,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三、不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接受赔赔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严格执行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规定;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四、本公司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评审过程中不发表诱导性语言,不干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的评审工作,对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五、接受依法产生的中标(成交)结果,提醒、协助采购人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有正当理由最多不得超过30日,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六、提醒、协助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江苏政府采购”或“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一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七、协助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配合采购人按照验收方案对满足验收条件的采购项目开展履约验收,并出具验收书,确保采购结果实现相关绩效和政策目标。八、提醒、协助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约定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预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预付款不低于10%。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有正当理由最多不得超过30日。九、在发布项目采购公告的同时,将采购人签署的本项目“镇江市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作为公告的附件同步发布。特此承诺。承诺公司:江苏巍信项目管理与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签名):日期:2023年12月12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1100-JSWX-G2024-0003项目名称:镇江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风险评估项目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三月招标文件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第三部分合同22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9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32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0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项目概况镇江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风险评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4-809:30(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100-JSWX-G2024-0003项目名称:镇江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风险评估项目预算金额:190万元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等政策。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如果本项目的服务全部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价格给予10%的调减,用调减后价格计算价格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之时起至2024-3-2517:00(北京时间)获取方式:“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采购文件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4-8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注意事项:(1)将后缀名为“.kedt”的投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人事先做好电脑环境准备,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3)“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投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请详细阅读平台操作指南;投标人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交易中心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519-86722803。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响应截止时间后30分钟之间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3.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七、其它补充事宜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和查看“江苏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是否有更正公告。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正东路33号联系方式:0511-855819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2号商务A区C座11楼1111-1117室联系方式:0511-808360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工电话:0511-80836007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3月18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规定1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各报价表格式报价。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应包括本次招标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费用(含税费)。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中标价即为合同签约价。如出现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将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5项规定进行修正。2转包及分包项目依法不得转包RA本项目不同意分包。£B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开标前答疑会R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4现场踏勘RA不统一组织£B统一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5演示RA无£B有,本项目演示使用录播上传形式,各投标人自行将录播内容上传至XXX平台的XXX模块。操作指南详见XXX。6样品R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及安装,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RA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B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8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RB服务类。本项目核心产品为: 风险评估服务 。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 镇江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风险评估 ,属于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行业;10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推进完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融资服务功能,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镇江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采购项目中标人如有融资需求,可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说明融资需求,由采购人在录入合同时标注融资需求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无抵押、低利率授信申请。办理流程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咨询电话:镇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0511-80909958。12特别说明无。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镇江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风险评估项目。2.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招标组织方”系指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即: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4“服务”系指本招标文件所述采购标的,即镇江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风险评估服务。3.采购方式3.1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评分法3.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3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3.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3.5转包及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及分包。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数字认证证书费用见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中标人需向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25200元。招标代理费用收款信息:收款单位: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款账号:1031250104001603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常发支行☑其他费用:如有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收取。4.2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组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5.政策功能5.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5.4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指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5.5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6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需求标准。5.7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采购项目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中标通知书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请查阅“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网站。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组成6.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4)采购需求(5)评标办法和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6.2投标人获取本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本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6.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标的所在地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签订和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7.2按照权责相一致原则,投标人提出的对于招标文件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并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要求。澄清或者修改将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网站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7.4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和查看“江苏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是否有更正公告。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7.5如澄清或修改公告有重新发布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8.编制投标文件的工具8.1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网站提供的最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9.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构成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10.2资格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10.3商务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0.4技术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5具体填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11.投标文件的编制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1.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各模块内容须填写或提交到对应位置,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3投标文件编排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或上传资料内容模糊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可靠。12.投标报价12.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12.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各报价表格式报价。12.3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应包括本次招标要求提供的服务(货物)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费用。12.4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12.5中标价即为合同签约价。12.6如出现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将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5项规定进行修正。13.投标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投标有效期的约定。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1投标人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16.投标文件的提交16.1投标文件提交16.1.1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编制软件或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16.1.2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16.1.3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提交操作。16.1.4提交完成后至解密前,投标人不能对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更新、续费,否则可能引起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1.5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招标组织方不承担责任。16.2招标组织方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酌情延长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推迟的提交截止时间将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苏采云”上发布公告。投标人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1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2投标人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并提交。17.3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17.4在提交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四、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招标组织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18.2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做好充分准备,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准时参加开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开标大厅做好准备。18.3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解密程序。18.4开标时,招标组织方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发出解密的指令,投标人自行实施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20分钟内完成。解密时,投标人必须使用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解密将会失败。18.5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或无法正常打开投标文件的,招标组织方将拒绝其投标。部分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程序可以继续进行。若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进入后续程序。18.6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无故障。18.7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全部完成后,按投标文件解密成功顺序向所有投标人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18.8电子交易平台自动记录开标过程,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开标结果。18.9投标人代表如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主持人发布确认指令后3分钟内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10投标人须配合开标工作,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投标人资格审查19.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后续程序。20.评标委员会组成20.1评标委员会将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21.投标人符合性审查2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7项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详细评审环节。21.2投标文件澄清21.2.1投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以书面形式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3开标至评标结束期间,投标人应保持系统在线,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无效投标的情形22.1无效投标的情形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7项规定。2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2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8项规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4.串通投标的情形2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5.评标过程的保密25.1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标建议等方面向招标组织方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25.2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6.废标的情形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五、确定结果27.确定中标人27.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相关规定执行。六、授予合同28.中标通知书28.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9.履约保证金29.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0.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30.3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0.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七、询问、质疑、投诉31.询问31.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质疑32.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上规定的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投标人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质疑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如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组织方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2.3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将只对投标人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投标人如对采购需求提出质疑,采购人负责处理和答复涉及采购需求的质疑内容。32.4质疑流程及注意事项见“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网站下载中心。32.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3.投诉33.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本级财政部门投诉。八、诚实信用和解释权34.诚实信用34.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4.2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组织方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将在“苏采云”网站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34.3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34.4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投标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34.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6〕50号)等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项目资格审查时对参加本项目的各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对存在失信信息的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5.解释权35.1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36.适用法律及约束力36.1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36.2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第三部分合同合同条款(格式模板,具体以中标后实际签订为准)1.定义: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系指招标文件中所述购买服务的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乙方”系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提供服务的投标人。1.3“服务”系指合同规定乙方必须承担的镇江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风险评估服务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服务亦包括招标文件中特别描述的其它形式的服务。1.4“合同”系指甲方、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甲方、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5“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2、合同组成部分下列关于JSZC-321100-JSWX-G2024-0003招标文件、乙方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均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还包括:2.1合同条款;2.2投标函;2.3开标(报价)一览表;2.4服务方案;2.5中标通知书;2.6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3、服务需求及范围:3.1具体详见合同正文。4、双方责任4.1甲方责任4.1.1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和提出技术要求。4.1.2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或对所提供的资料作较大修改时,应及时告知乙方,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4.1.3甲方负责对服务质量进行评审,并在各类记录表上签字确认。4.1.4甲方保证项目款及时到位,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4.2乙方责任4.2.1乙方服务质量应符合甲方的要求。4.2.2指派专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管理、项目协调、项目控制、质量监督等各项管理工作。4.2.3对整体项目进行售后服务工作。5、甲、乙双方违约责任5.1甲方违约责任5.1.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停止项目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甲方无权请求返还预付款;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项目价款。5.1.2若因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支付乙方费用连续两次,乙方应书面向甲方催告,乙方经催告满一个月后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2乙方违约责任5.2.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尾款。5.2.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并且保证了项目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达到合同规定质量要求时,应向甲方赔偿损失费,每天的损失费按合同总价款的__%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等影响服务的客观原因造成的项目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5.2.3乙方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项目要求。因不合要求造成损失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不可抗力6.1如果双方由于不可抗拒力的任何事故(须经双方认同),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6.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拒力”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6.3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拒力事故发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对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7、税费7.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7.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8、纠纷解决办法8.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则通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8.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9、违约终止合同9.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9.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完成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9.3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9.4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9.5在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0、破产终止合同10.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1、转让11.1为保证本项目的质量,该项目不得违法转包分包。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2.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12.3本合同签订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12.4如需修改(指非主要合同条款)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且修改及补充内容不得对本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和投标人的招标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合同项目名称:镇江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风险评估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100-JSWX-G2024-0003甲方: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镇江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风险评估项目(JSZC-321100-JSWX-G2024-0003)招标文件、乙方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2.投标函;3.开标(报价)一览表;4.服务方案;5.中标通知书;6.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服务期限1.具体以中标后甲乙双方签订时为准。4.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总金额(大写)为人民币元整,¥元(项目增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同时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分项价格在乙方提交的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自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2)风险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提交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的,同时《镇江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市级监管系统招标完成,支付合同金额的50%;(3)镇江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风险评估项目完成后,组织项目验收,根据验收评定结果支付剩余20%合同款;上述款项均不另计利息,具体支付进度还应根据拨款进度执行,延期支付甲方不承担利息及滞纳金。具体以中标后甲乙双方签订时为准。五、服务内容:1.开展风险调查和辨识深入调查五个场景的基础数据、运行管理和维护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历史事故及事件信息等,以及重要设施、气象条件、地质条件等情况,必要时开展现场补充调研,从而辨识各场景各类设施存在的安全风险。2.开展风险分析评估建立城市生命线各场景的评估指标体系,根据前期资料收集结果,对评估区域内的各场景划分评估单元(如管段、道路、桥梁或区域),并分析各评估单元基本情况、综合评估各评估单元风险等级,从而得出评估结论。总结风险管控现状、分布特点和主要问题,提出针对性管控措施建议。3.输出风险评估成果(1)编制风险评估报告。需按照概述、评估方法、基本情况、评估过程、评估结论、管控措施和附图附表等内容分别编制五个场景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需确保依据详实、格式规范、方法科学、内容充实,并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规范及上级部门的要求;(2)为符合江苏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的风险评估数据成果汇聚要求,对评估成果的字段、坐标和格式等内容进行梳理整合,以能充分对接智慧监管系统,便于后续评估数据成果的管理维护和动态更新。九、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以下无合同正文,为签字盖章页)1甲方(单位盖章):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正东路33号联系电话: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单位盖章):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为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降低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城市安全风险辨识、防范、化解水平。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生命线安全建设,2022年3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成立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苏政传发(2022)46号),成立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聚焦燃气爆炸、城市内涝、地下管线交互风险、第三方施工破坏、供水爆管、桥梁倒塌、路面塌陷等7个风险场景,按照“综合监管+智慧监测”思路,研究建立城市生命线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分期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江苏省城市生命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燃气管道、供水管道、城市内涝、城市桥梁行业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苏生命线办发(2023)14号),并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全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的通知》(苏生命线办发(2023)16号),要求各地加快开展相关行业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完善定期安全风险评估机制,非试点设区市要在2023年底前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并根据评估结果落实工程建设改造、监测设备布设等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并及时将评估成果录入市级监管系统,实现信息化、动态化管理。二、招标范围按照省级关于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相关要求,对镇江市主城区范围内的燃气管道、供水管道、市政道路、市政桥梁、城市内涝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形成五个场景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明确风险清单及风险分布图等,为后续监测设备布设及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制定提供依据。三、工作原则1、系统性原则城市生命线是多场景交织且风险复杂多变的系统,需根据各行业标准规范和上级部门提出的有关要求,采用系统化的方法开展评估,涉及多个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统一协调配合开展工作。2、科学性原则结合各行业特点,通过数据资料调研、现场勘察调研,掌握各场景基础设施基本情况和其他资料,科学、准确地开展分析评估,做好数据核对和现场验证工作,确保评估依据符合实际情况,高质量完成风险评估工作。四、服务内容1、开展风险调查和辨识深入调查五个场景的基础数据、运行管理和维护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历史事故及事件信息等,以及重要设施、气象条件、地质条件等情况,必要时开展现场补充调研,从而辨识各场景各类设施存在的安全风险。2、开展风险分析评估建立城市生命线各场景的评估指标体系,根据前期资料收集结果,对评估区域内的各场景划分评估单元(如管段、道路、桥梁或区域),并分析各评估单元基本情况、综合评估各评估单元风险等级,从而得出评估结论。总结风险管控现状、分布特点和主要问题,提出针对性管控措施建议。3、输出风险评估成果(1)编制风险评估报告。需按照概述、评估方法、基本情况、评估过程、评估结论、管控措施和附图附表等内容分别编制五个场景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需确保依据详实、格式规范、方法科学、内容充实,并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规范及上级部门的要求;(2)为符合江苏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的风险评估数据成果汇聚要求,对评估成果的字段、坐标和格式等内容进行梳理整合,以能充分对接智慧监管系统,便于后续评估数据成果的管理维护和动态更新。五、项目服务期及要求1、自中标人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风险评估项目的主要工作、项目验收、文档整理工作,风险评估服务至2024年年底。六、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自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2、风险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提交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的,同时《镇江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市级监管系统招标完成,支付合同金额的50%;3、镇江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风险评估项目完成后,组织项目验收,根据验收评定结果支付剩余20%合同款;4、上述款项均不另计利息,具体支付进度还应根据拨款进度执行,延期支付甲方不承担利息及滞纳金。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1.招标组织方职责1.1招标组织方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2.评标委员会职责2.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评标注意事项3.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3.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6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3.7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评标过程的保密4.1评标开始后,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以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4.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标建议等方面向招标组织方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4.3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5.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处理原则5.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排序在先的原则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确认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投标人资格审查☑6.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序号审查要素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投标函。(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的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或提供资格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7.投标人符合性审查7.1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序号审查要素审查内容1投标文件有效性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电子签章。投标报价。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2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的,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有限制采购人权利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或保留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同意)。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有效签章的;(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材料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8)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或失实资料的;(9)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10)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1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12)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8.商务和技术评估☑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说明分值一商务部分331团队实力1、项目负责人(4分):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职称的得4分。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①每有1名具有道路桥梁(或公路)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道路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②每有1名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③每有1名具有城市规划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④每有1名具有建设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注:1、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2、专业以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为准;3、需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12分2企业实力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具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证书扫描件上传,否则不得分。3分3企业业绩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生命线相关的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前期咨询、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等),每提供一份业绩得3分,最高得18分。注: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18分二技术部分571对本项目的理解与认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开展背景、工作思路、指标体系、各场景现状情况的认知理解程度进行综合评分:对本项目开展背景、工作思路、指标体系、各场景现状情况等的理解与认识准确、详细,得12分;对本项目开展背景、工作思路、指标体系、各场景现状情况等的理解与认识较准确、详细,得9分;对本项目开展背景、验收办法、指标体系、各场景现状情况等的理解与认识一般,得6分;其他不得分。12分2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工作流程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全面、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得15分;方案较合理、严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10分;方案一般、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5分;方案明显不合理、错误或者未编写的不得分。15分3重难点分析和对策措施根据投标人所阐述的对本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描述进行综合评分:重难点分析全面、准确、对策措施得当,得15分;重难点分析较全面、准确,对策措施一般,得10分;重难点分析片面,对策措施较差,得5分;其他不得分。15分4工作组织和进度计划根据投标人所组织的本项目工作进度计划进行综合评分:工作组织和进度计划方案完善、合理,得5分;工作组织和进度计划方案较完善、合理,得3分;工作组织和进度计划方案一般,得1分;其他不得分。5分5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障措施及后续服务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障措施及后续服务进行综合评分: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障措施得当,后续服务响应充分,得10分;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障措施一般,后续服务响应一般,得7分;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障措施较差,后续服务响应较差,得4分;其他不得分。10分三价格评价101投标报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视同符合中小微企业声明函。10分9.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原则9.1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见采购需求。9.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10.允许修改评标结果的情形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1.推荐中标候选人R11.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公章):一、资格部分(一)投标函投标函致(招标组织方):根据贵方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我方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服务(货物)的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承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义务,并承担责任(如有偏离,在投标文件中另作说明)。3.我方已详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书面修改通知(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方已详读全部投标文件,保证提供的投标文件及所有材料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性并对其负责,承诺在评审期间,如评标委员会对我方提出澄清要求,将及时作出响应,否则自行承担后果。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招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7.我方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方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我方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方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8.我方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见偏离说明(如果有)。10.遵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电话: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2注册资金3公司地址4从业人数5法定代表人6开户银行7账号8项目联系人9联系电话二公司财务状况(一)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1营业收入(万):2利润总额(万)3年末“固定资产合计”(万)4年末“流动资产”余额(万)5年末“短期负债”余额(万)6年末“长期负债”余额(万)7年末“资产总计”余额(万)8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万)三投标人其他信息(一)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及等级:(二)公司2020年度后获得的荣誉及表彰情况四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设备一览表(必填)序号品牌、型号及主要参数配置简述购置年份价格数量用途123…五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必填)(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八)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同志,性别,居民身份证号,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电话:单位全称: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注: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响应活动的仅需填写本身份证明。2.投标人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能够对外代表其从事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就(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含合同签订)。本授权书于年月日在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注: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其他人投标的,须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委托书。2、投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半年(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十一)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投标人(全称并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删减的承诺事项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删去本承诺函第3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二、技术部分(一)技术方案(二)技术响应及偏离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与服务内容对应)序号服务内容指标要求响应情况偏离情况(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备注(证明材料所在位置)12……注:1.按实际如实填写偏离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2.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请将证明材料附后,并做好标识,以便评委正确评审,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的视为负偏离。三、商务部分(一)投标人资质荣誉(二)经验(三)项目经理能力姓名近3年工作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证书名称专业资格联系电话曾担任项目主要负责人的项目注:1、项目经理具有资格证书的,应在本栏目提交相关证书扫描件。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属违约行为。3、项目经理须提供近半年(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四)项目实施成员能力序号姓名身份证号人员类别技术证书、级别相关工作经验备注注:1、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属违约行为。3、列入上表人员需提供近半年(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4、列入上表人员具有相关证书、工作经验的,应在本栏目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五)诚实守信记录(六)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标题内容项目名称项目总报价(大写)元项目总报价(小写)¥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七)清单及明细报价表一、服务部分序号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价格(元)备注12服务部分小计:元二、货物部分(如有)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质保期12货物部分小计:元其它相关费用(培训、税费等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元项目总报价元注: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相关报价要求填写。2、本表中“其它”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自身经验进行补充填写。项目实施时,除采购人明确提出需要变更增加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人应确保本项目能安全、正常运行并达到采购要求。3、本表中项目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项目总报价保持一致。4、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四、其他部分(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声明函中“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内容,必须且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填写。3.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认真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所能提供的其他文件(三)告供应商书中标(成交)供应商:恭喜您成功中标(成交),为我市采购人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我省已推出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贷款业务,特此告知如下:如您在中标(成交)后遇到资金困难,确有贷款意向,请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协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说明需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意向,提醒采购人在“苏采云”系统中公示政府采购合同时勾选融资标识,随后将有相关银行为您提供无抵押低息融资便利。具体业务流程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查看并办理。如您需要帮助,请致电镇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电话:0511-80909958。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镇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Page1of4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http://www.ccgp.gov.cn/zcfg/gjfg/201201/t20120117_1974866.shtml,2012-2-23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Page2of4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http://www.ccgp.gov.cn/zcfg/gjfg/201201/t20120117_1974866.shtml,2012-2-23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Page3of4(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http://www.ccgp.gov.cn/zcfg/gjfg/201201/t20120117_1974866.shtml,2012-2-23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Page4of4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http://www.ccgp.gov.cn/zcfg/gjfg/201201/t20120117_1974866.shtml,2012-2-23镇江市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秩序,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在镇江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风险评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执行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在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遵守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采购,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二、采购需求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购需求依据部门预算(工程项目概预算)确定。三、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向财政部门陈述理由、作出说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严格执行价格扣除政策。四、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的投诉处理或监督检查,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五、不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接受赔赔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严格执行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规定;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六、本单位委派的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不发表诱导性语言,不干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现场组织管理工作,对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七、接受依法产生的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有正当理由最多不得超过30日,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江苏政府采购”或“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一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九、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按照验收方案对满足验收条件的采购项目开展履约验收,并出具验收书,确保采购结果实现相关绩效和政策目标。十、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约定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预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预付款不低于10%。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有正当理由最多不得超过30日。住房和特此承诺。承诺单位(看章):单位负责人签名):日期:2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风险评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